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轲读书报告 (更新至2020年12月4日)
双重边缘化的齐美尔
齐美尔被人称为“哲学的松鼠”,是因为齐美尔学术涉猎非常之广泛,从日常中最为具体最为充实的活动,到高度抽象的哲学与经济学原理现象。齐美尔都进行了很深入的了解和分析。我们当今的社会很多人都在强调是一个“专家”的社会,而不是一个“大家”的社会。这就说明齐美尔这样的多领域进行研究的人才已经很少了。所以我们在读齐美尔的时候就更要从他所研究的多个不同的领域中看到联系,看到他使用一种怎样的角度和方法来对社会中的问题进行分析的。这是我在读了齐美尔以后一个非常深刻的感触。对于不同的社会学家,我们在读他们的作品的时候,要有不同的重点,采取不同的策略。这也可以说是读了将近一年以来我的一些收获与成长吧。
具体来说,齐美尔所涉及到的领域包括了性别差异,家庭关系,社会交往,生命哲学,货币哲学甚至休闲娱乐等等方面。其领域之广让我深受震撼,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时尚的哲学》这本书。其中的每一个小章节都是单独的一篇文章,都是齐美尔对于一种社会问题的观察和阐述。陌生人,感觉社会学等等内容都让我深受启发。但是,这是以我这样一个现代学生的角度来看待齐美尔的。回到他所处的那个时代,当时的学者都在追求系统化,深度化的研究。将韦伯推崇的同时也对齐美尔冷落。我们甚至可以看到,齐美尔学术收到学生欢迎课堂爆满的同时,自己却连一个正式的大学教授的职位都难以获得。可以说,在这种境遇下齐美尔反而可以看到很多其他有正式身份的教授不能看到的现象。就好像是围城中的局外人角色,教授们所代表的是“精英阶层”,而齐美尔虽然是个学者,但是并没有完全融入精英阶层之中。所以齐美尔更多的是代表了底层文化的一种边缘特征。于是,在我看来齐美尔的学术更多的具有一种“边缘化”的特点。这种边缘性是双重的,不仅仅是在于其收到其他教授群体排挤时所处地位的边缘化,而更是一种学术内容,学术观点的边缘化。这代表着,齐美尔可以看到其他学者所不能看到的很多现象,从与其他学者不同的角度出发来分析问题。这种边缘化不是贬义,甚至当今有的学者甚至提出了齐美尔研究中这种边缘化,碎片化的研究体现了其后现代主义的研究风格。
具体来说,按照这个思路,我们可以观察到齐美尔的学术研究中有很多已经边缘化的弱势群体,以及这些群体所体现出的文化情结与社会现象。女性与女权并不是当时社会的热门话题,女性由于社会分工的不同等原因长期处于被男性压迫的被动地位。但是齐美尔敏锐的观察到了这一点,将两性话题这一长期无人问及的话题作为自己的研究内容展开了深度的分析。齐美尔注意到,在当时的欧洲,由于大型工业与手工业的发展,一部分以前男性才能完成的体力工作逐渐也可以由女性来完成。并且随着社会风气的开化,女性也逐渐意识到自身所处的不利地位而开始有所运动。齐美尔不仅仅看到了公共领域中女性地位的问题,更关键的是,齐美尔看到了在婚姻关系中女性与男性的区别。在付出回报,风险应对能力等等方面都有所不同。这种不同直接的表达了一种不平等,是男女在婚姻关系中的不平等。齐美尔所关注到的另一个可以代表其边缘化的领域是“时尚”,时尚虽然相对于男女关系是更为人们所津津乐道的话题。但是是齐美尔将时尚这一社会话题拉入到了社会学的分析范式之内进行分析。他对于时尚的研究也并不是浮于表面针对时尚的具体形式进行研究。而是深入其中,从社会的阶层角度出发进行研究。在他看来,时尚不可能发于底层人民,因为时尚是一种社会阶级用来展示身份的工具。底层人民长期没有社会主导权力,更没有其他层次的人愿意模仿,自然不会引起时尚的潮流。按照这种思维,时尚是由顶层人物所主导并大力推广的。但是齐美尔所得出的结论与我的预设并不相同,他的分析指出,因为社会顶层部分的人是既得利益者,他们会想方设法阻止社会变化,这种变化不仅仅是经济方面的,也是社会文化层面的,时尚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也是这样的道理。所以,时尚的发起者与推行者是社会的中产阶级,也就是处在社会中间部分的人。齐美尔就像一个冷静的观察者,将自己从社会中抽离出来,用旁观者的身份来分析了时尚这一现象。这一点我认为可以将其归纳为社会边缘化的结果。在齐美尔的眼中,具体的一次次的时尚的行为成了一个动态的总体,齐美尔眼看着它兴起,发动,最后走向衰落。
最后我想单独谈一下齐美尔对于社会分层的讨论。这点是在和舍友的交流中突然想到的。在读韦伯的时候就观察到韦伯将社会分层的标准定为可以支配的经济数额,通俗的说就是钱的多少。一个人有钱就可以在社会的最上层,当然也是有其他影响因素的,但是总的来说是金额来决定的。而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认为社会的两大阶级,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的决定因素是生产资料的所有权。齐美尔虽然没有直接指出社会分层的具体要素都有哪些,但是他重点观察到了社会底层边缘人物,举个例子,齐美尔重点讨论了妓女这一特殊群体的生活。他指出,男人发育的时间较女性来说较晚,并且男性作为婚姻中财产支出的主要角色,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时,男性可能并不会主动选择结婚。男性认为自身并没有足够的实力为自己的婚姻来出资,所以会选择再等等。这种晚婚的现象就为性交易提供了前提。齐美尔甚至提出一定时期的卖淫活动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但是在这里我要对齐美尔关于时尚的分析来看待当今世界的时尚问题。齐美尔所处的年代,社会潮流通常是通过人与人的接触来流行的,并且社会潮流也只是从上至下的影响。但是到了当今社会,最为关键的潮流影响因素变成了互联网。人们不用在乎身边人的穿着与打扮就能知道时尚圈的最新动向。通过网络,潮流也把人们联系在了一起。所以当今社会的潮流与时尚已经不是齐美尔所研究的形式。我们很容易就可以举出反例,比如多年前在网络上走红的“犀利哥”,虽然他是一个流浪汉,但是由于人们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了不一样的东西就走红了网络。再比如“说唱音乐”作为一种文化起源于美国底层黑人的生活日常,但是随着其传播与发展已经在世界各地都可以看到这种音乐形式。如今人们似乎并不会刻意关注时尚的源头到底来自什么阶层,而是只要这种时尚可以表达自己的独特或者可以代表自己的某种想法就会进行模仿与跟随。互联网已经很大程度上冲破了地域和阶级对于文化传播的限制。
