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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玉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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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玉麒的读书报告(更新至3.16)

暑期读书报告
——“现代性”与“人性化”
七月以来,零零碎碎读了韦伯、涂尔干、齐美尔等等名家的部分作品,隐隐觉得有些作品可以联系起来看,但当时并未进行逻辑性的联想,我希望可以通过这篇读书报告梳理一下自己的逻辑。
阅读中使我能够将这些作品联系在一起的一个词是“现代性”也可以说是“现代化”。
首先,最容易联想“现代性”这一词的是韦伯关于理性化的种种观点,在韦伯看来,现代化就是理性化的过程,在《学术与政治》一书中,他明确提出:“我们这个时代,因它独特的理性化和理智化……”。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他指出新教兴起对资本主义精神的影响,资本主义的兴起和成功与新教盛行存在着相互影响的关系。新教入世禁欲主义伦理为资本主义企业家提供了心理驱动力和道德能量,成为现代资本主义得以兴起的重要条件之一。说明了宗教中的理性部分推动资本主义的发展。韦伯指出我们生活的世界正在进行“袪魅”,理性化不断蔓延至整个世界。在《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一书中,他介绍了社会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将社会行动划分为理性和非理性两大类,又在研究经济行动时提出“形式合理行动”以及“实质合理行动”,说明了存在于“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两者之间存在的矛盾。韦伯指分析科层制的种种优点和弊端,并提出“理性化的牢笼”一词,然而就如同“价值理性”和“共具理性”之间的矛盾一样,科层制看似处处合理的制度造成实质上的不合理,举个例子,在现代社会,银行规定取钱必须本人到场,这一制度看很合理,但存在很多缺陷,如“如何证明自己是自己”问题屡见不鲜;更有一些行动不便的人无法到场,如“新垌镇一名六旬中风老翁让儿代取钱遭屡次拒绝,无奈之下,只好让家人用双轮木板车拉着自己,亲自到银行办理,期间不幸猝死”这样的悲剧造成,制度本是为了社会更好的发展,此时却成了一种束缚。
其次,在阅读涂尔干《社会分工论》阐明了两种分工,一是“机械分工”,二是“有机分工”。在机械团结这一部分,涂尔干先言明了“集体意识”这个概念,“集体意识就是社会成员平均具有的信仰和感情的总和”。压制性法律对应的机械团结中,集体淹没个性,往往体现为一种压制的权力。而有机团结对应的是恢复性法律,有机团结中的集体意识是以肯定社会成员的个人意志、个人情感、个人选择为前提。从机械团结转换到有机团结是社会发展的一种模式,社会分工起着根本作用。从机械团结到有机团结的转变在我看来是一种现代化的过程,集体意识对社会的影响力缩小,依靠劳动分工来增加社会团结,看似个人与个人之间的联系增加了,实际上这种联系建立分工所在的职位上,而非个人与个人之间,正是人的人格得到独立的发展这种分工才会出现,正所谓“人人有别所以人人依赖”。同样,涂尔干指出非常态的分工不利于社会团结,另外在《自杀论》一书中分析了现代社会自杀的类型与原因。
八月份的阅读集中于齐美尔的著作。他在《金钱、性别、现代社会生活》一书中指出现代社会是一种碎片化的生活,认为现代社会存在避无可避的悲剧,他在书中写道“金钱只是通向最终价值的桥梁,而人是无法栖居在桥上的”。这种避无可避的悲剧被他称为文化悲剧,这是指主观文化和客观文化之间存在的矛盾,客观文化的膨胀导致主观文化愈来愈受其压制,逐渐客观文化成为束缚主观文化发展的枷锁。
齐美尔在《货币哲学》一书中主要分析,货币制度的发展对个人的生活和精神内在的影响,社会分工带来了文化困境,极端彻底的专业化使得人们的生活成为碎片,每个都仅仅掌握与个人分工所需要的部分知识,这样碎片化的知识使得个体无法从整体上把握这一文化,逐渐沦为被束缚者。货币对现代性的影响,在现代性的影响下,货币作为一种衡量价值的符号,其所能代表的价值越来越少,并且使得区别于货币存在的价值,如精神力量、爱情、审美、艺术等等越发趋于平面,简单理解为在现代性的影响下,加上货币自身的特点,使得一些本不能用货币来衡量的事物被货币衡量,出现价值的一种下降。在现代社会,每个人的价值都能通过货币来衡量,货币实际上作为一种工具或者说是手段出现,而不是作为价值本身存在,但现代生活中,货币从手段变成目的,在这个过程中,很多本该能够体会到的快乐变成了的获取金钱的过程,也就是说,人们的幸福感和金钱挂钩之后,幸福感的获得的形式变得单一,金钱可以作为一种中介,让人们更加容易的获得幸福,简单的说就是以前人们想要获得某种东西,比如钢琴、舞蹈等等这种,可能需要家里从事这方面的工作,或者有这方面的人脉,但现在只要有钱,就可以上各式各样的舞蹈班,可以获得从前获得不到的东西。获取金钱的过程占据了现代人们的主要生活,不管是买房子还是教育、旅游,甚至玩乐都需要金钱,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人从支配金钱变成,人被金钱支配了。
《货币哲学》一书中提到,“所谓现代的自由,不过是货币生活为个体性和内在独立感带来的广阔空间”。货币给所有的人们达到目的都提供了一种方式,看似每个个体都有了平等的达到目的的空间,但实际上就是“一种夷平过程”,用书中的话说就是,“当千差万别的因素都一样能兑换成金钱,事物最特有的价值就受到了损害。”当所有的东西都摆到明面上用货币来衡量时,其本身的价值就收到了损害。这是一种手段与目的的错乱,对货币经济的追逐,使得人们忽略了人本身的情感、审美、价值需求,失去了对事物本质属性感受的能力,这是现代社会的悲剧。
