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主题: 汪子策(更新至9.12-10.15) 打印 | 加为IE收藏 | 复制链接 | 收藏主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汪子策
级别: 新手上路


精华: 0
发帖: 4
威望: 4 点
金钱: 40 RMB
注册时间:2020-06-06
最后登录:2022-05-16

 汪子策(更新至9.12-10.15)

【一】书单
《生活在极限之内----生态学、经济学和人口禁忌》
《合作的进化》
《合作的复杂》
《青年与社会变迁》
《公众舆论》
《关于财富的形成与分配的考察》
《福利经济学》(在读)
    货币与资本主义
一、资本主义到底怎么来的?
关于资本主义,传统社会学对其的探讨至少有如下思考:1.韦伯的资本主义精神理论。2.桑巴特的奢侈品消费理论。3.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4.涂尔干的社会分工理论。
在这诸多理论之中,桑巴特似乎与韦伯是背道而驰,韦伯又跟马克思截然相反。桑巴特强调“奢侈”,韦伯强调“节俭”;韦伯认为是资本主义源于精神,而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源于物质。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唯心的精神论固然有其缺点,但是他到底在哪里出现了纰漏?马克思的理论又在哪里更加全面?这些问题细究下来还是很难思考清楚。而在阅读了马克思借鉴的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开山之作《国富论》中的一小篇后,这个问题似乎有了新的回答。
在《国富论》里,亚当斯密有一个小的观点:资本和收入是不同的。资本适用于生产性的,而收入是用于个人消费性的。一个国家在获得利润后,究竟是投入到资本之中,还是投入到消费之中,决定了这个国家的国力和富裕程度。很显然,如果投入了生产领域,,那么肯定比投入消费领域国力要强大的多。
这个论点是不是跟马克思很类似?如果从马克思角度来论证的话,这个问题就没有必要讨论了,我们从一个非常经济学的问题出发:货币在这个过程中的作用。当然,韦伯会对这个结论产生质疑:一个国家凭什么会把资金投入到生产领域?像中国、印度,他们就是自给自足,国家和宗教拿走了大量的财富用于挥霍,而不是用于节俭。西方和东方的差异,就在于西方拥有新教的节俭思维。但是亚当斯密从另一个更有说服力的角度,来告诉我们:一个国家究竟为什么会率先在生产资本上投入成本。
二、货币与资本主义兴起
为了便于理解,马克思关于货币的讨论可以说大多沿袭自亚当斯密,我们可以姑且在这里把马克思对于货币的观点等同于亚当斯密。在这里,金属货币都是劳动所塑造的,都具有价值,可以用来兑换一定的商品。在古代社会,金属货币作为最普遍的一般等价物。我们想象两个市场:英国和西班牙。在一开始我们假设,在长期的历史中,二者的货币和商品兑换比例是稳定一致的,都是一两白银兑换五吨粮食。由于在自然经济下,生产力发展缓慢,我们可以理解为白银和粮食的产量不足以有大的突破,人口也会基本保持自然增长率,这一交换比率在较长的时间里保持一致,我们可以理解为都是一种自然经济。
但是突然有一天,西班牙国内的白银供给提供了五倍。由于我们说,白银只不过是充当价值尺度的商品,它的交换价值必然会受到供给的影响。于是乎,原来一两白银兑换五吨粮食,现在就变成了在西班牙国内,五两白银才能换五吨粮食。在西班牙的市场里,原来的1:5变成了1:1.。但是在英国,这一比例是不变的。那么对于西班牙国内的商人而言,白银在英国必然能够带给商人带来更大的购买力,于是两国之间原本自给自足的贸易被打破:西班牙会大量向英国进口粮食,而向英国出口白银;而英国则会大量进口白银,出口粮食。
在自然条件下,人的自然增长率是稳定的,人们是没有动力去提高农作物的产量的,这就是韦伯在《新教》里提出的问题:“人们是不会主动去创造财富的,因此只有精神的力量也就是宗教才能唤起人们的狂热。”亚当斯密是同意前半句的,但是很明显不同意后半句。让我们回到原来的例子:在自然经济下,西班牙和英国的生产效率没有区别,但是由于西班牙出口白银进口粮食,英国出口粮食进口白银,必然导致英国国内粮食的价格供不应求,迅速上升,英国的农民在这样的刺激下,必然会将进口的白银投入,寻求农作物和土地的改良,提升种植效率。
货币也是一种商品,但是货币作为商品的特殊性在于,他除了交换一无所用,不能吃,也不能喝。作为英国的商人而言,他们可能并不能意识到粮食短缺的危害,但是他们一定能意识到白银增多的好处。对于国家而言,他们急需要白银作为货币进行流通,也需要粮食供给。但是对于西班牙而言,他们就没有这种担心:他们既拥有大量白银,足以提供市场货币的流通,又能够输出大量白银购买英国的粮食。因此西班牙是没有任何动力提升粮食的生产效率的。
亚当斯密提出了一个观点:国家的财富如果是用来提升生产效率,那么这个国家就会持续繁荣。如果国家货币仅仅只是为了购买商品,那么国家就不可能持续发展。而西班牙和英国,正是上个世界大航海时代中的真实写照。
三、供需与资本主义精神
    现在我们在回过头来看韦伯和桑波特的观点,我们就可以很清楚的意识到,他们关注的是个体层面;但是亚当斯和后继者马克思,却是从一个宏观乃至国家的层面,超出了一般的意识,来分析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国家为什么必然是逐利的。对于个人而言,他们或许没有动力去改良土地;但是作为国家和阶级而言,他们在货币的驱动下,有充足的动机去改良生产,提高效率。
书单
《第三种猩猩:人类的身世与未来》
《枪炮、病菌与钢铁:人类社会的命运》
《崩溃 社会如何选择成败兴亡》
《盲眼的钟表匠》
                                                                            社会学中的“上帝”
                                                               ——上帝已死,上帝未死,上帝不死
一、社会科学是一门“上帝学”
        在上个月的读书笔记中,我曾详细分析过:自然科学是根据已有的证据,分析这些证据是如何导向现实;而社会科学是根据现实,来推导导致现实的原因和因素。
       科学是什么?科学就是,学者要通过人的理性思维,从事实中抽象出客观的规律。在“理性”思维这个角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没有太大的差异;但是在如何得出“客观规律”这个方面,二者的差异是巨大的:自然科学的许多研究方法在社会科学中根本无法得到应用:社会科学既不能把人关在笼子里进行实验,也不能把人进行解剖,也没有货真价实的考古支撑;想做个简单的对照实验,成本收益也完全不成对比。社会科学唯一能够采用、或者采用最多的无外乎定量研究和文献研究,但是无论哪种方法,都回答不了这么一个问题:我们赖以分析的材料真的是客观的吗?
       很显然答案是“不”。自然科学工作者之所以最后脱离哲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范式,走上了证据至上的道路,就在于自然科学的材料不容置喙,无论怎样伟大的科学家,都不能依靠自己的“立场”和“臆想”解释问题,而要先做对照和还原实验,才能印证猜想;但是社会科学的解释材料就是文献,或者“文献的文献”。即使是经验材料,也必须根据其他人的言语、看法形成,这从头到尾都是一个主观的过程,存在各种各样的解读,每个人的解读都不一样。就好像一面凹凸镜,每一次折射都会导致变形,而社会科学要做的就是从无数次变形中还原出原本的客观规律。
       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都是客观的,但是由于双方的研究方法限制,导致相比较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还原能力要差很多。但是正是由于这种还原能力的区别,社会科学在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而又缺乏客观材料时,社会科学必然就会借助于已有的思想,而自然科学则会寻求新的证据或者实验。这看起来似乎无可厚非,但是我们试想一下这么一个案例:当人们发现海王星的轨迹不符合牛顿力学的规律时(而是符合相对论),人们不是考虑牛顿力学出了怎样的问题,而是绞尽脑汁维护经典力学,在自然科学里是难以想象的;或者一个真实的案例,牛顿在发现力学无法解释星球轨道时,他转而相信存在“上帝”有一个推动力,从而研究“上帝的存在”。这正是我所想要表达的意义:科学研究是一种生物意识活动,而这种意识活动从来都是有根据、有连续,不会突发奇想;在科学研究过程中,过去的理论、意识、经验会为我们打下基础、减轻负担,但是也会约束我们的观念。如果我们能够及时克服这种约束,那么就不足为虑,就如同今天自然科学那样,不断用新的事实推翻旧的事实;如果它一代代继承下来,成为了难以违背的恒定性,那么就成为了“上帝”。
        因此,社会科学很容易成为一个“上帝”的学科,因为我们的材料、理论不可能不受过去的影响,而我们得出的结论又缺乏实验和客观证据质疑。只要我们形成了对某一观念或理论固定的看法和价值评判,并为了维护这种观念予以解释,我们心中就出现了“上帝”。尽管我们如今会嘲笑那些虔诚的宗教徒,但是他们只不过见得没我们多、体验的没我们多、思考的不像我们有逻辑而已,我们的行为有怎样的区别呢?自然科学的“上帝”不会长期存在,无论哪种学派的科学家,任何客观证据出现,他们必须予以回应;但是社会科学并不是这样。

