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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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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京读书报告(2017.7.1至2017.8.26)

2017年7月1日-2017年8月26日
书单:
韦伯《古犹太教》;
韦伯《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
韦伯《印度的宗教:印度教与佛教》;
韦伯《宗教与世界》;
韦伯《宗教社会学》;
韦伯《经济与历史 支配的类型》;
韦伯《支配社会学》;
韦伯《学术与政治》;
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
韦伯《非正当性的支配:城市类型学》;
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
韦伯《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
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本科)

读书内容:
    正式开始有系统的读书是在到达武汉后的第一天开始的,因本科期间读到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及其他有关宗教方面的书籍,我的读书计划就从韦伯的《古犹太教》开始。以下是读书汇报总结:
    《古犹太教》前言中提出了一个问题:犹太人是如何成为一个具有如此高度异性特质的贱民民族?在本书中韦伯围绕着古犹太教历史演进、基本生存形态和民族特质这三大方面来阐述介绍了“古犹太教”,而对于前言提到的这个问题则在韦伯《宗教社会学》、《宗教与世界》等著述中给出了解读,我认为《古犹太教》的详细介绍在于铺垫,这为后来讨论“犹太教”在近代资本主义制度中扮演的角色及其在中世纪及近代的经济成就大有裨益。研究思路在于从研究古犹太教对于犹太民族的形成究竟产生了何种影响?这些影响对后来的犹太民族生存发展起到了什么作用?至讨论近代资本主义制度的宗教结构要素。
    公元前12世纪亚伯拉罕带领来自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希伯来人进入巴勒斯坦地区,与巴勒斯坦迦南人形成利益冲突,为维持内部团结希伯来人在多神崇拜中选择了自热力量的化身耶和华作为共同信奉的神邸,为摆脱埃及法老对犹太人灾害性的统治,摩西率领希伯来人出埃及并借耶和华之名传授“十条戒律”,后经过士师、王国、分国、俘囚与还归等时期,最终确立了以耶和华为唯一信奉神的古老宗教。犹太民族的形成过程是复杂多样的,它是古老预言、政治取向、神义论和末世论、礼仪隔离、宗派复兴、先知和知识阶层的作用、领邦文化的影响以及律法的约束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也就是说这些因素共同塑造了犹太民族的基本生存形态。在犹太民族的民族特质中,主要有几方面的突出特点:其一,奉“律法”为最高行为准则,律法知识是一种义务,其包含了伦理诫命在程度上远超其他礼仪规定与禁忌规范之上。其二,犹太“二元论”,对异邦人实行经济往来上的双重道德标准,即禁止施之于同胞者,可施之于异邦者。比如律法禁止犹太人向其同胞收取利息,却准许向异邦人收取。他们且不以经济行为来衡量自己的内在伦理状况,也就是说只要行为符合律法规制,便认为其符合伦理道德要求。其三,犹太民族不得与外邦人形成餐饮及婚姻共同体、宗教仪式因需要屠夫服务而形成的群居生活。以上三点及其他未尽详述的民族特质构成了古犹太教这个特殊的群体;当然,形成如此异质性特质的原因并不能只归结于内在因素,正如在韦伯的《社会学基本概念》中提出的“社会行动”这一概念所启发的,内在行为意念只有在指向他人行为时,才属于社会行动的范畴。古犹太民族在广泛的长久的历史进程中、经济活动行为中与外界其他民族的接触、与不同文化的冲突和调适形成了这一“贱民”概念,韦伯“贱民民族”概念是指某个缺乏自律性政治组织的、特殊的世袭性社会团体,这个团体一方面受内部源自巫术、禁忌与礼仪规范等的约束,而不得与外邦人形成餐饮及婚姻共同体;另一方面,它又是个具有影响深远的特殊经济态度而在政治与社会层面却又是劣势特权化的团体。犹太民族的异质特征具有他人社会行动的指向性。这一点是在后来随着对韦伯宗教研究体系的逐渐深入而产生的认识。
    这一部分的读书反思:初涉韦伯的《古犹太教》的过程是有点艰难晦涩的,它具有与其他著作不同的章节间的非连贯性,初期难以总结,读这本书自己经历了两个节点:一是读完后基于混乱对古犹太教演变史进行了梳理;二是后续阅读《宗教社会学》《宗教与世界》两本书形成对前者的回顾。这两个节点帮助了我加深了对古犹太教的一些认识。
