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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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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东玥读书报告Ⅲ(更新至2022.5)

2022.5
非正规经济的正规化——以1984-2015北京“浙江村”为例
一、非正规经济:有实无名
非正规经济是相对于正规经济而言的,指的是当国家处于现代化过程中,经济秩序尚未稳定,体制吸纳能力有限,无法将所有的经济活动纳入行政体制的管理范畴。那些游离于正规体制之外、自成一体、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实体经济被称为非正规经济。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非正规经济意味着脏乱差,是落后的代名词。然而实际上,非正规经济富有活力,具有发挥更大作用的潜力。非正规经济经济具有创造性、盈利性、流动性的特点。
以1984-2015年的北京“浙江村”为例:
1.创造性。
第一,寻找合法性。非正规经济不断通过非正式方式为自己寻求体制内的合法性。当浙江人刚进入北京时,通过“攻”商场经理,实现自己包柜台、扩大经营的目的。后来抓住国营企业出租柜台、引厂进店的契机,浙江人与出租企业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
第二,自生性。“浙江村”的形成是浙江人民团结努力的结果。最初,浙江人在北京摆地摊开始经营服装生意,后来经过包柜台、引厂进店、进入商场等方式不断扩大,这都是浙江人不断突破体制、勇于创新的结果。自生性还表现在“浙江村”的资金市场。稳定的资金市场是浙江人获取最初资本与扩大经营的基础。在多种筹措资金的方式中,当地的“呈会”最能体现“浙江村”的自生性。这种集资方式简单明了又突出个人,充分结合了公共性和个体性,加强了“呈会”成员的紧密关系,促进了“浙江村”集体意识的形成。
第三,与体制博弈。在1995年北京市政府决定对“浙江村”进行大清洗时,“浙江村”内部的大人物充分动用自己的关系网络,与体制内保持联系,一边表达,一边抵抗,虽然没有改变“浙江村”被清理的命运,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大清理的进程,使大清理“一波三折”。
2.营利性
“浙江村”虽然属于非正规经济,但是其营利能力远远超过了正规经济。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第一批前往北京从事服装生意的人便可以每年盈利4万元。到了九十年代,“浙江村”中的中型经营主体可以每年盈利几十万元。“浙江村”的发展也为北京政府带来了持续、大量的税费,为北京人民带来了房租等其他收入。
3.流动性
一方面,“浙江村”是人口跨区域流动的结果。随着第一批浙江人进驻北京,后来的经营者与劳动力沿着亲属关系等“系”,以链式流动、集体流动的方式进入北京。另一方面,“浙江村”的经营方式也是流动的。随着“浙江村”的经济体量不断增大,其辐射带动范围远远超过了北京及近郊地区,开始出现以北京为中心的“扩散式流动”。外地经营者与北京“浙江村”保持着异地合作的关系,“浙江村”的布料市场、辅料市场、资金市场、劳务市场扩展到全国范围,其产品甚至远销俄罗斯等国外市场。
二、一个理论指导:非正规经济的正规化
资本主义的发展是实现了从资产到资本的飞跃的结果。资产指的是现实中的土地、房屋等物质实体。直接推动资本主义的飞速发展的不是资产,而是资本。资本是由资产转变而来,这种转变是将资产的经济能力固定下来,使之可以产生剩余价值。资本具有三个特点:第一,寄生性。资本是附着在固定下来的资产上,需要依托一定的物质实体。第二,流动性。资本具有一般性,可以参与市场交易,在不同行动者之间交换。第三,无形性。资本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按照马克思的说法,资本具有价值,而没有使用价值。
