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远 |
2021-07-22 09:53 |
宗教社会学
宗教是一个串联其古典社会学加很好的切入点,在阅读了一年多的经典文献后,我重新投入到对宗教相关的书籍的阅读,像更好的来理解宗教社会学的逻辑。
一、关于《宗教社会学》 手头有两本《宗教社会学》,一本是齐美尔写的小册子,一本是韦伯所著的“宗教百科全书”。齐美尔这本书确实更像是一篇小小的随笔,写的有些随兴与简单,尤其在和韦伯的详细论述相比,完全是另一种风格。
齐美尔这本书分为了三个部分,但是每个部分的内容相对来说并不紧凑,第一个部分是“论宗教社会学”,在这里齐美尔认为信仰源于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而社会力量之所以能够整合起来,正是源于信仰的力量,他举了信徒的例子,他认为普通教徒其实对教义并没有深刻的、神学层面上的理解,所以他们之所以对异教徒那样的激进与暴力是因为他们感觉他们作为一个整体而受到了冒犯,这就是一种集体心理带来的社会力量的整合,而不是在理性分析宗教理念的基础上产生的冲突;第二部分是“宗教的地位问题”,齐美尔在这里对宗教的总结也具有很高的概括性甚至是艺术性,他认为“宗教是对不可知的知,是对超验的经验”,这是我比较喜欢的对宗教概念的界定;第三部分是“论宗教”,齐美尔认为宗教的力量能够重塑我们的生活形态甚至生命意义。以基督徒为例,他们信仰上帝,不仅表示他们坚信上帝之存在,更意味着他们具有一种甘愿为上帝献身的情感,意味着他们把上帝当作生活的准绳。在他看来,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需要有某个事物处于核心的位置,假设宗教在我们的生活中处于核心位置,那么我们生命中的其他事物就会发生自然的调整,围绕着中心事物出现新的分布,并最终回归和谐的状态。涂尔干的晚期研究认为是“道德失范”带来了现代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因此涂尔干后期的研究重点偏向了宗教与道德领域,我觉得可能与之类似,齐美尔的主张也是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人们的生命中需要一个核心的事物,在他看来信仰就是这样一个很好的中心,齐美尔认为,坚信某人或某个整体是维系社会的最可靠的纽带。
【我本人是比较认同齐美尔的说法,要想要社会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和动员力确实需要有一个存在于社会整体之间的信仰,比如西欧社会的基督教信仰,伴随着美国崛起的新教信仰,在民国时期中国知识分子间达成共识的民主共和信仰,这些核心观念在社会生活中占据了重要的角色,并且在社会中达成了相当范围内的共识,并且能够形成一个清晰的、具有集体感的类似“阵营”的范畴。在西学东渐的过程中,清末明初的进步知识分子以及青年学生之间形成了强烈的民主共和观念,在西学的教育下,大家相信共和制度代表先进,能够挽救中国,这种坚信在很多知识分子心中甚至可以上升到信仰的程度,这种理念成为了进步知识分子之间的“核心价值观”,这也是为什么袁世凯改制称帝后收到了全国团结一致的集体抗议,这种动员力量之所以出现就是源自民主共和理念在社会的潜移默化,以及坚信共和制度可以拯救中国于危亡的人愈来愈多。】
与之相比,我认为如今我们所宣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不具备成为核心价值的条件,首先它太多了,一个具备16个核心价值的社会真的存在吗?或者说如果一个社会提倡16种核心价值,那么这16种核心价值如何能够引起大家共同认可呢?在我看来这有些太多了,太宽泛了,或许叫做“中国人应该追求的十六种核心美德”可能比较合适。话说回来,这种从信念转换为行动的过程不正就是宗教系统中信仰转换为具体的、可以看到的各种宗教仪式的过程吗,教徒通过具体的仪式来将自己内心的信仰外在化、可视化,目的是为了维护信仰、为了保持信仰。我们可以将之联想到社会行动的层面,一个想要有所作为的社会集体行动必须要具备一个明确的核心共识,而且在社会行动的不同阶段应该具有不同的程度的核心价值,尤其是那些涉及面广、复杂性高、实践难度大的集体行动。
