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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平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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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平瑞的读书报告(更新至2020.5.13)

2.5至3.18
  布迪厄《实践理论大纲》《实践理性:关于行为的理论》《实践与反思》

  《男性统治》《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单身者舞会》 《自我分析纲要》
  多 德 《社会理论与现代性》
  齐美尔《现代性的碎片》
  鲍 曼 《后现代性及其缺憾》《后现代性与大屠杀》
  英格尔斯《人的现代化》
  罗茨曼《中国的现代化》
  罗荣渠《现代化新论》
3.20至5.13:
  凡勃伦《有闲阶级论》
  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上下册
  科斯《企业的性质》《社会成本问题》《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
  德姆塞茨《所有权、控制与企业》
  威廉姆森《治理机制》
  诺斯《西方世界的兴起》《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
  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
  斯科特《组织与制度》
  柯武刚《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和公共政策》
  重读韦伯的《经济与历史》《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

      制度经济学与经济社会学对资本主义的解读:以诺斯和韦伯为例


      经济社会学和制度经济学分属不同的研究范畴,其基本单位和逻辑性个有千秋。不过,它们对经济和社会的研究存在共同话题,比如资本主义如何成为可能、制度分析和组织研究,等等。由于这两个研究领域的体系较庞大,我选择以“韦伯和诺斯对资本主义的研究”为主题展开梳理。
一.研究的逻辑脉络
  韦伯对资本主义的研究以理想类型和多因果解释为方法论支撑。首先,他根据理性与否,将资本主义划分为前资本主义和近代资本主义,并详细叙述了两类资本主义的特征差异。前资本主义社会包括西方的古代和中世纪、中国、印度、犹太和伊斯兰社会。接着,他社会行动为基本分析单位,从宗教、政治、法律、组织等方面解释了:为什么古代东西方没有出现而唯有近代西方产生最具合理性的资本主义。该问题是韦伯逻辑论证的中心点。同时,他还以近代西方为参照系,论证了中印犹太社会的传统主义特性阻碍着理性资本主义的发展。最后,他认为理性资本主义的过度发展会导致意料之外的非理性后果,社会陷入“理性牢笼”而难以自拔。
  诺斯对资本主义的分析,包含在他对西方经济史的研究脉络之中。诺斯笔下的西方经济史由第一次经济革命和第二次经济革命时期构成,前者是说欧洲从狩猎和采集时代转型至定居农业时代,后者即欧洲结束封建社会而迈向产业革命阶段(一般意义上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诺斯的中心论点是,“有效率的经济活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即以人口增长为核心而拉动的市场与贸易的扩大是西欧兴起的原因所在;制度变迁也是西欧经济绩效增进的重要因素。最后,诺斯对比论述了为什么西班牙和法国没有像荷兰与英国那样经济取得成功转型。
  总之,他们研究资本主义注重历时性考察,论证过程包含历史分期或分类并叙述特征(是什么)、因果阐释(为什么)、跨文化比较分析等方面。
  然而,他们对资本主义起源的定位不同。在诺斯看来,西方资本主义源自15世纪中期,即文艺复兴和地理大发现时代。韦伯认为,“历史上所有时期都有资本主义的不同形态”,不能一概而论地说资本主义都发端自15世纪。理性资本主义源于文艺复兴,政治资本主义和军事资本主义则出现在古代或中世纪。
二.研究的基本单位
  康芒斯、威廉姆森等人将经济研究的基本单位看作交易,即所有权的合法转移或获取,其基本命题为交易是有成本的。诺斯在赞同该命题的前提下,将“制度”当成西方经济史研究的基本分析单位。
  诺斯将制度定义为“人为设计的,形塑人们互动关系的约束”,它通过为人们提供规则引导与约束来减少交易的不确定,规避风险,降低成本。按照他的理解,制度由正式规则、非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的有效性构成。前两者又称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诺斯觉得“即使在像当代西方这样法治比较健全的发达经济体中,正式制度只是形塑人们社会活动的很小一部分,而人们的交往和经济交换中普遍存在非正式约束”。
  “制度是决定长期经济绩效的根本因素”,制度变迁决定着人类历史的演进。制度的创立、变更以及被打破即制度变迁,它是制度结构内部的调整。制度变迁的主体是组织及其企业家。诺斯觉得,除了革命、战争等非连续的制度突变外,连续性的边际调整引发的渐进性制度变迁对西方经济变迁的影响尤为重要。他对西方资本主义经济的研究,探讨的便是渐进性制度变迁对经济绩效的影响,比如庄园制的瓦解、民族国家代议制的形成、财政政策和所有权的变革。
  与此同时,他还宣称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正式制度与非正式约束合在一起构成制度矩阵,它把经济体引入不同的路径,并沿着这种路径长期持存下去——使得法西荷英四国在初始条件不同的背景下,经济绩效表现各异,使其走上不同的社会演化道路。
  经济行动是韦伯经济社会学研究的基本概念。前资本主义阶段,人们和社会组织的经济活动以道德、习俗和惯例为行为导向;近代资本主义时期,经济行动以目的或价值理性为主,人们有计划的方式达成追求利润的目标。无论哪个阶段,经济行动主体除了担纲者,还包括各种经济团体,比如作坊、行会、家族共同体、现代企业,非经济领域的教会和国家在两个时期皆发挥作用。资本主义的理性化,既是行动者经济活动的理性化,也是社会团体或组织行为的理性化。韦伯研究西方经济史时,从农业、手工业、工业、商业贸易等领域,分别阐明了前资本主义经济行动的传统化特征,以及近代资本主义经济行动的理性化色彩。着重分析了形成资本主义理性化过程的各种社会条件。
  回顾两者的理论,他们都注重人的行动和所有权分析。
  行为假定是诺斯制度分析的方法论基础之一。他批判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假设——人们是在无制度存在的假设环境中做理性的行为选择,为此诺斯主张人的行动远比理性最大化复杂,他们既追寻自我财富的最大化、还有利他的行为倾向,他们不仅被正式制度刺激和引导,更受非正式约束的规制。这和韦伯的分析有相似之处,韦伯认为行动者的经济行动基于个人主观目的,不仅受法律、规章等形式理性的支配(也就是诺斯所说的正式制度),也可能基于伦理道德、传统惯例等(即非正式制度)。
  交易理论是诺斯制度分析的另一方法论基础。交易是产权或所有权的交易,用诺斯的话说,产权是个人支配其劳动与所拥有物品和劳务的权利,这种支配权由国家或政府通过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界定并实施。交易双方就产权的转让与取得讨价还价、缔结契约、履行并监督契约的实施、惩罚违约行为等过程中,可能会运用非正式约束,比如通过第三方的监督,避免欺诈与投机行为。韦伯说,“经济行动与处分权(所有权)有关,它建立在交易契约之上,处分权的有计划取得与法律规则挂钩”。理性的经济行动与处分权的关联包含三个方面:行动者有计划地分配可处分的东西,并按其效用大小排序,用于不同途径;行动者的预期或计划的收益超过了交易成本;行动者能与他人结成团队以获取处分权。
三.资本主义经济及其影响因素
1.庄园制与近代资本主义经济
  庄园制是韦伯和诺斯研究欧洲经济史的内容之一。在中世纪,以庄园制为主要形式的农业基本支配着经济生活,以封建庄园制为切入点,资本主义经济的演化可窥一斑。
  在庄园范围内,领主占有土地和奴隶,独揽政治权与司法权。农业方面,领主将土地租给农民或奴隶,并向他们征收实物或徭役,这种制度将劳动者束缚在土地上,无法自由流动。工业方面,传统的家庭手工业很难朝规模化和市场化发展,手工业行会用特权而排斥市场自由竞争。商业贸易方面,领主很少专门生产产品,仅仅是将庄园的剩余产品供给于地方市场,贸易活动很少精确计算利润。政治方面,领主在传统型支配下对农奴有无限的司法权,处置奴隶时并不依赖法庭和法律;他们有征收赋税的特权,除了地租、继承税和婚姻税等,还有庄民和外来商人的保护费,以及其他公共服务费。
