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主题: 关金标的6月读书报告 打印 | 加为IE收藏 | 复制链接 | 收藏主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关金标
级别: dsgsdag


精华: 0
发帖: 6
威望: 6 点
金钱: 60 RMB
注册时间:2021-06-30
最后登录:2022-10-25

 关金标的6月读书报告

社会异化思想的悲观内核
记得大一的时候上西方社会学理论,老师经常讲到异化这一概念,马克思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异化现象,齐美尔的文化社会学也解释了社会发展中社会异化的本质,韦伯论现代社会组织分析了科层制工具理性和价值非理性之并存,其思想内核也体现了社会异化。老师认为社会学领域内缺少对异化理论的研究与发展。当时我只是浅薄的理解了社会异化的概念,并没有对这一问题做出深入思考。在看完社会学古典四大家的主要作品之后,我有了如下思考。(浅薄的胡乱思考,还需要不断地斟酌修改)
一、引入
异化是本体论意义上的哲学术语,而异化思想是悲观主义内核的抽象哲学思想,异化本身作为辩证的哲学思想是没有问题的,但脱离了本体论的意义,脱离了经验,不管是历史的还是非历史地运用到抽象的对社会的分析,只能成为意识形态意义的批判工具,容易陷入理论矛盾和哲学思维怪圈。社会异化学说的悲观主义特征就体现了这一点。对异化理论的应用,要在反思批判的思维图式下,切实的立足于社会经验,具体的对社会问题进行分析,避免脱离实际。
异化来自于哲学术语,费尔巴哈在本体论意义上论述异化,异化即是异己化,及人本体与其类本质的分异,本体的创造物外化于本体进而对立于本体,甚至凌驾于本体之上,对其进行束缚和支配。而社会异化(社会的异化)指的是社会与社会产物之间的对立,本质上是社会人与社会产物的关系,是社会人被社会产物所支配(仍是本体论意义上的)。社会异化思想认为异化是内在的,无可避免的,生活的世界日益成为人们无法逃避的牢笼,人类构建自以为理想的目标模式,本应美好,却不可摆脱的陷入一种悲苦之中。一些社会学家(齐美尔,韦伯)的相关思想更发展了异化理论,丰富了社会异化思想的含义,认为社会本身存在的内在矛盾之处,是无可避免和无法消除的异化。
社会学古典四大家当中,只有马克思正面论述了异化的观点,涂尔干正面论述了作为社会异化现象的社会失范问题。齐美尔和韦伯更多的是阐释社会学,呈现社会实在并对其进行主客观的解释,韦伯从理解社会学思维,齐美尔从形式社会学的思维,呈现他们对社会的看法。但从他们的理论内容来看,他们的社会学思想中却真正蕴含了社会异化的思想,韦伯的体现在对科层制的论述上,认为现代社会体制的工具理性和价值非理性的并存,会成为一个牢笼。齐美尔则是从主观文化和客观文化的论述中主要体现其社会异化思想。
马克思实际上是在历史唯物的观点中论述劳动异化,并不是真正的社会异化思想,只将异化作为了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工具。而韦伯和齐美尔的社会学理论存在一定的社会异化的思想。虽然涂尔干正面论述了“社会异化”所导致的社会问题现象,但以社会失范来替换了社会异化,远离了对社会异化的思考,避免了社会异化思想所带来的悲观主义。同时,涂尔干也有着同马克思一样的理想主义思想特征。这也体现着功能主义和理解社会学两个社会学方法之间的张力,而看似对立的功能主义和社会冲突论之间又有相合之处,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异化思想在马克思那里,即使是历史唯物的观点进行分析,但也只起到了意识形态上的批判作用,之后引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实现共产主义的思想与其异化思想的内核也存在一定的冲突矛盾。马克思后来摒弃(不再运用)异化这一术语,不仅是避免抽像哲学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冲突,更是避免了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冲突。
社会异化思想是对社会的抽象哲学思考,是很容易脱离具体社会问题,在单纯的理论思辨做出抽象的论断,进而产生对社会悲观的看法。社会问题是不断产生的,社会学就是要不断的给社会喂药的,进而促进社会的发展。社会问题是源源不断,永远都会存在的,旧的去新的来,社会绝对意义上没有问题的那一天,是难以想象的,只有社会不存在了,社会问题才会消失。用辩证法思想来说,矛盾是绝对的。但不能用社会异化来论述社会问题,异化是本体论意义上的术语,在这个意义上,异化就像是矛盾,是绝对的,但异化又不同于矛盾,它缺少辩证统一的过程。社会异化思想认为异化是内在的,无可避免的,生活的世界日益成为人们无法逃避的牢笼,人类构建自以为理想的目标模式,本应美好,却不可摆脱的陷入一种悲苦之中。人类创造出来的东西,不仅外化对象化,与自己对立,还超越自身,有些事物一旦被创造,人们便只能服从他,不能轻易地改造它。那么以异化思想分析社会问题,只能陷入一种怪圈,容易产生悲观主义。由此,社会异化只能在意识形态意义上作为一个批判工具,不能从异化理论出发,还做社会学理想主义的建构,不能既秉持异化思想又满腹理想主义,否则会在思维逻辑上出问题,会陷入抽象哲学的矛盾之中。从异化思想出发,会出现抽象和具体的冲突,理论和实际的冲突,理想主义和悲观主义的冲突,无法在保证没有思维冲突和理论内部矛盾的情况下建构理想社会乌托邦,最终可能产生思维矛盾和理论漏洞,并一定会陷入哲学思辨冲突。
不论是理论社会学还是实用社会学的最终目的就是解决社会问题,构建理想社会,增进人类福祉,是理想主义导向的,社会异化的思想内涵与理想主义的思想表征是难以共存的。正是因为韦伯和齐美尔没有全面的对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进行具体的历史的考察分析,而更多的对理想类型的构建或是社会形式的分析,从理论上对其进行类型建构和逻辑演化,一定程度上脱离了经验,所以容易导出社会异化不可避免的悲观思想,虽然他们的异化理论可以自圆其说,但却不能服务于现实。社会异化是社会学中常用到的术语,甚至是某些老师在教学中运用到的概念,给学生传递悲观主义的社会异化思想。可是社会异化思想本身就存在与社会学的学科意志相冲突的可能性。我们要对其进行剖析和思考。在批判反思的思维之下,从人的异化的角度,切实的立足于具体社会经验,从本体论意义上思考现代社会中的人,寻求人的类本质的复归。
二、分析
1.马克思
马克思的异化思想来自于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强烈抨击,异化是手稿的核心概念。
