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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国英读书报告

时间:3.16---4.8
书目:《社会分工论》
《自杀论》
《乌合之众》
《社会契约论》
社会分工论
本书中,作者着重解释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为什么社会越发达,个人就会越变得自主,他就越依赖社会,社会联系越紧密。 “目前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要为我们自己确立一种道德” 涂尔干试图通过解释工业社会产生的逻辑过程,建立与分工的社会所适应的公共制度。
一,社会分工的功能,两种社会团结: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
1,机械团结
涂尔干说,任何持续存在的社会生活都不可避免的会形成一种限制形式和组织形式,法律就是这些组织中最稳固最明确的形式。,涂尔干在解释这两种团结的时候就用了与之相应的法律制度来解释社会团结。
在传统社会中,维系这社会团结的是集体意识。所谓的集体意识就是“社会成员平均具有的信仰和感情的总和”在传统的社会里群体先于个人而存在,是个群体社会。血缘关系,地理条件,宗教信仰等都是这种群体社会团结的纽带。其中,宗教在集体意识的形成过程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人们的欲望只能靠他们所遵从的道德来遏止” 在这种“集体类型”中,个人的角色被弱化,社会成员的共同观念和共同倾向在数量和强度上都超过了成员自身的观念和倾向。因为这种团结所形成的社会中,社会分子要想一致活动就必须散失自己的运动,所以称这样的社会团结是一种机械的团结。与机械团结相应的法律是压制性制裁。“集体把权威施加在个人的意识里,并从中获得力量。”而统治者正是在集体感情里获得了一切权力,并用规定和实施一切法律和制裁。压制性制裁的最大特点是为集体利益出发的。其次,压制性制裁还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制裁的目的是报复性的。在越是社会不开化的地方这一特点就越明显。对犯罪的惩罚不仅涉及他本人,还要涉及他的亲属。涂尔干认为,在以共同意识为社会纽带的机械社会里,社会的整合是建立在牺牲个性的基础上的。它不断地强化集体意识来获得社会团结的动力。血缘关系,国家感情,宗教道德,宗教仪式等都是团结的动力。触犯了集体意识的犯罪行为将受到相对残酷的报复性制裁。
2,有机团结
随着社会分工的深入,社会的团结的纽带在发生变化。维护社会团结的集体意识的力量在变弱,个人逐渐从群体中解放出来。人与人直接的联系不再试直接的联系,而是以物为中介的的联系。这种社会整合更加具有互动的灵活性,个体更具有自由活动的空间。社会分工形成的有机团结较之于机械团结更加具有社会整合功能,是文明进步的集中体现。与有机团结所相应的是恢复性制裁。恢复性制裁是一种人类经过理性思考后的,为社会利益为出发点的,对犯罪行为具有补偿作用的法律形式。恢复性制裁的目的已经超出集体意识的范围,它处理的是人们利益关系矛盾时作出的妥协协议。涂尔干还用了大量的论据表明,人体的差异不断变大,因此建立在个人之间相似性的机械团结社会也将随之被社会分工代替。
斯宾塞认为工业社会的团结不需要强制力来维持,社会的和谐是自然形成的过程。涂尔干批判性地继承他的说法。他认为在契约团结的关系发展的同时,非契约关系的的团结也在发展起来。人们之所以确定契约是因为他们之间因为社会的分工形成了利益的相互需要。涂尔干认为,政府机构是社会分工的必然产物,他并不批判权力。
二、分工的原因和条件
社会分工的原因不是人们追求更好的生活条件,寻找新的快乐和新鲜感的结果。作者用人们对快乐的幸福的追求就很好地证明了这点。我们不能说分工的进步是人类厌倦现存社会的结果。人类的不断改进并不是为了保持原有的新鲜感。
