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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思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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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思聪读书报告  二帖(更新至2020.9.15)

汇报人:周思聪(社会学)8-9月
阅读书目:《政府与行政》、《旧制度与大革命》、《论美国的民主(上)》、《论美国的民主(下)》
《国家篇 法律篇》、《论至善与至恶》、《女权辩护 妇女的屈从地位》、《门口的陌生人》
《怀旧的乌托邦》、《低欲望社会》、《单身社会》

一、政府与行政
古德诺的民治政府理论政治与行政的二分法,一是强调行政效率,提出了行政集权论(联邦政府与州的关系),二是指政党政治,提出了双重责任(置于有效的公共监督之下)原则。作者指出,法外制度对政治体制产生的影响更大(宪法与惯例,脱离了英国行政体制就无法理解英国的议会制度欧洲大陆不成功的原因而在此);人类的政治生活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性决定的(正因如此,国家间才会具有相似性,才可以作为一个抽象的概念加以讨论);政治是政策或国家意志的表达(立法机构),行政则是对这些政策的执行(执法机构,政府的民治程度越低,两者的差异越小);在所有的政府体制中都存在着这两种基本的政府功能,所有的国家也都设置了分立机构,每个机构仅负责功能中的某项功能,分别为政治与行政(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将司法权独立出来,也是有英国司法独立传统的缩影)。
政治的功能首先与国家的意志表达有关,其次与其执行有关;决定在国家意志表达中谁占据主要地位(政治,更代表民意,民治政府)、次要地位(行政)与代表性地位(政治代表着选民的意志),即必须解决主权问题与政府问题(要研究政党制度);为了确保执行,政治要控制行政,但又为了确保民治政府的利益与实现高效的行政,不使控制超出必要的限制,适度控制,实现其存在的合理目的;与政治(主)、行政(次)都有关,政治的功能还包括制宪,立法,选举,控制行政等,也要注意政党对政治的影响。
中央政治与地方政治,即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将国家政治委托给不受国家有效控制的地方政治共同体,他们便可以通过享有的执行权、拒绝或修正权,改变国家意志适应被认为是地方政治共同体的需要;立法是集权化的,立法的执行是分权化或地方化的,地方自治的特征,自由裁量权;为了实现地方和州的协调,需要授予地方比当前更多的立法权,并将其作为州的一个机构置于中央政府的控制之下(为了确保国家意志执行必要的行政集权,也为了充分保证地方意志,需要伴随着立法分权)。
行政的功能是执行国家意志;建立、维持并发展出一个错综复杂的政府组织,选举出立法者,法官,为执行上述司法职责(司法行政)、为执行政府承担的统计工作和其他类似工作即直接执行国家意志(政府行政或执法行政)配备一整套官员班子;为使国家意志执行符合表达,即为了使政治功能和行政功能协调一致,政府体制中的政治机构必须控制行政机关,但也是有限的合理的控制,且在政党组织势力薄弱且行政权力强大时会使选举控制民意而失效,哪怕政党力量强大行政薄弱,但若行政扩张也会阻碍国家意志的自由表达。
在美国的政府体制中,民治政府的最高主宰是广大民众,他们必须对执行与表达其意志的官员进行控制,政党组织本身担负着协调表达和执行国家意志的重担,因此政党组织不仅需要壮大自己的力量,还要长期存在下去(脱离美国后,摒弃了传统英国的王权过大等特征,决裂,建立了民众控制的新政府);只有在行政实现了某种程度的集权后,才可以实现政治功能和行政功能间的必要协调(美国联邦行政体制的集权剥夺了下级官员的自由裁量权,控制);我们正在朝向行政集权的方向发展,将其从政党组织的政治控制中解放,因为政党的控制此时便没有必要了,故要承认政府的活动范围要受到比以前更少的政治影响(民治政府的民意主导性)。
而政党组织是建立在政党必须完成的工作性质和数量之上,必须完成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央政府各机构间的关系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的关系;在政府组织不强大与集中的地方,存在一个强大的政党组织十分必要,然而即使政府体制实现了集权和集中,存在一个相当强大的政党体制也是民治政府和高效行政的必要前提;狡诈的人会利用组织强大的全国性政党实现腐败和自私自利的个人目的,政党候选人要效忠于政府与直接的选民(选区利益),而美国的问题是行政效率低下与缺乏对选民公共意志的回应。
在民治政府中,民众不仅掌握着执行法律的最终控制权,还掌握着制定法律的最终控制权;民众有权否决党魁的提案,有权剥夺其领导权,并将政事委托给其他更顺应民意的人;我们要做的就是坦率的承认新形势需要新对策,要以务实明达的态度做能做的事情,保证构建责任政府和实现行政高效化。(集权的行政与对选民负责的政党,需要一套集权的行政体制,将波分政党转接给政府,使政府也更加负责、分工与高效)。
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托克维尔指出美国独立后是一个民主与平等的新社会,预言民主是世界历史的大势所趋,但又认为民主下易出现多数人的专制,使少数人丧失自由,迫使其诉诸武力,使得社会陷入无政府状态,指出自由与民主是矛盾的,不可兼有。资产阶级民主的弊端是个人主义,平等高于自由,而平等和个人主义也会产生促进权力集中和权力独自再生的作用,个人主义使公民拒绝参加社会生活,习惯于结社与合作,将公益推给了国家,使国家走向集权的道路,尽管中央政权提高了他们的特殊地位,但美国人的个人永远不会放弃其独立的,所以民主转变为专制的危险性小,而法国没有政治自由的传统,所以这种风险大。这本书的基本思想就是承认贵族制度必然衰落及平等和民主发展势不可挡。因为民主的法则趋向于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贵族则趋向于使少数人垄断财富和权力,所以民主比贵族的目的更加有利于人类;但也指出贵族制度在治国和立法上优于民主制度,因为贵族有控制自我的能力,不会被冲动驱使,有长远的计划,但也指出美国的民主制度优于英国的贵族制度,因为英国的贵族制度使穷人处境更加悲惨。
英裔美国人本质上是民主的,美国的人民主权原则。在新英格兰的乡镇政权中,人民是一切权力的来源,乡镇自己处理主要事物,无乡镇议会,大权主要掌握在行政委员手中,乡镇居民大会(行政委员召开或10个以上的选民要求),在乡镇的生活中,人人都是本身利益的最好裁判者,在私人事情上,新英格兰乡镇只在与本身利益有关的事物中享有主权,其他则服从于州,在法国,政府把官员借给村镇,而在美国,乡镇把官员借给政府。
美国行政分权的政治效果也就是政府集权和行政集权的差别(国家与地方),在美国行政并不集权(无等级痕迹,地方分权),政府却在集权,行政的极端分权在美国的不良效果(无统一标准,缺乏统一制度),对行政工作的好处(热爱本地区),在美国,国家意识表现于各个方面(热爱祖国),被治者对政府的支持,社会情况越民主,越需要完备的地方组织。
联邦政府拥有宣战、征税与媾和的权力,可管辖的内政事物,在某些方面比较集权(为了避免州权力过大引起的危害联邦的统一)。在立法权方面,州独立的原则在建立参议院方面获胜,国家主权在组建众议院中占上风,宪法只在国家初建时合乎逻辑;参议院由州立法机关提名选举,二级复选,立法权等,而众议院由人民提名选出,一次选举,只有立法权和弹劾公职人员的司法权;行政权是总统的依靠、选举与责任(服从全国人民意志),在其职权范围内的自由,参议院只监察总统并不指导,总统的薪俸在就职时规定,搁置否决权,美国的行政权是有限的,总统只是法律的执行者,被束缚在行政权的范围内,实行任期制。 立法者的目的是将主权分为两个部分:掌管联邦的一切共同利益&掌管各州的一切独自利益。美国共和政体的最大危险来自多数的无限权威:政体破灭是因为政府滥用权力而非政府无能,美国的共和政府比欧洲君主政府更加集权与强大,产生危险即是多数的暴政,在美国只有政府集权,没有行政集权。
对美国民主结构发生制约的三大原因是自然、法制、精神原因,是托克维尔政治社会学的构成因素,其中精神原因占据主要地位。基督教道德(自由)形成了民情的极端严肃性,对婚姻关系的尊重,宗教将人们的想象力限制在某些范围内和节制了美国人的激情(束缚)。美国人注重政教分离,法制、舆论和神职人员本身都为达到这一目的而努力,宗教在美国能对人们的灵魂发生强大影响应归功于可以锚定人们的内心,可以得到安慰(控制心灵)等。法制比自然环境更有助于维护美国的民主共和制度,而民情的贡献大于法制:美洲的所有人民都有民主的情况,但民主制度只得到了英裔美国人的支持,南美的西班牙虽与英裔美国人一样得益于自然环境,但未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特有的民情(长期实行的民主管理制度的经验与习惯,及有利于维护这种制度的思想等)。这一点与西塞罗在《国家篇 法律篇》中也有异曲同工之处,作者除了强调理性,我们也可以看到他对历史和习俗的尊重,将理性与传统结合,认为在罗马共和国得以长期坚持的惯例、法律制度就是理性的体现,拒绝了个人理性,将理性与一个民族的长期实践相结合;对宗教法的重视,这一法的作业衍生出了不为人所意识到的对社会有用的效果,如对民族精神的凝聚力,对个人精神的精华与升华作用,也表明除了理性因素,这种“虚幻的”情感(精神)因素的重要性。