齐美尔的边缘化还表现在其具体研究领域的边缘化,当时社会主流的研究内容主要为“阶级,分工,经济,宗教”等等内容。但是齐美尔选择另辟蹊径,选择其他学者甚至想不到的内容,这点从其文章可以看出。感觉社会学,交际社会学,饮食社会学,空间社会学,时尚的哲学,对于招魂术的看法等等文章无不都在说明着这点。齐美尔的这些边缘研究很大程度上为后来的研究者开拓了空间和视野。为社会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做出了自身的贡献。甚至在我看来齐美尔的很多作品都不能称之为社会学的研究内容,覆盖了心理学,经济学等等内容。
总的来说,齐美尔的作品完成度之高,内容之丰富都是让我非常震撼的。其双重边缘性是他个人生活上的悲哀但也成就了他学术上的成长。
书单:《经济与社会》(下卷)
《儒教与道教》
《在野之学》
《叫魂》
《大转型》在读
这个月主要读了五本书,但是包括贺老师的在野之学在内的许多书都不是“硬书”。真正的学术经典只完成了上个月没有读完的《经济与社会》以及韦伯的《儒教与道教》。我其实注意到很多同学都把《儒教与道教》这本书看作是非常简单的一本书,很多同学表示一天就可以读完。在读之前我也抱着这样的猜测来进行阅读,但是真正当我沉入其中的时候我意识到这本书对于我一个中国人来说的意义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非常具有启发性的。
整本书韦伯将其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社会学的基础,正统和道教。这三个部分对应的内容是中国古代以来的各种社会与经济基础,儒教对于人和社会的教化,以及对于道教的介绍。在我读过了几本韦伯在宗教方面的书之后,我已经意识到,韦伯并不是单纯的想就宗教来当一本书的主题,而是借用宗教来表达一个主题那就是:为什么只有欧洲产生了真正的资本主义,而其他地区就没有产生资本主义呢?韦伯也在他的作品中表明了对于宗教的社会学研究也就是对于经济政治特别是伦理的社会学研究。在这本书里韦伯借用了他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的资本主义的理想类型作为参照系,在论证中国之所以没能成功地发展出像西方那样的理性的资产阶级资本主义,主要的原因是缺乏一种特殊宗教伦理作为不可缺少的鼓舞力量。
书的第一章第一节就是货币制度,货币作为韦伯经济研究的起点在很多书籍中都是起到开篇作用。可以在其很多作品中找到相同的方法,即将研究对象的情况与西方进行对比,在儒教与道教中进行对比的对象是古罗马时期的货币与古代中国的经济货币进行对比。韦伯指出,银作为货币进行流通,中央政府要求每一块银锭都要出具原产地与检验局的证明,这些情况必然会导致银行本位的确立。最后韦伯作出总结,这些情况导致的事实就在于,贵金属拥有量的剧烈增长,导致了货币经济的大幅度发展,特别是在国家财政方面。但是,这种货币的发展并没有冲破了传统主义的束缚,而是相反相反强化了它。这里韦伯对于这种情况的影响进行了核心总结,那就是资本主义的现象并没有明显地被激发出来。并且人口的极大的增长,并没有受到资本主义的发展的刺激,同时也没有刺激资本主义经济的形成。
这里,我想把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和《儒教与道教》拉出来单独对比一下。因为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这本书我是很久之前读的了,是我最开始读韦伯的第一部作品。现在我的韦伯夜读到了尾声,开始进行收尾工作,但是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总是能把两者联系在一起,所以我将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又拿了出来。我能感受到一个非常直观的感觉就在于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韦伯从分析中古以来的西欧历史的演变入手,从中选择了一些他自身认为是促成近代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主要因素,并且将这些因素有系统的结合了起来。结合韦伯在自身作品中所论述的研究社会的方法,我们可以理解为韦伯通过对西方资本主义的产生的分析而形成了一种“资本主义产生的理想类型”。这种理想类型就在于用一种西方产生资本主义的方方面面来和其他地区进行对比,用这种对比来确定为什么其他地区没有产生资本主义,而为只有欧洲产生了资本主义。根据他的作品可以看出他广泛研究了古代东方,比如中国,印度,伊斯兰等国家。通过这这种广泛的研究他认为没有经过像近代西方这样的宗教改革的宗教之伦理都对该地区的资本主义都产生了非常严重的阻碍作用。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韦伯强调了宗教改革后新教广泛具有一致性的教义,而忽略或者没有主要讨论那些阻碍因素。而在儒教与道教一书中韦伯却相反的强调了阻碍理性的经济活动的经济因素,同时对于符合经济理性的因素也没有给予肯定。韦伯的这种分析方法无疑是一种结果论,通过结果来反推为什么,为了强调他提出理论与观点的正确性就不得不用这种分析方法。从这种对比让我们明显得出西方宗教改革后的宗教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但是东方的这种宗教却在阻碍着资本主义主义的发展。
在第一章中韦伯还有一个让我非常感兴趣的说法就是中央君主具有神性的祭祀地位。这点在中国的历史中屡见不鲜,各朝各代的君主都在证明自己是“奉天承运”,是上天派来治理国家的不二人选,李世民出生前的打雷,武则天出生前的凤凰绕梁等等传说都在证实这一说法。韦伯认为中国政府与皇帝是以是一种神性统治的原则在维持着统治,中国的宗教意识把用以制服鬼神的巫术性宗教仪式和为农耕民族制定的宗法结合起来,并且赋予它们以同等的地位和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作为终极的、至高无上的道,不再是一个超世俗的创世主,而是一种超神的、非人格的、至高无上的,始终可以与自己同一的时间上永恒的存在,这种存在同时是永恒的秩序的超时间的表现。韦伯提出这种神性统治的整体结构也是从中国人所熟悉的政治现实出发的。皇帝也必须通过他的神性品质来证明他自己是由上天委任的统治者。这与神性统治的—受到世袭神性调节的—真正的基础相一致。虽然韦伯在这一部分的论述中仍有一些和我的认知有出入的地方,如果君主改变了孝敬祖先这一绝对神圣的自然法,他就会落入魔鬼的手中。人们就可以杀死他,因为他 已经是个平民百姓。中国并没有“魔鬼”,这个概念,有的只是鬼魂。尽管有这样的和生活不同的部分,但是韦伯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独特全新的视角。至少对于我个人来说是这样的。我们在研究历史的时候是从君主出发,我看到的很多研究古代历史的书籍也是从古代皇帝的所作所为。人们都困在封建制这种体制内部,并不能跳出来获得一个认识。具体的说,就是没有人能从制度建立的原因以及其影响因素的角度来看待这种统治与政治制度。直到近代,中国的封闭大门被西方的船坚利炮轰开之后人们才如梦初醒般的反思,才开始对国家政治制度产生思考,类似于“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呼唤也只是对自身出身的质疑。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并且发展后教育我们这是没有突破自身的阶级局限性,韦伯却又从另一个角度对这个社会事实再次进行了诠释。