二、“上帝的归上帝,科学的归科学”
       时至今日,整个社会科学由于这种特性,让社会科学简直成了一门“多神教”。每个学派都有信奉的“主神”,即核心观点。固然,在现代科学熏陶下的学科都有很强的包容性,允许不同的声音并接纳;但这种接纳跟核心观念的关系,就跟不同教法跟《古兰经》的关系一样:什叶派和逊尼派怎么不同,也不会违背《古兰经》;西马和东马再怎么分歧,也不会反对阶级和剩余劳动;再怎么伟大的调和者,例如吉登斯,他的推理也存在原点——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倘若他能有一半大脑生活在中国我想他会有更伟大的成就;但是这是不可能的。当大脑已经被一种事物先入为主,无法察觉的进行解释时,我们怎么可能正确认识规律呢?
       曼海姆认为,社会科学不可能完全认识社会,这是痴心妄想,我表示赞同;但是这不代表我们就要被过去经验的“上帝”所束缚,我们要让“上帝的归上帝,科学的归科学”。判断对错是“上帝”的事,用怎样的方法得出真理是“科学”的事,“科学”没有必要代替“上帝”下结论,而更应该关注、细化推理的过程,而这是社会科学能够做到的。
       考虑到下面的说明会非常复杂,所以我想借用一个深入人心,看似不容置喙的概念“种族冲突”进行形象一点的说明。
       “种族冲突”存在吗?毫无疑问,任何一个社会科学学者都不会否认;“种族冲突”原因是什么?这点可能没有共识,制度学派会认为原因是“暴政”,马克思学派会认为是“阶级”,经济学派认为“分配不均”,还有符号学派现象学派等等。但是无论哪个学派的学者,都会有一套关于这个问题自圆其说的解释框架是毫无疑问的。
       最后一个问题:“种族冲突”可能是天生的,跟所有这些解释都没有关系吗?
       我想,几乎没有哪个学者会考虑这个问题,因为所有的理论几乎都没有考虑“生物性”这种因素,一旦考虑进去,就会完全丧失社会科学作为一门科学存在的必要。但是一位遗传学者在一本书写的:“生物本能就具有攻击其他人倾向,不同的人会相互攻讦是一种遗传不能。只要我们将‘种族’换为更鲜明特色的群体,比如敌人,那么种族问题立马消失。社会科学者争吵了几十年的问题,只需要几个实验印证就能完成。”
       按照书本的语境,作者无疑是在戏谑,而这种戏谑是建立在当自然科学已经认真在考虑社会科学的问题与立场,而没有一位社会科学学者去认真思考自然科学的假设之上的。
       回到“种族冲突”这个问题,我们完全没有必要担心自然科学这个结论对我们造成冲击:人固然存在冲突的本能,但是这种冲突,如何一步步演化为现在复杂、形式多样、高强度的冲突,则经历了上万年的演化。本能的冲突和现实的冲突,就像猩猩跟人类一样,有着不可逾越、但是连贯发展的脉络。从原始人相互争斗互殴,到如今的种族矛盾、文化矛盾、宗教矛盾这数万年的演变过程,本该是社会科学大展拳脚、百花齐放进行说明的表现,毕竟冲突是不可能实验,也没有化石的,但是社会科学却将注意力集中在理论的塑造和维护上,对于其他学科的事实视而不见。诚然,马克思的冲突论、凯恩斯主义、标签化、专制主义等等学说理论,都是根据逻辑思维用来说明“种族冲突”这么一个问题的,我们当然可以称为“科学”,因为我们关注问题本身,而不是理论本身;但是一旦这些理论被广为接受,学者再讨论“种族问题”时,就不再关注这一问题究竟是怎么演化、怎么发展,而是为了证明自己的理论,不断发展新的理论,有时漠视甚至排斥新的事实,就如同我们不会关注其他社会科学,更不会关注自然科学的成果一样,久而久之成为了新的“教法”。
        或许很多人未必认同这一观点,但是我拿着一个例子来进一步阐述我的观点:古代的中东地区文化交流、人员往来空闲繁荣,由此诞生出来的中世纪伊斯兰教也远比故步自封的基督教要开明、创新。早期的伊斯兰教并没有诸多教法,《古兰经》更类似于针对当地习惯制订的习惯法。然而丝绸之路的切断,中东不再是中西方交流的汇点,伊斯兰教如今已经变成了保守的代名词。尽管中东每个国家有每个国家不同的教法,但是伊斯兰的衰弱也是事实。
       我们之所以说福柯、韦伯、马克思、涂尔干是伟大的,是因为他们的理论虽然是粗糙的,却是专注于社会整体演化的过程,极富有启发和创造性。例如“种族冲突”,他们都提出了独有的见解;后世一些学者研究他们,也是应该的,可以帮助完善这些理论,更好的认识“种族冲突”这一问题在其框架内是如何产生、如何发展;但是我们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证明马克思思想的正确吗?亦或是证明韦伯思想的伟大吗?我们的目的难道不是为了准确的知晓“种族冲突”究竟是怎么产生?怎么运作的吗?
       如今我们面对“种族冲突”这一问题,已经下意识的会这么思考:1.种族冲突必然存在。2.种族冲突一定是阶级或者分配问题。3.阶级冲突一定是一件不利于社会的坏事。4.种族问题必然也必须解决。这种思维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因为它表明我们已经习惯于某种思维方式,让思维决定事实,而不是反过来。但是如果按照自然科学的思维,我们会这么思考:1.种族问题真的存在吗?因为冲突是人的本能,它可能造成种族冲突,也可能不造成,这取决于“种族冲突”跟本能冲突相比,究竟是事实不同还只是一种文字游戏。2.如果种族冲突存在,那么是什么条件导致了本能冲突向社会冲突的演化?这是一个漫长的演化过程,根据演化论,这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原因,阶级或者利益可能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原因,还有地理、产出、气候、基因等自然因素,也可能包括其他文化、习俗、习惯等的社会因素,各种因素的相互影响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这需要社会学者亲自体会、感悟,而不能纯靠依靠理论进行抽象。3.种族冲突必然有坏处吗?必然能够解决吗?从自然科学来看,种族冲突的存在不过是一个客观事实,它并不必然有“对错”或者“功能”的意义,如果某种种族冲突无法解决或者没有坏处,那么还需要解决吗?例如在一个人口压力很大已然极限、孤立的自然环境下,种族之间的屠杀会造成人道主义灾难,但是冲突能够解决人口压力,那么我们立即否认是否合适呢?这个例子一定会有人进行否认,说这是马尔萨斯或者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观念(我自然也不认同),但是我说的是一个事实:太平洋的许多孤岛就是如此,他们孤立、封闭、人口压力极大就会用暴力控制人口,否则必死无疑。
       我想说的是,我们社会科学太过于贸然,越来越依靠固有理论,而忽视了事物本质的客观性、规律性、演化性,这是致命的;要想摆脱人思维的局限,自然科学采取了实验,而社会科学则需要通过体验——体验不同的经历,不同的科学,社会科学尤其需要不同学科、领域、社会结构的融合,而这恰恰是当前社会科学所并不关心的:我们更在意理论的装饰,在意某个领域的深耕,在意学科壁垒的塑造,对除了自己研究的领域问题、其他社会科学毫不关心,更不用说自然科学的成果。如果有一天自然科学发达到说:人的感情是生物反应,所以只需要通过生物技术就能调控人的行为,只要通过激素、手术、基因改造,人类的贫困、分化、环境、心灵、抑郁等等社会问题全部都可以解决——者很显然是错误的,但是那些关注与理论的学者将如何反驳呢?

