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报告——文彦荷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一、家庭的起源
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恩格斯以亲属制度为基础,来研究家庭的起源,以及自古以来家庭有多少种形式,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恩格斯说,婚姻和家庭制度的基础是亲属制度,并赞同摩尔根通过研究婚姻和家庭的形式,来说明亲属制度与婚姻和家庭制度是并不统一的,亲属制度仍然落后于婚姻和家庭制度。恩格斯还首先发现人类存在原始的、无限制的性关系。之后巴霍芬提出群婚,后来各种形式的婚姻出现。婚姻和家庭的出现是因为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人们为了保护私有财产,保障继承权,人们不受限制的性行为受到习惯的制约。恩格斯认为婚姻家庭形式包括: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制家庭和专偶制家庭四种婚姻家庭形式 1.血缘家庭 血缘是家庭的第一阶段,它的存在通过目前夏威夷血缘关系体系中出现的血液等级来证明。血族是必然的,从一开始就决定着个体家庭未来的一切发展。这种家庭形式的婚姻是以婚姻群体的分裂为特征的。一个家庭有四个教派:祖先、父亲、父母和曾孙。每个序列都是相同年龄的男性和女性,兄弟姐妹,他们是同一个种族。他们可以像兄弟姐妹一样结婚,从餐桌到血统。但这种婚姻只能在同龄人之间进行,必须排除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婚姻,排除上下关系。 2.普那路亚家庭 普那路亚家庭的出现主要有两方面的因素,首先是普那路亚家庭限制近亲婚姻,禁止家族内婚姻,推动家族外婚姻。 另一方面,当时的社会制度造成的社会的经济发展的状况限制了家庭公社的发展规模有限,而当时人们已经认识到有同一个母亲的亲兄弟姐妹之间是不能发生性关系的,这种行为就是不恰当的,在这个基础上,原来的家庭在子女和外族人通婚后分裂出来新家庭,这就是普那路亚大家庭。普那路亚大家庭不仅禁止了上下级(即父母与子女之间)之间的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也禁止了了同辈之间的性关系。慢慢地,同一家族内的人就不可能再互相通婚了。在这个基础上诞生了氏族。普那路亚家庭不仅导致了氏族的出现,而且导致了母系氏族制度。在普那路亚大家庭中,尽管孩子的父亲是不确定的,但孩子的母亲一定是确定的。巴霍芬称之为母系制度,以确认来自母亲的血统和继承关系。
3.对偶制家庭
对偶制家庭的出现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随着家庭的发展,人们排除了群婚制度,也排除了有亲缘关系的人组成婚姻家庭,于是就出现了对偶制家庭。另一方面,无血缘关系的人组成家庭也是自然选择的结果,无血缘或亲缘关系的人组成的家庭养育的后代更能适应自然与社会的发展,他们在体力和智力上都足够优秀,能适应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一对男女共同生活,形成对偶制家庭,几个对偶制家庭就构成了母系氏族。但这种对偶制家庭因为没有自己的经济基础,所以它具有脆弱性和不稳定性。社会发展到野蛮时代的先进阶段,随着生产力的大大提高,就出现了多余的牲畜,于是对劳动力的需要也大大增加,俘虏变成了劳动力,奴隶制随之产生。而且,当时的女子主要负责家里的事务,而男子负责获取食物以及生产工具,所以在劳动分工中的地位也就决定了母系氏族必将逐渐衰落,而父权制正在慢慢发展。因此对偶制家庭也开始向专偶制家庭转变。
4.专偶制家庭 一夫一妻制家庭诞生于二元家庭,诞生于野蛮时代中期和高级阶段。它的完成标志着人类文明的开始。一夫一妻制的家庭不是建立在自然条件下,而是建立在经济条件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财富的增加,这些财富的大部分都是由丈夫获得的,所以在分配方面就一个家庭中的绝大部分财产都归丈夫所有。因此,男子要想把自己所拥有的财富继续传承给后代,那自己的后代就必须有自己的血统,并属于自己的氏族。因此,,要建立牢固的婚姻关系,以保证子女的继承资格就必须通过父权制的确立。在此期间,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形成了。一夫一妻制家庭以私有制经济为基础,是以丈夫为中心的固定配偶关系,而一夫一妻制家庭不过是妻子对丈夫的要求。