如果说“现代性”是我将这些作品联系在一起的逻辑词,那么“人性化”就是我阅读完这些作品的感想。无论是韦伯提出的科层制下,工具合理和价值合理之间存在的固有矛盾,还是齐美尔提出的主观文化与客观文化的矛盾造成的文化悲剧,都使我联想到“人性化”这个词。无疑,在现代社会,我们追求人性化、我们希望公平合理、我们关注社会贫困、我们期望社会福利能够照顾到每个人。但是现代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新的事物不得断出现,旧的事物也在不断淘汰,尤其是这种出现和淘汰并不是平均的,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差距使得一些地方淘汰的旧事物可能是另一些地区才刚刚普及的新事物,矛盾必不可少的产生了。我之所以思考这些,是因为我认为,这些矛盾的出现多少带着“理性化”和“人性化”之间的矛盾,理性化作为达到社会人性化这一目的的手段,在实现目标时出现了问题。这个问题往浅的看是“衡量”的问题,即当解决问题时是以“人性化”为标准,还是以“理性化”为标准,以前者为标准,在价值上没有问题,以后者为标准,有损伤“人性化”的嫌疑,用韦伯的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来说,就是,合乎人性的必然合乎价值,而合理未必合乎人性。但现代社会往往停留在“合理”这一部分,尽管我们追求人性化,但目前来说确实很多很多的地方甚至连合乎理性都无法做到。
总而言之,我认为现代化的快速发展,是一种部分的“现代性”,无论是合乎理性还是合乎人性,都远远达不到发展完全地步,更不要说二者之间的融合与平衡上。


10.16次会
有关宗教社会学的思想
一、涂尔干、韦伯和齐美尔
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一书中,涂尔干把宗教的定义为宗教是一种与既与众不同又不可冒犯的神圣事物有关的信仰与仪轨所组成的统一体系,这些信仰与仪轨将所有的信奉他们的人结合在一个被称为“教会”的道德共同体之内。在介绍了定义之后,涂尔干解释了基本宗教的主导概念,如泛灵论、自然崇拜,以及基本宗教的图腾制度,诸如图腾崇拜是怎样产生的等一系列问题。涂尔干认为社会与宗教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他认为宗教能够把集体意识内化为个人意识,强调了宗教的功能。在主要仪式态度这一卷中,他将原始膜拜分为积极膜拜和消极膜拜,以及消极膜拜的功能。
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韦伯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论点,宗教教徒排斥世俗的事务,尤其是经济上的追求,为何新教教徒却不一致?书中阐述了由新教伦理产生的一些具体的道德规范,比如珍惜时间、坚持劳动、敬业、节俭等等,“天职”观念成为新教的核心内容,这与天主教的禁欲主义的修行不同,新教的“天职”观念把个人在尘世中完成所赋予他的义务当作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天职。韦伯用加尔文教的命定说来分析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的关系,加尔文教的教义“命定说”宣称一个人的命运在出生前就已经被上帝决定了,个人无法窥知天意,因此教徒在尘世中的活动包括职业劳动,都只是在遵循上帝的戒律,完成上帝的旨意。在韦伯看来,加尔文教的这种教义使得世俗的的工作合理化并成为一种荣耀上帝的行为。一方面,教徒勤勉从事职业劳动,另一方面,提倡节俭,反对骄奢,使得加尔文教表现出独特的禁欲主义倾向。同时韦伯还反对将资本主义等同于贪得无厌,无限制的追求金钱,他在书中指出:“贪得无厌不等于资本主义,更不等于资本主义精神,相反资本主义可以等同于节制,或之前等同于合理缓和这种不合理的冲动。”换句话说,资本主义精神同传统主义的态度正相对立。资本主义不断发展的过程,就是传统主义不断被克服的过程,使劳动本身成为目的、成为人的一种愿望,成为一种伦理责任,直至把劳动视为一种天职。
最终韦伯分析得出一个结论:资本主义的兴起和成功与新教盛行存在着相互影响的关系。新教入世禁欲主义伦理为资本主义企业家提供了心理驱动力和道德能量,从而成为现代资本主义得以兴起的重要条件之一。
在《宗教社会学》这本书里,韦伯研究了儒家思想、道教、印度教、佛教、犹太教等宗教,西方宗教为什么对西方资本主义的产生有如此大的影响,而在已经发展出资本主义萌芽的中国,或者说在有条件发展资本主义的中国,为什么没有产生资本主义,韦伯认为中国儒家思想是一种维护官僚秩序并且重视亲缘伦理的信仰体系,他认为这种儒家伦理阻止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并且认为道家文化是一种异端文化,认为道家文化无力阻止儒家文化的发展。不过我个人认为,从信仰的角度看,儒家文化不能称得上是一种宗教,反而是道家更像是一种宗教,无论是我们过年拜灶神啊,拜各种神仙,还是说道家弟子的生活方式上看,尽管在古代中国,儒家的影响力更广,但这种影响力并非是信仰上的,而是文化上,伦理上的。