  中世纪末期,内忧外患导致庄园制崩溃。内部原因主要在于领主与农民的市场活动和利益的纠纷庄园制的瓦解。庄园之外,资本主义对自由劳动力的需求与日俱增,用工者渴求解放农民与领主的封建租赁关系;新兴的资本家觊觎领主的土地,因为土地可以为其带来丰厚的利润;国家和政府意欲从领主手中收归地方赋税权,以增加财政收入……
  庄园制和土地贵族的瓦解后,土地主要由资本家私人所有为主,但它不再成为限制劳动者的制度约束,人们可以自由流动,去城市寻找就业机会。机器化的大工业生产代替了小作坊式的工厂手工业,商贸活动基本不再由行会组织垄断,商品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交换和竞争。有些国家中收税权转移至专门的行政机构,日常的经济活动逐步由法律加以引导。
2.人口、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
  自10世纪以来,欧洲冲破了赤贫和饥饿困扰的社会束缚,经济呈现出波浪式增长状态。诺斯认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高效率的经济组织包括市场和货币经济的发展、商业贸易扩张、税赋等方面。而人口的持续增长和制度变革,是经济效率得以发展的主要原因。
  诺斯吸收了马尔萨斯的人口论,认为人口是欧洲经济史变迁的根本因素。狩猎和采集时代末期,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加,原有群落的资源很难满足新增人口的需求,为此群落开始踏上迁移之路,前往资源肥沃的领域,定居并从事农业耕作,乃至发展贸易。10至13世纪,战争、饥荒和瘟疫使人口的自然增长时常中断,但是偶尔的人口迁移弥补了人口增长的缺口。稠密的庄园的人口不断流向现存庄园新增的耕地上,或者去开辟未经开发的荒地以建立新的庄园,这使得农业得以扩张。人口增长“为贸易扩张创造了基础,随之而来的市场经济的扩张使中世纪的经济得以繁盛”。14和15世纪,是封建时代过渡至近代的社会转型期,战争、饥荒、革命、黑死病和鼠疫的蔓延,使得人口绝对下降。人口的持续减少导致劳动力的价格上涨,且涨幅高于地租,这让依赖地租的封建岁入相应下降。人口减少波及到物价上涨,造成市场活动的交易费用上升,政府出现财政危机。
  近代初期,16世纪欧洲的人口出现了明显的增长,17世纪有所减少。16世纪,人口的自然增长与机械增长加快,劳动力不再像转型期那样成为稀缺资源,劳动力的价格或劳动工资相对于土地价格下降,新增劳动的收益递减,农产品的消费价格也随之下降。但是,人口增长为市场带来廉价劳动力,市场配置资源的费用降低,或者说“人口增长扩大了市场从而刺激了商业贸易”。17世纪,除了荷兰与英国的人口继续增长,意大利和法国的人口处于停滞状态,西班牙、葡萄牙和德国的人口实际则下降。英荷两国在人口增长的情况下,资本主义经济稳步崛起,而其他国家的经济相对处于停顿局面,除了人口因素,制度路径的差异是导致它们经济形式迥然不同的主要原因。
  制度变迁与经济变迁保持着交互作用。制度变迁的三个方面——产权或所有权、民族国家和意识形态——推动着经济变迁。相应的,诺斯制度理论的三大基石为:描述一个体制中激励个人和团体的产权理论,界定并实施产权的国家理论,影响人们对客观存在变化的不同反应的意识形态理论。
  中世纪末期,众多封建庄园、地方公国和小王国被合并成了民族国家,比如尼德兰、英国、西班牙和法国。民族国家代替封建政权成为了权力的中心。不过这些国家的性质并不相同,尼德兰和英国以议会形式对其统治者实行制约,法国和西班牙则发展了“专制的”君主制。接下来,我打算以近代初期英法两国的经济为例加以说明。
  17世纪初,斯图亚特王朝遭遇财政危机,于是王室制订并实施强行贷款、增加税收、财产充公等损产权保障的政策。议会与法庭通过斗争和内战,逐步探索出控制王室独断专权的应对措施:国王不能绕开议会而私自征税、国会掌握财政事务、司法脱离王室而独立以及提升普通法庭的地位。农业方面,政府通过大量立法赋予圈地运动以合法性,使得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能以暴力手段强占封建领主和农民的土地,剥夺他们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专利法的既打破了王室、行会、集市对知识产权的垄断,又鼓励了私人发明和创新的积极性,对应用知识的所有权归发明者占有。总之,国家从法律和机构变革层面确立的制度环境,增强了对产权的保障,从而为英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注入驱动力。
  16世纪末,法国各地在某种程度上互相隔绝,地方的和外省的三级议会一直拥有征税权。通过宗教战争,君主获得了对征税的绝对支配权。与英国相反,法国的代议制机构不断丧失了对税收的有效控制,转由王权发展出一套税收制度。该制度强化了王权在征税和财政方面的垄断权,抑制了创新和经济发展要素的流动性。农业方面,随着价格的上涨,佃户的收益的增加使得贵族所能获得的固定地租相对减少,于是他们成功地恢复了领主的权利和义务,从而阻碍了土地所有权的变革。除此之外,行会的垄断以及王室承办产业也抑制着经济的增长。简言之,未能创建出提高经济效率的所有权制度,造成法国的经济低迷乏力。
  产权分析表明高效的所有权结构会刺激经济发展,国家层面的制度环境为经济获得提供制度保障。然而,这两种分析基于正式制度视角,并不能解释非正式约束在交易中如何发挥作用。譬如产权交易过程中存在搭便车现象——个人或组织在付出高成本代价的同时,会顺便给他人带来收益,而后者却不需要为此付出任何成本。简言之,搭便车者零成本即可获得收益。诺斯认为,成功的意识形态能够克服搭便车问题以及其他机会主义行为。意识形态是种非正式约束,意指人们在行动时所具备的世界观倾向,它使行动者受道德观念、社会规范、习惯的约束或指导,趋向理性。由于诺斯没有在四国经济变迁中具体说明意识形态的影响,故此没有展开讨论。
  综上,诺斯将新古典经济学的人口分析与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分析相结合,从人口和制度分析两大方面阐述了欧洲近代经济变迁的主要原因。
3.影响资本主义理性化的社会因素
  韦伯认为,从中世纪末期至近代,资本主义经历了理性化过程。经济的理性化指经济活动日益基于资本计算的理性经营,传统的经济行动不再占据主导地位。
  合理的资本计算的普遍化是近代资本主义产生的先决条件。随着贸易额的扩大与利润的增加,需要精确的资本核算来考量日常的经济活动,而货币为营利与损益进行估算和监控提供了有效手段。资本计算的合理化依托于自由市场、合理的技术、形式法律等社会因素。这些因素也是促使近代资本主义产生的条件。
  就韦伯的研究来说,单个因素无法从整体上刺激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它必然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①价格革命期间,白银和黄金的涌入使得物价上涨,原先榨取地租的地主或领主阶层的实际收入因货币贬值而减少,而新兴资产阶级却获得比以往更廉价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从而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②实验科学的进步及其应用,为棉纺织、能源矿业、机械制造等工业领域带来先进的技术手段,这无疑有利于机器大工业的规模化经营。③社会组织方面,在资本主义企业和官僚制行政机构里,资本家和职业官员等担纲者在形式法律的指引下,经济活动的效率得以极大的提升。④近代国家推行重商主义,追求增加商品生产、交换和流通,该政策使资本主义获得国家利益的支撑。⑤城市共同体,具有自主性,可以为经济行动提供市场、法庭和银行等便利设施,而新兴的市民阶层是理性行动的担纲者。
  其实,理性资本主义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宗教层面,即入世禁欲主义等新教伦理,与追求利润、冒险等资本主义精神的高度亲和,这种亲和性体现在市民阶层身上,他们是具有理性生活伦理的人。
四.总结
  1.韦伯和诺斯都注重多因果分析。韦伯同时兼顾社会与个人因素,社会层面即由政治、经济、法律、宗教等构成的社会结构的转变,个人即行动者(担纲者)的理性化,也是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动因。近代资本主义的起源由以上结构性因素推动。诺斯的论证侧重于社会经济因素,其分析以经济结构的变迁为主,涉及人口和经济、政治等制度性因素,他忽视个人和文化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2.韦伯和诺斯潜在性地忽视劳动者阶层的社会作用。诺斯在论述人口增长促进经济发展时,并未说明到底哪类人口的数量得以增长,比如“战争扩张带来大量奴隶”、“劳动力的增加”等信息,暗含了农民、农奴等劳动者阶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韦伯则注重官僚阶层和企业管理者阶层行动的理性化,而忽略基层职员在经济活动中的基本角色,后者在数量上远超过前者。
  3.社会学与制度经济学在制度分析方面有哪些异同呢?



