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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瑞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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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穆瑞芷读书报告(更新至2022.5)

【书单】
涂尔干《自杀论》
【读书感想】
由于我本科不是社会学专业的,没有读过社会学的相关书籍,第一次接触这种经典阅读一开始感觉压力很大,但后面适应了之后也在阅读的过程开始对社会学有了一些了解,也有一些之间的感受,虽然对书中内容的理解没有很深刻,但是会继续保持思考。
我阅读的第一本书是《自杀论》,这是涂尔干的经典著作之一,主要是站在社会学的角度上分析了产生自杀现象的原因以及对自杀进行了分类。全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编主要讨论了非社会因素。第一章讨论了自杀和心理变态的关系,他先提出一个假设——自杀是由于精神错乱所造成的,后面通过论证偏执狂是不存在的,从而提出不能把自杀和精神错乱紧密地联系起来。第二章讨论了自杀与正常心理状态、种族、遗传之间的关系,关于种族,涂尔干的观点是种族和自杀是毫不相干的;关于遗传涂尔干提出自杀的原因本身是随着人的年龄增长而发展的,而遗传性并不满足这个条件。第三章讨论了自杀与自然因素的关系,提出两个因素——一是气候,二是季节性气温,提出的观点是自杀人数的多少取决于社会条件而不是物理环境。第四章讨论了效仿,认为效仿的种种功能都是虚构的,从而认为它不是影响自杀的直接因素。第二编主要论述了社会原因和社会类型。这一部分明确了自杀取决于社会因素,提出了只有引起自杀的原因不同,才可能有不同类型的自杀。涂尔干主要介绍了三种类型的自杀——一是利己主义自杀;二是利他主义自杀(又分为三种类型:义务性利他主义自杀、非强制性利他主义自杀、强烈的利他主义自杀);三是失范自杀。第三编主要论述的作为一般社会现象的自杀。提出社会自杀率只能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解释,而社会思潮越强,就有更多的受到深刻影响的人去自杀。涂尔干提出“最好接受自杀的事实,同时谴责自杀”,这一点我十分认同,现在社会自杀现象越来越普遍,由于各种原因人们不堪压力,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来逃避某些压力和困难,这种自杀我们不应提倡而应该谴责,生命只有一次,为了逃避而选择自杀是一种对自己很不负责任的行为。涂尔干在书的最后提出“自杀的反常发展和当代社会普遍存在的弊病是相同的原因引起的。自杀人数异常地增加表明文明社会正在经历严重的动荡,自杀的人数说明动荡的严重性。”
涂尔干的《自杀论》条理非常清楚,首先提出一系列假设和观点,然后通过一系列的论证推翻这些假设,从而一步一步引出自己真正的观点。为了证实自杀是一种社会学现象,涂尔干首先提出一些非社会性因素,但在后面的论述过程中先通过大量的数据来推翻这些观点,然后再引出自己的观点并证明这些观点是正确的。在书中有很多的图表,作者引用了大量数据来论证和支撑自己的观点,我认为这一点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如果只是空洞的陈述,那么书中观点的可信度会变低,但有大量的的数据做支撑就大大提升了可信度,也使人们愿意相信这些的观点,同时也体现出了科学的严谨性。


【书单】
涂尔干《社会分工论》
【读书感想】
这是我阅读的第二本社会学著作,还是选择了涂尔干的书籍,之所以会继选择阅读涂尔干的书,是因为在刚开始接触社会学时了解到,作为与卡尔·马克思和马克思·韦伯的齐头比肩者,埃米尔·涂尔干同样被誉为社会学的三大奠基人之一,其特殊的理论地位和思想影响是不言而喻和不容置疑的,这也有助于我了解和学习社会学。《社会分工论》是涂尔干最初确立其社会学思想理论的开山之作。
在第一版序言中,作者提出他研究的起点,就是要考察个人人格与社会团结的关系问题,他认为这两者看似矛盾,但两者的关系却十分紧密。作者提出要解决这种非常明显的矛盾现象,就要从社会团结的转型过程着眼,而后者正是伴随着劳动分工的迅速发展而产生的。涂尔干表示这是他所研究的主题。