而齐美尔关于宗教的理解不同于韦伯,在《现代人和宗教》里,批判了情感起源论、神圣启示论等思想,齐美尔从生命哲学的角度分析,他认为宗教作为一种看待世界的方式,一种视角。齐美尔认为宗教起源于人与人密切联系后产生的社会交往,这种社会交往逐渐发展为超越社会关系的客观文化,逐渐发展为宗教。简单地说,齐美尔认为不论哪种社会交往都存在一种共性,存在共有的形式,无论是冲突、妥协、顺从都是社会交往的一种形式,这种共有的形式凝练脱离世俗实际,并逐渐发展为宗教。“人与人之间各种各样的关系中都包含这一种宗教因素。”齐美尔认为宗教并非是固定不变的,宗教的起源不是单一的。宗教和信仰都产生于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换句话说,宗教是在“社会”中建立起来的。信仰虽然诞生于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但反过来指导这实践。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老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学生需要尊师重道,老师需要授业解惑,这是千百年来老师与学生之间逐渐形成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的固定模式是在老师和学生相处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并在不同时代、不同类型的师生关系相处中得到验证和巩固。到了现在,这种社会关系已经变成了指导人们实践的观念认知,哪怕是新入学的新生都明白尊敬师长这样的道理。当然,并非有了信仰就能够产生宗教,当信仰逐渐超越社会关系,就形成了宗教,例如对孔子的信仰。除此以外,齐美尔从整合性的角度,比较了社会的整合性,和宗教的整合性,比较人和宗教的关系、人和集体的关系,并认为社会和宗教之间存在某种相似。
二、思考
这个月在阅读过程中,我产生了一些新的思考。
第一个就是民族和宗教之间的关系,并非所有的民族都信奉宗教,但有部分民族信仰属于一个宗教,比如回族和维吾尔族都信奉伊斯兰教,但在其生活方式上体现却不同。另外同一民族对宗教的信仰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少数民族信仰的神,形成的原始崇拜,和基督教、伊斯兰教等等世界性的宗教有着很明显的区别
第二个就是,韦伯认为宗教可以作为一种驱动力,我也认同这种说法,但在现代社会,信仰宗教并非是主流,随着世界的理性化发展,是什么逐渐替代了宗教成为了新的驱动力,发挥着原来由宗教发挥的精神方面的作用。藏传佛教
第三,宗教和社会的关系,宗教内部有杰出领袖,自然也有宗教内部的社会结构,这种社会结构和俗世的社会结构之间存在着相似与区别,在现代社会有了新的发展,尤其是在中国,因为政教分离政策,宗教内部社会结构,和世俗社会的社会结构又存在怎样新的发展,如果继续发展下去,宗教和社会的关系又会怎么样?
第四,在新时代,是否有新的宗教产生?
第五,少数民族信仰的神,形成的原始崇拜,如土家族对白虎的信仰,和基督教、伊斯兰教等等世界性的宗教有着很明显的区别,其发展历史、内部的社会结构、未来发展趋势都大不一样,这种区别具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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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22-08-20 19:50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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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读书报告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这本书从内容上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生产”理论、人类历史早期阶段、家庭的起源和发展过程、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过程和消亡趋势、国家的起源本质及消亡的历史必然性几个部分,本篇只写了部分。
一、“两种生产”理论
在书写人类历史早期阶段前,恩格斯在序言部分提出了“两种生产”,一是听过劳动生产自己的生命,是生活资料及其所需工具的生产;另一个是通过生育生产他人的生命,即种的繁衍。在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在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的人们生活于旗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是受劳动发展阶段的制约,一方面受到家庭发展阶段的制约,也就是受着物质资料和人这两种生产的制约。由此引发了关于“物质”和“人”的生产哪一个起着决定作用的讨论,主要观点有三种“物质生产单一决定论”、“共同决定论”、“调和论”。
关于这个问题,在理论上,我个人比较赞同“调和论”即“物质”和 “人交替发挥着决定作用”。事实上在生产力发展的不同时期以及社会演进的不同阶段,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这两者各自发挥的作用不同,二者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程度也不同。恩格斯在书中写道:“劳动越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的财富越受限制,社会制度就越在较大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也就是说在原始时期,人的生产都发挥着较大的作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新的社会关系对社会制度的支配作用就越来越明显。
思考:
1、结合现实,血缘关系在现代社会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小,逐渐被其他社会关系所取代,那么“人”和“物质”的生产之间的关系,该如何?