二、旧制度与大革命
托克维尔出生贵族,但政治上倾向于自由主义,具有超越本阶级狭隘利益的社会意识,《旧制度与大革命》凸现出他对拿破仑第三专制制度的仇恨,不是在单纯的阐述法国革命,而是在论述帝国是如何产生,何以能在大革命创造的社会中建立起来,手段是什么,拿破仑的本质是什么,他的成就与挫折是什么,帝国的短期与深远影响如何,对世界,特别是法国的命运如何。(深刻的指出大革命的深刻根源是旧制度)。
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指出,法国大革命是最激烈的革命,是一场社会政治革命,废除了封建制度;革命之前政府就开始了改革,所以爆发的更加早与激烈;决裂性、连续性与反复性,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与加强就是体现(封建权力集中);专制、自由与平等的关系(专制破坏了贵族的自由,强调地位平等忽视了自由)。他指出了旧制度与大革命的内再联系,大革命从旧制度中产生。
大革命爆发之际,人们对他的评论歧异。虽然不同的人(政治家、君主、人民)都有预感革命的发生,但对于他的发生、原因、过程与影响都持有比较朦胧的态度,革命是转瞬即逝还是影响深远呢?一无所知,没有明确的认知,然而这场革命不断摧毁了法国的政治制度、社会风尚及社会基础,并跨越国界一步步影响全球,创造了一种新世界。摧毁与创造。大革命的根本与最终目的并非人们过去认为的那样,是要摧毁宗教权力和削弱政治权力。反宗教的情感只是大革命的一个转瞬即逝的特征,因为宗教代表着一种政治制度(在摧毁的旧制度中,教会占据着特权的等级高地位),但而非本质特征,因为随着宗教与旧制度的分离,教会的力量反而无一不在兴盛,特别是与民主等相关的教义精神;无政府主义特征,摧毁一切现存的社会秩序,创造了一种庞大的统一的中央集权权力,用官吏取代贵族,用统一的规章制度取代地方特权;大革命以宗教革命打破了国界,具有抽象而普遍的特征,更加广泛,使不同国籍的人们有了相同的信仰,重新组合在一起,以宗教革命的形式开展政治革命。几乎全欧洲都有完全相同的制度,拥有基础法律的相似,自由,新王权即国家行政机构,取代贵族等级的官吏等级制度;大革命的目的并不是摧毁宗教的权威,实质上,是一场社会政治革命,摧毁一切的旧制度,远比其创造性意义深远。
革命要消灭旧制度,但并不是旧制度力量最强的地方爆发,而是在力量较弱的法国,如俄国严重的农奴制,法国的农民是土地的所有者(对土地的极度酷爱),所以认为地产划分是大革命的产物观点是错误的;贵族几乎退出政治舞台,官僚的上台,同时,法国农民已经完全摆脱了领主统治;摧毁了部分的中世纪制度,剩下的这些就更加令人厌恶百倍;中央集权制、行政法院与官员保证制(庇护相关政府官员)是旧制度的一种体制,而非人们所说的大革命与帝国的业绩,旧制度下的行政风尚是监督、文书档案管理的效力低下(手续的必要性与效率的低下)、流水账的行政语言、控制舆论(报纸)、条规强硬但实施软弱、中央政府的绝对权威(人们只信赖它,几乎将所有的事情的对错、好坏都可以归结于政府);在社会发展与快速的转型时期,许多社会需求难以用旧有的法律解决,给中央权力以极大的发展空间;在欧洲各国中,法国首都已取得压倒外省的重要地位,并吸取全帝国的精华,这一关键在首都政府的性质,巴黎从外部取得的至高无上的权利(如印刷厂的垄断,中央的垄断,仅这一地区)、成为了场域制造业的城市(区域的扩大、人口的扩大、工业发展、独立的军队)、行政上的中央集权及巴黎至高无上的权力;在法国,人们变得彼此最相似,革命后立法的一致性、国家统一性、人民相似性,贵族的贫困化(继承制度的地产分割)及贫民的富有化(教育与生活方式发展使他们在许多精神风尚中逐渐相似),但这些如此相似的人却分割成陌生的小团体,彼此漠不关心,普遍自由与地方权力的消失也降低了贵族与平民在公共生活的联系,使他们变得更加陌生,共情能力的降低与减弱,反而加剧了两个等级间的间隙,且甚至与同他们生活在一起的人变得陌生,只顾及自己小团体的利益,个人主义抬头;
尽管文明取得各方面进步,18世纪法国农民的处境比13世纪还要糟糕,因为18世纪的法国农民不受政府或恶霸的欺凌,享受着公民自由且拥有土地,是自由的所有者,但所有阶级的人都在抛弃他们,处境孤单,封建残余更加苛刻,富有者抛弃农村,农民与上层阶级的分离,13世界的农民受到的压迫多,但得到的救助也多,贵族从未抛弃农民;且军役税几乎都落到了农民身上,此前或许贵族为农民求情,减免其部分税务,现在贵族抛开了公共责任,让农民阶级承担,压榨,且社会中形成了孤立的小集团,国家的毁灭会在顷刻间产生。
大革命如何从以往事物中自动产生。贵族变为种姓,阶层的分离,孤立,小团体,漠不关心,脱离人民;不存在自由制度、也就不存在活跃的政治团体与有力量的政党;解开宗教的束缚,变得鲁莽轻率;虽然18世纪的法国看起来很繁荣、温和,但是理论的和善与实践的强暴形成巨大对比,人民获得自由,成为土地的所有者,孤立,漠然,单纯刚毅,激情,极端,无所畏惧,桀骜不驯,只有这样的民族才会成就如此彻底、迅猛与反复、矛盾的革命。