经济学家索托通过大量的田野调查,收集到丰富的质性资料,分析发现,底层民众并不是电影或小说资料中描述的那种面貌,相反,底层民众具有生存理性,不仅具有积累财富的愿望和倾向,还有进行理性选择的能力,在复杂的市场条件中趋利避害,保护自身利益。现实中,底层民众创造出来大量的物质财富,他们有用丰富的资产,但是这些资产是僵化的,没有转化为资本,无法产生剩余价值,因此底层民众无法摆脱困窘的生存境遇。
底层民众的资产没有转化为资本,最重要的原因是国家行政体制的僵化,行政体制落后于现实社会的发展,其不适用性大大滞缓了本国经济的发展。以二十世纪末期的第三世界国家为例。随着现代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大量农民从农村涌入城市,人口流动的速度和规模空前加快。在生存理性的作用下,流入城市的底层民众有能力创造物质财富,但是现有的行政体制未能伴随社会实践及时更新,处于社会边缘位置的底层民众缺少配套的行政体制保护私有财产,便制定并运用大量的非正式契约,编织市场网络,完成交易。
索托提出,系统性的所有权体制是将资产固定下来的有效手段,以便资产顺利转化为资本。所有权体制是行政体制内部的变革,目的在于为市场确立统一的行动标准。所有权体制类似资本主义发展早期的簿记制度,韦伯曾讨论过簿记制度对于资本主义发展的重要性。所有权体制的作用十分广泛:通过概念化表述,将资产与物质实体分离,确定资产的经济潜能;将分散的信息纳入一种制度,在社会范围内形成一种共识;通过制裁措施建立责任和信用体系;标准化表述后的资产具有可交换性,可以进行分割和组合,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行动者建立人际关系网络,发掘潜在交易;通过信用体系,降低市场的不确定性,保护交易。总之,所有权体制借助国家强制力,起到一个平台的作用,有利于资产转化为资本,并便捷交易。建立所有权体制是行政体制的挑战,需要在法律上将底层民众的非正式契约正规化,“引导不合法产权向综合性所有权过渡”,“让法律扎根在社会契约中”。在政治上将底层民众吸纳到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来,这需要领导者长远的努力。只有在确立了所有权体制后,第三世界国家才能有效解决资本主义发展中的离心力问题,缓解社会阶级矛盾,提升国家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从而有计划改变其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边缘地位。
政府与市场是调控经济的两只手。非正规经济与僵化体制的矛盾并不只存在于资本主义国家中,从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历程来看,中国也曾面临这种矛盾问题,并针对体制进行了大幅度的调适,最终确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平稳实现了非正规体制正规化的过程,又充分发挥了市场的作用。借鉴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北京政府将“浙江村”正规化的历程,也许能为“非正规经济‘操作化’”这一问题带来启发。
三、“正规化”的操作化:“分割-攫取”
“分割-攫取”是指强势者通过对社会群体进行区隔来攫取价值。在“浙江村”正规化的过程中,北京政府利用体制中的政治强制性,打散了“浙江村”自生的运行模式,将所谓正规的要素引入“浙江村”,行政权力不断下渗,并嵌入“浙江村”内部,不断“肢解”、“蚕食”“浙江村,”对其实行全方位的改造后,实现了“浙江村”这一非正规经济的正规化过程。正规化后,“浙江村”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这一正规化过程包含着三个层面的操作维度:土地资源正规化、生产体系正规化、领袖身份的正规化。