2、生育率下降、劳动力缺失,我认为这两种生产之间应当有一种平衡。
3、“人”和“物质”的生产背后产生的结果分别是什么?原始时代的生活方式、精神生活和当代肯定是截然不同,显然物质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中,当一方产生的影响是压倒性的时候,我们的生活必然缺失了一个方面,就像现代世界,经济越发达的地方,生育率越低一样,此消彼长之间还有人们精神生活的变化。
4、一个脑洞:人创造的“AI”虽然不是生命,但某种时候代替了人们的工作,有一种“类人生命”的感觉,我认为是“人”的生产和“物质”生产的另类结合。
二、家庭
在第一章,恩格斯先阐述了摩尔根关于史前人类文明和家庭的相关思想。摩尔根为史前人类文化做了分期,书中将史前人类文明分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并把每个时代划分为低中高三个阶段。
书中表示家庭的产生、存在和发展进程,必然要受到特定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制约。在原始社会中,家庭演进的每一种形式都与社会生产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而且每一种形式产生的深层原因和根本动力都是社会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简单总结如下:
第一阶段:血缘家庭,婚姻集团是按照辈份来划分的,排除出了子女和父母之间的性关系,在家庭范围以内的所有祖父和祖母,他们的子女,即父亲和母亲,下一代,孙子和孙女,每一代都互为夫妻。
第二阶段:普那路亚家庭。对于姊妹和兄弟排除了性关系。普那路亚家庭中孩子的母亲则是确定的,父亲不确定,巴霍芬将从母亲方面确认世系情况和继承关系叫做母权制。
第三阶段:对偶制家庭。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他对于这个女子来说,也是她的许多丈夫中的一个主夫。对偶制家庭产生于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交替的时期。
第四阶段:专偶制家庭。它是在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交替的时期从对偶制家庭中产生的;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是建立在丈夫的统治之上的,就是生育有确凿无疑的生父的子女,是因为子女将来要以亲生的继承人的资格继承他们父亲的财产。
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专偶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
思考:
在这一部分我关注的是妇女地位的变化,显然从群婚制到专偶制地位逐渐下降,在群婚制时期,妇女承担生命的繁育,即人口的再生产。在劳动力缺失,社会制度受到人的生产所制约,此时妇女的地位是较高且自由的。到了对偶制家庭,虽然孩子有确定的生父,但当婚姻解除后孩子依然是跟随母亲,此时妇女依旧是占主导地位,尽管此时这种地位已经收到冲击。到了专偶制家庭,子女有了确定的父亲后,继承父亲的财产,这建立在丈夫统治的基础上,也建立在公开的或隐蔽的妇女的家务奴隶制之上。
实际上即便是一直在倡导“男女平等”的现代,隐蔽的家务劳动仍旧是对大部分女性的压迫,男女之间的不平等并没有消失甚至随着女性意识的觉醒后,矛盾愈发多了起来,除了“隐形家务”还有不平等的 “职场”、充斥贬低的“言语”甚至“脏话的构成”、正常“生理现象”上的侮辱(高铁卫生巾事件)、生育的压力、社会舆论的偏向,甚至是媒体新闻的标题的书写(男性犯罪就不标明性别,女性犯罪就表明性别以引起讨论、即便女性是受害者也一定要用“被”字句等),拍摄纪律片也要把做坏事的男孩替换成女孩等等。本科的时候有一位老师跟我说,你看关注女性研究这方面的都是什么人,都是女性,而研究女性的男性都在研究什么,是他们认为的女性的“恶”,比如对妓女的研究。我无从探究这样的话语代表什么,但我不避讳的说哪怕是在现代社会,这是依旧是一个充满压迫的社会。恩格斯认为是“私有制”使得妇女不平等存在,那么私有制会存在多久呢?这样的不平等又会存在多久呢?在这里说句题外话就是,有时候在我看来这种不平等的存在简直是令人绝望的存在,像是有一大股力量在排斥这“女性的觉醒”,而另一股力量在迎合这种排斥,但我仍然相信,纵有万般波折,仍为大势所趋。
三、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关于私有制,恩格斯在伊洛魁人的氏族和希腊人的氏族两节做了些说明,在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的条件下,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形成的原始氏族公社制度是一种原始公有制度,在人类历史上存在过很长时期。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农业和畜牧业的分离,出现了牲畜和土地逐渐由公有向私有转化的现象,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导致了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分裂为两个阶级: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即手工业和农业的分离,以及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即商业和其他产业的分离,使私有制进一步得到推行,同时也使阶级分化进一步加剧,不仅摧毁了原始公有制度,而且最终确立了奴隶制度。恩格斯指出,奴隶制是古代世界所固有的第一个剥削形式,继之而来的是中世纪的农奴制和近代的雇佣劳动制。私有制和阶级都是历史的范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被压迫阶级斗争的节节胜利,不合理的私有制社会终将被共产主义社会所代替;同时,“阶级不可避免地要消失,正如它们从前不可避免地产生一样”。