恩格斯在书中指出存在着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和对偶制家庭和专偶制家庭四种家庭形式,而婚姻形式包括群婚、对偶婚姻和专偶婚姻三种形式,这就是恩格斯在书中所描述的家庭起源。 二、私有制的起源 恩格斯在书中指出,在野蛮时代发展到顶峰的时候,家族也随之走向了衰落,另一方面,私有制的出现,导致了氏族制度的解体,所以私有制在野蛮时代出现,随着时代而发展。 1.第一次分工 最早的母系氏族因为人口稀少,以狩猎为生,分工是自然的。家庭经济是原始的共产主义经济。其次,有些人可以驯化牲畜,形成树木部落,然后可以与其余的野蛮人分离。这是第一次社会分工。在第一次社会分工之前,生产只是为了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交换的出现也只是偶然的,随着第一次社会分工和征兵制度的增加,财富超过了他们的需要。由于这些商品可以换取其他商品,交换开始变得平常,同时,因为生产工具的不断进步,牲畜也开始增加,出现多余的现象,,俘虏成为这种劳动力,并被当作奴隶对待,奴隶制就出现了。由于奴隶制的出现,社会分为剥削者和被剥削者,主人和奴隶,两个阶级。然而,耕地仍然是部落的公共财产,个人除了使用权之外,没有其他权利。
2.第二次分工
铁器在野蛮时代高级阶段的出现为人类带来了更广泛的耕作和更大的开阔。为人们劳动提供了生产工具,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此时个人财富开始大量增加,生产技术提高了,农业多样化也出现了,出现了同时从事农业和手工业忙不过来的现象,因此导致了手工业与农业分开。这是第二次社会分工,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商品生产(商品经济)出现,以直接交换为目的生产开始了。贸易也逐渐发展,贵金属用货币商品取代了牲畜。但它们不是硬币。新的社会分工也带来了新的阶级划分和贫富差距。耕地的使用仍然是暂时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后来将耕地分给每家每户耕种。当时,农田尚未完全占用,逐渐成为私有财产。
3.第三次社会分工
随着第三社会分工,出现了一个新的阶级即商人阶级。商人阶级不从事生产劳动,他们以商品交换为主,将商品交换作为自己谋生的手段。每个时期的新的阶级的出现或者旧的阶级的消亡都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有着密切的关系,随着商人阶级的形成,金属货币硬币出现,土地所有制得以确立,因此土地也可以抵押或交易,社会财富迅速集中于某一阶级的手中,社会中的穷人和奴隶的数量日益增多,他们的劳动为社会向前不断发展提供动力,奴隶被视为与人一样的私人财产,从此,阶级对立的历史开始了。
一般说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当成为财富的东西增加,当个人开始把东西作为自己的,当使用权变为所有权时,私有制就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
三、国家的起源 恩格斯在书中分析了各民族的氏族和国家,描绘了氏族向国家发展的全过程。起初是种族,氏族、部落联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的诞生,氏族制度和共产主义经济的经济基础遭到破坏,氏族制度崩溃,以宗法制发展。民族在早期阶级社会中诞生之前,这促进了阶级社会的诞生,法律以家庭和继承财产为基础实施私有制。第三次分工后,大量的钱,土地所有权,土地保卫权开始集中在少数群体,穷人和奴隶的数量不断增加。氏族和部落中有许多外族人,同一个氏族或部落的成员不再居住在同一个地区,氏族制度的前提消失,氏族体制正在逐渐衰落。统治的少数阶级也需要同样的东西。所以我们需要一个组织。另一方面,他们的个人财富和财产权可以免受氏族制度的共产主义经济的影响。另一方面,一个国家将剥削他人所得的个人财富形式转化为社会认可现象,即国家就出现了。
综上所述,恩格斯分析和论述了家庭、他在《起源》一书中提出了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等问题,阐明了这些问题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随着生产力和社会的发展而产生的,是特定时代和历史范围内的产物。直到今天,《起源》仍具有深远的意义,它对婚姻、家庭、私有制、态等等,对新世纪历史背景下的和谐婚姻建设、家庭文明建设、私有制理论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无疑具有指导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