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主题: 刘子扬二贴 (更新于2020年9月15日) 打印 | 加为IE收藏 | 复制链接 | 收藏主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刘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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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子扬二贴 (更新于2020年9月15日)

2020年7-9月书单
1.《科学社会学》上
2.《科学社会学》下
3.《有闲阶级论》
4.《科学在现代文明中的地位》
5.《社会理论和社会结构》默顿
6.《社会行动的结构》帕森斯

本次更贴跨度时间比较长,由于中途有很多事情加上书本比较厚,数量上有点不达标。本次更贴,有很多可以分享的东西,先上传三个贴,分别是  社会行动理论、经济学社会学预设专题、涂尔干的社会控制脉络。后续再追加新帖。

一贴——社会行动理论

前言:
社会行动理论主要围绕帕森斯的《社会行动的结构》,默顿的《社会理论和社会结构》两本书来进行总结,其中会对行动公式的部分进行扩充和整理。
一、行动理论的预设
在具体地讨论行动理论之前,我们先要弄明白行动的理论的预设是什么?即,我们所讨论的行动是在什么假设限定下的行动,行动概念本身具有模糊性和广泛性,激进的实证主义者把行动的范围规定为科学实验可以进行验证的行动,经验主义者把经验观察和主观感受引入了行动理论中,唯心主义者和唯理论的一些大家把行动的趋势即行动者的态度也用来分析行动这个集合概念。因此,我们必须给行动下一个概念的界限,但是直接对行动下定义,无非是对各种不同派系学者概念定义的一个堆叠整理,这种冗杂并不是跳出立场的中立思维,只是统计学式的整理归纳,尤其是社会学行动的概念和心理学行动的概念具有很大的差异性,甚至是行动的目的分歧。所以,本文的行动就是从最两个大的方向来进行界定,一个是行动者的主观意志方面,一个是行动的客观因素方面,这也是帕森斯的主要定义标准。不同的是,行动者的行为在帕森斯的研究中,仍主要是单个人在社会结构的影响下如何做出选择和行动,忽视了他人、群体这种的互动群体对个人的影响,简单地将群体他者的影响归为规范和非规范性的因素,缺少一种行为动机的分析和主体和他者的博弈,这是本文所要补充的一个基本点。
因此,本文的行动概念,就是——行动就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这种主客观相统一的行动,就是社会学所要研究的范畴,而只涉及单一一方面因素的行为就不在研究范畴之内,那么这个范畴的初试假设是什么就回到了这一节的标题。行动理论的预设是什么?这个在《社会行动的结构》中一开篇并进行讲解,贯穿到洛克、霍布斯、马歇尔、涂尔干、韦伯等人的讨论。借鉴帕森斯对行动理论对比式的论述,我们也将经济学预设和社会学预设进行对比分析。帕森斯对于霍布斯和洛克的“自然状态”预设的对比,得出功利主义思想发展的两个主要阶段:政治阶段和经济阶段。并指出,第一,经济阶段是在政治阶段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和控制之后才能占据突出地位。第二,怎样能避免经济阶段的错误利益天然同一性的预设,来摆脱功利主义的道路呢?(唯意志行动理论)
社会学和经济学的两种自然法的自然状态(战争状态VS共同利益)。经济学的自然状态是利益同一性,社会学的自然状态是战争状态。何为社会学的自然状态?霍布斯给出了解释:战争状态就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状态,在这种状态中,要在任何程度上达到目的都是不可能的,为了确保别人的承认和效劳,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归根结底就是暴力和欺诈。在这种自然状态下,每一个人都在为了自己的生存与欲望而和其他人进行你死我活的斗争,由于自然赋予人们的体力和智力并没有显著到足以打消其他人觊觎的地步,所以如果没有任何强制性的控制,为获得同一资源的人们就会成为所有其他人的敌人,他们会尽力相互摧毁或相互征服。因此霍布斯提出了社会契约的解决方法,让行动者认识到处境上一个整体,而不再是从自己最切身的处境考虑去寻求各自的目的,从而采取必要行动来清除武力和欺诈。这种纯粹的战争状态的社会是难以维系和生存的,并且在经验社会中也是不存在的,因此,社会学的行动理论的预设就是:人们的行动,不是原始的相互欺诈暴力征服的竞争行动,也不是天然就和平妥协的合作行动,而是在社会控制结构下所规范的追求效用的行动。
何为经济学的自然状态,可以从洛克和古典经济学中找到答案。经济学的预设就是——“利益同一性”。对洛克来说,自然状态不是一种「各自为战,彼此皆敌」的状态,而是一种有益的状态,受到自然法即理性支配的状态。——利益同一性。——承认他们相互之间有义务承认对方的权利,从而承担起对自己眼前利益的牺牲,人们在达到目的的过程中,都不要试图相互征服或摧毁。也就是说,对使用暴力、欺诈和其他权力工具,有严格的限制。这种自然状态不仅考虑自身还考虑到他人的利益,是经济学的需要,互动、交换、合作都是从经济自然状态中衍生出来的。人们之间是和平的、交换的、互动的,人们之间的利益是可以通过交换来实现的,而不需要互相的争夺,是可以分享的。这种双方有利的互助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在逻辑上有两种可能类型。一种类型是寻求共同目的的合作,另一种类型是交换服务或财产。经济学预设的一个根本的大前提就是,资源足够且共享,在一个理想的王国,社会资源足够充足且可以获得和分享,这样的利益同一性状态才能实现。当资源不足,尤其是稀缺资源的占有不平等,资源获取途径不畅通缺乏流动,这种状态就会被打破。
古典经济学的概念体系之所以能在这样一个现在看来是谬误的“交换平等”的前提下发展起来,恰恰是因为人们把它用于一个被设想为秩序的基本问题已经解决的社会。而社会学的预设,是社会秩序尚未解决的社会。因此,通过对霍布斯和洛克的讨论,就可以看到理性地寻求目的的过程中两类手段之间的区别,一类是涉及到暴力、欺诈和其他强制方式的手段,另一类是理性地劝服人们通过交换关系来获得利益的手段。要使后一类手段发挥相当重要的作用,有赖于一定程度上对前一类手段加以控制,一旦事实上实行了这种控制,后者就占据了突出地位。霍布斯的社会控制就是政治手段,洛克的理性交换就是经济手段,经济学其实是跳过了社会学的预设,在理想型的社会上讨论的。这就是本文在尚未讨论预设之初所提到的:经济阶段是在政治阶段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和控制之后才能占据突出地位。
至此我们讨论完了行动理论的预设,那就是人类的行动,是社会控制规范下的追求效用行动,而不是心理学意义上,或是享乐主义意义上的行动。我们对行动理论预设的价值稍作分析。本文是从预设的角度切入来阐释行动理论是社会控制下的行动而不是简单的心理驱动的行为。帕森斯,从更深奥、更宏观的角度切入,那就是对功利主义的批判。经济学与社会学的预设,体现了功利主义体系的一枚硬币的两面。功利主义就是在一定规则内追求自身的利益和满足,简言之就是趋利避害的行动。欧洲的个人主义色彩帕森斯指出,其也许起源于基督教,基督教关系个人的灵魂不朽和幸福,所有人追求自己的幸福,仿佛他们生来就是自由平等的,他们为了自己的信仰而救赎。新教带来的因信称义,人们相应地贬低了自己对于同伴的依存感。人们评价他人不是着眼于他们本身的价值,而是更直接地评价人自身目的的有用性。(这种有用性被帕森斯成为原子论)这种态度导致了一种强烈的偏向,它有利于那种“理性主义”手段—目的的分析方法,而正是功利主义思想的特质所在。单位行动中手段——目的关系的规范性是功利主义一大特点,科学在阐明合理性本身的规范方面提供了主要的依据。只要行动可以被理解为受行动者根据他对其环境所掌握的科学知识的指导,它才是合理的。——原子论、合理性、经验主义、目的随意性是功利主义行动理论体系的四项特点。那么功利主义手段的选择的合理性标准是什么?是我们上文一闪而过的享乐主义吗?人的行动是来源于需要的快乐感吗?心理学上的享乐主义就是将人的行动分为两种感情色彩,愉快和痛苦。寻求合理的手段就是获取享乐或避免痛苦的手段。但是这种享乐具有需求的随意性色彩。进一步超越单纯的心理学享乐主义,快乐不再是行为的最终目的,而把快乐成为真正目的的满足程度的标志,(类似于齐美尔货币的目的手段序列)快乐成为目的实现的一个标志而不是为了快乐而行动,是达成行动才快乐。这个时候,这个目的就是追求一种效用,功利主义意义上的效用,便成了衡量合理行动成功与否的一般尺度。但是需求,仍然是行动中的终极主观因素,效用却不是,效用是满足各种随意性目的所需手段的一般尺度。并且,纯粹的享乐主义是一种理想化状态,人的享乐能力是有限度的,随着刺激的量和强度的增长,享乐的愉悦感也会达到饱和,所谓乐极生悲,享乐就会转变成一种反面的感情——痛苦。——因此,享乐从人性的固有特性变成了衡量人类欲望获得满足的尺度,即经济学家所说的效用。
因此,我们就看到了行动理论,并不是单纯的享乐主义那种获取快乐规避痛苦的“快乐行为”,也不仅仅是把快乐当作满足标志的,一种追求有用性、趋利避害漫无目的、功利主义所体现的“满足行为”,而是把效用作为衡量目的成功与否,追求终极价值的“目的行为”。我们之所以在开篇就要把行动理论的预设做深刻的思考,不是为了因果逻辑的完整性才进行如此详细的解释,而是为了阐释预设的价值从而对我们所要探讨的“行动”给予更明确的社会学定义。预设的价值有三点,第一,行动是社会控制下的行动;第二,行动是以效用为参考标准的行动,这个效用打破了享乐主义的快乐,打破了功利主义的满足,打破了实证主义科学验证崇拜,也打破了唯心主义单纯的主观需求意愿;第三,行动不是漫无目的的随意性行为,是有目的,甚至是有一个终极价值的目的序列行动。在理解了预设的价值和作用后,我们就可以正式进入本文的正文内容,行动是怎么组成并完成的。
二、行动理论的成分
在这里,我们加上行动理论的预设就可以给行动下一个较为规范的定义。行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在社会控制结构下所规范的追求效用的目的活动。
行动单位
首先需要说明,本文的行动单位在常态意义上是指行动者的个人行为,群体的行动并不是个体的机械相加,也不是个体不同的行动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的化约,很多大家都有涉及到个体和群体的互动,韦伯有社会关系的命题讨论,米尔斯有自我他者的论述,默顿有角色丛的探讨,曼海姆也有意识形态下集体非理性,布劳在社会交换论的立场上探讨个人与群体的交互行为,群体行动具有复杂性和异质性,并且作为一个中观分析单位也受到了社会心理学的影响,尚且难以形成一个完整体系。我也没有做过集体行为这方面系统的整理,这个专题或许以后会有所涉及。
我们在这里借用帕森斯的基本分析单位作为成分框架,然后对其进行分析和补充。行动单位包括以下几个部分:A.行动者B.行动目的C.行动情境D.规范性取向。
A.行动者
帕森斯没有对行动者有过多的论述,因为他研究的是个体的行动,我们在这里还是先沿用他的行动者概念,把他人的互动产生的影响归到其他因素中。
B.行动者目的
一个行动总是一个时间过程。目的,这个概念总是带有一种将来的含义,指一种尚未存在以及如果没有行动者的努力就不会存在的状态。——与目标有关。帕森斯对行动目的的讨论十分分散,且用各种理论传统的分析来含沙射影地提及,比较难以整合。任何行动都是有目的,这个常识性的结论世人皆知,但是社会学意义上的行动目的是具有分析价值的。
第一,目的具有独立性。目的的独立性就是指目的地摆脱行动情境(手段+条件)的依赖或束缚。实证主义把行动目的看成是已知的,并假定目的是相应于手段而随意变化的。这个时候,目的相当于随着手段的变化而变化,目的适应手段的行动,而不是手段适应目的的行动。如果目的不是随意规定的,那是因为行动者必须有可能将他对目的的选择立足于对某些经验现实的科学的了解之上。这样行动就变成完全由它周围的条件来决定,因为如果没有目的的独立性,条件与手段之间的区别就变得毫无意义了,行动就成为合理适应这些条件的过程。无论是行动的目的适应手段还是适应条件,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我们当前有限知识所形成一个制约框架,目的在这个框架内游离,缺乏独立性和统一性。如果个体的行动的决定因素只是知识和知识所形成的条件而没有其他,那么行动者在行动中就缺少理想主义,目的难以具有超前性,目的归并到处境的诸多条件中。因此,目的必然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第二,目的具有客观性。如果把行动简化成目的——手段过程的话,目的就是行动理论重要的两个极点中的一极,这就意味着,虽然目的具有超前性,但是它不是一个空想主义的产物。行动是具体的人起积极作用的过程,而不是手段和目的单纯的适应过程。目的的客观性,至少从两个维度去认识:其一,目的具有可行性。其二,目的是在社会事实范围内的目的。帕森斯指出了社会事实的四种图式——社会行动、社会关系、社会群体、社会人格。在图式范围内描述事实,明确勾勒出一类具有同样性质特征的材料,即为现象,这个现象就是科学研究的对象。因此,我们的目的也一定是可以成为研究对象的存在,是可以进行解释和分析的目的。
第三,目的是一个序列。手段——目的序列,并不是帕森斯的首创贡献,早在齐美尔的《货币哲学》就已经做过详述。齐美尔指出,货币是兼具实物与功能的双重本性的一个历史现象,通过价格多少的差别来表示事物之间的一切质的区别。货币不带任何色彩的、是中立的,所以货币便以一切价值的公分母自居,成了最严厉的调解者。货币挖空了事物的核心和事物的特性,使其全都处于同一个水平,仅仅是一个个的大小不同。现代文化价值的平等化、量化、客观化,造成的是终极追求和意义的失落。人与人内在情感的维系被人与金钱的抽象的关系取代,人和金钱打交道。货币对价值的僭越,从根本上表现为货币从方式手段上升为目的。
齐美尔用比较具象的一个物质,货币,清晰的阐述了目的序列的存在。货币具象化为交换的一般媒介就是手段,抽象化为符号价值就是目的,并且这个目的是不断超越不断循环的。因此,行动理论的目的也是这样一个序列,是经验目的(现实目的)和终极目的(超验目的)的一个序列。个体的行动具有直接的目的性,那就是现实的目的,这个目的背后蕴藏着符号、价值、标准、可替换的选择,甚至这个现实的目的也可能根据手段和条件发生调整和更换,但是一定有一个终极的价值态度,一个终极的目的是不能改变的。
C.行动情境
行动情境包括两类,一类是行动者可以控制的叫做行动的“手段”(合理、经济、科学);另一类是行动者不能控制的叫做“条件”。
“手段”是一个非常容易领会的一个词,帕森斯对于不同主义的思想,手段是如何选择的进行了分类介绍。手段是可以控制和选择的,手段本身不是主要的,重要的是手段的选择标准。手段的选择涉及的第一个词就是“合理”,实证主义验证手段的规则就是——能否通过知识—实验所验证来判断。首先要进行说明,一个手段是合理的,并不一定是经济的,也不一定是科学的。因为“合理”这个词是从行动者的立场来进行衡量的,一个合理的手段,是在行动者所意识到的所有手段中,根据行动者的知识储备,通常为常识性的知识来做出的合理的选择。这种选择不一定是最优的,因为行动者由于自身认识的局限性和有限性,不可能掌握或知晓所有的行动方案。这种选择也不一定就是科学的,因为行动者自身认为合理的行动,在观察者甚至是专家学者眼中是不合理的,是次合理的行动。因此如果要判断一个行动者所采取的行动手段是否合理,就应该先阐明切入的视角是观察者观点还是行动者观点。第二个词是“经济”一个就是利益最大化,一个就是效用最优。行动在主观意图就是获取“效用”,主要是以经济为取向的。不是每一个在手段上合乎理性的行动都要称之为经济的,首先“经济”不等同于“技术”。每一种行动都有其技术,技术是一个成分,而不是一个行动类型。仅仅当为达到一个特定目的的可供选择的手段比较稀缺,关系到在这些手段当中进行选择的时候,才有经济成分的加入。这种考虑总是对于技术性成分的补充,而并不是取而代之。经济成分加入手段就会产生一种结果,竞争机制的引入。竞争是造成分化的最直接的动力,只要存在竞争,就存在高地位和低地位的差距,低地位必然要向高地位表示服从和尊敬,竞争产生分化,分化就会带来权力关系穿插其中。因此,手段的第三个词就是“科学”,为了获得效益,为了让自己的手段成为一种可持久运行的手段,强制手段是最快捷有效的方式。强制手段可以包括武力、欺诈和权威,根据手段在经济手段和非经济手段之间划分一条界限,把权威作为其中的“最温和的”手段。仍有权力不平等的可能性,这种不平等并非直接来自较高的生产率,而是由于利用了垄断的优越环境。因此,垄断就是高地位人群保持自己地位优越性的最典型的行为。强制手段的运用,如果低地位人群得到好处,并且得到超出预期的好处,他们会感到满足,会对领导人产生权威的依赖,这个时候手段就是“科学的”。如果低地位人群没有得到预期的好处,或者被中止了持续稳定获得利益的渠道,或者他们形成新的联盟打破了不平等的地位,那么原有的手段就会被认为是“不科学的”。这就是手段,接下来我们考虑条件。
