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蕊 |
2023-09-08 19:11 |
暑假书单: 《自我技术》(3) 福柯 《权力的眼睛》 福柯 《我,里维耶,杀了我的母亲、妹妹与弟弟》 福柯 《性经验史》前三卷 福柯 《分裂分析福柯》 杨凯麟 《福柯与性》 李银河 《自慰:一个巨大恐惧的历史》 安娜·凡·尔克 《色情》 乔治·巴塔耶 (在读) 《哲学语法》 维特根斯坦 (在读)
《我,里维耶,杀了我的妈妈、妹妹和弟弟》读后总结 一、故事梗概与写作背景 1835年6月3日,法国西北部诺曼底大区卡昂市欧奈镇的一个叫福克特耶的小村庄里,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杀人案。凶手名叫皮埃尔·里维耶,是当地的农民,年仅20岁,受过一些基础教育。他用砍柴刀蓄意砍杀了自己的母亲、8岁的弟弟和18岁的妹妹,而且当时他的母亲已有六个半月的身孕。作案后,他冷静离开现场并逍遥法外一个多月。在凶手被捕之后,他在监狱里写下了一份近百页的回忆录,交给法官和负责该案的精神病医生。其中详细讲述了自己的家庭情况、父母感情的失和以及他弑亲报仇解救父亲脱离苦难的原因。 1969年底,福柯进入法兰西学院,担任思想体系史的教席,开始了长达13年的开放授课生涯。1970年,福柯的一位学生让-皮埃尔·皮特偶然发现了里维耶案,同时找到了里维耶的回忆录以及全部相关档案。从1971年开始,福柯开始指导研讨班对此案件进行讨论。在福柯的带领下,研讨会的骨干于1973年9月把研究成果结集汇编,作为单行本出版,取名叫《我,皮埃尔·里维耶,杀害了我的母亲、我的妹妹和我的弟弟——一桩十九世纪的弑亲案》。该书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皮埃尔·里维耶案的相关卷宗和里维耶本人撰写的回忆录;第二部分是7位小组成员(包括福柯本人)撰写的评论文章。此时的福柯,正与达尼埃尔·德菲尔一起醉心于街头政治,是他领导、组织和参与“监狱信息小组”,深入认识并反抗权力机器的高峰时期。该书莆一出版,就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 有赖于让-皮埃尔·皮特的精心查找,18-19世纪众多“不正常的人”浮出历史的水面。这么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皮埃尔·里维耶,在当时或者现代,都是籍籍无名、不足挂齿的边缘人。然而,福柯却在其中发现了价值连城的宝藏。皮埃尔·里维耶的回忆录作为当事人的一手文献,成为印证19世纪初刑法理论与精神病学结合的重要资料。正如福柯所预料的,如果我们“通过精神病学与刑事司法的关系来研究历史。那么,我们就会与里维耶案不期而遇。” 二、重点内容分析 在下篇的分析中,七位小组成员从不同的视角进行了各自的分析。之于我而言较为印象深刻的是其中两篇:《动物、疯子、死亡》以及由福柯亲笔撰写的《众人讲述中的谋杀案》。我也将从【叙述】和【边界】的视角对两篇文章进行分析。 1.叙述的作用 在《众人讲述的谋杀案》中,福柯理出了本案件与其他案件不同的特殊之处:叙述/文本的作用(这也是我觉得福柯这篇评论文章最为精彩的原因,他很轻易地就抓住了这个案件最为核心的点:里维耶亲自写下的回忆录。并在此基础上深度挖掘其意义)。福柯的立足点在于“实践与文本/话语之间”的张力。对里维耶来说,谋杀并非一时兴起,而是在目睹了自己温顺老实的父亲长期被母亲折磨伤害后的蓄意为之,于是最初他决定在杀人之前就将父母之间的争执以及自己的杀人动机和准备(也就是我们目前看到的{回忆录}部分)总结为文本,即“文本先于谋杀”;但由于时机和环境的影响,原先的计划失败,使他只能抓住机会先进行谋杀,最后才在羁押过程中完成了回忆录的写作计划,即最终“谋杀先于文本”。由此谋杀从原本的隐藏在文本中,到逐渐脱离文本而解放自己、实现自己。 “叙述”在整个案件中发挥了巨大作用。首先,与原先设想的顺序不同,里维耶最终是先进行了“谋杀”才完成了“文本”,从谋杀到叙述,形成了一个从非理性到理性的跨域过程。上篇部分有一个细节在之后也被反复提及:最初对里维耶进行讯问时问及他的杀人动机,他认为杀死他的母亲是顺应神的意志,并用《圣经》故事为自己的解释提供支撑(其实就是想渲染自己的疯癫)。但之后却放弃了这套说辞,主动承认了自己故意杀人的动机并将此段插曲也呈现在回忆录的撰写之中。从杀人到叙述、从装疯卖傻到主动承认,里维耶的行为整体有一个明显的跨越过程。其次,整部回忆录的叙述作为里维耶心理历程的描写,对自己的行为及动机进行了完整的解释,从而将他的人生转化为一个语言框架,便于旁观者从中提取信息进行解读。