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原始人以现实生活为客观基础,通过力所能及的观察和想象,人为构建了神圣事物。所以,可以肯定地说,宗教具有客观基础,与现实生活相对应。 在原始人的认知模式中,“神”的存在、图腾的神圣性和类似于 “神”一样的祖先是被认定了的。他们的宇宙观、世界观都是从这种观点出发,其生活的核心问题及时如何与“神”通灵、沟通和和谐相处,如何既使自己的生活更美好,又使神的存在更美好。与此有关的图腾制度、仪式仪典、宗教禁忌等都是围绕获得和供奉神圣力量展开的。他们想象自己是神圣之物的现实所在,想象祖先是类似于“神”的存在,因此,一切行动、仪式都是对神圣的虔敬。 而其实这种神秘力量是社会和集体的约束力。在涂尔干看来,原始生活的很多匪夷所思的事物的解释都可以诉诸集体与社会的力量。只不过,原始人认识手段和认识水平有限,无法认识到这种真相。 一、从图腾制度到宗教 (一)图腾信仰的起源 本质上,它来源于社会的权威力量,更多的指涉社会的道德权威力量,同时与人的敬畏相结合,最终形成了对图腾的信仰。 各部落、氏族的成员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形成了相似或相同的社会行为准则,他们共同创造了公共道德。作为这种集体创造物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无时无刻不影响着原始人的生活,因为这种影响是无形的、潜在的、不可见的,所以原始人不可察觉,也难以理解。但是,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形成了自己的认知模式——图腾制度。图腾制度是原始人用以认识世界的分类体系,不同氏族的图腾就代表一纲,符合某种图腾特征的事物就被归类在这个图腾和它的氏族之下。于是,他们将社会无形的道德约束力神秘化为图腾的力量,而图腾的神圣感就由此而来。在图腾制度作为一种分类体系的认知模式之下,被神秘化的力量的影响力扩大了,以至于它随着图腾的无处不在潜入了生活的各个角落,也变得无处不在了。 图腾崇拜本质上是对社会权威的信仰,采取的路径是选择某种动植物作为氏族标记和符号。之所以选择动某种植物,是因为方便,很大程度上是就地取材;某种被选为图腾的动植物或是氏族集会之地附近的常见的。这种作为氏族图腾的标记和符号,首要的是要方便召集成员和激发氏族情感,即能够获得广泛的认可和情感支持,从而,客观上,能够增强对成员的道德约束力;因为氏族社会成员之间缺少黏性,所以特别需要强化内部团结的象征,因而它还是最合适的氏族权威的象征,能够增强群体统一性。 (二)宗教确定的标准 ——与部落氏族所具有的特征相对应 1.神圣事物体系——图腾制度 (1)图腾信仰,本质上,它来源于社会的权威力量,更多的指涉社会的道德权威力量,同时与人的敬畏相结合,最终形成了对图腾的信仰。 图腾是原始人所构建的神圣感的原初形式。由于原始人的认知和验证手段有限,他们无法理解和解释生活中的某些自然现象,也就无法触及这些现象的本质。因此,他们理解和解释的方式就是使之神秘化。而这种神秘化恰恰就是其作为原始人认识外界的思维方式,是他们在日常生活实践中形成的认知模式和分类体系。 原始人对图腾的崇拜,反映了他们对世界的认知,是一种世界观。他们依据不同氏族所信仰的不同图腾,对外界动植物、现象进行分类,将某种、某些动植物都划分到某个氏族之下,使之成为某类图腾的归属。 (2)神圣力量(宗教力)的双重性:既是自然的,又是人类的;既是道德的,又是物质的。