书单(11.28-1.20)
福 柯《规训与惩罚》《性经验史》《惩罚的社会》《不正常的人 》《必须保卫社会》《安全、领土与人口》    《生命政治的诞生》 《主体解释学》
布迪厄《继承人》《再生产》《区分》上下册《国家精英》 《关于电视》《实践感》


权力谱系学:权力,不正常的人与被规训的人
纵览福柯的主要著作,从早期的疯癫史,再至监狱史,性经验史,可以发现“权力”是贯穿不同时期研究的轴线之一。为此,这次我打算讲讲他对权力的谱系学研究。
一.权力谱系学
 
权力谱系学是研究权力史的分析方法。它通过对监狱、规训、性等诸多方面细致入微的微观分析,揭示出人们习以为常却被忽视的边缘经验:权力的无所不在,复杂性。正是对边缘经验的关注,使得权力谱系学将个别的、局部的、地域性的知识连接起来,从而挑战了普遍化的、宏观的整体理论对权力研究的话语霸权,尤其是经典法权理论和马克思主义。用福柯的话说,权力谱系学是种反话语,反科学。它是“一项解放历史知识并使其摆脱奴役,对统一的、形式化的和科学的话语进行反抗和斗争。”
  权力谱系学研究权力的演变关系。它并非单一的、线性的进化,即权力的起源-发展-固化-衰落-消亡。一方面,它是从一个点扩散到多个点,就好像树状图或者家谱图。以监狱的谱系学为例,它分析监狱怎样产生的、如何被接受并得以普及。教养所因素、全景敞视主义使得现代型监狱成为可能,而全景敞视监狱诞生以后,其建筑理念或目的便扩散到军事、工业、教育等领域。另一方面,它还分析权力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呈现出怎样的不同形态,或者说在同一时代背景下多种权力形式如何共同存在。古典时期,权力涉及三个层面:①法学家所提出的有关权力的法律-政治理论,它们是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②整个现代国家机关,以及在各种制度中的延伸和支持;③总体的权力技术,既有对人的肉体进行规训的技术,也有控制或管理生命的技术。前两个层面,对应的权力类型为统治权力,第三个层面分别对应规训权力和生命权力。
  权力谱系学与知识考古学相对立。首先,知识考古学方法研究派生,比如惩治罪犯的刑法整体包含哪些理论,它们如何从司法的国家制度化中推断出来,自中世纪以来服从与统治者的政治权力。谱系学方法研究演变关系,分析哪些权力关系使得监狱等事物的历史成为可能。其次,两者对权力史分析的侧重点不同。如果从知识考古学的角度讲,它将会研究权力的间断性或非连续性,分析权力突然出现断裂、崭新的形式。权力谱系学并不注重间断性,好像也不强调连续性?再者,它们构建理论框架的方式不同。倘若从知识考古学层面出发,就得从前人对权力的研究入手,探讨权力理论的发展脉络及其前话语阶段。而权力谱系学并不是对权力理论史的分析,它试图重构一种不同于经典理论的叙述史。
  权力谱系学并不局限于对权力本身运行的分析,还试图揭示权力-话语-主体之间的三角关系。主体是话语和权力的对象,主体被话语和权力共同构建,主体很难从话语与权力中挣脱出来,等等。后面我将从“不正常的人”、“被规训的人”为切入点,分别探讨权力与话语、权力与主体的关系。
  简言之,权力谱系学不仅是对权力本身及其演变的叙述,也试图解释权力、与话语、权力与主体的关系。
二.权力及其类型
 
