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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路遥的读书报告2 (更新至4.26)

《知识分子为什么反对市场》(4.26)

从这本书中获得的最大收获,便是吉林人民出版社是一个非常一般的出版机构,他们的品味已经低到了难以置信的程度,才会在千禧年后整理出版了接下来要成为本文重点的——《知识分子为什么反对市场》。
稍微了解经济史的话,只需指出书中文章发布的时间便能大致知晓其中的奥秘。这些文章集中在二十世纪七十到九十年代。众所周知,那是资本主义以及新自由主义大获全胜的时代。资本主义国家,凯恩斯主义弊病日益显著,哈耶克早于四十年代提出的思想重获重视,里根和撒切尔夫人的执政更是推波助澜。在社会主义国家内,中国选择了改革开放,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拒斥自由市场的国家则在贫困中将“社会主义”走向尽头。
这是我想要提出一个关键点,即这本书模糊了市场与资本主义两个概念,实际上这两个词汇不仅包含的范围不同,两者间也并不存在相互对应的关系,刚刚我们已经提及,中国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如果将两者模糊化处理,无疑会导致对我国经济制度的错误理解。但很可惜,这还不是本书最大的弊病。
回到前一个话题,在那个年代,信仰资本主义的自由主义者们是欢呼雀跃的,弗朗西斯·福山不是还写就了那本《历史的终结及其最后的人》吗?为何又声称知识分子是反对市场(这个资本主义社会中自由的代表物)呢?
如果说知识分子反对市场(这里的知识分子是褒义,或至少是中性词),那么这种事件应发生在二战后的四十、五十年代,那个社会主义阵营最为雄壮的时期。在那时,即便抛去苏联不谈,社会主义政党在欧洲也获得了极有力的支持,甚至成为某些国家的执政党。
之所以在社会主义转入低潮时大谈“反对市场”,在我看来无非有三个原因。
其一,资本主义占据上风时,它的价值观自然居于主流,而对主流的反逆才是值得关注的,那些支持的声音反倒不易受到重视。
其二,书中的经济学家或者学者,他们反对的并非仅是社会主义者,而是干预主义者,后者是更大的一个概念。社会主义经济,即便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仍保留着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同时,资本主义国家也有干预的身影,它包括凯恩斯主义以及我们如今可以看到的盛行于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其脱胎于最早的重商主义)。
其三,公知在任何地方都是存在的,而他们有些并非真正的经济学者,或者根本也不是国家干预主义的拥趸,他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反对市场还是在反对资本主义,都更符合一种“吃饱了骂厨子”的心理,最近我们也可以从某些拿到所谓“就业金卡”的香港艺人那里看到类似的无耻行迹。这样的知识分子,他们的目的可能是排泄心头的不满,也有可能是为了迎合大众的不满,毕竟无论制度如何,总会人在其中利益受损,或者自以为利益受损,并因此对制度产生敌意。
本书的内容并非全无价值,当然,有价值的部分集中在前几篇,那些由著名经济学家写就的文章,而后面那些,只不过是活跃在自己年代的学者,谈论的东西也大多千篇一律。
那么这种价值在何处呢?
首先应当声明的是,所有作者,包括哈耶克、弗里德曼、诺齐克,所提出的论断都不足以成为对社会主义的批驳,论其根本原因,乃是因为他们与马克思所使用的论证工具完全不同,在这些学者心目中,没有历史唯物主义,没有唯物辩证法。作为结果,他们无法了解矛盾的特殊性与普遍性,无法了解为什么不同时期对于资本主义进行的批评会各不相同。
既然在最宏观的方面无能为力,他们的价值,便在于中层。
比如:1.哈耶克提出,秉持社会至上主义并非出于知识分子的个人利益(这无疑是可以讨论的),但他们习惯以自己的普遍观念作为衡量标准,去判断一种新观念。价值判断的问题自韦伯以来便被不止一次的讨论,就我个人而言,拥有自己的价值标准是既有利又有弊的一件事。利处在于,我们不必成为海中的浮藻,随着波涛四处飘荡,每天我们都会收到无数的信息,其中大多都并非客观中立,而只有拥有自己的标准,才不至于在其中来回摇摆,变得漂泊无依。弊处则在于,这种价值判断可能会先入为主,让我们否定了某些事物的真正价值,或许李森科所造成的事件是最有名的例子,而如果所持的价值标准更加极端的话,纳粹分子则构成另一个著名案例。所以警惕是必须的,虽然我们声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看待其他文明的成果时却难免带上一副有色眼镜。在这种意义上,多聆听不同的声音,即便是强迫自己,也是相当有益的,正所谓忠言逆耳。
2.同样来自哈耶克,他一向主张个人的能力的有限性,即便科学日益昌盛,有限人类所掌握的信息仍旧是有限的,据此,哈耶克反对国家的干预,认为只有个人才最了解自己的需求,而由无数个人所形成的市场具有最强的调节功能。我们必须承认政府的有限性,这不仅是实际操作过程中的一项原则,更应是一种深入人心的观念,抛开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后果不谈,在对自然的改造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到,擅自的干涉带来过怎样可怕的后果。所以,人类科学的进步所带来的不应该是自满与骄傲,要知道,亚当与夏娃便是因为傲慢到无视上帝的指令而被逐出了伊甸园,并背负上永久的原罪的。“科学教会了我们谦卑,我们根本不可能全知全能,无所不通,这就像一切伟大宗教的教诲一样:人不是神,也绝对不可能变成神,在神的面前,他必须俯首称臣。”
3.诺齐克的分析更加有趣,他认为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知识分子拒斥资本主义的缘由,应当从教育制度中找寻答案。知识分子在学校中多是名列前茅的优异者,而学校的评价标准是较为单一的,于是,这些人凭借自己的聪慧获得上层阶级的位置,老师的赞许,同学的钦慕,这使得他们更加认同这样的判断标准。然而,进入到社会之后,才智不再是唯一的标准,尽管社会可能宣扬它奖励那些富有智慧者,但实际的运行法则却是,只有迎合市场需求才能获得利益。因此,优等生们一下子失去了学校中高人一等的地位,巨大的落差让他们心怀不满,他们认为应当创造出一个社会至上主义的世界,在那里哲学家是统治的王,一切都能回归他们熟悉的状态。
接下来,转入否定的环节。
这本书最大的不足在于,为了充实页数,加入了太多无价值的文章,它们的作者只是在机械地重复前任的观点,宛如一台老式复读机,其中竟然夹杂着在杂志上的评论以及在大学的演讲,内容本身的低劣加上与之前论文的鲜明对比,狗尾续貂显得更为明显。
另一项不足在于,本书后半部分内容已经在某种意义上过时了。或许在当时的情景下,即便内容劣质,由于鲜明的主题有些文章还算得上拥有价值,但几十年过后,我们便不再需要这些东西,因为它们称不上经典。
除此之外,对于文章本身内容进行一番评判也是必要的。
我们可以先从刚刚提到的诺齐克开始,他的文章实在有趣,但纰漏过多。我们或许根本不用指责理论对经验的背离,如果按照诺齐克的说法,中国的知识分子全部是资本主义的激烈反对者和社会主义的强烈拥护者,政治教育对于他们甚至是多余的。关键在于,从微观的心理学角度,如何向宏观社会学角度过渡?诺齐克没有给出答案,而是直接完成了跳跃。
另外,书中大多作者的批驳对象,往往并非著名的社会主义者,而是他们的劣化品。任何社会都不会缺少站在“道德制高点”的所谓“圣人”,他们通过痛骂社会制度而得到虚假的满足,可一旦触及自身利益,马上会露出真实嘴脸。对于这种伪君子或者劣化的社会主义者的批评,在西方国家可能是有益的,因为维护了一种主流的价值观,但对于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名学生,意义却极为有限。
最后还要谈一点,实际上这点在前面便有所提及,但我还是希望再次重复。那些学者频频赞扬市场的优越性,的确,这也是我国引入市场经济的原因。可一件事物是好的并不能证明它就无法被摧毁,马克思早已指出,相较于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社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它终究会走向毁灭(尽管很长时间内它的活力还会持续下去)。我们不会因为5G网络速度很快而拒斥通信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其中的道理乃是相同的。当然,这只是其中一点,指出这点是为了强调,西方学者在缺乏唯物辩证法的指引下,所得的结论会多么容易被驳倒。虽然逐一的驳斥毫无意义,如果想要真正驳倒一种理论,绝不能限于边边角角,但这足以警诫我们要采取适当的态度对待这些文章和言论。