劳动异化指的是劳动者与其劳动产品的分离与对立,将此思想进行拓展,那么社会异化则意指人类与社会产物的分离和对立,是人类与社会的对立。马克思主义理论视域之下,社会指的是人与人关系的总和,人与人的类本质亦即人的社会本质的对立,则是社会异化的本质体现,阶级对立则是这种对立最为根本的原因,人与其创造的社会关系之间的对立分异,人通过实践创造世界改变世界,但人类实践的产物反而束缚了自身,成为人类发展的桎梏。马克思的异化旨在批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乃至上层建筑,都体现着社会的异化,是与人类解放所对立的。
马克思分析异化,正面论述的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劳动异化”。劳动力被看做是商品,是生产成本中的一部分,劳动者与劳动产品被同等对待(先是在手稿中有论述,后面在资本论中进行了充分的论述),是一种对象化的扭曲(按照马克思这种对异化的理解,异化是绝对的,不能随着私有制消失而消失,所以存在着内在矛盾),是“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奴役”,工人自己生产出的商品成为了与自己敌对的力量。所以这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劳动产品对象化也即是异化。劳动异化是马克思历史的具体的思考作为一种历史的特定的的生产方式的资本主义的内在对立性本质,是在历史唯物主义下的异化。在马克思看来,必须落实于历史的具体的事实,基于这种方法论,马克思认为工人无权处置其产品,由于他生产的产品都为别人所占有,他不仅无权从其中受益,更是生产的价值越多,自己就越没有价值,越低贱。工人在工作本身中异化,书中原文“如果劳动的产品本身是外化,那么生产本身必然是能动的外化”工作是工人的束缚,令他们万分痛苦,工作只是为了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一旦失去强制,人们会像逃避瘟疫那样逃避劳动。在马克思的分析之下,所有的经济关系同时也就是社会关系,劳动的异化则会带来直接的社会后果。
马克思的异化理论从生产领域出发,主要分析的是劳动异化,是生产过程中的异化。马克思认为全部的经济关系就是社会关系,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因此在政治领域,宗教领域同样也存在着异化。同时,根据马克思的观点,在个人与社会的辩证中,才能使人之为人,也就是说人类与动物区分,在于人的技能,能力和品位都通过社会而得到形塑。于是,人是社会中的人,社会是人与人关系的总和,人的自我意识是基于人的对象,基于人化的自然界。而资本主义社会,工人阶级(劳动者)与其所在的社会是敌对的。他们生产的物是异化的,与自身对立的,他们的社会关系是阶级对立的社会关系,他们的繁衍生息的过程被划约为劳动力再生产,他们的生存环境是无法改变的恶劣。他们的生产活动则完全出于最基本的生理需要的驱使,他们是丧失了自由的人,丧失了类本质的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工人阶级以化于劳动奴役于资产阶级。而资本家(资产阶级)又异化于私有财产,异化于货币,奴役于资本的产物,形成了马克思所说的“商品拜物教”。所以说资本家也遭遇到了异化,也是丧失了类本质的人。
异化是本体论意义上的抽象的分析人与人类本质之间的分异。马克思的异化学说也难辞其咎,虽然是历史的具体的分析异化,但仍是在抽象的意义上论述人的。人被异化于其类本质,人被外在于人的事物所支配,被束缚而无法获得自由,无法成为真正的社会人,人只能为自己生存而苟活,这表明的是一种本体意义上的变质。马克思运用异化理论,他主要的目的就是呈现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马克思的运用异化概念的目的就是批判资本主义。
虽说马克思将异化落实到了历史的分析当中,分析了资本主义的劳动异化,但这也只能是作为一种批判的工具,而无法将异化理论再度利用与发展。运用异化的观点批判完资本主义之后,马克思就转向了理想主义的分析如何消灭异化。主要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哥达纲领批判》中做出了集中论述。
马克思提出的应对社会异化的解决方案,本身却与异化理论有着内在矛盾,充满理想主义色彩,激进且空泛。理想主义根植于马克思的共产主义观思想。在《手稿》中,马克思认为消灭私有财产,消灭资本家,消灭资本主义,才能消除异化。只有实现公有制,实现人向自身、向社会存在的复归,人才得以真正实现其类本质,实现人与社会共同体之间的相互依存。只有实现共产主义才能得以消灭资本主义异化,实现人的解放,因为在论述共产主义这个乌托邦中,并没有依据实际的实证理论论据充分证明其可行性,而只是以批判资本主义为出发点论述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必要性,因此也富含理想主义色彩。
在《哥达纲领批判》当中,马克思主要进行了对社会主义的论述。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将会像《资本论》中描述的那样,最终走向灭亡,当资本主义发展到极致的时候,资本主义就为社会主义提供了基础。社会主义会在市场的积聚过程中日益形成,并以无产阶级建立专政为标识。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是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通过无产阶级专政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及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中,并尽可能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
用异化思想来分析总结社会规律,本身有其内在不足之处。异化学说是抽象的、理想化的思考,企图用单一的说法来容纳复杂的社会现实,提取出绝对的客观规律。而马克思学说和社会异化理论的内在矛盾之处就在于其理想主义倾向的社会乌托邦思想与社会异化理论内涵之间的矛盾。异化思想在马克思这里,即使是历史唯物的观点进行分析,但也只起到了意识形态上的批判作用,之后引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实现共产主义的思想与其异化思想的内核在本质上是冲突的。在辩证法之下的异化是绝对的,而在历史唯物主义之下的异化又只是阶级社会的产物,这种内在思想矛盾致使马克思不能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即提出历史唯物主义之后继续使用异化这一概念。其次,马克思批判德国哲学家抽象的脱离社会历史实际的分析社会并进而认为资本主义不是产生社会异化问题的原因。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异化的学说是从抽象的人出发的,即使是在历史的具体的分析问题,但马克思从经验迅速抽象到理论,缺失了对主观意义方面的阐释,缺失了对复杂社会关系的剖析,认为以阶级斗争消灭资产阶级,实现共产主义作为消灭异化的解决方案,显得抽象与宏大,且颇具理论矛盾。