三、废弃的生命与命运共同体
现代的生活方式,本身便会产生“剩余的人”,经济的进步使有限的空间无法容纳这些“多余的人”,成为废弃的生命,群体数量越来越多,其脆弱的社会地位与不稳的未来前景,更加加剧了劳动力市场的竞争激烈程度及移民群体的不确定性,他们获得改善的机会越来越小,用修建隔离墙等方式将其与“正常人”隔离开。他们作为迁入地的“陌生人”,对本地人来说是陌生的、难以预测的、难以控制,使得本地人担心秩序、财产、地位、资源等受到抢夺与伤害,会导致并加剧本地人的焦虑不安与愤怒情绪。有经济资本的人会选择购买居住在“封闭社区”的房子躲入其中,隔绝,而穷人则难以和这些陌生人在空间上完全隔离开,
安全化的措施,显功能的确达到政府等保护者的意图,但其潜功能却反而营造了不安全的氛围,加剧了人们的恐惧不安心理,政客要强化这种不确定、不安全的焦虑,这对他们的政治生涯是有助的,有助于继续实行“保护者”的角色,即这种心理与社会氛围为政府维持权力、巩固合法性基础提供了机会这种“安全化”的策略导致我们在移民问题中的非道德化,盲目的社会排斥。
当下发生的是与人类的道德责任王国的压缩,造成了“我们与他们”的分裂,造成我们的认知失调(道德责任失调),将排除在合法人权拥有者之外,并将移民问题从道德责任转换为安全威胁、犯罪惩罚、秩序保护等问题,如现代性与大屠杀问题。在难民问题中,西方政府的反应让人失望,他们夸大了难民潮的危险性,误导民众,造成社会恐慌,并掀起了排斥难民的浪潮,使其命运更加悲惨,同时,舆论媒体也在大肆渲染,引起了道德恐慌。面对不确定的未来,过去成为可信、可靠的对象,怀旧,是身处生活与历史加速巨变时代中的人们的一种防御机制,人们对集体记忆的共同感情的一种渴望,是回到霍布斯的世界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丛林法则的世界?还是回到部落,井水不犯河水、相互孤立的世界?”或是回到不平等,两极分化的世界?或是回到子宫,个体化的孤独状态,享受母体中的终极安全的世界?我们要知道,在这样一个分裂与矛盾的时代,不确定性、风险、混乱与焦虑等变成了主要特征,我们要打破“我们-他们”的二元对立,打破区分,要对话能力,多沟通、协商,相互尊重,携手并进,这种危机的唯一出路便是承认地球的所有人类是一个共同体,彼此相互依赖,使我们与不同意见的陌生人团结合作的生在一起,形成命运共同体。