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斯宾塞(4·1)

对功利主义的否定
功利主义的思想,在其代表人物边沁和密尔的影响下流行于19世纪的英国,而斯宾塞在他作品的开篇便展开了对这种主流思想的批判,而矛头直指功利主义的核心——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斯宾塞认为这样的一种目标是完全不切实际的。首先,每个人在每一时间对于幸福的定义都有所差异。一位非裔美国人和一个极端种族主义者对于幸福肯定又着不同观点;而一位学生在高中时期可能更关注学习成绩,在本科时期或许觉得拥有广泛的人脉才是幸福的。其次,由于现实的难以预测性,被设定为目标的幸福也难以达到。例如废奴主义者花费大量金钱来修建军舰,意图切断罪恶的三角贸易,但后果却是,黑奴贩子采用体型更小速度更快的帆船来进行运输,奴隶只得拥挤在更加狭小船舱中,从而面临更大的死亡风险。
对当时道德意识的批判
与功利主义相对的道德,同样是斯宾塞批驳的对象。道德意识试图将情感包装为理性,实际上他本身是一种感性,来自于未经检验的直觉,因此它在现实中频频遭遇难题。“由道德意识单独规定的许多关于人类责任的相互矛盾的信念,会在由道德意识所承认的关于人类的某些基本法则科学地引出的结论面前销声匿迹。”
社会类型的划分
早期的社会学家大都青睐这样的二分法,如滕尼斯的共同体与社会、涂尔干的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斯宾塞也不例外,他认为人口的增加使得社会分为两种:掠夺型与社会型。
这种的变化在斯宾塞看来是一种必然的进步,“被人遵从的良心会变得活跃。”“人类的各种机能必然会训练成完全适合于社会型状态:可以肯定地说,邪恶和不道德必然要消失;可以肯定地说,人必然要变得完美无缺。”也就是说,这种进步是由道德意识的增长来完成的。
那么斯宾塞是如何描述这两种状态的呢?
人类最初的环境中“要求人为自己的福利牺牲别人的福利。”
现在的环境中“每个人只应有这样的欲望:他们可以得到完全的满足,而不剥夺其他个人获得同样满足的能力。”
“原始的人必然是不顾他人付出的代价如何来索取其幸福的人,而最终的人则必然是能够获得幸福而不减少他人幸福的人。”
社会达尔文主义
当然,斯宾塞并不认为所有人都能达到适应,同时外界仍在变化中,不适应会继续产生,在通往最终状态的道路上,少不了必要的牺牲,于是我们不必为下面的语句而惊讶。
“麻烦、痛苦和死亡,是大自然加于无知及无能的惩罚——也是矫正他们的手段。”“最好是让愚蠢的人遭受对其愚蠢的惩罚......由于他多次得到这类警告,就必然会产生对于应避开的危险的相应的戒心。”“如果我们设计者的计划(济贫法等)能坚持下去,他们将使可怜的白痴充塞世界。”“显然,一个民族对另一个民族的征服,主要是社会性的人对反社会性的人的征服;或者,严格地说,是更加适应的人对较少适应的人的征服。”
至此,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面目暴露无遗,将适者生存的法则运用在人类社会之中,我们都知道,这样的思想为二战中灾难的发生提供了借口。
不过,简单的理解是不可取的。尽管斯宾塞认为,在当前阶段强者强行排除弱者和进行野蛮压制是有利的,但在人类发展的下一个阶段,情况则会截然相反。
同时应当意识到的是,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并非孤立的,而是与整体思想相联系着的。
首先,它反映了将自然科学引入社会科学的一种尝试。
其次,秉持着这一观念,斯宾塞对于济贫法、公共教育、整体性医疗等时政问题发表了看法。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社会达尔文主义与斯宾塞自由思想的关联。
关于自由的论述
自由是思想家们永远不愿避开的话题,在斯宾塞的观点中,自由便是“每个人都有权要求运用它他各种机能的最充分的自由,只要与所有其他人的同样自由不发生矛盾。”
与道德一样,自由在斯宾塞的思想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上述定义也被他称为“第一原理”。
斯宾塞可以算作一位极端的自由主义者,他鼓吹市场的调节作用,否定政府的功能,甚至可以说,这位思想家距离无政府主义也不过一步之遥。实际上,从之前的叙述中我们已经能够瞥见他的这种思想。斯宾塞反对国家对经济、社会的管理,扶助弱者的行为不仅是没有必要的,而且这种介入会导致政府权力的泛滥,最终损害他所珍视的自由。此外,与自由主义的那些经济学家相似,斯宾塞认为国家的调节是无效率的,国家拿走的总是要多于它给予的,相信政治机器的至上权力是一种十足的误解,人们应该相信的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它不仅可以协调经济,而且可以协调社会。
如此一来,政府的职能便与守夜人相仿,它只需保护自由,并在其损害其他人自由时给予一种限制就好。
总结
社会达尔文主义和极端自由主义两种观念的混合,造就了斯宾塞的思想,这两者相辅相成,任意一个的缺少,都无法完整了解这位英国人的理论。
如今,我们可以对两种观念同时进行驳斥。
其一,罗尔斯认为,正义原则要通过调节主要的社会制度,来从全社会的角度处理人在出发点上的不平等,尽量排除社会历史和自然方面的偶然任意因素对于人们生活前景的影响。所谓的不适应,并不能成为加以“强制”或“消灭”的理由,相反,人类的发展正是要帮助那些“不适应”的人完成“适应”,从而实现罗尔斯所说的那种平等。
其二,波兰尼认为,自发调节的市场从来没有真正存在过,它们的缺陷使得政府干预成为必须。历史的发展也在证明,完全的自由主义是行不通的。事实上,自由市场的意识形态已成为新工业利益的婢女,完全根据利益的需要来选择将自由主义的大旗高举或抛弃。
不过,斯宾塞的思想并未就此失去价值,例如,我们不会拒斥政府的适当介入,同时也应警惕干预过程中权力的过度膨胀,并且对干预的结果进行恰当的评估。实际上,如果你有空翻阅这本《社会静力学》,从中获得的启发会远比想象中的多得多。


《礼物》与社会保障(3.13)

《礼物》,作为一本人类学著作,为何能与社会保障结合起来呢?
在对于印第安人的考察中,莫斯察觉到交换背后更深的含义。那些“原始人”的行为显然不符合现代交换论,礼物的赠予与回赠,其间双方背负的义务由谁规定,又有何意义?
莫斯认为,送出的礼物不仅是物本身,还包括人的一部分,如果没有履行回赠的义务就会遭遇到惩罚。这正是我们难以理解“原始人”行为的原因,因为现在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越来越被区分开了。正如普通的一次购物,小贩甲与买家乙的关系仅限于售卖的过程。
但将人与物截然分开是具有风险的。例如在雇佣关系中,仅包含物质上的联系,劳动者便容易遭受侵害。因而雇主必须承担一定的道德责任,这些责任被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承认。
对于社会保障的发展,莫斯基于礼物的研究给出了新解释,工人劳动不仅给出产品和劳动时间,还给出了他们自身的一部分,因此他们理应得到补偿。
这涉及到了管理学的内容,涉及到了从泰勒到梅奥,从科学主义向人文主义的伟大转折。只是莫斯是从他的专业角度进行说明的。
但它的意义不止于此,社会保障乃是劳动的必然回报,因而它具有正当性,区别于善意的施舍。这也给予社会工作者以起始,尽管开端来自于慈善,但社会工作区别于慈善,它给予的帮助同样是工作对象应得的。
莫斯认为,所有保障性的道德与立法并不是为了应付困局,而是一种法律的回归。“从人类进化的一端到另一端,并没有两种不同的智慧。”我们要走出自我,要给予。
总之,莫斯提倡一种理性与情感的相互制约,“正是因为人们使理性与情感相互制约,以和平的意愿对抗这种疯狂的暴行,各民族才成功地以联盟、赠礼和贸易取代了战争、隔绝与萧条。”
“善于幸福就在于此,在于克制下的和平,在于共同劳动与个别劳动相交替的恰当节奏,在于财富集中后的再分配,在于教育所倡导的彼此尊重和互惠的慷慨。”
在此,莫斯认为,政治应当对审美的,道德的,宗教的,经济的动机和各种物质的和人口的因素进行引导。或许他所赞同的是涂尔干所提出的那种社会主义制度。


