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年10月16日——2021年11日19日
【书单】《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
《批判的社会学导论》
《社会学方法的新规则》
《现代性的后果》
《社会理论的核心问题》
《自反性现代化》(在读)
《社会学方法的新规则》
《社会学方法的新规则》这本书可以说是连接吉登斯学术思想的纽带,对吉登斯早期的社会学思想作了系统的总结。1979年吉登斯出版的《社会理论的核心问题》是在此书基础上丰富充实了结构化理论。1984年出版的《社会的构成》一书标志着其结构化理论“体系”形成,前两本书被吉登斯统称为“非功能主义宣言”。所以这本书也可以算是“结构化理论”的先行者。正是在这本书中出现了吉登斯结构化理论的基本原理,其重要地位在于对社会学方法和逻辑的讨论,对社会学和社会科学元理论的构建具有本质的帮助,因此对当代社会理论界和社会科学研究具有重要价值。
就内容而言,整体上吉登斯以三条线索为逻辑来扩展他对主题的解读。第一条线索是一条明线,即主要解决一直困扰社会学研究的社会系统(结构)与个体行为之间的关系问题。也由此,吉登斯提出了“结构二重性”和“结构化”两个概念。在这个过程中,还涉及主体与客体、宏观与微观、冲突与均衡的关系。第二条线索是暗线,主要解决生活世界与社会科学的专业世界的关系问题。吉登斯在这里似乎是在讨论知识社会学的问题,但实际上是指社会学的元理论。而第一条线索正是以此为基础,获得了论证的依据。所以,这条线索虽不是书中最突出的,却是最重要的逻辑线索,是整本书的命脉。第三条线索与前两条线索同时交叉联系,主要解决传统与现代的关系问题。吉登斯系统地整理了历史上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中的社会理论传统,他回到突破创新,让自己的“新规则”有根据的面世。这使得这本书能够从广泛的学术背景中获得深刻的历史感,也正是围绕这三个线索,吉登斯逐渐推导出他独特的“新规则”。
一
社会系统(结构)与个体行为之间的关系一直是社会学理论研究的关键,对两者关系的认知一直是区分不同社会学流派的关键标准。从一开始,吉登斯就对传统社会学流派对上述关系的分离感到不满。他认为,在生活世界中,社会系统和个体行为是非常自然地结合和相互作用的。因此,社会学理论不应将它们分开。这不符合生活中的真实情况。社会系统与个体行为的关系可以细分为两对关系:结构与行动的关系和社会与个体的关系。相应地,传统社会学理论中主要有两种二元论:结构与行动的二元论和社会与个人的二元论。吉登斯认为,对于第一种二元论,有两种更典型的情况:一种是解释社会学,是“强行动但弱结构”,他们视人为有目的的能动者,并且有很多理由来解释他们所做的一切,然而他们几乎没有办法处理所面临的大量问题——强制问题、权力问题和大规模社会组织问题等;二是涂尔干和帕森斯的功能主义和法国的结构主义。它们是“强结构但弱行动”,行动者通常被认为是无能与被动的,被外部力量支配而不是被他们自己支配。
同样,吉登斯也主张摒弃个人与社会的二元论。他认为个体不仅指一个“主体”,还指一个能动者,因此行动必然是一个核心概念。而这不仅是个体特征的最关键的行动,也是社会组织或集体生活的一个要素。吉登斯将社会系统与个体行为的关系简化为一对关系,并试图实现两者之间的联系,并且认为二元论应该被结构二重论所取代。
二
本书展开的第二条线索,着眼于解决生活世界与社会科学的专业世界的关系问题。在第二条线索中,讨论的是社会学元理论的核心问题,第二条线索是第一条线索存在的前提。这条线索提出的“双重解释学”关键概念,就是前面提到的“结构二重性”和“结构化”概念的元理论前提是一样的。如果在第一条线索中,吉登斯的主要理论是解释学和实证主义,那么在第二条线索中,吉登斯的主要理论是现象学和心理学。正是通过对这条线索的阐明,吉登斯完成了解释学的第三次也是根本性的超越:解决了任何试图阐明社会科学方法逻辑的尝试所遇到的认识论难题。
吉登斯首先从本体论的意义上论述了他的命题。他认为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所面临的研究“世界”是截然不同的。前者讨论“不是一个‘预先给定的’客体世界,而是一个由主体的积极行为所构造或创造的世界”。但自孔德以来,社会学对涂尔干尤其如此,社会科学工作者已经形成了寻求建立社会的自然科学的传统。他们没有将这两个“世界”区分开,而是希望在不久的将来,社会科学也能达到如自然科学的精度和解释范围。吉登斯认为,这一努力无疑会失败。它的失败不仅在于缺乏“专业界”所接受的完整的抽象法则基础,更在于大众对它的反应。大众对自然科学理论的“抵触”往往是由于此类科学理论或发现动摇或破坏了既定的常识。而普通社会成员“抵制”社会学的主张时,则恰恰相反是因为他们认为社会学的“发现”并没有告诉他们任何不知道的事情,并且社会学经常使用技术性语言来伪装自己,而这些语言本来可以用熟悉的日常语言表达出来。吉登斯认为:“社会科学应该从自然科学的阴影中摆脱出来,无论后者披着什么样的哲学外衣。说这些并不是意味着人类社会行为研究的逻辑和方法与自然科学的研究完全不一致,我当然也不相信这一点;我也不是想支持那些具有人文传统的人所提出的观点,他们认为,任何一种概括性的社会科学从逻辑上说都不值得考虑。但是,如果社会科学要将自己的认识论和希望表达为直接类似于自然科学,那么以它们自己的术语来说,任何这样的取向都注定要失败,而且只能导致对人类社会的有限理解。”
事实上,社会与自然的区别显而易见,自然界不是由人类创造的,也不是由人类行为创造的。人类虽然在社会上正在改造自然世界,但他们并没有创造出这个自然世界,同样,人类建立的理论可能会通过其技术应用影响自然世界,但它们并不是构成自然世界的特征。虽然社会不是由任何一个人创造的,但它是由每个社会参与者创造和不断再创造的,在这个社会生产过程中,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是实践的社会理论家;在维持任何日常接触的过程中,他们通常以通俗习惯的方式使用社会知识和理论。
三
第三条线索涉及理论下传统与现代(或现代与后现代)、传承与批判的关系。这条线索与前两条线索同时交织在一起,使得作者对每一个具体问题的解释都得到了广泛的学术背景的支持。就全书而言,吉登斯主要谈及解释学与社会学中的实证传统。在具体问题上,吉登斯借鉴了符号学、现象学、精神分析等诸多理论,以及心理学、哲学等诸多学科,更重要的是,他不仅能一手掌握这些理论,运用自如,还能勾勒出重点,让自己的思想自成一体。
在本书的第一章中,吉登斯专门考察了“解释学”相关的一些社会理论流派:舒茨和胡塞尔的现象学、加芬克尔的现象学等,以及三位与解释学和批判理论相关的德国哲学家:伽达默尔、阿贝尔和哈贝马斯。第三章吉登斯梳理了涂尔干、帕森斯和马克思关于秩序、权力和冲突问题的思想。第四章吉登斯涉及了波普尔的证伪原则和库恩的历史主义的“范式”。除了上述之外,书中还有无处不在的韦伯、戈夫曼及众多语言哲学家的思想。