第二章是封建与俸禄的国家,韦伯对于中国古代的封建制度与俸禄的国家形式作出了深入的探讨,并对于封建制度进行了讨论。韦伯认为中国的封建制度在战国以后就结束了。并且对这种中国的封建制度进行了讨论,他认为纯家产制国家组织的普遍命运和我们所想象的相反。货币经济作为一种重要因素不但没有削弱传统主义,结果是反而强化了这种传统主义。这其中的原因在于货币经济与俸禄结合以后,为起决定作用的阶层创造了特殊的得利机会。这种得到利益的机会,不仅会加强它们干吃红利的思想,而且促使它们拼命维护现存的,他们所参与的经济条件,因为这正是他们利益的关键所在。在这一章的最后,韦伯将中国的战国时期和西方欧洲国家进行了对比,可以从中读出中国没有产生资本主义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中国在战国以后是一个统一的大国,而不是和西方一样相互的竞争关系。但是这并不能直接进行解释,因为西方有一种强大的力量,诸侯的力量可以和这种力量进行结合,以破除传统的束缚,或者在特殊的情况下这些力量可以用他们自己的武力来摆脱传统权利的束缚。但是这就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即为什么中国没有产生这样的力量?我们可以在随后一章找到答案,即农业制度的不同。韦伯在下一章主要讨论了农业制度与管理的影响。韦伯在其中举了一个中国人耳熟能详的例子:王安石变法。1049年,宋朝由于北方少数民族的不断侵扰,国力亏空急需一种解决措施来力挽狂澜,王安石作为当时站在前列的人提出要对朝廷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这是我们所熟悉的王安石变法,但是韦伯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待这场变法的。韦伯认为王安石的目的是想在朝廷的领导下,有计划地支持和调整谷物种植,垄断和有计划地处理谷物的销售。同时要以货币税代替徭役和实物捐税,以此获得财源和资金,以便建立一支直接由皇帝指挥的军队。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到,韦伯是从一个和以往历史学家完全不同的角度来看待这场变法的。他主要从经济方面来突出变法的主要内容。韦伯也指出了王安石失败的原因,他在起决定性作用的组织军队的企图上失败的失败是韦伯认为他失败的具体原因,但是从整体上看,王安石变法之所倚失败是因为他所采取的理性的,中央集权的财政措施遭到了以儒家,即韦伯口中所说的儒教的官吏的激烈反对。
总的来说,儒教与道教是一本能给我带来新的视角与内容的书。这一个月来,对于读书和读书的目的产生了一些疑惑与动摇,但是在读完贺老师的在野之学,并且参加与贺老师的座谈会之后我坚定了自己的读书信念,也找到了读书的目标。韦伯在古犹太教后我就已经完成了阅读,宗教这一部分我想韦伯还是想通过宗教来表达资本主义的问题,我会带着这个想法去读接下来的作品。
书单:《经济与社会》(上卷)
《中国文化要义》
《学术与政治》
《组织分析的新制度主义》
《经济与社会》(下卷)在读
这个月我一直在阅读韦伯的社会学巨作《经济与社会》。经济与社会但是,经济与社会是一本能让我读进去的书。其内容相对于我之前阅读的韦伯的其他几本著作相对好懂一些。也可能是由于我读书顺序没有选择好,应该一开始就从经济入手,这样或许会让整个韦伯的著作读起来更成一种体系。《经济与社会》是一本让我感受到经济生活“百科全书”式的著作。韦伯在书中多是对社会中的经济行为进行定义,这对于我来说经济学是一个全新的领域。让我了解到更多知识的同时,也开阔了我的视野。韦伯在书中所举出的各种发生在欧洲的例子,有的让我感觉非常新奇。但是同时也让我感慨韦伯这位学者知识面的广泛。
韦伯在书中下了非常多关于社会学和经济学方面的定义。他解释“理解”可能是对一个行动的所认为的意向作现实的理解。韦伯举了2x2=4的例子,我们在听到或者看到这个定理的意义。我觉得是比较合理的,因为这种最为直接的,第一感官而形成的意义是我们几乎下意识而形成的。不需要我们的大脑进行第二次加工。这就是所谓的意向与现实。而第二种理解的类型是解释性的理解。我们从动机方面的理解那个说出来或者写出来2x2=4这个定理的人的意向,结合着他正好现在和在这种场合下这么做,如果我们看见他做一些需要大脑再次加工的行为才能产生,那么这种理解就是解释性的理解。我们明白这种行为的目的以及是为了满足人们的什么需求。我们甚至可以明白这种行为背后的感情,想法。那么我们对这种行为的理解甚至是一种解释。因此而言,解释对于我们社会学这个研究行为意向的科学正意味着,把握意向的相互关系。按其主观认为的意向,一项现实可以理解的行为属于这种意向的相互关系。我认为韦伯在这里又一次对与理解做出了自己的解释。我们都知道韦伯的社会学是一种解释的社会学。解释在韦伯的社会学体系里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一种概念。韦伯在《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一书中已经对理解下了定义甚至举了非常多的例子。但是在《经济与社会》中韦伯再次提及,让我对理解这个概念吃透了。韦伯的解释社会学理解的关键就在于自身对于一种行为的理解就构成了这种行为的解释。
韦伯在书中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点是关于斗争的阐述,斗争在一些意义上应该称之为一种社会关系,即行为以不顾合作者或合作者的反对,而企图去实现自己的意志为取向。和平的斗争手段应该是那些不现实地施加有形暴力的手段。和平的斗争应该叫竞争。韦伯在这里很好的把斗争与竞争的概念整合在一起,让两者巧妙的形成了一种关系。这种思维是让我深受启发的。斗争与竞争的真正区别在于“和平”与否。在阶级斗争这个政治词语在中国减少使用之后,斗争仿佛在我的生活中很少产生,而斗争这个词却留了下来。我们现在更加愿意说竞争,小到同学成绩间的竞争,大到中美关系间的竞争。一旦这种竞争失去了和平的本质就会变成斗争,具体表现形式就是战争。韦伯也在定义之后对这种关系进行了具体解释:在概念上把暴力斗争与非暴力竞争单独分出来,理由是它的正常手段具有自己的特色和它的出现具有由此产生的特别的社会学后果。他还指出,尽管有如此多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偶然和天命,但是从长远来看,任何一种类型的大规模的斗争和竞争,其结果都会导致一种“选择”,选择那些较大程度上具有对在斗争中取胜一般来说很重要的个人素质的人们。韦伯在这点上指出了竞争的结果和目的是优胜劣汰。在竞争中,优异的自然会上升胜出,而不符合竞争条件的自然会下降被淘汰。这自然表现出一种现代人所说的“丛林法则”的意味。