通过梳理福柯的权力史分析,我发现权力具备以下特征:①权力不属于占有或契约范畴,不能被拥有、转让或让渡。权力只能被运用,它在行动中存在、运转。②权力既不维持生产关系,也不关乎阶级统治或暴力革命。③权力并不局限于国家机器,社会中存在权力的微观部门(学校、医院、工厂、家庭、宗教团体等等)。④虽说庞大的国家机器或上层建筑会伴随意识形态,但底层的权力网络很少涉及意识形态,底层权力不是自上而下地从法律或国家机器的顶层逐级渗透进微观部门或个人,它有自己的维持和再生产机制。⑤权力除了有压抑、镇压和惩罚的消极机制外,它还有保卫社会、提高生命价值、使人活得更好等积极功效。⑥权力常常会以微小、分散的方式运转,具有流动性、多变性和不稳定性。等等。这些视角体现了权力谱系学的反话语色彩。
  福柯认为权力是种力量关系。一方面,权力是对肉体进行惩罚和规训的微观技术,也是调控生命的技术。另一方面,权力的机制根本就是镇压,权力是通过其他方法继续的战争(用惩罚等手段消灭社会敌人)。简言之,权力关系的本质消灭敌人、规训身体和控制生命。权力关系塑造了人。
1.统治权力
福柯所讲的统治权力主要指17、18世纪盛行于欧洲的君主统治权。在君主专制制度背景下,君权至高无上,谁违反法律就是触犯君主,因为法律体现了君主的意志。倘若有人冒犯了君主,其罪行使得君主的部分意志受到损失,他将被视为社会的敌人,手握生杀大权的君主会通过各种惩罚来报复这个敌人,以此来补偿自己受到损失的意志,并使君权恢复原状。
  君主对罪犯的惩罚大多是公开处决。无论公开的酷刑还是死刑,既是司法仪式——法律的实践,对违法或犯罪行为的惩治;也是政治仪式:展示君王的至上权力,通过惩罚重建君权的完整性,同时以儆效尤,让旁观者知道触犯君王的下场很严重,从而使其尊重法律。不过,罪行与惩罚是不对等的,并非罪行多少对应的惩罚就有多少,在惩罚中有某种超出部分,这部分即恐怖。在对罪犯处以死刑时,杀死的与其说是公民,不如说是敌人,这样,惩罚权就从君主的报复转为了保卫社会。
  自中世纪以来,法律系统围绕君主,满足他的要求并符合他的利益,君主位于法律之上,法律无法审判君主,不能给他定罪。后来,法律开始摆脱王权的控制,反过来反对君主统治,以致于处死国王路易十六成为了可能,原先自己惩罚罪犯的断头台反而用来惩罚自己。
2.规训权力
  古典时期,市民社会发明了规训权力。首先它是作用于人的肉体和行动的技术,目的为规范化,其次权力的运转以严密的分区控制为前提,以持续地监视、检查等为方式,它主要依赖自身创造的规范而非法律。根据权力运用领域的不同,规训权力可划分为惩罚性权力和纪律性权力,前者主要出现在监狱中,规训对象大多为罪犯;后者存在于军队、学校、工厂等特定空间,被规训者是工人、学生、病人等没有违法行为的人。福柯认为规训是种权力的解剖政治学或微观物理学,它关注的是怎样控制或监视肉体。
18世纪,惩罚的形式由公开处决转变成监禁。罪犯被关在监狱里,接受改造。此时,惩罚权力的新特点有:首先,严酷性降低,变得隐蔽化、温和有效;不以消灭社会敌人为目的,试图把犯人改造成符合规范期望的合格者;依赖严密的监视网络(全景敞视),监督者可以随时监视罪犯,但罪犯不知道自己是否被监视;每一个罪行必须对应一种惩罚;惩罚和罪行是对等的,一点也不超出;罪行的新经济原则取代残酷原则,它以最少的财政和政治成本换取最大的效率,比如增加权力的运行效果,提高被规训者的力量(比如劳动能力)、减少反抗和不满的可能性,等等。
规训原本主要存在于监狱等惩罚机构,后来规训机制出现全面普及之势,它开始渗透进工业、教育、医疗等多个领域,并在这些领域演化出纪律性权力。这种权力依托以规范化为目的的纪律系统:严密地划分空间,运用时间表控制活动,不间断地持续性监视。纪律的主要职能是规定而不是禁止,它规定了人们如何控制其他人的肉体,使后者在做什么、怎样做方面符合前者的愿望。这样,权力创造出驯服的、训练有素的肉体。
福柯认为,规训权力的出现及其扩展,并没有带来统治权理论的法律大厦的消失。事实上,统治权理论不仅继续存在,从拿破仑法典开始,它继续组织法律规制并提供给欧洲。
3.生命权力
 
8世纪下半叶开始,出现了福柯称之为“生命权力”的新型权力。这种权力是管理人口、调控个人生命的的微观技术,其运用的对象是人口或人的生命。生命权力具有非惩戒性,实施的初衷并不是使人死亡、消灭社会敌人、惩罚和规训,而是为了让人活得更好、更幸福,让生命变得更有价值。这个权力干预的领域主要有出生率、死亡率、人口繁殖、生理上的无能等整体过程,等等。随着生命权力对人们生理过程和生活方式干预的加深,公共卫生医学应运而生。它确立并普及事关人民大众健康的科学知识,开展全民卫生学习运动,关注影响人们活得更好的因素,比如生态系统破坏、人居环境恶化。也就是说,生命权力和医学话语开始共同调控人的生命过程,比如计划生育、预防和控制疾病。
  如果从治理的角度讲,对生命和人口的干预将会进入生命政治学视野。生命政治学把全体国民当做自己的关注对象,研究国民生计或者民生问题。福柯以18世纪的自由主义式治理——以更少的治理来最大限度地提高治理效率——为研究生命政治的总体框架,分析了生命和人口的各种具体问题,比如粮食安全。
  综上,从君主的统治权力,到规训权力的发明与普遍化,再至生命权力的出现,福柯勾勒出古典时期的权力史。并描绘了权力的两个系列:肉体-惩罚和规训机制-微观部门;人口或生命-调节机制-国家,针对肉体的惩罚和规训机制和针对人口或生命的调节机制相互联结在一起。
三.权力与话语:不正常的人 
 
不正常的人有三个源头,他们由历史上的三种人转变而来:畸形人、需要改造的人、手淫的儿童。
  以手淫的儿童为例,18世纪,生理学和医学认为儿童的手淫会导致一系列的疾病,甚至是死亡。因此,鉴于手淫会对儿童、家庭和社会造成危害,反手淫运动通过医学的介入在家庭中展开。父母在家庭内部监视儿童的手淫或其他性行为,医生在医院里诊断、讲述和治疗手淫;医生制定手淫的预防措施,父母遵守或落实这些措施。这样,家庭内部的权力与医学知识的联合,产生了关于儿童的性的话语,该话语又反过来创造了新的关涉到儿童的性的权力关系:父母-医生对儿童(病人)性的干预。也就是说,权力和知识的结合会产生一种真理话语(具有科学资格的话语,由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在科学制度内部系统阐述),该话语会构建新的权力关系。
                  权力+知识→话语→新的权力关系
  福柯认为,以上三种人在19世纪被建构成“不正常的人”,他们是权力技术和知识的对象。而知识和权力共同承担保卫社会的责任,对付来自不正常的人的危险。在福柯看来,这是种新种族主义,它并不是因为血统、肤色等的差异而隔离或贬低他者,而是因为精神和生理上的不正常。
四.权力与主体:被规训的人
 