在第二版序言中,涂尔干对社会急剧变迁所导致的欲望膨胀、行为偏差和社会混乱的失范问题进行了讨论,涂尔干认为分工绝对不会造成社会的支解和崩溃,它的各个部分的功能都彼此充分地联系在一起,倾向于形成一种平衡,形成一种自我调节机制。而对于失范问题,作者认为想要治愈失范状态,就必需首先建立一个群体,然后建立一套我们现在所匮乏的规范体系,这个群体就是职业群体或法人团体。
在导言中,涂尔干写到自己的研究主要分为三个部分:首先,考察劳动分工的功能,即与之相应的社会需要;其次,确定分工得以产生的原因和条件;最后,把分工主要的反常形式划分开来,避免与正常形式相互混淆。
一、劳动分工的功能
涂尔干以两性分工为例,提出了劳动分工的最大作用,并不在于功能以这种分化非方式提高了生产率,而在于这些功能彼此紧密的结合。同时还提到分工的作用不仅限于改变和完善现有的社会,而是使社会成为可能。在此基础上,作者借助法律这种看得见的符号来研究社会团结,并按照系属于不同法律的制裁来划分法规,将法规分为两类:一类是有组织的压制性制裁;另一类是纯粹的恢复性制裁。而这两类制裁又与不同的社会团结相适应,压制性制裁所表现出来的团结称作机械团结,恢复性制裁所体现的是有机团结。这两种团结有很大的差别:前一种团结是建立在个人相似性的基础上的,而后一种团结是以个人的相互差别为基础的;前一种团结之所以能够存在,是因为集体人格完全吸纳了个人人格,后一种团结之所以能够存在,是因为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行动范围,都有自己的人格。最终得出一个结论:一方面,劳动越加分化,个人就越贴近社会;另一方面,个人的活动越加专门化,他就越会成为个人。由此,整体的个性与部分的个性得到了同步发展,社会能够更加有效地采取一致行动,而它的元素也可以更加特殊地进行自我运动。
二、分工的形成原因和条件
涂尔干在书中说道:社会容量和社会密度是分工变化的直接原因,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分工之所以能够不断进步,是因为社会密度的恒定增加和社会容量的普遍扩大。社会的扩大和密集并没有允许分工不断发展,而是需要分工不断发展。书中还提到:分工产生的次要因素是集体意识逐渐形成的非确定性和遗传性。分工的产生和发展在于个人必须具有变化的可能性。分工的发展越艰难、越缓慢集体意识就越明确、越有活力。相反,分工的发展越迅速,个人就越容易与自己的环境和睦相处。其次,在人类的自然差异里,我们甚至可以发现劳动分工的先决条件,换言之,劳动分工的主要依据就是根据每个人的能力来分配工作。
三、反常形式
(一)失范的分工
主要有三类:一是工商业的危机和破产;二是劳资冲突;三是知识分工。书中提到,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分工不能产生团结,它们就已经陷入了失范状态。
(二)强制的分工:外部强制力量。
(三)另一种反常形式:各种功能的分配形式并不能使个人活力得到充分的发挥。
在全书的最后,作者进行了总结:认为道德规范的特性在于它阐明了社会团结的基本条件;分工不仅能够展现道德特征,也可以逐渐成为社会团结的本质条件;个人人格的进步与分工的进步是一脉相承的;作者希望能够消除失范状态,建立一个公平的社会。
确实在现在的社会中,分工存在于生活、工作、学习等方方面面,分良好的工帮助我们在处理生活和工作中的一些事情时能够提高效率。正如涂尔干在书中所表达的观点,良好的社会分工会带来社会团结,同样适用于现在这个丰富多彩、元素众多的社会,正常形式的分工会促进社会的团结,使得社会更加稳定和谐。当然道德也是非常重要的,涂尔干提倡我们要为自己确立一种道德,我们要有自己的道德,并遵守它,良好的道德会促进分工的发展和运行,充分发挥道德的积极作用,为社会团结打好坚实的基础。


【书单】
齐美尔《货币哲学》
【读书感想】
最近开始了齐美尔著作的阅读,我选择阅读的齐美尔的第一本著作是《货币哲学》。由于我本科的专业是金融学,所以在之前我所了解的货币都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去理解货币的职能、作用以及货币的流通,但这本书是糅合了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及哲学的著作,从多个角度去分析货币,论述了货币的社会性价值,货币与个人价值之间的联系,货币与生活风格之间的关系等等,能让我从一个崭新的视角去理解和认识货币,对货币有更加全面的了解。