2.涂尔干
社会异化可以理解为人类推进社会发展,在此过程当中,产生了的人与社会的对立,直接体现在社会负面问题,更本质体现在人类创造物的外化,异己化,成为支配自身的力量。异化这一概念起源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工人劳动的分析,工人劳动和劳动产品的外化,异己化,工人本身生存的异化,也就是说,马克思认为的异化本质上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天生缺陷,异化是对人的束缚。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异化理论本质上是对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强烈批判,认为资本主义的生存方式造就了人的异化,并使得社会问题丛生,是对资本主义现代化产生社会问题的主要理论解释,认为通过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人类生存方式的跃迁,从资本主义发展到共产主义,才能从根本上消除这种异化,实现人的全面解放发展。涂尔干的社会失范理论看似异化密切相关甚至等同,他的人类的孤立、集体的失范和绝望等观点体现着社会异化的内涵,但他最终建构的严格来说是社会失范理论,甚至与社会异化思想不在一个频道上,涂尔干是基于具体社会事实分析具体社会问题,并将其升华至理论。涂尔干的社会失范理论与社会异化理论相似,但又有所不同。涂尔干的对社会异化现象的分析是在严格的结构功能、实用主义社会学方法上建构的,脱离了社会异化思想的悲观内核。
涂尔干与社会异化有关的思想体现在其深刻的相信工业社会社会问题的本质社会失范,并奉行道德理想主义,企图以理想化的道德教化解决社会问题。涂尔干认为,法国社会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根本在于道德的缺失,道德的缺失在于社会团结和分工模式的转变导致的社会结构问题、宗教规训减弱带来的道德教育缺失、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等导致的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的缺失。在社会分工论中,涂尔干认为,社会失范源自于工业化现代化的社会分工的转变并行,社会团结模式转变。涂尔干诊断社会问题,以社会事实论述社会事实,分别从社会分工与社会团结,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社会规训与公民教育方式等方面论述社会问题,认为社会失范的根本原因在于道德缺失,社会失序的根本在于社会结构功能问题,构建道德学说,企图通过理想的社会结构安排,重建道德规范。涂尔干的关于社会异化现象的分析落足于具体的社会失范现象,基于社会事实分析社会问题,但没有建构成集中的理论表述,实际上是回避了社会异化这一概念。认为社会失范的根本解决办法不在于制度问题而在于道德规范,通过理想化的职业团体、道德教育等方式,能够解决社会问题。
失范在于失社会道德规范,失序在于失社会结构功能,涂尔干没有论证社会异化是否是必然性的,涂尔干是基于社会现实问题出发,其学术价值取向是诊断社会问题,进而提出方案解决社会问题,增强社会福祉。
行政的或法律的等与国家政制紧密联系的职业群体,其规范力量深入成员人心,其职业伦理取得集体内部权威合法性,进而发挥了道德整合的作用,推进社会运作,维护社会秩序。但在工业社会的经济生活中,自由主义盛行,商业职业者缺乏成熟组织,进而缺乏职业伦理,共享道德规约欠缺,支配和律令也仅是来自于强制力而缺乏合法权威性。具有制裁作用的社会公意由于缺少组织的集体基础而缺少稳定性和权威性,无法对个体进行有效规范,导致较多个体或群体行为游离于道德,社会秩序受到威胁,社会失范、道德失序、越轨行为频发。现代工业社会的经济生活必须得到规定,于是,着眼于经济生活的职业伦理以建立起适合工业社会的稳定性和高度在场的道德规范是极其重要的。在涂尔干看来,作为工业社会主要领域的经济领域,其道德纪律发育不良,职业伦理缺失,而道德纪律是社会秩序之基本,职业伦理和公民道德的缺失,必将导致社会失序,所以要确立适合现代社会的道德规范之科学。
涂尔干认为整个社会所处的失范状态,其原因恰恰在于社会政治的运行革除了一切传统因素的作用。一方面,每个人不再受到传统的家庭、共同体和职业群体的保护,因社会疏离而产生的极端自我主义的原子性个体,沉浸在抽象意识的妄想中不能自拔;另一方面,政治体也因缺乏社会中间团体的保护带,而沦入不断革命的怪圈之中。
涂尔干社会学研究最主要目的就在于诊断社会病症,解决社会问题。对于法国社会在大革命之后的动荡与混乱,涂尔干在《社会分工论》及《自杀论》中做了清晰的判断:整个社会所处的失范状态,其原因恰恰在于社会政治的运行革除了一切传统因素的作用。一方面,每个人不再受到传统的家庭、共同体和职业群体的保护,因社会疏离而产生的极端自我主义的原子性个体,沉浸在抽象意识的妄想中不能自拔;另一方面,政治体也因缺乏社会中间团体的保护带,而沦入不断革命的怪圈之中。以此为出发点,涂尔干通过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道德教育等著作,提出并论述他的解决社会失范失序的社会学观点。《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一书的主要观点是通过构建职业团体和职业伦理来解决工业社会因个人主义盛行而带来的社会失序,《道德教育》一书的主要观点是通过构建道德教育的科学,以道德教育理论促道德教育实践,以解决工业社会的道德缺失。在涂尔干结构功能主义的视域之下,认为社会具有共同一致性,也就是任一社会结构要素都具有不可或缺的社会功能。作为社会组成要素的社会组织具有功能性,各个组织都是有机体的组成部分,互相依赖不可分割,个人、职业群体和国家便是此种关系。当社会团体缺失中介性团体,团体内部又缺乏伦理行规,那么必然牵一发而动全身,一个重要的社会结构要素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功能,社会整体也会出现很多病症。以此为基础涂尔干认为职业团体伦理的缺失,也必将成为公民道德缺失的重要原因。构建职业伦理也就成为解决社会失范的重要路径。
批判:对涂尔干的批判主要是因为他过于道德理想主义的思维表征,以及对社会问题看法的单一性和片面性特点,认为道德问题是社会失范的核心面向。