吉登斯还特别批评了以涂尔干和帕森斯为代表的功能主义的本质缺陷:将人们的能动行为归结为“价值观内化”;未能将社会生活视为是社会成员的积极建设;将权力视为附属现象,将孤立的规范或“价值观”视为社会活动和社会理论的最基本特征。吉登斯认为这些缺点破坏了通过协调功能主义与其他不同理论观点来修正功能主义的任何尝试。吉登斯认为,与结构功能主义不同,符号互动论给予主体主导地位,将主体视为创造性的行动者。但遗憾的是,从米德到戈夫曼,符号互动理论始终缺乏制度和制度变迁理论,导致符号互动理论与功能主义的区别被普遍认为是“微观社会学”和“宏观社会学”的差异。吉登斯在本书中试图提出:“微观”与“宏观”之间原本是一个统一的动态过程,不存在难以跨越的差距。
可以说在这本书中,吉登斯并未对所涉及的任何社会理论或人物给予绝对肯定,而是采取批判性的态度,试图整合自己的理论。除了在本书中初步提出“结构化理论”的纲领外,吉登斯还尝试整合全球视野。他认为,个体情境化互动的“日常实践”与影响现代社会生活的大规模乃至全球的社会系统特征并无太大距离。作为当代全球化趋势的结果,日常活动与全球后果之间的相关性实际上非常重要。从全球生态的角度来看,一个人吃的食物也具有全球性的后果。在一定程度上,男人看待女人的方式可能是根深蒂固的性别权力结构的构成因素。全球化系统的变革隐含在完全多样化的日常决策和行动中。通过这种方式,吉登斯将最微观的日常活动与最宏观的全球系统联系起来。同时,吉登斯还运用了一种制度反思性来兼容后现代性的视角。正是由于吉登斯对学术资源的熟练掌握和批判性的整合,这本书自出版以来就在理论界享有盛誉,成为许多国家社会理论教学和研究中不可多得的基础性教材和研究资料。
【时间】2021年9月13日——2021年10月15日
【书单】《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批判》
《社会的构成》
《民族国家与暴力》
《现代性与自我认同》
《政治学、社会学与社会理论》
《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在读)
吉登斯最为出名的社会理论三部曲分别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批判》《民族-国家与暴力》以及《超越左与右》,这三部著作所论述的核心是历史唯物主义与当代世界之间的联系。而我认为《社会的构成》《民族-国家与暴力》和《现代性与自我认同》这三本书其实也具有非常强的关联性,呈总分式的框架对能动性、社会转型和现代性理论进行了不同程度的阐明,所以这里将这三本著作一起进行分析与论述。
一、总起:《社会的构成》
提到吉登斯,人们往往会联想到结构化一词,关于登斯结构化理论的总体叙述最早出现于1984年《社会的构成》这本书中。本书表达了吉登斯论述社会结构的概念与个人能动性概念这两者之间张力问题的想法。
众所周知,社会学是一门连接个人与社会的学科,可以说纵观社会学学界的发展历程,长时间存在两大阵营,分别是社会决定论和方法论个人主义。其中社会决定论派在社会学界长时间占主流地位,他们认为社会行为会受到社会规范的制约,而社会规范有权威性且外在于个人的意愿,也就是说,社会结构与个人是相互独立的,是凌驾于个人之上并对个人有强制约束力的行为或思想方式。而方法论个人主义作为与社会结构论相对立的学派则认为社会整体是处于某种关系中个人的集合体,每一社会场景或事件,无非只是个人及其位置、环境、资源等外在表现,简单来说,就是社会整体可以划分为个人的逻辑性堆砌,比如经济、文化、宗教、法律、改革、革命、国家等等,也都是个人及其行为的后果。
而事实上,只有少数人站在极端的观点上,大多数社会学家是处于两个对立派别之间的中间地带,他们试图探寻一种客体性与主体性之间的平衡方法。而吉登斯《社会的构成》这本书就是这样一部寻找有关社会性和个人性之间交汇点的成果。本书的论述方法沿着两条相互交汇的思想线进行:一条是沿着涂尔干、韦伯、帕森斯等学者认为的社会制度和社会互动在社会整合中的关键作用而展开的,另一条则是沿着与集体性相区别开来的个人能动性的思想而展开的。吉登斯将这种双向思考方式称为克服主体主义和个体主义二元论的“二重性”,这个“二重性”学说则是对二元论学说的进一步思考。虽然说有关二重性这一学说不是吉登斯首创,但是吉登斯在本书中所描述的二重性具有重大的创新意义。例如与其他人多关注于历史重大事件的二重性不同,吉登斯认为社会的制度化构成和人的能动性发挥无时无刻的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通过零碎的日常活动而实现。
总的归纳吉登斯的观点就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惯例是保障人们本体性安全感和信任感的基本机制。在人们各种的实践中所形成的惯例,又通过实践的不断重现从而促发人们的意识中产生指导其行为举止的实践意识,这种实践意识是潜移默化的,不需要意识形态方面的语言和文字表达就能够对人们的行为起到制约作用,也能够反思性的监管人们自己的行为活动,进而逐渐使人们与周围的其他人达成一种默认的共识,使社会这一整体概念扎根于每个人的思想观念里。
社会与人是相互作用的,社会是人类创造的但社会也用其客体性因素制约着人类。在吉登斯看来,最主要的客体性因素就是时间和空间这两个概念,时空从一开始就定位好了人与人之间的角色分工并且使他们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相遇和活动。但是社会并不是强制性的分配好每个人在社会中的固定地位,人们相互间进行互动的基本条件就是共同在场,而为了能够形成共同在场就要求人们必须将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表现出不同的样貌。而共同在场这一条件也使得时间和空间的区域化得到增强,它使人们的社会活动场景形成固化模式,从而触发日常生活中的惯例,使人的实践意识与特定的客体性场景相绑定。
二、分述Ⅰ:《民族-国家与暴力》
这本出版于1985年书被誉为吉登斯历史唯物主义批判三部曲中的第二部,虽然这本书的主题是围绕批判历史唯物主义的,但是他的理论思路主要是由《社会的构成》中延伸出有关社会转型的观点,特别是其中关于社会结构、结构性原则和社会类型的观点。
吉登斯在这本书的开篇就明确说到19世纪以来的各大社会理论阵营之所以会产生争端,主要是因为各阵营对现代社会转型的动力问题各持己见,例如马克思从生产力、韦伯从理性化、涂尔干从社会分工等不同的角度来考察现代社会的构成,但其实他们共同之处都是认为资本主义是塑造现代社会的唯一力量,尽管这里的资本主义在他们看来代表着不同的意义。所以说,当人们能够看到问题的真正实质时,那么对问题的不同解释之间的差异也并不是非常巨大和毫无联系的。吉登斯的《民族-国家与暴力》这本书基于全球社会变迁的历程这一叙述框架,通过构建社会转型的一般模式来向我们阐明了塑造现代社会的力量,也就是现代社会转型除了如上述如马克思认为的提高生产力、韦伯所说的人的理性化以及涂尔干提出的社会分工的发展之外,更重要的是国家形态的变化。
现代社会的民族-国家特征是将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所区别开来的主要因素,尤其是在国家与社会的高度融合表现上,除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变迁是推动国家与社会高度融合的因素以外,还包括其他三种力量的出现与发展,分别是以信息储存和行政网络为手段的人身监视力、军事暴力手段的国家化和人类行为的工业主义。也正是因为在高度发达的物质生产水平、大幅度提高的信息和行政监视、国家掌握和垄断的暴力手段以及渗透到社会各个部分的工业主义共同推动作用下,使得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形成强烈对比。