全书分为两卷,第一章到第三章是“分析卷”,第四章到第六章为“综合卷”。“分析卷”主要是从社会生活的角度深入分析了货币的本质,主要由价值与货币、货币的物质性价值以及目的序列中的货币组成;“综合卷”则主要探讨了货币对整个社会生活的影响,由个体自由、个人价值之货币等价物以及生活风格组成。其中货币的物质性价值和生活风格这两章分别是“分析卷”和“综合卷”里最具代表性的两部分,与我们的生活联系最为密切。
一、货币的物质性价值
(一)货币的内在价值
齐美尔先通过一些现实生活中的例子,得出一个结论:货币的实体与货币所度量的每一件事物,可以完全不同,但二者都有价值。通过对性质不同的事物之间的比例关系进行举例研究,提出:一定的货币量可以确定或者度量一个事物的价值,而不用管货币和有价值的事物是否具有相同的性质,也不用管货币本身是否有价值。
(二)货币是否具有内在价值
齐美尔前面的研究和讨论,只说明了货币度量价值的这个功能并没有强加给货币本身以有价值这一特征。货币是在不断发展的,在经济发展的最初阶段,牛、盐、奴隶、烟草、兽皮等等被当作货币,交换最初必然是物物交换,是直接价值之间的交换,这时候就会发现人们最需要的和最有价值的东西很容易变成货币。只有当货币的物质实体被当作是直接价值的时候,货币才会发展成一种交换手段,或者一种价值量度。在金属货币时期,货币的价值不能追溯到它作为金属的价值,因为稀有金属现在可以大量地得到,它们只能被用来做装饰品,或者用于其他技术性目的。再继续发展的过程中,随着人们心理上对货币的金属价值越来越不关心,金属货币和纸币就立足于同样的基础之上了。纸币对金属货币的不断取代,以及信贷的各种方式,不可避免地影响了货币的特征,货币的功用价值超越了它作为实体的价值,它的作用范围就越广,作用形式就越多,它流通得也越快。
(三)货币纯符号性特征的发展
价值运作过程由一种符号执行,而这个符号与它所在领域的特定现象之间的物质联系越来越少,从而变成了纯粹的符号。这种生活形式不仅预先假设了思维过程的明显扩张,同样预先假设了在文化朝着理智性发展过程中,文化对思维过程的强化以及对其从根本上重新定向。随着时代的发展,货币越来越成为一个纯粹的符号,就其内在价值而已,越来越中性。
(四)对货币仅仅只是一种符号的两次反驳
齐美尔认为货币不仅仅只是一种符号,他认为货币就是一种关系的表征和载体,这种关系使得一个人所需的满足取决于他与其他人的相互依赖。以这种方式来看,货币世界就与具体价值世界相关,存在着一定量的价值,它既可以通过实物的形式也可以通过货币的形式实现。齐美尔提出的不把货币看做只是一种符号的第二个理由,与货币作为交换过程的一种因素的作用相关。尽管原则上货币的交换功能,可以由代用货币完成,但是人的力量却不足以保证人不滥用这些代币。在16世纪已经有政治家清楚地认识到,贵重金属并不就是合适的货币材质,而只有当它限定了货币供应量时,它才是合适的货币材质。
(五)货币的功能:社会互动与交换关系
原始要素之间的互动曾经形成了社会上的单位,现在却面临着被取代的命运:每一个要素都将与一个更高级的机构,或者是一个中介机构建立起独立的联系。货币就是这种社会功能具体化的一种范畴。作为个体间直接的交流,交换功能作为一种独立结构在货币的这种形式得到了体现。事实上,交换功能同时导致了两种结构的出现:一个是商人阶层,另一个是货币。齐美尔提出,商人是人格化的交换功能,货币则是物化的交换功能。货币是一种具体的、被衡量的物质实体,同时,在其部分物质性被它的交换功能与它的流通意义所取代时,它又具有另一个层次的意义;货币的这种双重本性源于这样一个事实:货币是人与人交换活动的物化,是一种纯粹功能的具体化。
(六)货币物质性意义的下降与价值意义的提升
齐美尔认为,货币的价值保持不变的观点是比较普遍的。他提出,货币要想获得完美的价值稳定性,他自身就必须什么都不是,而只能是具体商品之间价值关系的纯粹表达。只有当货币材质的意义下降时,货币才能真正成为货币。而在谈到货币价值意义时,齐美尔提到,只有当货币价值下降及一定量的货币价值降低的时候,货币才能扩散到更广的范围,才能拥有更快的流通速度,才能具有更普遍的实用性,而这些都是保证货币目前功能的必备条件。在齐美尔描述的发展的主线中,货币会逐渐发展到这样一个程度:作为一个纯粹的符号,它完全被其交换和度量功能所同化。
二、生活风格