韦伯对于交换手段与货币也进行了详细的解释。交换手段应该叫做一种实在的交换物,在交换时对它的接受典型地主要以接受着有这样的机会为取向,持久的存在着机会,在一种符合他的利益的换出关系中,用它来交换别的物品,不管是交换任何物品,也不管是交换特定的东西。而支付手段应该叫做一种为了履行一定的协议的加强的支付义务,以其支付的效用作为在惯例或法律上保证履行义务的典型物品。货币在马克思主义中是一般等价物,而在韦伯的思想中货币是官许凭证的支付手段,是一种交换手段。韦伯同时也讨论了多种货币的类型,比如金属货币如黄金等。但是目前社会上,虚拟货币和纸币已经成为主流。但是虽然货币的形式在不断发生着变化其内涵和作用一直是不变的。
提到《经济与社会》就不得不提到韦伯在这本书中所提出的重要概念,即关于统治与统治类型的说法。一个制度的合法性可通过下述情况得到保证:第一种是纯粹内在的,即纯粹情绪的,通过情感的奉献,或者价值合乎理性的,通过信仰的绝对适用,作为最后的、负有义务的价值的表现。或者是宗教的通过信仰对于救赎物的占有取决于对制度的遵守。一种制度应该被称为,惯例,如果在偏离它的时候在可以表明的一定范围内的人当中,会遇到某种普遍的和在实际上可以感受到的指责。在外在方面,它的使用有这种机会的话。或者是一种法律,如果在外在方面,它的适用能通过强制机会保证的话,即通过一个专门为此设立的人的班子采取行动强制遵守,或者在违反时加以惩罚,实现这种强制。
随后韦伯在书中提出了统治的合法性的来源,这个部分作为考研知识的重要一环被我已经背诵的相当之熟悉。但是,当真正把这个部分放到书中再来读的时候就给我另外一种感觉。考研课本上的知识只能说是知识的干条条而没有前因后果。所以理解起来就有些困难。我也开始慢慢理解之前老师所说的读原著来学习知识比我们学习课本的知识丰富的多的原因。合法的适用可控由行为者们归功于一种制度:第一种是基于传统的,过去一直存在着的事物的适用。第二种是基于情绪的信仰,新的启示或者榜样的适用。第三种是基于价值合乎理性的信仰,被视为绝对有效的推断适用,最后一种是基于现行的章程,对合法性的信仰。读到这我发现韦伯套用了他自己所提出的社会行动的四种类型。这四种类型是工具理性行为,即单纯的从所得到的与损失的出发对这种行为所产生看法。目的非常明确,并且整个行为充满了理性。价值理性行为,这种行为是不看重所得到的,即不看重目标而是在于这种行为本身的价值,做了这个行为的本身的意义大于这个行为所带来的后果。第三种是传统型行为,即在传统的习俗或者惯例的要求下进行的行为。第四种是感情型活动,感情作为一个人在社会中不可避免出现的因素需要一个人充分的考虑。这四种类型正好对应了四种信服统治的四种类型。韦伯正是用这种分析范式来分析了这种信服统治的行为。
其实在学习这四种行动类型的时候我就意识到这并不是单独的一种行为方式,而是可以作为一种分析范式。但是之前我只认为任何社会中的行为都可以放在其中。但是读完《经济与社会》这一部分之后我才意识到,行为模型作为一种范式是可以整体套在另一种社会行为中的。信服统治的四种类型不仅仅是个人心里的活动,同时它们也是一个人的典型的社会行为。这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有启发性的,我们甚至可以对其他的社会行为都采取这种分析方式,甚至在这个分析方式上再进行重建与拓展形成一种新的方式。这对于我来说是非常具有吸引性的。
这个月明显感觉到课程与课程作业的增多,需要我在课程与读书之间找到一个平衡。所幸课程作业并没有太占用读书的时间,并且大部分课程的作业都是要求读书,所以我就把作业所要求的书穿插在经济与社会这本巨作之中进行阅读。我认为效果还不错,有时候读到头昏脑胀时确实需要我适当调节一下。但是在以后的生活中,如果课程与读书发生了冲突,那么还是需要给读书多腾出一点时间来。总的来说这个月的阅读速度仍旧不够快,只是非常勉强的完成了任务。没有达到我的预期目标,在以后要加强阅读,争取按时按量的完成任务,不拖小组的后腿。
锻炼方面,目前每天下午下课后会和同学一起去跑步,小组组织的锻炼也在按时参加,总的来说还是不错的。并且由于来到学校一定时间后规律了作息,所以现在睡眠的问题已经没有那么困扰我了,虽然失眠时有发生,但是总体来说和寒假相比已经大有改善。这更加令我相信只有规律的生活才能调整出最好的读书状态。
张艺轲读书报告 (更新至2020年9月17日)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社会学的基本概念》
《社会科学方法论》
《学术与政治》在读
这一个月在读韦伯的著作,由于书的内容较为抽象所以读的进度不够快,这点在以后一定加强。我这个月重点阅读的是韦伯的社会科学方法论,虽然书并不是很厚,但是收获的内容还是挺多的。本书是韦伯三篇论文合成的一部著作。三篇论文分别是《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中的“客观性”》《文化科学逻辑领域内的批判性研究》和《社会科学和经济科学“价值无涉”的意义》。这三篇长文组成了这部方法论的著作。
韦伯关于社会学的定义是:社会学是一门科学,其意图在于对社会行动进行诠释性的理解,并从而对社会行动的过程及结果了以因果性的解释。韦伯的这本书用三篇文章来阐明自己对于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理解。
第一篇文章韦伯重点所陈述的是“规律”。可以看到韦伯在这一文章中主要是对历史学的研究中的规律性进行分析解读。他提出历史学与所谓科学的不同之处。在科学工作的理想目的应该是把经验的东西还原为规律这种意义上,客观的对待文化事件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这种客观的对待之所以没有意义不是如通常所认为的那样,因为文化事件或者说精神事件客观上很少受规律支配,而是因为对社会旋律的认识不是对社会现实的认识,而只是对于我们的思想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而使用的种种不同的辅助手段的认识。因为出克根据始终个别的发展的生活实在在某些个别的关系中对于我们所具有的意义这个基础之外,文化事件是不可设想的。在我看来韦伯这段话是在向我们陈述,历史的客观规律是存在的,并且确实是在影响着历史的发展,但是有关历史规律的认识之前的历史学家一直在犯着错误。用规律的阐述代替对实在历史的认识,通过观察历史总结出来的某种规律是不可能的。唯一精确的认识形式是对昭然若揭的自明规律的阐述,同时也是唯一允许推论那些无法直接观察的事件的认识形式。韦伯指出在科学研究中一直存在一种自v然科学的偏见即在文化科学中应该创建类似于自然科学的概念。这种思想对于后世的科学研究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可以看到目前我们的科学体系中,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是两种不同的研究体系,这是非常显而易见的。韦伯认为当时的历史学家是从社会心理的研究方向来研究社会历史的。但是最终得出的结果,并不是在社会心理学这一层面。韦伯还举出了关于社会经济的例子。