在吉登斯的论述中社会转型过程共分为三段:第一段是传统国家时代(城邦、封建国家、继嗣帝国、中央化官僚帝国),这一时代具有明显的阶级分化特征。城市为上层阶级聚集地,而乡村则为下层阶级所在地,政府主要对城市范围进行行政监管,而不繁华的乡村则多是依靠当地的宗教民俗来维序。所以这不仅体现了阶级的差异,还表现出传统国家较落后的监视力与范围有限的国家行政力,国与国之间依靠自然边陲来鉴定,而没有明确的疆界。第二段是绝对主义国家时代,是传统国家过渡为现代国家的一个必经时期。这一阶段主要表现为自然边陲逐步被明确的疆界所替代,法律的使用范围不再主要局限于城市内,而是覆盖到这个国家的所有民众,主权观念开始出现,军事力量的发展及其后期转变为国家暴力工具都为领土扩张以及全球化趋势提供了必要条件。第三阶段为现代民族-国家,民族-国家在行政力量、公民观以及全球化的共同作用下不断发展。在绝对主义国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疆域概念和主权性概念,并且代表物质资源的配置性资源和代表行政力量来源的权威性资源是构成现代民族-国家的重要基础,这两种资源相互联系,不可分割,与之相伴的是工业化与工业主义,工业化是提高物质资源增长的重要因素,而工业主义是促进权威性资源发展的重要行政力量。
《民族-国家与暴力》这本书不仅仅是以世界史为基础来论述阶级分化型的传统国家转型为具有统一性、主权性的民族-国家,更是将社会科学的重要社会概念引用其中,以现代社会反思性的方式来论述民族-国家现代性社会形态,并且吉登斯指出:民族-国家的构建并不是以意识形态的形成为重要手段和目的,而是要注重现代制度的建设。这一点在欧洲民族-国家建设中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很多其他国家的重心却偏向于意识形态方面的建设。
三、分述Ⅱ:《现代性与自我认同》
这本书与《民族-国家与暴力》一样都是从《社会的构成》中延伸出的理论思路,分别从能动性的概念以及从社会结构原则和社会类型的概念出发对现代性做进一步论述。《现代性与自我认同》这本书主要强调现代性的个人内在性,并且探讨了现代社会中自我认同新机制的出现及其产生的影响,重点对全球现代性制度的冲击在自我认同塑造的过程中个体对这种冲击的吸纳和强化作用进行论述。
随着民族-国家和全球化力量的不断扩张,现代化对时空进行了重新构建,产生出“抽离化机制”。在全球性的影响与个人化的自我这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中之间搭建了一座相互连接的渠道,使现代性完全作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也促使人们的社会关系不再束缚于特定场所,而是可以进行远距离的交往。与新的交往方式出现所不同的是还没有能与之能相匹配的新的社会秩序,反而在抽离化的机制中引申出了一系列的危机。首当其冲的是怀疑意识与风险意识:现代批判理性的出现、知识体系专门化和权威多元的现象使人们在生存问题上存在诸多困惑;而由现代性发展随之带来的风险参数,例如生态破坏带来的危险、核武器的毁灭性威胁以及全球性远距离灾难对个人生活的远距离影响等都使人们产生对未来的不确定性。
为了应对上述产生的问题,人们努力对自己的生活方式进行细致的规划与制定,采用新的社会关系手段保护自己并且将已掌握的技术进行更新或再熟练化。这不只是吉登斯关于个人在现代性生活场景中对外来制度的压力如何进行抵抗得描述,更是通过这样具有逻辑性的解释去点名现代社会中个体与社会变迁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双重关系。正如吉登斯认为的那样,在现代新社会中的个人自我认同具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在新的情景下个体努力的挣脱超越制度约束,不断追求自我成就;二是这种情况也只是现代性制度的延伸而已,并且具有高度外延性的现代社会制度在个体对生活规划越自觉和细致时,现代性的控制力量就会越强大,进而使个体的经验逐渐削弱。
在这本书的最后部分,吉登斯还提到了启蒙时代以来的解放观念,并且指出进步主义的启蒙运动普遍宗旨是解放,即个人和集体层面上的“人类实现”,这个概念本身代表的就是人类在政治上的一种诉求。但也从另一方面可以得出结论,就是当个人的解放愈加被强调时,那么个人所处的社会环境就愈是具有制度性的压制力。将这点与《民族-国家与暴力》中所提到的关于现代社会结构类型的几点概念相联系起来,尤其是自我认同、生活规划等个体现象,恰好是与现代国家政治相伴产生的,所以说现代民族-国家其实也是解放政治的一种表现,他们把境内的民众先完全从过去传统地方性的生存环境中抽离化之后,再赋予它们新的身份和认同,然后纳入到民族-国家的监控之中。
四、吉登斯理论与中国社会
虽然吉登斯的作品主要是关于欧洲社会思想的重要研究成果,但对于中国社会理论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关于吉登斯的现代社会理论是否适用于中国的研究这个问题上,我们先来分析上述的三部作品其本身研究的三个层次问题。我认为这三部作品是总分的关系:《社会的构成》为总起,研究社会制度与人的能动性之间的辩证关系;而后两者是分述,《民族-国家与暴力》探讨了历史过程中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转型的问题,《现代性与自我认同》则研究的是现代性的外延性和心理内涵问题。这三本书其实都对社会转型和现代性理论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论述。回到关于吉登斯理论是否与中国社会相适应这个问题上来说,吉登斯实际表达过他自己的观点,首先他认为他的社会理论是基于欧洲的社会发展与表现所提出的,并且他也不认为自己的理论可以普遍化适用于全球;另一点是吉登斯认为,如果社会理论空有架子而无法真正作用于经验研究中,那么这个理论就是毫无意义的。所以基于他的第二个观点我们可以将民族-国家概念和现代性理念分别结合现代中国以及中国人生活中的现代性影响程度而作出探讨。
吉登斯的著作中所提到中国的地方也仅仅是在《民族-国家与暴力》这本书中提及到传统国家形态时中华帝国的状况,其余的例子则大多数来自于欧洲。他对国家与社会关系是从宏观的角度上阐明的,即从传统国家,历经绝对主义国家,再到现代民族-国家的转变。中国这一国家的发展经历也可套用这一变迁框架,从最初的城邦制发展为继嗣传统国家,历经明清时期的绝对主义国家,再到近代民国以来步入民族-国家,对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变动都是意义深刻的,当然也是独具中国历史的特殊性的。