三、“上帝已死”到“上帝未死”——“上帝”从没死去,而是一直存在
        尽管我对尼采“上帝已死”并不知晓,但是我对社会科学学者关于自身信奉的“上帝”已死的呐喊倒是知晓不少。福柯的“人之死”,齐美尔“心灵之死”,还有“理性之死”,“沟通之死”,“人性之死”,“自由已死”,“民主已死”........说的好像所谓的社会人、心灵、理性、人性、民主、自由就天生的、必然的存在那里一样。既然都不是必然的,那么何谈已死一说?
       从社会科学诞生伊始,社会科学学者就始终沿着不同的社会演化的轨迹进行思考。不幸的是,不少人停留在自己思考的结果,并轻易的对结果进行价值判断,而不是跳出来,对演化过程进行进一步剖析。一旦被自身结果所局限,那么一个理论的生命力也就完结了。
        工业革命带来的理性主义是第一个“心灵上帝”死亡,“理性上帝”重塑的时期。在这一时期,无论是传统封建时代人际关系、传统的道德义务、还是文艺复兴的人本精神,统统让位于理性主义思潮,社会也由此发生了巨大的变革。为什么三大家能够当之无愧的成为社会学的奠基者,就在于他们清楚的意识到了社会的变化发展,并未解释这种社会演化的过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然,根据解释的结果,三大家不可避免的会根据结论产生价值判断;但是这种判断并不是固定的、被经验束缚的,他们也并不乐意将自己的理论用于充当社会评价的标杆。固然,马克思会批评资本主义制度,韦伯会批评理性,但是这种评判是建立在对社会运转的深刻剖析之中。就我个人而言,马克思的贡献尤为深刻,在于他将传统社会科学跟自然科学融合了起来,而不仅仅停留在文献之中,也投入到了实践之中。这也正是三大家高出于齐美尔的地方,齐美尔并没有跳出传统思维和理论的束缚,尽管他对社会做出了不亚于三大家的分析,但是他的作品始终弥漫着一股悲观和失望的氛围——但是只有上帝才会做出评判,科学不会。我们很难认同齐美尔社会科学者的身份,我们会理所当然的认为他是一个伟大的哲学家。
        与此相同的还有福柯。只不过福柯的年代是“理性上帝已死”,“自由上帝当立”的年代。福柯对与理性主义的兴起、以及权力对身体、对自由的分析极为深刻,但也极为抱怨。福柯认为现代理性主义的思维牢笼禁锢了人的思想——这是当然,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冲击下,理性主义构建的资本主义框架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产生了普遍的质疑,他意识到了人思维存在“上帝”,“理性上帝”会先入为主的束缚我们的思想,为了解决这个“上帝”,福柯提出了“知识考古学”,反而一头栽入了另一个“古典自由上帝”之中。在自然科学看来,考古的意义在于,化石、古迹、文物这些是客观的、不容置喙的存在,通过考古能够推翻或者验证某种理论;而福柯“考古”的对象竟然是“古典文献”!正如前文所说,“古典文献”本身的思想内容就是主观的,考古明明是要摆脱先验思维,这样一来岂不是栽入了几千年前的古人思维之中?一方面我们看到福柯对于现代社会大力的鞭笞,另一方面用古希腊“黄金时代”进行对照,验证自身观点的同时,字里行间透露出了对其“向往”。
        福柯一定不向往古希腊的生活条件、社会生产、社会关系,但是会向往古希腊的“精神”,“开放”,“包容”。很多哲学家、社会科学家都会如此:“自由”,“平等”,“民主”,“美德”,“法治”,一旦社会不符合这些要求,我们就会拉出某个具体的例子,表示“人心不古,世风日下”。这都是因为我们思维里就有一个“上帝”,这个“上帝”是如此自然、真实、不容置疑,以至于一旦“上帝”日渐衰微,我们不会怀疑“上帝是否存在”,我们会认为是现在的没有遵循“上帝的教法”。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如此,第三世界游击队的“毛主义”如此,乃至于当今很多发达国家政客也是如此(尽管他们更多的是因为利益关系),并不考虑事物本来的发展,而是执拗于某种想象的理论。
       “上帝”从来没有死,只是不断代替:理性主义的“理性上帝”杀死了人文主义“人文上帝”,后现代社会的“自由上帝”杀死了现代社会的“秩序上帝”,现在“自由上帝”也逐渐凋零,什么“上帝”产生呢?是“暴力上帝”,“秩序上帝”,还是“交流上帝”?这个问题毫无意义:上帝存在吗?
         对于一个社会而言,“塑造上帝”是必须的,因为只有“上帝”才能进行评判,指导方向,科学不行,科学是一种方法不是一种价值,提供不了方向;但是对于科学而言,“上帝”是必须死的,科学必须彻底抛弃上帝,果断的抛弃以后的思维、理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彼此一开始都没有完全摆脱上帝的阴影,自然科学必须时刻与宗教、文化、伦理、政治做斗争;社会科学家也必须跟唯心、唯物、利益、倾向做斗争;但是自然科学之所以为科学,再与它实在是太简单了——自然有太多客观事物,打消一个科学家内心的“小九九”,自然本身就是下达判断的“上帝”;但是社会科学不是,相反还有无数“上帝”,无数利益来影响每个学者的判断。