根据福柯的描述,在规训权力的运作下,人被规训。教育领域,学校将学生规训成符合教学规定、遵守纪律的合格学生。工业领域,工厂把工人分配在不同的车间或位置,被塑造成生产劳动产品的工具。司法领域,监狱通过强制劳动等方式,把犯人改造为既符合道德又能谋生的劳动者。军事领域,军队把士兵训练得服从命令听指挥。医学领域,精神病医生治疗病人,欲使其变成正常人。家庭内部,父母监督儿童的性活动,儿童被规训地具有良好生理习惯,等等。这些领域产生着规范化效果。
  其实,规训就是人的社会化或再社会化——权力试图将个体规训成符合社会规范期望的社会人,无论是在言行举止,还是道德、精神或人格等方面。规训强调规训对象的被动性,那么,这种被社会化的人是具有能动性或自由选择的主体吗?被规训是否意味着主体性的丧失?被规训的人是异化了的人吗?如果得回答他们是否为主体,那就得明确有主体性的人具备哪些特征,福柯通过追溯古希腊时期的哲学思想,尤其是苏格拉底等人的“关心你自己”、“认识你自己”,说明了有主体性的人具有较强的自我认知能力和反思性,他们能够认识到自己知识、能力、财富、思想等主客观方面的局限性,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由于福柯未曾提及被规训的人并不具有主体性特征, 我也不好妄下断言。
  被规训的人的主要特征是:他们很可能意识不到自己被规训。即不知道自己思考问题的角度或思维方式、言行举止等是被社会所指引、操纵,被牵着鼻子走人。福柯认为,权力与反抗是共生的,“当有了权力之后,就有了反抗的可能……人们可以改变对权力的控制。人们到处都在斗争,从反抗到统治,从统治到反抗”。为了反抗权力,实践方面,福柯曾在法国建立过反权力组织,并与萨特等人在司法部门前静坐,参加游行示威活动。也就是说,被权力规训的人可以反抗规训。一方面,他们可以通过深入地认识自己、剖析自己,弄清自己在何种情况下会表现出规训化的行为、思维,逐步赋予自己以主体性和反思性,用独立自主替代潜移默化的行动倾向、思维和语言惯性。另一方面,就像福柯那样参与社会运动,为自己与他者呐喊,但是又有多少被规训的人会这样做呢?
感想 
 
阅读福柯的过程中,他对权力的微观描写让我深深折服,期间逐渐看到了社会学视角的局限性。而当发现政治学和法哲学可以补充这种局限,不禁被它们所吸引,就像当初社会学吸引我一样。为此,我差点跳过布迪厄直接读政治学,好在布迪厄的社会阶层等理论,又把我拉回了社会学的视角中


双周论坛之冬至论坛
          理性,非理性,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

  这次我的讲述有两条主线:从组织与行动的层面说明韦伯的理性观以及后人对他的相关补充;以福柯对疯癫史描述为参照,说明非理性是如何成为可能的,并延伸出理性与非理性的关系。
一.理性与社会组织、社会行动 
  在韦伯所说的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理性化过程中,无论政治与经济理性,还是宗教、法律、科学等方面的文化理性,都不可避免地与组织、行动者这两个要素相关联。从社会主体的角度讲,理性即人的行动、社会组织的活动具有可计算性和可控制性。
1.理性的组织
   
 
理性的组织涉及实质理性和形式理性。前者倾向于在价值体系中选择达到目的的手段,主要存在于前资本主义阶段。后者强调以形式化的规范体系为参照计算目的-手段,在近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占据主导地位。
  就具体的组织形式来说,以资本主义企业、国家行政机关为核心的官僚制组织是形式理性的。首先,组织配套有程序化、形式化的制度规范等合理手段。其次,组织关注效率和达成目的的最佳手段。第三,组织的经营或管理是可计算的,有可量化的资本核算(合理的薄记)。第四,组织强调可控性与可预测性,企业既控制生产等环节,又得规避经济行为的风险,政治机关垄断立法和暴力使用权。第五,组织具有非人格性,无论上级还是下级都得照章办事,日常行动需排除个人化的感情和习惯。其中,薄记手段是最具形式合理性的经济行动。
  另一方面,宗教组织是实质理性的。严格的戒律清规、经过职业化训练的牧师是理性的担纲者、教徒的生活遵从宗教伦理,使得宗教组织是理性的。不过,理论上实质理性与形式理性相冲突,事实上两者在特定时期有亲和性。比如加尔文教强调有条理的生活方式、履行天职观、追求金钱与财富,这为资本主义企业注入文化力量,间接促进了形式理性的发展。但是,韦伯认为当形式理性的实践者(科层人员和资本家)日益支配社会时,实质理性会逐步消失,出现宗教危机。

2.理性的行动者 
 
根据理性程度的高低,可将理性的社会行动划分成目的理性行动、价值理性行动,前者最具合理性。目的理性行动是人们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或预期而采取的行动。这类行动的核心是最有效地实现目的;行动前对实现目标的客观可能性、主观能动性进行周密地考量,比如利弊、得失。价值理性行动是人们为了追求伦理、宗教等某种价值而采取的行动,它并不关乎成功与否,纯粹由价值或信仰推动,比如受新教伦理驱使的行动。
  韦伯认为现代资本主义是在天职观(价值理性)的驱动下,通过新教徒的入世禁欲行动(目的或工具理性)才得以产生。因此,我打算将目的理性和价值理性行动结合起来,从担纲者的角度分析理性行动对资本主义的型塑。
  此处我打算举个例子。老王,17世纪法国的一个小资本家,加尔文教教徒。他笃信救赎预定论,认为通过祈祷、勤奋工作等手段便可得以救赎。宗教行动方面,他在确信上帝存在后,选择祷告、反省和做礼拜,杜绝懒惰等有悖禁欲教规的行为。经济行动方面,他积极履行天职观,把工作当做天职来对待,其目的是为了荣耀上帝,而非满足私欲。为了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他对生产手段或经济机会进行评估选择,比如是否如何选聘会计帮他核算日常开支,并以薄记的形式记录下来。当千百个老王的社会行动,既是为了追求最大利润而进行计算或控制(目的理性行动)、又基于荣耀上帝或救赎(价值理性行动)时,西方资本主义经济便理性地运行着。

二.理性的非理性后果
1.理性的牢笼

 
韦伯注意到,担纲者们为了履行天职观去追求财富,是荣耀上帝的见证,这促进了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然而,“当全胜的资本主义为自己找到新的根基——机器时,便不再需要禁欲主义……履行天职的责任观念如同幻灭的宗教信仰的幽灵,徘徊在生活中”。担纲者们不再为了救赎去追求财富,转而变成为了满足欲望或私欲而赚钱,他们开始膨胀,忘记了初心,拜金,欺诈贪婪,过着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财富这个“身外之物”逐渐异化为奴役人们的“铁的牢笼”。也就是说,理性的行动具有双重性,既能产生积极的结果,也会诱发非理性结果,即个人追求目的或价值可能导致预料之外的负面结局。
  另一方面,理性的组织也有双重性。官僚制能提升办事效率;克服非理性要素干涉日常事务;使个人社会地位的获得排除了特权、非正当化手段的干扰。与强调理性行动的非理性结果相比,韦伯只用几句话轻描了理性组织的非理性后果,比如盛行形式主义、功利主义精神、过度追求效率而容易僵化,等等。

2.科层组织的负功能

 
默顿认为韦伯只强调科层组织的成就:准确性、可靠性和高效率,忽视了科层组织内部的压力和紧张,且没有详细描述科层制的负功能,比如为什么会产生形式主义。我列举以下几个负功能:
  ①当组织的社会条件变化,由于组织成员按专才任用人员,他们遇到规则未涉及的问题时可能束手无策,产生“训练出来的无能”。
  ②作为手段的规章制度转变成最终目的时(手段被目的化),会引发目标的本末倒置情况,从而出现:过分地强调纪律性,职员只照章办事,工作死板,很难跳出制度的束缚,思想僵化,最终形成“形式主义人格”。
  ③过于强调关系的非人格化,不利于职员之间的感情交流,还会造成与公众的矛盾或紧张,“政府职员应该是人民的公仆,但在现实生活中却高高在上”。

3.生活世界的殖民化
  哈贝马斯认为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理性进程,并非只是韦伯式的系统理性化——资本主义企业和国家权力机关的理性化、科学和新教伦理为世界除魅、生活方式理性化,它还包括生活世界的理性化——人们的行动趋向于交往理性。
  在这个理性化进程中,系统和生活世界(文化、社会和自我)之间存在交换关系。经济领域,生活世界中的求职者向企业出卖劳动力,企业为其支付工资;企业为消费者生产生活用品,消费者掏钱购买这些产品。政治领域,公民向国家纳税,国家为其提供基础设施和安全保障;国家出台积极的政策或社会福利,公民认同并拥戴国家的执政,国家获得公民的忠诚与信任。权力机关颁布的法律或制度为社会整合提供依据,并通过控制教育、报刊、大众传媒,操纵文化再生产。
  正是在这种交换关系日益深化和强化的过程中,经济领域和国家分别借助货币和权力手段,渗进了生活世界的象征性再生产(社会整合、文化再生产、个人再社会化)。不仅人们的行为,教育、娱乐、家庭等事务都被货币和权力所制约,凡事凡时都向钱和权看齐,人们用货币对待商品的态度对待周围的人和事,并渐渐地习惯于把环境、条件和他人当做达到个人目的的手段。这些系统的理性化对生活世界的侵袭所产生的非理性后果,即“生活世界的殖民化”。
三.非理性如何成为可能 
  韦伯所说的“非理性”,除了理性牢笼这一现实社会中的非理性后果,还包括基于理想类型划分的非理性。一方面指人们的传统行动、情感行动,另一方面是说组织的支配结构受制于传统型支配、克里斯玛型支配。该小节我只讨论福柯著作中的非理性。福柯认为人们所说的“非理性”,指的是人的行为缺乏或没有理智,违背上帝的意志而自甘堕落,比如疯狂、愚蠢、懒惰、犯罪等。(注:非理性并不是福柯界定的概念,它是他者建构的)
  依据疯癫史,非理性由话语和权力共同构建而成,它们背后的宗教伦理、政治、科学和法律使其成为可能。建构者主要包括牧师、行政官员、知识分子、法官和其他普通人,被建构的对象特指疯癫者、罪犯、病人等。以古典时代为例:
  话语方面:宗教领域始终把疯癫定位成非理性,牧师将其视为道德沦丧者,罪恶之人。政治和公共话语领域,疯癫有时被归类为非理性,有时又被认为是正常的。17至18世纪中期,行政官员与城镇居民认为疯癫者是社会的蛀虫,导致了失业、贫困等社会问题,疯癫者是非理性的人。18世纪末,官员与市民又认为以往的大多数疯癫者是正常人,应该被解放和援助,比如乞丐、贫困者,少数疯癫者仍被当做非理性人。医学领域,精神病学区分了狂躁和忧郁、歇斯底里和疑病症等疯癫诸相,并将它们归入非理性领域。
  此时,社会将改造疯癫者的权力交由医院等规训机构。前期,医院并不治疗而是治理疯癫者。身体方面,它运用强制劳动、传授技艺、鞭笞惩罚等手段,把疯癫者规训成具有劳动能力的社会人;精神或灵魂方面,试图通过道德教育重塑符合宗教禁欲的道德人。后来,大多数疯癫者被解放,剩余的疯癫者被转移至精神病院,交由医生治疗。治疗主要是精神上的规训,比如医生把疯人视为未成年人,通过建立模拟家庭,使疯子认为医生具有权威,把他们当做“父亲”或“法官”,便以进行道德教育或改造。
  总之,掌握话语权的人把个人建构成了非理性,权力又将非理性规训成理性。
四.非理性与理性的关系
 