缺乏对社会异化的思考和认识,导致了涂尔干这一面向。他没有从更根本的层面去探讨社会问题的产生,而是从表象入手,用单个社会事实分析揭示另一个社会事实,缺乏系统性整体性的对社会问题的剖析,缺少因果多元性思维的运用。也因此,他对社会分工的分析从法律事实入手,从一个表征来推及至一个更深层面、更广泛的社会事实,由此涂尔干从一开始出现了思想上的不平衡,企图从社会规范入手来解释整个社会事实,产生过度社会化的思想倾向。过于重视了社会规范,而缺失了联系性的思维。而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中表面上前者是不断在发展的,后者又在现代化过程中结构伦丧,经过一系列看似严谨正确的论述中,道德问题就成了涂尔干最主要的擒拿目标。
涂尔干的道德理想主义与社会异化思想是壁垒分明的。涂尔干的社会学研究方法:社会事实思想、物化原则,涂尔干对于社会的基本看法,对社会一致性本质的看法,本质上让其远离了社会异化的理论思想。涂尔干从具体的社会事实入手分析,涂尔干眼中的人是社会化的人,而不是抽象的类,涂尔干对社会的分析是从表及里,是功能主义的分析,而远离了抽象哲学的分析。也因此涂尔干的社会学研究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但需要注意的是切忌过度社会化,而要注重因果多元,系统化,要掌握全面的社会事实,在充分的经验质感之下,才能“一两拨千斤”。
3.韦伯
4.齐美尔
三、总结与讨论


《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读书报告
一、引入
随着社会的现代化,国家对个体生存的控制弱化,以自杀或杀人等形式的越轨行为有所增加,其原因是社会对于维系其单独个体的共同纽带的原动力减弱。现代社会的完整性较少基于社会纽带的一般权力和总体权力,形成完整性和一体化,需要一种新的基础。国家,就像其他社会制度一样,必须寻求新的社会秩序的引领。现代政治形态应如何运作?原则为何?机械团结向有机团结社会之转变,社会的基础和纽带从集体意识转向了劳动分工,劳动分工作为社会的核心要素之一,是使国家有效与现代社会和个人的生活联系起来的基础。所以在国家之外建立一组集体的力量——职业组织,发挥其中介、整合与纽带的作用,使得国家更好的与个体联系,社会平稳有效运行。
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一书就是解答涂尔干思想中基本问题面向,并且探究了现代国家构成和建设的途径。涂尔干从社会分工的角度切入重建道德信仰和社会规范的理论努力为解决法国的现实困境提供了可能途径。
我将从本书的论证过程入手,分析涂尔干的职业组织观点,道德学说,国家学说,民主制观点,以及对财产权契约权的看法。最后总结本书的观点与论证逻辑,然后从结构功能的视角和政治社会学比较理论分析,呈现我的读书理解与感悟。
二、论证过程
1.职业伦理
道德学说,职业问题是焦点。涂尔干将分工看做是现代社会中的社会组织化过程,将分工视作民情产生的社会性作用机制;现代社会中广泛存在的民情状态,是与社会分工带来的与交换、流动、传染和社会密度化密切相关的。第一部分论述的就是职业伦理与规范秩序之间的联系。
道德权利学说的研究应从法律道德规范和的事实入手,这些社会事实又表现为具有制裁作用的行为规范。涂尔干从对这些规范的类型考察入手,探究它们的起源成因、内部性质、权威的获得程度。制裁理论在《社会分工论》中论述较为充分,涂尔干从制裁诉诸规范,考察规范事实。社会规范本质上的有两种形式:政治性规范和职业伦理。前者是公有性质的规范,规定了个体和群族之间的道德准则,具有自然法属性。后者是特殊性质的规范,不同的职业,不同的社会角色,承担有不同的行为准则和道德准则,在分工发达的工业社会,职业伦理即是这类规范的最重要体现。第一类规范适用于国家政治生活的所有公民。但职业伦理既不同于家庭的逻辑,也不同于国家的逻辑,它依赖于群体组织,诉诸一种集体的权威,区别于个人的特殊意志,来源于功能性的职业规范要求以及共同生活的集体情感和价值基础。职业伦理本质作为社会道德体系的组成部分,只有在群体通过权威对其加以保护的情况下方可运转,职业伦理越发的,它们的作用就越先进,职业群体自身的组织就越稳定、越合理。
一般来说,行政的或法律的等与国家政制紧密联系的职业群体,其规范力量深入成员人心,其职业伦理取得集体内部权威合法性,进而发挥了道德整合的作用,推进社会运作,维护社会秩序。但在工业社会的经济生活中,自由主义盛行,商业职业者缺乏成熟组织,进而缺乏职业伦理,共享道德规约欠缺,支配和律令也仅是来自于强制力而缺乏合法权威性。具有制裁作用的社会公意由于缺少组织的集体基础而缺少稳定性和权威性,无法对个体进行有效规范,导致较多个体或群体行为游离于道德,社会秩序受到威胁,社会失范、道德失序、越轨行为频发。现代工业社会的经济生活必须得到规定,于是,着眼于经济生活的职业伦理以建立起适合工业社会的稳定性和高度在场的道德规范是极其重要的,这成为了本书讨论的主旨。
在涂尔干看来,作为工业社会主要领域的经济领域,其道德纪律发育不良,职业伦理缺失,而道德纪律是社会秩序之基本,职业伦理和公民道德的缺失,必将导致社会失序,所以要确立适合现代社会的道德规范之科学。在涂尔干看来,对于规范的科学之确立必须要进人文明起源的历史状态来加以考察,要想深刻地理解一种规矩或一种制度,一种法律准则或一种道德准则,就必须尽可能地揭示出它的最初起源。于是在第二、三章,涂尔干运用比较历史学和比较民族志的方法研究了法团组织,在其历史演进过程中分析了其存在的社会原因和功能。涂尔干追溯罗马“百人团”的制度体系,指出这种带有手工业行会特点的职业组织虽然处于萌芽时期,却已经呈现出法团制度的基本特征。法团作为一种职业团体,为个人与国家之间搭建桥梁,起到了社会整合的作用。
在罗马,法团带有宗教社团的特点,每个组织都有各自特有的神灵和仪式。每个社团也都有自己的保护神,社神因自身带有神圣性,所以在法团活动中便成为了团体的纽带,社团成员在这一神圣性基础的维系之下,敬社意识明显,并过着一种集体生活,彼此称呼为“弟兄”——彼此之间具有超出血缘关系的亲密纽带。这些职业社团依据职业生活及其专有范围内的社团信仰,结合成为更大范围内的行业组织,将家庭与政治上的纵向等级结构拉平,最初呈现出一种社会性的维度。
法团在中世纪的发育表现出与罗马城邦社会不同的样态。宗教作为基本的制度对人的行为有极大影响,但这种职业群体在公共政治上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基督教社会中法团往往是在一个专门的教堂中成立的,成员们在举行庄严堂皇的弥撒后便开始一场宴会,将具有同样职业的人们集合在一起,通过业绩来做出信仰的证明。在这样的组织中,既有收支平衡的预算制度,也有带有慈善性质的公共基金,雇主之间、雇主与雇工之间皆有明确的义务规定;同业公会对于本行业的用工办法、技术标准、买卖规矩、信用制度等都有严格的规则。通过这样的组织化方式,人们彼此联系、彼此依赖,分享着共同的观念、利益、情感和职业同舟共济休戚与共。共同的事务与共同的生活结合起来在日常状态中构成了道德规范的整体。