四、最后:从自然科学前提看社会科学
        社会学者脑中的上帝始终盘旋在我们脑海之中:问题是,究竟是哪里出现了问题?为什么我们摆脱不了“上帝”?这里面的原因极为复杂,但是在同自然科学的前提对比中,我认为社会科学的前提假设存在一个思维壁垒。这个假定分为三步:
        1.第一个假定:社会是人类独有的产物,人本身是一张白纸,必然是由后天社会所决定的,这是自然与社会科学之间根本的区别。
         2.第二个假定:根据历史趋势和文化观念影响,尤其是根据近代西方扩张事实,社会科学认为社会是必然进步的,必然存在“好”和“不好”两种状态。
         3.第三个假定:这是一个悖论,既然我们人天生是一张白纸,但是社会发展又是往更好的方向发展,然的,这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脱离,是什么导致一无所知的人能够找到前进的方向呢?解释这个,社会学者认为因为人是独一无二、最伟大的生物,人拥有理性和感情,人类通过理性和感情这种超出自然界的本领,能够有意识、主动的创造世界。在长期的创造中,我们又“发现”,是“道德”、“自由”、“开放”、“民主”、“理性”、“人文”、“沟通”......这种东西要有多少有多少,总而言之,只要我们遵从了这些“上帝”的要求,“上帝”就会“赐福”,让我们社会“延绵不绝,万世昌盛”。如果人们不再拥有理性和感情,背离了这些“上帝”,这个社会就彻底万劫不复,彻底失败。
        这三个假定看似圆满无缺,但是在自然观面前,每一个都完全不成立:
        1.人类绝不是一张白纸,而是先天就具有各种倾向。遗传和演化才是决定人的因素,社会对人的塑造不是社会决定人,而是有一套人去适应社会环境的复杂生物机制在其中。
        2.社会发展也遵循演化规律,并不必然的“好”,也不必然的“坏”,一切都是在各种错综复杂的因素相互影响下演化的结果。社会学认为的“好与坏”,更多的是工业时代以来我们对自身成果的傲慢,以及对其代价的视而不见。当发达国家因为自己工业化享受到了好处时,他们并不清楚这种好处的代价由谁承担,最后会不会反噬自己。当今世界未进入工业化的人口超过了大半,他们的“社会”没有任何人关注;如果有一天,例如恐怖主义那样的人道主义灾难席卷全球(这很有可能发生),社会科学依然敢说当初工业化是一种“进步”吗?
        3.很显然,当第一和第二个假设都不成立时,第三个解释也就不攻自破了。首先,“理性”和“感情” 本身就是生物乃至一个化学过程,社会科学一方面否认将人存在先天生物因素,一方面又坚信人有感情和理性的“天性”,这本身就非常滑稽;其次,人从一种动物组成复杂的社会,中间的过程极为复杂,根本不是一两个“上帝”决定的,而是需要深入其中观察这种演化过程,研究重点放在过程而不是结果之上。最后,由于社会科学并不是不能做评判,但是根据“上帝”指导进行的价值评判一定是错的,“民主”在哪些地方合适哪些地方不合适,“种族”在什么场景发生在什么地方不发生,这不是学者一拍脑子想出来的,而是要花大力气观察得到的。
       社会与自然相比,实在是太复杂、太难验证了;相反,社会学者要想自圆其说解释社会,与自然科学家比起来又是如此轻而易举;这其中的问题难道不是一目了然的吗?社会发展客观上没有方向,但是社会中的每个人都需要方向,需要信仰。社会学者的工作首先应该是解释社会变化,再去确立理论,为普通人民建立“上帝”;但是社会学者自己不能成为“上帝”的信徒,将某种理论和理念奉若至宝,那样“社会科学”的名号绝不符实。