关于现代性方面,同已经到达晚期现代性的欧洲相比,中国运用更多的是现代化这个词。实际上,现代化更多指一个意识形态和权力的过程,其背后隐含的是现代性的权力格局与现代性意识形态。在中国,从各种思想改造运动开始到市场经济所带来的生活观念和方式的转变,以及例如公务员制度等科层制度的逐渐拓展,再到全球化、生态破坏风险等现象所引起的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反思意识形态,实际上都是与吉登斯论述中所提到的现代性反思性制度等一些概念相符的。然而,在建设民族-国家制度以及接受现代性建构方面,欧洲作为现代性的起源地,拥有着孕育现代性的历史背景并且在历史长河中潜移默化的使人们接受了现代性的建构,而与欧洲有着较大区别的社会形态和文化传统的中国对于现代性来说,则是引入了一个新的外来文化,所以中国本土的传统与西方外来的理念相互碰撞、相互斗争,这使得中国的社会中存在着传统主义与现代主义并存的特殊现象。
所以我认为运用吉登斯的理论在分析理解中国社会时,尽管受到中国独有特征和文化模式的局限,却依然具有正面的参考和启发意义,并且我们仍然应该带着挑战与批判的精神运用社会学的思维去深刻挖掘有关理想的现代社会与中国社会相结合的可能性。
【时间】2021年5月11日——2021年6月21日
【书单】《资本论第三卷》
《生命直观》
《桥与门》
《社会是如何成为可能的》
《货币哲学》
价值形式
既然商品价值是幽灵般的抽象人类劳动,那么这种价值如何获得表达?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如何能体现出来呢?马克思回答:“商品只有作为同一的社会单位即人类劳动的表现才具有价值对象性,因而它们的价值对象性纯粹是社会的,那么不言而喻,价值对象性只能在商品同商品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所以接下来,马克思从最简单的商品交换形式出发,一步步揭示商品价值,即抽象的人类劳动,如何最终获得货币形式的表达。
按照马克思的理论,价值是抽象的人类劳动,这种人类劳动是处于流动状态的,因此是无法捕捉的,价值必须被「对象化」,也就是必须被表现在物体上,才能被感知。“要使麻布的价值表现为人类劳动的凝结,它就必须被表现为一种对象性,这种对象性与麻布本身的物体不同,同时又是麻布与其所共有的。”
在之前几何图形的例子中,面积之于几何图形,相当于价值之于商品。但是面积,比如1平米,是个抽象的、不可感知的存在,它必须被对象化,比如表现为1平米正方形,才能被感知。在物体重量的例子中,重量是不可感知的抽象概念,必须要在天平的另一边放上代表特定重量的砝码,才能使重量获得表达。在简单的商品交换形式中,等式右边的等价形式,就相当于放在天平上的砝码,它使抽象的价值对象化了。
扩大的价值形式是之前简单的相对价值形式的总和。“人类劳动在这些特殊表现形式的总和中,获得自己完全的或者总和的表现形式。”但是在扩大的价值形式中,价值仍没有获得统一的表现形式,因此商品的价值表现仍处于未完成形态。
然而,既然麻布可以和其他一切商品相等价,一切商品可以和麻布相等价,以麻布为等价形式。这样以来,所有商品的价值都可以表现在同一商品上,价值形式于是获得了统一的表达形式。这就演变为所谓的一般价值形式。麻布自身的自然形式成了这个世界共同的价值表达,「它的物体形式是当作一切人类劳动的可以看得见的化身」。麻布于是成了一种独特的商品,它不仅有其使用价值,而且在商品世界中充当了一般等价物的社会职能。于是它有了一个新的名字——货币。在历史上,有另外一种商品比麻布更适合充当一般等价物,这种商品就是黄金。
资本的积累
资本家榨取的剩余价值,如果只是被消费掉,那么资本就只能维持在原来的水平,再生产的能力与原来一样。如果资本想要积累,想要进一步扩大生产,那么就必须把一部分剩余价值再投资,即把一部分剩余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要想扩大再生产,剩余价值必须同时用来追加不变资本(生产资料)和可变资本(劳动力)。“资本只要把工人阶级每年向它提供的各种年龄的追加劳动力同已经包含在年产品中的追加生产资料合并起来,剩余价值向资本的转化就完成了”。资本积累的本质就是“资本家用他总是不付等价物而占有的别人的已经物化的劳动的一部分,来不断再换取更大量的别人的活劳动”。
资本家将剩余价值再投资,既要追加生产资料,也要雇佣新的劳动力。如果资本积累的规模扩大,对工人的需求超过劳动力的供给,那么工资就会提高。所以马克思说:“资本的积累就是无产阶级的增加”。但是随着劳动力价格的提高,资本的利润被削减,于是资本的积累放缓,工人的工资也随之回落,直到劳动价格重新降到适合资本增殖需要的水平。因此资本积累的运动会造成工人就业和工资周期性的变化。“资本、积累同工资率之间的关系,不外是转化为资本的无酬劳动和为推动追加资本所必需的追加劳动之间的关系。”
此外,剩余价值转化为新的资本,其中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的比例往往不会与原来的比例保持不变。随着机器的普及、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变资本的比例会逐渐扩大,可变资本的比例逐渐缩小。“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表现为劳动的量比它所推动的生产资料的量相对减少”。这会导致资本雇佣的劳动力呈递减的趋势。资本的积累,一方面使工人阶级不断扩张,一方面生产率的提高又不断使一部分劳动力被工厂抛弃,于是形成了过剩人口。“资本主义积累不断地并且同它的能力和规模成比例地生产出相对的,即超过资本增殖的平均需要的,因而是过剩的或追加的工人人口。”
这部分过剩的工人被马克思称为产业后备军,“它绝对从属于资本,就好像它是由资本出钱养大的一样”。过剩工人人口是资本积累的必然后果,而这支产业后备军的存在反过来又成为资本主义积累的杠杆。因为“过剩的工人人口不受人口实际增长的限制,为不断变化的资本增殖需要创造出随时可供剥削的人身材料”。当新兴产业部门出现,或者旧产业部门的市场扩大,需要更多劳动力的时候,这支产业后备军随时为资本提供所需的劳动力。“在所有这些场合,都必须有大批的人可以突然地被投到决定性的地方去,而又不致影响其他部门的生产规模。这些人就由过剩人口来提供。”
凯恩斯主义经济学从总需求的角度解释周期性失业的现象,认为总需求不足,无法雇佣足够的工人,是造成失业的原因。但是在马克思看来,工人的就业与失业,完全是资本膨胀和收缩的结果,并且按照资本增殖的规律来调节,“以致劳动市场忽而由于资本膨胀而显得相对不足,忽而由于资本收缩而显得过剩”。所谓的需求、供给、信用、价格等因素,不过是商业周期的表象,而资本对劳动力的吞吐才是周期的根本。
除了资本对工人阶级的剥削,马克思也没有忽略资本之间的互相剥削,即资本之间的竞争。“社会资本中固定在每个特殊生产部门的部分,分在许多资本家身上,他们作为独立的和互相竞争的商品生产者彼此对立着……资本家剥夺资本家,使许多小资本转化为少数大资本”。这个过程被马克思称为集中。同资本的积累一样,资本的集中也是资本主义运作的必然规律。因为越大规模的资本越容易形成规模效应,规模效应会提高生产率,降低成本,致使较大的资本战胜较小的资本,最终的结果是全部资本都集中在少数资本家手中。“通过集中而在一夜之间集合起来的资本量,同其他资本量一样,不断再生产和增大,只是速度更快,从而成为社会积累的新的强有力的杠杆。”