韦伯在接下来又得出了一种说法,在科学研究的过程中,形成的规律和理论要找到适合这种理论的问题。韦伯所举的例子是在经济学中顶顶大名的“边际效用理论。”他指出边际效用递减的理论要服从于边际效用的规律。这对于社会研究来说也是必须的。一个理论之所以可以形成一定有其内在规律作用。如果理论脱离了规律就会成为空洞的教条而毫无作用。研究人员在构建一个理论并将其公之于众时,所经历的过程应该是:一个理论———>这个理论的理想类型———>说明特征,这样的一个过程才是有利于大众了解其所构建理论。韦伯还搬出了马克思理论进行对比,即使是马克思主义这样特殊的理论,也符合理想类型的特点。
韦伯在文章最后着重强调了这样一个命题:致力于认识具体历史联系的文化意义是唯一最终目的,除了其他的手段之外,概念构造和概念批判也要服务于这个目的。总的来看,韦伯的这篇文章是在陈述一种关于历史研究的方法论。他在其中加入了他自己所建立的大量概念,比如理想类型等等。总结起来就是关于规律以及理论的一般研究方法:理论最终都是要服务于规律的,在阐述理论的同时要把理论内在的规律陈述清楚。
第二篇文章韦伯主要是在与历史学家爱德华迈尔进行对话,他在各个方面针对迈尔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批判。韦伯首先对历史学进行了定义和说明。他指出人们往往试图通过划定与“自然科学” 同样的方法来界定历史学。但是这是不正确的,也是不科学的。自然科学的研究方式肯定会与历史学产生一些冲突。方法论始终只能是对在实践中得到检验的手段的反思。同时他还指出,很多人把其他研究领域的问题拖到了历史科学的领域之内,并且给人造成一种假象,即某种哲学信念是历史方法的前提条件。针对迈尔的理论与问题韦伯主要区分了两种不同的偶然性,第一种是因果关系的偶然性概念。这种偶然性的结果是可以预期的。这种偶然的东西是无法根据现象的普遍规则从那些被单独考虑的条件中以因果的方式推论出来的东西,而是通过存在于他们之外的其他条件的参与而引起。第二种是目的论的偶然的东西的概念,它的对立面是本质的东西,或者它涉及的问题是,为了认识的目的在排除实在中相对于认识的“非本质”因素的情况。韦伯提出这两种关键的偶然性概念是为整篇文章打下了基础。“偶然性”作为韦伯这篇文章所讨论的重点贯穿着整个文章的始终。文章在这里在讨论 偶然性和自由意志之间的关系。迈尔认为自由意志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偶然性的发生。迈尔强调自由意志作为内在经验的事实,对于个人应对自己自主活动所负的责任时是必不可少的。这点在韦伯看来是正确的,但是问题在于迈尔并没有彻底贯彻这种思想。韦伯也指出迈尔举的俾斯麦等例子说明个人在作出决定时,并不是偶然性,而是其过往的经验等等在影响着他。这种经验的过去往往被人解释为“客观”,这里就出现了关于偶然性的冲突。韦伯就引出了客观偶然性这个概念。
在讨论影响个人决定的因素后,韦伯开始从另外的角度来和迈尔对话。韦伯举了一个精妙的例子:国王与裁缝。国王的决定拒绝接受王冠可以说是历史中举足轻重的大事,而国王当天穿裁缝为他缝制的什么样的衣服对于历史学家来说是无所谓的。但是这仅仅是对于政治历史学家来说,但当我们涉及到例如时装史,裁缝行业历史时就会对这个问题产生兴趣。韦伯在书中列出迈尔所举的这个例子是为了说明历史学中的“兴趣”问题。在回答哪些问题是历史性时,迈尔说那些产生结果和已经发生的事是历史性的。这也就说在具体个别的联系中具有因果重要性的东西是历史性的。而围绕兴趣,迈尔提出支配每一个历史学家的选择最终取决于历史性的兴趣。于是就引出了关于裁缝与国王的例子。韦伯指出这种思想是存在缺陷的。首先所有的历史事实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行业来进行解读和理解。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历史都是具有意义或者值得研究的。就拿裁缝的例子来说,尽管他是为国王缝制衣服,但即使是国王的衣服也可能只对衣服的“样式”和“服装行业”发展的文化史的因果联系产生了微不足道的影响。也就是说在这些裁缝的个性和他们企业的命运按照无论何种历史观念都对式样或者行业状况的改变具有因果意义,并且这种历史地位恰恰取决于那套衣服的时候,这种事实才不再如此无足轻重。国王的服装只是作为认识手段而建立起来的类概念的样板。与其相比,拒绝王冠的行动则相反被看作历史联系中的具体环节,某些现实的变化系列之中的现实的结果和原因。我想韦伯在这里所提出的因果性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以后的各种历史研究。历史的事件是否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并不是从不同角度出发就可以得到不同的答案。而是要通过历史的因果性联系汇集在同一件历史事件中时才能下结论。再回到对迈尔的讨论中,在方法论层面来说,实在的某些个别的成分作为历史研究的对象而被选择出来这一事实情况,最终只有通过指明事实上存在着相应的兴趣才能得到证明。
最后一篇文章是《社会科学和经济科学“价值无涉”的意义》。在这篇文章之中韦伯一开始就提出了价值无涉的概念,这个概念其实在《学术与政治》这本著作之中已经有了详细的解读。韦伯在这篇文章开头的部分看起来仍在陈述教师在课堂上能否带“自我情感”的进行讲授。这个问题在韦伯看来是否定的答案。他认为一旦老师在课堂上所讲授的内容带有主观价值和判断,那么培养出来的学生就只有被动的接受而不会产生主动的思考。但是很多老师都会选择“夹带私货”上课,就是因为这样做课堂效果较好。会有更多的学生来听课,那么自己晋升受重视的可能性就会大大上升。但是在这里我想对这点进行探讨。可能这脱离了社会学的知识范围,但是在这里写出来仅仅作为自己的一点思考。就目前的情况来说,我认为能讲出自己独道见解的老师,反而是我们这个时代所缺少的。也就是说,我认为现在大部分的老师就只是在照本宣科,并没有讲出除了课本以外的其他内容,甚至并不带有自己本身的思考。课本仿佛就是自己的思想,甚至在本科时期我也上过“念课本”老师的课程。把课本的内容不做更改的放到ppt上,讲课也是在念ppt。这就不得不让我们对这门课程的意义产生质疑,我们来上课和自己看书竟无任何差异,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来听课呢?反而能讲出自己所以理解的内容,或者带着自己的价值观念与独道见解的老师课堂效果很好,学生们也愿意听。我想这种形式的上课更加能引发学生们的思考。好的老师不会只表达自己,同样也会引导学生进行深刻的思考。时代在变化,从德国到中国的大学也在变化,老师同学的想法,甚至关系已经不在像韦伯那时一样。在科学研究方面我们需要保持价值中立这点当然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在课堂方面,我们似乎需要做出一些改变。