汇报人:周思聪(社会学)
阅读书目:《为权利而斗争》;《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司法过程的性质》;
《理想国》;《常识》;《政府片论》;《战争与和平法》
一、法律
(一)法律的建构
卡多佐在《司法过程的性质》中指出对法律体系的建构(顺序时代发展需要),这一过程的实质是法官遵循先例的前提创造法律的过程。
作者生活在美国社会快速转型的时期,先前社会的许多问题已经难以用当下的法律解释,法律无法满足社会变化的需要,指出法官不应仅是法律的执行者,同时也是创新与改革者,立法权,这都表明了作者对法律有一种现实主义和实用主义的理解。
法官判决的依据是找到适合此案的渊源的法律,此后,法官的职责便是服从,法律的等级顺序为宪法高于制定法改与法官的法,司法的过程和手段便是解释并填补法律中的空缺。法官的工作以先例为起点。先例的背后是司法审判的概念,是司法过程的先决条件,之后的社会习惯、制度等是在不断修改中生成的,所以先例在司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先例的弹性,判决前是均衡状态,形式与内容都不确定,一旦判决,就变为一个先例,(薛定谔的猫),一个渊源,一个出发点。对一贯性、确定性和结构的统一性的渴望。
法律研究的主要问题是法律的目标,法官不应将个人的信仰强加于社会,逻辑、历史、习惯与效用都是推动法律进步的力量,且法官只能在空白处立法,这种情况也需要借助社会需求;立法者是抽象的造法,司法者是具体的造法,法律概念也应当寻求回应现实,且法官造法不是没有边界的自由。
法官的良知可以规制他们的行为,判决(法官制定的法律)有溯及既往的效力,遵循先例应当成为一种规则而非例外,不确定性的增加,快速转型的变化中,旧的信仰程式会由于习惯被保留,但由于时代的变化而被抛弃,此时,便开始了新信仰的构建与理性化。
(二)法权的双重属性
耶林在《为权利而斗争》中指出法权是一个实践概念,包括目的(和平)与手段(斗争),所以斗争与法权是一体的,一切法权都是经由斗争获得,斗争是法权的事业,法权具有双重意义,即客观意义的法与主体意义的权利,意味着斗争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具体的权利。斗争伴随着法的成长及各阶级利益的斗争,法只有通过与自己决裂才可以成长,“法是吞噬自己孩子的撒旦”,运用暴力与斗争踏上正确的道路。
为具体的权利而斗争,是权利人的主张,也是义务。对个体而言,个人权利受到侵害,剥夺污蔑等时,权利争论不是纯经济、纯利益的个人动机,其中夹杂着人尊严、人格、名誉的重要性,权利是个体的道德生活的生存条件,是对个人道德与人格的自我维护,这也体现出权利的伦理属性,不是纯物质的价值立场;对集体而言,通过制定法律捍卫集体不可或缺的秩序。
法律,惩罚侵害者与归还受害者名誉,近代的法律失去了这种朴素的是非感,是一种单调的唯物主义,也体现出货币对法的伦理价值的侵蚀。
二、法律与政治文明
(一)法律为文明
庞德在《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中指出为保障文明的正常发展,必须借助外部的社会控制,使人类合作性社会本能对扩张性自我主张加以限制。因为人类具有扩张性自我主张的倾向,所以世界上充满了各种利益的冲突,而法律的社会控制就是调整各种相互冲突的利益,实现社会的正义。
文明是扩张(人类力量的发展)与控制(对人了本性的限制),这种对人类本性的支配力通过社会控制,保持人对每个人施加的压力,从而维护社会秩序。且法律要成为当前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便需要宗教、道德和教育的支持。
组成法律体系的法令包括2个部分,其一是命令性的成分,是立法者的创造,另一部分是传统的经验,故而法律就是在经验的基础上作为对正义的确定和陈述。法律的目的是正义,意味着一种制度安排,可以在最少阻碍和浪费的条件下尽可能多的满足人们的利益,并将利益区分为个人利益(人格利益、家庭关系利益、物质利益)、公共利益(政治组织与国家利益)与社会利益(社会的秩序、安全与和平、道德等),而关于以上的利益保障便是通过法律权利赋予的各种利益。
权利可被划分为自然、道德与法律权利,其中,法律权利是对合理期望的承认,文明社会的法律前提是人们对秩序的遵守,共同集体的道德感与秩序感,保持一种合理期待。格劳秀斯认为权利是人类固有的一种品质,从伦理因素出发,将利益的道德评价作为保障利益的根据,而霍布斯从反面论证了权利是法律上不干扰人类的自然自由,耶林指出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种利益,他们都从政治因素出发,论述了政治社会组织的保障使其成为权利。
法律价值的理论,价值问题虽然困难,但是是法律所无法避免的,并对当代的三种法律价值进行了批判,其一是在经验中寻找调节冲突的方法,其二是在特定的时间地点的文明法律中评定,其三是传统性权威观念,进而指出法学思想的六个变化:坚持职能、强调需求、客观事物、具体事务、合作、价值尺度,提出真正合理的价值评估方法,即合作、有秩序的、组织起来的活动,这是除了自由的个人主动精神的另一重要因素。
(二)法律与正义
柏拉图的阶级站位是维护贵族奴隶制社会,在《理想国》中指出,理想的国家是政治领导人尽心尽力的治理国家与捍卫国家荣誉,城邦的百姓用自己的劳动成果供养领导人,领导人拿出资金为老百姓做好事。涉及了国家专政、独裁、正义非正义、善与恶、民主、法律、宗教、道德、妇女参政、教育及男女平权等问题。其中讨论到的城邦的儿童妇女公有制度,即最优者的匹配,后代的最优,但这一解构家庭的观点与《乌托邦》恰好相反,也是我个人所不赞同的地方。最关键的便是他关于正义与非正义的论述。正义不是朋友,邪恶也并非敌人。苏格拉底认为正义就是统治者以人民的利益为主,统治者为了民主是为正义。解构二者的本质,指出正义是善良和智慧,是快乐和幸福,非正义是邪恶好愚昧,是痛苦悲惨。正义的本质是“取中”,在善良与邪恶的极端取中,所以产生了法律,法律即是正义的代表;人性恶,非正义者获得的更多的幸福与快乐,他们可以明目张胆的做非正义的事情。理想国的基石是国家,每个人都在其中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业,分工,正义就是其中一部分,勇敢、智慧、节制,国家内的守卫者、商人与国君辅臣互不干扰并各司其职;灵魂的理性部分,即理性vs心灵的物理性,欲望,美德vs邪恶,通过教育、美德与节制等克服激情,使人变得理性,因此,非正义就是职位的混乱,是不节制、无知、邪恶。
(三)法律与和平
格劳秀斯在《战争与和平法》中指出,战争主宰的世界使国家被撕裂、混乱、失序、不信任、失控,指出建立一个调整各国关系的法律的重要性,创造了争取和平、达成谅解的一致道路。这种调节的法律(和平法、国际法)是人类的理智,显示出他对和平的热爱,通过对战争的合法性、战争发生的原因等说明,认为可以考虑通过军事条约及其他各种方法来确保实现和平。呼吁真正的国际法,看到了“非自然状态”下的由契约缔结的权利共同体,各国组成的社会也需要对权利的认同,人类本性的自然法是普遍约束人民的生活,派生出战争法则的同时也孕育出和平法则。
人道主义,欲望克制,合法性,正义,仁爱,信任关系(誓言),遵守誓言与和平的思想。公共利益的目标也凸显出边沁的功利原则。
三、政府与国家
主权者含义、法律含义的用法(服从)、法律的主权与事实的主权几乎分离,主权是一个事实问题也是一个形式问题,主权,统治的权威,来源、性质与形式。霍布斯的目标是为主权找到根据,并解释主权的范围,洛克认同契约的观点,主权统治者是为了更好的促进民众的福利而产生,但没有断言主权者会受到法律的限制,只说了受到道德限制,孟德斯鸠指出三权分立的必要性与必然性;主权是什么,第一段,主权的三权分立(立法、司法与行政),主权的来源:边沁拒绝契约的观念,自然状态中的人都是平等的,人们真正意义上的习惯的服从,而非某个特定的身份,主权的形式:三权分立,立法、司法与行政,国王,上院与下院。
社会(自然状态):自然社会:相互交往vs政府(政府状态):政治社会。否认了原始契约,人们服从国王,国王要以有助于人们的幸福方式治理人们,虽然包含着法律治理的思想,但本质还是为了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整体的社会利益,即服从的利益高于不服从的利益,功利的原则。政府的形式(种类)有君主制、贵族制与民主制,差别在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数目比例上。神学思想下的统治者需要智慧、善良和力量,最高权力是制定法律的权力,不同的政府形式这一权力的范围不同,君主制下执行有效有力量但缺少公正,贵族制下有智慧但缺少力量与正直,民主制下有公平但缺少力量。
在英国的宪法中实行的是君主立宪制,制定法律的权力由三个部分共同承担,英国的议会,君主,上议院与下议院,上议院为有闲阶级,有智慧,有经验,下议院的人由于缺乏智慧且要从事更多的劳动工作,在场的缺席,相对而言,这里的贵族人数比例小于下议院。最高权力(立法),执行权力。最高权力制定法律的权利。自然人的差异性,由政治联合体产生所有人的同意,服从一个人或一些人的意志,把最高权威委托给这些人,服从是自愿的,其中普遍的信号便是个人内心的信念,对功利的衡量。
对法律制度进行批判的标准在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从功利(功利主义的道德体系是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与快乐)的原则出发,对主权者的权力性质、来源及可能的形式提出了独到的见解,指出主权者是具有确定性质的一个人或一群人,其他人习惯于对他们表示服从;主权者的权威是无限的,不受法律的限制(边沁认为反抗主权的人在道德上有可能是正确的,而霍布斯否认这点);并非产生于契约,而是产生于服从的习惯,即当人们习惯于服从某个人或某个机关时,他便产生了政治权威,产生了主权者;这种服从是因为服从的利益大于不服从的利益;否认自然法的存在。边沁的理论,一方面,表达了当时英国新型工业资产阶级力图从土地贵族和金融资产阶级手中夺取权力,强烈的要求改革法律制度,另一方面,也表达出该阶级对人们革命的恐惧心理。
潘恩在《常识》中也着力批判英国的制度,会出英国国王依靠自己的权力,支持他所谓的他们的议会,对人民实行的压迫,(英国政体诞生于奴隶制,3种形态的烙印,而君主与贵族作为世袭的,对国家的自由没有任何好处,如果将其看做三种力量的相互制约是不对的,并非如此,如果看成国王与人民的对立也是不对的,与初衷相悖,所以,要批判英国政体的国王通过议会压迫人民),是最早的独立宣言,指出脱离英国统治选择独立,符合北美大陆的利益,独立(而非和解,和解只能带来奴役)是唯一一维系团结一致的纽带,拥护人权与自由的独立的北美联邦政府。