1.    土地资源正规化
“浙江村”占用的北京土地大多是通过非正式手段获得的,大多租用北京周围村庄的闲置土地,与行政村合作。1995年大清理后,在国家政府的指导和要求下,北京周围的乡镇变更了村庄的土地关系,确立“资产变股权,社员当股东”的原则,村集体资产和非农用地的收益权以股权的方式发放给农民,并由集体成立投资公司对土地资产进行管理,即索托所说的所有权的确立。这样一来,村庄土地成为可流动、可经营的资产,在市场逻辑的推动下,投资公司通过兴建大型市场获取土地收益,消除了“浙江村”租地用地的可能,从侧面打散了“浙江村”加工和销售两个环节的合作,包摊位群体和代销关系走向终结。
2.    生产体系的正规化
第一,生产方式的一体化、专业化。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政府颁布了新的市场准入规则,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使得“浙江村”的商标注册进一步规范化。同时,正规企业不断延长产业链,打散了“浙江村”原本的合作网络,生产过程逐渐内部化、一体化、专业化。
第二,互助网络的企业化。从前“浙江村”内的商户之间在布料市场、资金市场等方面存在着紧密的互助关系,这种关系是建立在传统的社会性、乡土性之上。随着生产体系的逐渐正规化,这种互助关系建立的基础逐渐改变,企业化逐渐凸显。互助网络成为生产经营行为的工具,具有明显的营利导向,丧失了社会意义上的互助特色。
第三,领袖身份的正规化
曾经,“浙江村”中的大人物具有草根性、社会性、群众性,其权威基础是“人抬人”,是传统型权威的体现。在1995年大清理后,大人物被行政体制吸纳,纷纷入党,成为法理型权威,其合法性基础主要来自体制内的认可。这种领袖身份的正规化运用体制光环,加强了大人物与普通经营者的分化,粉碎了“浙江村”内原有的社会关系。
四、正规化的意外后果
1.    非正规经济视角
通过观察“浙江村”的正规化改造过程可以发现,对于非正规经济来说,正规化意味着去社会化,伤害了经济集体内部的社会自主性,消除了其自下而上的自我组织和创新能力。
第一,经营方式的转变。土地资源和生产体系正规化后,包摊位和代销关系走向终结,这曾是“浙江村”得以生存和扩大的主要方式。许多包摊位的浙江人不在继续从事服装销售行业,转而炒作商铺市场价格,从中谋取差额利润。这意味着“浙江村”从实体经营向资产经营,不仅造成了泡沫经济,放大了市场的风险,还改变了许多“浙江村”人的生活方式,赌博等不良嗜好开始流行。
第二,去社会性。在互助网络企业化和领袖身份正规化后,“浙江村”内部的社会关系逐渐发生了变化,原本平铺式的社会关系网络变成垂直式、立体式的社会关系网络,“浙江村”内部的社会分化开始凸显。一方面,随着生产运营方式的主体从个体户演变为大中型公司,“浙江村”实现了经营方式的公司化。对于原本处于“浙江村”关系丛中核心地位的小部分群体来说,这种公司化意味着新的攫取利益的契机。对于原本处于“浙江村”关系丛中边缘地位的大部分群体来说,这种公司化具有离心作用,小型个体户逐渐被中大型公司挤出市场,被迫从事其他行业。另一方面,领袖身份正规化后,“浙江村”中的大人物的合法性基础发生了变化,其代表的利益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大人物草根性、社会性基础的丧失造成了“浙江村”内部隐形的“精英-平民”对立。
2.    国家视角
将非正规经济正规化,一方面反映了国家树立权威政府的愿望和努力,另一方面体现了国家企图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治理。国家凭借体制优势,激活运动型的治理方式,短时间内将非正规经济正规化,在短时间内迅速整合、吸纳了大量社会资源,体现了国家在经济领域的集权。但是这种正规化造成了新的社会问题:社会自组织的基础和能力的丧失。无数理论与实践证明,全能政府不是现代性的未来,提高社会自组织能力才是解决各类社会问题的应有之义。回顾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为了应对现代化道路中复杂的社会问题,政府的权威性与社会的自组织性呈现出“你强我弱、此起彼伏”的特点,国家往往陷入“收权-放权-收权”的怪圈之中。这种“国家-社会”关系并不是尖锐的对立,往往是底层民众的创造性缓解了体制造成的紧张。“浙江村”1984-2015年的历史不仅证明了非正规经济正规化的正确性,也证明了社会自组织的可能性。如何服务于这种自组织能力,则是时代向体制提出的新的问题。