关于价值的方法论韦伯在书中指出关于实际的(甚至讨论参与者的)价值判断的讨论只能有如下的意义:1.详尽阐明种种最终的、内在“一致的”价值公理,而各种彼此对立的伦理命令皆出自于其中。人们不仅常常受对手观点的迷感,也常常受自己观点的迷感。这个过程本质上是这样的:它从个别的价值判断和对其意义的分析出发,然后一直上升到最般的价值判断态度。它不使用经验科学的方法,不产生任何事实的知识。它的“有效性”类似于逻辑的有效性。
2.如果人们把而且只把这种终极价值公理作为关于事实情况的实际价值判断的基础,为了发表价值判断的意见,对自某些终极价值公理推论出来的“结论”的演绎。这种演绎的意义纯粹依赖于论证,相反,为了对于那种经验的事实情况作出尽可能详尽的分析,它则受经验规定的制约。
3. 对现实结果的规定,由于(1) 受到某种不可避免的手段的制约,由于(2)某些并非直接所欲的副后果,实际地实行某种实际的价值判断的意见必定会使这个结果成为一个问题。 这种纯粹经验的确证能够得出如下结论: (1)绝对不可能实行价值公设,即使略微近似的实行亦不可能,因为实行它的途径尚未指明:(2)完全或近似实行这种价值公设的或大或小的相当的不可能性,无论是出于同样的原因还是存在着产牛非所欲的副后果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真接地或间接地宜于使这种实行变得无用; (3)容忍这类手段或这类副后果的必要性,上述实践公设的维护者并未想过这一点,因而他在目的、手段和副后果之间所作的价值裁决成了他自己的一个新问题,失去了对于其他问题的强制力量。
4.一些新的价值公理以及从中推论出来的公设能取而代之。而实践公设的维护者并未考虑过这些公理和公设,所以也就没有就此表明自己的看法。这类价值判断的讨论远非是“无意义”的,在韦伯看来,只要它们的日的得到正确的理解,它们就有相当重要的意义。无论是出于同样的原因还是存在着产牛非所欲的副后果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真接地或间接地宜于使这种实行变得无用; (3)容忍这类手段或这类副后果的必要性,上述实践公设的维护者并未想过这一点,因而他在目的、手段和副后果之间所作的价值裁决成了他自己的一个新问题,失去了对于其他问题的强制力量。
以上就是对书中内容的整理,但是韦伯在第二篇文章中有关历史偶然性的论述不禁让我产生了一种历史重叠论的思想,不知道是以前看过类似的著作或者理论还是我的突发奇想,这里写出来仅仅作为一种讨论。历史事件按韦伯的话说总有因果性,这也是我们社会科学界普遍认可的。人们也总是把历史比作一条长河,那么上游所流到下游的水势必会影响下游的流向和走势。历史也是这样,而且一个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一定是多种历史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将这样一种现象归因为一种历史重叠性,即多种历史因素在不断发展在空间上不断重叠,在时间上不断推进,最终才导致了事件的爆发。举个例子,一个国家发动战争,一定不会是领导人突发奇想或者一时糊涂的决定,尤其是近代社会,战争的发动一定是深思熟虑权衡种种利弊之后的决定。比如二战时期的德国,在国内经济的发展迅猛,但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利益冲突越来越大。思想激进的狂热分子也越来越多,人们在生活之中也能感受到一种来自社会和外界的压力。一种不稳定因素在社会之中散播着。德国在一战后养精蓄锐大力发展经济与军事力量,就是为了能在一个时候完成整个国家的野心。而外国方面,欧洲以英国为首其他国家较为软弱的作风和追求和平,不断后退的做法无疑是推动战争的另外的重要因素。对于战争的发动一定还有其他因素,但是由于我个人历史方面知识的薄弱在这里就不做解释了。总之,各种因素在时间流逝的过程中不断重复在德国这一地点,最终导致了希特勒上台并发动了战争。这一种因果的导向就像韦伯所说的汇集且必须汇集在了希特勒发动战争的时候。发动世界大战绝对不能说是无足轻重的,而是需要历史学家不断研究的工作。德国的历史地位甚至以后的发展恰恰取决于领导人是否发动战争,发动战争这一行为也不能说是某种概念所产生的模版。
这种历史重叠思想也是历史因素在时间推进中不断作用与同一地点,最终得以发生。就像水滴石穿所表现的那样,一滴一滴的水是各种各样的社会因素,不断的作用在同一块石头上。最终导致了“水滴石穿”这件“历史事件”的发生。对于人类来说,空间是相对有限的,尤其是人文社会学科。我们所研究的对象都产生在人类所能生活的范围之内。而过去的时间相对来说是无穷无尽的,尽管中国文化有五千多年的历史,但是相对于整个时间长河来说,五千多年又显得微不足道。时间不断的把各种各样的历史因素带到某一地点,这些历史因素就在这地方不断作用,不断重叠最终导致历史事件的发生。
这次读书报告的内容加了一点自己的思考在里面,这种思考让我有种又羞愧又想分享的冲突,羞愧的是自己身为研究生对于历史的认识仍然如此浅薄。相对于读的著作中的内容自己连一个完整的例子都举不出来。想说明一些什么时候却草草收场了,而且所提出的一些东西和内容难免在其他同学和老师看来有些不完善甚至幼稚,还请各位同学多包涵。但是我又有种想分享出来的冲动,尽管自己写的很烂,想的较少,但是也是我个人所思考的一些内容,不写出来总觉得差了点什么。无疑读书报告的整理也需要我多加练习,看看学长学姐所完成的报告,自觉到差距甚远,需要更加努力的学习,读书积累自己。在以后的读书报告中还是会想到什么有意义的内容就写下来,期待看到自己慢慢的进步。
2020年7月11日
书单:《自杀论》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
《社会分工论》
《宗教生活的初级形式》
《裸猿》 在读