“社会容量和社会密度是分工变化的直接原因,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分工之所以能不断进步,是因为社会密度的恒定增加和社会容量的普遍扩大。”一方面,文明社会的空间比原始社会的生活空间小。另一方面,城镇的兴起也是社会容量和社会密度增加的表现。此外,文明社会的沟通手段和传播手段的数量和速度越来越多,越来越迅速。这些都是分工形成的必要条件。
社会容量和社会密度的变化导致竞争的激烈化,人们要付出更多的努力,这不是人类更加幸福的途径。事实上,生产力的发展不是分工发展的原因,它只是分工的副产品。人们为了创造新的生活条件才是分工的原因
集体意识的减弱也是分工得以实现的条件之一。集体意识在减弱这一现象涂尔干已经用大量的论据论证了。集体意识朝着更理性的方向发展,它的强制色彩也会越来越少,也不再能阻碍个人都自由发展了。环节社会终将解体,朝着有机的社会形势发展。
职业“遗传”性逐渐消失也是分工得以实现的另一条件。工业文明中,人们更倾向与多样化,人格更加鲜明,传统的影响力难以在保持它原有的姿态。另一方面,竞争导致的专业化的发展,使得技能更加复杂化。一种技能越复杂,它就越难被遗传。
三、反常的分工
涂尔干在本书中并没有逃避社会分工所导致的问题。但是涂尔干认为这不足以否定社会分工的功绩。分工可以带来社会的团结,但是在某些时候,分工也会带来截然不同的甚至是完全相反的结果,涂尔干指出了三种劳动分工的反常形式。第一种劳动分工的反常形式是“失范的分工”,指的是由于缺乏充分而有效的社会规范,使分工过程中各个机构、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得不到正常的规定和调节,有可能是旧的规范不适用了,新的规范又未建立起来,或是某种规范的功能发挥受到阻碍,或是几种规范体系相互冲突,使人们失去了行为的规范和准则;第二种反常形式是“强制的分工”,指的是在违背当事人某些本性和意愿的情况下通过某些外部的强制手段来实行的分工,是分工本身不合理造成的;第三种反常形式可称为“不适当的分工”,也就是说,如果在分工过程中有的人工作任务饱满,而有的人却工作任务不够,那么尽管分工非常细致,整个分工体系也会难以和谐运转。人们的欲望只能靠他们所遵从的道德来遏止”。涂尔干指出,重建道德秩序应该建立一种与现代社会分工结构相适应的多层次、全方位道德体系,应该从个体、群体、社会三个层次来进行,具体表现为重建个人道德、建立职业群体和职业伦理、建立全民道德,从而消除现代有机团结中反常分工带来的种种社会危机。
    自杀论

在读了涂尔干的社会分工论和自杀论之后,发现这两本书中作者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一切存在和现象的根源皆为社会的思想是作者论述自杀论和社会分工论最本源的思想。在社会分工论中涂尔干已经对社会分工而引起的社会病态进行了分析,在自杀了论中由于社会整合的高低所导致的自杀亦或是社会混乱所造成了自杀与社会分工论中不同类型的社会团结所导致的社会整合程度具有思想上的一致性。
在涂尔干的自杀论当中,与吴飞的《浮生取义》中讲述的家庭之中的伦理政治有所不同,涂尔干明确的将自杀由个体层次上升到社会层次。实现了从个人行为到社会事实的转化,然后对自杀在这一社会事实同其他社会事实进行种种论证。自杀论中所说的自杀并不是个体的自杀行为,而是自杀率的问题,通过与非社会因素之间的比较,找出自杀率的高低与自然因素之间的相关。是社会学中实证主义研究非常典型的范例。
在自杀论中,涂尔干通过大量的数据去论证自杀与非社会因素,比如说种族、遗传、精神病、自然条件、气候变化等无重大关系,然而却和经济政治危机,社会动荡等有着密切的关联,通过排除法,自杀的倾向必然取决于社会原因,这不是对自然因素可以导致自杀进行否定,而是认为自杀更多的是社会相连。
涂尔干试图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解释自杀的原因,将自杀分为利己主义自杀、利他主义自杀和由社会混乱所引起的自杀。