书单
《心理类型学》
《人类及其表征》
《乌合之众》
《物种起源》
《人类与动物的情感表达》
《自私的基因》
《先天、后天:基因、经验及什么使我们成为人》

社会学与生物性关于社会的假设有怎样的不同
一、社会学的前提假设
任何一个社会学者的著作,无论是经验性的,还是理论性的,无论是强调个体还是强调社会,都绕不开“人性”这个问题。而面对现代社会的生活模式,“人性”受到压制已经是一种共识。无论是哈贝马斯的生活世界殖民化,还是福柯权力身体观,亦或是涂尔干机械团结,马克思异化,齐美尔心灵,韦伯理性的牢笼......你几乎找不到一个伟大的社会学者不认为所谓的“人性”、“精神”、“心灵”、‘意志’、“文化”受到了现代社会的影响,否则为什么现代社会会出现如此多的抑郁、焦虑、敌对、仇视、社会冲突呢?
这似乎是一件不言自明的问题,仿佛一切问题只要归咎于“人性”就可以解决问题。那么人性又是什么呢?这个问题社会学者往往得不到答案,他们需要从哲学领域获取慰藉。我对于哲学没有过多的了解,但是我能看到社会学对于“人性”讨论的一种结果,而这种结果充满了自相矛盾之处:一方面,社会学者强调人的后天性,人只有经历充分的社会化、经验的积累才是人,先天的生物条件只不过是这一过程的载体;另一方面,社会学者又潜意识的存在一种“乌托邦”式的假设,即人类社会存在一种应然,人天生具有某些权利,某种社会性,或者某种固定好的发展路线。人享有自由、平等、合作、进步,而拥有这些品质的人类社会注定更加美好、进步、团结。即使是社会学中最尊崇唯物主义和自然科学的马克思,也将劳动和价值赋予了人的权利,构成了他推论的前提。当然,这要比那些信奉上帝和天赋人权的思想要唯物得多。
但是,这些假设之间存在明显的矛盾:1.人是一张由社会任意渲染的白纸,那么这张白纸有无数可能。2.人又是拥有“人权”,“意志”,“精神”和价值取向的,这些东西不是天生的,那是从哪儿来呢?一部分社会学者避而不谈假设一和假设二的冲突,他们既承认人是后天培训的,也承认后天培育的人有先天的“自然权力”(这真的非常奇怪,如果这种逻辑是正确的那么所有生物都可以在没有意识的情况下主张所谓的“自然权力”)。最典型的就是那些哲学家和启蒙学者。另一部分社会科学家看到了之间的悖论,他们为了解决这种悖论,又需要返还哲学中,提出了一个看似无可挑剔的假设:3.人具有理性和能动性,而社会则如同“上帝”一样,将理性赋予了人,这种现象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西方文化的影响。在社会科学中,理性和智慧是人区别有动物所独有的。尽管人是后天社会培养的,但是社会这为“上帝”为人提供充足、足够的理性,自主的选择,于是人们通过社会理性构造出了“社会”,“社会”赋予了人的权力和人性。“社会”是上帝,“社会”创造了“人”,而人在理性的加持下又完善和进一步讴歌了“社会”,这样悖论就被彻底解决了。
于是,哲学家也好,古典四大家也好,后现代四大家也好,无论他们之间有怎样的分歧,但是分析的过程却有异曲同工的意味:人因为有理性和意识的存在,所以会自然的结成相应的社会;只不过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社会并不能实现每个人的权益,存在各种不应该有的问题,也不能保证一定发展的很好;但是只要社会能够在人理性和自主性的加持下,制定有效的原则,那么社会发展就一定能够是“美好的,合作的,友善的,理解的一个大同社会”。为了让社会达成这一目标,我们就必须预先设定人有自由、平等、团结、友善、理解等品质。
然而人真的是理性的吗?或者说人真的像我们所设想的那样足够理性吗?固然社会科学对于社会的看法并没有错误。他们看到了现实社会中的理性存在,但是他们想当然的把“理性”视为人类这种生物出现以来亘古不变的东西。换句话说就是,社会科学学者们企图用现代观察到的现象,从哲学思辨的角度出发,去剖析过去,得到一个关于“人”的答案,再用这个“答案”想当然的认为未来。我想这句话还是太绕口了,用一个图更能说明问题:



正如弗洛伊德对涂尔干乱论禁忌分析的批判那样(虽然弗洛伊德对乱论禁忌的分析也未必可取,但是批评并没有错),人不可能过去、现在、未来一直都能保持充分的理性,许多原始部落直到今天,都没有发展出令人满意的理性能力;甚至当前许多自诩“文明”的国家,也有大量的人很难说拥有“理性”,人们日常生活中与其说是依赖于“理性”和“意识”,还不如说是依赖“感性”和“无意识”。这种“感性”和“无意识”显然不是社会学考虑的范畴;而用现在的视角想当然的用思辨的态度琢磨人性,就跟一个大力士徒手自己把自己举起来一样,显得未免难看。
当然,这有时代局限。考虑到人的遗产基因学和博弈论的发展只不过十来年的事,想要讨论人就只能借助哲学叙事,所以我们在此对社会先贤并没有完全否定的意图。正如我们所说,社会科学学者在对现代社会进行描述、剖析的结果上是正确的,这是归功于现代社会经过演变,已经形成了一个高度理性、可以预期的的社会,可以通过理性的逻辑进行把控;但是社会学者企图用现代社会的逻辑,去套过去和未来,这就难免会有差错。
现在我们再来回顾社会科学的三个假设:1.人是后天培训的。2.人有天生的人性和社会性。3.人能够被社会赋予理性和自主性。一旦第三个假设有所松动,整个逻辑链条链条就会松动。不巧的是,无论生物性还是社会科学内部,对于第三点的冲击已经越来越大,不管是“理性人”还是“社会人”假设都开始站不住脚,这样连带的是整个社会科学的假设都开始松动。我们真的应该只从哲学的角度、人类本身的角度、社会的角度去思考人吗?我们需不需要从自然和生物的角度去思考人?答案显然是应当的,但是目前的社会科学界几乎没有这样的行动,反而不少自然科学家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工作。虽然他们的工作目前还停留在微观或者中层,但是我有理由相信伴随着技术进步他们的工作会非常有效果。
根据生物学来看,我们会发现社会科学的这三个假设全都是有问题的。1.人不是后天培育的,而是先天后天相互作用的。在很多方面,先天起决定性作用,不管这些方面是多么的反直觉。比如个性性格,再比如敌对矛盾,再比如乱伦,这些看上去后天的东西,其实后天影响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大。2.人本身根本不存在所谓的“人性”和“人权”,这些都是后天社会的概念,而不是人所固有的概念,人的存在意义也只有社会意义,而没有自然意义。3.人的理性,意识和自主性归根到底是自然性,是自然生物性的产物。
人类社会的长期发展并不是理性规划,而是一种适应性发展;人类社会的未来也始终不存在一个进化式的终极目标;本文的目的不在于推翻社会学关于现代社会和整体性的分析框架,正如我们之前所说的那样,现代社会仍然是一个工业化的资本主义理性社会;本文想他推翻的,是借助自然科学的观点改造社会科学对于人的看法,西方后现代社会的种种现状已经充分说明,原有的分析框架已经不再合适,这并不是一个简单划分“现代社会”和“后现代社会”的划分问题。如果说之前的社会科学是从现状逆推人,再由人推到未来,那么现状本文想关注的就是,人本身存在是怎样的,它是如何导致现代社会的,又会怎样导致未来。