涂尔干指出,中世纪的法团,恰恰就是第三等级、平民阶层或资产阶级的起源,亦即现代世界的起源。工商业者的资产阶级开辟市场,建造城镇,不断发展,获得城镇的居民权与公民权,法团在这其中发挥着巨大作用。法团这样一种群体组织在中世纪中后期的发展不仅强化了其本来的职业特征,而且也显露出其城市自由化过程中的公共政治的性质。中世纪法团制度的确立事实上将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密切联系在一起,法团的职业组织化过程,与近代国家之公民政治的构成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从中可以也看出民情与权力之间的交互关系。因法团的发育而导致的城镇独立使得当时欧洲无论在道德还是政治上都产生了“去贵族化”的趋势。而顺应这一趋势法团也不断得到扩充逐渐形成行会的集合体,进而结成了新形式的公社组织。在几乎所有的公社中政治体系与行政官的选举,都是以公民分化为各种手工业行会为基础的。人们往往通过手工业行会进行选举而法团和公社的首领也往往是同时选出来的。法团最终为整个政治体系奠定了基础,而政治体系也恰恰是从公社的发展中产生出来的。可是,大工业社会的来临对于曾经存在的法团制度极具摧毁作用,面对资本化的强制,传统上的职业群体抱残守缺很难适应新的竞争需求而分崩离析。
然而对于大革命后的社会危机涂尔干在《社会分工论》及《自杀论》中做了清晰的判断:整个社会所处的失范状态,其原因恰恰在于社会政治的运行革除了一切传统因素的作用。个人缺乏社会团体的规制和保护,政治共同体越缺乏职业团体来作为中间保护带。
2.建立公民道德的政治形式
在依次研究了适用于个体与自身、家庭和个体与职业群体之关系的道德和法律规范之后,涂尔干开始论述个体与政治群体之间的道德规范——公民道德。上一部分指出了建立职业伦理对现代社会的重要作用,在这里,涂尔干构建了一整套的国家政治学说,并在此基础之上指出,只有发挥作为次级群体的职业组织的中介作用,搭建政治生活中国家与个体的桥梁,这样的政治形式才能使国家“解放”个体,维护社会正义,建立有效地公民道德。
2.1国家学说
政治社会是“由大量次级社会群体结合而成的社会,而且它所服从的权威本身,并不服从任何其他正式建构起来的最高权威”,人们既具体地处于职业生活中,也一般地处于政治社会中,社会组织最终与国家一道构成了团结的双重纽带。涂尔干将像法团这样的职业组织看作一种“次级群体”,而为一切人所属的国家则被称为“首要群体”。
国家,在涂尔干这里,不是用来指政府工具,而是指作为复合群体的整个政治社会的最高机构,是统治权威的代理机构——国家是自成一体的公职群体,相当于社会思维的器官,通过审议思维的形式对那些构成民情的大多数人的观念和情感作出反馈,把各种观念和情感结合,制定对集体有利的决议,再将这些决议传递给其他中介机构执行——国家作为权力机构是要服务于民情的,国家有责任维护社会公正,相当于社会正义的机构,是道德共同体。“当国家进行思考并做出决议的时候,我们不能说社会通过国家进行思考并做出决议,而只能说国家为了社会才进行思考并做出决议。国家并不单单是一种引导和集中的工具,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次级群体本身组织化的核心”。在现实背景之下,现代分工发展,机械团结的环节社会向有机团结的组织社会转变,同时也面临社会分化的问题:像家庭、贸易和职业团体、教会以及局部区域等次级群体必然会因某些特殊的地方利益或职业利益而形成各种各样的小圈子,并同化其所属成员的人格,所以仅靠法团维系的道德依然存在着因分工和竞争的加剧而不断分化的危险。为了防止发生这种情况,需要国家发挥特定的功能——确立一种凌驾于这些次级群体权威之上的权威,使这些次级群体不能惟我独尊。但在大规模社会里国家远离个人,无法通过获得权威的方式直接对个体进行道德规约,但通过强力压制进行对个体的规范、贯彻国家意志,又是一种专制。国家想要解放个人,不压制个人,其本身必须受到社会相应集体力的约制,以建立一种平衡机制——次级群体之职业组织就起到这样一种作用。
次级群体之职业群体,是社会中各种各样的集体情感和集体心态的载体,是一种通过构成集体情感而塑造社会道德基础的器官。涂尔干构建了一个理想图景:代议制中的代表们并不直接来自于公民个体,而是来自于代表个体的各职业群体。它们将来自不同群体内部的各种观念和情感结合起来形成决议,再交由执行机构具体执行。国家突出体现为审议性的集体思维活动,通过次级组织的“代表”来使一般性的政治权利得到“表现”。而各行政管理部门只是作为执行的代表而不像法团代表那样是作为国家生命的代表来体现国家意志的。在涂尔干的理想建构中,个体只有通过职业群体的功能化和道德化才能真正构建一个更高的政治体,才能真正实现每个人的政治权利。
2.2讨论民主制
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是国家与公民达成最平衡且有效的沟通与互动,使国家发挥好其神经中枢的作用,使公民参与到政治生活,实现与国家的交流。但是,由于缺少中介机构,直接的“民主”会使得公民凌驾于国家之上,个体主义盛行,公民会游离于道德规范,由此带来失范。另一个极端是,国家对个体的强力压制,专制暴政,也会带来不好的政治结果。涂尔干希望国家与社会其他部分相互沟通,并以职业团体作为中介实现国家与个人的持续交流,从而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与民主。
统治指的是对公共事务的过程进行积极的控制,不同整体之差异,从统治者数量上看,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差异不大,其实我们所说的民主政体,指的是所有人都能参与指导公共生活的那些社会。
从国家的一般性质看,国家是整个社会的思考器官,神经中枢(这并不意味所有的社会思想均来源于国家,国家为社会进行思考、作出决议,国家是社会中各个次级群体组织化的核心,由统治意识形态的公职群体组成,决议由中介执行机构执行),政府机构是一种反思机构,组织化,集中化,通过反思产生思想并加以贯彻,诉诸行动。社会思想还有一种自在的潜移默化的社会化进人们心中,多数人没有刻意的反思,而国家思想作为一种自为的社会思想而存在,是清晰化的,暴露于大众视野,没有先验性质,国家与人民越来越近,人们也开始接受它。这种政治环境中,人们对国家观察、审查,激发反思,产生反作用思想与行动,这便是民主政体的显著特征。民主是一种社会治理自身的政治形式。有显著的公共意识和治理意识。严格地说,各种政府形式之间并没有根本的区别,所有形式都是两种图示之间的中间阶段。治理意识与社会其他部分联系的越紧密,越把更多公民要素纳入其中,这样的社会就越具有民主的特点。
民主的真正性质包括两个方面,政府意识的范围非常大,政府意识与众多个人意识存在非常紧密的沟通,社会可以在其最纯粹的形式中获得对自己的意识,思考反思和批判精神越是能够在公共事务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国家就越民主。民主的进步不可避免的要取决于社会环境的状态,同样也需要我们内在道德概念的促动。民主赋予人格以价值,但民主的形式也需考量。鉴于概念上的民主与实践中的民主之间的差异,涂尔干认为,单纯的国家——个人的民主形态,也就是说国家与个人直接联系,达到一种直接民主,也是原始落后的民主。这样国家根本无法履行自己的使命,当国家与个体非常接近时,国家会在个体的支配下败落,国家会借助规范试图直接控制个体,但往往无济于事。解决这种困境必须引入代理机构,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国家才更有能力获得自主性。当时法国的政治疾病和社会疾病同出一源,即缺少能够将个人与国家连接起来的次级组织。要利用职业群体摆脱这一现状。