利己主义自杀:涂尔干通过大量数据对职业、婚姻家庭、宗教等进行分析,发现独身者、离婚者的自杀率比有家室的人高,在各宗教中,自杀率与宗教的一体化也存在着共变的关系,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还需要考究。天主教徒自然而然的接受教会的教义,不加思考,是一种完全遵从式的听命,并且教会建立一整套权威等级制度,对于天主教来说,变化是他们最深恶痛绝的。然而在新教中,圣经掌握在个人手里,任何解释都不能够强加于他,这种自由思考本身是因为传统信仰的动摇。也就是个人和社会的关系在天主教哪里最强,而在新教那里是弱的关系,这种情况在新教里导致的结果就是,个人游离与集体生活中之外,个人的自杀不会过多的考虑集体的规范。但是宗教不能没有一个共同信仰的体系,信仰体系越广泛,越具有不可侵犯性,也就是说宗教的一体化程度就越高。利己型自杀与社会的整合程度成反比,社会整合程度越高,自杀率越低。
利他主义自杀:过高的社会整合,导致个人失去自主,在这个时候自杀往往被看成一种义务。比如在一些民族中,有丈夫死了妻子就会自杀的习俗,这时候自杀不是一种权利,而变成了一种义务。又如在军队中,军人被训练得不看重自身的价值,因而军人的自杀率高于普通人。
社会示范型自杀:是由社会混乱所导致。当社会发生动乱或者变迁时,人们失去种种秩序和规范,欲望与手段不能达成一致,行为混乱没有节制等,就会产生痛苦导致自杀率的增高。涂尔干把工商业者在经济危机中的自杀现象看做这种自杀的典型例证。
为了防止自杀,涂尔干提出了一些建议和设想,如对自杀者进行惩罚、改进教育、重新发挥家庭在防止自杀中的作用等。
乌合之众

在读完勒庞龙的乌合之众之后,发现这不是一本纯粹的社会学的书,而应该是一本社会心理学的书。书中并没有采用严格的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很多理论都是以心理学为支撑。如果说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对民主共和制的支持的话,那么勒庞的乌合之众就是一本维护精英主义,反对“大众政治”,在勒庞看来,群众等于乌合之众等于暴民,书中虽然对于群众的道德也有探讨,当更多的是对低劣的群体心态的探讨。勒庞认为,群体是非理性的,当然也就不应该实行民主,鼓吹民主的人自然也就是非理性的。群体的民主权利就像一切个人的权利一样,当它没有受到宪政的约束是,也很容易转变成它的反面。勒庞不否定群体的时代的到来,但是他对于民主力量的到来却是持一种悲观的态度,认为民主力量的兴起并不能带来科学社会的发展,这样的态度来自于对低劣群体心态的解读。
民主理念的产生,要求人们从封建专制和上帝至上的思维模式信仰理念中走出来,而这种民主理念的产生则来自于政治经济、宗教信仰的改变。从上帝至上或君主至上到以人为本这期间人的角色的转变意味着这是一个群众说了算的社会。而产业革命所带来的机械化大生产,让人们成为操纵机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动力,传统社会的英雄观被瓦解。这两者对于群众时代的影响是相承的。
这里所说的群体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群体,是指在某些条件下,并且只有在某些条件下,一群人会变现出一些新的特点,聚集成群的人他们的思想和感情会全部转到一个方向,他们自觉的个性消失,形成一种集体心理。群体的心里表现出极大的低劣性,这表现在盲目、轻信、充满情感却毫无用处,情绪夸张单纯,表现出一种绝对的正确和错误。对于勒庞偏激的论证,在这里我存在着一些疑问,既然群体如此偏激,又何须什么头脑风暴?对于群体心理书中有三种解释:一是,群体是一种势不可挡的力量,使得群体中的个人敢于发泄自己的本能,而不必承担什么责任,这种责任分散,法不责众的思想是导致群体中成员有过于残暴的行为的一种解释。二是:传染的结果,这是一种很容易观察却难以解释的现象,从个人的观察中我试图将它解释为一种群体的象征,是群体成员用以证明自己是群体的一员而产生的一种跟从现象。三是;对自己失去人格意识的暗示着的唯命是从,来自于群体的暗示,是这种影响力倍增。勒庞对于这些群体新个特点的解释,不是来自于自然科学解释,也无从下手,它只得在细致观察的基础之上去借助于心理学上的理论去建立这些新特点的理论依据,而这种心理学上的理论主要表现为有意识的人格的消失,无意识的人格得志。从而变成一个有机群体,表现出群体所特有的特点。虽然借助于心理学的理论作支撑,但是对于群体行为产生的条件机制却没有做论述。群体的意见和意念的形成,可分为直接和间接的因素。间接的因素包括种族、传统、时间、政治和社会制度,这种间接的因素更多的表现为某种习以为常的思维和做法、直接因素则包括形象、词语、幻觉、经验等。