【比如美国的黑人平权过程,并不是直接从黑奴就过渡到了和普通白人一样具有相应的公民权,也是经历了上百年的社会抗争与社会行动而一步步的走向了愈来愈平等的地位,从最基础的废除奴隶制度,到可以和白人一起乘坐公共交,再到可以和白人小孩一起私立上学,再到最高法院判决可以黑人和白人结婚,不同阶段具体的共识是不同的,这也就导致了不同阶段社会行动的目标也不相同,只有在某个明确的共识、某个统一的价值信念的基础上才能够更好的促使某次社会行动吸纳到更大的社会力量。在19世纪初-19世纪末,美国黑人运动的主要诉求是废除奴隶制,这个阶段核心价值是追求独立与自由;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40年代,美国黑人的诉求是平等,因为在这个阶段白人虽然承认了黑人独立、自由的身份,但却没有给他们平等的政治权利,仍旧把他们放在了低人一等的地位上;20世纪40年代至今,黑人运动内在的核心价值则偏向对正义的追求,但是时至今日美国仍然会出现不公正的对待黑人事件】。
这里我们稍微展开一下几位学者对宗教概念的界定。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涂尔干对宗教的定义是:“宗教是一种与众不同、又不可冒犯的神圣事物有关系的信仰与仪轨所组成的统一体系,这些信仰与仪轨将所有信奉它们的人结合在一个被称之为‘教会’的道德共同体之内”。在书中涂尔干先是列举反例反驳了“宗教本质上是神秘的”和“宗教本质上是对神的崇拜”这两个观点,他认为宗教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信仰,一个是仪式;一个是观念,一个是行动。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他分两大章节对信仰和仪式做了介绍。在信仰部分主要介绍了图腾信仰、灵魂观念以及精灵观念,其中对图腾的信仰做了最详尽的阐述;而在仪式部分则主要介绍了消极膜拜、积极膜拜以及禳解仪式,其中对积极膜拜做了更详细的描述,包括了祭祀、模仿、表演、纪念等。我们可以发现,涂尔干在宗教社会学的研究中很强调神圣事物的存在,他认为宗教是“与神圣之事物相关的信仰与实践的统一体”,不论是信仰还是仪式,也就是说,不论是观念还是具体的行动,在涂尔干看来都是围绕着神圣事物进行的。 韦伯对宗教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他在《经济与社会》中一开始就说了:“要给宗教下定义,也就是要说清它是什么,这在研究的开端是不可能的。如果一定要下定义的话,那也只有在研究的结尾才能做到。”对于宗教这种复杂事物的概念界定,韦伯是非常谨慎的,但是韦伯对于宗教的研究并没有抵达他所说的“结尾”,是一项未竟的研究,所以我们很难看到韦伯对宗教的明确的定义,但是我们可以从韦伯对宗教的研究中看出,他研究的重点其实不是某种特定的宗教,也不仅仅是世界各地存在的主流宗教——比如基督新教、印度教、佛教、儒教与道教,他真正的目的是研究某一社会或社会组织中宗教意识对各种社会行为、特别是对经济行为的影响和结果,这一目的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这本书中得到了最显著的体现。
现在我们从宗教的定义重新回到《宗教社会学》,在阅读了齐美尔这本小册子之后,我还是感觉自己充满了疑惑,因为这本小册子只是很简单的阐述了我们社会种既存的宗教、宗教与社会的关系、并且回答了在现代社会中我们为什么仍然需要宗教这些问题,他并没有像涂尔干那样追根溯源宗教的起源,也没有像韦伯那样举例分析各个世界性宗教的不同,所以为了进一步的了解,我就继续阅读了韦伯的《宗教社会学》。