3.财产权与契约权
在前几章,涂尔干考察了人们彼此之间所负有义务,这些义务基于他们同属于某个明确的社会群体,同一家庭、法团或国家的一部分。而另一个道德领域,作为个人道德规范,独立于任何特殊群体。这种普适性的道德义务,要求我们尊重同类的生命和财产,这可以称之为独立于任何群体的一般义务。接下来涂尔干论述杀人现象和财产权问题。
3.1杀人
当今的杀人现象现实悖论,杀人率的降低随之而来的是其他犯罪率上涨,涂尔干将其归结于集体情感在社会中发挥的作用和影响力减弱,而个体主义的发展成为主流。因为激情状态是杀人的情感状态,集体情感容易激发人的激情状态,且更能提供杀人的动机和动力。个人主义的发展,使个体更冷漠,更理性,感性作用的范围越来越小。
3.2财产权
财产权是人们的一项基本权利,而且在许多国家的法典中明文规定“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那么,财产权受到他人尊重的起源是什么呢?对于这一问题,涂尔干首先讨论将外在与人的对象与人格本身联系起来的约束关系,许多思想认为所有物是人劳动的结晶化产物,但是人负有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劳动所得的一部分也不完全属于自己。涂尔干通过论述进一步得出,事实上,财产并非以排他的方式由劳动所得,而可能有其他的来源,通过交换,通过继承,通过遗嘱遗赠。
在对劳动论和康德的先占论进行批判之后,涂尔干探讨财产权的特性及其神圣性起源。
财产权的观念首先带来了物的概念。物是财产权的对象,有些物作为公共使用的物不可划归为财产。可占有的对象不是由这些对象的自然构成决定的,而是由国家法律,社会公意决定。通过对财产权的社会史演变历程的考察,涂尔干揭示财产权的社会本质及其演变路径,证明其内容、限度、神圣性(正当性)与交换规则都源自所在社会的集体意识,据此主张现代社会应当确立以人的价值、尊严与权利为原则与限度的新型的财产制度,明确财产在现代社会的运动规则及其承载的社会义务,以纠治经济领域乃至整个社会系统的交往(交换)中的种种不道德状况。
如何才能揭示财产权的真正特性呢?涂尔干认为,最好采用否定性的方法来定义财产权。他将财产权定义为:“财产权是既定个体不让其他个体或集体使用既存物的权利。唯一的例外是国家和规模较小的国家机构也拥有使用权,不过,这种使用除非出于特殊的情况得到法律允许”。
根据这一定义,涂尔干发现了被占有物与圣物之间的相似性。这种相似性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排他性。被占有物和圣物都是不同于公共财产的物,它们对某些人来说是禁止的,而有些人则可以随意使用。2.传染性。涂尔干认为,无论何种神圣性,从根本上说都带有传染性,可以传递给与之相关的一切对象。同样,财产也具有传染性,一旦某物像圣物那样被占有了,就会把所有与之相关的物引向自身,并占有它们。
由此可见,被占有物与圣物之间有着明显的类比关系,被占有物似乎只是圣物的一种特殊类型。基于此,涂尔干认为,财产的起源是以某些宗教信仰的本性为基础的。既然效果相同,那么它们就该有相似的原因,涂尔干通过考察目前已知的最古老、最基本的财产形式———土地财产来说明财产权的神圣性。涂尔干指出财产之所以能够成为财产,是因为财产有一个神圣的基础……财产是由物的隔绝状态造成的,即从公共领域中被分离了出来。这种隔绝具有神圣的起源。通过上述分析可见,财产的神圣性,并非来源于占有财产的所有者,而是本身就存在于物之中,因为它最初是神的财产。归根结底,“人的财产只能是神圣的或神的财产,只有通过举行某些仪典,这些权利才能移交到人的手中”。(谢艳 2012)
涂尔干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对此做了解释:宗教是有一定现实基础,是真实的,宗教不可能以人的臆想或是幻觉为对象,而是某种实在的表达。这种实在之物就是社会,也即宗教中人们崇拜的是变了形的社会。在财产权基础中所发现的宗教信仰,是采用一种隐喻的方式来表达社会现实,从而掩盖了社会现实,当我们说最初的土地归众神所有,实际上土地是归集体所有,换句话说,“集体才是物的最初所有者”。当人们对神灵的幻想烟消云散时,隐藏在神灵背后的社会就现出了原形,人们向神灵供奉的牺牲和果实就最终变成了向社会缴纳的赋税。需要向神灵奉献牺牲或者需要向社会缴纳赋税,这构成了人们占有财产的条件之一,这种观点较之于纯粹的“先占说”为占有者的合法性提供了更强的法律和道德基础。
对于涂尔干考察的侵犯的财产的行为,我们惯常的思维方式是从侵权者对利益的追逐、法制的完善和执行程度等方面来分析原因。但从涂尔干的财产权思想出发看待这个问题,我们看到的是贮存于物的神圣性的丧失,这种神圣性的丧失表征了人们信仰的缺失和集体权威的衰落。因此,财产侵权行为实质上是社会失范在个体身上的表现,而财产侵权行为的治理恐怕最终得依赖于集体凝聚力的提升和信仰的重建。
3.3契约权—公平契约的建立
这一部分涂尔干通过批判传统契约论观点(社会契约是自由意志的合意状态,并以此为基础对全民权力义务进行规定),力图破除个体意志直接构成政治社会共同体意志的观念,契约反映的是一种社会意义上的约束关系,通过考察这种关系的历史渊源,力图证明契约的“道德”本质始终是社会规范经济行为的载体,其神圣性、约束力与规范都源自所在社会的集体意识。而在以深度分工为主要组织形式的新社会中,契约必然成为基础性的社会团结机制,并以人的价值、尊严、权利为原则与底线规范经济领域的行为,从而为资本的流动确立规则与限度,促成经济生活的组织化与规范化。(潘健雷 2017)
公平契约的实质涵义是:契约所规定的人的权利和义务,并非单纯是由契约当事人双方合意决定的,而是由整个社会就保持和维护全体利益和价值而形成的分配机制来决定的。契约中意志的自由,必须先分有社会存在的内容,获得道德属性,才能成为真正的自由。公平原则成为神圣性财产权的基础。将此观点与本书上述几部分相联系,民主政治的形成,不是个体意志的合意结果,也不是国家机构独当一面的权威发挥作用,而是要借助职业群体,通过其职业伦理的道德规范,更好发挥其中介作用,是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达到和谐,由此构建的政治形式最有助于公民道德的实现。
三、感知与理解
本书的主要观点是通过构建职业伦理来解决工业社会因个人主义盛行而带来的社会失序。涂尔干从社会事实入手,依次论述了道德法律规范(职业伦理,公民道德),并在其中贯穿讨论个人与职业团体,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并对民主制进行讨论,构建了一个体系化的国家学说和道德规范学说,最后通过对独立于特殊群体的一般义务进行论述,丰富了对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的论证,与此同时,涂尔干通过细致追查契约的历史脉络,批判了契约论视野下的抽象国家观念。现代民主制政治的形成,既不是通过个体意志权利让渡的结果,也不是纯粹国家权威的体现,而是经由职业群体作为政治的基本单位及由此形成的中介作用,通过代议制来实现国家的政治作用。正是自成一类的“社会”,为国家提供了更高的神圣基础以及超越现实政治的人类理想,从而将现代政治落实在职业伦理和公民道德相结合的基础上。