而对于领袖如何控制群众,断言、重复和传染,外加一点名望。这些方法的特点就是组织群众看到实物本来的目的,让他们的判断力彻底的麻木。
社会契约论
总的说来,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讲的是民主共和制。书中阐述了卢梭的主张,为何需要社会契约,社会契约需要法律来维持,主权是公意的运用及立法者存在的必要和性质,主权者的执行人--政府部门的类别,公意的不可摧毁和宗教对国家的服务和影响。其实读完这本书本身对自己感觉并没有读通,这本书所讲的内容比较多,也比较碎,刚开始并没有很好的找到这些部分之间的逻辑,只能尝试性的归纳。
第一卷、论述了社会契约
每个人都拥有自由,自由是一种不可转让的权利,一个人不能转让他的自由,同样的,一个国家也不能转让他们的主权。某些哲学家认为人与人之间存在的奴役和统治是天然的,但他们混淆了原因和结果,奴隶为了生计将自己出卖给他人,但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却不能从国王那里的得到生活用品。这也就说明了强力与权威是不相等的,同时主人与奴隶的关系也同国家与人们的关系是不对等的。强力是指施加一种力量,随之产生一种结果,这是一种不持久的关系。如果用强力去统治一个国家,那么人群也只是聚集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利益,也不能成为一个政治体。而人们如何在保持自由的前提下依靠一个共同意志来保护自已就需要一个契约,卢梭提出这样一种社会契约:一种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维护和保障内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产的组合形式,使每一个人在这种结合的形式下与全体相连和的人所服从的不过是他自己,而且同以往一样自由。每个人都将自己毫无保留的献给集体,从而拥有转让与权力相同的权力并且获得更多保护其所有物的力量。当服从人们为自己所制定的法律,才能自由。
第二卷、阐述主权及其权利
主权是公意的运用,不可以转让,不可分割。主权由共同利益所决定和约束,并又法律而行动。法律是以公共利益为依归的公意的行为。虽然公意总是对的,但是它并非总是能作出明智的判断,因此也并非总能找到共同利益之所在,于是立法者的存在就是必要的。然而立法者本身并没有权力,他们只是指导者。他们起草和提出法律建议,只有人民自己(或者说主权者、公意)才有权设立法律。第三卷、阐述政府及其运作形式
对于政府而言,仅有立法是不够的,法律的强制实施亦非常必要。虽然主权体有立法权,但是它不能赋予自身执法权。它需要一个介于主权体和国民之间的中介者,在公意的指示下实施法律。这就是政府的角色,政府是主权者的执行人,而非主权者本身。政府中的执政者只是受委托来行使行政权力;他们从主权者接受命令,并将命令转达给国民。世上主要存在着三种政府形式:民主制、贵族制、国君制
民主制:严格意义而言,真正的民主制从来就不曾有过,而且永远也不会有。民主制需要太多的预设条件和美德,实现全民民主非常困难。
贵族制:可以是自然的、选举的与世袭的。第一种只适于纯朴的民族;第三种是一切政府之中最坏的一种。第二种则是最好的;它才是严格说来的贵族制。第二种能带领着人们想一个正确的方向前进;如果其前进的方向不是公共福祉,就转化为对国家的损贵族制除了具有可以区别两种权力的这一优点而外,并且还具有可以选择自己成员的优点。用这种方法,则正直、明智、经验以及其他种种受人重视与尊敬的理由,就恰好成为政治修明的新保证。
国君制:君主制可以是一个具有活力的制度,但本身也是存在危险的,这得看君主本身是否害。君主们倾向于追逐绝对的权力,大臣们只是阴谋家。    实际上,政府都是混合形式的,都或多或少地借鉴了其他形式。没有一种政府适用于一切国家,但是一个国家的政府必须与其人民的特点相适应,一个不靠外来移民的办法、不靠归化、不靠殖民地的政府,而在它的治下公民人数繁殖和增长得最多的,就确实无疑地是最好的政府。为了防止少数人篡夺国家的权力,必须由法律保障人民定期集会,终止一切现有的行政权,让权力回到人民手中。在集会中,人民必须解决两个问题, 第一个是:政府的形式是否需要改变,第二个是:是否需要更换行政责任人。