(一)货币经济产生的理性功能优于感性功能
在齐美尔的研究中经常会提到,理智力是货币经济这种特殊现象产生的心理力量。在客观世界,有意志才有目标,理智世界里同样如此,理智只不过是对世界内容或完美或不完美的反映。在看待意志是盲目的这一问题时,齐美尔认为:从理性的价值观念来看。意志不会产生任何不理性的东西,而且,意志不会对任何事物起作用,除非意志具有某些与它本身完全不一样的内容。关于理智,齐美尔十分肯定它的作用,他在书中提到:不论理智将我们带向哪里,我们都要完全依赖它,因为只有理智才能引导我们穿越事物之间的实际联系。在齐美尔看来,理智是一个中介,意志通过理智这一中介调整自己以适应客观世界。这足以看出理智力的重要性。
(二)理智与货币的双重角色
关于理智与货币的双重角色,齐美尔是从两个方面来进行研究的:一方面是关于二者超越个体的内容。如果不考虑理智加剧冲突和金钱经济强化矛盾的后果,生活就不再取决于特征的特殊性。理智是人唯一可以掌握的方式,人可以凭借理智,不受主观的任意武断理解人和物的关系。通过美洲印第安部落里的贸易来往,可以看出货币把人的行为和关系完全置于主体的人之外,这显然暗示了一种优越性的关系,理智的人比感性、冲动的人更强有力。另一方面是关于二者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的功能。对于理智力和货币经济的共同关系,理智内在的内容除了有非个人的客观性外,在理智、个人以及整个个人主义原则之间还存在着极其密切的关系。无论货币这一方怎么把行为的主观冲动模式转化成超越个人的客观标准模式,货币依然是经济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的温床。
(三)货币与法律、逻辑之理性主义的关系
不仅一般法律的形式和理智力以及金钱交易,不理会客观上和道德上错误的内容,而且形式和内容的差异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原则里达到顶峰。这三个因素——法律、理智力和金钱,其特征都是对于个体特征完全中立;这三个因素都从生活激流的具体整体性中提取一个抽象、普遍的因素,这个因素根据自己独立的规范发展,干预并影响有存在性利益的整体。
(四)现代的计算特征
现在人们用来对付世界、调整个人和社会关系的理智功能,大部分可以称作计算功能。货币经济迫使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断进行数学计算,很多人的生活充斥着这种评估、衡量和计算,把质的价值简化成了量的价值。用金钱来衡量价值教会我们对最后一厘也要斤斤计较,也迫使各种生活内容的比较变得越来越精确。货币的数学特征赋予了生活组成元素之间的关系以一种精确性,一种判定相等与不等的可靠性,一种商定和约定的毫不模糊性。
(五)劳动分工是主观文化与客观文化彼此分歧的原因
经验似乎证明,自我的内在整体性根本是由我们生活任务的一致性和完整性交互作用的结果演化而来的。齐美尔从产品的生产角度出发进行研究,提到由于越来越多的专门化,致使工人在存在形式及其产品都不能够充分发展,就完全导致了生产者和产品的分离。产品的意义不是来源于生产者的思维,而在于它与不同源的产品的关系。因此产品的意义既不能在主体性的反映里也不能在创造性思维的反射里找到,而只能在疏离主体的客观成就里找到。齐美尔通过艺术作品这个例子,提出由主观部分组成的实体越完整地吸收其组成部分,每个部分的特征就越只能作为整个的一部分起作用,那么这个整体就越客观,它的生命就越不受生产它的主体的影响。
在科学领域劳动的普遍分工,导致了这样一种情况,只有少数学者能够获得工作所必要的事物,外界的人只是把很多事实和方法单纯地当作客观的材料,作为别人的知识财富,来进行进一步的研究。科学过程越少被异化,科学家都得更多地自己制造工作必须的条件,他的主观成就和被客观地赋予科学事实的整个世界的对比就越不明显。因此我们可以注意到,在分工程度最小的学科里,一方面客观材料经常起着次要作用,另一方面,产品很少脱离主观的根源。相反,它是作为单个人的成就整体出现的。
(六)货币是存在之相对性的历史象征物