【总结】这个月我主要阅读了涂尔干的著作。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了涂尔干大部分著作的阅读。总的来说,涂尔干的思想主要体现在“实证”方面。涂尔干在孔德以后通过《自杀论》《宗教生活的初级形式》等等著作来体现并运用他在《社会学方法准则》中所阐述的社会研究的方法。虽然《社会学方法的准则》是涂尔干所有书籍中最薄的,但是并不能说是内容最少的。我认为这本书是涂尔干思想的精华。相较于名声赫赫的《自杀论》,《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可能并不是那么引人注目,但是《自杀论》正式由于使用了涂尔干认为研究社会应有的方法才使得其学术性价值如此珍贵。对我来说,涂尔干是我在考研前最为熟悉也是最为中意的一位古典社会学家。在读书会分享过后我发现也有许多同学将涂尔干视为研究社会学最好的开始,甚至有同学将其成为内心的“白月光”。我想这和涂尔干的年代以及其内容密不可分。
在书中涂尔干会列举出大量的示例,采用类比的手法向读者进行解释,比如令我印象深刻的。涂尔干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一书中专门用一节讨论了关于“健康”这个概念的解释,虽然他并不是医学领域的专家,但是通过他的类比,让我对接下来他所阐述的“社会的病态现象”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涂尔干在书中列举出了古代哲学家所提出的“疾病并不是来自于事物的本性,而是出自人体内在的一种偶然性。”从而引出“普遍化的结构具有其优势”。涂尔干借此将社会现象的病态与否通过“普遍性”进行定义。如果一个事物是普遍存在的,那么它就不是病态的。尽管可能从伦理道德等方面来看,它并不符合常理与逻辑的,但是它能在社会上普遍存在也是有其合理性。这让我想起了大学本科时期所学习到的当代中国社会问题中老师在上课时候所说的犯罪问题。犯罪作为一种社会问题是普遍存在在社会之中的。虽然犯罪是不被社会道德与法律所接受的,但是尤其存在的原因。涂尔干认为一种行为触犯某种强烈的、十分鲜明的集体情感构成了犯罪。集体意识与反击集体意识相对抗就产生出了犯罪。因此目前来看我们的社会仍无法杜绝犯罪行为的发生。从这个思路来看,犯罪不是我们要去消灭的,而是要寻找方法稳定的降低犯罪率,以社会稳定为目的开展相关的社会治理政策。
关于划分社会的类型,涂尔干认为社会学应当有一个分支来研究社会种的构成及其划分。这对于社会学的发展与研究来说是相当重要的。涂尔干针对划分社会类型的标准进行了讨论。涂尔干认为在分类时就应该选择特别重要的标志。涂尔干列举了孔德与斯宾塞的观点和例子,并进行了反驳。最终他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对于社会分类首先要以最简单的社会或者单环节社会作为基础,根据社会表现出的融合程度进行社会分类,其次,再在各类社会的内部根据最初的多环节是否完全融为一体区分出各类变种。涂尔干为了说明如何使用这种分类方式在前面也列举了几个例子,比如澳大利亚的土著和易洛魁人为简单的多环节社会。而罗马与雅典则是简单合成的多环节社会。可以看出,涂尔干对于社会的分类是从最为基础的社会形态过渡发展到较为复杂的社会形态。在读这段时我在思考为什么涂尔干的这层理论并未得以其他社会学家的认可并发展光大?我想这与现代社会的复杂与多变是密不可分的。时间推移到现代社会时,社会形态的变化已经不大。研究社会形态似乎并没有那么重要。所以涂尔干的这条标准我并没找到很强的人可性。
涂尔干在后面具体提出了社会事实是什么的问题,涂尔干照例提出了之前存在的一些说法并且进行了反驳。之前的学者可能认为,只要指出现象起到了什么作用,扮演了什么角色,就已经是把他们解释清楚了,这其实是不正确的。因为事实产生是怎样是怎样产生的和违和成为现在这个样子的,因为事实产生的效用虽然要以事实的特有属性为前提,但是效用本身不能产生事实。这句话是涂尔干功能论思想的体现。他指出说明事物的功能不代表就是说明了事物本身的性质。所以涂尔干提出当我们解释一种社会现象的同时,必须分别研究产生该现象的原因和它所具有的功能。这种思想深深影响了以帕森斯为代表的社会功能学派的思想,可以说为功能论打下了基础。因此涂尔干又被称为功能学派的奠基者。而后涂尔干又抛出了社会事实发生的原因与功能两者的关系问题。他列举了孔德与斯宾塞的观点,并指出了其错误,甚至称如果继续按照这种思想研究社会,那么可能会导致社会事实与人们的认知更加偏离的现象。涂尔干提出关于两者关系的准则是:一种社会事实的决定性原因,应该是到先于他存在的社会事实中去寻找,而不应该到个人意识的状态之中去寻找。或者说:一种社会事实的功能应该永远到它与某一社会目的的关系之中去寻找。涂尔干指出在他那个年代的社会学家往往不注重社会事实,而是把社会现象的原因在人的心灵中去寻找。这一行为将社会学家与心理学家并没有分的十分透彻。因此涂尔干提出一切重要的社会过程的最初起源,东路应该到社会环境的构成中去寻找。
最后一章涂尔干写的是求证的方法,他一开始列举出了剩余法,并对剩余法进行了批判。进而引出他的观点,应该用共变法来求证社会现象。因为社会学的解释只是确立现象的因果关系,即把一个现象与产生的原因链接起来。他提出的共变法具有一个前提条件,即同样的结果是有其同样的原因。这个观点在他的自杀论中已经有过展示。因为涂尔干把同一种自杀类型归因于相同的原因。这就是对这个前提条件的承认。
涂尔干在书的最后对本书进行了总结,首先他指出要把社会学从自然主义中解放出来。这种解放对于哲学本身也是非常有利的,对于哲学本身也极为有利,因为只要社会学家没有充分地摆脱哲学的影响,他就只能从社会事物的最普遍的方面,即从同宇宙间的其他事物极其相似的方面来认识社会事物。即便处于这种状态的社会学能够用新奇的事实注释哲学,那它也不可能用新的观点来充实哲学,因为它丝毫不能给研究对象增添新的内容。而实际上,如果其他领域的主要事实也见于社会领域,那只能以有利于理解它们的性质的特殊形态出现,因为特殊形态是这些主要事实的性质的至高无上的表现。只是从这种形态观察这些事实时,必须摆脱一般性论述,而深入到它们的细节。这样,社会学随着自身的日益专业化,便能为哲学的反思提供更为独特的材料。以上所述已能使我们看出,关于种、器官、功能、健康与疾病,原因与目的等基本概念是怎样以全新的面目出现于社会学中的。
涂尔干认为他的社会学始终关心的的是最终有实质性的结果。并且他认为他的方法是客观的,它完全根据社会事实展开,所以要将社会事实当作物来研究的。一种物就是一个力量,但这个力只能生自另外一种力。因此,为了说明社会事实,就得寻找能够产生这种事实的各种力量。不仅对社会事实的解释不同,而且对它们的论证也不同。或者更确切地说,只有把它们作为物时,才感到需要证明它们。如果社会学的现象只是一些具体化了的观念体系,那么解释社会学的现象,就是按照它们的逻辑顺序重新研究它们,而这种解释本身就是对它自己所作的证明,这时最多只需要举一些事例来加以证实。涂尔干所认为他的研究方法的第三个特点是把社会事实看作物,即是把他们看作社会的物。
这种写法在涂尔干的作品中出现频繁,在真正阅读著作前我是没有概念的,从课本上所学到的可能只是知识的框架结构。只有通过真正的阅读著作才能加深我们的思维深度。近期我阅读涂尔干著作时所观察到的另一个点是社会学体系与历史学体系的密切联系。