正是由于知识的有限性,人们难以获得理论上全面的选择手段,所以,手段就属于一个具有因人而异变动的特性,这种特性就是非规范性。手段和条件在在行动理论的组成上就可以归类为非规范性成分。不同在于手段是人们可以控制的,而条件是人们不可以控制的。手段的选择依据一方面来源于非规范的条件,另一方面也来源于自身目的的主观能动性。非规范的条件在帕森斯总结来说主要就是两类:遗传和环境。
遗传和环境属于非规范性成分,原因不在于它们的限制效力不如规范性成分,而是因为遗传和环境是内生性的,非规范性成分具有内在的驱动力,是行动理论的推力部分。首先说环境,人类社会的环境不是宇宙无止境的环境,也不是概念意义中的抽象名词,而是实实在在可以切身感受到社会环境。借用韦伯的理论,人类社会环境一定是一个可以理解的社会环境。人类行动具有的非理性,人类的行动具有话语语境的不同,理解行动而不是机械的自然物理行动。物理学的万有引力,你放在中国是正确的,你放在美国也是同样适用的,但是亲吻礼在中国就是难以理解的。人类社会的社会实在,不是整体的实在累积,也不是人类可以体验的全部实在,而是抽象概念表述的特殊实在。我们生活在我们可以体验到的社会,我们在自己特定的社会领域中获取“充分”的知识,绝不能以了解“全部事实”即了解整个具体实在为目标,这样的目标是不可能达成的,知识充分性标准,必定是相对于当下的科学目的而言的。我们的社会环境必然和同时代其他人的社会环境不同,我们也必然和历史以及未来时代人们的社会环境不同。人类的行动和话语是在一定语境中进行的,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即,人类的行动不是单纯的机械行动,而是在互动过程中发生的理解行动。这种大的环境我们可以称之为国情,也可以称之为民族性。这种环境就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社会结构所决定的。
另一个非规范性成分就是遗传,遗传是我们主动的选择,是我们积极的认可。韦伯对遗传的认识比较深刻,他指出了遗传的因素,就是我们产生一种行为原因的原因,即致动因。韦伯的行动概念:“我们将把任何人的态度或活动称为行动「不管涉及的是外在的还是内在的动作,未能采取动作还是被动地默认」,如果该行动者或行动者们把一种主观意义寄于其态度或活动的话”。——社会行动是从行动者的主观意义来所的,涉及到他人的态度和行动。韦伯认为社会学是“一种试图解释性地理解社会行动,以便由此对其过程和结果作出因果解释的科学。” 因此,韦伯的行动观有三个明显特点:1.韦伯的行动,以理解为前提,凡是不能由行动者的主观观点进行的此类理解来通达的人的“行为”,就不是行动。2.韦伯对行为的可理解的诸方面感兴趣,仅仅在于对行动的过程和影响作出因果解释而言。关注经验的解释,而不是任何规范性学科的概念。3.合理性的实例在韦伯看来起着根本性的作用,但不是唯一的作用。「理解」可能是理性的,也可能是感情的。行动条件就是行动的动机,产生行动动机就是产生行动的态度。动机是“意义的复合体,这种意义复合体,不仅在行动者本身,也在研究者看来,是他的态度或行动的充分「有意义的」理由。”对行动正确的因果解释,是指正确把握了表面过程和动机,二者的相互关系是「可以理解的」。对行动动机的解释,就是对致动因的解释,就是对其从小到大,慢慢潜移默化形成的遗传因素进行解释。我们举个例子来解释一下何为遗传因素影响下的行动。例如,桌子上有两杯一样的水,水的质量、色泽、多少都是一样的,唯独不同的是,一个用蓝色的杯子装水,一个用粉色的杯子装水。如果只考虑口渴喝水的目的来说,选哪个杯子都是一样的,手段不存在经济利益上的差异,也不存在目的效用上的差异,不存在哪个杯子的水更多或更好喝。但是,男生会自然而然地选择蓝色的杯子,女生会自然而然地选择粉色的杯子,这种选择不存在强制性的逼迫,不存在利益差异的。选择蓝色的杯子的男生,他可能并不喜欢蓝色,他可能喜欢的绿色,或者他就是喜欢粉色,但是他的习惯性动作还是会驱使他选择蓝色的杯子。这就是一种文化价值的遗传,相比之下蓝色的杯子更适合男生,粉色的杯子更适合女生,这种规定是没有的,社会上没有颜色的限制,是人们自主选择的结果,也不存在你口渴不能和粉色杯子里装的水,这种颜色选择是遗传因素的结果。而这种选择,他不仅没有感到不适,反而感到很自在和从容,因此,遗传的因素就是行为动机背后的积极态度和选择。
遗传和环境因素的结合就会产生出一些行动理想类型:比如韦伯所说传统行动和情感行动。
传统行动,是由于长期实践而习惯化的,传统行动并不适用于全部行动复合体,而仅仅适应于某些规范性的方面,并且在这个传统习惯的限制下,使手段是适应目的就是合理的。——即合法秩序,并且合法统治的类型中,就有传统型权威的存在。情感行动,情感行动韦伯用于勃然大怒的例子,但是却没有在经验研究中,实实在在使用过这个概念,因此,帕森斯提出,应该把情感行动看作是一种剩余性范畴。情感行动是更接近于心理上的非理性,还是非规范性的因素是比较模糊的,并且卡里斯马同情感行动有着密切联系,态度在传统和情感行动的分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非规范性因素在社会领域里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惯例。这种惯例就是一种合法秩序,合法性是秩序的一种性质,这样做就包括对于所涉及的种种规范采取一种特定类型的态度,这种态度的特点可以说是不计利害的接受——一个道德义务问题。惯例是“社会行动取向方面的一致性”,这种规则性不知不觉就成了以合法秩序为取向的——常规。惯例既包括遗传的社会、群体、个体的记忆,也包括社会规范,并且有若干“趣味”的标准。(它不仅适用于食物、衣着和个人习惯,也是艺术和娱乐的部分)
D.规范性取向
只要处境允许对于达到目的的手段有所选择,在那种选择中就存在着行动的一种“规范性”取向。在行动者控制的范围内,所采取的手段不是随意挑选的,也不完全取决于行动的条件,而是必然在某种意义上受一种独立的、明确的选择性因素影响。因此,规范性取向和非规范性的区别就在于,规范性取向就是一种行动的阻力,具有了行动态度和行动动机的行动,能否最终操作化,就取决于规范性取向。
规范性取向的最重要的一个就是“自然法则”。宏观解释就是,世间万物的自然规律不以任何事物的意志为转移,这就是自然科学意义上的“自然秩序”。微观上的解释就是“生存法则”,它与人类的目的没有必然的联系,这类的自然法则有很多,诸如人的生命需要摄取能量,人的行动都不可能违背生存法则的约束,必须饮食、休息才能生活这是不由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类自然法则有很多,万有引力的作用、时间的流逝、历史不可改变,人类社会的自然法则就是法律,法律不会因为个体是否学习或者是否认知就会判不同的罪,法律是人类社会的自然法则,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他不仅对于行动者是“规定的秩序”,对于观察者、专家来说也是“事实的秩序”,因此行动的首要规范性取向就是自然界以及人类社会的“自然法则”。(自然生存强制+社会性强制)
但是,生存的健康自然法则和法律的自然法则仍然是具有本质的区别的,这种区别就在于“强制性”上。首先,强制是从行动者的观点为出发点的,与功利主义关于“任意的”个人愿望,欲求或动机的概念形成对照。涂尔干将强制用于个人与健康规则之间的关系和个人与法律规则之间的关系的区别,人若不吃食物,就会死于饥饿,这种生存法则强制着人去摄取能量。但是法律的强制却是某一行动的结果,违法法律带来的惩罚,虽然和生存法则一样不取决于行动者的意志,但是在某种意义上取决于人类的意志,即法律制定者的意志。总之,强制性成分与行动者的意愿无关,但是,社会性强制与自然强制的区别在于它表达了人类的意愿。因此,虽然这两种强制在行动者看来都是客观存在的规则,是假定的规范,但是对于社会学的分析还是十分有必要的。因为强制性和规范性是有区别的,强制性范围大于规范性,包括了遗传和环境这样的非规范因素。生存自然法则具有纯粹的强制性,而法律规则的强制性包含了规范性强强制和非规范性的弱强制。
三、行动理论的公式
根据帕森斯的行动理论,我们可以得出行动理论的公式:行动=目的+手段+条件-规范性因素。对公式进行扩展,行动=现实目的——终极目的+合理手段/经济手段/科学手段+遗传+环境+合法惯例-自然生存强制-社会性强制。将现实目的和终极目的变成一个序列,行动=(终极目的+合理手段/经济手段/科学手段+道德遗传+社会结构环境+合法惯例)-(现实目的+有限合理手段/经济手段/科学手段+个体遗传+角色群体环境+习俗惯例)-自然生存强制-社会性强制。这就是行动理论公式,现实目的以及围绕现实目的采取的行动和终极目的以及围绕终极目的采取的行动是有偏差的,真实的行动是介于两者之间的部分,也就是介于行动者和观察者之间的部分。行动的主体一方面是行动者另一方面也是观察者,会更根据两个界限做加减法。最后有一个不属于任何一组的部分,它的作用就是把这三个组合结合在一起,被称为“努力”的部分。上文的行动公式,是一个标准化的、理想的行动组成的方式,是行动构成的理想类型,现实生活存在注重目的而不择手段的行动,也存在注重手段而改变目标方向的行动。
行动就是非规范与规范因素产生的结果,真实的行动就是一个中间状态,正如现实社会是完全未分化和彻底分化的两个抽象社会一样。行动理论中最重要的也就是非规范因素和规范因素的博弈。这种博弈冲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手段和目的冲突
我们已经讨论过,行动理论的目的具有独立性,不是手段适应目的,也不是目的适应手段的过程。手段与目的冲突的常态是,冲动释放的不满足与目标难以达成的气愤。过去的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解释倾向就是把社会结构的不良运行归咎于社会未能控制人的急迫的生物冲动。首先,是要求的充分宣泄的人的生物冲动;其次是社会秩序,一种管理冲动,对紧张进行社会处理,或者用弗洛伊德的话来说“放弃冲动快感”的基本机制。默顿对手段和目的冲突做了类型的分类:遵从、创新、仪式主义、退却主义、反抗。文化目标和制度性规范的手段并不是一个互相适应的过程,文化目标或多或少具有群体意志的整合,并且大致按照某种价值等级顺序排列。适应并控制着实现这些目标的可以接受的首都按,同植根于习俗或制度的规则、同实现这些目标所允许的程序的规则联系在一起。这些调节规范不一定同技术和效率规范一样,即使对于群体本身来说是有效的方法有时也是不允许的,因为可接受性的标准不是技术效率,而是负载了价值的情感。从文化上对某些目标的重视的变化与对制度化手段的强调程度无关。对特定目标的价值有可能产生一种着重的、有时甚至是唯一的强调,那就是为了目的不择手段。一切有助于实现最重要目标的方法在这种假设的极端情况下都会得到允许。反之亦然,把原本作为工具性的活动转变成完备自足的实践,而失去了进一步的目标。原来的目标被忘却了,对制度性规范的行为紧密固守成为了一种仪式,绝对遵从成为中心价值,于是便形成了一个恪守传统的固执行动。
帕森斯并没有对这种冲突进行详细分析,默顿给了我们更多的思考。
个体适应模式的类型
适应类型    文化目标    制度化的手段
遵从    +    +
创新    +    -
仪式主义    -    +
退却主义    -    -
反抗    +-    +-
文化目标和所采取的制度规范模式之间的冲突产生了社会失范。第一,对于成功的激励由现存的文化价值提供,第二,通向这一目标的适当途径受到阶级结构的很大限制,便只能借助于越轨行为了。正是文化中心和社会结构两者的结合才产生了导致越轨的紧张压力。大规模的越轨行为只有在下述情况下才会发生,一个文化价值系统将某些人人都有的共同成功目标实际上完全置于其他一切目标之上,而对其中相当一部分人来说,社会结构却严格限制了或完全堵死了达到这些目标的得到认可的途径。目标被认为超越阶级界限,而不受其约束。文化所确定的目标和制度规范之间的冲突看作是失范的一个根源,但是它并不把价值观冲突和失范等同。恰恰相反,社会中不同亚群体的规范之间的冲突当然经常导致人们更严格地遵守各个亚群体中主导的规范。正是文化上为人们所接受的价值观和遵守这些价值时社会结构上的困难之间的冲突施加了压力,导向越轨行为和规范体系的崩溃。但是失范所产生的结果,可能只是新规范产生的前奏,我们正是把这种反映描述成适应类型学中的“反抗”。
2.个体和他者的冲突
上文讨论几乎很少涉及到个体与他者,个体与集体的互动,这也是帕森斯宏大理论没有注重的地方。默顿从群体这个中观层面,尝试去解释个体角色丛位置带来的冲突。布劳尝试从社会交换互动的角度来阐释。
首先默顿的角色丛理论。社会地位是指社会系统中具有特定权力和义务的地位。角色丛理论,指每一个社会地位包含的并不是单一相关的角色,而是一个角色序列,人们只要占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就必然承担各种角色。社会地位赋予了该地位的多种身份。不同于“多重角色”,多重角色不是指与单一的社会地位相关的诸角色的联结体,而是指不同的社会地位(常常在不同的制度领域中),人们发现它们自己处于不同的社会地位中,一个人可以扮演不同的身份职业,每个身份职业都在该领域有不同的地位。(总之,角色丛人的地位没有变化,而多重角色,不同的角色可能会导致地位发生上下级的变化)社会机制协调了角色丛中的不同期望,从而减少了地位占有者的冲突。角色丛这一地位包含的相关联的角色序列,从而把地位占有者与各种不同的人联系起来。角色丛理论让我们注意到了协调角色丛、减少角色冲突的机制,以及识别那些将角色丛中不同成员的期望整合与对立起来的社会安排的结构问题。默顿对于行动理论的主要贡献就在于内群体和外群体的功能分析。人们为了融入一个群体,成为一个群体的隶属成员,会采取内群体期望看到的行为,从而一味地排斥外群体的行为。并且个体的角色地位又具有多样性,一个人可能会在一个角色体系中做出一些牺牲行为,目的是获得声望和荣誉从而在另一个角色体系中获得利益。(这点在布劳的交换行为中也有论述)有资格期待获得成员资格的人——那些被认定为成员“候选人”的人——既会被激励去选择非隶属群体作为他的参考群体,也将易于因选择了此群体为参考群体而得到报偿,他们会按照群体的规范来限制自己的行动。然而,无资格的期待者,在先期社会化过程中就会成为一个边际人,很容易既被他所隶属的群体抛弃,因为他抛弃了该群体的价值观,而又不能被他试图加入的群体所接受。他就倾向于采取外群体的规范行事,而反叛内群体的规范。角色地位以及群体的归属感,会给行动者带来选择手段的态度倾向,能从群体中获得汇报的个体,更倾向于遵守群体的规定。并且拥有大量角色地位的个体,对单个群体的依赖程度越低,他的行为越具有自主性,越不容易受到群体的约束和驯化。
布劳的社会交换理论,和宏观社会理论视角是不同的,这种差异是相互补充的。交换理论详细地剖析社会互动以辨明每个参与者过去的和预期的报酬如何相互地影响他们的选择和行为以及正在出现的社会关系。布劳的贡献就是将人类行动嵌入社会关系之中。(待补充,应该还可以补充哈贝马斯的沟通行动)
四、反思
首先从默顿的社会学功能分析的范式中,再结合行动理论的模型,我们就可以看到帕森斯宏大行动理论的分析特色。功能分析的对象必须是某一标准化的(即模式化的和重复的)事项,诸如社会角色、制度模式、社会过程、社会行动、文化模式、文化上模式化的情绪、社会规范、群体组织、社会结构、社会控制手段等等。
第二,功能分析缺少社会关系类型,功能分析缺少互动和沟通。默顿的角色丛理论也是一种先在的社会结构,个体在其中受到控制和影响,个体和群体的互动是资源服从的道德义务,并不是伙伴关系。
第三,帕森斯的功能分析不能解决自我实现预言行为。默顿提出了自我实现预言,来源于托马斯,“如果人们把情境当作是真实的,那么其结果将成为真实的。”默顿提出了自证预言的潜在功能,他能够激发行动的动力,但是他同时也指出自证预言行为产生更加惨重的后果,如赌博。因此,如何解释这种心理学的行为动机,帕森斯书中最后提到了行动的一个部分就是“努力”,努力的积极态度和自我实现预言能否对等尚且难以证实。