货币象征着世界绝对的动态特征,而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货币更明显的象征物了。货币的意义就在于它会被花掉。当货币静止不动的时候,根据它的特殊价值和意义,它就不再是货币了。货币是一种纯粹的运动,它一直处在离开任何既定地点的自我异化中,因此就形成了它的存在性的对应物,直接否认自身的存在。就形式而言,货币是这个外部实际世界里最短暂的事物。然而就内容而言,货币是这个世界上最稳定的事物,因为它是所有其他现象中差异和平衡的出发点。货币以及法则的理想目的,是成为衡量事物的一种尺度,而自己也不会被测量,一种只有通过无尽的发展才能完满实现的目的。货币表达的是存在于经济商品里的关系。商品之间的关系不断改变,货币却保持不变,它就像数字比例,反应的是许多变化着的事物之间的关系,关系的是事物的质量以及它们无穷变化的运动。


《宗教社会学》读书报告                   
    对于我们来说,宗教的起源和本质被重重迷雾环绕;迄今为止,还没有谁能准确而又扼要地告诉我们“宗教”究竟是什么。宗教既没有与纯粹形而上学思辨彻底划清界限,也没有同鬼怪迷信完全对立起来,甚至连最纯粹、最明确的宗教现象也从未拒绝过检查它们身上所杂揉着的形而上学和鬼怪迷信因素。宗教本质的这种不确定性是与宗教沉思的心理动机的多元性相一致的。我们只有把一切在该范围内有效的冲动、观念和关系细加清理,抛弃那种不顾特定条件,把个别动机的意义夸张成宗教本质的普遍规律的做法,才能逐步地解决宗教的起源和本质问题。
    我们只有认真地分析诸如语言、切身感受、实践行为、社会形态等生命形式中尚非艺术的审美契机,才能从发生学的角度实现对艺术的理解。所有这些成熟的高级生命形式,起初可以说都是处于尝试阶段和萌芽状态,并且与其他的形式和内容混杂在一起。然而,我们要想把握住这些生命形式的最高成熟阶段,就必须深入探究它们的未开化阶段。如果我们说在它们此岸的各种关系和旨趣中寻找到某些宗教契机,也就是说,揭示出有望成为独立的成熟“宗教”的开端,那么,这将有助于我们认识宗教的形成和发展。齐美尔不认为宗教情感和宗教冲动仅仅表现在宗教里;恰恰相反,它们可以说是存在于各种各样的关系当中。为了找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存在的宗教本质的断片,或者说犹未成为宗教的宗教断片赖以存在的场所,齐美尔主张要岔开来谈谈一些看上去莫不相干的现象。
    低级文明社会中的社会生活形式是风俗。构成社会生活的相互关系总是建立在一定的目的、原因和利益之上。人在相互接触过程中,在纯粹精神层面上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奠定了某种基调,该基调一步步地提高,直到脱颖而出,发展成为独立的客观存在,而这就是宗教。人与人之间各种各样的关系中都包含着一种宗教因素。孝顺儿女与其父母之间的关系,忠心耿耿的爱国者与其祖国之间的关系或满腔热情的大同主义者与人类之间的关系,产业工人与其成长过程中的阶级之间的关系或骄横的封建贵族与其等级之间的关系,下层人民与欺骗他们的统治者之间的关系,合格的士兵与其队伍之间的关系等等,所有这些关系虽然内容五花八门,但如果从心理学角度对它们的形式仔细加以考察,就会发现它们有着一种我们必须称之为宗教的共同基调。在齐美尔看来,宗教契机似乎就隐含在上述这些关系以及其他种种关系中;由于有了这种特殊的宗教契机,所有这些关系便跟那些单纯建立在利己主义或心灵感应、单纯建立在外在力量或道德力量之上的关系区别开来。总之,社会的必要秩序看起来一般都是源自一种根本没有分化的形式,其中,道德的认可、宗教的认可、法律的认可尚紧密统一在一起。
    社会旨趣和社会程序与宗教本质之间的联系一点也不显然,甚至于无法辨识:这就是说,我们事后或根据别处存在的宗教性加以类推所得出的宗教倾向,作为一种社会精神结构,一种人们对待他者的特有行为方式,是自发形成的。社会生活的整个历史中一直贯穿着这样一个过程,即个体相互之间的紧密规定,构成了他们共同生活的起点,并逐渐发展成为独立而完善的组织。齐美尔通过对根本特征的研究从而揭示出宗教发展问题:即社会关系形式经过不断的凝聚和脱俗,发展成为一种宗教观念世界;或者说给宗教观念世界注入了新的因素;换个角度看,也就是说,通过个体之间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特殊情感内容,转化到了个体与某种超验观念之间的关系当中。超验观念构成了一个新的范畴,它使源于人际关系的各种形式或内容发挥得淋漓尽致。