整个诉讼过程也正是围绕着里维耶的实践-文本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角度:法学视角与医学视角。在上篇部分,从里维耶的回忆录出炉之后,法医学的相关人士就开始对此进行“诊断”,以及再之后的诉讼过程也主要围绕里维耶的精神状态进行探讨。这也契合了福柯的主题——精神病学与刑事司法之间的关系。但是确定其精神状态所依据的标准并非是客观的(本来就不存在“客观的标准”)而完全是人为的,此外确定其精神状态的目的就是为了最终确定社会和法律应该如何对待他和处置他。由此,通过一个案件及其本人的叙述,话语、知识(医学知识和法学知识)、权力三者实现了共谋。 2.边界与越界的探讨 在《动物、疯子、死亡》中,作者首先分析了当时法国的社会背景、社会秩序的变化以及农民法律权益的保障,即使它最终以“契约”的形式带来了表面的平等,但背后依然是不平等的地位及权力的隐秘使用,这使得彼时农民的境遇十分悲惨,这也是里维耶父母之间不和以及里维耶最终决定杀人的根本原因。此外,这篇文章将“母亲”的形象与“暴君”的形象相关联,认为杀死母亲就等同于反对暴君,是“践行了上帝的正义”;换句话说就是将家庭与社会相对照,里维耶在这两个社会化场所中都体会到了秩序带来的压迫与约束,从而通过“谋杀”反对秩序,并借此用“怪物的话语权”化自己身上的“动物”标签被动为主动,成为一个彻底的、真正的“非人”。结合巴塔耶对于边界和越界的讨论。巴塔耶认为,动物性是人的本性,而日常社会秩序的建立是我们否定动物性、向着理性的世俗世界出发的过程,最极端的表现就是宗教的存在。然后,“国王之死”象征着传统理性秩序的崩塌,也就是理性与非理性之间“界限”的模糊与破坏,此时,人们否定传统秩序、颠覆世俗世界、向动物性进行“复归”——也就是巴塔耶说的“向呕吐物的复归”。但这种复归并不是一种“倒退”,而更偏向于马克思所谓的“否定之否定”带来的“螺旋上升”,它的最终结果并非又回到原先那个动物世界,而是“人为加工过的动物性”,是一种“圣性世界”。 回到这篇分析文章来看,作者将里维耶这类“不正常的人”在社会中的角色称之为“动物”,这些动物就代表了在社会中被排斥、被边缘的人,他们处于社会和非社会的边界之上。他们被视为动物,那么他们就真的向动物性复归,而“杀人”是动物唯一的话语权体现,通过杀人,里维耶彻底从社会走向非社会、从理性走向非理性。而在杀人过后,里维耶在欧奈镇附近的公路上游走了一个月,从物理意义上处于边界位置。最终,里维耶主动向路人透露信息才被缉拿归案并主动写下了回忆录,又从非理性的非社会跨越回理性的社会之中。这点非常有趣,因为福柯在论述边界时提到,边界的存在就是让人不断进行跨越的,就好像他对权力的定义一样,他追寻的并非一个稳定的权力机制、并非谁颠覆谁的最终结果,他想要的是权力和斗争的动态运动:权力永远存在,反抗与斗争也永远同行——边界也是如此:“越界是一种不断超越自我极限的过度游戏体验,文学语言让自我在这种体验中产生消解自身主体界限的可能……”在不断的跨越中,福柯要求对既有事实进行完全不同方式的新思考,形成一种“另类思考”,就如同他受到尼采的影响,重要的不是“发现”,而是“发明”。在此过程中,由“反话语”塑造的“反主体”将个体内部和外部的思想进行中和,从而通过“越界”实现一种生存美学。这是越界之于福柯的意义。 三、方法论的启发 在阅读的过程中,不仅内容上的丰富让我震撼,方法视角上的多样性也让我得以思考和反思。在福柯及其研讨班成员进行讨论和写作之前,里维耶只是当时法国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物,即使他犯下的罪行令人无法容忍,但在当时或者说在任何社会可能都算不上一个足够轰动的案例。但首先,福柯从其本来就在探讨的“精神病学与刑罚制度”的角度出发,搜集所有相关资料对该事件进行梳理,并最终抽丝剥茧出一条主线:精神病学/医学及法学知识之间的对立与交叉、以及各自在与权力结合之后所施加的影响。其次,这样一个小小的事件,竟可以从七种不同的视角进行分析与扩充,从而在事件之外形成一个理论圈,二者在内部进行融合与互补;此外,脱离里维耶本身,我们的社会也出现过无数类似令人发指的案件,但通常来说,我们对其的控诉方式不约而同地都是从“道德角度”出发,认为他们“毫无人性”,并要求他们为自己的“无道德”付出法律代价。但仔细思考,这种自然而然将【道德】与【法律】相结合的倾向是从何而来的?为什么我们习惯性地用道德优劣来作为判断法律入罪的标准?为什么道德和法律的边界如此模糊?
*背景部分参考:福柯“权力-知识”结构的一个真实例证——简评《我,皮埃尔·里维耶》一书在福柯中期思想中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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