恩格斯论述了雅典国家、罗马国家以及德意志人的氏族的国家产生的原因、演变的历程和主要的特点,雅典氏族部落的血缘关系逐渐为地域关系所代替,在所划分的地区里由居民自治,选举自己区里的区长、司库、法官。十个这样的区形成一个地区部落,形成了国家的早期形式。在这里,恩格斯提出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恩格斯揭示了国家的阶级本质,说明它是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工具。
阅读完这篇文章除了上文关于“两种生产”和“妇女地位”的思考外,印象更深刻的是这篇文章的思路,读下来通篇有一种循序渐进的顺畅感。另外,一点启发,就是在阅读中可以大胆的猜想,并书写关键点,在阅读其他书籍时便于对比阅读,也方便找寻。
Posted: 2022-11-24 19:41 |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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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朱玉麒的读书报告(更新至1.10日)

【阅读书目】
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
齐美尔《生命直观》
齐美尔《叔本华与尼采——一组演讲》
齐美尔《大都会与精神生活》
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上、下
库利《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

科尔曼认为,社会的基础随着人类的发展而有所变化。在原始社会,家庭或者说血缘是构成社会组织的重要基础。十八世纪以后,工业革命冲击了这种形式,随着法人组织的出现和发展,原始的组织形式逐渐被人创造的社会组织所替代。社会组织在发展,而理论却停留在过去,因此需要在新的社会形势和结构上建立新的理论来解释和理解社会
1、社会科学的解释重点
最简单的信任关系包括两个行动者:委托人与受托人,他们的行动的目的都是使个人利益得到满足。对于受托人而言,因为他在接受委托时获得了利益(使用他人科尔曼在这一部分主要说明了社会科学解释的重点是解释社会系统的活动、解释社会现象而非解释个人行为。对于解释个人行为来说,存在两种模式,一是对相关因素进行统计分析,这种方法的解释因素主要是个人的外在特征。二是考查内化于个人的某些因素,这种种模式的研究重点是这些内在因素的变化怎样影响个人行为。对于解释社会系统行为来说,也存在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对不同系统的同一行为进行样本分析或是对一个系统在特定时期内的不同行为进行分析;第二种模式检验系统内部的变化过程。科尔曼将解释社会系统行为的第二种模式成为“系统行为的内部分析”,即强调对有目的的个体行动的研究。在解释问题时并不局限于要解决问题所在的水平,解释低一层级的水平有时候更利于解决问题,从内部解决分析系统问题更加具有概括性和预测性,加上系统规模的限制,从系统内部进行分析更具解释力。科尔曼所使用的方法论是用社会系统的不同组成部分的行为来解释社会系统的行为,这些组成部分有不同的层级如个人、群体、组织等等,在不同的情况下,用不同层级的行为来解释社会现象。但实际上这种用低层级来解释系统水平的问题时会存在一些问题,也就是微观向宏观转换时产生的问题。作者在解释这种问题时用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和改善的社会条件对革命的影响这两个案例来说明在微观向宏观转变的过程中仅用个人行为拼接起来解释问题是行不通的,即理论体系的起点和终点都处于宏观水平,而推理过程却下降到个人层次,科尔曼强调正确认识个人与系统这种不同水平之间的关系的重要性。
总而言之,科尔曼认为,尽管社会科学的主要任务是解释社会系统行动,而不是解释个人行为,但系统行动是间接地来源于个人的行动。对社会系统的解释的整体和个体方法论中,他主张采用个体方法论的视角进行解释。
2、基本行动和关系
科尔曼提出最基本的系统由两个部分组成:行动者、某种事物(资源),两者之间存在利益关系和控制关系,科尔曼从两个层次分析行动系统,基本行动层次和系统行动层次。两个行动者相互依赖的行动称为基本行动层次,基本行动层次包括行动者、资源、行动者的利益、简单社会关系如信任关系等几个要素。而系统行动层次指包括三方或者更多的行动者的行动,包括复杂关系、社会规范和社会资本、法人行动等。在这里科尔曼对行动者的定义借鉴了经济学的“理性人”的概念,他认为,行动者都有一定的利益偏好,并且都试图控制能满足自己利益的资源。在这个社会系统内,两个行动者互相掌握对方所需要的资源,两人之间形成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弗里德曼将行动者相互依赖的形式分为三种:结构性相互依赖、行为性相互依赖、进化性相互依赖。本文主要指的是结构性相互依赖,“在这种情况下,每个行动者认为其他人的行动与己无关。因此,当行动者决定自身行动时,把周国的形势理解为稳定不变。”
在提出“行动系统”这一概念时,将行动者根据不同的形势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行动过程仅有一个行动者,不具有社会意义;第二种行动,行动者力图控制能使他活力的最多资源;第三种行动,行动者虽然能够控制着一些能够使自己获利的资源,但将这种控制权单方面转让。而“资源”的种类也是多种多样的,如私人物品、某些事件、技能、信息等等。资源是人们行动的基础和互动交换的内容,其中最重要的一种最重要的资源是“权力”,即拥有行动的控制权。在交换行动中,市场交换、权威关系中的交换、信任关系中的交换都涉及行动者之间交换资源或权力,这种交换不会对其他人造成影响。