汇报人:周思聪(社会学)
阅读书目:
《君主论》;《利维坦》;《乌托邦》
《政府论上》;《政府论下》;《功利主义》

一、关于国家
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中提出,君主国不是世袭的就是新的,君主国有两种统治方法:君主与臣民(承蒙恩宠,依附关系),君主与贵族(独立的),这两种国家的团结情况不同,叛变的可能性也不同,入侵占有的情况也会不同;马基雅维利指出对占领前在各自的法律下城市或君主国应当如何统治?毁灭、亲自驻守、或允许在前法律下生活,但派寡头政府驻守,且这一政府必须与君主是强烈的依附关系,才可以维持稳定,但最稳妥的方法是消灭他们或者亲自驻守,防止复辟。
而依靠自己能力和武力的新君主国,虽然开头难,但当制定实施新制度后,保存就容易;但依靠他人武力或幸运的新君主国,与前一个情况相反,虽然建立容易,但保持难,因为随着公爵或贵族力量的崛起,对君主而言是一个威胁;以邪恶之道获得君主,野蛮且不人道,虽然可以成功,可以长久,原因在于他会妥善的使用残暴恶劣的手段,即之后的恩惠,但并不光荣。马基雅维利构想的国家应该是明智君主,选择忠贞与良臣,分享荣誉与责任,共担大任,避开谄媚者,选有识之士,大胆进言,广开言路,忠言。虽然他的有进步意义,但他也由于时代与固有阶级的局限性,其思想往往趋向于极端,认为君主只有一个使命,即只须要专注于战争、军事制度和训练。
霍布斯在《利维坦》中开宗明义宣布了他彻底唯物主义自然观和一般的哲学观点,主要描述了自然状态中人们不幸的生活中都享有“生而平等”的自然权利,但人的自然状态为人性本恶,相互贪婪、杀戮等,为了保存自己,避免死亡与威胁,又都有渴望和平和安定生活的共同要求,于是出于人的理性,人们相互间同意订立契约,放弃各人的自然权利,把它托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由多人组成的集体,这个人或集体能把大家的意志化为一个意志,能把大家的人格统一为一个人格;大家则服从他的意地志,服从他的判断,这种理智的人们签订契约,催生出自然定律,固定了人人平等,契约的形成就意味着国家的诞生。
人们为了保持和平而订立契约,放弃绝对的自由,以使权威(个人或集体)保证相对的自由。也存在两种方式:以力建国(战争)和以约建国。以约建国的主权者的权利,司法权、宣战权、主权者与人民一体、赏罚权、生杀权,不可转让与分割。不同的按约建立的国家和主权的继承问题,在君主国、贵族国与民主国这三种国家形式中,继承权主要在君主国中会有问题:没有遗嘱等时,人人平等,有继承的权利,造成混乱。而这一点洛克在《政府论》中也提到了相似的观点。
霍布斯构建的国家应当是主权代表者的职责,和平安全,正义法律、赏罚分明、教化臣民、选贤举能、维持国家、强化军队等。
洛克在《政府论》的下篇中论述了政府的真正起源、范围和目的,议会制度的政治理论。从正面论证了资产阶级议会制度,洛克代表的是资产阶级,凭借议会团结小业主,利用人民的力量进行反封建革命。密尔顿阐述了自然法,宣传人权和自由,提出简历资产阶级共和国,菲尔麦沿袭神权理论,建议君权神授,属于保皇派,指出国王权力来自上帝,王位世袭, 这一点也是洛克在上篇批判与驳斥的,霍布斯虽然阐述了自然法与契约说 论证国家的起源,助长发展手工业等经济,提倡货币经济,客观上看起来符合大资产阶级和新贵的利益,但既赞成君主制,又为绝对主义辩护,而这一点又为封建王朝有利,但霍布斯主张唯物主义和无神论,也被保皇派别打击。
洛克的下篇主要论述君主立宪制下的议会主权理论,包括自然法,自然状态,自然权利,社会契约等,但归根结底都是2个方面:政府需要保护私有财产;最好的政府形式是议会具有的最高主权制度。关于第一点:洛克认为自然状态是平等,自由,有自己财产的,财产是合乎人的理性和自然法,而不是霍布斯的弱肉强食与战争状态,但缺乏公共的裁判者,契约建立的政府可以弥补这种公正,洛克的这一点实质上只是反映了资产阶级的要求,抨击了封建主义,因为他承认雇佣劳动这种剥削的合理性,指出政府应当保护资本主义工商业者的财产,及没有议会决定不能征税等观点。关于第二点:君主立宪制是三权分立,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国家是统治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机器,代表的是上层资产阶级和地主的议会,作为少数人的剥削阶级掌握国家最高权力的理论,且议会是有最大权力的。虽然在国家的起源上,洛克阐述世俗的国家起源说,反对君权神授;提出议会下的君主立宪制,反对绝对的君主制;直率的说明了政府的目的是保护私有财产,力争资产阶级利益,为其发展扫除障碍;呼吁宗教容忍与信教自由,都抨击了封建制度,促进了资本主义的经济与文化。但都有时代与阶级的局限性,是资产阶级的代表,谈不到真正的人民主权的问题。
自然状态下人人平等且自由,不得损害他人或他物生命等,但这样一来,在自然法中人人都享有处罚他人的权力,此时便需要契约、联合的政府“替天行道”,政府下的自由式带着镣铐跳舞,即相对自由。既然人民在自然状态下是自由的,所以契约产生于共同体中,也必然是少数服从多数,否则契约便无意义,绝对民主制的不现实,因此洛克指出实现君主立宪制: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的三权分立。立法权虽然与强制性,神圣性与保护性,是最高的权力机构,但并非绝对的专断,且需要确定有效的成文法律保障,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取财产的任何部分,立法权不可转让。虽然立法是最高的权力机构,但若与委托人利益相悖,仍可被其罢免,召集与解散立法机关的是执行机关,国家权力的统属于人民(实质上仅代表资产阶级的利益)。这里,如果统治者在某些场合,未有法律规定,按照自己的自由抉择办理事情,有时甚至与法律明文相抵触,有权减轻或赦免罪行,但前提是这一行动是为社会谋得公共福利并符合政府受委托的目的,这种情况不会受到质疑。政府解体后,人民可以自由的建立一个新的立法机构,目的是为了保护私有财产,人民可以在既有的场合中反抗,自卫,政府的自我屈服。社会和政府一单行程,就独立与人民,但如果侵害人民的利益,人民(资产阶级的局限)就有权罢免最高权力机构,重归于社会,形成新的政府。
莫尔在《乌托邦》中首先揭示了英国统治社会的不合理,尚武,傲慢顽固,杀戮;圈地运动,人们流离失所,穷困潦倒,但另一面是贵族的骄奢贪婪;法律惩罚的无差异性;社会风气不正;残暴统治,阿谀奉承的不正之风等,抨击了英国政治与社会的黑暗。接着,莫尔描写出乌托邦的理想国:六个方面:财产共有(私有制是万恶之源,公有制,按需分配,分享物资,互通有无,前提是物资非常丰富,共产主义)、生产劳动(严格的生产劳动制度,为了增进国家财富,提高社会福利,生产性的劳动,首先是农业生产劳动,此外,还需要学习专门手艺,无阶级)、务农为本(重视农业劳动,以种田为业,牲畜、农具,不浪费粮食)、城市规划(城市的人口限制,保证人口密度适当,百货市场、食品市场、医院与食堂等都是里免费为公民服务的)、卫生健康(医生、物资等齐备,重视,洁净的饮水与食物,防止空气污染、疾病流传等,维持公共环境卫生)、学术研究(国民教育重视,从事学术研究的人需要教士的推荐,行政官员的秘密投票;要全力以赴,所以可以不参加体力劳动;公职对教育的要求;每天早晨进行的学术报告会;重视古代学术遗产;重视实践;儿童的教育与品德的共同培养;在社会教育中提倡公共道德、集体义务、正当娱乐,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教士的带头模范作用,遵守纪律,犯罪之人的惩罚,苦工、贬为奴隶等,但通过改正也可以减罪及改变奴隶身份),莫尔的目标时构建一个合理规划、选贤举能、勤劳朴素、礼仪社会、思想修养的真善美国家。
莫尔与柏拉图的《理想国》不同,不主张废除家庭,不主张妻儿公有,认为家庭是社会生产的基本单位,柏拉图主张防止出现富有,会带来骄奢,但莫尔主张全体人民共同的富裕。但莫尔的思想具有较大的时代局限性,自然科学未从神学的束缚中解放,乌托邦只能保存自然经济的特点,理想社会也是建筑在手工业家庭作坊上,难以实现丰富的物质财富为基础的公有制社会。其奴隶的思想也表现出奴隶主思想的残余。当时资本主义还处于萌芽的时代,虽然莫尔看到了当时暴政与群众的苦难,但莫尔看不到劳动群众有着改变社会制度的力量,更不会将无产者设想为领导阶级革命的领导阶层,因此,也没有交代公有制如何产生,在什么条件下形成。作为空想社会主义者,也的确存在着时代与阶级的局限性。