第四卷、几种社会组织与宗教
公意是不可摧毁的,通过投票来表达。不同的组织有不同的选举模式,例如人民大会、保民官、独裁、检察官等,宗教是国家的基础,在任何时候都在公民的生活中占主要地位。基督教的统治精神是和他的体系不能相容的。基督教是一种纯精神的宗教;基督徒的祖国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基督徒以一种深沉的、决不计较自己的成败得失的心情在尽自己的责任。每个公民都应该有一个宗教,宗教可以使他们热爱自己的责任,这件事却是对国家很有重要关系的。这种宗教的教条,而只有当这些宗教的教条是宣扬对别人都需要履行责任的时候,才是与国家和成员相关的。公民宗教的教条应该简单,条款很少,词句精确,我们就应该宽容一切能够宽容其他宗教的宗教,只要他们的教条一点都不违反公民的义务。宗教应该为国家服务而不是把宗教当成替代国家职能的部门,否则对一切形式的国家都是有害的。
读书感受:
1、感觉自己非常的缺乏总结提炼的能力,对于书中的逻辑结构还不能很好的把握,大多只能以书中的目录来梳理
2、感觉还只能停留在对文字知识的阅读上,对作者的思维脉络不能很好的把握,大概知道作者写了什么,但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写
3、读书的时候很容易分心,没有规划好读书和其他任务的时间。
4、读完书之后,关上书本就不知道这本书到底讲了什么,只记得一些词汇和一些零散的点



时间:4.10-5.14
书目:《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社会学的想象力》
《意识形态与乌托邦》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这本书在看的时候虽说不是特别难懂,对于书中所阐述的内容和方法虽然还是能懂一些,但是对于作者的思维脉络以及对作者是如何探索这些方法准则的思维方式却比较难梳理。只能说我看到的还是一些知识而不是思维。
在书中迪尔凯姆第一次明确地提出应该把‘社会事实”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并以此为基础系统地论述了观察社会事实、区分社会事实、解释社会事实、划分社会类型等实证社会学研究的基本准则。这些内容使社会学从对象、方法和基础概念 同哲学、历史学和心理学划清了界限从而使社会学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
一、什么是社会事实—社会事实的界定
社会事实不能以社会内部发生的一般事实来界定,它具有如下几个特殊性质:一是外在性,独立于个人意识和个人行为。二是强制性,它对个人意识产生或容易产生强制作用。三是集体性/社会性,它为集体中的全体成员所共有。因为社会事实是社会的,所以它是普遍的。而社会事实的基本形式或者说构成,主要有:团体的信仰、倾向、习俗这类东西。没有结晶化形式的事实,即人们所说的社会潮流,它同样具有客观性,并对个人产生影响。比如集会发生的激情、义愤、怜悯等情感方面的巨大冲动,就不是产生于任何个人的意识,而是来自我们每个人的外部,不管我们每个人愿意与否都会受到感染。
二、观察社会事实的准则
这一章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对基本规则的论述,二是对这一规则的三条亚定理的说明。 第一条也是最基本的规则要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考察。 首先,涂尔干指出了目前社会学研究的问题即它所专门研究的几乎都是概念,而不是物。在这里他指出,科学正在经历观念阶段,人们自然地倾向于以观念来代替实在,甚至把它们作为思考、推理的材料在,这种方法并不能得出符合客观实际的结果。接着,涂尔干对上面所提出的问题以孔德和斯宾塞为例做了例证。最后,涂尔干对物及把社会现象作为物来研究的内涵进行了界定,他认为凡是供我们观察的一切,凡是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一切或更确切的说,凡是要求我们观察的一切,都是物。而把社会现象作为物来研究,就是把社会现象作为构成社会学研究的出发点的事物证据来研究。