在考研期间我就了解到古典社会学家对于历史脉络的把握是非常清晰的,读到《社会分工论》以及《宗教生活的初级形式》等著作时,很多章节不只是单纯的讨论,涂尔干也列出了许多早期人类社会的运作方式等等。让我更深刻的意识到社会学与历史学的联系,因为受阅读书籍有限,并且我知识有限,我目前并不能深刻阐述两个学科的关系,只是将我的一点体会与大家分享。《宗教生活的初级形式》虽然厚度不厚,但是我投入了较长的时间。因为个人兴趣的原因对宗教学并不是很感兴趣,造成读书进程较慢,以后要多注意,在读书进程较慢的情况下要提高自己的效率。
在《宗教生活的初级形式》中涂尔干开宗明义就指出,在这本书中涂尔干要研究目前已经确知的最原始、最简单的宗教,对它进行分析,并力图说明它。我们所能观察到的最原始的宗教体系,是指能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宗教:首先,它必须存于社会组织最为简单的社会之中;其次,在对它进行说明时不必再借助于一种在它之前的宗教的任何因素。
涂尔干首先描述了一些宗教现象并且指出了他所理解的宗教的定义。他首先指出了一些关于宗教的错误的理解。宗教特点普遍被认为的观念是超自然的观念,人们用它来解释超出我们理解范围的任何范畴的事物。来解释超出我们理解力范围的任何范畴的事物。超自然是一个神秘的、不可知的、不可理解的世界。因而,宗教就是对于所有超出科学范畴、或一般地说超出人的清晰的思想的事物的一种思辨。但涂尔干指出不能把超自然就简化为出乎意料。因为我们了解事物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的进行必然会让人们对事物有先后的过程。其次不管人们用什么方式想象经验所揭示的创新和偶然性,这些表象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用于构成宗教的特性。因为宗教的目的不是表达和解释事物的奇特和异常,而是相反仅仅表达和解释其中的永恒的规律的东西。
然后,涂尔干认为人们经常用于确定宗教定义的另一个观念是神性观念。涂尔干列举了佛教和婆罗门教的例子,他说佛教虽然与婆罗门教都源自同一地点,但是二者在神的问题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他说佛教徒并不关心谁创造了这个世界,而是把这个世界的存在当作既定事实。佛教徒们努力达到的是如何完成自己的救赎,在下个轮回来临之前通过做善事来赎罪。这样才能最终达成最终理想的实现。涂尔干说虽然佛教中有神的存在,但是佛对于信徒自身来说并不影响其生活,佛教徒也是通过自身的修为来达到救赎的目的。
涂尔干后提出他对于宗教的理解。他提出宗教把这个世界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神圣世界,一个是世俗世界。这两个世界有着鲜明的分界线,正是这种分界产生了宗教。于是我们就有了宗教信仰的第一个析准。这两种基本类属的内部,可能存在一些次要的,或多或少难以兼容的种。但宗教现象的真正特征总是假设整个宇宙分成已知和可知两个部分,分为包括所有存在而又相互根本排斥的两大类属圣物是受禁戒保护与隔绝的事物,而俗物则是遵守禁戒、并与圣物保持距离的事物。宗教信仰就是那些表明圣物的性质、圣物之间以及圣俗之间关系的表象。最后,礼仪是行为的准则,它规定了人在面对圣物时应该如何举和行为。
同时,涂尔干指出这种标准只是第一个属性,并不能区分巫术与宗教的区别。这个定义仍是不全面的,因为它同等地适合于两种彼此类似但又需要加以区别的现象:这就是巫术与宗教。巫术也以信仰和礼仪构成。同宗教一样,它也有自己的神话与教义,只不过史简陋一些。可能是由于追求,些技术性的和实用的目标,它从不把它的时间浪费在单纯的思辨方面它也有它的仪式、祭献、驱邪式、祈祷、唱歌与舞蹈。于是涂尔干指出了区分两个概念的关键因素:教会。真正的宗教信仰永远为一个确定的群体所共有,这个群体习惯于参加并实行与它有关的礼仪。这些信仰不仅被该群体所有成员以个人的身份接受,而且还是集体的事情,与群体融为一体组成体的个人感到他们彼此是联系在一起的,仅由他们有一种共同的信仰这一点联系起来。于是乎,涂尔干就得出了自己对于宗教的定义:因此我们得出如下定义:宗教是一个与圣物、也就是被分开、有禁忌的事物有关的信仰和实践的统一体系,这些信仰和实践把所有皈依者联合在同一个被叫做教会的道德社团中。这个定以很好的将宗教这个概念在涂尔干的知识体系中建立起来了。
通过阅读我发现涂尔干的研究相对于以后的社会学家体现出具体的特点,这是与抽象相对的概念。涂尔干的著作中往往包含大量的具体地点,具体群体和具体行为。这种研究方式是从现象上升到结论的研究方式,通过对这些现实中存在现象的列举来推导出自己的结论,势必会让我们这种初学者有易于理解的感觉。并且,涂尔干作为古典社会学家中较为早期的代表,其出现的年代并没有很多其他社会学的先例。在涂尔干的著作中,虽然可以看到他引用了很多其他学者的观点,但是社会学家并不多。涂尔干所进行的仍是社会学相对基础部分的工作,可以称他为“奠基人”。所以,我认为在读完涂尔干的大部分著作后,我们应该学习到的是涂尔干将自己的研究方法运用到实际问题研究中的思路与方法。我想这可能也是《自杀论》作为涂尔干最为代表性的作品的原因。还有一点也让我深有感触,就是关于科学研究中的思维能力。这个月是我第一次读大量的社会学名著。在阅读时,我感受到了作者的思维在书中的运作方式,涂尔干在他的著作中较为详细的表述了自己的观点与其例证。在读书时跟着涂尔干的表述也是对自己思维能力的锻炼,在以后的读书过程中也要注意这点。
【反思】在读书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读书时间不够。虽然每次总结时总是觉得自己过去的十天读书太少,但是要落实到每天具体的阅读中还是比较难的。我自控能力较差,家里放松的环境让我有些懈怠,也还没有真正的进入投入读书的状态。每天的读书量也差距较大,不能形成较为平稳持续的读书计划。读书是长跑,需要我持之以恒的耐力,而不是猛读一整天,休息三天的随心所欲。还有在遇到我不感兴趣或者不熟悉的内容时,我会产生抗拒心理读的很慢,比如《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这本并不算厚的书,我却花了三天时间才完成。在以后的阅读中也要克制自己的抵抗心理,静下心来踏实的读书。
同时此次读书报告也有很多问题。一开始我是想按照自己脑海中的概念和思想来写,不再翻书。但是写到一半的时候发现自己脑中的记忆并不能支持我写出全部的报告,于是参考学长学姐以及同学们的报告。才发现按书写是一种更合理的方法。于是又按照书的顺序写了一点。这就导致我的读书报告较为混乱可能读起来并没有思维的延续,我总是认为在读书会学到最多的就是书中作者的思维,但是在我的读书报告中并没有这种思维的延续。以后我会按照书的顺序进行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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