二、关于军队
军队作为对外抵御入侵,对内保护和平,安全与幸福的重要保障,许多政治学家都强调了强化国家军队实力的重要性。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中提出,统治者建立新的秩序而没有自己的武装作为后盾就不免于毁灭,军队与法律是立国的两个支柱的国家学说,弱国无外交,求得富国强兵,民族独立。接着论述了军制改革的历程,马基雅维利通过雇佣军与外国援军的教训,指出需要建设一支国民军队,建立由自己臣民、市民与属民组成的军队。国家困难或遭到攻击时,需要他人帮助,或者还是自己有能力解决,如军队,保护臣民,士气旺盛;国家重要的是良好的法律与军队,雇佣军和援军是危险的,背叛,懒散怯懦,自己的军队和混合军队;援军也是无用的,英勇剽悍也是可拍的;混合:一部分雇佣军,一部分本国军队,但可靠的是自己的军队,由自己臣民、市民与属民组成的军队。

三、关于宗教
马基雅维利见证了教皇干预政治的悲剧,批判宗教对世俗权力的干预。指出教会的君主国的取得方式为依靠或能力,但维持却依靠的是宗教的古老制度,教权的膨胀,威胁而着君权;霍布斯在《利维坦》中第三、四部分提出基督教体系的政治原理,传达上帝的意旨,传道者。对世俗权力(皇权)的侵蚀与掌控。教会的意义,世俗的主权者。上帝国的权利,高于世俗的王权。教权权威高于王权,皈依基督的信仰,最高教士高于王权高于其他教士,教皇对君主的强制权力。被接受进入天国的必要条件,服从于最高教士即世俗主权者。国王唯有由上帝在地上的总代治者加冕后,才能算是蒙神恩成为国王的;每一个主教不论自己的主权者是谁,在授圣职时都宣誓绝对服从教皇。空虚的哲学和神怪的传说所造成的黑暗。这种黑暗所产生的利益以及其归属于谁,教会。旨在否认自成一统的教会,抨击教皇掌有超越世俗政权的大权,认为国家有权干预教会,主要矛头是针对罗马教会,大量揭发了罗马教会的腐败黑暗、剥削领婪的种种丑行劣迹,从而神的圣洁尊崇,教会的威严神秘,已经在霍布斯的笔下黯然失色;洛克在《政府论》的上篇中也驳斥保皇派鼓吹的君权神授与王位世袭的反动论点。驳斥了亚当由于为神创造、夏娃的从属、父亲的身份享有的主权。子代并不能获得全部支配权,生育作为支配权的关键,只有生育行为才可以获得父权,父权不可承袭、转让,不存在承袭问题,因为父亲会随着父亲的死亡而告终。谁是继承人。没有父权政府,继承权的说法。这都体现出他们对于当时中世纪黑暗宗教笼罩及侵蚀皇权的不满与批判。
但其实他们的思想具有较大的时代局限性,虽然看到了当时暴政与群众的苦难与各种问题,但莫尔看不到劳动群众有着改变社会制度的力量,更不会将无产者设想为领导阶级革命的领导阶层,因此,也没有交代公有制如何产生,在什么条件下形成。作为空想社会主义者,也的确存在着时代与阶级的局限性,洛克的人民思想实质上也只是资产阶级的屏障。





汇报人:周思聪(社会学)
阅读书目:
《流动的时代:生活于充满不确定性的年代》;《废弃的生命:现代性及其废儿》
《消费社会》;《个体的社会》;《文明的进程(上卷)》

一、不确定性的后现代社会:
在不确定的后现代社会中,现代社会由”固态”转变为“液态”;权力与政治的亲密关系解体(政府机关的外包,将部分职能交由市场与社会);社会越来越成为一种网络而非结构,市场激发竞争意识,加剧了个体的分化,社群的解体,多变的社会环境;碎片化引发的不确定性影响了人们的行为策略与生活方式;废弃的人类;社会与世界解决问题的单一方式;国家与消费主义带给我们的是臆想的乌托邦,不能为生命提供意义。我们勇敢的进入滋生不确定性的温床。
流动的现代生活及其恐惧。相对剥夺感与全球化的发展,使这种开放社会更多的是指负面全球化,继而也成为引发冲突与暴力的危险副产品的元凶;同时,在现代流动社会中,进步意味着落后危机与压力,恐惧这些由不确定带来的危险,恐惧引发防卫,如食物恐慌引发的修改人类食物结构等,人们也可以从恐惧资本中赚取利益,形成了恶性循环,人们为了达到目的安全,也促使了恐惧永动机;恐怖恰好是迎合政治资本获取权力权威的温床,军队使用现代武器、过度化的反恐行动等会带来更大的“附带损害”,个人主义抬头,却缺乏工具使政治重掌权力。
防止危险是建立城市的一个重要原因,从对抗危险的庇护所变为危险来源,高密度的互动是不安全感的来源。围栏圈的作用在于隔离和保持距离,使区域被分割成两个生活空间,居住空间的两极分化,如贫民窟、富人区,阻断了群体的空间交流,形成了相互隔离、彼此不同的两个生活空间图景,独立产权公寓的藩篱将空间划分为内部(自愿新城的聚居区)与外部(被迫),这种隔离、排他的要求,也引起了城市空间战争,争夺身体财产安全的地区(有藩篱、锁、监控、摄像头等),禁区标志着群体、集体公共生活的解体,这种社会隔阂是现代社会从固体到液体的最重大的社会、文化与政治意义的事件,现代城市的对抗引导着“流动的现代”城市的运动,每个个体都要受到特定空间的约束,才可以获得自己的生命意义。在全球化的永恒不确定性,加剧了风险的模糊性与威胁的未知性,激发隔离情绪,空间隔离看似加剧了城市、社会的同质性,安全感,降低了人们对差异的忍耐度,增加了混合恐惧情绪,使都市更具有风险,因此,融合才是解决的方法。
技术的进步在带来空间扩展的同时也侵蚀了一些区域容纳和供给人类居住的能力。现代化剥夺了人们生物意义与社会意义上的生存手段,使其成为人类废品,或废弃的人类,也是现代性与经济发展的不可避免的副作用,而对这类过剩人口的处理通常造成了地区(落后地区可以吸纳现代化中的人类废品)的殖民化。全球化使曾经主权国家的权力转移至全球的流动空间,且在其中产生了边疆地区(相互确保脆弱),夸大了安全担忧,将公众于个人的担忧与焦虑转移至对人身安全的关注。
资本掠夺的资产是劳动者的结晶,随着剥夺的增长,最后必然不会剩下任何可供剥夺的资产,也产生了大量的“废弃的人类”,即劳动力市场的废品,无法融入正常的生活模式,被输运出努力实现社会经济平衡的地区,做“康复”治疗,作为劳动力的储备大军,经过治疗后,会及时返回劳动力市场,然而多余人口的管道被堵塞,这些废弃的人无法及时治疗,成为不正常的人,也使难民大批量的生产,他们无国籍,生活在强权即法律的痛苦的、流离失所世界,被驱赶,迁徙至难民营,且故乡被夷为平地防止他们返回,难民被污名化,非人格化,成为未知的威胁,且受到内部的排斥者,社会整体为了消除人类垃圾,保持自身道德正义,对其实施了生物隔离,也造成了身心隔离,在难民营外被视为障碍,在难民营中就被遗忘,他们几乎无法通过循环再生重新进入人类社会,成为发展中的风险因素,难民营像福柯说的“愚人船”,独立、自我封闭、飘忽不定,这种聚居区,是永久的暂时、持续的瞬间,成为流动空间、不确定性的代表,因为进步意味着焦虑、抑郁、毫无目的的追求等无价值意义的生活方式,目标是不确定、不可靠、无意义、短暂的,废弃人类没有一条重回社会的路。这些也是全球性力量的推动,成为全球化过程中恐惧的来源及人们解决的宣泄口,且国家的内部绥靖政策更为严格,随处可见的摄像头,对内部“垃圾”的处理也更加严格。作为经济进步的废弃物,作为过剩人口(冗余人口,边缘人口),被剥夺了自尊,失去了社会地位,从技术层面说,人口过剩是全球文明在处理废弃物时的副产品,“他们”是过剩的人口,“我们”是秩序与设计的符合者,要清洁“垃圾”,鲍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中也指出消费社会引起了普遍的不安全感及“废弃的人类”。
处于目前最安全的时代,人们的恐惧、不安与恐慌程度也是更加严重,使其更加热衷于安全防卫的事业,忽略了本身的发展,全面安全无法达到,人们便会将矛头指向临近的恐惧事物。恐惧源自匮乏,因此,现代国家自成立起就承担起了管理恐惧的任务,目的是通过福利与车间、工厂、职业等联盟保护社会网络(各种资本),而个人权利与政治权利的相互作用,只会加剧富人(拥有充裕的各种资本)的安全感,导致更大的“贫富差距”,民主仅针对精英们,社会权利是政治权力的条件,政治权力是社会权利的必要因素,唯有如此才会实现真正的民主,才可共存,社会国家需要的正是这样的民主,需要通过选举改革社会现实。而目前,竞争代替了合作,群体消散,个体越来越占有重要地位,“危险阶层”是不可逆的返回社会的群体,被认为经济进步产生的垃圾,对这一群体的策略只能是永久的驱除,永久的被边缘化与隔离。
后现代的我们都是猎人,一不小心就会变成猎物级别。民族国家被全球化力量取代,而全球化钟爱于猎人,乌托邦成为为个人满足及摆脱不幸的提供个性化服务,进步意味着人们要警醒,不想变成猎物,就要紧随潮流、不断频繁的改变自己,永不休止,人们没有时间思考生活的意义,打猎的过程比猎物本身更具有吸引力,被视为在追求乌托邦,在这样的经济产业中,垃圾处理业是尖端的产业,地狱社会,对园丁来说,乌托邦是终点,对猎人来说,乌托邦是道路。

