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灿 |
2022-09-05 12:21 |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读书报告 涂尔干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这本书中阐述了他对于社会学研究的理解和他对社会学研究的期待要求,这当然展现了他的态度。在阅读了韦伯的著作之后阅读涂尔干的这部著作,感受更加明显。在阅读涂尔干的书的时候更多感受到的是他对实证主义的推崇,他主张将社会事实看作物来客观得去理解,尽量避免通过自己的所谓常识去主观臆断。主张通过对所研究事物的外在表现的研究探索来描述所研究的真正问题。 涂尔干认为:“凡是科学,其目的都在于发现,而凡是发现,都要或多或少地动摇既有的观念。我们习惯于按照常识的指引来解决所有这些问题。”但是最常用的思维方式可能最有碍于社会现象的科学研究,所以我们在社会学研究中应当警戒第一印象的影响,避免通过既有的认知来对照式理解客观的社会事实,要将社会事实看做还未认知的物来认真对待才能获得真实的认知。我们应该把科学的理性主义拓展到行为中去,把人们过去的行为还原为因果关系再经过理性的加工,就可以使这种因果关系成为未来行为的准则。对于社会事实的研究可以真实地对未来社会的发展构成指导。 涂尔干的主张是在进行社会学的研究之时,我们应该把社会事实视为物,社会事实是与物质具有同等地位但表现不同的物。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观察,研究者所需做的是以对待物,即客观事实的心态来观察。集体表象所表现的是集体对作用于它的各种物的思想反映,集体意义虽然源自于个人意识,但是一经形成就独立于个人意识之外并反过来作用于个人。社会生活完全是由它的一切表现构成,为了研究它,不能仅从内部观察,即从个人的内省之中去思考,因为任何一个人不可能具有全部的集体认识,我们必须找出这种集体认识可感知的外部特征,并从此开始对社会事实的研究。 在具体的章节中,涂尔干本书分为六章进行了论述。分别是社会事实、关于社会事实的准则、关于区分正常现象与病态现象的准则、关于划分社会类型的准则、关于解释社会事实的准则以及关于求证的准则 在前两章涂尔干首先对社会事实以及社会事实的准则进行了论述。指出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做社会事实。而我们对待社会事实应该将其作为物来考察,摆脱已有的预断,努力从社会事实脱离个人身上的表现而独立存在的侧面进行考察。 关于正常与病态现象,涂尔干指出一个社会事实如果发生在进化的一定阶段出现的一定的社会种时,那这个社会事实对于这个发展阶段的社会类型来说即是正常的。如果此社会事实不适于此社会种的发展阶段时,此即病态的。由区分正常与病态现象,涂尔干由此继续引出了第四章划分社会类型的准则,指出我们应该以最简单的单环节社会为基础,根据社会表现出的融合程度对社会分类,再在各类社会的内部根据最初的多环节是否完全融合为一体区分出各类变种。 在第五和第六章中,涂尔干叙述了解释社会事实的准则和求证的准则。当研究者去试图研究一种社会现象时,必须分别研究衍生该现象的原因和它所具有的的功能,必须从社会本身的性质去寻求对社会生活的解释。到社会事实存在的社会事实中去探究其决定性原因,到它与某一社会目的的关系中去寻找它的功能。在探究之中,要把比较的社会置于统一发展时期来进行思考,并以同样的结果总有统一的原因的原则来求证其可靠性。 在上个月阅读了韦伯的著作之后阅读涂尔干的这部著作,感受更加明显。韦伯像是一位历史学家与经济学家,在他的著作中更偏好用欧洲,中东,印度,亚洲等地区内他所了解到的事实进行援引论证,以史为鉴讲述观点。我在读他的著作时候面对书里许许多多的注释与引例其实是非常迷茫的,这当然是因为我目前相应知识的匮乏无法达到韦伯的高度,但另一方面也是我作为一个中国学生从小到大接触的主要是中国事物,我对阅读得到的新输入知识的理解也主要来自于将其与我所熟悉的中国事物进行的类比理解。因此对于几乎完全没有接触过的异域历史,我的理解会比较困难,阅读理解的效率也比较低。涂尔干这样一种以对待物的态度来对待社会事实的观点让我感触许多。就像在阅读韦伯书中所描述的异域历史社会现象一样,以对待物的态度去客观理解这些现象而不是类比理解,我想这样才能更好的理解不同社会的发展特征。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比之吸纳涂尔干对他学术观点的论述,我觉得收获更多的是在阅读过程中对自己过往学习、思考过程中的反思。每阅读一章,都颇有被点名之感,开始回忆自己曾经都像这样思考。期待下一步的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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