二、一套新的前提
既然我们已经否定了社会科学的这三个前提,那么我们就需要建立新的假设来解释人类社会的建立和产生。我想从我读的几本书来进行一个提炼:
(一)前提一:任何生物都必然是自私自利的,以遗传自己的遗传因子为“目标”,天生的“利己”的。但是“利己”的本能里会产生“利他”的行为。
这个前提来源于《自私的基因》这本书。这里的“目标”,“利己”都不同于我们所说的,不是一个价值观念,而是一种本能性的概念。人天生就是自私和“利己”的我们不能将其视为一种道德批判物,而是一种本能。自私是为了让生物更好的活下去传递自身基因,凡是自身基因无法传递的物种都会在漫长的演变历史中消失,那种舍己为人的利他基因是不可能传承下来的,因此任何生物的本性就必然是无意识的利己。
这一前提对于很多人本主义的社会科学者的研究已经是颠覆性的。但是我认为,我们哲学的思辨和感情的震荡,在自然科学海量的数据研究结果下是那么的的不值一提。而且,这本书的作者也已经清楚的解释了人类看上去的“利他”行为:是因为一定程度的“利他”,更有利于自身利益的实现。最典型的就是博弈论。对博弈论了解的朋友应该并不陌生,所以本文也不打算费尽口舌再解释一遍,这里节省时间只说结论。在自然中,如果两个生物长期进行合作,那么任意一方获得的收益都要大于对方背叛的收益;但是在短期中,背叛的收益会大于双方合作的收益。任何一种生物都会在本能执行这样一种行动决策,自然界中有很多强大动物和弱小动物长期共生的现象,也有很多相互背叛的现象。而人类社会也是如此:我们在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时,也并不会自主的想到去背叛;而建立短期关系时,则往往会产生背叛的念头。我想扪心自问一下,这真的是理性意志选择的结果吗?难道我们在考虑跟人关系的时候,真的会像理性主义者的教条一样,会考虑博弈论,会考虑收益,会考虑什么时候背叛,什么时候合作吗?我想答案是否定的。
当然,我不否认现代人会有意识、自主的考虑利他,或者呈现出一种毫不为己的状态,这种并不是人的本能,而是在社会环境下,大脑反抗了本能的一种情形,我们会在接下来的情况讨论。但是我想我们的前提一不妨作为一个前提,来引导我们下一部分的推导。
(二)前提二:生物是随着外部环境不断演化的,大脑、理性和意识是环境演化的产物。
这一假定是遵循达尔文《物种起源》的阐述。事实上,基因和自然选择理论是生物学的两大理论基础。我们在之前讨论过,物种的本能是由基因决定的,基因的本能就是“自私”的传播后代。但是基因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事物,伴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基因给生物带来的外部变化也会不断改变。一旦外部环境发生改变,生物就需要发展或者淘汰某一身体机能,获得更好的适应性。也许这种改变微不足道,可能只有五根脚趾还是六根脚趾、五根羽毛还是六根羽毛的差别,但是这一点点微小的差别只要能够给他们相较于其他物种哪怕一点点优势,在以万年甚至十万年为单位的动物演化史上,也能将对手淘汰出局。相应的,对手也必须发展出相应的身体功能,才能将自己的遗传基因传递下去,否则就会彻底灭绝。
因此,人类的大脑只能是自然演化带给我们的,人的理性和意识也是自然演化给我们带来的。或许这部分有人会认为:社会环境也属于环境的一种,那么社会环境能够赋予人理性和意识也并没有任何问题。没错,我赞同这种观点,社会作为一种外部环境能够激发人的理性和意识,但是我发对的是将社会作为唯一因素,并根据自身的价值判断为社会设立一个“应然”的观点,而这种观点几乎是每个社会学者都会犯的。如果说真的存在一种固定的社会道德和范式,而社会又真的跟“上帝”一样对人有绝对的塑造作用,我想《乌合之众》中描述的现象就完全不复存在了,人类早已达到大同世界。
我们回过头来,我们的大脑,以及大脑的衍生物理性和意识,是由自然选择、遵循“用进废退”的原则。一个人的智力提高,跟他周围的环境密切相关,并且需要相当的适应过程。自然界中智力虽然是个好东西,但是智力需要耗费的能量未免过多,一旦智力无法带来相对于能量消耗的优势,反而会被淘汰。当然现代社会中能量已经不稀缺,但是大脑的演化、基因的变化是一个极为漫长的过程,而现代人类社会也将将数百年而已。
(三)前提三:人类是先天和后天相互决定的产物。先天为人类构造了行动的基础,而后天能够抑制或者促成人的特性,而非决定。人的意识和理性是有限度的,只要能够适应环境即可。
由于基因的存在,人类始终存在某种本能,这不可否认。当哺乳动物最早的祖先——始祖兽(虽然看起来像耗子),乃至于第一个基因开始,人体中3万组基因变以任意一种组合方式构造者我们的身体、大脑和行为。我们每一个行为、观念、本能、器官都是数十亿年生物演化史中最成功的那部分基因的后裔,是为了保证我们人类每个个体都能够生存下去。但是自然环境不是一成不变的,为了更好的适应环境,我们的基因处于时刻变异之中,能够适应当下环境的基因得以发扬光大,不能适应当下环境的基因被压制,生物身体内部拥有这么一种调节机制,从而先天和后天在相互配合下,能够本能的追求自身基因流传的最大效率。
而人在这种长期演化中,又诞生出了“意识”这一生物功能。我有十足的理由相信,意识的诞生是因为原始人的社会环境逐步取代自然环境,成为了外部环境的主要部分。相较于自然演化以万年为单位的计算,社会变化过于频繁,又或者是自然和社会变化的双重压力(地质学确实像我们揭露了,在数万年前自然环境极为恶劣,导致了人类祖先一度不超过千人),如果单凭人作为生物的本能采取行动,人类或许早已灭绝。只有通过大脑有意识的控制,将那些有害的本能抑制住,来对抗天性,才能保持更大的生存率。人类中率先拥有高度的智慧、拥有主动意识的个体,能够相较于其他生物更高概率的保留基因。但是这一过程依然是遵循自然选择、用进废退的原则的,他不是一种“社会”上帝“垂青”人的,而是人自己“争取”的。那么根据生物原则,这种大脑的和意识的进化,只要能让个体适应于当下的环境,那么就不会无止境的思考;而那些不妨碍我们的本能和行为,只要它不阻碍我们的生存,它们也就不会受到我们的关注。
因此,人注定不是一张白纸,而是一个先天和后天相互博弈的产物。由于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变化,人发展了大脑产生了意识和理性,正式告别了动物;大脑意识和理性能够控制、对抗住我们的本能,让我们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一旦我们适应了社会环境,大脑和理性就不会有新的变化,因为这需要耗费大量的能量,被本能的排斥;一些本能在后天的社会环境下能够被发扬,例如学习、沟通,另一些妨碍社会的本能则被大脑所抑制,比如暴力,懒惰,还有一些不影响适应的本能则不受太大的影响,例如兴趣(比如几乎所有的男生小时候比女生都喜欢战争军事,而女性则喜欢缝纫衣服,这很难用社会去解释)。
(四)一个简单的综合:犯罪
我想对于没有接触生物学的社会学人,包括我,写到这里依然有种虽不能说是不清不楚,但依然非常迷茫的感觉。因此我打算借助书本的一个例子,而同样也是社会学非常关注的一个部分做一个简单的对比和描述。
犯罪,或者广而论之,社会学中的“越轨”是怎样一种概念?在社会学领域我们能够想到的解释可能有数种。我们可以说“越轨”是对社会秩序的一种挑战,比如涂尔干或者莫顿,我们也可以说“越轨”是社会对人的压迫,比如“标签论”,我们也可以说“越轨”是人与社会的冲突,比如冲突论和马克思的阶级论。无论哪种解释,我们都把“越轨”和“犯罪”视为一种个人对社会的挑战,社会是一个高高在上的“上帝”,这个上帝或许是好的,也或许是坏的,但是一定是成型的存在的。那么如何解决“越轨”呢?那么就是按照“上帝”的旨意——再社会化。进一步提升人的理性,灌输他“上帝”的规则,让他明白违背“上帝”的后果。只要“上帝”的旨意能够广泛传播,“犯罪”和“越轨”就可以彻底消失。