二、消费社会
在丰盛时代中,人们对物欲的增长及财富信息等的涌入人们周边,我们生活在物的时代,交换价值规律制造了它,它是人类活动的产物,这与齐美尔在货币哲学中对货币的特点的描述有异曲同工之处。除了琳琅满目、堆积、丰盛的物品,商标也强加着一种集体的观念,诱导人们的消费动机与消费行为。其组合成杂货店,种类繁多的物品囊括一切,这种超级购物中心舒适、美丽、效率,气氛的组合是永恒的,也加剧了消费的神奇地位,消费社会中新闻的戏剧化,产生社会距离,缩减为符号,幻影即是行动者不在场却真实存在的情景,大众交流使我们对现实产生了眩晕,永久的宁静需要依靠消费暴力,有些类似于娱乐至死中的观点,非人格化的新闻,及跳转使任何新闻均可以被人们翻转过去。
通过财富的极大丰盛,福利革命取代了政治革命,但出现了结构性的失衡,存在一种系统性的不平等,重新产生了一种特权等级,不平等的功能就是增长本身,炫耀性消费代表了物质丰盛的一种符号,工业化转向了一种非暴力结构的矛盾,即物质的增长丰富带来的贫困。知识能力成为丰盛社会重要的财富,居住的空间社会符号化,贫富差距的扩大,使居住区域成为歧视的重要因素,只有当并非人人拥有空间时,才会出现空间权、健康权、知识权等,这也意味着不平等的再分配,将具体的自然价值转化为社会特权与经济利益,这种等级机构,和消费一起加剧了分化,消费本身作为一个等级机构,其意识形态就是盲目的拜物逻辑,在区分与物质增长的社会中,物的符号造成了差别次序,收入增长,需求增长,消费增长,人们总是通过占有物的符号来确认占有的等级,特别是中下阶层的焦虑,需求具有社会惰性,占有的越少越向往,财富生产与城市(竞争)的集中都带来了需求的增长,但城市会有更快的速度,因为更加匮乏、更易产生心理贫困化。丰盛不是建立在财富上,而是建立在人与人的关系之上的。
消费逻辑成为人们对符号的操纵,人们不注重物品的内在象征文化价值,只注重外在的象征符号,物品仅是生产线流水中被生产的符号,这种商业化违背了传统美学道德,文化符号的生产要遵循社会文化结构,世俗化,流行强调距我们较远的美学活动,没有真实的时空。大众传媒等平台将所有的秩序同化了,所有的信息都被强制抽象为符号被剪辑入同一秩序中,使其不矛盾、承接、连续,书是典型的技术范例,传播并强化着一种秩序,传媒承载和传送给大众的是消费社会的总体信息,是一种意识形态结构,是一种固有的社会秩序。当前伪事件的统治,记者和广告商都是神奇的操作者,导演并虚构着物品与事件,消费使其神圣化。
最美的消费品:身体。对身体话语的自恋式崇拜,被标准化和异化,美丽(时尚)和色情(性欲)构成了身体关系新伦理,抽象化的美的定义,色情受到符号工具化编码规则的约束,作为广告载体的物品,身体和物品构成了同质的符号网,商品化,所以要保养、疗养院,使效益经济程式与解构的身体与欲望联系起来。身体策略虽然涉及两性,但女性相比于男性占据主导地位,因为女性受到的压迫与剥削更为严重,她更能代表着一种对传统秩序的反抗,对身体的护理、修复、重视也引发出人民对医疗、医生的崇拜与神圣化,及苗条的社会文化期待,节食的禁欲,身体成为一种祭品,这种暴力形式也加剧了线条崇拜。
关切的神话。消费者们被服务和关切包围,制度化的微笑,昂贵的消费符号,导致了极端的相互剥夺与虚伪,反映了社会道德的崩溃。玻璃橱窗是一个特殊的关系存在,在这样关心社会中重要的是要获得他人的赞许、得到他人的认同,普遍化的相对性成为新道德,附着力,一种真诚的工业文化。丰盛社会中的混乱,暴力威胁,破坏性与压抑性的失衡问题,具有社会新闻式的戏剧内涵,被编造成剧本,丰盛的陷阱,欲望双重性逆模式,疲劳,身心失调,抑郁、神经、歇斯底里等症候,是一种潜在的不满,指向背后嵌入的总体结构中,具有复杂性,这中抑郁也具有文化特性的区分,优先在文化资本中享有特权的人身心中出现。我,像,商品,价值交换,异化(是商品社会结构的本身,无法被超越),是被商品逻辑支配着的工业和社会生活的普遍化模式,消费社会变为异化的社会,一切都被戏剧化、符号化、商品化,成为消费品,先验性的终结,在后现代的消费社会中,我们在报复着我们自己,最终消耗着自己,引向死亡。