    人们把信仰看做宗教的本质和核心。信仰最初是作为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而出现的,因为这里所说的并不低于或逊于理论真理一筹的实践信仰。我们的情感和意向表现在那些我们只能称之为信仰的观念当中,但就其自身而言,这些观念反过来又对实践关系产生影响。信仰的社会作用也是极其不明确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没有信念,社会将会是一盘散沙。我们信仰某人,虽然有悖于一切理性论证,而且种种现象看上去又是如此的矛盾,可我们仍然矢志不移,这是维系人类社会最可靠的纽带之一。所以说,这种信仰构成了宗教的基本特征。这种信仰特征是在丝毫未受宗教影响的情况下产生的,作为个体之间的一种纯粹精神关系的形式,后来在宗教信仰中表现得十分纯粹、十分抽象。
    社会本质在宗教活动范围内形成相应内容的另一个方面在整合性概念。我们不是简单地被动接受事物杂乱无章的表象,而总是寻找把万物统一起来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我们为了把握住纷繁复杂的现象,实际上总是设定个别现象已经有了某种更高的整合性和中心化。这是我们在社会现实性和社会必要性中培养起来的一种性格。一切社会生活都是相互作用,因此,它们也是整合的,因为,所谓整 合性,不外乎指多个因素彼此相连、休戚与共。然而,事实上,社会整合性偶尔也遭到了反对;自由的个体则试图摆脱这种整合性;即使是对它施加最严格、最单纯的束缚,社会整合性也不能与有机体的各个组成部分所达到的整合性相提并论。正因如此,才必须把社会整合性扎根到人的意识当中,使之成为存在的一种特殊形式和价值。一旦社会整合性失去了其亲和性,宗教整合性也将在劫难逃,可见,宗教整合性简直就是社会整合性的绝对形式。进而言之,克服了性别差异的整合 性构成了一种特殊的宗教类型。由于社会功能在某些方面和一定程度上表现出最纯粹、最抽象、同时也是最直观的形态,因此,它们构成了宗教的对象,以至于我们可以认为,宗教存在于社会关系形式之中,有了宗教,这些社会关系形式便于其经验内容中摆脱出来而获得独立,并拥有了自己的实质。
    集体的整合性究竟在何种程度上属于宗教所发挥的功能,对此,齐美尔作出了两点阐明。集体整合性的基础或特征就在于,集体内部应当有别于一切对外关系而保持和睦共处,没有纷争,这在原始时期表现得尤为明显。可以说,大概只有在宗教领域里,每个人的潜能才都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而又不会相互倾轧。和睦共处奠定了作为集体生活形式的整合性的基础,可是,由它建立起来的整合性又总是相对的和局部的,只有在宗教范围内才能真正彻底地实现和睦共处。如果说 集体整合性的任意一种标记即使与它本身毫无瓜葛,可一旦遭到攻击时,还是会引起集体的强烈反对,那么,宗教作为凌驾于一切个体之上的最纯粹的社会整合性形式,它的这种特征就表现在要同一切哪怕是根本微不足道的异端思想作坚决的斗争。
    个体与集体之间存在着大量非常隐秘的道德关系,它们表现出各种不同的作用,从中齐美尔感觉到了神性的存在。如果说这样一种理论,即认为一切宗教都是源于祭祖,源于对先祖、特别是英雄和领袖的不灭灵魂的崇拜和仿效,能够站得 住脚的话,那么,它就证明了个体与集体之间的这种关系属实,这是因为,我们的确是在依赖前世的一切,依赖父辈施加给后辈的绝对权威。如果说,实践信仰是一种人际关系,而且还构成了一种超越于人际关系形式之上的绝对物;整合性是人 们共同生活的一种关系形式,而且还升华成体现在神身上的具有人格形式的万物整合性;那么,道德同样也包含着那些已经得到集体认可的人际关系形式。
    在齐美尔看来,宗教也不是已经完成的东西,不是固定不变的实体,而是一个生机勃勃的过程;宗教的活力和核心就在于,现有宗教不断进入感情之流,情感活动又必须不停地重新塑造现有宗教,就像水滴虽然不断变化,却制造出稳定的彩虹图像。正因为宗教具有现实活力,我们才能从父辈那里把宗教遗产继承过来,并化为己有;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宗教的确有多重“起源”,它们是在“起源”宗教出现很久之后,才粉墨登场并发挥作用的。
    宗教的情感意义,即神的观念回过头来对内在品质产生的作用,与有关这些观念发生的种种假设毫不相干。如果认识宗教意识的形成过程就会对它自身造成危害,或只能涉及它的皮相,那么,这种宗教意识很难说有什么内在力度和情感深度可言。只有可靠的主观宗教情感才能显示出其所有实力,因为有了这种可靠性,宗教情感就能脚踏实地,并把其深厚性和忠诚性完全置于一切认识所能追溯到的起源的彼岸。