五、余论
1.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市场是配置资源的两种不同手段,两种手段相辅相成,各有优劣。许多经济学家争论的焦点在于这两者的优先性。事实上,市场是经济发展的灵魂,具有创造性和客观性,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尊重这种客观性。政府则应扮演守夜人的角色,起到“服务之手”的作用,在不妨碍市场自由运转的同时,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辅助措施,既不能完全干预,也不能放任不管。只有政府与市场保持良性的互动关系,国家经济才能健康发展。
2.重视社会自组织性。“自上而下的社会变化是可能的,由此形成的社会自主性应该是被允许甚至是得到鼓励的。”“民为国本”。如果对现代化过程中经济领域的离心力放任不管,国家迟早于尖锐的阶级矛盾引发的社会动乱中崩解。“多听一听狗叫的声音”,底层民众富有生存智慧,这些智慧在解决社会问题、进行社会建设中将发挥重要作用。正如《资本的秘密》中所言,“第三世界的人民不是全球性贫困问题的根源,而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同样的,社会自组织性是国家解决现代化问题的关键。
3.正视“收权-放权”怪圈。收权、放权是国家面临不同现代性问题的制度安排,是政治智慧的体现。顺应了历史潮流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这种“收权-放权”的怪圈并不意味着原地打转,反而具有螺旋式上升的特点。中国改革开放的经验已经证明,针对社会发展,特别是经济领域发展,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行动策略的正确性。这一点也是“中国经济增长之谜”的谜底之一。或许,现代性风险的根源不在于现代性本身,而是人们走向现代化过程中的行为选择。


2022.4
    《万历十五年》是作者黄仁宇站在中国主体地位上看待历史的成果,体现了作者的大历史观:“要从技术上的角度看历史,不能简单地以道德评价笼罩一切”。从大历史观出发,不能仅用道德眼光看待历史中的人和事,反而要重视人和事发生的结构和作用。《万历十五年》发掘中国历史文化中与现代性的不容之处,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中国没有产生资本主义。
    《叫魂》作者孔飞力否认了现代性道路的一元性,对传统的“冲击-回应”模式提出质疑,致力于发展出普世性与特殊性兼顾的现代性理论。于是作者将研究目光置于不同国家的内部,从内部探究该国现代性的萌芽与可能性,并由此引发了新的研究转向。通过《叫魂》不难发现,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不是完全被动着由西方主导的,反而具有自身的主动性。就国家政权建设这一问题可以看出,在传统社会末期的中国,政治上已经出现了巨大的内部张力,具有崩解的趋势,具有现代化萌芽,国家自身已经具备着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因素,从一方面证明了国家现代化的主动性、现代化道路的多样性。
    虽然两位作者的问题意识不尽相同,但是,其分析思路与所得结论存在共通之处。第一,从单一年份切入,分析特定时期的中国历史,这种分析问题的方法是值得借鉴的。“从小切口发现大问题”,不仅更好把握,更容易将研究推向纵深。第二,两位作者寻找的答案是有共通之处,甚至是一样的。不论是中国与现代性的不容之处,还是中国内部的现代性萌芽,最终都指向了古代中国的僵化体制。这种僵化体制与现代性趋势相违背,于是蕴含着被推翻的结局,也就是走向现代化的结局。