二贴——经济学和社会学预设专题
一、社会学预设
社会学和经济学的两种自然法的自然状态(战争状态VS共同利益)。经济学的自然状态是利益同一性,社会学的自然状态是战争状态。何为社会学的自然状态?霍布斯给出了解释:战争状态就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状态,在这种状态中,要在任何程度上达到目的都是不可能的,为了确保别人的承认和效劳,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归根结底就是暴力和欺诈。在这种自然状态下,每一个人都在为了自己的生存与欲望而和其他人进行你死我活的斗争,由于自然赋予人们的体力和智力并没有显著到足以打消其他人觊觎的地步,所以如果没有任何强制性的控制,为获得同一资源的人们就会成为所有其他人的敌人,他们会尽力相互摧毁或相互征服。因此霍布斯提出了社会契约的解决方法,让行动者认识到处境上一个整体,而不再是从自己最切身的处境考虑去寻求各自的目的,从而采取必要行动来清除武力和欺诈。这种纯粹的战争状态的社会是难以维系和生存的,并且在经验社会中也是不存在的,因此,社会学的行动理论的预设就是:人们的行动,不是原始的相互欺诈暴力征服的竞争行动,也不是天然就和平妥协的合作行动,而是在社会控制结构下所规范的行动。
二、经济学预设
何为经济学的自然状态,可以从洛克和古典经济学中找到答案。经济学的预设就是——“利益同一性”。对洛克来说,自然状态不是一种「各自为战,彼此皆敌」的状态,而是一种有益的状态,受到自然法即理性支配的状态。——利益同一性。——承认他们相互之间有义务承认对方的权利,从而承担起对自己眼前利益的牺牲,人们在达到目的的过程中,都不要试图相互征服或摧毁。也就是说,对使用暴力、欺诈和其他权力工具,有严格的限制。这种自然状态不仅考虑自身还考虑到他人的利益,是经济学的需要,互动、交换、合作都是从经济自然状态中衍生出来的。人们之间是和平的、交换的、互动的,人们之间的利益是可以通过交换来实现的,而不需要互相的争夺,是可以分享的。这种双方有利的互助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在逻辑上有两种可能类型。一种类型是寻求共同目的的合作,另一种类型是交换服务或财产。经济学预设的一个根本的大前提就是,资源足够且共享,在一个理想的王国,社会资源足够充足且可以获得和分享,这样的利益同一性状态才能实现。当资源不足,尤其是稀缺资源的占有不平等,资源获取途径不畅通缺乏流动,这种状态就会被打破。
三、经济学预设的变迁
首先需要说明,由于我未读过经济学的书,只是从社会学的书中找到零星的经济学的脉络,对于经济学的无政府主义、自由放任、国家资本主义等等的概念,以及经济学的发展脉络,经济学诸多流派、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等等都不清楚。因此,本文仅仅是从经济学预设这个点出发,沿着这个点,从一些小的方面看经济学预设的变迁,而不是经济学理论整体的变迁。因此,弊端很明显,第一分析面比较小,仅涉及部分的理论预设;第二,分析时间跨度较短,且不能渗透每个大家,只是将读到的人和理论进行串联。
1.古典经济学
洛克理论的利益同一性,只是大家在资源占有上利益不存在冲突,并不代表着人们就会发生交换和合作的行为。只是当资源不可全部直接获取,但是获取渠道是可以通过平等交换来实现时,交换和合作才会发生。也就是说,人们的目的仍然是孤立的和无联系的。这种双方有利的互助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在逻辑上有两种可能类型。一种类型是寻求共同目的的合作,另一种类型是交换服务或财产。(第二种是古典经济学注意力的集中点,第一种涉及较少,李嘉图时代才涉及多起来)。专业化、劳动分工和交换构成了古典经济学的经验起点和注意中心,这些理论为劳动价值理论、私有财产理论做了辩护。私有财产被列为人类的自然权利之一。财产应该保护,是因为它体现了人类的劳动。但是这种劳动和财产获得的自然平等,只有在自然足够与别人共享时才成立。因为交换只有得到比它自己同样劳动所产生的更多的东西,交换才能带来好处,否则就不会有进行交换的动机了。只有在没有强制,每个人可以自由选择进行什么样的交易,并与他人处于平等地位的情况下,以上规定才是适用的。因为经济学的交换以外在报酬为衡量标准,从而不考虑社会学意义上的内在报酬,因此,交换得到的好处是可以量化的回报。
因此,古典经济学的脉络就是:预设——利益同一性;基本理论——劳动价值理论+私有财产理论+交换理论。应当指出,劳动报酬论,有两个部分:其一为,资源足够充足,人们的劳动必然可以获得等份的报酬,劳动和财产报酬天然平等。其二,人们之间的劳动是等价且相互独立的,是个体主义的劳动。即不存在分工导致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高级劳动和低级劳动的显著区分,也不存在多个人的劳动需要分工合作,最终才能实现报酬的回馈。劳动报酬论,在后续的经济学理论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而产生了经济学巨大的变革。
2.李嘉图之后的经济学
李嘉图之后的经济学,明显看到了古典经济学分析复杂社会的困难和不足:其一,是由于资本的使用,一个完整的生产过程所需要的时间延长了,消费具有延时性,资本是维持劳动的资金,但是交换行为和生产消费行为时空脱离了。第二,生产在很大部分不是由独立的个体实现的,而是由一个有组织的单位实现的,这样就产生了单位运作的合作问题。(之前洛克重要强调交换,较少强调合作,但是李嘉图之后的经济学就需要强调合作、和资本运作)——(马尔萨斯的部分也再次强调)
对于洛克来说“交换中的自然平等”是一个关于公正的标准。到了李嘉图时代,这种标准发展成为了一种公理性的预设。李嘉图极为清楚地认识到了劳动价值理论(劳动和财产报酬自然平等)在科学上的局限性,但是他拿不出其他可供选择的东西。古典经济学的概念体系之所以能在这样一个现在看来是谬误的“交换平等”的前提下发展起来,恰恰是因为人们把它用于一个被设想为秩序的基本问题已经解决的社会。“交换中的平等”即使不是完全令人满意,至少也还差强人意,总比没有要强。直到一个新的理论运动发展起来这个局限才会得到克服。从经济学角度来说,这个运动有两个趋向。第一是打破利益的天然统一性这个假设。第二个就是边际效用概念,是由杰文斯和马歇尔提出来的。
3.马尔萨斯的经济学
在讲述马尔萨斯的经济学之前,再一次回顾之前的一个过程:
古典经济学的自然状态(利益同一性)——大前提:资源足够充足且共享
(古典)经济学的劳动报酬论——(注重合作后)—转变—劳动分工论
这一转变带来了两个变化:1.个人主义开始受到质疑2.人们在经济秩序里看到主要不再是劳动分工的好处,而是强制、压迫和不公正的不平等。——马尔萨斯就是用“人口论”来反对“资源足够且共享”的预设。
马尔萨斯的《人口论》就是指出,人口不可能无限制地增长,受到了资源的控制,尤其是现代以来,人口的迅速增加,人类对自然的控制随之增加,对资源的占有和争夺日益紧张,贫困、剥削、欺诈、饥饿等等问题成为了人们生活困扰。因此,古典经济学预设出现了巨大的不适和危机。
马尔萨斯时代,理性主义在其权威主义方面,很容易发展成为无政府主义的一种形式。经济秩序中已经几乎被当做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的互相竞争的人主义开始受到质疑。人们在这种经济秩序里看到的主要不再是劳动分工的好处,而是强制、压迫和不公正的不平等。个人主义经济学家把他们对于相互竞争的个人主义的偏爱加以理性化,他们认为,竞争是一个巨大调节机制,是对各种弊病的制动力量。因为,如果某人想剥削他人,市场竞争会强迫他采取合理的行动,否则他付出代价。(古典经济学家认为市场竞争就可以解决一切弊病,这种理论观点不是因为他们不知道其具有局限性,而是在当时的历史知识的认识有限,这种理论有比没有好,并且当时的资源是一定程度上足够且可以共享的)——马尔萨斯指出,随着人口增加,普遍幸福会逐渐面临一个障碍,即维持生计的限制。因为食物供应不可能与耗费在粮食生产上的劳动总量成比例地无限增长。面对饥荒,没有任何理由相信人们会理性地尊重别人的权利,随之而来的就是斗争,如果没有什么秩序加一制止的话,就会发展为社会学的预设——战争状态。——(只有在“仍旧足够与别人共享”的情况下,保有施加于大自然赠品的劳动的果实,才是公正的。)
那么,为什实际存在着的社会,没有处于为了生计而无限斗争的灾难状态中呢?经济学的解释是财产制度、继承制度、婚姻制度等等承认私有制的存在,保护了人们的既有财产不受侵害。因此,竞争不是在任何情况和一切情况下都是慈善的,只有在适当的制度范围内才是如此。马尔斯的人口论,在经济学上的贡献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马尔萨斯,用人口压力不仅批判了古典经济学的预设,还指出了婚姻、财产权等制度自发产生的原因。他还有一个贡献就是,人口压力导致“把社会分为雇主阶级和劳动者阶级”,其原因是生产效率的压力。洛克考虑的是独立的个人交换,马尔萨斯则认为效率需要使用资本和有组织的生产单位,而如果没有一些人在另一些人的指示下工作,组成生产单位是不可能的。
2.马尔萨斯的人口论,在李嘉图的财富分配理论中有了两个重要作用。一方面,关于大自然吝啬性概念的发展,导致了“报酬递减”的概念——这是李嘉图地租理论的逻辑根据;另一方面,从人口原理得出的劳动力的必要价格不变的原理,使得能够通过著名的“工资铁律”,在边际产品中划出区分劳动份额和资本份额的一条在理论上难以划出的界线。    这两个理论,一个是大自然的开发者亦即地主的利益和一切其他人的利益之间的不和谐,另一个是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不和谐。这种双重的不和谐给运转顺利的、自动实行自我调节的竞争机制的概念,造成了极为沉重的负担。
4.马克思政治经济学
马尔萨斯的人口压力导致“把社会分为雇主阶级和劳动者阶级”,马克思的剥削理论,将阶级理论发展到更高水平。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看的实在是太少,留给以后做补充。
5.马歇尔等人的边际效用理论(挺难懂的,主要总结一下帕累托的社会最优理论)
作为研究财富的科学的经济学概念,效用居于中心位置实际上是必然的,只要财富是一个量,它就包含着“满足”或“效用”。马歇尔坚持自由放任政策,源于它的效用理论,一般表述为最大限度满足学说。——马歇尔经济学的预设就是:最大满足原理(边际)和代替原理。自由企业使劳动力达到了非常接近于最适度的数量,劳动使用过的恶果归结于自由企业发展起来时所处的社会环境。他认为自由企业比其他任何体制相比更接近于获得这种最佳值。最大满足学说,即每个人追求自己个人的自我经济利益(即试图最大限度地扩大获得自己目的的手段),将要导致同一集体中所有其他个人可能得到的最大限度的满足。这里的主要的条件是:行动的合理性,资源的流动性,需要对于满足需要的过程的独立性,竞争以及交换中的实质性平等。(根除暴力、欺诈、强制性手段)
帕累托的社会效用最优,已经融入了社会因素而不是单纯的经济学因素,社会最优就是在不损害任何一个人的利益的前提下,实现每一个人的利益增加。这涉及到两个节点,一个是人们的行动都毫无例外地或者有利于、或者有损于所有个人,我们称这个平衡点为P(做大蛋糕),另一个节点为,采取有利于某些个人的行动时,他们必定会伤害他人的平衡点Q(分配蛋糕)。帕累托的社会最优就是在P和Q之间的限度,P对所有人都是同方向的影响,Q是对群体有正反方向的影响。P和Q之间的最优就是,针对不同的个体对于收益满足的不同程度进行增长的分配。(因人施教地增长)如果只考虑P点的阶段,即对所有人影响都是同一方向的,那么社会最优就可以用纯粹经济学的内容来确定。但是一旦增长达到了Q点,每个人的收益就有了差异,并且每个人对于就必须使用经济学之外的概念来考虑了——社会效用。因此帕累托最优的社会效用,就是把个人行动体系的终极目的整合起来,形成一个单一的共同的终极目的体系。(这种目的体系在抽象社会中存在,在现实社会中会有行为偏差)这种规范性结构关系着两种抽象社会(其一为人们自动按照规范去行事的社会,是“个人目的与社会目的完全合理地整合的社会”——经济学最大满足原理的适用类型社会;其二为人们不按照规范支配行动,行动是一个自动的进程),人类社会处于它们之间的中间状态。
总结:
古典经济学利益同一性的预设,劳动报酬的天然平等。在资本运作和合作分工日益重要之后,经济学不得不做出改变。一个方向就是打破利益天然同一性的假设,提出了利益分化,代表人物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另一个方向就是边际效用概念的介入,由马歇尔等人发展壮大。而打破这种资源足够且共享的一个主力军就是马尔萨斯的人口论,随后有了这两个分支的发展和壮大。无论是哪个分支,都从纯粹的经济学转入了社会学的领域,马克思引入了阶级斗争,边际理论引入了社会效用,形成了制度经济学的流派。经济学在转型发展的过程,又再一次重新考虑社会学的预设来解决问题。
经济学的自然状态是利益同一性,社会学的自然状态是战争状态。经济学与社会学的学科不同,从其源头讲,就在于两者的前提预设不同。经济学预设是利益的同一性自然状态,和社会学预设是一种战争状态,因此经济学需要无政府主义的自由放任,而社会学一开始就强调对人类社会的控制和越轨行为的社会化惩治。这两门学科差距是巨大,社会学之所以比经济学晚近,一方面原因也在于此。经济学利益同一性预设的始祖前提就是,社会资源足够且可共享,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增加,资源尤其是稀缺资源的占有成为了社会进步,个体发展的途径,资源不再是足够且共享的,经济学已经不能解释社会。由此有两条路的探索,一条路是其他学科的应运而生,另一条路是经济学自身的转变和成熟。