三、个体与社会
我们社会学关于个体与社会的争论历来就有,大体可以分为社会唯名论与社会唯实。埃利亚斯指出社会由“我们”构成,但不以个人意志决定它的形态,单个个人为了达到目的而构造,但无法说明差异化与文明进程(生存形式的交替)的问题;社会是超个体的有机实体,超个体精神的泛神论-宗教,不是个体的堆积,个体的集合会产生大于、甚至不同于任何一个个体集合的社会(要素的组合是系统与整体);个体-社会的关系类似于辩证法中的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是目的,还是手段?
社会秩序何以可能,所有个人的要求满足及社会整体的维持,个人与社会相互共同在场,个人在他人在场的社会中,社会由个人组成,从而形成了一个基本交织网,有界限范围,形成相互依赖的关系(职能依赖),要求人们有秩序、恪守规则,通过职能的行为链被维系在一起,形成稳定的社会结构,即个体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在整体社会中被思考与发挥职能作用的。人们是共在的,即是在混沌时期,包括我们的祖先,个人都是脱离祖先后(家庭社会化)才成为个性化的个人,每个人的生命历程不同(家庭、社会结构背景),所以个体化进程也不同,最终形成个性化的个体,时代性,个体正是在与他人的交织中型塑、改变着自己,儿童具有更强的可塑性,成人与儿童间认知与行为模式的断层,因此,将儿童集中于一个机构中培养,如学校机构。
个体与社会(主体与客体、自我与超我、内在于外在)的二元对立,是不对的,我们需要从个体视角转变为个体与他人关系的视角,个体心智的本质特性实在集体中形成的,即社会(集体、他者)不仅产生一致化和类型化,也会产生个体化,个体的可塑性,他人对自己与自己对他人的依赖,相互联系的关系,许多的“我”组成了“我们”,却无法支配它,使任何人都置身于不出自他们本意的强制机制。
人类作为个体和社会的出自愿望和恐惧的自身形象。无个体的社会和无社会的个体都是不存在的,个体既有独特性又有普遍性,是个体与整体的统一。在越来越发达的自然科学当前,人们会把无法解释的无生命现象更加倾向于巫术-神话解释,以此掩饰人们的恐惧与不安全感,这种恐惧是个体与社会分别制造给各自的,技术让人们相信有控制能力,现实却又给于沉重一击及半巫术式习俗的功能。应然与实然,二元分裂对立的关系。发展为个体与集体哪个更有价值?我思故我在(笛卡尔),将自我意识(个体)摆在核心位置(二元分裂对立的关系),我们应强调自我感受、他人对“我”的体验感、缩短社会心理距离,以联系的视角看问题,而非单个的个体,个体在集体中的双重角色,即认识者与被认识者。随着时代的变化,个体从家族庇护中脱离出来,进而进入社会的集体中,增加了社会流动的可能性,在他人面前自我隐蔽,(前台),工业化拉长了人们的年龄,也必然拉长了未成年与成年的时间,加剧了个体在其特长与社会责任间的平衡。
在集体社会,个体生长于集体中,他人在场效应明显,而现在,人们对自然的控制力量越来越大,个体化倾向愈加明显,个体高度的独立性特征也越来越明显,成败均在于个人。原来主要是生存危险(食物、自然灾害等),行动序列与链条的拉长与复杂、专门化、职业、类别,分工等,功能分工性的社会结构,使每个人变得具有独特性(在自己的行动中),且相互之间越来越依赖于对方,相互依赖的链式织体,其中混合着独立性与依赖性;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向更加中央化和分工更高的集体组织演变,同时也改变了人们的思维结构、身体等身心二重变化,文明进步的发展,从前,个体的同质性较高,现在,个体的异质性较高,对个体独特性的较高的自我认同,(在现代社会中),个人-理想-社会的价值序列,但现在是个体成败的风险(靠个体的技能、知识、素养与实力谋生却仍然无法实现个人目标);社会内部的不协调性(非单向度社会,具有个性),意味着紧张、矛盾与断裂,如成功者与失败者,是一种社会失衡、不相称性,用关系的视角看问题,转变为个体的目标与需求结构如何国家的功能结构组织协调起来。
自我-认同与我们-认同,个体与社会,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
以历史与发展的视角,看待现代与人类早期社会,概念与概念发展的工具特性,抽象概念源自具体概念。概念的变化,在人类整合的进程中,全球一体化中,许多国家的主权发生了损失,人类的国家联盟需要被组织起来,而不是松散的堆积,但这种一体化,也是一种权力集中的趋势,个体越来越“无能”(无权),但却有较大的自我发展空间,这种一体化进程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在探索中前进至规模大、分工精细复杂综合的社会,全球性的责任意识。在史前史中,人类打猎、生存、食住,人与自然关系平衡等,群体在个人打猎与社会化中具有重要性与意义,传统家族宗族的意义,人们要在冲突与合作中寻求某种共同生活式的平衡,现在的社会则不同,个体与社会的关系朝着一种结构化的某一方向转型,这种转型不仅意味着经济技术的发展,也是一种个性结构的转变,个体有力传统整合,新型的整合层次,变为自我-认同,国家将人们看为单个的个体,废除某一血缘关系网的一员,推动了大众个体化时代,但其中也存在着忠诚良知的文化价值冲突,如任人唯亲还是个人资质,也存在专制与民主社会,专制社会中自我规范的自主空间与个体的决断空间被很大程度的制约,个体的个性是在集体的社会习性中形成的。我们-认同与自我-认同是不分离的,如我们的名字是姓与名,就代表着我们与我,只不对于我们与自我的侧重不同罢了;个体发展的过程也不尽相同,婴儿、幼儿、成年等,序列空间,但仍然具有同一性,表现在一个连续不断的进程中每一后来阶段产生于先前阶段,我们不追求绝对的静止,而是在运动中寻找同一性。人拥有自我意识,反观镜像能力,语言沟通能力,面孔的独特性,也是自我认同的核心图像要素,遗传因素,特别是笛卡尔,发展至“无我们的我”,个体的围墙,个体想要他者的温暖却没有能力接受温暖(逃避集体)的困境,当前,如何达到“我们-自我-平衡”。不同整合层次的情感倾注不同,在较发达的社会中更加偏向于自我这一层面。国家最为最高等级的生存单位,但早期,贵族与国家为“我们”,底层人为“他们”,是圈外人,发展至民族国家(作为庇护与防护单位,拥有较高的情感倾注)均为“我们”,具有生存单位和毁灭单位的双重特征。个体习性的变与不变,有时代性特征的变化,但也存在不变的因素,习性的滞后效应,如现存的传统习俗、腐败问题等,而在一体化的进程中,压力来自于“我们认同”,如部落等传统的社会习性(再生产着,具有滞后性)不愿转变;民族国家与我们图像阻碍着后民族国家一体化的格局,即民族国家被更大的人类生存单位(综合层级)整合,因为意味着被整合体文化价值与集体记忆的消失,且个体的行为模式与情感也被固化。个体与社会的关系也呈现出典型的三级变化:部落至国家、民族国家至欧洲联合体、至全人类,虽然有联合国、世界红十字会等机构的出现,但人们的情感与良知构成仍然没有倾注,多都是为了自己民族国家的利益,但当前,一种在人类群体中的我们-群体的认知正在形成,如人权,人类命运共同体终将在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层面上实现。
[ 此贴被周思聪在2020-09-20 10:11重新编辑 ]
Posted: 2020-05-16 23:46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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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周思聪读书报告 二帖(更新至2020.4.12)

后现代的学术研究就是在不断反思和解构,人类命运成为学者们最为关心的话题了
Posted: 2020-06-09 14:27 |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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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许多后现代的书籍都有落脚到人类命运本质的讨论中,或许这一反思、解构与建构对当今也是很必要的
Posted: 2020-06-12 17:37 | 2 楼
刘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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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治学的阅读细心且系统,整理的也有自己的逻辑,继续加油哦`
Posted: 2020-07-09 14:16 | 3 楼
周思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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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周思聪读书报告? 二帖(更新至2020.7.8)

你关于鲍曼的后现代思想总结得很到位,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我也要向你学习,回头争取将鲍曼的书体系化的阅读完。
Posted: 2020-07-20 07:49 | 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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