Posted: 2017-09-12 11:05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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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
    生于斯长于斯,中国的儒道教文化千百年来潜移默化地影响并塑造着我们民族的言行与性格,对于自己的文化我们是有自己的认识的;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一书中,站在其以“有且只有西方具备了产生这种理性资本主义精神的条件”为主要观点的基础上,对比分析“为何中国、印度等国家没有具备这种理性的资本主义精神”即分析阻碍中国形成这种“理性资本主义精神”的条件。韦伯观点里中国儒教与道教里具备或者没有具备的因素是相对于西方宗教里所拥有的促成理性资本主义的因素进行参照对比说明的,其并不代表,至少对于研究的角度来说,宗教和文化是没有优劣好坏之分的。
    韦伯《儒教与道教》围绕着中国封建时期的经济形态、政治体制及官僚制度、宗教性格及评判三个大的方面来论证阻碍中国资本主义精神形成的原因。总的来说,中国的封建经济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小农经济的自给自足性避免了更多的交换需要;而货币经济中政权对采矿和铸币特权的垄断、造币成本和运输困难以及宗教政策对造币原材料的集中式占有,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货币经济流通发展;较少的交换流通较大的货币经济阻碍制约了资本主义萌芽的进程,其根本原因乃在于中国稳固的、长期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封建制度的政治性已经远远凌驾于任何一种理性行为之上,比如就开凿运河与开辟海上航线此事,对于西方而言是经济成本上的考量而古代中国则是出于政治的考量,是为满足巩固地区统治、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再对比韦伯在多部著作中均提到的构成近代资本主义的重要要素“城市和行会”,韦伯认为中国城市繁荣的决定因素在于朝廷的行政管理能力而非市民经济和政治上的决策力;中国的共同体“行会”水平不及西方是因其在法律上得不到保障,行会无法拥有政治和军事实力。而这些种种表征背后都是源自于中国封建君主的专制制度,在这里“君主”意志和代表“君主意志”的地方官员占有绝对地位。在这里“宗教”是君主巩固政治地位的工具,“神权”是依附于“皇权”的,具备“卡里斯玛”的个人也是服务于皇权的,有别于西方宗教中,祭司的政治取向源自于纯粹的宗教性。 儒教是一种世俗理性主义的等级伦理,它的对象主要是那些受过传统经典教育的食俸禄阶层,教育决定了生活方式,生活方式种类区别社会荣誉机会,从而形成“等级地位”,继而在占有劳动和物资市场的前提下保证了其阶层的垄断地位,这也很好的解释了中国古代官僚体制层层加固的原因。在韦伯看来,中国诸多社会经济行为都是“非理性”的,而他的判定标准是以“近代资本主义”是“理性的”这一论调为前提的。就宗教性格及批判这一方面来说,韦伯认为中国的儒教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宗教,它的教义和规范服从并服务于俸禄阶层的利益,“一半打上了礼仪的烙印,一半打上了传统伦理的烙印”。韦伯认为,受过教育阶层的社会品格规定了该阶层对经济政策的立场,因此这也在根本上导致了中国完全不同于西方的经济发展轨迹。儒教和平主义的本质所缺乏的是一种救世宗教的有条不紊地指导生活的核心力量,这是他对中国传统儒教的思考。不同于“儒教”,对于“道教”来说,其教义和规制是讲求“出世”的,对功利和财富表现出的拒斥态度也是与“理性资本主义精神”相悖的,它既不符合资本主义精神对财富和利益的正当态度,也不满足其恰当获取利益及财富的正当性手段。儒教和道教作为原生于中国本土的“宗教”,在诸多方面不具备西方理性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条件,这是韦伯为其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这一著作中提出的“为什么仅有西方存在这种理性的资本主义精神”这一问题做出的全面的论证,这还包括了他对于其他几大宗教的论证分析。
    这一部分的读书反思:韦伯的观点提供了我们分析经济发展的更加独特视角,在这部分也有很多收获有自己的思考,但自己对这本书的体系总结的不够完善不够深入,希望能打开视野,增加积累做的更好。
Posted: 2017-09-12 19:38 |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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