    与韦伯的《儒教与道教》相比,这两本书聚焦于中国古代社会晚期,将分析视角投放到具体的国家政权建设中,是对韦伯研究的补充和扩展。

探源古代中国衰落的必然——基于结构主义视角
    古代中国衰败的必然蕴含在制度结构中,僵化的政治体制无法与复杂的、变动中的社会情境相适应,制度结构内部的张力是我们认识古代中国内部的一面透镜,具体来说包括两个方面: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张力、中央政府内部的张力。
一、时代背景
    经济方面,一方面,经济发展呈现出繁荣景象,另一方面,经济发展差距不断加大,分化严重。十八世纪中后期,中国引进了许多外来作物,大大提高了农作物产量和耕地面积;随着中央改革税费,农村的劳动力大大解放;农村手工业市场化程度高;白银不断流入,经济发展呈现出一派繁荣的景象。但是受到传统的阶级分化影响,上层食利者阶级在经济发展中更具优势,少数人掌握着社会的大部分财富,因此造成了巨大的贫富差距,底层社会的民众生活空间受到挤压,发展境遇十分惨淡。
    政治方面,政治稳定。明清统治继承了前朝的遗产,继续实行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并且专制和集权的程度不断加强。
    人口方面,一来,随着农作物的产量不断提高、政治格局稳定,百姓安居乐业等因素的推动下,人口增长速度快,数量大。二来,在税费改革、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解放、农业劳动力冗余等因素的影响下,人口跨区域的流动十分频繁。
二、僵化的体制
(一)    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张力:皇权不下县
1.    政权组建形式
    古代国家政权组建形式是官僚君主制,形成了君主-官僚-普通民众三级层次,其中,以君主为代表的专制权力与以地方官员为代表的常规权力此消彼长,相互博弈。
    君权以常规方式和非常规方式扩张。
    常规方式是清政府推行的三年考绩,每三年考核地方官员的政绩,给出评价,影响着官员的仕途。但是三年考绩本质上是官僚系统自己监督自己,无法有效实现监督的目的。官员们常常互相包庇、迎合皇帝,或者考虑到举报的风险与成本,常常采取回避态度,因此常规方式常常失灵。
    于是皇帝建立了非常规的君权扩张方式,加强对官员的监督,如陛见,皇帝与官员面对面交谈,由皇帝给出评价;如政治任命,皇帝越过官僚系统的程序,行使专制权力,直接任命某一官员;如关系人格化,皇帝与官员之间除了必要的行政关系外,还发展出了私人情感关系,皇帝对于官员的信任与委任是皇帝的“恩”,官员应抱有感激,等等。
    官员为了抵制皇权的扩张,也衍生出相应的回避、抵制手段,如忙而不动、转移视线、统一步调、非常规事件常规化处理等。
    总的来说,古代中国的国家行政系统内部存在着专制权力与常规权力之间的张力,国家政治权力渗透不足,国家政权建设存在着很大的空间。
2.    消极的后果
    首先,德治为主。在以德治国的意识形态影响下,我国古代并没有形成完善的民法体系,地方官员在应对多样性的社会案件时,往往以道德代替法治。第一,司法从属于行政。地方官员是行政长官,也是司法长官,掌握国家制度条约的解释权。案件的审判与定责并不完全依凭国家法律,而是由地方官员依据道德准则,进行裁定。特别的,地方官员面对诉讼案件时,首先追求的并不是案件判决的公平公正,而是及时制止案件的持续发酵,尽量减少案件的负面社会影响,达到息事宁人的目的。于是在裁判时,地方官员就会受到这种行政性因素的影响,有时甚至违宪,造成司法从属于行政的情况。第二,法律是行政工具而非制度性规范。法律并不是约束全体民众的强制手段,往往是作为一种辅助工具,帮助地方官员完成治理目标。在现实情况中,常常可以发现地方官员在行政中选择性使用法律法规,目的是凭借自身对法律的解释垄断权,运用有利于地方政府的法律,为地方政府的行为获取合法合理的依据。这时,法律不再作为普适性的强制规范,反而成为地方官员的行政工具。