乌托邦(3.11)

了解一位作家的生平是有趣的,我们熟悉空想社会主义的奠基作《乌托邦》,却不熟悉它的作者莫尔,而了解到他曾身处一人之上万人之下的位置时,我们或许会对手中的小册子多一些惊叹。
或许应该如此理解乌托邦城,这座莫尔借加芬尔之口描述的乌有之乡,它如同理想国,即便在作者眼中也没有太多实现的可能。但它又可以成为一座灯塔,为现世之船指引方向。
不过柏拉图认真阐述了理想国的建立,而乌托邦更像是一幅静态画,它一出生便如此,没有人知晓它何以如此,那里像是没有过去的国度,只有关于乌托普国王的简单叙述。
可若是莫尔仅限于一种记述,这本书就不会拥有如今的地位了,而会成为“大道之行也”之类的文字,类似作品在明清的中国也有出现。这里并没有否认儒家思想的用意,只是孔夫子并未指出通往这个理想社会的道路。没错,他老人家提倡克己复礼,不过这种执着于上层建筑的方法总归是无效的,一箪食一瓢饮的颜回总是少数,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同样难以实现,天下为公的社会是无法构建在物质贫乏的基础上,因为人不可能回到原始共产主义了。
那么,何以让物质极大丰富?答案不在于礼义廉耻,在于生产力。莫尔的高明就在于此。
莫尔认为,无产者水深火热的生活,应当归罪于社会中可耻的浪费。富裕者成为有闲阶级不愿从事劳动并且热衷于毫无意义的奢侈,妇女囿于家庭而无法得到工作,如此很大一部分生产力被浪费了。在乌托邦中,人人从事生产,并且奢靡之风禁行,如此一来劳动不必过重,每日只需六个小时,剩下的时间足可用于休息和学习。
这种设想当真可行?即使人人都遵守乌托邦所定下的契约,生产力究竟足够与否仍是疑问。何况在实际运行中还有很多有待解决,圣西门等人的失败足以为证。
莫尔犯了一个错误,这个错误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上屡见不鲜,他没有考虑生产力的发展。节省无法带来富裕,只有发展才能。因此,物质的繁荣必然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之上,至于如何分配,只在物质匮乏时期才有价值。


上帝之城(3.5)

奥古斯丁的讨论乃是从批判异教徒开始的。
在当时,古罗马早已分为东西两部分,而如今曾经辉煌一时的帝国又遭遇了北方蛮族的入侵,有异教徒将罗马衰败的原因归于基督教。
而奥古斯丁认为,恰恰相反,衰亡来自于异教,来自于对诸神的虔心。他指出,在基督教传入之前罗马便已经堕落,他们崇尚邪淫的诸神,并用淫荡的戏剧来取悦诸神。而基督教则从蛮族的手中保护了罗马人,即使缺少文化,这些入侵者仍避开了教堂,不愿在神圣的所在行杀戮。
接下来便是对异教大规模的批判。其中包括多神的不合理,罗马人信仰的神灵繁多如星辰,甚至为幼兽接生都有专门的神司掌,这明显贬低了神性。而诸神的职责又有重复,既有幸福女神,又何须有幸运、命运、丰收等神?难道幸福不包括这诸项吗?
另外,古罗马的神话充满了对神的玷污,因为古希腊罗马的神更像人,甚至更像卑劣的人。如那众所周知的金苹果一案,女神们竟会为此而大生妒忌,引发一场毁灭性的战争,这是骇人听闻的。另外,维纳斯作为爱神,却是淫荡的,喜爱偷情的。令人不解的是,罗马人竟用戏剧将这些污物表现出来,更令人惊诧的是,神名竟对这样的行为无动于衷。奥古斯丁认为,解释只有一个,那便是异教诸神并不存在,或者说他们只是邪恶的精灵,通过纵容和引导,让人在罪恶中堕落。
一切幸福当归于上帝,他创造了一切,他是一切的因。
当然,奥古斯丁对异教的批驳不止于此,逻辑性是他入手的关键。比如在驳斥占星术时,他以多胞胎为例,指出将人的命运于星体连接起来的荒谬。
接下来,宣传上帝之城是奥古斯丁写作的重任,他是通过对《圣经》的解读完成这一使命的。
不必细述他对《圣经》的解释,因为尽管奥古斯丁在这项事业上花费了很多精力,但仍没有达到完美的程度。这一方面是由于年代的差异,另一方面则是由于我并非基督徒。从唯物的角度看来,很多逻辑天然便是错误的。比如奥古斯丁相信远古人长寿并且高大,并给出了证据,巨人的骨骼残骸。若他所言非虚,大概观察到的是猛犸象或者是恐龙之类的化石,由于残缺不全而误认作人类了。
真正需要重视的是奥古斯丁写作的技巧,众所周知,《圣经》是由旧约新约两部分构成的,省略任一部分都是武断的,可将其联系又有困难,因为旧约乃是犹太人的圣典,而这个民族不信新约。
面对难题,奥古斯丁的方式是,从旧约中找寻新约的内容。《圣经》中是充满预言的,在诗篇等部分有着关于基督降生和末日审判的记述(至少奥古斯丁是这样认为的),通过这种方式,《圣经》的两个部分连接起来。他没有否认旧约的权威,但犹太人也不能凭借旧约否认新约。同时,这种方式又增强了新约的权威性,于是只有信基督才能在最终审判中得永生。
另外,虽然书名为《上帝之城》,这方面的内容却是容易阐述的。上帝创造亚当夏娃,可两人竟不愿服从神,他们心中生出傲慢,从而食了禁果。这样的原罪使得人被驱离伊甸园,人的性质在吞下禁果时发生了变化,它不再是不朽且圣洁的,原本在天上享受的幸福不复存在。这样的原罪是所有人都要背负的,他们的生便是受罪的过程。而在凡人之中,有尊崇上帝的,信他的能力,愿意辉煌他的荣光;也有不信上帝的,污蔑他的。前者生活在上帝之城,后者生活在凡人之城,在现世二者是混合在一起的,尽管上帝的信徒会聚集在教堂,唯有最后的审判能将他们分开。由于背负原罪,所有人都会死,但又都会复活。在审判日降临时,善人复活而得永生,恶人复活而得永死。
令人惊奇的是奥古斯丁对于基督教的虔诚态度,他会解释一些十分具体的困惑,例如在复活后人是否保持临死的模样?这样一种严谨的态度使得基督教尽管立足于唯心主义,却与迷信有着极大的差别,同时与中国的宗教有巨大的不同。
中国的道教似乎满足于“道可道,非常道”的阶段,从而懒得给许多现象加以解释,到民间的层面上,各种神灵上到玉皇大帝、王母娘娘,下到灶神、土地爷,关系混乱不堪。祈福可以到观音庙,也可以到老君庙。或许这出于中国人某种得过且过的心理,韦伯将中国宗教视作巫术性的正是因为它的散乱,正是这种特征,使得中国没有出现对资本主义有推动作用的新教。而无论如何解释,这种乱七八糟很难自圆其说的宗教是难以使人虔信的,这点更阻碍了宗教的发展,使得它们仅能处在一种模糊不清的状态之下。

奥古斯丁的论证,在帕累托看来属于再明显不过的派生物。对于上帝之城的信仰并不能使人在审判日后得到永生,尽管它可能让信徒在现世成为一个好人,这种信仰是一种非逻辑行为。
当人们遵守宗教、道德、传统的准则时,他们是否幸福?
奥古斯丁在回答这个问题时,利用一种漫长的时间将回答延后,人们无法得到及时的答案只好相信。而确实无法加以解释时,他只能求助于“天主之路不可认识”。
当然《上帝之城》也并不乏值得赞许之处,例如其中讲到,强奸时有两个人,但只有一人犯罪。
基督教对于情欲的态度是复杂的,我不能肯定奥古斯丁的看法能在多大程度上代表这个古老的宗教,不过在他看来,虽然情欲是恶的(这种恶是伴随着人类吞食禁果而产生的),可生殖并非恶,因为在亚当夏娃犯罪之前,上帝便做出过许诺,让这对夫妇多多生子以掌管其他生灵。
从此出发,就能够理解奥古斯丁对于强奸这类犯罪的态度。被性欲所统治的仅有强奸者一个人,所有的罪恶都归结于他。并且灵魂乃是不可侵犯的,即便受到奸污,没有人能指责受害者丧失了贞洁。进而,受害者不需受到指责,同时她也不必自杀明志,受害者本就无罪,而按照上帝的律法,人们只能杀死有罪者,自杀也不例外。
我们当然不能指望一个人在遭遇侵害后将整件事云淡风轻地略过,就好似它从未发生,罪犯的凶暴足以留下一生难以抹去的阴影。可作为身处事外者,我们不能进行二次伤害,我们没有权力去指责受害者,因为任何犯罪中,作恶的只有一个。