那生物学是怎么解释犯罪呢?首先,人是具有很多本能的,这些本能在日后会形成我们的个性,而每个人的基因表征不同,本能和个性也就不同。暴力、懒惰、极端自私、欺诈这些我们视为“不好”的、违背道德的品性,在生物的角度却是无比“美好的”,能够帮助个体适者生存的基因,并且在每个人都能够呈现。扪心自问,我们哪个人在于他人发生激烈冲突时,没有暗想过突破法律,给予他人最严厉的报复呢?但是这种冲动和本能被压抑了,在于大脑能够指示我们,中国作为一个法制严明的国家,这种本能是必定有害的。但是如果中国不是一个法制严明的国家,我们必定遵照不能毫不犹豫采取最恶毒最自私的方式对待他人。
由此我们可以看见,社会科学从社会“上帝”出发,自然科学从生物“上帝”出发,看待的角度是不一样的。虽然最终他们提出的结论可能一样:加强社会管制,但是从长期来看,两者的方案是由区别的。社会学会强调强制性,强调社会结构,强调社会化,生物学会强调引导和整个社会环境的构造。这里我认为二者都是正确的,原因后面会谈,但是我想这个案例已经充分表明了,针对人的看法二者之间的差别。
三、社会是究竟怎样成为可能的?
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对照一遍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对于社会和人的假设:
1.社会科学:(1)人是社会的产物,人的生物性只不过为人提供了物质的载体,人的一切都是后天社会塑造的。(2)尽管人是后天决定的,但是因为人是万物之长,拥有独一无二的意识和理性,所以人能够自主的塑造一个社会。(3)因为社会的形成是主动选择的,所以社会的发展呈现出一种进化论的趋势,存在一个完美的理想社会,在这个社会里每个人都是平等、自由、尊重、理解、道德的。(4)现在的人之所以不能实现理想社会,是因为社会有很多问题干扰,比如风险,生产力,阶级等等。只要社会持之以恒向人灌输理性、主动、美德、秩序等等特性,那么这些问题也就会随之解决,人类会迎来一个伟大的乌托邦。
2.自然科学:(1)人是自然的产物,人类的行动和思想是由先天基因所决定的,后天环境只不过是诱导或者限制。(2)由于生物本性就是“自私”的适应环境,本能实现效益最大化,所以所谓的道德、平等、尊重从一开始就是无稽之谈,也就不存在一个完美无缺的乌托邦。(3)尽管人是先天决定的,人也不是万物之长,但是长期进化中,大脑跟随着环境一起变化,人能够有意识的主动适应环境,而不会任由本能驱动。(4)尽管人的本性是自私的,但是长期来看,“利他”的手段有可能更好的帮助“利己”目的得达成。由于人大脑的发展,人可以主动意识,而非简单的被本能左右,来选择自己的行为。越是长期稳定的社会关系,合作能够更好的达成自己的目的;越是短期竞争的社会关系,则更应该自私自利;而这两种社会状态是在不断摇摆的,人类在漫长的摇摆中,逐渐选择更稳定的生活方式,并且发明了社会文化和道德观念帮助实现稳定,但是只要社会不再稳定,人的自私本能就会使这些东西都不值一提。
尽管两者之间的前提和逻辑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我并不认为,社会学就是完全错误,反之亦同。相反,社会学对于现代社会以及人理性的洞察,仍然是极为关键的。但是我们也要承认,社会学从社会的角度看人,而不是从人的角度看社会这么一种思维,会对我们真正认清社会有着极大地负面影响。因此问题就在于:我们人性究竟怎么达成这样一种理性社会的呢?
(一)社会不是一个“上帝”,它决定不了我们
社会学与自然科学的第一个分歧在于,社会的定义究竟是什么。正如我们前文分析的那样,社会学者往往把社会视为脱离于人的一个物体,它有自身的利益,有自己的想法,如同“上帝”一样左右我们的行为。这在自然科学学者眼里是无稽之谈。社会不过是一个环境,它跟自然一样,是一种人生活在其中的环境而已。只不过,社会环境相比自然环境,会变化的更快、更复杂。既然自然环境对于生物不能起到决定作用,那么社会环境也一样如此。自然环境只能诱导、限制生物的本能和行为,那么社会环境也只是一样的作用。我们所说的社会化,本质是一种“社会选择”,选择那些有益于社会稳定的个性,压抑那些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个性。我们会看到,未成年由于大脑发育的不完全,他们对于社会环境的适应能力很快。但是成年人一旦发育完全,他们对于社会环境的接纳能力将远远比不上未成年人,很多犯罪者在刑满释放后很容易因为融入不了社会或者无法改变个性,再次犯罪。单凭这一点,我们就不能认同很多现象学的解释框架。
(二)社会与自然环境的运行逻辑发生了质变:从文化到文明
自然环境是一个优胜劣汰、自然选择的过程,在自然界中无时无刻不存在着欺骗、背叛、杀戮,哪怕对于同族也是如此。尽管从博弈论的角度来说,长期的合作能够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最大化,但是碍于自然环境的恶劣,长期的互信和合作几乎很难达成,我们能够找到的共生现象和和睦现象远没有人类社会那么多。
但是社会环境同自然环境相比,则有了质的发展。由于农业的产量远高于自然采集,人类必须采取定居的生活方式。而定居的生活方式,带来的是人际关系长期的发展和产生;由此人类产生了劳动分工,进而产生了社会。涂尔干认为劳动分工是由人口增长带来的结论显然只是一种想象;劳动分工本质是一种合作关系,只有在稳定的社会关系中才会形成。每次饥荒来临,农民必然会保护自己的粮食,任凭自己的同胞饿死,那么原有的合作框架就会被打破,村庄就会陷入彼此的征战。
在这个时候,虽然自然跟社会已经有了分离,但是并没有完全分开。因为在原始社会,自然环境的威胁是如此之大,环境变动也是如此之大,尽管我们说原始部落会有分工,也就是产生一定的文化,但是部落内部和之间的分裂也是如此的频繁。从智人,到部落,到文化,最终到文明,如果按照社会学家的设想人有自主的理智的话,这种发展根本要不了多久;事实上,这一过程恰恰跨越了数万年。我们不难想到,由于人口的增多,自然的变迁,人类的部落文化分分合合了无数次,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受此影响也呈现了背叛—合作—背叛无数次,最终经历了无数次演化,人们的大脑得到充分的开发,演化出了语言能够表达意图,意图效益得到了空前的提升;人们的双手和分工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关系也越来越紧密,背叛的后果越来越严重;最关键的是,这些演化带来的个体差异不再是身体上,而是意识上的,拥有更多理智的人能够在自私的本能下,在分工中获得更大的收益,占据更大的资源,由此阶级开始出现,文明和国家开始逐渐产生,人类环境有受自然环境,逐渐过渡到了受社会环境的影响。
(三)社会环境与社会结构
现在的我们能够知晓,通过集体分工、集体合作,我们能够创造出比个体要大的多的成果,这已经是约定俗成的事情。但是我们对于这一结果的认识,却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试错。人合作的前提是环境稳定到一定程度,相互之间的合作代替了竞争取得了最优解。但是问题在于,环境真的是一成不变的吗?只要环境有变化,造成了社会不再稳定,相互的竞争和背叛就会代替合作。
从另一个维度来看,所谓的“和谐”,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如果社会“和谐”了,就意味着社会彼此的社会环境是稳定的,稳定的状态不会导致竞争,也不会导致需求,自然也就不存在理性。我们之前分析过,理性不是一个自主产生的,而是一个被动适应的过程。既然社会是和谐的,那么我们又何必调动我们的理性再在竞争中想方设法获取优势呢?