[ 此贴被穆瑞芷在2022-05-27 11:26重新编辑 ]
Posted: 2021-06-24 19:01 | [楼 主]
穆瑞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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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穆瑞芷读书报告(更新至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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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美尔《时尚的哲学》
【读书感想】
感觉社会学
    齐美尔一开篇就提出:社会科学的发展态势是与以显微镜的使用为开端的有机生物科学相对应的。齐美尔认为在社会学领域里,也应相应地更加确切与深刻地关注研究对象的现实状况,感官的相互感知与影响对人类的社会生活、共存、合作与对立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之所以可以进行人际互动是因为人们相互之间引发了感官效应。齐美尔通过视觉、听觉和嗅觉三个方面来来论述了感官对于人际交往过程所产生的影响和重要性,通过大量的举例使他想表达的观点更容易被理解,也更加生动。
    首先是视觉,眼睛所具有的社会学意义首先依赖于脸部表情的含义,因为当两个人互相注视时,脸是目光投射的首要对象。人们在人际互动中即便是联系中最实际的方面都在某种程度上仰赖于双方互相认知,而脸部是认知集结平衡的中心。
    关于听觉,是与视觉对比进行研究的:一方面,耳朵是一个纯粹而简单的利己主义器官,它只从外界获得信息,却从不透露自身想法,但眼睛却恰恰相反,信息的吸收与释放总是同步进行;另一方面,人只能占有“看得到”的东西,如果那样东西只是“听得到”,那它只存在于声音响起的那一刹那,所以不存在“所有权”的问题;最后,个体更多的是通过视觉看到一个人与别人共同的地方,而这种共同性靠听觉是听不出来的。
    最后是嗅觉,每个人都散发出独特的气味,而这对其后形成的感官印象是无比重要的。当文化变得越来越精致,所以感官的敏锐性实际上都会被削弱了,相反地,人们此时却更加关注自身的好恶。伴随着不断增强的对嗅觉印象的敏感度,这就导致了一种选择和距离感,它们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现代人社会选择的感性基础。
交际社会学
    齐美尔通过对艺术或游戏的冲动入手,进而对社交冲动进行研究,提出社交冲动是把交往与交往过程的纯粹本质,作为一种价值和满意感从社会生活中提炼出来。关于社交性,齐美尔认为社交性就是交往的运作形式,在社交性中,无论个性具有怎样的客观重要性,都不能干扰社会交往。谈话是日常生活中最广泛的交流工具,齐美尔从谈话中揭示了社交性使抽象形式变成现实,可能仅仅在社交性中,谈话本身才具有一个合法目的的性质。因为谈话是双方面的,可以说是除了互相凝视之外所有社会学现象中最纯粹、最理想的双向形式。在最后,齐美尔在书中写到:所有的社交性不过是生活的一个象征。
饮食社会学
    每个人身上的发展趋势是不同的,除了共通因素之外,都会存在分歧,但在人们所共有的一切事物之中,最为普遍的就是他们必须吃与喝。也正是这件事,以引人注目的方式,显示了其最为自我本位的特色,实际上它是最绝对最直接地被局限于个体的事。人们的所想可以与他人交流,所见可以与他人分享,所说可以被他人听到,但是一个人所吃的东西,绝不可能被另一个人吃到。齐美尔认为:饮食的社会学结构的出现,把进食行为排他的自私性与人们在一起的频率想联系,而这种聚在一处的习惯在高层的知识秩序下是很难形成的。兴趣迥然相异的人可以共进一餐饭,这种可能性和原始性,还有由此产生的物质利益之普遍特性相互关联,从这个角度看,饮食在社会学上具有着无可估量的重要意义。
空间社会学