永远的同时代人(2021.2.5)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托克维尔算得上是旧时代的人了,因为他所描绘的美国是从前的美国,那时甚至南北战争还未打响,总统山上最伟大的四个人只上任了两位,更别提之后在两次世界大战中改变美利坚政策命运的威尔逊和小罗斯福了。
但托克维尔又是与我们同时代的人,因为他思考的问题不仅存在于一百多年之前,反而在现在方才愈发凸显。冒失者可能认为,出身贵族的托克维尔仍然心心念念着大革命前的阶级体系,如同勒庞看到群众的力量却不愿完全接受,他强调平等却又不舍得将贵族制度全面扔进历史的垃圾桶中。
的确,托克维尔身在矛盾之中,一方面在《论美国的民主》上册的开篇便已提到,“在民主已经成长得如此强大,而其敌对者已经变得如此软弱的今天,民主岂能止步不前。”当体制转向民主之后,“国家将不会那么光辉和荣耀,而且可能不那么强大,但大多数公民将得到更大的幸福,而且人民将不会闹事。”另一方面又提出建议,“一个贵族集体既可因为人多而不致陷入迷途,又可因为人强而不容易被轻率的激情所驱使。”并且发出警示:“我最担心于美国的,并不在于它推行极端的民主,而在于它反对暴政(由民主导致的多数人暴政)的措施太少。”
想要条理清晰地叙述托克维尔的思想是困难的,这种困难不只来源于他自身的矛盾,更来自于著作的叙述体系,许多人不将托克维尔视为社会学家,或许也是因为他的叙述显得缺少章法,难以总结成为系统的体系。
因此,在下面的总结中,必定会有所遗漏,这是这位思想家论述的广博所致,也是笔者个人能力所限。
首先,托克维尔对于民主的态度是明确的,这种态度是支持。然而支持并不等于全盘的肯定,因为那只是盲目的顺从。在叙述了美国因民主所得到的辉煌以及这种民主制度得以建立的原因时,已不难发现他的隐忧。美洲乃是一片特殊的大陆,美国乃是一个特殊的国家,它的诞生如此离奇,跳过了人类历史上的漫长进程,它的位置如此特殊,周旁没有强敌环伺,它的条件如此优越,广袤的西部提供了无数机遇。美国的民主取得的成就,并不能完全归于民主本身,由于地理、法律、民情等因素,一些危险被规避过去,却没有得到最终的解决。
平等乃是民主的基础,而一切隐忧也自它而来。其一,平等带来平庸,少了有闲阶级,人人致力于经济活动中,文明的辉煌就此减少;其二,这种专注也导致人们忽视了其他事务,忽视了对政治的关切,从而乐意将权利托付给他人,给独裁以可乘之机;其三,平等带来傲慢,没有突出的个体,人人只相信自己的判断,从而依赖于多数人的意见,导致多数人的暴政,而独裁正在其中孕育。最终,人们会完全埋头于享乐之中,而失去了其他更为宝贵的权利。
托克维尔想要实现的,乃是一种温存的唯物主义,“这种唯物主义将不会腐蚀人们的灵魂,而是要净化人们的灵魂,最后在不知不觉之中是一切的精神紧张得到缓和。”
要想中和民主或者说平等所带来的毒性,自由必不可少。人追求自由后便会关注起自身的权利,不再随意地将它交予他人,各种维护权利的手段也会得到重视。人们能够结社,以防备分散时无法应对的特殊情况;舆论得以开放,对政坛形成监督;人们参与地方事务的管理,形成处理政务的能力;陪审团制度的贯彻,让法律深入人心。
托克维尔认为,经济有助于自由,但归根结底,人们追求的还是金钱上的贪婪。他更提倡另一种方案,利用宗教让人们形成对现世的爱,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操,它是没有功利目的的,有助于自由和秩序的。“人要是没有信仰,就必然受人奴役;而要想有自由,就必须信奉宗教。”
将托克维尔称为同时代人还有其他的缘故,例如他看到,平等中还有着不平等,“在大多数人中间,不平等现象虽然减少了,但少数人与大多数人之间的不平等现象反而加大了。”这正是许多国家的现状,从前橄榄形的体系是人们所追求的,中产阶级被称为国家的基石,但如今出现了新的现象,没错中产阶级增加了,人们实现了小康乃至以上的富裕,但占有总体财富的比例却在不断下降。
当然,还有美国联邦制度的弊病也被一针见血的指出。虽然联邦制度在托克维尔看来是一种理想制度,它“既像一个小国那样自由和幸福,又像一个大国那样光荣和强大。”但中央与地方存在着矛盾,一方面权利过度集中于中央会有损于自由,另一方面联邦的软弱又会让这个国家经不起打击。如今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前任总统特朗普还是现任总统拜登,他们的政策首先要经过两院立法机构,而真正的施行还要依靠各州的支持,种种矛盾限制了对疫情采取迅速有效的措施。而疫情虽造成大量死亡,却不如二战造成冲击力强大,人民难以齐心协力,拜登也不可能通过民情的支持而像小罗斯福那样扩大权力以更好地应对局势。
当然,没有人是神机妙算的预言家,民主下的美国在科技、人文、艺术等方面同样走在了前列,普遍的平庸似乎不适合这个国家,当然这也是因为不平等的出现与加深。
总之,托克维尔对于政治是十分敏锐的,民主制度的优秀不在于它选出的是怎样的官员,布什、奥巴马、川普都无所谓,而在于民主制度本身,在于这些官员是选举而产生的。单是选举本身激发出来的人对于权利的重视和参与的能力,民主制度便必须存在。当然,很难依靠几年一次的选举培养什么,平时的民主参与是必不可少的,国家机器不应害怕人民,而应接纳人民,因为它不是外强中干的利维坦,而是由民意支撑建设起来的共同体。近两百年前来自一位法国人的深思,仍是我们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
最后,附上托克维尔的名言,它或许能很好阐释这位思想家的精神。
“ 当我看到任何一个权威被授予决定一切的权利和能力时,不管人们把这个权威称作人民还是国王,或者称作民主政府还是贵族政府,或者这个权威是在君主国行使还是在共和国行使,我都要说,这是给暴政种下了种子,而且我将设法离开那里,到别的法制下生活。”




法人行动者的生存模式(2021.2.3)