韦伯在《宗教社会学》中对宗教的各种要素展开了详细的讲述,从开篇第一章对宗教的起源的探究,到后面对巫师祭祀的对比介绍,再到对神的概念以及宗教伦理、宗教禁忌的讲解,以及后面对先知、布道、司牧的介绍;然后又讲述了不同阶级对宗教的关系、不同阶级对宗教的态度、不同宗教不同的阶级构成;在第八章讲述了“神义论”,第九章、第十章重点讲述了救赎宗教;最后两章则介绍了宗教与现世的关系。这本书就很好的体现了韦伯“百科全书学者”的特点,在对各基本概念的讲解中,列举了世界各地的宗教作为例子,可以说是信手拈来。
在开篇第一章探讨宗教的起源时,韦伯主张从“宗教行为”入手进行探究,通过追问人们为什么会做出某种宗教行为,来进而探究宗教行为的具体意义所在,韦伯认为,大多数的宗教行为其实是基于一种理性的考量而进行的行为,并且遵循了经验的法则。如何理解这一点呢?也就是说信徒之所以会做某些事情,是为了获得宗教所许诺给他们的“好处”,比如基督徒禁欲行善是为了能够不入地狱而升入天堂,印度教教徒维护现存的不平等的种姓制度是为了来世能够投胎到更高的种姓等等,这些看似虔诚的宗教行为,其实背后都具有相应的理性的思考以及利益的考量。除此之外,韦伯也从卡理斯玛入手探究神的存在,比较了自然性到人格性的神、众神并立到一神独尊的演化等。
在第二章对祭祀和巫师的讲述,韦伯有些将二者二元对立起来了,如下图表所示,这里不做赘述: 祭祀 神祗 祭典 规则化、组织化 巫师 鬼怪 巫术 随机化、个人化
在第三章韦伯阐述了几种不同的神的概念,也讲述了他所认知的禁忌与图腾,并在章节末尾引申到了宗教中非常重要的救赎思想。在韦伯看来,禁忌之出现是精灵信仰存在的基础上,人们把生活中某些异常(甚至正常)的现象的出现赋予了“精灵附身”的内涵,比如某人来月经了,在某些精灵信仰种就有可能被认为是被精灵附身,他可能会被认为是“神圣的”或者“不干净的”,不管是什么情况,我们都不能去激怒这个精灵,不然它会附体于这位多管闲事的人身上,或是以巫术手段伤害此人或它所附体的任何其他人。韦伯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具有巫术性卡理斯玛的人即可借着巫术的施为,使各种各样的物或人附上(对其他的物或人而言具有)“禁忌”(Tabu)的性质,具有卡理斯玛的人则拥有了支配或者说影响禁忌的权力,他们就会推动禁忌的合理化,而禁忌的合理化最终导致一种规范体系,根据此一规范,某些行为永远被视为宗教性罪恶,必须接受制裁,违反者有时甚至被处死,免得由于个人的宗教性罪恶而使邪恶的巫术危及整个团体。以此,即出现了一种伦理制度,而禁忌则为其最终保护。具有卡理斯玛的祭祀或者巫师就占据了优势地位,在禁忌体系下通过他们的能力获得权利与利益。韦伯在《宗教社会学》中列举的犹太教的“安息日”禁止工作,很多宗教禁止与近亲团体结婚的规定等等,而这些伦理制度、宗教禁忌逐渐被视为是神圣的。至于图腾制度,韦伯认为某些团体存在一些特殊的风俗,这些风俗将一些具有禁忌性质的规范与各种各样的精灵紧密结合起来(最显著的例子可见之于埃及——精灵化身为神圣动物,而成为地方性政治团体祭典的中心,贝斯特 Bast (Bastet) 女神,即埃及猫神,象征着月亮的温暖和女性魅力力量。她的膜拜最早呈现在第二王朝),韦伯认为从这些习俗发展出来,最普遍存在的社会制度,即所谓的图腾信仰。
但是在涂尔干看来则完全不同,禁忌的出现则并非是源于祭祀或者巫师等具有卡理斯玛的人所规定的那样,涂尔干认为禁忌源于对神圣的敬畏。而对神圣的敬畏具体表现是什么呢?则是与图腾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原始分类》一书中,涂尔干在对澳洲、祖尼人、苏人等原始部族的考察后认为,原始人类在初始分类的基础上会进一步发展出图腾,而图腾反过来也成为促进人类对宇宙万物进行分类的重要依据,并逐渐具备的强烈的神圣性,在《乱伦禁忌及其起源》一书中,涂尔干认为经由图腾的这些神圣性发展出了乱伦的概念以及乱伦的禁忌,即原初的乱伦指的并不是近亲结婚,而是禁止具有两个相同图腾的氏族成员结合,因为“图腾存在是内在于氏族的;它化身于每个个体,存在于他们的血液之中,它本身就是血。”尤其是妇女身体里的血。