因此,资本主义一旦开始运作,在积累和集中的作用下,资本就会不断地自我增强,直到成为吞噬一切的力量。但是最初的资本是哪里来的呢?答案是原始积累。这种原始积累在政治经济学中所起的作用,同原罪在神学中所起的作用几乎是一样的。原始积累是如何完成的?按照马克思的说法,那是“用血与火的文字载入人类编年史的”。
15世纪末期随着欧洲封建制的解体,大量的土地被私有化,自耕农的土地被掠夺,大量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被抛向劳动市场。通过掠夺和盗窃,资本主义完成了土地资本的积累。相比于地主积累土地蜗牛爬行的进度,货币资本的积累要快的多,比如高利贷资本和商业资本。15世纪末地理大发现开辟了新的世界市场和贸易需求,使得商业资本通过殖民和贸易的方式得以快速积累。“在欧洲以外直接靠掠夺、奴役和杀人越货而夺得的财宝,源源流入宗主国,在这里转化为资本”。随着手工业的发展,商业资本进而转变为工业资本。在历史教课书上,正义和劳动自古以来就是唯一的致富手段;但是“在真正的历史上,征服、奴役、劫掠、杀戮,总之,暴力起着巨大的作用”。资本主义的辉煌成就,就是建立在“对一切中等阶级下层分子的暴力剥夺”的基础之上的。
【时间】2021年4月10日——2021年5月10日
【书单】《资本论第一卷》
《资本论第二卷》
《资本论第三卷》(在读)
剩余价值
劳动力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和其他商品一样,也有其价值。根据马克思的理论,任何商品的价值都是由生产这件商品的劳动量决定的。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生产劳动力这种商品所需的劳动量决定的。要想生产一个劳动力,就需要供给他食物、住宿等生活必需品,用来生产这些生活必需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一个劳动力的价值。「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力占有者所必须的生活资料的价值」。
马克思所谓的劳动和劳动力并不等同。劳动是一种抽象的东西,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是一种幽灵般的东西;而劳动力是现实中存在的,「劳动力存在于工人身体内,它不同于它的职能即劳动,正如机器不同于机器的运转一样」。「劳动是价值的实体和内在尺度,但是它本身没有价值」。按照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原始生产资料(劳动、土地)是没有价值的。诸如劳动的价值、土地的价值「这类虚幻的用语是从生产关系本身中产生的」。也就是说,现实生活中土地有价值,但这不过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有的形式。
当然,劳动力并不是同质化的商品,人有不同的技能,从事的不同类型的劳动,所以劳动力为获得技能所需的教育以及其他花费也应包括在生产劳动力所耗费的价值中。此外,供养工人子女的生活资料,也应被计算在其中。但不管生产劳动力的耗费多么复杂,「在一定的国家,在一定的时期,必要生活资料的平均范围是一定的」。也就是说,在一定时期,劳动力的价值,正如其他商品价值一样,是一个客观的存在。
剩余价值的核心在于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使之超过生产工人日用生活资料的劳动时间。尽管马克思花了大量的篇幅来解释剩余价值,但这个理论的内核其实异常简单:资本家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正如奴隶主榨取努力的劳动力一样,只给奴隶提供最低限度的生活必需品,却强迫奴隶劳作更长的时间。区别只在于,资本家之所以能剥削工人,不是因为他手中有皮鞭,而是因为他占有生产资料。而工人除了自己的劳动力,「没有别的商品可以卖,自由得一无所有,没有任何实现自己的劳动力所必需的东西」。
马克思把工人生产自己劳动力价值的劳动时间称为“必要劳动时间”,工人至少要劳动这些时间才足以为生。超出必要劳动时间的做工时间被称为“剩余劳动时间”。于是剩余劳动时间和必要劳动时间之比,即反映了资本家购买劳动力获得资本增值的比例,马克思将之命名为“剩余价值率”。「剩余价值率是劳动力受资本剥削的程度或工人受资本家剥削的程度的准确表现」。
工作日
正因为资本家获取剩余价值的秘密就在于榨取工人的剩余劳动时间,所以工作日的长短就成了资本主义运行的关键变量。「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历史上,工作日的正常化过程表现为规定工作日界限的斗争,这是全体资本家即资本家阶级和全体工人即工人阶级之间的斗争。」
马克思控诉了资本家对工人无情地压榨:「1860年 1 月 14 日,郡治安法官布罗顿先生在诺丁汉市会议厅主持的一次集会上说,从事花边生产的那部分城市居民过着极其贫穷痛苦的生活,其困苦程度是文明世界的其他地方所没有见过的…… 9岁到 10岁的孩子,在大清早2、3、4点钟就从肮脏的床上被拉起来,为了勉强糊口,不得不一直干到夜里 10 、11 、 12点钟。他们四肢瘦弱,身躯萎缩,神态呆痴,麻木得像石头人一样,使人看一眼都感到不寒而栗。马利特先生和别的工厂主起来抗议讨论这类事情,是一点也不奇怪的…… 这种制度,正像蒙塔吉·瓦尔应牧师所描写的那样,是无拘无束的奴隶制,是在社会、肉体、道德和智力方面的奴隶制…… 如果一个城市竟举行公众集会,请求把男子每天的劳动时间限制为 18小时,那我们将作何感想昵!…… 我们抨击弗吉尼亚和卡罗来纳的种植园主。然而,他们买卖黑奴、鞭笛黑奴、贩卖人肉的行为,比起为资本家的利益而制造面纱和硬领的过程中发生的那种慢性杀人的暴行,难道更可恶吗?」
为什么资本如此惨无人道?马克思的回答是:对货币的贪婪。「如果在一个经济的社会形态中占优势的不是产品的交换价值,而是产品的使用价值,剩余劳动就受到或大或小的需求范围的限制,而生产本身的性质就不会造成对剩余劳动的无限制的需求。」如果经济活动不是以获取货币为目的,那么即便是对黑人的奴役,也不过是温和的家长制。而一旦涉及对货币的贪求,人性之恶就会被无限放大。
马克思对货币的态度与古典经济学迥异。古典经济学家,比如亚当·斯密,把货币只当作社会分工和交易的工具。货币属于流动资本,但绝不是最重要的资本,也不是资本家追求的最终目的。因为货币本身不能增值,货币必须被投资,转化为扩大生产的资本,资本家才能实现财富的增值。这就把资本家的逐利行为和社会生产能力的提升关联在了一起,逐利行为于是被认为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在马克思看来,货币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即便资本家将利润用于扩大再生产,也只是进一步提高了剩余价值率,而不会惠及他雇佣的工人。
马克思叙述了争取正常工作日的斗争历史:「物质生产方式的改变和生产者的社会关系的相应的改变,先是造成了无限度的压榨,后来反而引起了社会的监督,由法律来限制、规定和划一工作日及休息时间……正常工作日的确立是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长期的多少隐蔽的内战的产物。」工作日的斗争在马克思的年代白热化到什么程度?马克思转引桑德斯的话:「如果不限制工作日,不严格地强制贯彻工作日的法定界限,要想在社会改革方面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是绝不可能有任何成功希望的。」