科尔曼作为理性选择理论的代表人物,秉持着利用目的性对行为进行解释的信念,因为,如果不以这种目的论进行解释,便把人视为了只能受到摆弄的木偶,从而无法理解深层的社会变迁的原因。实际上,科尔曼意图通过有目的性来说明,人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当然,正如默顿对于显功能、隐功能、反功能等的划分,人不能完全正确地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合理,不过科尔曼关注的焦点是,行动者本身认为该行动合理,即主观合理性。他试图通过微观的行动所造成的交集,搭建起从微观到宏观的桥梁。
在《社会理论的基础》一书中,科尔曼运用了大量经济学理论以及博弈论进行社会学分析,例如边际效益、外部性、囚徒困境等,可以说是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并且从中不难看出组织社会学的身影,如结构洞的建立。但其中又有些套用之嫌,例如拥有更多资源的人即便在规范切实存在的社会中也很难因违反这一规范而受到惩罚,因为惩罚他们的代价远远超过了所能获得的利益。看上去只是套用了一个经济学模版,来解释了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
不过关于法人行动者的生存模式是启发性的一点。独立生存、互惠生存、总体生存三种模式,现在许多法人产生的问题,归根到底是采用总体性的生存模式而引起的。被支配者与支配者的利益并非一致,同时由于只要总体收入大于成本组织便能生存下去,搭便车也成为常见现象。于是委托人要想实现自己的利益,便不得不建立各种制度,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进行监管,并且还要防范,在这样一种模式下,有能力的人的出走。政府便是典型的一例,文官的利益与整个政府机关的利益并不是完全吻合的,因此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难以在其间得到有效的贯彻,所以需要建立各式的监管手段。而总体性生存的策略,让一些人怠政惰政(至少是影响因素之一),真正有能力的人会希望投身于其他行业以谋求更加丰厚的利益,而为了避免市场与政府抢夺人才,便又要赋予公务员以特殊的待遇,古代的士农工商的等级划分便是一例,至今学而优则仕的观念仍然存在,官员较普通人显得高人一等,以及大面积的贪腐,如果按照这一理论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因为干多干少所得相差无几的话,必须有留下的理由,若不是特殊的身份地位就是以权谋私的特殊权力。而越是精英,则越有可能贪腐,因为他的所得较在市场上是较少的,为了谋求一种均衡的状态,贪污是合理的选择。这也给治理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使个人利益与组织利益相同,即采用其他的生存模式,是能够有效地遏制官僚主义等不良习气的。



从心理学出发的社会学(2021.1.24)

“一个时期的哲学总是解释这一时期最可靠的知识的尝试。”而19世纪末,米德做出的尝试是基于当时的生物进化论。他在生物学的基础上,将社会学和心理学统一了起来。
米德的分析是从对于前人的批判开始的。
在此希望谈到一点体会,真正堪称社会学家的人与社会学学者有何区别?我认为,区别之一便在于对于他人思想的处理方式。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后人很容易对前人的理论提出质疑乃至批驳,可社会学者仅能止步于此,而社会学家则更进一步,他不为批评而批评,而是在批判中发展,形成自己的理论。
米德就是这样一位社会心理学家,他的理论是从对行为主义的反思开始的。
如同社会学一样,心理学也钦慕着自然科学,梦想着能够运用相似的方法进行研究,行为主义便是其中一支。巴甫洛夫的狗的实验远近闻名,刺激反应的公式与化学中的反应公式何其相似,摇铃铛能让狗分泌唾液,氢氧混合燃烧后生成水,人类似乎由此看到了架接在心理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桥梁。
然而这种梦想很快就遇到了阻碍,因为动物的反应不能机械地移植到人类身上。作为一种拥有意识的高级生命,人类的行为并非均可归为简单的膝跳反射。
但已被点燃的热情是很难扑灭的,或许那些极端的科学心理学学者并不认为意识是不存在的,只是不想纳入无法观察的指标,让它们搅了自己大步迈向科学殿堂的美梦。
华生让行为主义达到一个新高度,却仅止于此,复杂的人类无法屈从于简单的解释,冯特区分出物理世界和意识,提出虽然两个人拥有同样的中枢神经,看到同一外在物体,可由于经验不同,做出的反应等也不尽相同。
在这里我们隐约窥见了社会的影子,但冯特终究指向的是个人主义的心理学。
但是,心灵从何而来?按照冯特的假设,心灵本就存在,而米德指出,交流才使心灵存在。
在冯特那里,解释直觉过程与心理内容二元论的方法是利用模仿,实际上仍是一种机械论观点。人为什么要模仿?模仿不同于简单的复制,孩童的游戏过程并非照搬他们所见到的,其中包含着合作与制度的建立。
“在社会心理学中,必须从一个不断发展的社会经验过程和行为过程的初始假设出发,人类个体组成的任何特定群体涉身于这一过程,他们的心灵、自我和自我意识的存在与发展取决于这一过程。”
人类是能够进行反思的,例如,一位篮球运动员,他现在正在防守自己的对手,这时对手已经逼近了三分线并作出了投篮的准备动作。倘依照机械论的解释,防守球员受到刺激必定会做出干扰动作。可实际上他会思考,对方究竟是真的要投篮还是仅仅做出假动作。为了做出准确的判断,他要诉诸于以往的经验,在这种情况下投篮命中的成功率,对手的投篮习惯,全场比分等等。
总之,反思的智能将人与动物区分开,而使之成为可能的机制便是语言。
“单单从个体人类有机体的观点看待心灵是荒谬的;因为,虽然它位于个体身上,它在本质上却是一种社会的现象,甚至它的生物学功能也首先是社会的。”
我们的思维始终借助符号进行,例如在思考椅子时,只会是符号的椅子而非是具体的椅子,而符号全都是普遍的,即我所认知的椅子与其他人是一样的。
一则是符号,再则是游戏与竞赛,它们共同形成了自我,自我形成以后,大家便会寻求一种一致性,并去主动维护它,因为这种一致让一切更加便利。例如一致的语言,一个说汉语的人希望与他交流的那位也说汉语,由此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制度便随之产生了。不过,人对于社会并非无能为力的,我们也能对社会产生进步。
到此为止“主我”与“客我”便显现出来了,主我是有机体对他人态度的反应,是当下的状态,一个客我乃是稍早前的主我,是一种历史的状态。他人的要求便是一情境下的客我,而自己的反应便是主我。以足球为例的话,队友要球的动作是客我,而球员决定自己单带还是传球则是主我。
处于主我与客我这一关系中的主我,可以说,是对个体经验之中的一个社会情境做出的响应,是个体对其他人的态度所作的回答。主我既召唤客我,又对客我做出响应,它们共同构成一个出现在社会经验中的人。换一种说法的话,便是个人将外在规范内在化,并加以自己的反思而表现出他自己。
当然,整个过程并非简单的复制粘贴,正如三原色能够组成五彩缤纷的世界,不同经验与不同人的组合也能产生新事物,创新由此而来。
对于一个循规蹈矩的人,客我的成分较多一点,而对于有确定人格的人,则更多依赖于主我。
讲述了主我客我的概念后,米德马上开始了应用。
我们因某些人的滑稽而大笑,并非由于他们的行为本身,而是从中获得了一种优越感。
客我并不总是限制着主我,它同样会为主我的表现敞开大门,例如我们身处于致力创新的组织中时,组织的制度反而提供了创新的动力。
并且,主我也并不总是意图违背客我,它的反应过程可能涉及社会状况的低落,也可能涉及更高的整合。
“一个有秩序社会的价值是我们生存所必需的,但是,如果要有一个获得满意发展的社会,还必须为个体本身的表现留下余地。”
原始人与文明人的区别之一便在于,前者中个体自我的思想和行为都更为全面的受到他所属特定社会群体所采取的有组织社会活动的一般形式。从这点看来,很类似于涂尔干关于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的区分。
那么,这种客我要通过交流才能产生,前提便是个人要与他人建立联系。
在这一点上,米德认为人有一种泛化他人的倾向,类似于那句古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然,但凭借这种倾向是不足够的,压迫性的制度同样必要。米德的分析包含两个层面,一方面,社会制度未必要是压迫性的,顽固僵化的;另一方面,没有某种社会制度,没有构成社会制度的有组织的社会态度和社会活动,就根本不可能有充分成熟的个体自我或人格。
共同体越大时,想要维持一种归属感就越发困难,即让客我与主我保持一致。但伴随世界大战,或许还要加上互联网等科技的发展,他国的事整逐渐进入我们眼帘,我们正在获得一种世界观念,它有助于我们对整个人类世界保持一种归属感。白人也会采取黑人的态度,将他们真正视为同等的人类而非低一等的生物。“只有当一个人能够承认其他人想他自己一样属于同一政治组织从而实现他自身时,我们才得到卢梭所说的共同体的普遍意志。”
在此,米德一方面强调经济的作用,统一的经济原则下,人们变得平等,当然,这基于金钱,富人和穷人难以平等,而买卖双方各怀鬼胎,他们间的交往都是怀揣目的的;因而米德又寄希望于宗教,最为理想的一种状态,有这样一个世界,在其中,所有人都有完全相同的利益,而这种利益是由宗教所引导的。
“民主的意思是,个体可以高度发展存在于他自己天性中的各种可能性,而且仍能采取他所影响的他人的态度。”
不难看出,米德致力于解释客我和主我如何统一,实际上与社会学家解释个体与社会的统一是一致的,他试图两者兼顾,但终究是从微观角度出发,可能会更偏向于主我。不过从社会心理学开始进行的探索,开辟了新的道路,米德可以说是居功甚伟了。