三条亚定理。 涂尔干更深入的论述了观察社会事实的基本准则的主要准则把它们作为“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研究”这一定理的亚定理。 1、始终如一的摆脱所以的预断。研究时总易带有感情的参与,而有些观念甚至具有一种拒绝接受科学检验的威力。有些人宁愿作感性的直接的而含糊不清的综合,而不愿作理性的耐心细致而明晰的分析,通过悟性来思考问题。 2、关于确定研究对象的方法,根据其共同的外在特征对社会事实进行分类。3、外在特征应该尽可能客观。科学需要能够准确的表达事物的概念,也就是需要表示事物的本来面目的概念,而不是需要为了便于实践而想象出来的概念。
三、区分正常现象和病态现象的准则—区分社会事实
首先涂尔干对两种事实进行了界定。正常现象应该是什么就表现为什么的事实。病态现象,应该是什么却未表现为什么的事实。 关于平均类型涂尔干认为它与属的类型一致每个社会种都有它自己的健康标准,因为每个种都有它自身固有的平均类型,标准随种的不同而不同,在同一种内,标准也会随种的变化而变化。一般情况下,最普遍的结构形式的最为常见就证明它们具有优势。在涂尔干看来,正常现象是普遍的,而反常现象是偶然的。 针对第一种方法,平均类型,涂尔干提出了第二种方法。但它只能作为补充的和次要的方法来使用。第二种方法主要是找出关于实施的正常性即它的普遍性。
四、关于划分社会类型的准则
涂尔干认为,区分社会事实是正常的还是反常的,必须确定社会种。即只有把社会事实放在一定的社会种下考察,才能确定它是正常的还是反常的。涂尔干说,实际上任何一种社会都是由比它更为简单的社会构成的,进行分类时,要研究这最简单的社会是怎样自己形成的,它的组合是怎样组合起来的。 社会类型由简单到复杂,简单的多环节社会,以村落为形式的定居的氏族联合。最后,涂尔干归纳出了分类的原则,首先,以最简单的社会或单环节社会为基础,根据社会表现出的融合程度对社会分类。其次,再在各类社会的内部根据最初的多环节是否完全融合为一体来区分出各类变种。
五、关于解释社会事实的准则
涂尔干首先指出了尚在使用的解释方法具有目的论性质但这种方法混淆了两个截然不同的问题,事实的效用并不能说明事实是怎样存在的这两种研究具有双重性:即,虽然完全没有任何效用,但仍然可以存在,名存实亡的东西。这就需要我们研究社会事实的动因社会现象的原因存在于社会的内部,社会学的解释只是确立现象的因果关系,社会学的解释是因果解释。这种解释的实质是分析社会现象对于社会环境的依赖关系。即把一个现象和产
生的原因联系起来。或相反,把一个原因与其所产生的有用结果联系起来。
六、关于求证的准则
怎样来证明一个现象是另一个现象的原因呢?涂尔干认为,比较方法和间接的实验方法是社会学的求证方法。涂尔干认为,比较的基础是,同样的结果总是有同样的原因。他以自杀为例来论证这点,他说,如果说自杀是由两个以上的原因引起的,那实际上就是说自杀有很多种。他认为,在所有的前提里存在着一种共同的因素,而正是这种共同的因素。这些前提才产生了相同的结果,人们却没认识到这点,因此认为一种现象可以由种种不同的原因来解释。

社会学的想象力
米尔斯的社会学的想象力以批判美国社会学界的成果作为全书的主题。批判了五种倾向的社会学研究,同时也提出了社会学研究,乃至社会科学应该采取一种什么样的方法,米尔斯的回答是:没有一成不变的方法,“每个人都是自己的方法论家”。米尔斯强调社会科学应该运用社会学的想象力,米尔斯解释的社会学的想象力是一种心智品质,这种品质可以帮助我们利用信息增进理性,从而看清事实。它同时也是一种视角转换的能力,一种从自己的视角转变成他人视角,以求得事实真相的“换位思考”的能力。全书中的主要内容是批判五种社会科学的研究倾向。通过对这些倾向的批判,米尔斯开始对只是分子的本位进行寻找,并且强调社会学的想象力在研究中的重要性,以及对于研究的帮助。