韦伯所说的理性与非理性,是基于理想类型的二元划分。比如目的理性行动和传统行动在逻辑上互斥对立,没有交集;然而现实情境中,某类实际行动可能混杂着这两种倾向,彼此和谐共处,没有纠葛与冲突。同时,非理性也可能会是理性的结果,或者说理性会演变出非理性。
  疯癫史中,非理性与理性之间的关系在不同时期有较大差异。文艺复兴时期,一方面理性排斥非理性。市政当局用愚人船将疯癫者驱逐出境,牧师不让疯子接近教堂,正常人嘲讽、驱赶和殴打疯子。另一方面,理性又接纳非理性,两者之间可以对话。政府允许疯子流浪街头,疯子有机会与正常人交流,诗人赞扬疯子。古典时代,理性压制、统治着非理性,两者处于对立关系。街头巷道的疯子销声匿迹,他们被关押在禁闭所,由理性人进行规训,他们既失去了流浪的自由,与正常人交谈的机会也被剥夺。18世纪末,大部分非理性重获自由,剩余的非理性开始被治疗。19世纪初,精神疾病学将疯癫界定为精神疾病,这使得疯癫从非理性范畴中得以解脱,不再关乎理性与否。可见,两者既是相对区分,又是完全对立,被归类为非理性的东西也可以从两者的关系中跳出来。
  从理性与非理性的关系圈中跳出来,进行反观,可以发现两者之间的相对性:非理性可能是理性的,理性可能是非理性的。文艺复兴时期,有些疯子的言谈举止透露着正常人丢失或不具备的理性特质。当理性人沉浸在尔虞我诈、蝇营狗苟中时,看似疯癫的疯人好像具有智慧,保持着纯真质朴,头脑清晰,愚人不愚。也就是说,非理性的疯人是理性的,他们比理性人更接近理性。并且,正常人总是站在所谓理性的角度,嘲讽疯子的傻,疯子的癫。如果换位思考,从疯子的角度想,说不定他们会认为正常人才是疯子,你笑我傻,我笑你看不穿,不懂我。“疯子属于另一个世界”,那里或许才是遥远的天国。

10.27-11.25
《福柯》布朗
《精神疾病与心理学》《疯癫与文明》《临床医学的诞生》
《词与物》《知识考古学》《规训与惩罚》(在读)


知识考古学及其前话语分析
.知识考古学
  福柯自称他的考古学不是门学科,而是种研究领域。该领域既包括认识论角度的考古学,即人文科学考古学,它建立在分析三大知识型领域的基础之上;还有方法论层面的考古学,即知识考古学。我打算谈谈方法论层面的考古学。 知识考古学向我们展示了如何分析话语和陈述,以及怎样进行考古学的描述。知识考古学与思想史的研究截然不同。
1.话语分析
  福柯认为思想史以研究书籍、作品等传统的话语单位为起点,他试图跳出既定单位的束缚,重建一种新的话语分析框架。话语是“隶属于同一形成系统的陈述整体”。为了说明如何形成话语,他提出四条假设:分布在时间序列上的不同陈述参照同一个对象会形成整体;确立陈述的形式与类型;根据概念系统建立陈述群体;重新组合陈述,描述其连贯性,阐明主题的同一性和持久性。此外,话语形成应该研究某种规律性,即形成对象、陈述模式、概念和理论。
  ⑴明确对象。找出话语对象出现的场所,描述界限的审定,分析其系统。以精神疾病这一对象为例,它存在于医院、家庭、街头等场所;文学、医学、司法和宗教等领域皆有审定;从心理、生理、个人历史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能够分析精神疾病的系统格局。
  ⑵规定陈述方式。描述话语主体,说明话语主体使用话语的场所,根据对象的范围确定主体的位置。医生是精神疾病的话语主体之一,他在医院诊断病人的症状,并对其进行治疗;治疗时,医生通过观察、询问、触摸等方式形成临床话语。
  ⑶形成概念。从话语对象的陈述范围中提炼概念,而不是在演绎结构内;在关系网络中形成概念的序列;同时考虑前概念层次 。
⑷理论选择。包括:阐明话语的衍射点、话语相对于其他话语的作用的有无、话语在非话语实践的范围中的功能。
  同时,话语分析不能忽略“前话语”,即话语对象出现以前的条件。它是福柯考古学研究中的一个独特的分析视角。
2.陈述分析
“陈述”是名词,“符号整体的特有存在形式”;它并非动词,即一般意义上的描述事物、事实或诉说观点、想法。陈述的系统即“档案”。
  陈述分析从陈述的确定入手。陈述有别于命题、句子和语言行为,不受约束这三者的标准的限定。陈述不是话语的单位,而是话语的组成部分。陈述不是一种结构(可变成分之间关系模式的总体),而是一种功能。
  陈述有多个功能。标志符号整体的特征;陈述与陈述主体之间的关系,区别了陈述群序列与语言序列;在联结范围的情况下,将符号集合与命题、句子区别开来;使语言成分的序列具有物质性。简言之,陈述功能的实施由参照、主体、联结范围和物质性构成。福柯还认为,应该排除陈述的多样性,即陈述的表达时唯一的,某种陈述不因人物、场地和文化背景等的差异而有多个。
  陈述与话语形成的分析是一致的。陈述功能的四个领域与话语分析的四个方面一一对应。陈述分析除了具有稀少性、外在性和并合性以外,还说明了话语的实证性,即指出了话语实践根据什么规则形成对象、陈述整体、概念和理论序列。
3.考古学分析
  考古学并不研究历史遗迹或文物,它是“在已说出的东西存在的层次上探究描述的一般主题。”这些层次有话语的形成、陈述的功能、档案的一般系统,其主题是确定话语实践的特殊性。与思想史强调对连续性、相似性、总体化和起源的研究不同,考古学的分析注重非连续性、差异性、非总体化和前话语。
  福柯的考古学注重非连续性或间断性。也就是说,特定领域的历史并不像线性史观所表明的那样,沿着某一方向或轨迹发展下去,或者始终处于进化状态,而是可能突然出现断裂、崭新的形式,新出现的状态可能与以往截然不同。例如,西方文明的知识型曾发生过两次巨大断裂,第一断裂是文艺复兴时期的终结和古典时代的开启,它标志着普通语法、自然史和财富分析,分别被语言学、生物学和经济学理论所取代。第二个断裂的标志为古典时代的结束和现代时代的来临,三大认识论领域出现裂缝,人文科学进入西方知识领域。此外,考古学试图指出“存在于必然连续和不必然连续之间的交叉点”,这说明福柯既分析连续性,也不忽视非连续性。他并非完全反对连续性分析,他反对的是对任何发展过程的连续性分析。如果某段历史是断裂的,就不能用连续性分析;如果某段历史是连贯的,就能用连续性分析。当然,如何判断或确定连续与否,因人而异。
  考古学不像思想史那样只注重相似性或一致性,它主要强调差异性。具体表现为:⑴关注新事物,即分析话语实践,建立陈述的规律性;⑵分析矛盾。比如矛盾的类型、层次和功能;⑶比较性描述。揭示话语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对比话语形成与非话语范围的关系;⑷测定转换。排除时间序列的约束,关注实证性出现和消失的时刻。
  在福柯的话语体系里,考古学研究长时段历史时,会通过切割、划分类型、组合、确定联系、对比相似或差异等方式,形成陈述整体,即某类话语。换个角度思考,福柯在疯癫史中将西方文明切分成古希腊时期、中世纪、文艺复兴、古典时期和现代阶段(不是逻辑上的类型学划分),有所侧重地描述各个阶段,划分不同时代的疯癫类型,分析疯癫与权力、宗教和政治等层面的关联,重点比较文艺复兴与古典时代社会对待疯癫的差异性,这些分析整合起来便是关于疯癫的话语系统。他的后续研究也沿用着这种历史分期及其风格。
  同时,考古学探究话语的前科学阶段,即某个领域的前话语阶段。思想史分析某个领域的历史时,其研究思路大致为:起源→发展→定型→衰落→消失,考古学除了反对这种线性史观,还分析起源的过去状态或前世条件。就精神疾病学来说,思想史会从19世纪开始研究,因为精神疾病学诞生于19世纪。然而,考古学会研究19世纪以前的前精神疾病学阶段,即古希腊到18世纪末的疯癫史,这两千多年的疯癫经验是精神疾病学的前话语。人文科学的考古学分析也遵循这种前话语思路,它不从19世纪人文科学的出现为分析起点,而是重点论述人文科学诞生以前的前话语阶段,即文艺复兴和古典时期的三大知识型领域。政治经济学史的描述,一般会从威廉配第、重农学派等人开始,而考古学则研究政治经济学诞生以前的财富分析范式,比如哥白尼。如果用这种思路研究社会学史,那么社会学的创始人孔德就不是描述的起点,就得考虑孔德之前的圣西门,甚至更早。
二.精神疾病的前话语:疯癫史
  福柯在首部著作中,从个体的心理、个人的历史和文明现象这三个维度概括了对精神疾病的研究。从西方文明的角度讲,精神疾病的前话语阶段即19世纪以前的疯癫史。
  西方文明在古希腊时期就有对疯癫的经验,疯癫者是张狂的,与苏格拉底等智者形象截然相反。中世纪,疯癫被宗教归类于罪恶体系,是灵魂的堕落,道德的沦丧。文艺复兴时期,疯癫者被区隔、放逐。固然愚人船等手段把疯癫者与正常人相互区分,但是疯癫者没有完全被理性社会所排斥,他们可以在街头巷道与正常人交流。看似疯癫的愚人好像有常人不具备的智慧,当正常人沉浸在尔虞我诈、蝇营狗苟中时,他们却保持着纯真质朴。愚人不愚,不愚者愚。
  古典时期,疯癫被禁闭和解放。17至18世纪中叶,疯癫者被囚禁在医院、教养院或监狱。但是医院不治疗疯子,只治理疯子。治理的手段主要是通过强制劳动进行道德改造,目的在于应付经济危机,消除失业、贫困等社会问题,以及道德救赎。18世纪末,禁闭所释放了穷人、懒汉等大部分疯癫者,禁闭只适用于疯子和罪犯。不过,医院从治理疯子转变为治疗疯子,比如图克的疗养院、皮内尔的疯人院。但这种治疗是种新型的禁闭模式。
  福柯认为,从古希腊至18世纪末这两千多年的历史中,疯癫虽说一直存在着,对疯癫的研究却处于空缺状态,疯癫诸相只散布在文学、绘画和音乐等方面。直至19世纪,疯癫才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它被当做精神疾病,疯癫者是病人。然而医学和其他领域对疯癫实施着社会操控。
  福柯对疯癫史的叙述,其落脚点在于批判西方文明,尤其是他所称的古典文代的理性文化。他说“西方文明自我标榜的文化包容性只是虚妄”,一来它将疯癫者等边缘群体从所谓的理性社会清理出去,其知识来源和条件是对知识对象的隔离;二来具有绝对化倾向,排斥其他文明。就疯癫而言,它没有看到疯癫的双重性,只对疯癫贴上非理性的标签,忽视其真理性;同时也不考虑疯癫的相对性,因为在某些特定社会,具有疯癫行为的人被所在群体认为是正常的,比如萨满。
状态和感想
  跟随作者的思路反过来逆向思考,用作者的文本分析文本。
  不能只顾前进,而忘记停下作短暂地回顾与调整,保持快与慢的结合。
  总结倾向于宏观的理论体系→在理解细节的基础上进行中观层面的总结。