冲突与平衡的达成(2021.1.8)

在第十五个命题中,科瑟提到冲突让双方或者多方对各自的力量有所把握从而有可能保持一种均衡。
冷战便是一极为典型的例子,美国最先造出了核武器,而在日本广岛长崎进行的“表演”也让全世界都见识到了这一武器的恐怖威力。然而,在成为唯一拥核国家的短暂时期里,美国没有利用核威胁获取更多的外交成果,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这一宝贵财富。之后苏联也拥有了核弹与氢弹,更重要的是,战略导弹的研制。这时,双方在军事实力上保持了一种微妙的均衡。不过这种均衡是有其特殊性的,即建立在核武器这一基础之上,拥有一枚核弹头便足以拥有与大国谈判的资本,它是与常规武器绝不相同的。正因如此,毛泽东在上世纪中期面对彭德怀的异议,仍然坚持要优先发展核武器。
此外还有另一种特殊性,即二战后核武器便只是一种抽象的威胁而未被真正使用过。战争是从未停息的,但无论朝鲜还是越南,都没有因畏惧核力量而放弃战争的打算,这便构成一种奇特的现象,一方面人们生活在核威胁的恐怖之下,另一方面,大家又肆无忌惮地进行战争,仿佛这种威胁从未存在。
可能这正是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面对肯尼迪,赫鲁晓夫选择了妥协,而面对苏联,中国则选择舍弃大片领土而决战到底。核威胁仿佛一场“胆小鬼游戏”,谁在最后时刻选择转向便是输家。
回到关于平衡的考量中,很多国家实际上都意识到了这种平衡的重要性,甚至英国还一度承担着忒弥斯的角色,维持着欧洲大陆的均衡。
二战后诸国重新意识到均势的重要性,一系列的协议被签订,比如特朗普签署退出的《开放天空协议》,便是意在以实际冲突之外的形式掌握对手的实力,当然,建立信任同样是其中重要的一点。所以,越孤立的国家越可怕,人们总是恐惧着未知。在新中国建立初期,与西方的外交渠道中断,虽说有着各种的缘由,但总归加深了西方对中国的误解,使他们将这个崭新的政权当作一个“红色魔鬼”。
如果从另一个角度出发,也能够发现共识的作用。即科瑟提到的,人们愿意在规则之内争斗。比如中美之间的矛盾,最好的解决办法便是根据国际法进行谈判,而美国逾越了规则,发动贸易战争,这实际与违反人道主义而在战场上肆意使用化学武器无异。这样的行为使得争斗的剧烈程度进一步加强,或许另一边也会选择放弃规则的遵守,这是很有可能的,于是,情势演变为霍布斯笔下的自然状态,最终迎来的只有一方甚至是双方共同的毁灭。


冲突论的视角(2021.1.7)

谈起科瑟首先想到的一定会是他的安全阀理论,通过将敌对情绪适当发泄以避免积累的仇恨导致无可挽回的危机。
实际上,科瑟的理论绝不止此,虽然《社会冲突的功能》只是一百余页的小册子,其中包含了不少具有启发性的观点。
刘易斯·科瑟乃是根据齐美尔的论文写作这本书,当然,他没有让自己局限在前人的领域之中。
首先,科瑟回顾了美国社会学关注点的变化,初期的社会学家对于冲突是重视的,可在二战后,也就是结构功能主义如日中天的时代,冲突被狭隘地视为紧张,它要么仅是某种病态,要么根本不存在。这种转向是有社会背景的,社会学家讲述的对象在几十年间发生了变化,帕森斯他们的听众同时是他们的雇主,再加上当时美国社会的空前繁荣,冲突不可避免被有意无意地忽视。
进入正文,科瑟利用十六个命题进行阐述,条理清楚,我也将其陈列出来并依据实力谈一下自己的拙见。
命题1:冲突对群体聚合的功能
“一定程度的不一致、内部分歧和外部争论,恰恰是与最终将群体连结在一起的因素有着有机的联系。”
印度的种姓制度被韦伯认为是阻碍其发展资本主义的重要因素,但它的存在也有功能,各个种族之间相互的敌视反而会造成对于整个制度的认同,有如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即使知道婆罗门与吠舍的差距,印度人仍不愿抛弃自己的种姓,因为这是他们的身份。
命题2:冲突的群体保护功能与安全阀的重要性
“只要一个成员与另一个同伙的对立不是不堪忍受的人生存下去的唯一手段,它便并非纯粹的消极因素。”
提请注意,安全阀所涉及的对象不包括根本性的冲突。
齐美尔形象地借用了一个文学比喻:“没有暴风雨,将会是一个多么污浊的天空。”
不过,这位社会学家没有区分敌意情绪和冲突行为,冲突会导致关系的改变而敌意则不会。由此,敌意可以选择发泄对象,甚至不需要发泄对象,可以寻找替罪羊,也可以运用手段替代,如政治笑话。但冲突不能如是处理。
敌意的发泄便是安全阀的作用,这一制度的需要随社会僵化程度而提高。我们所见的很多偏见便具有如此的功能,它将敌意导向软弱无力的对象,如黑人、少数族裔,以此为社会结构的稳定作出贡献。
不过安全阀制度对于冲突双方均是不完全的,紧张状态留存下来继续积聚,会导致结构的僵化以及毁灭性爆炸的潜在性。
命题3.现实性冲突与非现实性冲突
现实性冲突是有着明确目的的,冲突仅是达成目标的手段,而非现实性冲突则是发泄性的进攻性冲动。
如19世纪欧洲的工人运动,是有着明确目标即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而二十世纪纳粹制造的大屠杀则是种族主义的一种发泄,关入集中营的是犹太人或者其他种族并没有太多区别。
科瑟提醒,人们往往将冲突过多归结于情绪而忽视其目的性,准确认识冲突的类型后,可以对现实性冲突采取手段上的功能替代加以缓解。
当然,这两种冲突会混合在一起,原因之一在于“把自由表达公开对立看作是一种危险的和不应该的。”
命题4.冲突和敌对冲动
齐美尔较为关注心理动机,而科瑟认为这是不全面的,因为冲突并非必然伴随着进攻性。现实性冲突,在可以以较柔和的方式达成目的时,敌对行为便会被抛弃。
命题5.紧密社会关系中的敌意
齐美尔认为,社会关系似乎都涉及到趋同和趋异两种动机,都涉及到爱与恨,而初级群体,因为事已全部个人投入地参与为基础,因而更有可能产生这两种感情。
命题6.关系越紧密,冲突越剧烈
在紧密关系中对情感的压抑,使得冲突爆发时会更加剧烈。
这一命题似乎对恋爱有着很大的启示,当然,往后一些的另一个命题也是如此,它告诉我们为什么曾经十分相爱的两人,在分手时会那样决绝,甚至会不惜代价地相互伤害。
不过科瑟关注的是群体中的叛变和异端。相对于敌对群体,叛变者更可恨,因为他们的行为构成了对团结的威胁,而异端则最不可饶恕,因为他们将一直致力于让群体成员改变信仰,成为长时间的“祸害”。
命题7.群体结构中冲突的影响与功能
前一命题已有提及,投入群体的部分越多,冲突便越剧烈,而部分参与,自身内部的多重冲突有助于构成一种对破坏一致的控制。
美国工人与欧洲工人不同,他们与多种群体相连,这使得他们不会把全部能量和忠诚投入到唯一的冲突领域中去,这也是“为什么美国没有社会主义”的一种解释。
面对冲突,刚性的体系(一般规模较小)可以将冲突引向别处,如同一个坚硬的钢板,但它终究有断裂的一刻,即无法阻止冲突的最终爆发。而灵活的体系(一般规模较大)可以达成和解,如同一块海绵将强力吸收,使斗争双方得到调试。
命题8.作为关系稳定指标的冲突
齐美尔宣称,如果某种紧张关系的参与者认为该关系是脆弱的,他们的团结经受不住敌对情绪的表示,则他们会努力避免表现出敌对情绪。
比如冷战,美苏关系是脆弱不堪的,加上核威胁,一旦敌对情绪有所表露,很可能爆发出全面的战争,所以两国尽力维护着微妙的平衡。
而反过来推理,冲突未必是件坏事,或证明双方关系脆弱。
“冲突的出现可能表明夫妻双方愿意表达敌对情绪,他们不怕这种行为可能损害关系的稳定性。”
所以,表面上相敬如宾的夫妻,可能貌合神离,而那些有时会大吵大闹的,反而可能关系融洽。
命题9.与外群体的冲突会增强内部的凝聚力
对异质团体而言,冲突的作用是两方面的,但对于同质团体,冲突会增强凝聚力。
以抗日战争为例,整个中国包含着异质团体,因此面对日本的入侵有人选择浴血奋战,有人选择卖国投敌。而在爱国人士这一同质群体中,他们搁置了阶级矛盾,共同御敌。
而在冲突开始时内部团结不够以及冲突情形未能带来一致行动所必要的团结的地方,专制就会发生。
命题10.与其他群体的冲突限定群体结构及随之发生的对内部冲突的反应
“处于任何一种战争清醒的群体都不是宽容大度的,他们承受不了个人超越明确的限制,背离合作原则下的统一。”
但根据群体的数量规模,群体成员的参与程度的差异,对内部冲突会采取不同的方式。例如,大群体、参与程度低的群体,对异议较为包容,反之则无法容忍。不断与外界冲突的群体无法容忍异议,因为它们具有强烈的危机感,异议可能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
命题11.寻找敌人
以上提及了冲突的功能,有群体会为自己寻找敌人也并非不可理解的了。
“持续冲突作为战斗群体生存的条件,他们必须不断地诱发这种冲突。”
“一个组织如果不能实现它的目的,这个组织就一定瓦解,同时它也由于实现了目的而消灭自己。”
所以纳粹的对外侵略是必然的,否则它就无法生存下去。
值得一提的是,群体不仅寻找外部的敌人,在冲突失败时它会寻找内部敌人,将责任归咎于他们。如在经济建设失败的时候,进行对所谓右派的疯狂打击。
命题12.意识形态与冲突
党派意识只是超个人性要求和斗争的表现,它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事业,这就可以给冲突造成一种激烈和冷酷无情的特征。也正因如此,恐怖分子常以极端意识形态作为精神支柱,他们的袭击也较一般的军事行动更加惨无人道。
命题13.冲突使对抗者结合
那种导致与对手发生冲突的行为,同时又使双方建立起一种过去未曾有过的关系或联系。因为,即使是冲突,也是在某种规则之下进行的,或者它创造了新的规范框架。
例如“犯罪唤醒了人们对准则被破坏的后果的社区意识,从而促进公共意识的复苏和维持。”
命题14.敌人统一的益处
加入存在一种大致的力量平衡,组织强大的一方实际上宁愿那弱者不使用“非常规武器”进行战斗,而使用与它类似的武器。
即双方实际上都希望在一定规则内斗争,犹如象棋,倘若没有了规则便不可能开局。而最坏的情况,则是都无视规则,如日本在侵华时肆意轰炸红十字医院。
命题15.冲突建立并保持权力的平衡
“组织斗争的最有效的前提条件,对于双方相对实力的准确把握,通常是由解决冲突的现实斗争本身得到的。”
三国时期,魏蜀吴各方知道无法将对方消灭,于是保持了一段时间的均势,直到蜀国势力渐衰,曹魏才挥师灭蜀,进而三家归晋。
命题16.冲突创造联合和联盟
冲突不仅可以在群体内部制造团结,还可以在群体之间建立联合。
一个共同的敌人可以使联盟建立,却不能使其转变为统一制度系统或统一团体组织。比如二战时期,美苏同仇敌忾,却在胜利后迅速敌对。
唯有产生共同的价值和规范,统一团体组织的出现方才可能。
科瑟的叙述到此为止,可以看出,虽然以命题的形式呈现,相互之间是有着关联的。而冲突论虽然在之后渐趋衰落,它开辟的新的视角对于社会学的研究却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大外交(2021.1.4)