三贴——涂尔干脉络
前言:
本文关于涂尔干脉络的整理,主要就是对帕森斯所整理的涂尔干做一个笔录,帕森斯从行动理论的角度,沿着社会控制如何影响社会这条线,对涂尔干进行了作品集的串联和解读,其本意是用涂尔干的实证主义服务于他的行动理论。但是,对涂尔干的串联过于精彩,于是单独拿出来做一个人物专题。本文的写作逻辑就是以帕森斯的控制理论的阶段演进,来对比涂尔干的写作书籍,节标题采用书本名称的形式进行分段,最后再用控制理论阶段进行整合,采取一个分总的形式
零、帕森斯书中的涂尔干理论发展阶段
帕森斯在《社会行动的结构》这本书中,明确提出涂尔干的理论是一个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可以大致分为四个主要阶段。第一,早期形成时期,最重要的著作是《劳动分工论》。第二个阶段是,早期综合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著作是《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和《自杀论》。第三个阶段是,过渡阶段,主要代表作是《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道德教育》。第四个阶段,是新经验阶段,主要代表作是《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一、《社会分工论》
社会控制线路的起点就是社会学的预设,就是霍布斯的“战争状态”,因此,社会契约是行为产生的大前提,契约制度之所以最为重要,在于它是一种秩序的框架。如果没有这种契约制度,人们就处于一种战争状态。因此霍布斯的社会契约在涂尔干这里得到了继承,他也关注社会秩序的问题,并且涂尔干把社会秩序问题与社会分化问题更加接近地等同起来。涂尔干的基本问题几乎从一开始就是个人与社会群体的一般关系问题。涂尔干从一开始就在经验层次上非常注意共同道德价值(集体良知、集体意识)在行动方面的作用。——即,象征体系在行动中的作用。
霍布斯把社会秩序和社会契约连接起来,个人与社会群体的关系就是无数契约关系的整合,这种契约还不是法律的整群契约,仍然是一个个体的私人契约,这是由于霍布斯的时代仍然是“劳动价值论”的时代,人们之间的分工合作较少,个人主义比较强烈,私人契约仍是社会学思考的主要内容。等到了涂尔干时期,“劳动价值论”也转向了“劳动分工论”,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分工合作日益频繁,社会契约不再是个人主义的契约而是分工规则下的契约,因此,涂尔干把社会秩序问题和社会分化问题更加接近地等同起来。他将社会分工带来的两种团结引入社会秩序的问题,并且结合到规范性准则法律之中,他把法律分为两种类型:“压制性”法律和“复原性”法律|这两种法律与为分化的社会(机械团结、集体良知)与分化的社会(专门化、有机团结)相联系。——这就是涂尔干早期作品《社会分工论》中所讲述的核心内容。
涂尔干一开始就指出,劳动分工不可能从“自然状态”即许许多多互无联系的个人中发展起来,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出现分化。有机团结的发展以机械团结为存在基础,同时社会分工本身创造了团结。如果团结是由分化过程产生的,分化又是从何而来?涂尔干明确反对幸福学说解释,幸福学说的解释是主观,它试图用行动者的动机来说明问题,因此涂尔干把这种解释转移到行动者所处的环境条件。——劳动分工起因必定存在于行动的社会环境的特点中。涂尔干用“社会密度”和“社会容量”这两个概念来解释分工,即社会分化归根结底就是社会成员数量增长的结果,是人口压力的结果。帕森斯把涂尔干的理论,称为“冲破了功利主义而进入激进实证主义,人口压力的说法把社会学理论“生物学化”了”,也就是说涂尔干在解释分工时,依靠了遗传和环境的理论来进行解释,并不能让人很满意。与此相应,自杀论中不再适用人口因素解释变量。
二、《自杀论》
涂尔干进一步综合早期的作品,在社会分化上有了新的探索,他并没有停留在有机团结,社会分工这样的社会类型的分类和解释层面,他看到了社会类型的转型变化。社会类型之间的区别不再是「集体良知」支配与否的问题(即,社会不再是分化、未分化这种二元的对立状态),而是区分「集体良知」的不同内容的问题。——这个部分就到了涂尔干的《自杀论》。分化的问题,或者说社会结构的问题,变得越来越不重要了,而个人与共同体成分之间的关系变得突出起来。涂尔干就是通过自杀,把个人主义的分化社会与共同价值分开时遇到的困难解释出来。(利己、利他、失范、宿命)个人在分化社会中,与有机体的共同价值之间的矛盾就体现出来。      涂尔干《自杀论》首先否定了遗传和环境范畴的因素来解释自杀问题,天气、种族、精神状态等等因素,它们对解释偶然自杀的意义比较重要,对于解释涂尔干想研究的常态自杀率没有太大的意义。(并且,遗传和环境的范畴正好对应行动理论处境的非规范性成分);其次否定了用经济挫折、家庭不和等一般所谓的自杀动机来解释自杀现象,涂尔干研究的是总的自杀率的问题,也就是说他认为稳定的自杀率是一个社会的常态现象,是一个社会可以容忍的合理行动,所以自杀动机不是社会自杀的原因,也不是《自杀论》的重点。涂尔干的自杀就是在研究「集体良知」和个体产生冲突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失范。
利他主义自杀,它涉及到一种对群体的依恋情感,与群体对于他恪守群体赋予他的义务要求相比,他个人的利益甚至连生命都成为次要了。在某些情况下,这使得自杀成了一种直接的社会性要求。如军人的牺牲,和未开化社会、宗教群体的殉道都是如此。对于涂尔干来说,自杀中的利他主义因素基本上与机械团结是属于同一理论层次的。它表现的是牺牲个人要求而服从群体压力的「集体良知」。但是重点有所变化,一个侧重个人与群体的一致性,一个侧重个人利益从属于群体利益,个人生命价值低于群体价值。
利己主义自杀,涂尔干强调这类自杀的经验现象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家庭状态,有无配偶和家庭人数;另一类是自杀与宗教归谁之间的关系。(如,新教徒易自杀,原因在于新教徒对待宗教事务中个人自由态度问题。天主教徒从属于一种群体权威,而新教徒不受它的制约。)利己主义自杀也是在脱离「集体良知」束缚基础上论证的,缺少社会里主要的共同道德情感,形成了社会存在价值的压力。
失范自杀,涂尔干指出失范自杀,无论在经济繁荣期还是萧条时期,都有大批人无法适应所处的社会环境,获取成功的手段和既有的成功目的不对应,人们失去了努力的方向和上升的途径。社会规则缺少了对新获取目标手段的制约,或是旧的制约造成了对合理的新手段的妨碍,导致手段和目标获取出现不对等,在极端情况下就导致了自杀。
总之,自杀都是个人由于具备社会共同的信念和情感而受到约束的问题。——「集体良知」。这种受束,是一种社会控制的约束,但是已经不同于《社会分工论》描述的约束。《社会分工论》中就是一种理想型的社会概念,一种未分化社会,一种分化的社会,但是真实的社会是介于两者之间的状态。个人受到了社会分化带来的控制,而这个控制就导致了人们对于社会分工的不适应,自杀就是涂尔干对于这种不适应的一个切入点。
三、《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前文已经说到,个体受到「集体良知」这样的控制规范,从而产生了所谓的“越轨行为”,那么这种越轨行为的评价标准在哪里呢?我如何定义这种与社会集体良知的背离是一种越轨还是一种创新呢?涂尔干的实证主义方法,验证的标准就是行动的合理性过程是通过知识——实验所验证来判断。符合实验检验的,就符合学者的知识——观察者观点。不符合的,就是主观的、非规范性成分,——行动者观点。观察者的观点和行动者的观点,是一种客观和主观的区别,后者具有目的的随意性。观察者认为的越轨行为和行动者认为的越轨行为是有很大区别的,这里首先就有两个问题:1.所研究的行为的发出者的主观方面处于何种地位——行为者的主观成分是不是属于观察者所观察到事实范围的一部分?2.对于行动者来说,哪些东西构成他的外部世界的“事实”,哪些不属于他的外部世界的“事实”?——鉴别社会事实的根本标准,它对行动者是外在的,而不是对观察者是外在的。那么,哪些是外在的,哪些是内在的呢?前文说,对于劳动分工的问题,涂尔干不是按照社会因素来解释,而是以生物因素(即人口原理)解释的,即人口容量和人口密度导致了社会分工。因此,帕森斯进一步指出,在早期阶段,涂尔干在方法论上不是社会实在论者,只能说是一个与功利主义目的论相反的激进实证主义者。《自杀论》中,涂尔干批判考察了“宇宙”环境和人类个体得自遗传的属性(个体的生物构成和心理机制)等等因素。这样,他就断然否定了以外部环境、种族、精神病理学因素和模仿等等作为自杀的原因。——涂尔干在方法论上,明确把个人的和社会的两种课题进行区分,对于社会科学研究来说,个人的范畴不能用来解释“社会事实的范畴”。  涂尔干对于什么是“社会的”范畴是从消极方面来界定的,而不是从积极方面界定的,是一种剩余性范畴。(即,先划分个人范畴,除去个人因素剩下的就是社会范畴——X等于Y减Z的形式),正是因为社会现实是一种剩余范畴,涂尔干才赋予了社会事实外在性和强制性的特征。——这就是涂尔干《社会学方法的准则》所讲的东西。只要人类行动是由「集体良知」(社会成员都共有的“信念和情感”)而不是由「个人良心」决定的,就有社会性的成分。涂尔干的社会学研究对象也就是社会事实,社会控制本身就是一种社会事实,涂尔干之所以把社会事实定为研究对象,就是因为他的逻辑脉络中,社会控制是外在于个人的,要打破原始的个人主义,就必须引入社会控制,而社会控制的外在表现就是一个个可以检验的社会事实。
社会事实具有强制性,但是强制一词是有变化的。首先,强制是从行动者的观点为出发点的,与功利主义关于“任意的”个人愿望,欲求或动机的概念形成对照。涂尔干将强制用于个人与健康规则之间的关系和个人与法律规则之间的关系的区别,人若不吃食物,就会死于饥饿,这种生存法则强制着人去摄取能量。但是法律的强制却是某一行动的结果,违法法律带来的惩罚,虽然和生存法则一样不取决于行动者的意志,但是在某种意义上取决于人类的意志,即法律制定者的意志。总之,强制性成分与行动者的意愿无关,但是,社会性强制与自然强制的区别在于它表达了人类的意愿。虽然这两种强制在行动者看来都是客观存在的规则,是假定的规范,但是对于社会学的分析还是十分有必要的。因为强制性和规范性是有区别的,强制性范围大于规范性,包括了遗传和环境这样的非规范因素。
因此,社会控制就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自然生存原则的控制,一类是人类社会意志的控制。(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最明显的一个改变就是人类对自然的控制逐步增加,人类越来越熟悉与掌握我们已知的自然界,但是人类社会的客观文化却成为一个越来越不熟悉的生活世界。)因此,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分化与发展的需要,涂尔干从属于自然主义因果关系的控制概念和逃避制裁的概念,发展到强制本质就是服从规则的一种道德义务的“主观”意义。只要行动者有义务的意识,他就不能自由行事,要受到约束。一项道德规则如果不被当做义务被人接受,如果对它所持的态度不是与谋取私利迥然不同,也就不成其为道德规则了。同理,如果人们步主动认为服从这种道德规则是合乎心意的,那么也不是真正的道德规则。——至此,强制性在道德规则这里发生了转变,它不再是冷漠的强制命令,而具有了人的主观承认和服从,强制性具有了主动自愿坚持的内核。规范事实本来是具有强制性和外在性的,但是转向为道德义务时,具有了自愿性和主观认同性。道德义务被“注入”内部,成了个人人格本身的一个组成部分。——这就是规范的内化,换句话说,社会化。(韦伯是从权力和权威的认可角度,得出了同样的结论,那就是强制性具有了主动自愿坚持的内核)
四、《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
社会控制,在这个阶段发生的转变是非常巨大的,它不再是人们趋利避害的一种规避伤害和惩罚的存在,反而是内化了的心理界限。害怕制裁的趋利避害仅仅是服从制度性规范的次要动机,首要动机乃是道德义务感。因此,约束的基本意义就成了道德义务,并且在社会的约束与自然事实的约束之间划了一条清晰的界线。社会事实不再仅仅是一个剩余性范畴了。社会事实具有了自己存在的领域和方向,那就是道德义务的责任感。
因此,我们看到了涂尔干另一本书《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这种约束社会秩序的集体良知就是公民道德,这种约束在社会单元上反映就是职业伦理。由于职业分化是现代社会的主要特点,因此,把职业团体作为社会的单位,使之对自己的成员进行一种道德上的控制,以约束它们个人利益的无限增长,这是合乎逻辑的。但是每个团体都将对自己的成员规定一些共同的具体规范。涂尔干前文所说的社会团体是一个有机的共同体,社会群体的整合,终于发展成为了《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书中所说的“道德共同体”。涂尔干将社会规范与道德义务等同起来,规则体系作为一个整体发挥效力的主要基础,是它所运用的道德权威,制裁只是第二位的支持力量。惩罚具有象征意义,惩罚的神圣性和威慑性在实际的行为控制中起到关键作用。——对于规则的尊重态度(接受道德义务)取代对待规则的在道德上中立的“科学的”态度(道德规则的主要动机是为了避免制裁。)这种道德义务惩罚的神圣性来源于哪里?人们如何建立起道德义务感?这分别对应涂尔干的另外两本书《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和《道德教育》。
五、《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接上文的问题,道德义务来源于哪里?
道德义务感来源于涂尔干的宗教论述,即神圣性,神圣性又来源于人们对它们采取了一种特殊的态度,即“崇敬”的态度——积极的态度。(同,韦伯的卡里斯马的论述,神圣性的个人崇拜也是来源于尊敬)神圣事物之所以神圣,乃是因为它们是象征物,它们共同的象征性所指涉的,是一个神圣性的源泉,这种共同的指涉就是社会所需要的道德义务。
涂尔干进一步指出,与宗教观念结合在一起的积极态度不仅表现为“观念”,而且也表现为某些“行动或行为”,这些行动也具有神圣性的特点,这就是涂尔干所说的仪式。仪式与神圣事物有关,因此,以内在合理性的标准去衡量是根本不行的。仪式不仅仅是价值态度的表象下,而且对于社会的“团结”也具有巨大的功能意义。仪式是防止社会失范的基本防卫机制之一。
崇敬、神圣性、仪式这就是构成了涂尔干基本的宗教观。下文将对涂尔干的宗教观以及宗教观如何阐发出道德义务做一个详细分析。在早期的涂尔干作品中,有对宗教的关注和兴趣,比如《自杀论》中对宗教和自杀关系的分析,但是早期宗教并没有融入涂尔干的目的——手段行为系统。直到控制理论的成熟,宗教才在体系中找到了合适的位置,并使得涂尔干进入了最后的研究阶段。
首先,涂尔干把事物分为神圣事物和世俗事物,划分依据是人们对于这些事物的态度。人与神圣事物之间的关系,被认为是具有特殊力量的,要么特别有利,要么特别危险,或者兼而有之,因此总是要抱有一种极其恭敬的态度,不以功利主义的方式去对待它。涂尔干的宗教定义三个成分:信仰、仪式、教会。——“宗教是一种与神圣事物相联系的信仰与习俗的完整体系,是独立的和有所禁忌的一个把其所有追随团结于一个成为教会的道德共同体之中的体系。”
涂尔干独特的事物划分标准——态度,规避了“泛灵论”和“自然崇拜”的心理学解释的弊端,因为它们不能说明神圣事物之中的神圣性的成分。就其内在特性来说,任何事物都可以成为神圣事物,使之神圣起来的是人的信念。并且“泛灵论”和“自然崇拜”,真正目的是找出内在特性驱使人们对之持崇敬态度的经验现象,诸如自然崇拜论的暴风雨、地震等大自然的异常现象。这类神圣经验事物的特点是:如果把它们同与之有关的行动分开来看,看不出它们在本质上同非神圣的同类事物有什么两样。靠化学分析或矿物学分析,不能把神圣的石头与凡俗的石头区分开来。于是涂尔干说,神圣性乃是“叠加”于它们固有属性之上的属性。“泛灵论”的神圣事物根本无法在经验上观察,这种神圣事物有幽灵、神、神话人物等等,只能从它们的象征性关系来理解的“神秘主义”。并且这种神秘主义的敬畏感,不同于神圣性的崇敬感,人们只有在巫术仪式举行时,或者是突变的现象发生时才能感受它的存在,才会心生敬畏,而崇敬并不是这种仪式氛围或者畏惧异常现象的惩罚才产生的,是一种义务的责任感产生的。因此,宗教事物是明显不同于这两类的神圣事物,这两类事物,一类是自然崇拜,诸如图腾等;另一类是泛灵论的神秘主义的鬼神观。
宗教上尊敬态度,与人们认识到对于规范负有道德义务的认同,具有态度的同一性。因此,涂尔干把宗教观念同社会联系起来,主要的契机在于把对于宗教观念的崇敬态度同对于道德规则所持的态度等同起来。——既然“社会”是行使道德权威的惟一经验实体,所以社会便是产生崇敬态度的惟一可能的本源。而仪式,尤其是宗教仪式,就是人们对于实在的诸非经验方面的积极态度(终极价值观)见之于行动的表现。仪式对于神圣事物的存在具有积极的意义。第一,神圣性的崇敬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利益盘算,因此,具有“异类”的特性。这些习俗必须在特定环境中施行,其实行者必须被置于一种特殊的状态中,需要一种特殊的仪式才能很好的直观的表达神圣性。第二,涂尔干认为神圣事物对于人的利益的重要性不是内在的,而是象征的。界定仪式习俗的,正是这些习俗同神圣事物的关系。那么在什么场合、什么情景,对仪式的需要会加强?什么地方的人们,对于无法在经验上完全理解的事物采取了或者迫于环境而采取了积极的态度(敬畏不可知),仪式活动就出现于什么地方。在人们的经验知识不完备,并且对于过程不能完全控制的场合,为了达到某些经验目的,需要依靠经验范围以外的超自然力量。“积极态度”很强烈,所以才普遍倾向于采用仪式的手段来谋求经验目的的达成,这可以叫做巫术仪式,是谋求达到经验目的的一种方法,不是用来取代而是补充理性的方法。随着经验知识越来越多,对于自然的控制越来越强,关于自然秩序的观念得到发展,它的重要性就会大大降低。(宗教世俗化)
在涂尔干看来,社会就是作为宗教仪式符号的根据的实在,因为社会作为具有道德属性的经验实在,是惟一能够作为仪式态度的根源。于是,宗教仪式是这一社会实在的一种表现。——宗教仪式是在具体社会中构成“社会的”规范性成分的那些共同终极价值观的一种表现。终极价值观、社会结构和社会团结依赖的情感,是通过仪式的作用才不断地“变成”力量的状态,从而有可能有效地控制行动和分派社会的诸种关系。
六、小结
至此,我们终于串完了涂尔干的书籍脉络,也将涂尔干的四个阶段的发展和变迁做了梳理,我们在此做一个总结。
涂尔干的社会控制脉络起源于霍布斯的社会学预设“战争状态”,为了解决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无止斗争,规避暴力和欺诈的手段,霍布斯提出了社会契约。但是霍布斯时代的社会契约,仍然是个人主义的契约,是个体与个体交往的契约关系,缺乏一种分工合作规则的人与社会的契约。于是涂尔干将社会分工和社会秩序等同了,社会分工带来了社会的秩序,人们遵守社会分工下的法律和契约。但是这种分化社会不是从未分化的社会一蹴而就的,个体主义的人们接受社会分化也需要博弈的过程,个体受到了分化社会带来的集体良知的束缚。在这种束缚下,便产生了越轨,而这种越轨是在社会控制的事实下导致的,并不是一个纯粹个人的心理色彩产生的,社会控制成为了社会学研究的一个基本问题,而不再是一个前提假设了。在这里我们看到了社会控制的第一次转变:社会控制的地位发生了转变。由给定存在的社会控制转变成了研究对象的社会控制。社会控制这个社会事实具有外在性和强制性,它规范着人们的行动,并且不断内化,人们对社会控制的态度逐步发生了改变。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会控制的第二次转变:社会控制的态度发生了转变。由强制的、消极的规避惩罚的社会控制转变成积极的、自愿的道德义务和伦理责任感。涂尔干通过强制的变化,社会规范也从文案性的社会中人的意志转变成了社会伦理层面的道德义务,因此社会规范和道德义务等同了。社会分工产生的职业团体的伦理也就和道德义务产生的公民道德等同了。这种等同,是在人们积极态度,自愿遵守的前提实现的等同,社会规范和道德义务在文理上是不同的,但是遵守态度上是等同的。进一步,道德义务,产生的道德共同体,道德认识的同一性和宗教神圣性的同一性是一致的。这种同一性表现在两点:1.它们都追求目的序列中的终极价值,具有共同的形式,宗教仪式起到了道德义务的规训作用。2.它们都具有象征的形式,包含着积极态度——仪式的作用。总之,社会就是产生宗教神圣性和道德义务自愿性的共同来源,并且道德义务和宗教神圣性都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崇敬的态度是等同的。道德义务不仅是遵守的态度,也是一种崇敬的态度。这个时候,社会控制的第二次转变,从规范就彻底变成了崇敬的、资源的道德准则了。
两个规范的等同,两个态度的等同,两个社会控制的转变,这就涂尔干的脉络。
七、附论:社会控制
本文的涂尔干脉络就是根据社会控制理念的发展变化,在不同时期涂尔干作品产生了不同的改变。我们不用长篇大论从预设再一次讲起社会控制的脉络,这个脉络大家看上一节的总结就可以很清楚了。我们这里仅对社会控制的重要转折点做一个分析,并且将社会控制第二次转变后做一个拓展。
社会控制的起源可以从霍布斯的战争状态分析,社会控制随着人类社会的分化和分工有了转变,这个转变最突出的就是个人主义的控制向着理性主义的控制转变。个人不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个人的角色位置附着在一个个角色丛中,社会控制不再是一个预设或是大家默认的东西,因为不同的角色群体拥有不同控制,控制的专业化意味着控制地位的转变——第一次转变,由给定存在的社会控制转变成了研究对象的社会控制。
第一次转变完成后,社会控制就成了一个客观文化,个体不仅需要通过社会化才能适应人类社会,社会控制脱离了人类的意志,成为了一个独立发展的客观文化,具有了自己独立性。社会控制具有了外在性和强制性,而个体在与社会控制的外力的博弈过程,就涉及到一个线,那就是消极控制向积极控制的转变。社会控制这个社会事实具有外在性和强制性,它规范着人们的行动,并且不断内化,人们对社会控制的态度逐步发生了改变。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会控制的第二次转变:社会控制的态度发生了转变。由强制的、消极的规避惩罚的社会控制转变成积极的、自愿的道德义务和伦理责任感。第二次的转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中社会控制涉及到了更多的名词。权力、权威、阶级、意识形态、仪式、合法统治。因此第二次转变是一个趋势,而不是一个完成式的存在,趋利避害的规避惩罚仍然是人们行为的主要控制方式,崇敬的资源遵从只有历经世代的道德观、诸如孝道、美德等等才能上升为积极的成分。但是值得一提的是,第二次转变的一个关键点就是——社会控制成为一个象征体系,人们遵从象征的惩罚,人们感受到象征惩罚的风险,正是这种象征体系,才有可能形成积极的控制。
社会控制第二次的发展过程中,有一个比较突出的特点,就是科层制。从有组织的生产单位即企业的概念出发,“自由劳动的合理组织”就是科层制。科层制体现了个人主义发展成为理性主义,科层制体系将仪式和象征体系紧密联系起来。社会控制从消极的社会控制,规避惩罚到惩罚的象征价值,再到积极的自愿遵从的道德义务。这种象征体系是不稳定的,类似于韦伯所说的卡里斯马的统治类型。这种卡里斯马的权威是一个暂时现象,如果要在日常结构中体现出来,要制度化。那么卡里斯马而行使的权威可能向传统化的结构或理性化的结构这两者之一的方向发展。因此,科层制可以说是社会控制制度化后的一个身份。(社会控制的制度化,可以单独看为第三次转变,也可以视为第二次转变的一个小阶段,因为社会控制的终极价值的道德义务是一个漫长甚至永无止境的过程)