9.6-10.25(吉登斯)
《社会学:批判的导引》
《为社会学辩护》
《社会学的基本概念》
《社会学方法的新规则》
《社会的构成》
《资本主义社会与现代化理论》
《社会理论与现代社会》
《民族-国家与暴力》
《现代性的后果》
《现代性与自我认同》
《自反现代性》
《超越左与右》
《第三条道路》
《风险社会》贝克

  吉登斯和哈贝马斯的批判理论
三个不同的研究领域:
  ⑴社会学理论与方法:主要是双重解释学与结构-行动理论;
  ⑵现代性:现代性的动力机制、现代性的维度、风险、现代性和自我等;
  ⑶社会政治理论:重构激进政治的框架、“第三条道路”
一.双重解释学
  吉登斯通过对实证主义、功能主义、人文主义等流派的批判,创造性地提出社会学方法的新规则——双重解释学。双重解释学包含四部分,我将其概括为以下四个命题:
  ①社会学研究行动者创造的世界,而非外在于人或预先存在的客体世界。
  ②结构的二重性和结构化说明了结构与行动的互动关系。
  ③研究者不能只把社会生活当做观察的现象,要沉浸到他们所分析的生活情境中去体悟。
  ④社会学得遵从双重解释学。
  我认为,以上四个命题紧密相联,前后紧扣,具有逻辑和方法上的连贯性。第一个规则奠定了双重解释学的基本格调,社会学要研究行为主体所构建的世界。第二条说明解释行动主体并非随时随地就可以构建社会世界,这个构建过程受结构的约束与促进。第三条解释了研究者在理解行动主体的行动时,得避免日常经验中形成的生活知识,要深入到行动发生的时空背景中去探索共有知识。最后一条说明研究者对行为主体的解释得在元语言的范围内,并上升至理论层面。
二.结构-行动理论
  双重解释学的第二部分涉及结构的二重性和结构化,或者说结构-行动理论是该部分的延伸或扩展。
1.行动流、意识
  吉登斯批判了行动哲学、现象学的理论在分析行动时,研究的是有目的且目的实现了的行动,未能考虑意外后果、行动者对意外的反馈、以及无意间的偶然举措。他认为行动是种持续不断的过程,即行动流。它包含对目的或意图的反思性监控、了解行动根据的理性化过程、动机激发三者在内的流动过程。同时,行动固然以某种意图为导向,但它的实际结果可能会偏离预期,即有意图的行动会产生未预料到的后果,这些后果会以某种形式反馈到行动者的意识当中,成为下一步行动未被认识的条件。类似于中国话“吃一堑,长一智”。这说明个人对行动的认知能力总是受到限制,这种限制既来自无意识,又来自行动中未被行动者认识到的条件和意外后果。意外后果对于研究系统的再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界定了行动的含义后,吉登斯分析了行动者的心理特性。由于他对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论表示不满意,他借鉴了现象学、常人方法学的思想,首先提出行动者的意识有三重划分:无意识、实践意识、话语意识。无意识并不是说没有意识或失去意识,而指人们认知能力有限而不能通过言辞表达推动行动,从而阻碍着话语建构。实践意识是行动者对行动的反思性监控,这种意识属于弗洛伊德的“有意识”范畴,即人们关注发生在周围的事件,并将自己的活动与那些事件联系起来,但“只可意会不能言传”。话语意识意味着行动者有能力将事情转化为语言,说出行动的理由和方法,它与无意识截然相反。作者借鉴戈夫曼的拟剧论,认为行动的维持与再生产具有反思性:一方面是对身体的反思性监控,即手势、表情、姿态等;另一方面是在互动过程中使用的交往技巧进行协调,从而维持交往、信任或本体性安全。
2.时空性,例行化与区域化
  吉登斯认为社会学得打破历史学研究时间、地理学研究空间的固化思维。他觉得多数社会学家研究行动时,很少会兼顾行动与时间-空间的关联、以及行动可能超越特定时空。因此,它认为行动不断地经由时空两个维度再生产出来。
  例行化是行动在时间维度上的再生产。时间维度包括三重向度: 个体的生命周期、日常生活中的时间、制度生成或延续的时间。三重时间交织于人们的生命过程或生活实践中。一方面,日常生活时间维度上,行动者通过与他人的互动关系维持或重构着行动。另一方面,制度变迁的时间维度中,行动者将制度化惯例延伸至社会互动关系,行动得以再生成。同时,当行动者的行为违反了规范时,他得调整或改变行动,从而出现行动的再生产。此外,随着现代性的发展,传统制度的适用性弱化,个体按照旧惯例行事可能会遇到阻碍,旧制度需要重新构建,这反映了行动能促进制度的再生产,说明例行化实践是结构二重性的表现。
  区域化是行动在空间维度上的再生产。空间视角方面,他首先区分了地点与场所,地点仅仅是纯粹的物质环境;场所是人们进行生活、互动的空间背景,有明确边界。场所具有区域化趋势:既指场所之内或之间有若干分区,也指这些区域在时空上相对固定的分化过程。人们在时空中行动,必然处于在场或不在场状态。前现代社会,行动具有本土性,行动主要在同时同地的在场状态中,尤其是面对面地互动。现代性或全球化社会,电子媒介的出现使得人们的行动脱离了特定区域,异时异地的不在场互动成为可能。也就是说,行动在跨越本土性场所的过程中不断生成与再生产。
3.结构的二重性
  吉登斯结构理论的起点始于对行动和结构概念的批判。除了反对现象学等学派的错误倾向,他还批判性地指出帕森斯将行动化约为受规范支配的心理学动机。
  吉登斯的话语框架里,行动是行动者与他者、自然界互动时有目的行动的连续流。在结构主义和功能主义的笔下,结构是社会关系的模式化,吉登斯说道“他们经常幼稚地把结构类比为某种有机体的系统”,甚至是把结构等同于系统。他区分了结构与系统,结构被定义为“社会系统生产和再生产的规则与资源”,系统是“多个行动者或集合体再生产出来的关系”;结构层面的社会整合是共同在场的行动者面对面互动时的交互,系统整合是跨越时空范围的不同行动者之间的交互。这反映了结构的时空性。
  在概念批判的前提上,吉登斯批判了结构与行动的二元论倾向。第一种倾向强调结构而弱化行动,比如功能主义和结构主义认为行动者受结构性规范的约束,人的行动基于内化了社会价值,但他们忽略了人的能动性。第二种倾向重视行动而忽略结构,符号互动论把人看作具有主体性的行动者,能够对自己的行为作出解释,但这种解释难以应结构层面的制度、权力等问题。吉登斯宣称,既不能太注重结构的约束性,也不能只谈论行动者的能动性,得将结构与行动融合起来,形成一种动态的结构化过程。因此,他用结构二重性代替二元论。结构的二重性即结构经由行动构成,行动反过来又重建着结构。吉登斯认为,结构与行动的互动关系,只有通过结构化过程才能解释。
4.结构化理论
  结构化理论认为行动由交往、权力、道德三要素交织而成,它们分别对应社会系统在结构方面的三种维度:意义、支配、合法化,行动与结构通过中间媒介彼此勾联,这些媒介包括解释框架、工具、规范。结构化过程是行动的生产与再生产、结构性要素维持与重构的结合。结构与行动之间的互构如下所示。
        行动要素 中间媒介 结构维度
          交往 —解释框架— 意义
          权力 ——工具—— 支配
          道德 ——规范—— 合法化
  行动的交往层面,行动者借助各种解释框架(关于言语、姿态、表情等的共同知识),与互动的参与者制造出各自的意义,这些解释框架源自他们身后的构成的认知秩序,而交往中对解释性框架的运用则重构着秩序。行动中的权力,依赖于行动者对工具的使用,工具使用者通过命令或指示影响他人的行为,从而两者之间存在支配关系,“工具既由支配秩序获得,同时当它被运用时,又再生产这种秩序”。规范的运用,使得行动蕴含着道德成分,这些规范来自合法化秩序,而正是通过这种运用重构了合法秩序。
  很明显,吉登斯的二重性图式是逻辑层面的理论建构,各要素和媒介对应彼此的结构性要素,互不干涉,总共呈现出三种关系。我觉得,当把它们放置在现实语境中时,行动的三要素和结构的三维度可能交互影响,就像吉登斯所说的“意义结构同样承受着权力在社会生活方面的影响。”
  结构化理论多次出现“重构”一词,行动者使用的中间媒介重构着结构性秩序。但是,我觉得这个词有待商榷。我记得吉登斯好像说过“重构建立在解构的基础上”。以道德层面和合法化为例,行动者在例行化实践中对规范的遵从让行动具有道德特性,这个运用过程使得合法秩序得以重构,然而,与其说是“重构合法秩序”,倒不如说是维持合法秩序,合法秩序既然并没有被破坏、瓦解或解构,又谈何重新建构即重构呢?也许吉登斯的理论中暗含这种情况,并没有明说。
  小结:双重解释学、结构-行动理论与现代性之间的逻辑关系。双重解释学和结构-行动理论属于逻辑建构视角的理论研究,结构-行动理论是对双重解释学的第二部分的扩展与详述;现代性作为基于西方社会现实的经验研究,是前两种理论在经验层面的运用。
三.现代性
  现代性具体指“在后封建时期的欧洲首先形成,而后在20世纪日益具有全球性历史影响的制度及其行为模式”。
1.现代性理论的批判
  吉登斯现代性研究的逻辑起点始于对古典三大家的批判。吉登斯把三大家对社会的理论归为古典现代性理论,并认为他们都存在着化约论倾向,从单一维度,某一种动力角度研究复杂的现代社会,具体而言,即涂尔干强调工业主义、马克思的资本主义理论和韦伯的理性化范式。在此基础上,他结合当时的现实状况,提出多维度的现代性理论。
  德里达、利奥塔等后现代大家认为20世纪末期是后现代社会,吉登斯用“反思现代性”反驳了这种见解。他区分了现代性的两种模式:简单现代性和高度现代性(或反思现代性)。简单现代性是现代性的初期,由工业化推动社会各个领域的快速发展。现代性的晚期阶段即高度现代性,它指的是社会的反思能力提升,个人、组织、政府能够认识到原先推动社会进步的制度或科技等元素会引发风险,从而重新认知生存环境与自身。在吉登斯看来,20世纪末是高度现代性社会,后现代社会还未来临,因为社会的发展并没有脱离现代性制度而转向新的秩序。
  社会进化论认为社会在普遍动力的助推下,朝着一个总的方向发展。与这种强调现代性的连贯特征相反,吉登斯倾向于非连续性,即现代性的断裂。断裂主要体现在传统社会的很多制度在现代社会已消亡,并没有通过重建使传统延续下去;现代性制度产生于现代社会,并不能从以往的制度中推衍出来。同时,他反对以西方为中心的现代性理论,认为现代性虽起源于西方并不断扩散至全球,但是存在不同模式的现代性,不可一概而论。
  与前人注重现代性的社会成就和积极方面而忽视消极影响相比,吉登斯强调现代性的双重特征:成就与风险,即“现代性为人类创造享受安全和有成就的生活机会,同时带来了风险和危机”。
  为此,吉登斯试图摆脱以往的视角,在晚期现代性的时代背景下,解释了现代性的起源,现代性的维度,以及现代性的后果等话题。
2.现代性的动力机制
  吉登斯认为,现代社会与以往社会最明显的差异在于动力机制不同,这个动力机制由三大元素组成。现代性的动力机制即现代性的起源问题。
  第一个元素为“时空分离”。在前现代社会,时间和空间通过具体位置的情境性联结在一起,纵使有些文明中有历法和地图等时空标识,但各不相同,时空仍以本土性场所相联结。然而,全球通用的标准时区与钟表使时间的发生虚空化;世界地图让空间独立于地点或地区,空间虚空化了,人们的行动从在场变为不在场。时空的虚空化让时空从场所中抽离出来。
  第二个动力特质为“脱域机制”。脱域机制是指社会活动不再局限于本土情境,而进入无限时空轨迹中。由象征标识和专家体系构成的抽象体系。象征标识是货币、权力、语言等交换媒介,在多元场景中可以互换。以货币为例,资本主义市场的发展中,货币为时空上分隔的商人进行交易提供了便利,货币经济的繁荣使得货币逐渐渗透进社会日常生活的各方面。。专家体系是由具备技术性知识的专业人员组成的系统,它的促使了生活世界或社会关系的技术化。专家体系依赖于信任,即人们相信专业人员所具有的技能让自己获得安全感。
  现代性从本质上讲是种后传统秩序。时空转型与脱域机制,驱使社会生活脱离固有的规则或惯例的控制。
  最后一个因素是“反思性”或“制度反身性”。人们的活动不再是对传统经验的重复而注重实践和认知的再生产,盲目地崇尚理性被所反思性地运用知识替代,而新的科学认识不断地在社会实践基础上被检验和改造。人们反思自身与所处的时代,反思性地建构世界。科学与它所考察的对象交互影响。
3.现代性的双重维度