所以关于禁忌以及图腾的解释,韦伯和涂尔干存在一定的分歧,简单来说,韦伯认为,具有卡理斯玛的人把生活中某些异常(甚至正常)的现象赋予了“精灵附身”的内涵,认为他们是禁忌的,并且为了自身能够占据权利优势地位而推动这些禁忌合理化进程,而图腾正式禁忌规范与精灵存在的结合体;涂尔干则认为,图腾的出现源自原始人类的分类行动,并且逐渐自行神圣化,然后基于图腾的神圣化产生了同意图腾氏族内部成员不能发生性行为的禁忌,因为同一图腾的氏族成员流淌着神圣的血液,禁忌也源于对神圣的恐惧。如果这样来看的话,我更倾向于认同涂尔干的分析,因为他的理论做出了更多的对原初社会的理解分析。
我们回到韦伯的《宗教社会学》,在本书的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则相对简略的讲述了先知的特性、教团的含义、宗教信仰法典化的过程,在这里我就不详细展开了。 本书的第七章题目是“身份、阶级与宗教”。 这一章写的非常精彩,主要讲述的是不同宗教的主要组成阶级,以及不同阶级对宗教的不同态度,救赎性宗教的阶级制约性以及知识阶层对世界诸宗教的影响等等。在这一章节中,韦伯有一段很有趣的描述: 儒教,维持现世秩序的官僚 印度教,维持现世秩序的巫师 佛教,浪迹天涯的托钵僧 伊斯兰教,征服世界的武士 犹太教,流浪的商人 基督教,流浪的职工
上述是韦伯认为的世界诸宗教的主要担纲者或者传道阶层的代表,尤其是意识形态层面上的担纲者。 在第八章主要探讨了神义论的问题,因为宗教中往往存在一个基本的矛盾,以基督教为例,既然上帝是全知全能的完美存在,那么为什么上帝所创造出来的这个世界却是这样一个存在着诸多肮脏、污点、不公平、不完美的世界呢?这是不是说明我们所信仰的上帝并非如我们所想的那样全知全能呢?宗教越圣典化、理论化以及文字化,这一个矛盾的解决就越急需解决。在书中韦伯列举了三个不同的解释方案:
1、预定论:在我们活着的时候,末日审判终将来临,公道终将到来,只要我们有虔诚的信仰,最终在末日审判来临之时我们一定能够获得公正,一定能够扫清社会中的污浊与不公; 2、二元论:神并非全能,存在着与神对立的魔,神与魔恰如善与恶,我们需要做的是保持虔诚的信仰,坚信神灵终将战胜恶魔,还世间公正公道; 3、因果业报:这一观点是在泛灵论基础之上的灵魂轮回观念,认为是非功过终有报应,即便次生没有来世也会灵验,因为掌握报应机制的是掌握永恒世界秩序之神。
在第九章、第十章就主要讲述了宗教中的救赎之道,在韦伯看来,教徒要么通过自身行动得救,包括禁欲或者冥思;要么通过别人的行为得救,比如横空出世了一个救世主,拯救了所有人;要么什么都不做就能够得救,比如预定恩宠得救,简而言之就是被上帝选中的幸运儿。
韦伯又重点阐述了两种不同的自身行动所带来的得救结果,一种是拒斥现世的禁欲主义,另一种则是逃离现世的神秘主义的冥思,并且韦伯认为,东方的宗教整体上会导向冥思,比如佛教;而西方的宗教则多导向禁欲主义的救赎,比如基督教。在书中他也列举了五大因素分析为什么东方与西方会出现如此不同的两大分野,简单说就是:近东宗教多为一神教(不可以逃避完美之神所创世界);亚洲的救赎宗教更具有知性宗教特点;西方宗教中人与神关系的诉讼话(继承自罗马,人和神的关系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决定而不需要走向冥思);西方宗教继承罗马的理性化(罗马人拒斥希腊人在忘我、沉迷中存在的神圣性,认为这些都是“迷信”,并且基于理性要求禁欲);以及第五点,韦伯认为东方的修行者并没有进入到理性化的官僚组织之中,而西方的修道僧则具有严格的理性化的组织,他们把禁欲深深的贯彻到了人们世俗的生活之中。
第十一章韦伯讲了宗教伦理对社会生活诸领域的不同的介入程度,列举了不同的宗教作为例子;后半章讲述了宗教最收取利息的排斥(除了基督新教与儒教)。
第十二章主要讲述了犹太教的现世取向,以及犹太教、天主教与新教徒对营利的具体态度,也对犹太教徒和清教徒进行了对比分析等等。
总的来说韦伯的论述和齐美尔相比更加的全面与概览,是一本能够很好的帮助我们对宗教产生一个大致理解的读本。
——更新于202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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