2020年6月-7月书单
1.《宗教美国,世俗欧洲》
2.《现实的社会建构:知识社会学论纲》
3.《知识社会史》上
4.《知识社会史》下
5.《知识社会学问题》
6.《与社会学同游》
7.《乌托邦》
8.《重构时代的人与社会》
9.《意识形态与乌托邦》

读书汇报:——知识社会学专题

一、发展脉络
知识社会学可以回溯到20世纪早期,有三个相似的学派在三个不同的国家出现:法国、德国、美国。知识社会学经历了两个主要的发展阶段和一个总趋势:
兴起阶段:
在法国,孔德早已主张知识社会史,涂尔干,莫斯都是其追随者。尤其是莫斯研究了基本范畴和“集体表象”的社会起源(比如:空间、时间、正统、异端、人的范畴)。孔德的知识社会学主要贡献,集中在其实证科学的论述以及人类智力发展的三阶段理论。孔德,神学,形而上学,科学三阶段理论也构成了知识社会学主要的三大辩论领域。但是孔德的知识社会学内容以概念断片为主,并没有形成整体的知识块,并且具有简单形式化,强调了科学实证的绝对价值,具有科学崇拜的特征,具有时代的局限性。
在美国,以炫耀性消费和“有闲阶级”理论著称的凡勃伦,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都对知识社会学感兴趣。特别关注特定社会群体与制度的知识之间的关系。凡勃伦,研究知识社会学的三个突出贡献:1.打破科学崇拜的尝试2.用社会学火炬照亮大学体系的黑暗地带3。犹太知识分子的革新研究。(边缘化研究)美国的知识社会学具有明显的两个特征:多元化和社会化。多元化指,美国的知识社会学质料多元,除了研究正统法国知识社会学的科学以外,宗教神学在其研究中占据很大的比例;社会化是指,美国的知识社会学受功能主义和实用主义的影响色彩较为浓厚(杜威、默顿、帕森斯等),所以美国的知识社会学对知识分子、知识类型、教育、社会结构、以及政党制度尤为关注,具有明显的功能性和常识性知识的倾向。
在德国,德国知识分子由于其特定的哲学文化氛围,他们更感兴趣的是观念社会学。如,马克思韦伯(官僚制理论),舍勒,曼海姆,他们都认为观念有其特定的社会情境的、并由世界观或“思想风格”塑造而成,对于曼海姆来说,这种思想风格与时代、国家、与世代和社会阶级有关,所以曼海姆将其知识社会学的重点转移到了政治领域,尤其是对意识形态、乌托邦、虚假思想、计划思维有较为深刻的阐释。舍勒和曼海姆一样也是知识社会学的集大成者,甚至知识社会学的主要奠基人应该属舍勒,舍勒将以人为中心的现象学知识引入知识社会学,具有形而上学和现象学哲学高度的色彩。与曼海姆为突出代表的主要立足于研究现实问题因而具有很多经验色彩的“知识社会学”有所不同。因此,舍勒将知识社会学,深化到了人类以及社会的精神特质层面,以及人类个体的主体体验结构,构建了属于舍勒特色的“以爱为基点价值等级体系”,并且提出了知识社会的价值公理和形式、质料,在知识社会学领域有着突出的贡献。
复兴
莫顿,研究清教和科学之间的关系;彼得伯格,卢克曼,这个时期的知识社会学吸收了大量的社会学之外的研究,尤其是人类学,科学研究以及福柯的哲学研究。福柯所受的医学史和哲学的双重训练,让他发明了一整套术语,如“考古学”、“谱系学”、“政权”等,从此,从家庭的微观层面到国家的宏观层面,来探讨知识与权力之间的关系。同时以此分析知识的多重空间或“场所”,例如诊所、学校等。
埃利亚斯,研究了知识独立的进程并提出“科学建制理论”。哈贝马斯,探讨了知识、人类利益和公共领域之间的关系。布迪厄对“理论实践”、“文化资本”以及大学之类机构的权力等进行了一系列研究。
知识社会学的第二次浪潮所强调的重点,依然与第一次浪潮有所不同,尤其在4个方面。1.重心从知识获取和知识传播转移到知识的“建构”、“生产”、“制造“上。这种趋势不太强调社会结构,而是强调个体、语言以及诸如分类等方法。同时不强调知识经济学,而是强调知识政治学和知识拥有者。2.知识拥有者被看作一群数量更庞大、更多样化的群体。——学派。3.更加关注微观社会学,关注小群体,小圈子,关系网或“认识共同体”的日常知识生活,把这些小群体看作建构知识和通过特定渠道引导知识传播的最基本单位。4.德国社会学派主张知识是具有社会情境的,思考的是整个社会阶级。现阶段,人们更加关注的是性别和地理研究。
多元化——总趋势
知识社会学的总趋势就是多元化,知识的“空间分布”——一个人的知识与他的生活的地方密切相关——在不断扩大。欧洲人不断意识到欧洲以外的世界的知识,知识日益集中化同时也在普世化,它与物质通信的改善与印刷书籍的兴起有关。尤其是在彼得伯格以后,知识社会学的研究中心,逐步从欧洲转移到美国。多元化一方面体现在知识社会学的学科融合越来越强,经典的知识社会学以马克思、孔德为主要的方法指导,以历史的、实证的方法为主,舍勒、曼海姆将哲学、形而上学、心理学、政治学的思维加入其中,飘过大洋传入美国的知识社会学,焕发出了新的生机与活力。除了原有的学科贡献,美国的知识社会学还具有学派的特征,具有宗教性、民族性以及全球化的特色,尤其是对于种族、女性、知识库的讨论大幅增加。多元化的另一面就体现在其全球化的特色,知识社会学发展越来越具有世界民族文化林的特征,各民族文化融合发展、科学与宗教融合发展成为了研究的趋势。

总之,舍勒和曼海姆提出了两种概念不同的知识社会学,“温和”与“激进”可分别作为其适宜的标签。知识社会学的后续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人们对这两种知识社会的批判与继承。尤其是,曼海姆的思想以“下定义”的方式为知识社会学设置了学科框架,对英语社会学界将尤为重要。
二、基本内容
1.知识社会学的主要两大组成部分:文化社会学+知识社会学
2.知识社会学分析对象:
3.知识社会学的性质和范围:
知识社会学大体上是要研究人类思想与作为其源头的社会背景之间的关系,故而它也可以被视为针对思想的“存在决定论”研究。(德国特定的思想和哲学语境是知识社会学的摇篮)
4.知识社会学的直接思想源头:
马克思主义、尼采哲学、历史主义
知识社会学从马克思那里获得了它的基础命题: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知识社会学一些核心概念也来源于马克思,其中包括“意识形态”和“虚假意识”、上层结构和下层结构(舍勒,将上下结构,转化为上下级系统地吸收到知识社会学的质料部分,舍勒的上下级文化价值等级秩序,可以称为独一档的存在)
尼采,提出的“精神气质”,以及思想乃是人类谋求生存与权力的工具,提出了“怨恨”的概念直接被舍勒继承。舍勒在知识社会学中的内驱力、求知欲都是从“爱与怨恨”的哲学观出发来探讨的。
历史主义,强调人类社会的历史性、特殊性。如“社会情境”的思想就被曼海姆所继承。并且历史的方法论成为知识社会学的基本的对比方法。

舍勒强调,人类知识在社会中是以先验的形式呈现的,它先于个人经验并为其提供意义秩序,这一秩序与特定的社会——历史情境有关。这种秩序被舍勒称作 “相对化的自然世界观”。曼海姆受马克思影响更深,他的社会决定论影响力度更大,并且他最为关注意识形态这一现象。
5.知识社会学的任务:——主观意义如何成为客观事实?(两个行军号)
社会学紧随发展的就是社会学领域最著名和最有影响力的两个“行军号”,它们分别来自涂尔干的《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和韦伯的《经济与社会》,涂尔干告诉我们:“最基本和最首要的原则是:把社会事实视为物”。韦伯则观察到:“行动的主观意义丛结是历史学与当前社会学的认识对象。”——社会确实带有客观的事实性,但它也确实是由表达主观意义的行动所建立起来的。由客观事实性和主观意义性所构成的二元特征恰恰使得社会成为一种“自成一类的现实”。
因此,知识社会学的认为就是:主观意义是如何成为客观事实的?这个问题也可以依据前面的理论立场来重新表述:人类活动如何生产出一个物的世界?要真正理解社会这种“自成一类的现实”,我们就必须了解建构这种现实的方式,这正是知识社会学的任务。
6.知识社会学的两条路线
第一条路线,是由卢卡奇先前发展,他返回到马克思,详尽阐释了包含在马克思著作中的富有成果的黑格尔部分。这样,他提出了一种富有创造力的、具有图示色彩的和教条式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但是该方面受到了特定历史哲学损害,具有片面性。——卢卡奇并没有超越马克思——曼海姆的普遍意识形态不仅包括了对立者,而且包括了我们自己的观念,而正是这一点,马克思被超越了。他不仅指出了思想受意识形态的限制,进一步指出了意识形态也受到历史条件和社会结构的限制。
第二条路线,就是尼采将思想领域与内驱力结合在一起,舍勒继承了尼采的思想,并且深受胡塞尔现象学的影响,他试图把知识社会学整合到一种哲学世界观的结构中,舍勒最大的成绩应该是他将形而上学重新提到了和科学、神学并驾齐驱的局面。但是,过于宏大且成体系的纲领,充满了深刻的直觉,缺少明确而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法。
7.知识社会学的必答议题:
科学
真理标准与社会历史状况之间的关系
知识分子:
知识分子——这些知识分子是“自由漂浮的知识阶层”,一个“不受束缚,不属于任何阶级的阶层”。
三、三大主流
(一)曼海姆
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的脉络主要在《意识形态与乌托邦》这本书中第五章有所介绍。曼海姆知识社会学主要受到马克思和狄尔泰的历史主义影响,所以他的知识社会学主要从3个现实问题方面来引出讨论的,分别是:当代思想困境、意识形态和乌托邦思想。曼海姆,研究思维在公众生活和政治活动中如何作为一种集体行动的工具发挥作用,试图提出知识社会学的方法。