按照马克思的理论,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和社会条件下,如果生产力水平是一定的,那么劳动力的价值也是一定的。如果立法规定的工作日时长是一定的,那么剩余价值率在这个特定阶段就是确定的。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所能榨取的剩余价值总量的多少只与雇佣的工人数量有关。假如剩余价值率是100%,那么雇佣一个工人的生产可以榨取半日劳动的价值,雇佣两个工人就可以榨取一日的劳动价值。
当然资本家除了雇佣劳动力之外,还要购买生产资料。马克思将生产过程中用于雇佣劳动力的资本被称为“可变资本”;与之相对的是“不变资本”,也就是用来购买其他生产资料和原材料等所用的资本。“不变资本”无论多少都对剩余价值量没有影响,剩余价值只能从“可变资本”中产生,因为只有人的劳动才能创造价值,“不变资本”只会把自身的价值全部或部分地转移到最终商品中去。
生产力
通过延长工作日而生产的剩余价值被称为“绝对剩余价值”。资本家要想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除了延长工作日外,还有一种方法就是设法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如果工作日时长不变的话,缩短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也就相当于延长了剩余劳动时间。根据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必要劳动时间等于工人生产维持自己生存的生活资料的劳动时间。要想缩短生产生活资料的时间,生产力水平必须提高。「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在这里一般是指劳动过程中的这样一种变化,这种变化能缩短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必需的劳动时间,从而使较小量的劳动获得生产较大量使用价值的能力。」生产力提高意味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缩短,意味着生产维持劳动力所需的生活资料的时间缩短,也就意味着劳动力价值的降低。
资本家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总是想法设法提高劳动生产力的水平。但是资本家利润的来源,不是由于生产力提高后他可以生产更多的商品价值(商品价值只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相关),而是因为生产力的提高降低了劳动力的价值,因而给资本家留下了更大剩余价值的空间。当新的生产方式刚刚被某个资本家引进的时候,由于该生产方式尚未被社会普遍采用,所以局部商品的生产「少于在社会平均条件下生产的大宗同类商品所花费的劳动时间」,这会给该资本家带来超额剩余价值。但是,「当新的生产方式被普遍采用,因而比较便宜地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个别价值和它的社会价值之间的差额消失的时候,这个超额剩余价值也就消失。」
马克思并不认为生产力的提升会改善工人的生活水平。不同于古典经济学的逻辑——当新的生产方式被引进后,会给企业家带来超额利润,这个利润会引诱更多的企业家介入生产,企业之间的竞争会提高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的价格,所以生产力的进步最终会传导到工人实际收入的提升——根据马克思的理论,无论生产力如何提高,劳动力的价值始终等于维持他生活所需的必需品的价值;新的生产方式的发明只会缩短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进而降低劳动力的价值。这个过程的受益人只有资本家阶级,而非工人阶级。「因此,提高劳动生产力来使商品便宜,并通过商品便宜来使工人本身便宜,是资本的内在的冲动和经常的趋势。」
接下来马克思分析了从工厂手工业到机器大工业——生产力不断提升的历史进程中,工人阶级是如何被越来越残酷地剥削的。
从工厂手工业到机器大工业
工厂手工业在16世纪中叶到18世纪资本主义生产的主要形态。所谓的工厂手工业是指众多手工业的工人在同一个资本家的指挥下在同一个工厂里分工协作的生产方式。工厂手工业的组织方式是二重的:一方面他把相关联的不同工种的手工业者(比如马车匠和马具匠)组织在同一个工厂里为同一个资本家所雇佣;另一方面,他把同一件商品的制造拆分成不同的工序,每个工序独立化为各个工人的专门职能(比如生产一枚针要经过20道工序)。因此,「一方面工场手工业在生产过程中引进了分工,或者进一步发展了分工,另一方面它又把过去分开的手工业结合在一起」。工场手工业带来了精细化的分工,其最终目的便是把工人的身体「转化为这种操作的自动的片面的器官」。
工厂手工业内部的分工以社会分工为前提,并且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分工。「因为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般前提,所以工场手工业的分工要求社会内部的分工已经达到一定的发展程度。相反地,工场手工业分工又会发生反作用,发展并增加社会分工。」然而,工厂内部的分工和社会分工有着本质的区别:每个社会分工的单元都生产完整的产品,而工厂内部的分工单元只是商品生产中的一道工序,并不产出完整的产品;社会分工中的生产资料分散在许多互相独立的生产商手里,而对工厂内部分工而言,所有的生产资料都由一个资本家所有;社会分工以平等交换为基础,而工厂内部分工是在资本家的权威主义监督之下进行的。
自18世纪工业革命以来,机器开始取代人工劳动,工厂手工业的生产方式开始逐渐转变为机器大工业的生产方式。机器的普及降低了生产中使用蛮力的必要,从而使妇女和儿童——过去不被认为是劳动力——也被纳入了资本家剥削之列。「这样一来,这种代替劳动和工人的有力手段,就立即变成了这样一种手段,它使工人家庭全体成员不分男女老少都受资本的直接统治…… 现在,一家人要维持生活,四口人不仅要给资本提供劳动,而且要给资本提供剩余劳动。」
虽然机器提高了生产力水平,但这并不会使工人阶级受益,因为工人的工资始终等于劳动力的价值,即维持他生存最低生活资料的价值。相反由于机器对人工的替代,反而会使大批劳动者失业,「由于使那些被机器排挤的工人失业,制造了过剩的劳动人口」。不过马克思也注意到,被机器排挤出来的工人,可能在其他劳动部门就业。随着机器在一个工业部门的扩大,虽然减少了这个工业部门雇佣劳动力的数量,但是该部门生产的扩大会增加「给这个工业部门提供生产资料的那些部门」的雇工数量;另外,「一种新工人随着机器出现了,这就是机器的生产者」。但无论如何,「生产机器所费的劳动要少于使用机器所代替的劳动」。其结果是,「机器不仅在采用它的部门,而且还在没有采用它的生产部门把工人抛向街头」。