在对宏大理论的批判过程中,米尔斯是以帕森斯的《社会系统》作为对象,米尔斯之处,宏达理论是运用一些乏味同时又晦涩难懂的文字和大量的篇幅老迷惑读者,从而构造一个不切实际的的概念王国。在稳重米尔斯尖刻的称帕森斯“百分之五十是晦涩难懂的概念,百分之四十是教科书社会学”,米尔斯批判宏达理论主要是因为:一是不可理解性,由于宏达理论中大多运用晦涩难懂的概念,因此造成理解起内容来十分的困难。二是思考层次太一般话,无法从更高的层次上去回到特定的历史和情景。因此,没有接触具体的历史而缺乏现实性。宏大理论只是流于枯燥乏味的概念游戏。着就告诫我们形成系统性思考的关键是养成良好的心智态度,而不是一味的崇拜概念而导致宏大理论的错误。
抽象主义,就是将他们目前所假定的那种科学哲学奉为唯一的科学方法。这种方法限定了人们选择的问题和表述问题的方式,或许可以说,由于此类研究或非昂贵,对于经验主义来说,常常会考虑到经费利益集团所关心的事情,然而这些利益集团所关心的问题确实大量且分散的,对研究的简单相加的综合是绝不能大致对国家阶级结构、地位权利的完整的认识。如果只关心一些琐碎的研究结果,而无法从更高层次或者说更高的角度去认识事物的本质的话,是绝不能将研究结果上升为更高层次的总结。
现在不管社会学家是否真正的愿意或者真正的知道结果,投身社会研究并出版成果的人要符合道德的行动,并且一般的都会涉及到政治。然而现实中确实很多的社会学家随波逐流,并没有很清楚的意识到自己的处境,没有对自己的处境做出判断。因为大多数研究都是为大公司,或者是利益集团所服务。研究也就同样被利益集团和其他人的意识形态多利用。米尔斯介绍了两种实用主义,一是自由主义的实用性,二是新使用主义。
科层制的政治含义主要是用于社会的非民主领域,比如说军事基地、公司等。其实看上去很简单,由于社会科学不是独立自主的,也就不可能成为岁公众负责的行业,由于研究手段更加大,费用更加昂贵,它们将遭到剥夺,因此只有社会科学家用集体性的手段进行全面的监控时,这种风格的社会科学才能真正的实现自主。如果社会学家的而研究依赖于科层制组织,他自身将会丧失自主性。
作者对理论和方法的宏观规模进行严厉的批判,一个研究着如果被方法和理论所控制,则无法进行研究,也就是不能竭力去洞察事物。米尔斯认为,在研究的过程中,没有什么特定的方法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法论,而不是从某种自然科学哲学形成,因此,在研究中,社会科学着不应该采用科学方法的教条模式。
最后米尔斯讲述了他认为的社会科学中应有的学术之道,在社会生活中,许多个人的困扰不能仅仅当做自己的问题来看,二是必须按照公众问题和历史问题来加以解决。


意识形态与乌托邦
“意识形态”与“乌托邦”是这贯穿着整本书的两个概念。曼海姆认为,“意识形态”概念反映了来自政治冲突的一个发现,即统治集团在思维中强烈地把利益与形势密切联系在一起,以致不再能看清某些事实,这些事实可能削弱它们的支配感。在“意识形态”一词中内含着一种洞悉,即在一定的条件下,某些群体的集体无意识既对其本身,也对其他方面遮掩了真实的社会状况,从而使集体无意识得到稳定。
  在乌托邦的思想中,被怀着愿望的想象和行动的意愿所引导的集体无意识,掩盖了现实的某些方面。在这里,曼海姆不仅区分了意识形态,而且还区分了两种集体无意识:一种是受到利益与形势相联所引导的集体无意识,它与意识形态相联;一种是由被怀着愿望的想象和行动的意愿所引导的集体无意识,它与乌托邦相联。这两种集体无意识的主要特点就在于掩饰了社会现实的某些方面。意识形态中的集体无意识是由统治集团将利益与形势密切联系带来的,而乌托邦中的集体无意识则是由某些受压迫的群体用想象代替现实带来的。
  在具体的讨论中,曼海姆对意识形态作了进一步划分。在他看来,有两种意识形态:特指的意识形态和全指的意识形态。特指的意识形态常常用于表示我们对我们的论敌所提出的观点和陈述的怀疑。此时,这些观点和陈述被视为是对某种状况的真实性的有意或无意的隐瞒,因其真相有损于他们的利益。这种歪曲包括有意识的撒谎、半意识和无意识的伪装,包括善意欺骗和自欺欺人。与此相应,全指的意识形态指的是某个时代或某个具体的历史-社会集团的意识形态,此时我们关心的是这一时代或这一集团的整体思维结构的特征和组成。