知识社会学的定义:
知识社会学是社会学最年轻的分支之一,作为理论,它试图分析知识与存在之间的关系;作为历史——社会学研究,它试图追溯这种关系在人类思想发展史上采取的各种形式。特别是理论与思维方式之间的社会联系,把它们作为知识社会学特有的研究领域。一方面,知识社会学致力于发现一些切实可行的标准,以确定思想与行动之间的相互联系;另一方面,知识社会学也希望发展一种适合当前状况,涉及知识中非理性制约因素意义的理论,从而解决知识受社会制约的问题。
知识社会学与意识形态理论是紧密联系的,意识形态研究把揭示人类利益集团(尤其是政党)或多或少有意识的欺骗和伪装作为自己的任务。知识社会学关注的是客体在不同社会环境下借以呈现给主体的各种不同方式。在知识社会学中使用“意识形态“这个术语,没有任何道德含义或贬斥的含义。它只表明了一种研究兴趣,并由此导致提出了这个问题:——社会结构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开始在这些论断结构(意识形态)中表现出来,又在何种意义上具体决定了这些论断结构。

知识社会学三大论题:
1.当代思想困境——思想社会学的概念
——研究思维在公众生活和政治活动中如何作为一种集体行动的工具发挥作用。
曼海姆,发现了一个现存的环境,并在这个环境中发现了已经形成的思想和行为模式。知识社会学并不把具体现存的各种思想方式同我们最初的集体行动的背景分离开来。这些结合在一起的人们,力求按照他们所属的群体的品性与地位来改变周围的自然和社会,正是这种改变或维持集体活动的方向,为他们的问题、他们的概念以及他们的思想形式的出现形成了指导线索。——人们总是按照他们参与的集体活动的特定环境,趋于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他们周围的世界。
知识社会学一个根本性的见解就是集体无意识的动机变成有意识的动机过程。不可能在任何时期都发生作用,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境中才发生作用。——一些因素迫使人们去反思世界上的事物,而且反思思维过程本身。——只有在一个不同意见比意见一致更引人注目的时代,这样一些问题才会成为普遍的问题。人们的注意力从关注各种事物到关注各种有分歧的见解,并由此转向无意识的思想动机。——社会上升的过程在民主政治中唤起了西方思想史上第一次怀疑主义的巨大浪潮。社会的变迁就体现在,由神职人员这种社会等级所把持的对教会解释世界的垄断已经被打破,代替那个封闭的彻底组织化的知识分子阶层是一个自由的知识界的兴起。知识分子的那种意味只存在一种思维方式的幻想消失了,现代对思想的根本性质疑开始了,随着知识分子从严格的教会组织中解放出来,其他解释世界的方式也与日俱增得到人们的承认。
科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思想样式的多样性问题和一致隐蔽着的集体无意识动机的可感知性问题知识表现我们这个时代知识分子中广为流行的焦躁不安的一个侧面。在现代初始时期,新教运动确立了主体确定性的拯救概念,并以之取代了由教会的客体性制度保证的启示性拯救。——这样,新教提出了一种主体论的判断标准取代客体性的标准,类似于现代认识论从一种受到客体性保证的存在秩序回到个体主体的情况。——但是,现代国家和资产阶级在用理性主义的自然主义世界观逐步取代宗教的世界观方面取得了成功,然而这种情况的发生并没有把理性思维所需要的丰富知识普及到最广泛的社会阶层。因此,如果没有一种使人信服、使人向往个体化的社会生活情境,那么没有集体神化的生活方式是使人难以忍受的。
————(客体标准被打破,但是却没有把这种主体化、个体化的思想普及到所有社会阶层,人们被迫被抛到了了一个无集体秩序的生活轨道,失去了行驶的方向盘。)对于商人、企业家、知识分子来说,他们都以自己的方式占据着某种地位,他们要求对日常生活提出的任务进行理性决定,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但对于那些旧式的农名或下层的白领职工来说,他们所处的地位并不需要多少自主创新的精神,也不需要什么思辨性的预见。他们的行为方式一定程度上都是在神话、传统或着对某个领袖人物的大众信仰的基础上进行调节。
政治和思想理论之间具有密切的正反向联系——
一方面政治的发展能促进科学思想的发展,另一方面,政治态度也会支配思维过程:这就意味着——那些影响政治思维的危机也会变成科学思想的危机。政治就是冲突,这种斗争越是猛烈,它就越会紧紧地抓住那些以前只是无意识地起作用但却日益强烈的情绪性的潜流,并迫使它们进入公开的意识领域。——(意识形态的冲突)人们一开始的注意就不仅仅是一个人说了什么,而且还注意他所代表的那个群体以及他在提出论断时所考虑的行动,思想总是对群体生活和群体行动的表达。
——正是在政治斗争中,人们才第一次了解到无意识的集体动机总是在指引着思想的方向,政治讨论一开始就不仅仅是理论争辩,而是那些使群体的存在制约着文化追求和理论争论的无意识动机。
(无意识集体动机——就是——集体非理性行为)(这种政治思想进入公众头脑,产生的无意识的情境动机——就是——意识形态与乌托邦)——智能危机

意识形态与乌托邦(集体无意识遮蔽真实社会的两面)
“意识形态“这个词隐含着一种见解,认为在一定条件下,某些群体的集体无意识会对它自身和对其他人遮蔽了真实的社会条件从而使得社会得到稳定。”乌托邦思维“这个概念反映了对政治斗争的相反的发现:某些受压迫的群体在理智上强烈地关注摧毁和变革某种既定的社会条件,以至于不知不觉地看到了社会情境中那些需要加以否定的成分。在乌托邦的思维中,满怀希望的表象和行动的意志引导着集体无意识掩盖了现实的某些方面。集体无意识就是从这两个方向上掩盖社会现实的某些方面。曼海姆,就是从这两个方向上描述这种无意识作用的发现在意识形态和乌托邦的历史上出现的几个重要阶段。
(曼海姆的“自我”,曼海姆之所以提到自我,就是因为他想通过批判主义、怀疑主义来迫使人们自我批判,自我控制,从而摆脱着中集体无意识的共同生活,摆脱被意识形态和乌托邦遮蔽的社会,形成自己的客观性判断。
那么,曼海姆的自我是怎么描述的呢?
在同其他可能的生存方式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我们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才对我们变得清晰起来。人并不是通过放弃他的行动意志并且搁置他的评价才对他自己的世界概念得到客观性并且获得自我的,而是在不断地面对自己、考查自己的过程中得到客观性并获得自我的。这样一种自我启示的标准不仅仅是要把客体,而且要把我们自己放进我们的视野中。)

2.意识形态
概念:
意识形态一般来说有两种不同的可以分开的意义——特殊的意义和总体的意义。
特殊意识形态只是把对手的一部分论断称为意识形态提出质疑,是某种利益心理学在发挥作用。双方在论战中仍可能具有共同的有效性标准,有共同接受的客观正确性标准来驳斥谎言并消除错误的根源,是关于思想内容的孤立的事例。由于特殊的意识形态概念实际上从未离开心理学层次,所以这种分析中参照点总是个体,因此所有的心理现象最终都必定归结为个人心灵。
总体的意识形态是向对手的总体世界观提出质疑,总体意识形态概念使用一种更形式化的功能分析而不涉及各种利益动机,所涉及的不是关于思想内容的孤立的事例,而是根本不同的思想体系和那些有广泛差异的经验方式和解释方式。不仅考虑内容,而且也考虑形式。总体意识形态在精神学层次上发挥作用。

曼海姆最为关注意识形态这一现象,他将意识形态划分为特定的、总体的和普遍的三种类型:特定的意识形态指向对立者的部分观念;总体的意识形态只想对立者的整个观念体系(类似于马克思所说的“虚假意识”);普遍的意识形态不仅包括我们的对立者,而且包括我们自己的观念。普遍的意识形态主张所有人类思想都受到所在社会背景意识形态影响,这个思路就达到了知识社会学的层次。通过这种扩充,曼海姆试图将意识形态理论的核心问题从政治用语的情景中抽离出来,将其转化为更具普遍意义的认识论和历史社会学问题。
曼海姆并没有舍勒一样本体论雄心,但他同样对自身观点可能导向的泛意识形态感到不安,害怕自己陷入历史相对主义的误区,他提出“关系主义”的认识论立场,就是想借鉴狄尔泰历史主义,所有知识都必须来自某一历史的特定视角,但是又不陷入其中。进一步,曼海姆提出了意识形态影响下,决定知识的政治因素的几个阶段:分别是官僚主义、保守主义、资产阶级自由民主思想、社会主义以及纳粹主义。
他总结出,官僚主义,都特别强调其立场,都倾向于将其特殊经验普遍化。但它们都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行政领域和有序运转的秩序领域,都只不过代表了全部政治现实的一个组成部分。从而将行政科学和政治科学等同。历史保守主义意识到了国家生活中存在着无法用行政来管理的非理性领域,它认识到存在一个没有组织化的无法估计的领域,这个领域是政治领域固有的组成部分。但是他认为人的理性本身对于理解或控制这些力量无能无力,只有承袭传统的本能才有助于塑造未来,本质上表达的是封建传,把历史看成是先于和超越于理性力量的统治。
(官僚倾向于掩盖政治领域,历史主义者倾向于把者一领域看作是非理性的)
资产阶级自由民主思想:一种极端的理智主义。看不到生活和思想中存在着以意志、兴趣、情感和世界观为基础的因素,并把它们等同于理智,并且相信理性能够掌握和控制它们。资产阶级试图使世界彻底理性化,但是也只是在形式上和表面上把内在的非理性因素理智化了而已。(科层制,制度理性下的工具异化)社会主义认为任何一种理论背后,都存在群体的观点,这种根据利益、社会环境和生产环境展开集团思维的现象,马克思称之为意识形态。因此,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论,就成了一种直觉主义和极端理性方式理解现象的坚定意愿的整合。直觉性意味着其否认各种事件发生之前就对其进行精确的计算,但是其理性整合也试图将时刻出现的新奇事物都适合于某种合理性的框架。(自由主义者认为历史的发展是渐进的和单向度的,社会主义则认为它是一种辩证运动。共同点,一致认为,我们这个时代要想实现政治目的,就必须把自己置身于他们恰巧处于其中的总体情境。)
3.乌托邦思想
只有那些超越现实的、打破现行秩序的不协调取向才会被说成乌托邦式的。只有在某些群体把这些空想纳入他们实际行动并力图使之成为现实的时候,这些意识形态的东西才变成乌托邦式的。乌托邦思想产生于现行治学秩序之中,反过来又冲破现行秩序的枷锁。相对无法实现和绝对无法实现。需要进一步欧提出要找到一个有质量、有历史和社会区分度的乌托邦概念,并最终保留“相对”和“绝对乌托邦”的鲜明特色。
“乌托邦往往只是不成熟的真理”(拉马丁)只要一种思想被贴上乌托邦的标签,给它贴标签的人往往都是已经过去的那个时代的代表。一般总是由与现行秩序完全一致的、占主导地位的群体来决定什么应当被看作乌托邦的。处于上升敌敌畏的阶级的乌托邦思想往往在很大程度上渗透着意识形态元素。
(曼海姆“乌托邦”有一种积极态度,但是乌托邦思想也受制于意识形态的评价标准。这种超越现实的思想如何区分为意识形态还是乌托邦呢?——要想确定什么是新兴阶级的世界观中真正的乌托邦(即在未来有可能实现)的思想,什么是只占主导地位、上升阶级的意识形态极为困难——什么应当被看为意识形态,什么应当被看为乌托邦。————标准就是——它们能否实现。
如果一些思想后来被证明只不过是被歪曲了的过去或潜在的社会秩序,那么它们就是意识形态的,而如果一些思想在随后的社会秩序中得以适当地实现,那它们相对而言就是乌托邦的。什么是冲破现行秩序束缚的相对乌托邦,什么是仅仅为了掩饰现实的意识形态。各种思想的实现程度构成了对那个时代被派别观点冲突所掩盖的事实进行补充和回溯的标准)
与反对现状被企图瓦解它的各种乌托邦思想相比,它们更多的几乎都是对当代现实生活图景的色彩补充。一个有效的乌托邦思想从长远来看不可能是某个个体努力的结果,因为单凭自己的力量,这个个体是不可能撼动历史——社会形势的。只有当这种思想回溯到整个群体的观念中,并且由这个群体将其转化为行动,现行的秩序才有可能受到秩序的挑战。
对乌托邦思想的理解关键在于在任何时候都支持这些思想的那个社会阶层的构成情况。

总结:
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从社会现实问题出发:集体无意识动机在公众生活和政治活动中如何作为一种集体行动的工具发挥作用,也就是说意识形态和乌托邦这两种集体动机如何遮蔽社会现实的。为了解决这个时代巨变所带来的思维困境,曼海姆和米尔斯的想法是一样的,《社会学的想象力》是米尔斯对时代诊断和对学者呼唤的一本书。尤其是从“个人困扰”到“公共议题”的讨论。米尔斯指出大众冷漠,大众社会在权力机器下的卑微和冷漠,权力精英让社会结构基础发生了转变。“娱乐至死”、“快乐机器人”,这种修饰词出现在了人们的视野。文化生活的异化让都市人成为了一种受上层意识驱动的个体,个人的生活困扰了成为了全民的群体困扰。米尔斯没有明确把集体无意识的非理性动机指向意识形态,而是指出了权力精英这个统治群体,曼海姆更为激进地把权力精英所产生的智库直指意识形态,更具有时代的批判性和反思性。但是两位学者都把社会的诊断寄托在了知识分子身上,米尔斯呼吁公共学者具备社会学的想象力,像韦伯一样的时代呼吁。而曼海姆把知识分子这个群体又进一步独立出来,他指出人们自身的社会位置会带来相应的狭隘立场,在克服这一困难时,不同的社会群体表现出的能力有着巨大的差异。曼海姆将自己的希望寄托于韦伯所说的“与社会无涉的知识分子”。他们隶属于一种间隙阶层,从而相对超越了阶级利益。我个人感觉曼海姆对知识分子这种阶级无涉也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看法,知识分子受到了教育制度的影响,这一点在欧洲的知识社会学中涉及较少,但是在美国学者的研究中有很多论述,杜威、伯格等等学者都把教育影响上升到了制度层面的高度
(二)舍勒
舍勒的知识社会学具有形而上学和现象学哲学高度的色彩。与曼海姆为突出代表的主要立足于研究现实问题因而具有很多经验色彩的“知识社会学”有所不同。
舍勒和当时著名的思想家一样都意识到了以功利主义和实证主义为基本特征的西方资本主义工业文明所出现的这种危机,并且从自己的学术立场做出来对这种危机的回应。他所集中关注的既不是生产关系、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马克思)、不是宗教伦理、理性化和官僚制(韦伯)、而是世界价值秩序、社会精神特质和主体的体验结构。
舍勒指出了知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常识知识构成了社会共识,这些常识的结构决定了知识的社会分配,以及特定历史情境中特定群体所处的特定社会环境的知识的相对性和相关性。这些正是相对主义、历史主义和所谓的知识社会学应该研究的问题。   ——    面对知识的社会分配这一问题,所有的知识社会学家所选择的研究角度无外乎以下三种:社会条件(尤其是经济条件提供的意识形态基础)、教育的社会含义、知识人的社会角色。
舍勒的《知识社会学问题》这本书中,将知识社会学分成两个部分:文化社会学+知识社会学,又在知识社会学中分形式和质料两个方面进行解释。在知识社会学形式方面,提出了知识社会学的公理和类型;在质料方面,提出了知识社会学主要的研究内容:宗教、形而上学、科学、技术、政治、智库。重点解决三对关系:宗教和科学、形而上学和科学、科学技术和政治。接下来将分别介绍舍勒的内容:
为了更好地理解舍勒的知识社会学的思想,我们必须先介绍以下舍勒的哲学思想概观:——以爱为基点和实质核心的价值等级体系。
1. “怨恨”作为资本主义精神的实质
(我自己总结的韦伯书里所描述的资本主义精神的实质:严格计算基础上的经济行为理性化)
舍勒认为,资本主义的危机不仅体现在现代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方面,同时也体现在现代人的社会精神特质和主观体验结构方面,具体表现为,人对世界情感价值评价态度由“爱”转变成了“怨恨”,因而出现了舍勒称之为对“价值的颠覆”的价值意识结构的深刻变化。世界不再是真实的和有机的家园,不再是爱和沉思的对象,而是变成了冷静计算的对象和工作进取的对象。——这种变化的结果哲学高度就是,资本主义精神之实质的“怨恨”。