中国的大外交
基辛格曾任美国政府的高层,也是国际政坛的风云人物,其著作《大外交》主要也关注于美国的政坛。
不过在刚开始,焦点还是集中在西欧,毕竟比起欧罗巴洲,亚美利加洲在十八十九世纪更显得孤立并游离在主流边缘。
但应当明确的是,基辛格描绘当时欧洲各国的明争暗斗,可谓基翁之意不在历史,而是在于强调,维也纳协定后建立起的均势局面对于苏联解体后的世界格局有着非同寻常的借鉴意义。
同样应该指出的是,既然基辛格是站在美国的角度发言,他定然是秉持着美国的价值观。自威尔逊总统始,美国意图凭借其国力成为世界秩序的建设者甚至是主导者,打出的则是道德主义的大旗,推行的实际上是美国的那套自诩为高人一等的自由民主。威尔逊总统究竟有几分真诚?而其后的诸位,罗斯福、杜鲁门、艾森豪威尔、约翰逊、尼克松,一直到奥巴马、特朗普以及即将就任的拜登,他们在任期发动了无数次征战,针对法西斯、潮鞋、越南、中东,果然全都是出于道德责任吗?
毋须讳言,美国对于自己传教士的角色看得很重,正如在晚清民国时期那群基督教士,他们未必全然抱着侵略,而是希望让以上帝之子牺牲换得的拯救亦能降临到中国。在理解国际关系上,倘若只将美国的宣传当作虚伪矫饰的言辞是不恰当的。
所以,与美国交往时,两方面的认识均是不容忽视的。
虽然带着事后诸葛的态度,但如今看来,苏联的解体本就是难以避免的。没错,它拥有广袤的领土,可这并不能代表着其综合国力。
或许苏联在一开始便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并在歧途上越走越远。它在东欧的伙伴屈服于武力之下,对于共产主义信仰几何颇有争议。况且,于民族主义崛起之二十世纪,没有哪个国家甘愿服从一强权之威胁,一旦有实力便力图摆脱控制,中国便是一例。显而易见,苏联扶植的傀儡政府是难以取得民众信任的,而民族情绪有时足以超越意识形态。
在东德,即民主德国,这个问题更加严重。一则是因为其前头堡垒的关键地理位置,二则是因为东德人们可以亲眼目睹两种制度下生活水平的显著差异,其参照群体不再是苏联卫星国,而换成了联邦德国,心中不平可想而知。
的确,击退纳粹后苏联挥师西进,占领了沙俄垂涎已久的大片土地,并以此虚饰自己的强大。但这些占有地给苏联带来了什么?欧洲一直对这个横阔亚欧的帝国心存疑虑,而它的势力现在已深入中欧,不得不提高警惕。不信任导致的是军队的密集部署,但这又显然是整个欧洲都不愿看到的,因为情况很可能意味着,一旦开战整个欧洲将再次沦为主战场,而这场大战中很有可能会使用上核武器。
失去了缓冲区,这激起了欧洲的不满,也让自己陷入困境,为了维持军备,苏联必须进行大量的投入,试看,二战遭遇重创的这个国家,高层进行几度整肃,利用城乡剪刀差疯狂发展重工业,又与多国关系紧张,从不曾予民休息,民生凋敝可想而知。
中苏渐行渐远的原因,并不应归结于某位领导人的强硬作风,中国共产党早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便已吃够了共产国际的苦头,又鉴于苏联精于算计的态度,自然不肯继续奉行一边倒的策略。
苏联和斯大林低估了中国和毛泽东,中国绝无可能成为苏联的卫星国,这无关于政党领袖,关键在于民族精神。而对中的策略也频频失误,新建立的中共政权并不打算对任何大国屈服,苏联强硬的态度只能得到更为强硬的反抗,何况苏虽给予中国帮助,却总在决定性的问题上扣扣索索。
朝鲜坚持发展核武,乃是因为它不相信半岛战事一起,中国会毫不犹豫加以支持。同样,中国也担心,所谓的老大哥在战时可信度几何。朝鲜战争便是鲜明的例证,苏联纵容金日成统一半岛,却在其锋芒受挫时将中国推往前线。朝鲜战争不仅使得新中国承受了重大的伤亡,更阻碍了统一的步伐,即使从狭隘的个人角度而言,毛岸英牺牲在战场,也不得不使毛泽东对苏联心生芥蒂。
苏联似乎以为,只有红旗插满全世界才能证明共产主义的优越,其背后可能掩藏着从沙俄那儿继承来的侵略野心,于是它拼命制造事端,试图寻找突破口。可真正的突破口在国内,共产主义绝不是依靠强迫而使人认同的,见识过计划经济下的俄罗斯,怎会有人还相信所谓社会主义优越性之说?苏联意图输出意识形态,最好的武器是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富足,而非强大的军事实力和血腥的镇压政策。
而且,苏联在各地制造事端,并没有明确自己的目标,它有所付出却从未有所得到,即使如希特勒那般做一个抢劫犯,也足以对国家有一时的利处,偏偏苏联的战略目标模糊至极,除却空洞的口号便无他物,这点倒是与当今的美国颇为相似。
最后,苏联的失败代表着什么?它绝不代表着社会主义的失败,这是毋庸置疑的,斯大林走上的那条道路,究竟是什么?马克思将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置于道德的制高点,斯大林却将它摔入现实政治的低谷。固然,在那般恶劣的环境下非常的手段是必要的,可苏联从未彰显过自己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区别,如果这种区别真的存在,那恐怕就是绝对的集权与滥杀。
但这是否意味着国家主义的失败?计划经济不足以引领一国走向富强?
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只是一种形象的比喻,均衡状态未必是最佳的状态,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社会主义绝不是国家的大旗领导一切,苏联领导人自以为是,实际上他们被愚弄,或者本身并在借助该体制中饱私囊。国家必须与基层有着连接,即一切依靠群众,同时又能发挥出集中领导的智慧,而最终的目标也只能是人民,即一切为了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首先要相信群众,了解群众,在此基础上,任何对于基础原则的偏离,都是对于马克思主义的背叛,它的失败都不能归咎于一百年前的那位伟人。