科尔曼区分了两种自我利益:客体自我和行动自我,行动自我服务于客体自我。在社会生活的大部分情况下,行动者不可能完全控制满足自己利益的所有资源,实际情况往往是行动者控制着其他行动者所需的资源,他人也控制着自己需要的资源。此时最基本的情况是两个人交换资源来满足双方的利益。在交换中,各方利益如何达到平衡?科尔曼提出了“社会均衡”的概念,指在某种情况下,行动者之间的交换使双方都获得利益,而且交换的形式或比率稳定在一定的状态。这种均衡实在一次次交换的过程中逐渐实现的,这种状态是一种相对于不稳定、不平衡的交换而言的。一般情况下,在这种状态下进行交换行为,行动者的利益满意度会更高。在一定系统中最佳的社会均衡状态就是“社会最优状态”,由于有不同的系统,每一种系统都有自己的最优状态,所以最优状态有很多。“社会均衡”和“社会最优状态”实际上都是经济学理论的词,科尔曼引入这两个概念试图建立一个想经济学理论结构那样的规范的社会学理论。与“均衡状态”相对应的状态是“非均衡状态”,即由于个人均衡状态导致的无法社会均衡。
社会交换必须在一定的社会秩序为前提。“权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从本质说,权利指是一种存在与至少包括两人的社会关系中的概念。权利结构规定了每个行动者对何种资源由自由处置权或利用这些资源采取行动的权力,即权利包括自由处置权和要求权。在书中科尔曼指出,“权利既依赖于权力,又依赖于他人的承认”。权利具有共识性的特征,只有有关各方统一,权利才能存在。行动者拥有某种权利的决定因素,并非出于个人的控制之下,权利的控制总是由集体掌握。
行动者除直接的交换关系,人际关系之外,还存在着与系统行动有关的权威关系和信任关系。
权威关系指如果行动者甲有权控制乙的某些行动,则行动者甲与乙之间存在权威关系。行动者为了更好地满足于自己的利益需求,有时会将自己的某些资源和行动的控制权转让给他人,从而形成支配者与被支配者的权威关系。当双方利益一致时称为共同的权威关系,此时支配者行使权威能使被支配者受益。但支配者并不直接用自己的资源快取控制权,而是通过承诺是被支配者预期未米的杈益而转让支配权,如工会、政党领导人的权威。当双方利益不一致时称为分离的权威关系,此时支配者行使权威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被支配者服从权威是为了直接获得某种补偿,如企业领导人,行政长官与雇员、下级之间的权威关系。对权威的限制表现在对行使权威范围、行使权威时间、行使权威地理范围、行使权威形式四个方面。
信任关系,是指委托人将自己的资源委托给受托人使用一遍,得到比不的资源),所以他面临的问题是违背诺言还是讲信用。
3、行动的结构
权威关系和信任关系都是简单关系,而权威系统和信任系统是复杂关系。任何社会都会从简单权威关系发展出各种权威结构。权威结构由三种角色构成:支配者(权威委托人)、代理人、被支配者。支配者将自己掌握的某些权利委托给代理人,由他们具体行使权威。如国家领导人授予各级行政官员一定职权。委托人、代理人、被支配者这三种角色的复杂关系和微观互动形成了社会的权威系统(如科层组织、等级制度、法规体系)和系统行动(如行政管理、收入分配)。权威系统内部还存在一些道德问题,当被支配者撤回授子的权威后,权威的拥有者仍握有权力,只有使用暴力才可能迫使其放弃权力。“个人根据权威系统的有关制度
撤回转让的控制权以后,如果不能恢复对自身行为的实际控制,这个系统便没有内部道德。”
社会的信任系统也是由简单的信任关系发展起来的,这种结构同样由三种角色构成:委托人、中介人、受托人,他们组成一条信任链,委托人信任中介人,中介人信任受托人,如储户——银行——借贷人。除了像中介人这种行使保证人的职能外还有一种信任关系,在这种关系中,第三方的存在属于比较被动的存在,相互委托各自的资源,三人之间都存在相互信任的关系。
A.社会规范是在行动者的微观互动中形成的,伴随着一定赏罚措施来影响人们行动的宏观社会建构,是通过社会共识形成的、非正式的有关行动权力的规定。通过这个含义不难看出,社会规范和立法有相当大的区别,它并不具备正式性和法律强制性。规范的产生是由于焦点行动具有外在性,即行动的结果对其他人有影响,科尔曼将影响其他人的称为“规范的受益者”,而受规范所限制或鼓励的行动者称为“目标行动者”。
科尔曼认为,社会规范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在实施的过程中必须有其他手段来作保障,对遵守规范和违反规范的人进行奖赏和惩罚,当奖赏不足就会出现“搭便车”的现象,而有充分的奖赏,就有可能产生热情奉献现象。但也不是所有的规范都要靠外在的赏罚措施来进行,当个人建立了内在的赏罚系统,它规定了哪些行为会受到自我谴责,哪些行为会得到自我奖励,这就是一种“规范的内化”。
在复杂的行动系统中,人们建立各种社会关系,并形成了各种人际关系网络,这种关系网络为个人提供了新的资本,即社会资本。社会资本表现为相互关心、相互信赖关系的无形资本或公共物品,这种资本很难通过市场交换来提供,它存在于人际关系的结构中,为结构内部的个人提供便利,这种资本是很难转让的。
4、法人行动
原始的社会组织正逐渐被人工创建的、有目的的各种社会组织所替代。这些新的社会组织已经和自然人一起构成社会的基本行动单位,科尔曼称之“法人行动者”。自然人行动者处于自身利益的需要,在一定条件下与其他行动者在委托——代理关系基础上形成的新的行动单位。
阅读感想与思考:
读完整本书,我的第一感受是这本书真的很长,其次就是理论性很强,它完全是从理论的视角在解释社会,因此读完给我一种浮在社会生活之上又隐于社会生活之下的感觉,下面我谈一谈我对这本书的一些思考:
科尔曼认为社会系统行动是由个人行动所构成的,因此要分析社会系统就要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进行分析,并说明微观是如何向宏观转换,如信任关系到信任系统的转换、权威关系到权威结构的转换。理论上这种转换没有问题,但实际生活中,人与人的交往所构成的社会关系往往复杂得多,尤其是科尔曼在进行这个解释之前,进行了一个大范围的假设,即认为所有的人都是“理性人”,每个行动者都是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但现实生活中,大部分只有在成年人且处于工作中时,行动者才是比较理性的,在家庭生活以及未成年群体里,并非人人都时“理性人”。因此,我们无法用这种理论来解释所有的社会行为系统,如娱乐圈的粉丝圈、家庭中的行为活动等等。理性行动索要解释的社会行动不包括那些具有目的性的感情行动和不具有社会性的私人行动,故所谓“理性”具有人群范围的限制。其次,人不是一直处于“ 理性”状态下的,人也不总是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最大的受益。