它起源于人类的道德,但由于原始人对自然与社会的混淆,它被设想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因而变成了一种充斥在自然与社会的各个角落的力量,这样就使得宗教力与物质事物密切相关了。 2.道德共同体:教会——部落、氏族 就功能而言,部落、氏族与教会类似,都是成员聚集的神圣性组织,为仪典仪式提供场所,集中展现集体的神圣感,为成员的指定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 总之,它是关于神圣观念的管理机构,负责神奇观念的贯彻落实、监督成员的行为方式,捍卫神圣观念的权威。 3.宗教仪式——图腾崇拜仪式仪典 氏族图腾制度的集体欢腾:氏族成员的集中,将分散的集体约束力量汇聚起来,通过仪式和仪典的方式集中展现在成员身上。在原始人看来,这种集中的仪式是他们与所信仰的图腾神合的方式,通过仪式仪典,图腾附在他们身上,从而使他们具有超越常规的独特的力量。其实,这是人在集体之中受制于集体感情和社会规则的非个人情感的表达,更多的是责任的履行。 这就是原始部落被视为宗教的原初形式的因素。 二、宗教膜拜 膜拜分为积极膜拜与消极膜拜。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将消极膜拜理解为宗教禁忌,把积极膜拜理解为祭祀制度。其实,两者殊途同归,都具有保持圣物神圣性的、纯化和净化个体,使之符合氏族社会规则的目的。 (一)消极膜拜—宗教禁忌 神圣与凡俗:为了保持仪式、圣物、图腾等所有具有神圣性的一切事物的神圣性,凡是与凡俗有丝毫沾染的凡俗界的人、事物都要被禁止与圣物接触。这种接触包括触碰、观看、气味的吸入……为了保持圣物的神圣,还必须为这种仪式特别选定时间、场所。 伊斯兰教开斋节有这么一种禁忌—封斋:在太阳升起以后和落下之前,穆斯林教徒都必须禁食禁饮水。这应该就是为了保持这种节日的神圣性而做出的禁忌。 ——藏族应该也有类似的禁忌。 (二)积极膜拜—祭祀制度: 宰杀或砍伐具有图腾神圣性的动植物以祭祀图腾神;祭祀者可以与神共享部分牺牲,在共享中,通过与神的对话沟通获得、强化神圣性。 一般祭祀活动分为两种行为:共享行为和供奉行为。共享行为就是与神共享牺牲,供奉行为就是献祭牺牲。其意义如下: 原始人认为,通过这种仪式,可以复苏蕴含在体内的图腾的神秘基质,从而既可以确定自己作为本图腾的具体形式和在氏族中的位置,又可以维持和更新与神的天然的亲属关系。同时,通过献祭牺牲,祈求神帮助所献祭的物种的生命的延续。更为重要的是,在他们的意识中,神与人休戚与共。他们需要通过祭祀活动来更新和复苏体内的图腾的神圣力量,神也需要通过这种祭祀加强与他们的联系,从而是神神圣力量在各个角落更鲜活。 而这其实就是社会与人的关系的对应。人是社会之中的人,只有人生生不息,社会才更能生机勃勃;同时社会也需要社会情感的周期性强化,以增强社会团结,使人际关系更为亲密。 (三)禳解仪式 这是一种悲伤的仪典,指称那些在不安的和悲伤的状态下所举行的仪式。以哀悼仪式为例:通常,在这种仪典中,与死者相关的亲属,不仅会号啕大哭,而且会产生自虐行为,比如用利器戳伤、割伤自己,用火灼伤自己等。但是这种情感表达并不是个人感情的自发流露,而是集体和社会赋予的责任。同消极膜拜和积极膜拜的仪典一样,或者说在所有的仪典中,集体和社会的道德力量塑造了、决定着个体成员的情感和行为。当然,这种解释是我们现在后来者的视角做出的。从原始人的角度出发,在哀悼仪式中的如此表现的原因必然要诉诸神圣感:人死后,他的灵魂得到自由,与生着所在的社会脱离联系,他也就抛弃了一切感情;为了适应死者迫切的哀哭需要、使灵魂恢复往日的亲切融洽之情,他们不仅悲痛欲绝,而且伤害自己。