活的上帝——利维坦(2020.12.25)
《利维坦》可以通古希腊的《政治学》遥相匹比,尽管在亚里士多德之前有苏格拉底,在霍布斯之前有马基雅维利,但从理论的系统性以及深度和广泛上说,他们都比各自的前人更胜一筹。
学习政治学方面知识,必然会知道“政府是必要的恶”这样的概念,霍布斯便是这个概念的集大成者,突出表现在他的社会契约论思想之中。
应当说明的是,秉承社会契约论的思想家有许多,虽名称相同内容却大相径庭,直至卢梭沦为滥觞,终究成为了法兰西频繁内乱的罪凶之一。
人性是恶的,还是善的,中西方给出各自的答案,走向了不同的道路。无论是孔夫子的《论语》还是柏拉图的《理想国》或者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福音书,它们都将政治与道德联系在了一起,一切讨论的起始都要从人性说起。
这样的传统被马基雅维利斩断,真善美,原本融合在一起的三姊妹被活生生拆开。那本众人皆知却又臭名昭著的《君主论》中,马基雅维利向道德宣战,为君者无需顾忌手段的卑劣,只需尽力达成结果。
这本献给佛罗伦萨统治者的小册子针对多种君主国的形式进行了献策,终究失于散乱,而终结政治学与哲学间最后一段藕丝的,是霍布斯。
在霍布斯看来,人类天性中便藏着争斗的因素,分别是竞争、猜疑、荣誉。
“作为全人类共有的普遍倾向提出来便是,得其一思其二,死而后已,永无休止的权势欲。”造成如此的原因“并不永远是人们得陇望蜀,希望获得比现在已获得的快乐还要更大的快乐,也不是他不满足于一般的权势,而是因为他不事多求就会连现有的权势以及取得美好生活的手段也保不住。”
在自然状态之下,人们服从着黑暗森林法则,在发现敌人的一瞬间将其击毙,无论他是否具有威胁。
而人与人之间虽然天生有不同,但平均下来并没有太大的差异,因此,没有太多的阻碍因素,对于自然状态下的争斗,最终,每个人陷入与每个人的战争状态。
“战争的性质不在于实际的战斗,而在于整个没有和平保障的时期中人所共知的战斗意图。”
正因为每个人都明了这个意图,因此不得不加以防备,信任无法建立,即便没有真正的战斗发生,每个人都处于无尽的恐惧之中。
而正是这种时刻担心被消灭的恐惧,构成了逃离战争状态的第一个要素,加上人们的理性,契约建立,就此便可结束自然状态。
霍布斯认为每个人均具有自然权利,“就是每个人按照自己所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天性——也就是保全自己的生命——的自由。”
因此“自然律则禁止人们去做损毁自己的生命或者剥夺保全自己生命的手段的事情,并禁止人们不去做自己认为最有利于生命保全的事情。”每一个人只要有货的和平的希望时,就应当力求和平;在不能得到和平时,它就可以寻求并利用战争的一切有利条件和助力,即回到自然状态。
“当一个人为了和平与自卫的目的认为必要时,会放弃这种对一切事物的权利,而在对他人的自由权方面满足于相当于自己让他人对自己所具有的自由权利。”
即所有人将自己对于一切事物的权利统统交出,以此建立契约,并摆脱纷争。
可单纯的自然状态下,任何合理的怀疑都会是契约归于无效,所以需要有一个高居其上的强制的力量加以维护。
单纯的誓言不能增加约束力,而宗教也无非是一种辅佐的手段。
于是,国家就此诞生,它是“一大群人相互订立信约,每人都对他的行为授权,以便使他能按期认为有利于大家的和平与共同防卫的方式运用全体的力量和手段的一个人格。”
霍布斯盛赞国家,“这就是伟大的利维坦的诞生”、“这就是活的上帝的诞生”,它所具有的强制力将人们拉出了深渊。
依据代表的人数,政府的形式可分为君主制、民主制、贵族制,它们的差别仅限于此,由于政府将所有人的权利全部集中于己身,所以无论哪种形式,政府权力没有大小之分。
但三种形式之中,霍布斯最为赞赏的是君主制。人总是谋求私利的,代表的人越多谋求的私利便越大。同时,代表为复数时,他们会由于嫉妒和利益而自己反对自己。比如议会通过的法案,过段时间又被推翻。而君主的言行则较为一致。
国家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而成为恶,但它是一种必要的恶,种种弊端远胜过混乱。契约中的人不应当反对主权者,除非他们甘愿与其他所有人为敌,甘愿回到自然状态之下。
主权乃是不应有所限制的,主权者只能是单一的,在此霍布斯反对着权力的制衡,利维坦“在地上没有像他造的那样无所惧怕,凡高大的,他无不藐视、他在骄傲的水族上做王。”唯有这样强大的国家,方才能保障契约的有效。
致使利维坦衰亡的,除去主权的分裂外,还有人们对契约的怀疑,在此,霍布斯特别批驳了经院学派的观点。善或恶不应由自己评判,一切裁断都要交予主权者,否则契约便会动摇。
之后,霍布斯将自己的视角转向基督教体系的国家,主要观点是“世俗权力归君主而非教皇所有”。而证明过程也比较简单,上帝使耶稣降临,告知人类“天国近了”,信他为基督的会在天国复活而得永生,不信他的会复活而面临第二次死亡。因此,基督教并非如奥古斯丁所说,有所谓“上帝之城”与“世俗之城”的区别。审判之时,天国会降临,万军之耶和华会重新统治。所以,教士的任务无非是宣扬“天国近了”的观念,使人们相信基督耶稣,从而获救,并没有掌控世俗君主的权力。
接着,霍布斯又提到黑暗王国,各种与上帝意志相悖的规定和习俗,它们都由教会提倡,借此否定了教会的权威。
在关于基督教的讨论中,如同韦伯在《古犹太教》中所做的那样,霍布斯从《圣经》中找寻论据,“学说中的一切真理要不依据理性,就得依据圣经。”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霍布斯对法的蔑视。“一个具有天生知觉的人,纵使既不能写也不能读,谁又看不到自己是受着自己所畏惧,并相信在自己不服从时就可以杀害或伤害自己的人的统治呢?谁又会相信没有人插手、没有人握着剑作后盾,纸上谈兵的法律能够伤害自己呢?”如果没有主权者的国家,所谓依法治国不过是空谈而已。
[ 此贴被faceim在2022-05-20 08:32重新编辑 ]
Posted: 2020-12-24 22:17 | [楼 主]
孙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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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
仰望星空,脚踏实地!
Posted: 2021-01-30 10:25 |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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