除此以外,我的另一个观点是,在现代社会,规范发挥着十分突出的作用,这种作用一定程度上代替了信任关系里中间人的作用。这种社会规范并不是由当下的人们所达成的共识,而是已经形成的规范,是类似于“约定俗成”的东西,人们可能刚出生就已经在受各种各样的规范约束,尽管他尚未参与规范的制定。因此,在进行交易或交换的过程中,尤其是正式场合,人们即将信任寄托于具有法律效益“合同”,此时“合同”承担了中介人保证信任的职能。举个简单的例子,现代社会,在雇佣关系上,双方实际上未必对彼此相互信任,但对制定工资的法律充满信任;在不那么正式的雇佣关系中,如老板与包工头之间,在小型的工作上实际上是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此时介绍活的介绍人充当了中间人的身份,但当老板拖欠工资时,“欠条”就成为约束老板的一种规范。
总而言之,科尔曼力图建立一种规范性的社会理论来解释现代社会,他以理性行动理论的视角,主张采用个体主义方法论来解释系统行动,他将理性选择行为放到社会系统在考察。但科尔曼的这种理论具有很大的局限,不论是“理性人”的假设,还是个人行为如何解释集体行为这一方面,都使他的理论解释力有所下降。科尔曼认识到了微观向宏观转化时,低水平的系统无法解释宏观层次的这个问题,但实际上他所言的个人理性选择性为转化为集体的理性行为这一过程不具有说服力。但不可否认,科尔曼为社会理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Posted: 2023-01-10 13:15 | 2 楼
朱玉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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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朱玉麒的读书报告(更新至3月16日)

  本月主要是阅读了上个学期的关于韦伯的一些漏下的作品,所以这篇读书报告主要的内容是关于我读过的韦伯的作品的一个总结,韦伯的作品有很多方面,包括经济、法律、宗教、政治等好几个方面,但这些看似不相关的方面中有一条主线,即资本主义为什么在西方产生,而不是在其他地方,或者借用齐美尔的话术来说就是“资本主义如何可能”。简单的说韦伯的作品有两条鲜明的线,一个是关于“资本主义为什么在西方产生而不是其他地方”的探究,一个是平行于这条线的方法论,首先先对其作品沿着第一条线做一个简单的串联,关于他的方法论我放到后面部分进行单独叙述。
  沿着“资本主义如何产生”这一问题出发,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中》提到,资本主义的产生需要理性的法律,理性的法律代表着未来的可预期性,其次资本主义企业的运作需要理性的会计制度,要想理性的企业长久的运行还需要有追求资本的动力,也就是与家庭经济相对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除此以外还要货币的出现、股权、产权的证券化,而股权、产权的证券化需要理性化的法律系统。
  那么问题就来到“理性化的法律是如何来的?”,在《法律社会学》一书中,韦伯说明了,为什么只有欧洲产生了内生性的法律,也就是只有西方具备了产生资本主义的条件之一,内生性的法律。法律意味着规则,理性的法律就代表着理性的规则,而政治意味着力量,现代社会的统治合法性就来自于理性的法律,这就说到韦伯的《支配社会学》一书,在书中韦伯借用传统型、卡里斯马型、法理型这三种理想类型,来说明“政治权力是如何运作的?”或者说“我们是如何到达现代社会的?”传统型的合法性来源于行为惯例,卡里斯马型的合法性来源于领袖的个人魅力,即精神层面,而现代法理型是来自于物质层面的抽象规则。
  那么现代社会“法理型统治或者说官僚制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呢”?国王崛起,此时国王权利的正当性来源于传统,而为了战争和征税,逐渐建立起一套税收或者管理国家的制度,这种制度会随着时间发展越发理性化,而此时这个制度的运转目标是由国王决定的,也就是说,国王所说的目标是价值理性的,而制度运转属于工具理性,随着国王的衰落,作为治理的抽象的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理性化的弊端就显现出来,越发呈现出一种僵化的状态,官僚系统是不具有想象力的,也就是说它不具有价值理性,工具理性来源于制度、抽象的规则,而价值理性是从何而来的呢?韦伯给出的答案是宗教,他在《宗教社会学》和《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都回答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是什么诱发了理性化的过程”,他认为资本主义可能首先来自于宗教。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韦伯详细的阐述了一个完整的逻辑链条,由新教伦理产生的一些道德规范,如珍惜时间、敬业、节俭等等,新教的“天职”观念把个人在尘世中完成所赋予他的义务当作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天职。天职观即教徒在尘世中的活动包括职业劳动,都只是在遵循上帝的戒律,完成上帝的旨意。在韦伯看来,加尔文教的这种教义使得世俗的的工作合理化并成为一种荣耀上帝的行为。一方面,教徒勤勉从事职业劳动,另一方面,提倡节俭,反对骄奢,使得加尔文教表现出独特的禁欲主义倾向。资本主义不断发展的过程,就是传统主义不断被克服的过程,使劳动本身成为目的、成为人的一种愿望,成为一种伦理责任,直至把劳动视为一种天职。资本主义的兴起和成功与新教盛行存在着相互影响的关系。新教入世禁欲主义伦理为资本主义企业家提供了心理驱动力和道德能量,即一种价值理性。
  现在将目光拉回到主线“为什么资本主义首先在西方产生?”因为只有在西方同时具备了理性的法律系统、“自主性城市、身份团体”、产生资本主义精神的新教等等。我个人认为这并不是说其他地方不能够产生资本主义,韦伯向我们展示的只是关于资本主义产生的一种可能。