    其次,忽视地方情境。由于地理位置、通信技术等方面的阻碍,造成了中央与地方的信息不对称,这种信息不对称严重影响了中央对地方情况的掌握程度,因此,由中央颁布的政策往往与地方具体情境难以适配,形成油与水的关系。如,明末海瑞颁布的一条鞭法,目的是降低政府收税的难度,但是缺少推行该法令现实条件,反而给百姓造成了沉重的负担。又如明末缺少成熟的货币制度和商业法律,阻碍了民间融资与借贷市场的发展,打击了民众的从商积极性,制约了商业的发展,导致中国较晚出现资本主义萌芽。
(二)    中央内部的张力
1.皇帝与中央文官集团之间的张力
    中央文官集团看似是从属于君主专制的官僚体系,实际上是国家的主人。文官深受传统儒家思想的浸润,成为儒家思想虔诚的卫道者,他们不仅用传统儒家思想约束自身的言行,也以此约束皇帝的言行。文官往往凭借乡谊、年谊,或政治主张、或个人品行等,搭建亲密关系,形成规模效应。很多时候,以较高的言行标准约束自身能产生正面的示范作用,提高民众的修养,有利于社会和谐、团结。而明末很多文官沿着这条道路走向极端,开始卖名求直,宁愿牺牲生命,也要固守传统思想,只为青史留名,反而曲解了儒家思想的真正意涵。
    皇帝表面上是国家的主人,实际上仅仅是国家的象征性权威。皇帝的言行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反而受到儒家思想,以及各种礼仪制度的约束。一旦皇帝的言行偏离了理想的君臣人伦,就会立马受到文官集团的批评,并且将皇帝的问题上升到道德的高度。要是碰上卖名求直的官员,文官的直言进谏对于皇帝来说是一种威胁,皇帝无法凭借个人力量与道德意识形态制衡,只能妥协。皇帝更像一种职业,作为庞大国家机器上的其中一环,皇帝反而受到更多的压力与牵制,文官集团将皇帝作为个体的非理性绑架起来,皇帝这一职业是人性的活埋。将人格中非理性化的一面完全封锁起来是不现实的,但是正面抗衡并没有取得理想效果,于是皇帝反而求助于“弱者的武器”,万历皇帝在对皇帝这一职位深感失望后,开始不配合文官集团,漠视作为皇帝的责任和义务,开始采用逃避、不抵抗的手段进行无声的抗议,文官集团也无可奈何,国家机器照常运转。
    皇帝与文官集团之间的权力较量具有持续性、不稳定性、策略性。本质上,皇帝与文官集团是互为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导致了双方在根本利益上的分裂。皇帝与文官集团都有着采取策略性手段,扩大自身权力的倾向。如皇帝设置特务机构,监督文官集团,获取更多的地方信息;文官集团通过亲密关系分享信息,“报喜不报忧”,在与皇权的博弈中增强自身主动性。正如韦伯所说,皇帝与文官集团的权力斗争此起彼伏,相互制约,有时皇权强势,压制官权;有时官权制约皇权,双方的力量出于动态的不稳定波动中。
2.文官集团内部的张力
    第一,精神与物质的分离。在明代的建制中,文官俸禄很低,仅仅能够维持温饱,有时因为行政上的失误被罚俸,官员需要通过职务便利,接受下级官员的钱财礼物,满足生活开支。这与文官集团接受的传统儒家思想背道而驰。传统儒家思想讲究不贪不腐,两袖清风。明末官员迫于生计,只能游走在不黑不白的灰色地带中,一面以高尚道德情操标榜自己,一面向物质生活妥协。
    第二,文官集团中的分化。文官集团成员数量庞大,并不是一个完整的、没有罅隙的整体,其中根据政见、乡谊等因素分裂成大大小小不同的利益集团,利益集团之间有联合,有斗争,决定彼此关系的是利益。许多高级文官都发展自身集团的人员和势力的愿望和倾向,不断巩固自身集团的优势地位。一个集团中最高官员的倒台往往象征着该集团在斗争中的失败。明末知名首辅张居正在任时不断提拔与自己交往甚密的官员,不断强化自己的利益集团。在张倒台后,不仅其个人受到清算,集团成员纷纷受到波及。
[ 此贴被李东玥在2022-05-28 08:06重新编辑 ]
Posted: 2022-04-11 20:11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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