    以前所有的社会学问题思考的是回到静态的空间结构,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空间的分离对于人们由此地移动到彼地的可能性增加了影响,所以空间环境变得流动易变,进而由于移民的相互影响,带来了无数特殊的结果。对于大多数的移民来说,更多的是处于两种不同的生活形式的中间状况。而对于游牧来说,漫游时其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在一定范围内永无止境的循环往复。而因为漫游本身会促使个性化与孤立,使得人们相互依赖,所以,它使人们趋于一种紧密的凝聚力,而同时又保存着现存的差异性。通过对游牧民族的组成人员及组织形式的研究,齐美尔提出:空间中的运动与存在中的社会及个人因素的差异之间有着深层次的关系。
宗教社会学
    宗教是一个复杂的概念,至今为止尚无人能为我们提供一个关于宗教的定义。在齐美尔看来,宗教显然一方面不被当成单纯的具形而上意味的思维方式,另一方面也并不被当成迷信,甚至细加分析的话,也没有足够理由将宗教归之为上述两者的混合物。与宗教本质的不确定性相伴随的是产生行为反应的人的心理动机的多样性。人与人的相互关系构成了社会生活,这些相互关系往往是建立在一定的目的、原因与利益之上,在这些社会生活的物质性方面持续的过程中,社会关系的实现形式可谓千差万别,但是在这些体现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但其内容可以迥然相异的形式中,有一种我们只能称之为宗教形式的形式。故而齐美尔提出:宗教是人类在相互的接触中,在相互作用的纯心理层面,渐渐发展出一种特定的思想状态,并逐步强化、发展、分离并成熟到可以自行存在的地步。
时尚的哲学
    时尚是既定模式的模仿,它满足了社会调适需要;它把个人引向每个人都在行进的道路,它提供一种把个人行为变成样板的普遍性规则,但同时它又满足了对差异性、变化、个性化的要求。它实现后者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凭借内容上非常活跃的变动,另一方面是凭借时尚总是具有等级性这样一个事实。在齐美尔来看,时尚只不过是我们众多寻求将社会一致化倾向与个性差异化意欲相结合的生命形式中的一个显著的例子而已。时尚是阶级分野的产物,并且像其他一些形式特别是荣誉一样,有着既使既定的社会各界和谐共处,又使他们相互分离的双重作用。时尚一方面意味着相同阶层的联合,意味着一个以它为特征的社会圈子的共同性,但另一方面在这样的行为中,不同阶层、群体之间的界限不断地被突破。时尚的本质是由分界功能再加上模仿功能构成的这一点,在那些社会结构不具有阶级分层功能的地方特别地明显,在此情况中时尚向邻近的阶级显露自己。关于时尚的本质,存在于这样的事实中——时尚总是只被特定人群中的一部分所运用,他们中的大多数只是在接受它的路上。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时尚已经超越了它原先只局限于穿着外观的界域,而以变幻多样的形式不断增强对品味、理论信念、乃至生活中的道德基础的影响。任何既定的服饰、艺术、行为形式或观念都能变成时尚,但是一些形式的本质中存在着一种特定的意向使它们很容易就成为时尚,而其他一些则不太容易成为时尚,比如被称作“经典”的东西离时尚较远并且往往与时尚对立。同样社会的进步肯定直接地有利于时尚的快速发展,因为她赋予较低阶层更快地模仿较高的阶层。时尚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公平的,对于那些微不足道、没有能力凭借自身努力达致个性化的人而言也是一种补偿,因为时尚使他们能够加入有特色的群体并且仅仅凭着时尚而在公众意识中获得关注。时尚是有魅力的,它的魅力体现在很多方面,齐美尔在最后写道:时尚特有的有趣而刺激的吸引力在于它同时具有的广阔的分布性与彻底的短暂性之间的对比。这很好的总结了时尚不断产生,被人们所不断追求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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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22-04-22 14:49 |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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