涂尔干社会学理论思想系统且庞大,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延续社会分工论和自杀论的观点,以社会分工理论为基础,以构建道德社会学为主线,兼论政治社会学,并与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的观点相呼应,分析财产权的神圣性基础,与其他思想家思想对话,论述社会契约之归属,最终的落脚点都在于通过职业伦理构建公民道德,尝试运用其道德社会学提出一套重建社会的系统方案以引导转型的步伐,解决社会失序与失范
1.结构功能的视角
涂尔干以社会分工里的观点为基础,认为职业组织作为社会系统中介于个人与国家之间次级群体,发挥了道德教化,社会整合,政治维序的重要功能,是在社会大分工背景下维系社会秩序推进社会进步的不可回避的社会结构要素。
涂尔干极其重视道德规范在社会中的作用,通篇皆以此为基本点展开论述。有些人以此批判涂尔干过度注重道德而忽视其他社会秩序影响因素,忽视了对更深层本质的探讨,我看来这是专门社会学所面临的共性问题,涂尔干的目的是建立一种起到传统社会到个规范强大作用的社会机制,他的目的导向性也导致这种道德学说其中的主观性和瑕疵。除此之外,涂尔干论述职业群体/组织的功能时关注点也不是全方面的,主要论述的社会与政治的秩序规范等的作用,对其经济作用和其他方面的负作用的考虑也是不到位的,但这也是我们需要理解的,重点对社会功能的分析正是涂尔干的主旨所在,但过度社会化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我们还应注意到涂尔干的组织研究层次,是研究其对社会系统的功能,忽略了组织内部成员关系和组织间关系,我个人还认为本书缺少一些对职业群体/组织作用机制的研究论述,从法团的功能就能类比出现代职业组织所具有的功能?其他变量的影响是否还应纳入其中?做更进一步的考察与证明?道德因素实际的效用能否在市场化科层化的浪潮中发挥其理想作用?这值得思考。
结构相似性,是贯穿于各个学科各个领域的,从系统结构的基本假设出发,我们可以发现任何系统的最小单位元素和系统的上层结构要素之间,都有着显著的张力,而较好与两者相连接的中间结构要素往往起到重要的整合性功能,它们是维持系统结构稳定性和功能持续性的必要存在。在帕森斯的行动结构理论中,我们可以看到AGIL模型中,社会系统就起到了社会系统和文化系统就起到了整合作用和模式维持作用,而联系到职业组织,在涂尔干这里职业组织作为连接个人与国家的中介群体,其职业伦理就起到了文化系统的模式维持作用,换句话说就是社会秩序的维持,这其中的实质就是道德规范的力量。而职业组织本身,在对社会政治的结构功能方面,就起到了社会系统的整合作用。除此以外,我还发现,这种起到社会整合作用和模式维持作用的结构要素,是广泛的被社会学家所关注,即便他们没有从结构功能的视角出发和分析。就比如说《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中的法团,《论美国的民主》中的民间结社,甚至说费孝通等的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分析,双轨政治中的乡绅阶层,都起到了上面所说的的结构功能。
现代社会,或者说任何社会,都是一个有组织的社会,人们的生活不是各自孤立的行为,而是通过他们的互动交往实现的,而交往互动都是在一定的组织框架内进行的,在这个组织高度在场的社会,组织现象,尤其是职业组织的结构性功能,不可忽视,群体、组织于社会,它们的功能如何?机制怎样?这是我今后阅读研究可关注的点。
2.政治社会学的视角
从政治社会学的视角看,《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这本书在第二大章《公民道德》之中,构建了涂尔干的国家观和民主论,探讨了什么样的政治形式能够较好的促进公民道德的实现,从而对社会产生理想的有利影响。涂尔干的国家学说和民主学说有其独特性,他尤其从“质”而非“量”上来对政体进行界定,过度注重于质而否定了量,好比割裂了量对质的关系(在对民主制的论述一部分),但在《自杀论》和本书的“论杀人”等章节中我们看到了质(社会情态,民情)对量(自杀数量,杀人犯罪量)的绝对影响,但量对质的影响确是没给予一定的重视,质与量的关系更可以是双向的,这也可以推广到对研究方法的思考之上,从这个角度切入也给予我了一定的思考。
回归正题,在此我想从政治社会学的视角,比较分析《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论法的精神》《论美国的民主》以及《经济与社会(马克斯韦伯)》《社会契约论》中各个学者对国家、政治、民主及它们与社会的关系的观点看法,进行一个简单的理论比较分析。
虽然社会学为了成为科学,一直强调“价值中立”和“实证分析”,但为什么各个学者对同一问题,甚至同一学者,对类似问题还能有不同的观点,对社会的研究,难以实现对各个变量的严格精准化控制,甚至也没有一套公认的实证研究的衡量标准,社会学家的道德情怀和学科意旨,依然能对其理论产生质性的影响。
(1)理论方法与价值关怀——韦伯与涂尔干
首先说一下马克斯韦伯的社会学方法论,这主要呈现于《社会学的基本概念》一文中,韦伯指出,社会学是一门科学,其意图在于对社会行动进行诠释性的理解,并从而对社会行动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因果性的解释,是建立类型概念,并追求经验事实的普遍规律的一门学科。理解是对行动的意义的诠释和理解,要达到一种确证,以达到科学性;要获致一个可理解的及更概括的意义脉络/意义关联。其方法就是通过构建纯粹的以目的理性行动为标准的理想类型评估体系。对行动因果性的理解亦即因果诠释,要求行动的“意义上妥当性”和“因果上妥当性”都被如实把握,换句话说,既要理解主观意义又要有统计经验和理性计算。理解社会学的分析基本点是个人的行动和社会行动,进一步是由社会行动带来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团体,而非“社会事实”“集体意识或集体实在”,韦伯认为那是应然的想象。“理解”虽颇具主观倾向和个人主义,但分析目标而非纯粹主观,尤其不是心理学的。平均、平均类型/理想类型,只作为一理念型的建构,试分析工具和恒量标准,是无法与具体现实相对应的。