对于什么事乌托邦,曼海姆认为,“一定的秩序的代表,会把从他们观点来看在原则上永不能实现的概念叫作乌托邦,并认定为绝对的乌托邦。”因此,乌托邦话语的产生是维护现有秩序的力量与反对现有秩序的力量相互对立、相互斗争的结果。乌托邦的不可实现性也是一种不能契合于现有秩序的,而不是与人类社会生活格格不入的不可实现性,乌托邦思想也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一定秩序的代表”所指斥的毫无价值和意义的“幻象”。
  乌托邦具备一定的社会功能和政治功能。正如曼海姆所指出的,“乌托邦的优点正是在于,由于反对为现存秩序辩护的保守观点,它避免了对现存秩序的绝对化,因为它把现存秩序设想为种种将产生那些乌托邦因素的唯一可能的托邦。”乌托邦是一种在不完美的社会秩序中产生的、以尽善尽美的实在形式来规划未来社会的总体性的政治表达。
   在封建主义秩序日益暴露其不合理性的历史时期,自由的观念、自由主义思想作为处在上升地位的资产阶级的乌托邦出现和兴起,曼海姆肯定了自由主义乌托邦的历史作用,他认为,在这一历史时期里,它包含着朝向实现更合理的社会秩序的因素,这些因素有助于瓦解现存的旧秩序,在它们实现后,的确有一部分转变为现实。在曼海姆看来,无论是意识形态还是乌托邦都是一种历史现象,因此它们都有终结的一天。导致意识形态和乌托邦终结的原因在于,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科学理性逐渐取得了优势地位,现代人主张用科学主义的态度看世界,强调准确、客观地把握研究对象,结果自然是有意识地排斥乌托邦学说,从而使变革社会现实额月的理论设计逐渐消失。
 
本月读书感受:
总感觉这个月时间过得非常的快,这个月只读了三本书,并且我也不敢说我真的读懂了这三本书。在读书的同时概要忙着做毕业论文的实务和撰写毕业论文,再加上家里出了一些事,总的来说这个月读书受到的干扰比较大,但阅读量的不足我还是难辞其咎,只希望引以为戒,在以后的读书生涯中勤勤恳恳,能够向读书会的成员们学习。在读书的过程中,一些常见的读书当中会遇到的困难还是存在的,只能说时间太短自己还没能修炼到家。除去读书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读不懂、读不通的困难之外,我发现在总结的时候对于我来说更是难上加难,我必须要把读书过程中勾画的笔记和重点拿出来重新看一遍,再对照书中的内容才能勉强的梳理书的大致内容。有时候知道这本书说什么,但是真的要用文字表达出来的时候又发现无从下手,
总之,还是得继续读,继续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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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15-04-15 11:47 | [楼 主]
田舒彦
级别: 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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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读就能读到这个程度已经非常好了,你的读书感受里所说的问题是几乎所有新手都会遇到的,会随着对读书实践的坚持慢慢解决的,不用着急。继续踏实读书,加油!
Posted: 2015-04-15 21:41 | 1 楼
卢青
级别: 精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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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个水滴石穿的过程,慢慢来,读完书后不知所述,可以做笔记,多翻笔记,慢慢积累就好了,很不错,加油!
Posted: 2015-04-28 16:59 | 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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