在舍勒看来,以资本主义类型的人为代表的现代人,都是心中充满了怨恨的市民,由于人对人根本不信任所导致的内心的形而上的无依赖感,这种倾向和做法最终导致他们破坏了以往形成的所有各种团结共同体及其人际关系的情感纽带。这样依赖,他们便只有通过外在的利益和法律、契约才能结合起来。不仅现代西方社会中的资本占有者具有这种怨恨情绪,作为非资本占有者的无产阶级也同样具有这种怨恨情绪。
所以舍勒不同意马克思主义所认为的通过以发展生产力、进行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运动就可以消灭资本主义社会而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观点,因为,这样的运动是无法根本上改变上述基本价值观和主观体验机构的。
人类用来克服这种危机痛苦的两种技术:
第一种:科学技术方式,试图从概念角度说明和征服实在并且使之技术化的倾向。人的内驱力通过对世界进行抽象化和概化并且因此而使人控制并成为世界的主人。结果是,人们虽然建构了一组可以用来把握世界的抽象的概念系统,并且通过这个系统实现世界的形式化,但是,人们不仅没有获得任何有关这个世界的各种本质的洞见,反而抽象了他的本质和意义。——舍勒对技术的评价并不高,但是并没有把科学贬的一无是处。科学只能在其自然事实和科学事实中发挥作用而已。
第二种:人们用来克服痛苦的另一种技术,主要是通过包括东方的佛教和道教在内的神秘主义,以及基督教体现出来的。这是一种通过遏制或者解除内驱力而尽可能取消世界的相应的抵制的与不抵抗有关的心理技术。舍勒认为,它并不是一种获得知识的技术,而是一种通过使人保持谦恭态度,通过取消内驱力及与之相应的对“抵制”的感知过程,从而使人获得有关世界的各种本质的洞见的技术。——舍勒认为现象学的还原和加括号的过程的做法关键性核心就在于此。

因此,舍勒提出,想要消除这种“危机“,就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西方现代人所具有的这种基本倾向和观念,重建建构已经被”颠覆“的以爱为基点的实质核心价值秩序。(舍勒,之所以把“怨恨”这种抽象名次作为资本主义精神的实质,是因为舍勒的哲学观里,就认识的全部发展而言,人们都是先对认识对象产生爱或者恨,之后才通过知性来对它们进行认知、分析和判断的。——爱和恨在情感行为的集体范围内都是最原初的行为方式——爱和恨既是所有各种实践立场的出发点,也是包括哲学认识在内的所有各种理论认识的出发点。————因此,舍勒才把西方资本主义危机所体验的“痛苦”归结于“怨恨”这种抽象的价值观念。)
2. 以爱为基点和实质核心的价值等级体系
舍勒指出,人的道德活动都是经过内驱力的驱使才进行的,也就是说人的一切行为的根本来源都是满足需要,而这种需要的“内驱力“从来都是具有价值取向的,按照一种绝对价值等级体系(爱的秩序)来实现自身的。这个价值等级体系,从低级到高级依次分为:可感觉的价值、功利性价值、生命价值、精神价值、绝对价值。价值越高级,它就越全面,它对物品的依赖程度就越低,它的内容就越不易被量化。同时,价值越高级,它所导致的实现也就持续时间越久,越深刻。舍勒进一步指出,价值秩序只能通过道德活动表达出来而根本无法通过思想表现出来,并且价值向来都是共同给予的,正是这种价值的共同给予状态,构成了一个人类共同体所特有的作为其生存机车而存在的社会精神特质。所以在舍勒看来,这种绝对的价值等级体系之中的每一个价值等级,都具有与之相对应的存在于主体价值活动之中的可以在历史上具体表现出来的理想群体类型:与可感觉的价值对应的是”大众“,与功利性价值对应的是“社会”,与生命价值对应的是“生活共同体”,与精神价值对应的是“文化共同体”,与绝对价值对应的“爱的共同体”即“教会共同体”。
舍勒认为,高级价值的特征是精神和情感方面的统一,由于推崇个体的独立自主,和经济理性人,现代西方社会实际上仍处于比较低级的价值等级之上,为了克服这种工业文明下的社会危机,应该用绝对价值体系及其相应的理想共同体类型来改变社会。不难看出,舍勒的绝对价值体系不乏理想化的色彩,但是却是独具特色一种应对时代巨变的学术回应。而且舍勒绝对价值体系落脚在了宗教共同体上,这点和孔德对宗教的作用描述是如出一辙的,两者都看到了宗教在社会整合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但是孔德,进一步用科学的现代化来冲破这种时代危机,而舍勒仍然认为宗教尚且具有这种缓和时代危机的作用。孔德和舍勒这种分歧,在知识上体现在孔德的人类智力发展三阶段的批判上,在对后人的影响上,也对“宗教美国,世俗欧洲”具有了一定的影响。欧洲是一条科技的、世俗的现代化道路,而美国是一条多元的、宗教的现代化道路,这种现代化的理念差异可从孔德和舍勒对宗教和科学的对比分析中有所窥探。(关于舍勒对孔德著名的人类智力发展三阶段的批判,非常精彩新颖,在后文的知识的类型中会做阐释)

知识社会学的形式:
法则:
第一、    有某种固定不变的法则始终如一地在人类意识以及相关的各个对象领域中,决定着我们关于实在的知识的起源,决定着我们关于一般说来“造成各种结果”的东西的知识,决定着个体知识领域的完满状态。
(————这个法则是什么?)
人们用来获得知识的各种心理活动的“形式”,从社会学角度来看都必然始终受到共同的制约,受到社会结构的共同制约。思维的主观形式和直观的主观形式以及把这个世界分类成各种范畴的过程,都是由对组成一个社会的各个群体的区分过程和分类过程共同制约的。——知识社会学普遍的一个预设——知识受控于所属群体和社会的意志和结构。(类似于米德的自我产生于他者一样)——这就是马克思给予知识社会学的基本论题: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知识的类型:——人为性标准划分的类型
研究认识的理论家认为,所有人为的知识和更加高级的实证——历史知识,都是“关于这个世界的自然观点”。研究认识的理论家把这种关于这个世界的自然观点当做他们的“出发点”来运用,而且,他们也认为它是“自然而然地生长的”、“实践性的”。但是这种自然观点的概念,却有着“自然状态”这种相同的圈套,人们在每一种情况下赋予它的内容,实际上都是某种与所有这些典型的“意识形态”试图为之辩护的未来利益集团有关的、政治方面的陪衬和背景而已。知识社会学必须拒斥这种传统的、关于这个世界的绝对不变的自然观点概念。对于一个群体来说,无论什么被“给予的”各种结构形式表现出来的意义所具有的每一种对象和内容,都属于这个群体的主体之相对的自然世界观。不同的群体拥有不同的自然世界观。
“关于这个世界的相对的自然观点”都是一些只有在漫长的时期中才能取得进展的有机的生长物。教学并不对它们产生影响,也许只有通过种族整合和可能出现的语言混合过程以及文化混合过程,它们才能经历基本的变迁。它们都属于自动发挥作用的“群体灵魂”的基础部分——因而不属于群体“精神”。
(人为性标准成为了划分相对的自然世界观和“习得的”世界观形式的知识类型)
(舍勒将人类知识分为三种不同形式,批判孔德人类知识发展三阶段——神学、形而上学、神学实证)
舍勒从求知欲出发分析了这三种知识的起源和功能,从而指出孔德实证主义的弊端。

首,各种实证性宗教知识的运动变迁要比形而上学体系缓慢地多,而切形而上学体系在大大宗教世界内还分裂成了各种各样的群体。形而上学相比于实证科学来说,其运动和变化也缓慢地多,实证知识是变化最快,且范围最广的知识运动。每一种知识类型都发展了自己特有的、被人们用来系统表述它的语言和风格,与各种科学相比,依赖其语言和风格的宗教和哲学,必然在更大程度上依附于自然的民族语言。
只有神秘的认识类型才是语言和形式化的表述的天然对立面,因此,神秘的认识具有高度个体化、孤立存在、甘于孤独的倾向,这种倾向是与前文所说的“相对世界观”结合在一起的。因此,无论就试图使“精神”就范的、与生命的狂热状态有关的“模糊神秘的”神秘主义而言,还是对于试图使各种内驱力和感性知觉就范的、清晰透彻的、精神方面的神秘主义来说,(类似于韦伯所说的巫术和宗教)都可以找到这种脱离语言形式化的表达,称之为“神圣的沉默”。
求知欲——三种知识的根源
所有追求知识的斗争都来源于人的一种天生的内驱力的冲动。(每一种陌生的东西,每一种扰乱由直接的和相互联系的预期组成的网络的东西,都会使这种内驱力冲动释放出来。但是这种内驱力,也会散发出各种情绪性因素,麻木不仁、好奇心等)
1.    神学求知欲
“维护”和“保全”群体的存在、命运和拯救过程,并且使它形成与某种“具有压倒性优势和神圣的”、被人们当做最高的善和“所有事物”的实存基础来评价的实在的认识关系。因此宗教知识方面的求知欲的永久存在的情绪性根源,就在于整个群体所维护持续存在的迫切需要。
2.    形而上学
人们必须把一种对象当做一种理想类型、当做一种本质的范例和代表来领会。——诸如此类的事物出于何种原因、以何种方式、为了什么目的而存在。因此,形而上学知识方面的求知欲的根源,就在于人们针对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的世界的实存和基本结构提出需求的问题。——对世界概念化的需要。
3.    科学
人们争取对自然界的进程、对人们和各种社会过程、对各种心理过程和机体过程的控制权并且进行支配的过程。(这种过程甚至还涉及巫术——那些试图引导和控制超自然的“力量”来控制和“预见”各种现象的巫术)
这种内驱力更深刻的依据,存在于漫无目的进行建设、玩耍、进行试验的内驱力之中。——实践。——“实践性——技术性智能”(舍勒,将这种能力命名为这个)因此,这种根源就是,人的理智态度+实践性行为。由针对这个这个世界的理论行为和实践行为组成统一体以及包含在这两种行为之中的各种共同的结构形式,都得到了这种内驱力的保证。
科学所追求的需要,与人们从宗教角度寻求拯救、救赎和保护的需要区别开来,实证科学对比于形而上学,并不是一个被提升为某种“观点”对象的终极依据,并不是这个对象导致的实存和本质,而是对自然界进行控制而只预见了一个处于时空脉络中的对象所具有的地位方面的价值。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舍勒和孔德,在对形而上学和科学的区分和描述上,以及对宗教的理解上都是相同的,但是对其进行划分标准是不同的。孔德是从实证历史的角度,将其划分为智力发展的三个阶段,具有了时间性和上升性。但是舍勒,从人为性参与的角度,将知识划分为不同需要下的产物,没有时间性和等级优劣区分。三种知识都是人们需要的产物,并不存在时空区分一说。
舍勒,认为,孔德的实证主义,是西方工业主义意识形态下的产物,必然完全无解宗教和形而上学的本质,也完全无解宗教和形而上学的历史。它必然会使人类知识的三种完全固定不变和不能互相交换的形式,变成存在于知识发展之中历史性原型和时间“阶段”。技术和实证科学所具有的单一根源,只不过是对各种动物都己经具有的与“实践性——技术性智力”有关能力的一种逐渐延伸而已。
舍勒进一步指出,三种不同知识类型的三种各不相同的根源,导致了六种事态:1.三种知识类型,形成了不同领导者的理想类型(宗教信徒、圣贤、研究者和技术专家)2.他们在获得知识的过程中使用不同的方法(思考、归纳推理、演绎推理)3.属于它们的发展的各不相同的运动形式4.使人们获得知识和保存知识的过程表现出来的、各不相同的基本社会形式5.它们在人类社会中所具有的、各不相同的功能6.它们存在于各种阶级、职业、社会等级方面的,各不相同的社会学起源。

知识社会学的质料:
1.宗教
舍勒指出,任何地方的宗教统一体、崇拜者统一体、礼拜仪式统一体都是依附在系谱纽带和血缘纽带之上的,而不是依附在经济、政治、商业或者学术共同体。只有当一个政治时代出现了一位天赋异禀,超自然力量的卡里斯马领袖,宗教才能使其自身脱离它当初具有的各种血缘纽带。(如,军事共同体的战神、城市共同体的城市神)
舍勒进一步指出,关于拯救和救赎的观念。当我们拥有了各种大规模的、声称具有普遍效力的拯救制度时,我们才能找到某种以创立者的名义存在的信仰公式。这种公式就是所谓的“教义”,这种优势地位与没有教会和教义的几乎所有亚洲宗教和古代世界的宗教形成了鲜明对比。只有一神论色彩的宗教中,而且只有在政治时代,这种情况才能通过始终以国家为摹本的“教会”组织而出现。
存在于与创立者有关的宗教历史上,最重要的一个过程就是,对创立者进行的、客观的、多少具有一些渗透力的神化过程。——更准确地说,创立者就地位而言从宗教的“主体”(人们从精神上与他“认同”,通过与他的个人活动进行合作而从实践方面和理论方面追随他,并且相信遵循他的劝告和神圣的教义,他时拥有通向上帝的内在道路和实践行道路的人的典范)向一种崇拜“对象”、一种宗教对象的转变,被赋予了一种来源于上帝的、特殊的本体论来源。
舍勒在谈到宗教和科学是促进还是抵制时指出,这是两个平行的知识范畴,如果科学越界就会阻碍宗教,宗教越界就会阻碍科学,而两者都是人类的基本需求。
舍勒对比东西文化最大的差异:形而上学精神和宗教力量、科学力量、技术力量的博弈。
(也是一种类似韦伯东方为什么没有产生资本主义精神(舍勒称为理性的科学专业化)的一种解释)
2.形而上学
形而上学和宗教一样,和实证科学属于平行知识世界宇宙。
形而上学的第一目标就是,研究论述人们只能指出的各种无法界定的基本概念,并且研究论述各种无法证明的原则。形而上学因此希望提供一种假设性的、关于所有各种按照终极本质而得到安排的事物如何植根于“绝对实在”之中的总体性观点,因此,它的目标是就各种事物的存在而言,系统地说明这些事物的系统性相互联系。形而上学的社会学存在形式才必然是一个以意味“圣贤”作为其中心的“学派”,人们不应当根据各种实证科学所具有的有关或然性的尺度,来评估形而上学方面的认识所具有的终极价值。
3.关于实证科学社会学:科学和技术,经济
与形而上学—形而上学是由于上层阶级的、有闲暇时间对各种本质进行沉思的并且致力于对它们自己“进行教养”的人们所做的工作而插上呢好难过的——形成对照的是,实证科学具有另一种起源。——————这种实证科学的社会起源,始终可以在父权制的不断扩展的文化中找到的(而不能在血缘共同体或者文化共同体中找到的)与工作和商业有关的经济共同体。实证科学,从来都是哲学与工作经验联姻生下的孩子。

