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读书报告
续。
对民主的理解:王绍光一书已经介绍了一些人们常有的误解及澄清民主的前世今生,今天的民主绝不是古代的民主,今天的民主就是一种对最高权力的限制制度,在西方经典的民主理论立,民主尤其指的是自由主义民主,指的是宪政民主制度,是在选举最高权力的一种制度,但是本质上是精英之间的竞争,和宪法对最高权力的一种限制。民主不是大众参与政治,在现代不同于古希腊的那种直接民主,而只能是大众选择精英以至于精英不能垄断政治权力。在美国,当代自由主义民主制度最为典型,1787年美国宪法是立国之基,是孟德斯鸠的理论三权分立的思想知道了美国的立国者,但是当时美国国父们不是要建立一种“ 民主”国家,他们认为那是一种非常糟糕的政体,他们想建立是共和政体,遵循是美德政治,最高权力分为三块,每一块都是非常巨大的权力,因此形成的相互制衡不至于任何一种权力暴虐。
而且美国的选举制度,保证了权力拥有者每隔四年便要选举,免除了长期执政专政的可能。由此看当代民主的表象是代议制政府,这种制度不是通常所理解的“每一个人都要为政治、国家做主”,而是通过一定 的方式,让权力在精英之中流动,大众由此拥有消极的投票选择权力,也因此现代的民主是政党轮流执政,而不是人民做主!民主不一定是美国的模式,还有英国、德国、法国的不同模式,很多种方式都能实现对权力的监督,因此阅读了《民主新论》,一方面是对西方民主理论有一个概括的理解,作者历十年功夫写成此书,一方面对代议制民主、政党民主,中的民主的含义有一个实质性的理解,而国内某些民主论者口喊着民主,做的却不是民主的事情,以民主来行使专制,以政治自由为名颠覆国家,实在可笑和卑鄙
施密特的著作很经典,尤其是政治的概念一篇,点出了政治的独立性所在,政治就是划分敌友,构建出一个敌人来。就是要回答,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朋友,由此理解毛主席的政治智慧,政治必然要划分敌友—在自由主义那里这一点不再谈到,自由主义称自己是政治中立的,到底这中立在何种意义上?实际上,自由主义无法解释,冲突、对立、斗争和战争,尤其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战争,而且施密特批判到:自由主义消解了国家的政治性,推行无政治,无敌友划分的国家观,是功能主义的、无内容的国家观。详见这本著作,有兴趣的同学还可参见罗尔斯的对自由主义的当代发展《政治自由主义》,企图把自由主义加入政治的维度,而不仅仅是纯粹的自由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