机器取代人工还存在这样一个悖论:由于机器取代人工,资本家增加了不变资本的比例,减少了可变资本的比例。但是根据马克思的理论,机器不能创造价值,只是把自身的价值转移到最终产品上,剩余价值价值只能从劳动力身上榨取。雇佣劳动力的减少,意味着剩余价值的减少。虽然产量提升了,但是产品的总价值降低了,剩余价值也减少了。所以在机器生产时代,资本家为了维持榨取的剩余价值不变,就只能提高剩余价值率,也就是延长剩余劳动时间。机器的普及,「成了把工作日延长到超过一切自然界限的最有力的手段」。因此机器大工业时代,一方面就业的工人数量减少了,另一方面就业的工人受到加倍的剥削。机器的广泛应用极大地提高了生产力的同时,却并没有改善工人的生活水平,于是产生了一个问题,多生产出来的商品去哪里了?答案是转变为了剩余产品。
但是资本对工人的压榨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正是由于转化为商品的人的血和汗日益便宜,销售市场曾不断地扩大并且仍在一天天扩大…… 最后,转折点来到了。」工厂法就是社会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第一次有意识、有计划的反作用」。工厂法不但强制规定了工作日的时限,而且还规定了工厂基本的卫生条件,以及保障儿童必须接受基本的教育年限。工厂立法是「对资本的剥削权力的干涉」。「由各种年龄的男女组成的结合工人这一事实,尽管在其自发的、野蛮的、资本主义的形式中,也就是在工人为生产过程而存在,不是生产过程为工人而存在的那种形式中,是造成毁灭和奴役的祸根,但在适当的条件下,必然会反过来变成人类发展的源泉。」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制造的阶级矛盾早晚会反过来吞噬资本主义自身。因此资本主义绝不是人类社会的最终形态,它会由阶级矛盾的推动向更高级的社会形态进化。
【时间】2021年3月5日——2021年4月10日
【书单】《反杜林论》(《马恩全集第二十卷》)
《自然辩证法》(《马恩全集第二十卷》)
《资本论第一卷》(《马恩全集第卷》)(在读)
商品与价值
众所周知,马克思的整个理论建筑在所谓的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之上。有人反驳劳动价值理论,因为有很多东西即便没有劳动凝结在其中也具有很高的价值。比如一个金矿,即便没有人开采,没有人付出劳动,金矿本身就有很高的价值。这种反驳并没有真正理解马克思的价值理论。
为了更好地阐释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有必要先说明两点。首先,马克思并不是在解释市场经济中所见的商品的价值;或者说,马克思在探讨价值问题的时候并没有预设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的前提。恰恰相反,马克思想要证明的是,资本主义经济只是人类历史进程中的一个阶段而已。我们所熟悉的价格现象,比如钻石很昂贵,马铃薯很廉价,不过是资本主义经济下的价格形态。因此不能拿资本主义市场下的价格现象来反驳马克思的理论。其次,正如前文所说,马克思研究经济的方法并不是演绎或归纳,而是哲学式的思考。现代经济学的价格理论把市场上观察到的价格当成研究对象,寻找理论来解释这种现象。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则是本体论式的思考。马克思要回答的问题不是“为什么市场价格会是这样”,而是“价值的本质是什么”。马克思批判古典经济学家:「像亚当·斯密和李嘉图,把价值形式看成一种完全……在商品本性之外存在的东西。」马克思则试图通过考察商品的本性来发现商品内在价值的本质。
马克思从商品的二重性出发。所谓的二重性是指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并不一致的现象。马克思称之为“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不一致一直是困扰古典经济学家的核心问题之一。有些东西对所有人都有使用价值,比如空气,但却没有交换价值。有些东西有很高的交换价值,比如钻石,却没有太大使用价值。一件完全相同的东西,使用价值不变,而交换价值却经常处于变化之中。「交换价值好像是一种偶然的、存粹相对的东西,也就是说,商品固有的、内在的交换价值似乎是一个形容语的矛盾。」
使用价值完全不同的商品之间的交换如何成为可能?马克思认为,这种交换之所以可能,必定是因为不同的商品之间存在某种共同的东西。「如果把商品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 如果把商品中各种形形色色的差异性抽离,「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交换价值简称为价值)。
如果我们说两种完全不同的商品可以交换,势必是因为二者之间有某种共同的东西,否则这种比较是无法实现的。这种共同的东西就存在于把商品的所有差异性全部剥离后剩下的东西——即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商品价值即劳动——这一论断并不是根据任何现实中的价格现象归纳得出的结论,而是从本体论式的思考得到的结果。
当然,这并不以为这一个人越懒、生产效率越低下,他的劳动时间越长,生产的产品就越有价值。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是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的,即「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商品的交换价值(即价值)与其使用价值无关。决定使用价值的是商品的不同用途的功能,是生产商品所需要的不同性质的劳动。而价值恰恰存在于,把所有劳动的异质性全部剥离,剩下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力的消耗。这个结论和现代经济学所采用的边际效用理论完全相反,在边际效用理论中,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得到了统一,交换价值被归结为边际使用价值。
由于价值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生产力越发展,劳动时间越少,价值就越低。「假定生产一件上衣的必要劳动增加一倍或减少一半,在前一种场合,一件上衣就具有以前两件上衣的价值;在后一种场合,两件上衣就只有以前一件上衣的价值。」马克思对于价值和生产力的论述也与现代经济学向左,后者认为价值增量是对生产力进步的回报。
价格与货币
马克思对价格的解释是:价格是对象化在商品内的劳动的货币名称。黄金作为货币执行着两种完全不同的职能。「作为人类劳动的社会化身,它是价值尺度;作为规定的金属重量,它是价格标准。作为价值尺度,它用来使形形色色商品的价值转化为价格,转化为想象的金量;作为价格标准,它计量这些尽量。」 这里可以看到马克思对货币本质的阐述。黄金本身也是商品。黄金之所以是价值尺度,是因为它本身也凝结了人类劳动——「商品用黄金来估价也只是以下面一点为前提:在一定时间内生产一定量的黄金要耗费一定量的劳动。」