这个题目太庞大了,我觉得可以先缓缓,下个月多看点书再处理


简单的概括总结
一、社会学里关于人的假定
1.社会学的研究是研究者借助理性分析,对现存的社会事实进行解释,最后得到一个对人的假设。受到社会先入为主的影响,社会学者往往把人视为社会决定的产物,忽视甚至否认人的生物性,把“意识”,“性格”,“理性”等等都归结于社会后天塑造的产物。
2.又由于社会学脱胎于哲学,受到传统哲学和道德观念的影响,社会学者又无法否认人具有某些天生的权利或者能力。比如自由、平等、尊重、道德、沟通等等。这样就产生了一个悖论:既然人是后天的造物,但是人又有天生的权利,那么这种矛盾怎么解决呢?
3.为了解决这种矛盾,社会学者在潜意识里将“社会”这个概念当成了“上帝”。社会尽管是人创造的,但是社会独立于人之外,最重要的是,社会有自己的固有利益和发展方向,社会有着和谐、合作、美好、理解、秩序等等固有的美好属性。现在的社会之所以没有达到完美的样子,是因为社会中的人没有实现自由、平等、尊重、道德、沟通、责任,所以人必须将这些作为天职,才能让社会这个“上帝”达到完美。由于人是后天决定的,所以通过社会化,人是可以完全能够拥有各种美德的。
4.绝大多数社会学家都遵循这样一个分析路径:(1)根据自身道德约束和判断,下意识认为社会有发展好的可能,社会中的问题是因为冲突和越轨,也就是“人性之恶”太多了。(2)之所以存在“人性之恶”,是因为社会中有些因素,例如威权,例如生产关系,例如资本主义,例如资源匮乏,例如货币,例如工具理性,例如风险,例如信息阻塞等等,让人变得不正常,不能被社会化,不能让人意识到人对社会应有的“天职”。(3)但是人是后天决定的,只要社会不断改善问题,解决人性之恶,社会就能继续回归美好,最终成为一个“乌托邦”。


   
二、生物学关于人的解释
生物学从生物的角度,彻底否决了社会学关于人性的一切推论。
1.生物学认为,人是自然的产物,而非社会的产物。人是由天生的基因,以及后天为了适应生存环境的被动演化,这两个部分共同塑造的,社会只不过组成生存环境的一个部分而已,对人只有诱导和限制的作用,而非决定作用。因此人天生具有相当的倾向,不是社会化所能扭转的。
2.根据自然选择理论来看,生物(包括人)的本能就是“自私”(这里的自私并非意识性的),也就是在环境中不自觉的获取最大的效益。但是“自私”中可以产生“利他”的行为。简单来说,根据博弈论越是长期稳定的社会关系,合作能够更好的达成自己的目的;越是短期竞争的社会关系,则更应该自私自利。人唯一的天性就是自私,而不存在各种所谓的“天职”。
3.人与动物的唯一不同,或者说社会之所以能够产生,在于人长期的演化中,获得了大脑和意识。大脑可以一定程度上抗拒本能,来选择自己的行为,可以

(1)人是自然的产物,人类的行动和思想是由先天基因所决定的,后天环境只不过是诱导或者限制。(2)由于生物本性就是“自私”的适应环境,本能实现效益最大化,所以所谓的道德、平等、尊重从一开始就是无稽之谈,也就不存在一个完美无缺的乌托邦。(3)尽管人是先天决定的,人也不是万物之长,但是长期进化中,大脑跟随着环境一起变化,人能够有意识的主动适应环境,而不会任由本能驱动。(4)尽管人的本性是自私的,但是长期来看,“利他”的手段有可能更好的帮助“利己”目的得达成。由于人大脑的发展,人可以主动意识,而非简单的被本能左右,来选择自己的行为。越是长期稳定的社会关系,合作能够更好的达成自己的目的;越是短期竞争的社会关系,则更应该自私自利;而这两种社会状态是在不断摇摆的,人类在漫长的摇摆中,逐渐选择更稳定的生活方式,并且发明了社会文化和道德观念帮助实现稳定,但是只要社会不再稳定,人的自私本能就会使这些东西都不值一提。
[ 此贴被汪子策在2021-10-29 16:59重新编辑 ]
Posted: 2021-08-01 09:56 | [楼 主]
孙新华
级别: 管理员


精华: 0
发帖: 707
威望: 707 点
金钱: 7070 RMB
注册时间:2008-10-22
最后登录:2024-03-28

 

很好!
仰望星空,脚踏实地!
Posted: 2021-08-20 19:03 | 1 楼
李碧莹
级别: dsgsdag


精华: 0
发帖: 14
威望: 14 点
金钱: 140 RMB
注册时间:2019-10-20
最后登录:2022-04-23

 

非常好,加油加油
Posted: 2021-10-20 12:46 | 2 楼
帖子浏览记录 版块浏览记录
三农中国读书论坛 » 西农四为读书会

Total 0.029930(s) query 4, Time now is:03-29 06:59, Gzip disabled
Powered by PHPWind v6.0 Certificate Code © 2003-07 PHPWind.com Corporation

鄂ICP备050283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