舍勒,指出工业革命以前对自然界进行控制,仍然收到由在政治上进行控制的意志所确定的界限的限制,而用于进行政治统治的技术,则是以某种进行政治统治的资本主义的形式存在的。因此,工业革命以前,并没有出现一种纯粹的、为了这样进行控制的缘故和为了纯粹的经济意图和充分利用工作的缘故而对自然界进行控制的意志。
(舍勒指出控制的需求,导致了控制停留在政治导向形成的群体控制,这点可以联想曼海姆的《重构》里谈到的群体控制转向经济竞争场域的控制,和社会机制的控制。这些控制的转变和经济控制需求有关)
(1)    现代科学崛起的原因——自然、社会的控制技术需求(曼海姆称为社会技术)
(我们必须理解关于自然界的、以试验为根据的知识和从数学角度来看有益的知识组成的各种发明和发现)
第一、    对于现代科学崛起来说,一个负面的影响的原因是,由于教会的等级体系和权力通过各种宗教改革而出现解体,对思想的某些限制性审查被废除了。宗教改革者,都坚持人的意志支配人的本性,都提到了救赎确信的问题,以某种从本体论角度设想的真理资本和恩宠资本为基础,信仰是个人的自愿性活动。——科学运动和宗教运动共同具有了二元论。这种二元论彻底废除了“中世纪”所持有的物质的——可感觉的因素和精神因素的互相交织状态,这种状态属于所有各种“生活共同体”具有的、体现生物形态的世界观。
这意味着新的工作意志和所谓的中产阶级的个体主义者的出现。——从本质上说,唯名论者的思维方式与那些爱好沉思的宗教阶级的衰落联系在一起,与某种有利于机械论世界观、体现生物形态的世界观的垮台互相联系在一起,也与作为一种群体形式的“社会”崛起互相联系在一起。
第二、    从根上说,教会灵感的世俗化过程和人们放弃教会灵感的过程、以及随着各种文化领域的已经增加的分化过程出现的、这些文化领域之已经分离和自主化的组成部分,重新统一和整合成为一种新的和不断增长的群体类型的过程,是同一个社会学过程;这是一个导致不断发展的各民族的统一,导致它们不断发展的民族“精神”过程。因此,各个文化领域的自主化过程和民族化过程,都只不过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而已。
(巨变专题140页)
第三、    科学产生的原因,从舍勒的爱恨哲学观出发。
舍勒称“那些具有鉴赏意识的人相对那些只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来说”具有优势地位。科学为自己征服的任何一个新的领域,最初都必定是通过对爱的某种强调而得到领会的,只有在这种情况出现以后,一个更加冷静理性的客观研究时代才可能出现。因此,一个新的自然科学也是以某种新的自然感情、以对自然界的某种新的评价为前提条件的。
(2)    全部知识类型组成的历史上存在的法则
1.    任何一种对某种事物是什么的理智性理解,都是以有关这个对象的某种情绪性价值经验为前提的。(例如,在领会“甜‘这种感觉特性之前,这个儿童先领会的是糖所带来的”惬意性“)所有的创造与发明和发现对于它们来说最初都是以“预感”的形式存在的。
2.    存在于感知、感受、还有各种内驱力——冲动方面的心醉神迷的举动,都是先于与自我联系在一起的和“有意识的”举动而存在的。尤其是对于心醉神迷状态的两种基本表现:人神灵交——与“创造万物”的动态过程的认同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精神被搁置一边,而与“理念之外形式”有关的、心醉神迷状态,则由于对内驱力——生命进行封闭而发挥抵制作用。
3.    爱和控制是两种基本的认识态度,现代科学也必定植根于进行控制的意志所具有的某种新发展方向之中。因为现代实证科学的第二种源泉就是城市资产阶级所具有的,走向对自然界进行系统控制的、未受任何限制的趋势,以及对用于控制自然界和灵魂的知识进行的、无限的积累和资本化。
(自我控制的艺术)
舍勒指出,西方人由于随着其技术方面取得辉煌的成就,几乎完全忽视和遗忘了如何通过系统的精神技术和生命技术,控制他自己的自我,控制他的内心生活以及控制他的自我再生产过程。自我控制的艺术既是对诸个体进行控制的艺术的根源,也是对诸群体进行控制的艺术的根源。
知识社会学既在实证和价值中立的科学中指出了一种走向“个体性控制”的趋势,也指出了一种走向把科学降低成为技术主义的趋势。
4.知识和政治
知识发展和政治发展的关系,第一,存在于国家之间的对权力的外部竞争;第二,宪法的各种不断变化的形式,以及不断竞争和不断生理的政党组成的。
4.1知识的发展与对外政策的发展
对于有关自然界、各种民主以及各种文化的所有实证知识来说,各种征服和殖民化、由政治左右的对外贸易以及各种教会以国家为榜样得到系统控制的传教团,都具有同样的重要意义;人们求知欲和对知识的渴望可以从这些运动中得到新的对象。——民族侵略的同时也是民族融合的过程,知识在融合扩展的过程中也伴随着破坏文化的负面影响。————有关这个世界的集体性知识,是随着人们进行文化性接触、生产性接触以及互相接触的机会增加而增加的。
(舍勒是我目前读到的第一个批判欧洲中心主义的思想家,他指出了欧洲中心主义观点是一种以偏概全的、漠视社会学教条主义的欧洲人的观点——即欧洲国家对世界性强权的发展一直在促进而不是阻碍人类的全部知识。舍勒指出,欧洲人的知识只不过属于各个民族及其历史的一个个别的特定群体的出的结论而已。——具有全球化和世界民族林的思想。
舍勒进一步指出,社会学这种欧洲中心主义,集中表现在实证科学是一种属于所有各个民族终究会达到的一个发展阶段,如孔德、斯宾塞、马克思等人。同样认为基督教是一种绝对宗教,完美的宗教,这样的立场不可避免地以一种基督教——欧洲文化价值尺度为前提条件。)
舍勒了指出,基督教的每一种传教团,只不过是商业贸易和政治扩张的工具而已。“他们说的嫉妒,指的是薄印花棉布”。舍勒,提出了一种设想——文化领域的世界主义——文化对话。
4.2知识的发展与国内政治的发展(“阶级逻辑”:“关于崇拜偶像的社会学理论”)
民主过程与各种知识类型的三重关联:形而上学、宗教、实证科学。|基督教促进资本主义:工作,不要享受。
(“制度”的形而上学衰落的原因)
舍勒指出,宗教进行了宗教改革而焕发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但是形而上学却被消除后没有以全新的形象出现,这是为什么呢?
舍勒,指出,过去封建领导者通过其他人的劳动和政治特权来积累财富,他们乐于去扶持和供养那些不从事经济及生产而从事学术活动和静观活动的阶级,尤其是当封建阶级获得了对教会意识和高官显位的广泛控制的时候。但是,当教会与国家分开,新的领导阶级生产自己的财富,这些公国都急于收税而且废除对各种具有依赖性、不进行经济声场工作不感性趣。有关形而上学所具有的“非生产性”——而不是他那些有可能的错误和抽象性。这样的非生产性也一方面把形而上学表现成封闭的个人“体系”,另一方面则把形而上学表现成属于“孤独的思想家”的、以现代“学派”的形式存在的社会生活方式。社会等级体系由社会自下而上的民主运动而解体,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对于实证科学和技术来说的胜利,并不是科学曾经压制过已经制度化的、关于形式和实质的形而上学,而是政治发挥了关键作用。(利益集团意识形态)
舍勒回答了为什么形而上学被抛弃了,但是同样非盈利的宗教和形而上学,宗教却成功新生了呢?
宗教的天职观,鼓励人们去工作去创造财富的经济行为,成为了宗教改革的重点,也是其成功转型的关键所在。另一方面,教会和政权的分离,让宗教精英仍然存在,而过去的形而上学的知识精英却被资本精英所淘汰。

舍勒进一步提出了技术带来的杀伤力:关于工作的技术实用主义,从根本上使无产阶级“对科学的信仰”变成了一种特殊的 、关于人类认识的“意识形态”。在这里,人就其本质而言是“匠人”:他是一种能够制造工具和指号的存在。——无产阶级将科学绝对化和废除科学、形而上学的原因。
社会民主将不承认超越于科学的人类理智之上的任何东西。思维在实验科学中并不能自己当家作主,受到那些最高权威的人支配,似乎只有群众,通过投票才能得出结果。

5.阶级知识社会学——阶级思维形式
向每一个人阐明这些不断自动地自我确立的偶像和他们在他本人所从属的阶级内部采取的形式,并且使这些偶像及其形式具体化,这就是关于阶级的知识社会学在实践方面和教育方面所具有的首要价值。
(舍勒的上下级10个阶级的分析十分的精彩,其系统性和马克思的阶级理论不相上下,鉴于和本文的知识社会学的内容较为疏远,不进行介绍)

总结:
舍勒的知识社会学正如一开始所说的,具有强烈的哲学和形而上学的色彩,他在书中构建了很多诸如“知识本体论”、“价值颠覆”、“世界价值秩序”等等的概念,具有抽象性和一定的乌托邦理想化色彩。但是他给社会学定了一个学术框架。
首先,他继承马克思界定了知识社会学的基本形式法则——知识受控于所属群体和社会的意志和结构。其次他提出了人为性为分类原则的知识类型,把神学、形而上学、科学构建了三个平行的知识宇宙,为宗教社会学、形而上学进行正名。第三,舍勒将三种知识类型联系到了社会的控制手段,从而提出了控制和知识的联系,进一步把知识和政治紧密联系在一起。并且提出了对自然控制需求诞生的科学的批判反思,引起了知识社会学怀疑色彩的尝试。最后,舍勒还批判了欧洲知识中心主义的自我意识牢笼,提出了全球化、多元化、世界民族多样化的知识社会学设想,这种全球化的思想在美国知识社会学不断发扬光大,成为了知识社会学走上综合发展的一个重大贡献。
(三)彼得伯格+托马斯·卢克曼(美)
彼得伯格的《现实的社会建构:知识社会学论纲》让舍勒和曼海姆所经营的知识社会学传统有了巨大的转折,让“知识”回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世界被表述,显得更加贴近现实的生命情境。
彼得伯格指出,知识社会学的分析对象就是现实的社会建构,与研究思想相比,常识性的知识才是知识社会学的焦点,这种知识构造出了所有社会赖以维系的网络。——社会学就是对于“现实”和“知识”的研究旨趣,正是基于此二者在不同的社会中表现出的相对性。(这一点和曼海姆很像,但是曼海姆主要是历史主义的社会制约,彼得伯格是功能主义的社会制约)

彼得伯格,把注意力集中到了日常生活现实,日常生活是井然有序的,它的现象遵从一些提前安排好的模式。日常生活看上去已经是客观化的,它的组成成分是一系列在我们出场前就已经存在的客体。日常生活就是围绕我们身处的“此地”和当下所在的“此时”被组织起来的,“此时此地”构成了我们意识中的实在之物,同时日常生活现实是一个主体间的世界和一个由我与他人分享的世界组成的。日常生活谁接对其他人来说也是共存的,缺少与他人的持续互动和沟通,即无法存在日常生活。
所谓的常识性知识,就是在常态的、不证自明的例行生活中,由我和他人所共享的那些知识。时间性是意识到内在属性。实践的限制性决定了我们在等待某事时的焦急程度。时间的强制性,赋予了我们事物的秩序。事有先后,这是日常知识的基本元素。时间结构也提供了一种历史性,它决定了我们在日常生活世界中的处境。

彼得伯格的知识社会学内容就是日常生活中的社会化所应具备和应用的知识,他从韦伯、孔德、帕森斯、默顿、舍勒、曼海姆、米尔斯等人提取灵感,将知识社会学的内容分为以下6个部分:
日常互动与知识、制度与知识、角色与知识、象征世界与知识、社会化与知识、共同体与知识。

日常互动与知识:(2)
1.主要是在与他人的经验出现在面对面的情境中,我们会根据他人的态度改变自己的态度。(参考米德《心灵自我与社会》)同时还会通过“类型化图式”来理解他人(“泛化他者”)。
2.日常生活中的语言与知识
日常互动的客体化和符号化。——语言,并且语言能够超越“此时此地”的时空维度。通过,语言,我么可以打通自己的操控领域与他人的操控领域,可以将不在场的他人变得在场。语言进一步修筑了象征性的宏伟大厦,语言搭建起来的意义的语义场或语义区,搭建起来了分类图式。语义场决定了个人和社会中的总体经验中哪些被保存,哪些被遗忘。通过这种积累,一个社会的知识库就形成了。
通过共享知识库,形成共同的知识社会语境,人们才能互相理解行为方式的意义和价值。并且实用功能的处方知识在社会知识库中占有显著地位。

制度与知识:(制度化(传统经验)+正当化(越轨教育))
制度化的起源
惯例化带来的好处是它能在心里层面缩小人们的选择范围(如,折纸都是惯例性长边对折),这便将人们从“决策的负担”中解放出来,弥补了人们生物机能的缺陷,使人们的活动变得导向化和专门化,从而缓解了由无导向的内驱力的不断积累带来的紧张——可以进行标准化处理。
当双方的行动相同时,一方就有可能采纳对方的角色。A会在内心认可B所重复扮演的角色,将其视为自己在进行角色扮演时的榜样。于是,一系列的交互类型化行为就出现了。这些行动在每个角色身上体现为惯例,有的为某个角色独有,有的为双方共有。尽管这种交互的类型化还算不上制度化,但是制度化的内核已经出现了。
当这种惯例化作为一种社会构造的一个客观世界被传递到下一代,这个客观世界就变得严肃和不透明起来。新人并未参与该制度的塑造过程,制度完全时以给定现实的面貌呈现在他们面前的。语言、文字、知识成为了这一最重要的社会化事项。它们是给定的、不变的、自证的。人们不理解制度的目的和运作机制并不影响到制度的客观现实性。制度是一种外在实在,个人不可能通过内省来理解他们。——社会是人的产物(外化),社会是客观现实(客观化),认识社会的产物(内化)。
制度确立后,就需要正当化和历史化,需要对越轨行为作出判定和惩罚。
沉积和传统
经验——沉积—(语言)—知识库——(教育)——传统

角色与知识:
角色就是客观累积起来的制度化知识的表征者和中转者,从角色的视角看,每个角色都带有社会定义的附属知识。两个视角指向了同一个总体现象,第一视角总结为:社会只有在个体意识到它的时候才存在。第二个视角为:个体的意识是社会决定的。
因此,一方面,只有在可以通过具体角色来实现的时候,制度秩序才是真实的;另一方面,角色是制度秩序的表达,后者决定了前者的特质,前者从后者那里获得客观意义。

象征世界与知识:
(一)    象征世界的起源
象征过程指的是现实的符号化过程,而不是日常经验的符号化过程。象征世界是由那些已被社会客体化的且具有主观真实性的所有“意义”所构成的矩阵。所有的社会历史以及个人的所有生命历程都是这个世界中发生的事件,个人生活的边缘情境也隶属于这个象征世界。(这种情境是在梦和幻想等脱离日常生活的意义领域中被体验到的)
象征世界总括了一切形式的制度行为和制度角色,它在人类经验的层级中为制度秩序赋予了基础地位,从而让制度秩序获得了终极的正当性。对个人生活来讲,象征世界还具有一种战略性的正当化功能,这就是“安置”死亡。
(二)    维护世界的概念装置
维护理念秩序的装置很多,最突出的装置就是神学宗教。——神话(最古老的世界维护概念化的形式)——神学——哲学——科学。与神话不同,其他三类概念装置都变成了专家型精英的财产。这些人的整个知识系统日渐脱离了社会的常识性知识。
治疗是使用概念装置把人留在原有世界里,虚无则是利用类似的装置把外在于本世界的所有事物在概念上予以扫除。两者都是面对社会越轨行为时的手段,不同的是,治疗是将他人改造回来,将越轨赋予一种病理。而虚无是直接赋予偏常现象一种负面的本体论地位,是无药可救的行为,是一种社会低等级行为。(同性恋,治疗的手段就是将其视为“异性恐惧症”,从而对其进行治疗,使其重新融入社会,适应异性恋。而虚无的手段则是,将同性恋视为社会的威胁,是一种野蛮人的物质,不值得理性的人区认真对待,直接处于低级地位。)从虚无过度到治疗,还是索性进一步在屋里层面清扫那些在概念上已经被清扫过的东西,这是一实际决策的问题,是物质权力所决定的。
虚无,如宗教,是把其视为异教徒,还是一个可以进行包容吸收的分支宗教,是一种选择的过程。

社会化与知识:
初级社会化+次级社会化+米德的社会化阶段和概化他人。
当概化他人的概念在个人意识中形成确立时,初级社会化就结束了。——初级社会化是普及性知识。
一定社会分工,带来的一定社会知识的分配就是次级社会化。——次级社会化是专业性知识。
次级社会化具有更多的“人造”特质(例如,一个是对裸体的禁忌,这涉及人的羞耻感,它在初级社会化时被内化;另一个是不同社交场合中的着装规范,这是在次级社会化中获得的。同后一种现实相比,对前一种现实对挑战必须强烈得多,才有可能结晶出一种对理所当然对日常现实所构成对实质威胁)——次级的内化现实较少受到边缘情境的威胁,原因是它和边缘情境通常没有什么联系。(和突破价值中心的底限联系较少)

如果社会期待次级内化在面对边缘情境时能够保持同初级内化一样程度的现实感,人们就得使用和初级内化一样的社会化手段来加固。这一点在宗教领域和军事领域中的次级社会化过程可以作为例证。
现实的维护分为:——例行维护和危机维护。
日常生活现实通过制度化来维护,通过社会过程的意识来维护。——主观现实必须与社会定义的客观现实保持联系。交谈是最重要的现实维护工具。事实上,正是随意交谈的累积性和一致性使得主观现实变得厚重,而能够称得上随意的交谈都恰恰指向了理所当然的世界中的惯常事务。一旦“随意性”丧失了,就意味着惯常事务被打断了,或者说至少出现了一个对理所当然的现实的潜在威胁。

共同体与知识:
内化的社会结构+有机体的认同
[ 此贴被刘子扬在2020-09-13 21:20重新编辑 ]
Posted: 2020-07-08 18:26 | [楼 主]
薇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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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是魔鬼!太强了哇!
Posted: 2020-07-19 18:35 | 1 楼
薇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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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在一个学妹的帖子下面看到被夸了呢~希望以后可以多多并且明显一点夸奖ok?藏别人下面怎么方面找? (。ŏ_ŏ)
Posted: 2020-07-22 21:07 | 2 楼
刘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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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薇!永远滴神!!~~
Posted: 2020-07-22 21:12 | 3 楼
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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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深刻,向你学习。
Posted: 2020-08-31 20:47 | 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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