价格不同于价值。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抽象的人类劳动,只有生产某种产品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变,那么该商品的价值就不会变化。而价格是可能偏离价值的,因为价格并非内含在商品的本质中,而是商品价值观念化地表达。「货币虽然只是商品的价值形式,但价格可以完全不是价值的表现……要规定商品的价格,只需要使想象的黄金同商品相等……它的价值只是观念地表现在价格上,价格使商品同对立着的黄金发生关系,把黄金当作自己的实际的价值形态。」虽然价格有可能偏离价格,但价值决定价格,价格会向价值靠拢。
流通手段
商品的交换是在两个互相对立、互为补充的过程中完成的,即商品变为货币(第一阶段变换卖),又从货币变为商品(第二阶段变换买)。用马克思的公式表示就是 W—G—W。商品A经由货币为中介完成了两个阶段的变换,最终转变成商品B。而商品A也是由其它商品交换而来的,商品A的第一阶段变换,可能与其它商品的第二阶段变换相连。商品B也不是变换的终点,商品B作为第二阶段变换的结果,还可以继续开启下一个第一阶段变换。「每个商品的形态变化系列所形成的循环,同其它商品的循环不可分割地交错在一起。这全部过程就表现为商品流通。」马克思要说明的是,「商品流通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实质上不同于直接的产品交换」。因为直接的产品交换只是私人行为,而商品流通是一个社会化的过程。「分工使他们成为独立的私人生产者,同时又使社会生产过程以及他们在这个过程中的关系不受他们自己支配;人与人的互相独立为物与物的全面依赖的体系所补充。」商品流通使产品交换打破了个人和地域的限制,发展成社会层面的大生产。
与商品流通相辅相成的是货币的流通。与商品不同的是,商品会被消耗掉,从而退出流通,而货币在完成一次流通任务 W—G—W 后,并不会消失,而会继续被投入到下一次流通。于是自然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在流通领域里,货币量和商品量的关系是什么?马克思的回答和经典的货币数量理论一致:流通货币量=流通商品价格总额/货币流通次数。同一枚货币流通次数越多,换手越频繁,实现商品流通所需的流通货币总量就越少。
但马克思的货币理论和古典经济学有一个根本的区别。古典经济学认为货币是商品定价的工具,所以如果商品总量不变,参与流通的货币量增多(比如发现了新的金矿),自然会引发商品价格上涨,即通货膨胀。马克思反驳了这种认识:「有一种错觉,认为……商品价格决定于流通手段量,而流通手段量又决定于一个国家现有的货币材料量;这种错觉……是建立在下面这个荒谬的假设之上:在进入流通过程时,商品没有价格,货币也没有价值……」
在马克思的理论构建中,价值的第一性的,而后才有价值的观念化表示即价格,而后才有需要实现价格交换的流通货币量。如果货币的价值发生了变化,比如开采黄金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发生了变化,那么「先是商品价格同货币价值成反比例地变化,然后是流通手段量同商品价格成正比例地变化……假设商品量已定,流通货币量就随着商品价格的波动而增减;流通货币量之所以增减,是因为商品的价格总额随着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增减。」所以,并非货币量的增加引发了商品价格上涨;恰恰相反,是价格上涨引发了货币量的增加。
货币的职能
纸币不过是代替黄金的价值符号。「纸币同商品价值的关系只不过是:商品价值观念地表现在一个金量上,这个金量则由纸象征地可感觉地体现出来。纸币只有代表金量(金量同其它一切商品量一样,也是价值量),才是价值符号。」
由于黄金耐久的物理特性,于是把交换价值当作商品来保持成为可能; W—G 这一变换由手段变成目的本身;「货币硬化为贮藏货币,商品出售者成为货币贮藏者」。但是要想贮藏货币,必须要先卖而不买。所以贮藏的货币是社会的抵押品,抵押的是货币可以买而没有买的商品。
随着商品社会的发展,「使商品的让渡同商品价格的实现在时间上分离开来的关系也发展起来」。商品的买卖可以先以信用交易,以债务的形式存在,一段时间之后再由货币支付来了解债务。货币的这种只能被马克思称为支付手段。由于债务关系先于货币支付而存在,所以「支付手段的运动则表现了一种在这种运动之前已经现成地存在的社会联系」。随着信用交易的发展,信用凭证于是进入流通领域,取代一部分货币成为流通手段,而货币则转化为作为支付手段的准备金形式。
货币转化为资本
马克思未从给资本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不过从前后文中可以推断出,马克思所谓的资本包括一切生产资料以及货币本身。在工业资本(生产资料)兴起之前,商业资本(货币)是资本的主要形态。「资本在历史上起初到处是以货币形式,作为货币财产,作为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与地产相对立。」
货币既可以作为商品流通中的一般等价物,也可以作为资本贮藏起来。但这二者有本质的不同。在商品流通的过程中,注意到马克思的公式 W—G—W(商品—货币—商品)也可以写成 G—W—G(货币—商品—货币),因为商品和货币的交换是一个无限延伸循环的过程。
剩余价值是如何产生的呢?如果仅从公式 G—W—G’ 来看,似乎是商人低买高卖的结果。商人要么借助价格的波动从中赚去差价,要么通过欺骗他的客户从中渔利。不排除确实有这样的「奸商」存在,但马克思首先否定了这种解释剩余价值的方式。马克思的理论认为,价格偏离价值只是暂时的现象,就普遍规律而言,「商品交换就其纯粹形态来说是等价物的交换,因此,不是增大价值的手段」。虽然商人可能通过欺骗他的客户来谋利,但是这种交易是一个零和博弈,一方获利意味着另一方亏损,「一个国家的整个资本家阶级不可能靠欺骗自己来发财致富」。所以马克思的结论是「资本不可能从流通中产生」。
既然纯粹流通的过程不能产生剩余价值,那么剩余价值的秘密就只能从 W 身上寻找。有种特殊的 W 可以使用来买它的 G 增值。「这种变化只能从这种商品的使用价值本身,即从这种商品的消费中产生……它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独特属性。」这种特殊的商品就是——劳动力。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自己的财产,从而当作自己的商品」;而对于资本家,劳动力就像其他生产资料一样,是一件具有使用价值的商品,他的使用价值就是他的劳动能创造新的价值。「劳动力的消费过程,同时就是商品和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
[ 此贴被何雨竹在2021-11-29 13:42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