当然这种对自己的伤害也是哀悼者受制于集体和社会:集体强化、夸大了悲伤的情绪,这种情绪达到一定程度就无法及时抑制,只能由其朝着不可控的极端的方向走去。 其他的禳解仪式,如在重大灾难来临时举办的仪式与哀悼仪式类似,只不过少了对神秘力量寄托,而是直接表达对集体受到破坏的悲伤。 三、其他 (一)宗教与社会 以下所谓的宗教指的是原始宗教,更确切的说是氏族社会的图腾制度及其后来发展成为成型的宗教的因素。 宗教具有的仪式仪典、图腾制度、和功能等独特特征及其变体深刻影响了社会。起初宗教的本体特征直接影响社会生活,但随着历史的发展,宗教更多的保留的是它的本体特征的变体,而影响社会发展的也就是这些变体。甚至在某种意义上,这种变体是社会作用的因素也是社会发展的结果。 宗教的仪典仪式、圣物的神秘神圣感——节日的仪式及仪式感 图腾信仰与崇拜——信仰 膜拜仪式——个体集中 …… 宗教反映了社会的逻辑机制:混淆—区分—再混淆—再区分。宗教在对世界认识中逐渐由混淆到区分,社会在对事物本源的混淆与区分中逐渐成长。 混淆—区分—再混淆—再区分;模糊—明确—再模糊—再明确 人类对社会的认知时而混淆一团却被认定为是明确的,时而区别清晰却被认定为模糊的。我们的概念、思维、总之就是认知体系就是这样一个过程。 反思:社会的容量要更大和更广泛,包含很多后来我们十分明晰的学科、文化形式等,如绘画、舞蹈、科学的逻辑等,而宗教只不过是其中一部分,并不是全部。如果将原始社会只是全部看做宗教社会的起源,那么就陷入了狭隘之中。对于混沌的原始社会来说,它可以从很多角度出发去解释,只要能自圆其说、有证据可循,都不能判定它是错误的。因为这种社会整体上是模糊的,对世界、自然和社会的认知都停留在蒙昧阶段,都没有明确的划分与区别。涂尔干从宗教社会学角度,在原始社会追溯宗教的基本形式,同时我们也可以从艺术的角度、科学的角度追溯艺术和科学的原初形式。不能因为原始社会包含了宗教的原处形态,就说明原始社会全部是宗教性的。 “不过,它们却可以用一种象征的形式去解释社会需求和集体利益。它们能够表现社会与构成社会的个体之间、社会与构成社会实在的事物之间所维持的种种联系。这些联系和利益是真实的。借助宗教,我们可以追踪社会的结构,社会所达到的统一阶段,社会各部分之间的凝聚程度,以及社会所占据的区域范围,在社会中能够起到重要作用的宇宙力的性质,诸如此类,等等。宗教是社会认识自身及其历史的原始途径。”《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P166 (二)宗教与科学 “宗教总是试图用理智的语言来转述现实,它本质上与科学所采取的方式并无不同之处;两者都力图将事物联系起来,建立它们的内部关系,将它们分类,使它们系统化。我们甚至已经看到科学逻辑的基本观念是起源于宗教的。” (三)概念—思维 概念之所以成其为概念,一是符合客观,二是有人信仰。它是集体创造的,是所有人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分享、交流、沟通凝炼出来的,因而是集体表现。概念组成体系,逻辑思维才会形成。概念与概念之间相互联系起来,催促人思考,在把握、联系、论证不同概念的过程中,人就形成了逻辑思维。 这种集体表现,之所以能把人联系起来,是因为在不同人使用的时候,概念并不与他的生活完全契合,而是某种程度的契合,甚至对于距离这个概念较远的人,他的生活可能与概念表达的含义完全不契合。正是在这种使用和验证中,不同人与不同人会联系起来,这种联系或许是现实的或许是抽象的,总之,在特定时间,通过概念、逻辑思维,他们可以实现对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