  以上是我在读完韦伯的作品后自己给他的作品尝试的做出的一个串联,由此我得到的一个启发是“在讨论一个事情前,先理清逻辑,再说价值偏好”,也就是先回答“是什么”,才来说“怎么办”,用韦伯的方法论来说就是“价值无涉”,而不是听到一个现象后马上做出喜恶评判,或者是追求现象的特殊性,感慨现象少见之类的。如果我们不赞同“理性的牢笼”,那么首先要明白理性的牢笼是什么,它是如何形成的、形成之后又是如何运转的。他有很多本书,比如《法律社会学》《宗教社会学》《非正当性支配》都是从古代、中世纪,多个国家如英国意大利以及历史(法律的历史、城市的历史等等)说明事物是如何一步步发展至今的,也就是“是什么”,这给我提供了一种分析问题的思路,让我了解探究背后的逻辑是这样的一种过程,我可以这样做,我可以了解的发展历史,可以去追究是怎么形成的,才能去理解这个现象为什么出现,在研究问题的时候,回答“是什么”也是非常重要的。
  接下来,再来谈谈关于另一条平行的线:韦伯的社会科学方法论。
  我对韦伯的方法论的了解一部分来自于上述作品,另一部分来自于《社会科学方法论》一书。韦伯认为社会科学的对象是文化事件,是实在的,而文化科学的目的在于认识这种实在的独特性质,方法论就是达到这种目的的方式和手段。这种实在之所以进入社会科学的领域成为文化科学的对象,并非因为它原来就是如此,而是因为它在与研究者的价值观脸中变得更重要了,它便对我们有了意义。韦伯认为社会科学总是关注“个别的形态”,而使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得到的规律是无法解释个体的,也就是所谓的“因果多元论”,关于这个概念稍后再做解释。韦伯批判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有自然主义倾向,即试图在社会科学领域建立起一套普遍有效的规则,这里韦伯和马克思的观点有分歧,但韦伯并非完全批判马克思的观点,只是不赞同讲所有事件都归因于经济因素,韦伯认为马克思的理论在限定范围下,某种程度上和理想类型有相似之处。
首先,简单说一下关于韦伯的理解社会学。狄尔泰认为:“我们不仅可以从外在方面观察和把握人的行动,而且可以从内在方面理解他们的行动。”受其影响,韦伯赞同“他人立场”,可以简单理解为站在他人的立场思考问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换位思考”,当然这只是简单的来说,实际上尽管我们站在他人的角度看问题,但由于个体与个体间的经历、性格、对待问题的态度和处理方式都有所不同,因此,我们可能仍然无法理解他人行动,或无法正确解释他人行为以及行动背后的因果逻辑,但也正因为这种不理解,证明了“不同”的意义。这里的“理解”并不意味着“原谅”或者“认同”,但是对他人立场本身的理解也根本不导致同意他们。而是从另外一面出发,至少让人们可以很容易的意识到或者理解“人们为什么不能就什么达成一致”。
  其次,关于理想类型,在这里,暂时不提这个概念的具体内容,还是简单说说我对理想类型的理解。在韦伯看来,无论是个人行动还是社会行动都包含“动机和目标”这两个基本因素。因此为了比较和衡量行动的独特性,韦伯提出了理想类型。也就是说,理性类型只是一种认识特殊性与一般性的工具,理想类型的本质是有关联系的抽象概念。理想类型是为了理解文化现象之个别实在而有选择性地构建出来的中介、图式,其本身并非实化,具有相对性和短暂性。将理想类型放到韦伯的作品中,更能理解为什么理想类型是一种工具,工具的重点在于帮助解释和说明、帮助理解。在《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一书中,韦伯使用理想类型这一工具来说明个体的行动可以分为几种,来理解“目标合理行动”和“价值合理行动”的独特性,从而更好的进行下一步解释。在《支配社会学》一书中,韦伯使用理想类型这一工具来解释“政治权力是如何运作的?”,说明统治权力的正当性来源。理想类型作为一种分析工具,无论是进行事实的因果分析还是其他,理想类型不能提供任何价值判断,只是作为一种手段。理想类型或者说理性图像的前提是价值关联,但由于概念是一般化的,因此借用概念来把握的内容也不可避免的一般化了,因此尽管理性类型是认识一般性你和特殊性的规律,价值关联和价值解释,一旦被表达出来,它们就会失去独特性。
  接下来,同样也简单说说我关于“价值无涉”的一点理解。在说“价值无涉”这一概念前,先说一说价值判断和价值取向,所谓价值判断就是对文化现象进行卑下或正当的评价,也就是一种明显的价值取向。手段的选择不是科学所能决定的,而是取决于价值取向和信念内容,无论是个别化和一般化、一元论还是多元论都是一种价值取向。价值无涉在我的理解里,属于理想概念,尽管我们认为在进行现象解释时,只是对现象本身进行历史的、对比的或者其他的分析,并尝试对现象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或者对其未来进行可能的预测,但实际上个人的价值偏好多少都会参杂在其中,尤其是在问题的选择和可能的结果上。
  最后,谈谈我对“因果多元论”的理解,实际上这一部分在《社会科学方法论》一书中的呈现相当抽象,理解起来有些困难,在这里我简单梳理一下我的逻辑:
“个别事物的因果解释是如何可能的?”现象个别性、因果关系问题就不是一个规律问题,而是一个具体的因果联系问题,因果关系问题是归源的问题。历史的因果只想具体的原因,结果的归源是具体的原因,而不是抽象的规律。因此韦伯认为资本主义并不是历史的必然结果。由于具体原因因素的无限性,“有一般意义”而具历史兴趣的一些方面、部分需要将之孤立、一般化,即抽象。然后按照普遍归路经验进行“可能性判断”,由此形成一个统一体的条件复合体,然后“非偶然”而是“适当的”原因浮现(方向性的共同作用),即历史因果的客观可能性。
本月书单:
韦伯《法律社会学》
韦伯《非正当性支配》
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读至667页
另有一本《国家的视角:那些试图改善人类状况的项目是如何失败的》
Posted: 2023-03-18 21:48 | 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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