马克斯韦伯的价值关怀,可见于其著作《学术与政治》“一切既通人情又态度节制的人,在社会结构引起了战争的情况下,不是像一些老妇人那样去寻找“罪魁祸首”,而会对敌人说:我们输掉了战争,你们赢了,这些都已成为过去。现在让我们来讨论一下,根据已开始产生影响的客观利益,应当得出什么样的结论,从尤其要由胜利者承担的对未来的责任这个角度看,主要问题是什么。”“一个教师所应当做的,不是去充当学生的精神领袖,不是立场鲜明的信仰灌输,而是尽力做到“知识上的诚实”,去“确定事实、确定逻辑关系和数字关系或文化价值的内在结构”,因为没有对手和不允许辩论的讲台,不是先知和煽动家应呆的地方。一名正直的教师,他的首要职责就是教会他的学生承认“令人不舒服的”事实。”;“情绪高昂的革命精神过后,随之而来的便是因袭成规的日常琐务,从事圣战的领袖,甚至信仰本身,都会销声匿迹,或者,更具实效的是,变成政治市侩和实用型专家常用行话的一部分。”韦伯认为,学术作为一种志业,学者要达到一种衷于学术,终于学术,艰苦热情,祛魅求真的纯粹层次,以政治为志业,要具有激情、责任感、恰如其分的判断力。这其中,“不脱离实际的激情”是从事政治的心理学前提,责任感是伦理学前提,而判断力则是能力前提。韦伯最关注的——正如这两篇演讲本质上是伦理学讲演一样——是政治活动的伦理学前提,也就是他所说的“责任感”。
涂尔干的方法论与韦伯是大相径庭的,这可见于《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一书,主要是物化原则与韦伯的理解社会学有着质的差别,但是历史比较分析、因果分析、解释性分析等方法都有其共通之处。比如说涂尔干对法团的追溯,其论证方式就与韦伯《经济与历史》一文中,对庄园制度的分析有这一定的类似。其差别主要还是在对社会本身的看法之上,比如对宗教的分析,涂尔干追根溯源,认为宗教是一种与既与众不同、又不可冒犯的神圣事物有关的信仰与仪轨所组成的统一体系。这些信仰与仪轨将所有信奉它们的人结合在一个被称之为‘教会’的道德共同体之内。宗教由三种基本要素构成,信仰、仪轨和教会,宗教是社会的意识,是人们对社会的崇拜,这里显然将社会看做是一个不受个人意志影响的实体。而马克思韦伯的宗教观点,认为宗教作为一种可理解的价值伦理,是人们蒙昧时期,对世界总的看法,理解意味着把握行为者赋予行为的意义,韦伯要弄清每个行为者赋予自己行为的意义;而人类各种不同的社会行为只有在他们生存的总观念中才是可以理解的。宗教的教义和对教义的解释是这种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想理解个人和集体的行为,尤其是其经济行为,就应当理解这些观点。而认为宗教是以迷信为基础的人,永远不会深刻理解宗教生活,也无法真正理解人的全部生活世界。从这我们可以看出,不同于涂尔干,韦伯从理解人们的主观感受来理解宗教,不是从社会到人,而是从人到社会。
(2)国家理论
韦伯从社会行动的主观意义这一路径上,寻求国家的起源,认为国家是人们主观意义上的产物。国家作为一种价值的产物,它的本质就在于统治,国家是合法暴力统治的机构。韦伯从现实政治生活中寻求这种统治合法性的来源,开创了对国家统治权力合法性来源这一研究路径。
韦伯对现代国家的构想是理性国家,提出了现代国家的理想类型,其主要包括几个要素:权力的合法垄断,法理型合法性来源,形式化的法律,理性的官僚制和由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带来的税收支持。韦伯也注意到了理性国家中的矛盾,认为理性的扩张,特别是理性官僚制的膨胀会侵犯人的政治自由和阻碍国家的发展方向。因此,在理性国家制度的顶端,韦伯主张通过大众选举产生的政治领袖来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引导政治的发展方向。民主在理性国家内就是选举国家政治领袖的手段。
国家,在涂尔干这里,不是用来指政府工具,而是指作为复合群体的整个政治社会的最高机构,是统治权威的代理机构——国家是自成一体的公职群体,相当于社会思维的器官,通过审议思维的形式对那些构成民情的大多数人的观念和情感作出反馈,把各种观念和情感结合,制定对集体有利的决议,再将这些决议传递给其他中介机构执行——国家作为权力机构是要服务于民情的,国家有责任维护社会公正,相当于社会正义的机构,是道德共同体。
国家与社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韦伯和涂尔干都着重关注和论述的点
(3)对民主的看法
《论美国的民主》托克维尔的民主思想:
在他看来,真正的民主包括以下几方面特征,一是珍视平等,二是重视政治参与并广泛实现民众的政治参与,托克维尔在横向上强调司法独立实现国家权力的三分与制衡,在纵向上强调地方分权对中央集权的对抗,都是给国家权力以限制,实际上是对民主的保护,对人民自由的保护。而且,托克维尔还提出了某种程度上的在全社会内实行分权的思想(例如大量自发的结社、团体的成立,既能防止“个人的原子化”,又能抵御国家权力对社会生活的侵入)。他认为民主维护大多数的利益和创造有非凡的社会活力,民主能够普及权利观念和塑造公民(公共)精神,民主具有强大的纠错能力,民主使得立法为众并使人们乐于守法,美国的民主制度与其国家的物质条件相结合,虽然不象人们所认为的是其巨大的实业活动的直接动因,但却是间接的动因。”即民主促进政治作用于经济发展。
《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涂尔干的民主思想:
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是国家与公民达成最平衡且有效的沟通与互动,使国家发挥好其神经中枢的作用,使公民参与到政治生活,实现与国家的交流。但是,由于缺少中介机构,直接的“民主”会使得公民凌驾于国家之上,个体主义盛行,公民会游离于道德规范,由此带来失范。另一个极端是,国家对个体的强力压制,专制暴政,也会带来不好的政治结果。涂尔干希望国家与社会其他部分相互沟通,并以职业团体作为中介实现国家与个人的持续交流,从而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与民主。
其他社会学家的民主思想:未完待续

(更新)
社会与个体:结构与能动——论社会理论的基础
[ 此贴被关金标在2021-10-27 15:30重新编辑 ]
Posted: 2021-06-30 17:40 | [楼 主]
刘海颖
级别: 侠客


精华: 0
发帖: 42
威望: 42 点
金钱: 420 RMB
注册时间:2020-06-30
最后登录:2022-06-25

 

总结的系统且有条理,细致而又深入,还有不同理论家之间的对比,厉害!
Posted: 2021-07-21 12:56 | 1 楼
帖子浏览记录 版块浏览记录
三农中国读书论坛 » 西农四为读书会

Total 0.019480(s) query 4, Time now is:03-29 04:08, Gzip disabled
Powered by PHPWind v6.0 Certificate Code © 2003-07 PHPWind.com Corporation

鄂ICP备0502835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