  吉登斯在阐释了现代性的动力机制后,接着便对现代性进行了制度分析。
⑴现代性的制度性维度
  吉登斯将马克思的资本主义思想、涂个干的工业主义范式、韦伯的理性化以及他所说的军事力量,融汇为现代性的制度化维度理论。现代性由资本主义、工业主义、监控和军事力量四个维度组合而成。资本主义是商品生产体系,以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和雇佣劳动的为核心,资本主义的扩张性是现代性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扩张的重要缘由之一。工业主义是商品生产过程的机械化,这使人类获得改造和征服自然的能力,自然逐渐被社会化,成了人造自然。监控既是政治领域中权力机关对领土、市场、公民直接的行政管控,以及对信息、传媒等的间接控制,还有经济领域,科层制组织中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军事力量是对暴力工具的垄断性控制,讨论现代性不能避开战争的深远影响,比如殖民战争、两次世界大战、冷战无不影响着国际政治格局。这些现代性维度之所以是制度性的,是因为有民族国家为其赋予了合法性基础。
  四大维度密切相关,相互促进。资本主义为工业化提供了资本和劳动力,工业主义为资本主义带来技术支撑,尤其是机器的使用促进了产品的规模化生产,两者联合成为工业资本主义。军事力量的扩张需要工业化生产出充足的武器装备来说,工业主义与军事力量的联合即军事工业主义。而资本主义企业的经济活动、工场的生产以及军事扩张不能脱离各种形式的监控。
  以上四大制度从结,与民族国家的发展同步进行。资本主义和工业主义对于民族国家的兴起具有决定意义;民族国家本质上是多元政治,行政集中以及能实施强有力的高度监控;民族国家对主权和领土完整依托于军队对暴力工具的掌控,尤其是通过战争手段建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⑵现代性的全球化维度
  吉登斯认为现代性的根本性后果为全球化。在高度现代性阶段,现代性具有全球化特征,为此他从的全球化的视角考察了现代性的维度。资本主义、工业主义、监控和军事力量分别对应世界资本主义体系、国际劳动分工、民族国家体系和世界军事秩序。世界经济体系的主要中心在于资本主义国家,即以资本主义企业为生产方式的国家,在这个体系中,跨国企业占据着主导地位。国际的劳动分工是说劳动力、技术、资本等在全球范围内流动,区域专门化加快。民族国家体系由若干民族国家组成,民族国家在领土、主权、公民权利等方面具有自决权,而由各个国家组成的地域或国际组织在国际事务中扮演重要作用。世界军事秩序主要是指战争工业化、武器和军工技术的交易,以及组建军事同盟。这四大维度同样也是彼此关联的,在此便不赘述。
  我觉得,第二个现代性制度视角与其说为现代性的全球化,倒不如说是资本主义现代性的全球化,因为它以资本主义为核心,并不涵盖社会主义、以及其他既非资本主义又非社会主义的现代性。而吉登斯在著作中也曾提到过他的现代性忽视了苏联、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以及其他国家。
  在对现代性进行制度分析时,吉登斯侧重于现代性的动力、各维度的特性,对现代性后果的阐述侧重于其取得的成就方面。
4.现代性与自我
  极盛现代性阶段,现代性的动力机制渗透进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以至于个体的生活经历和自我发展与广阔的全球化进程相联结。
  这些动力机制解构了由道德、惯例、习俗等维持的传统秩序,在传统秩序中完成社会化的个体可能难以适应新的现代性秩序,会出现以下两类问题:孤独、失落、无意义等存在性焦虑,比如怀疑自己活着有什么意义;本体性安全感被破坏,大多数人对自我认同的发展出现中断、对周围的社会或物质环境丧失信心。然而,信任可以消除不安全感或存在性焦虑。一方面,人们寻求医生、心理学家等专家体系的治疗或帮助,获得了心理支持和安全感。另一方面,自我的反思性是更重要的途径,人们通过反思来调整自己的心理状态,进行自我认知的重组,从而构建一个全新的自我。同时,亲密关系为个体与他人之间信任的维持创造了条件,因为在亲密关系中,双方彼此奉献,互相依靠,共享生活的意义。
  也就是说,现代性的反思性延伸至个体时,自我的成长会变成反思性过程。现代性的反思性包括将新的知识或信息整合进行动的场景,这种场景因而得以重构;而具备反思性的个体,能够通过自我经历以及反思理解和认知自我,构建新的自我身份认同。
5.现代性的风险与应对方案
  现代性的后果除了全球化外,还产生风险。
⑴现代性的风险
  吉登斯在结构化理论中论述行动时重点说明了行动的意外后果,即行动主体预期中的行为可能会产生意料之外的后果。而现代性的风险正是现代性制度长期成熟的不确定性后果,这些后果大多数是行动主体在行动前未曾意料到的。
  现代性的风险与四大制度性维度一一对应。资本主义的过度或无序扩张,带来“经济增长机制的崩溃”。工业主义对自然资源的过度汲取、人类活动入侵生态系统,导致“生态破坏和灾难”。监控无孔不入地渗透进社会的各个领域以及权力的高度集中,出现了“极权的增长”。军事暴力可能引发“核冲突和大规模的战争”。
  与简单现代性阶段的外在性风险相比,高度现代性期间的风险是人为制造出来的新型风险。吉登斯所说的风险是后者,它们强度大,在全球范围扩张,具有人为的不确定性(其结果和影响无法预测,以往的方法难以解决;风险性后果会波及全球)。正如贝克所言“人类处于风险社会”。
⑵乌托邦现实主义
  吉登斯说“只要现代性持续着,风险便存在”,但他认为人类在现代性的风险面前并非手足无措,乌托邦现实主义模式可以降低或弱化风险。乌托邦现实主义并非空想,它是在立足现实遭遇的基础上,吸收乌托邦主义里的非乌托邦思想,使乌托邦与现实保持平衡。该模式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将解放的政治和生活的政治结合起来。首先,“政治”一词在这里指的是晚期现代性扩散至生活的各个方面,并非涉及国家机关的统治及其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过程。解放的政治将个人或群体从不平等、压迫或剥削关系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强调自由、平等、公正;它关涉生活机会,人们从固化的传统和等级化的支配中解放出来,有机会参与以前不能从事的活动。生活的政治是自我实现的政治,是在本土与全球的交互情境中提升自我的反思性;生活的政治事关生活方式,主体的行动兼具能动能力和反思能力,能够重组自我身份认同。两者的结合,促使人们在追求自我实现的过程中保持道德上的合情合理,有集体意识,积极地团结和信任他者。虽说吉登斯倡导两者的联合,但他更强调生活政治。在《超越左与右》中,吉登斯又提到“从自由主义的解放政治转向生活政治”。
  其二,发挥社会运动的影响力。在解决制度性维度所导致的风险方面,吉登斯并没有强调科学与技术的作用,而是提倡社会运动。他将社会运动的类型划分为四类:劳工运动、生态运动、和平运动、言论自由或民主运动,它们分别针对制度化的风险。社会运动的发起者或参与者是自助团体或非政府组织,比如慈善协会、环保组织、反战协会等等,它们是推动社会良性运行和个人发展的积极力量。比如,在生态运动中,国际自然基金组织倡导绿色环保等理念,既呼吁各国政府关注环境和生态问题,又号召人们增强环境意识,等等。
  后来,吉登斯将乌托邦的现实主义模式融入“第三条道路”,成为后者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吉登斯与哈贝马斯的比较
  吉登斯和哈贝马斯都认为社会学是门具有批判性的社会科学,而他们的理论体系正是建立在批判前提上的。两人都研究了很多相似话题,比如结构与行动、社会进化、现代性、民族国家和全球化等,但各自的切入点或侧重点有所差异。我从人与社会的关系、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角度,比较两者的理论。
1.人与社会的关系
  对于这个社会学的元问题,哈贝马斯和吉登斯都认为人与社会是互动关系。
  哈贝马斯的“社会”具有多重含义:谈论公共领域结构转型时,它专指市民社会;提及系统危机时,主要是政治、经济和文化组成的社会系统;交往理性理论中的“社会”,有时是社会世界,有时指个人生活世界的“社会”。吉登斯的“社会”,则相对比较固定,既指市民社会,也指社会系统。
  两者对“社会”做了结构分析。首先,他们都划分了不同的社会形态。其次,研究了社会在结构方面的组成。哈贝马斯的结构转型、系统危机、“三个世界”概念、系统与生活世界。吉登斯提出的结构与行动三要素的互动、现代性的维度亦是如此。再者,社会进化或变迁方面,哈贝马斯强调社会进化的连贯性,以及自我的发展与社会进化的同步;吉登斯倾向于社会变迁的非连续性,认为社会并非从简单发展至复杂,不同类型的社会在大多数时期彼此同时存在,变迁过程中在不同的时空彼此相互交替,并认为社会变迁并不与人的自我发展相对应。不过,他们将西方封建社会结束后的发展历程归为现代性过程。都反对从化约论角度研究现代性,并提倡从多个维度分析现代性。都认为现代性过程伴随着危机或风险。
  他们认为“人”是具有行动、语言、意识能力的能动主体,不过哈贝马斯对人的研究要比吉登斯深刻。他体系化地论述了作为主体的人,无论行动的类型、行动的理性化、还是自我规范结构的发展。吉登斯对人的分析只是结构化理论与现代性理论中的一小部分,他更多的是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中研究人。哈贝马斯不仅研究作为主体的个人,更强调主体间性,而吉登斯很少提及主体间性。不过,吉登斯将行动视为“行为流”,剖析行动意外的后果,这点哈贝马斯并没有提及。
  哈贝马斯和吉登斯都曾提到过“霍布斯的秩序问题”,即社会是如何成为可能的。在哈贝马斯的话语体系里,一方面,自我的发展使社会或社会进化成为可能。自我的发展是主体的语言、行动、认知能力的综合发展,这种个人规范结构的发展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另一方面,系统的合理化与生活世界的理性化使现代社会成为可能。系统的合理化即各个亚系统中社会组织的行动日益具有目的合理性,生活世界的理性化主要是人的交往理性化,即当行动者有意义的、运用共同知识背景进行沟通并达成共识时,其交往行动是理性。然而,当社会在系统方面过度理性化时,社会系统会通过货币、权力等手段入侵生活世界,使生活世界殖民化,从而波及人的日常行动。综上所述,虽然哈贝马斯认为人与社会是互动的,但他主要分析的是人对社会能动的塑造作用。
  吉登斯则明确且深刻地分析了人与社会的关系。在他看来,结构与行动的互相建构关系,即社会与人的互动关系。因为,结构方面的规则与资源的生产与再生产即社会的生产与再生产;行动则人的行动。他主张抛弃个人与社会的二元论,认为人与社会是互动的,一方面,社会为个人的行动提供了规范或制度,社会对个人有约束性;另一方面,个人具有能动性,其行动促使社会规范或制度的重构。此外,在全球化大背景下,自我发展与现代性的相互联结,也说明了人与社会的互构。总之,在吉登斯的理论框架中,人的行动使社会成为可能,而成为可能的社会型塑着人的行动。
2.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首先,对于国家的定义,他俩都批判了古典三大家的相关概念。在他们看来,韦伯的国家概念是对现代国家的概括,但他却用这个概念解说一般意义上的所有国家,属于以偏概全;马克思错误地将国家定义为统治阶级维护秩序的工具;涂尔干错误地将国家归为道德组织。
  哈贝马斯将现代国家(民族国家)定义为由主权、领土和国民结合而成的政治共同体。吉登斯认为不能只从公民权利或主权等政治性方面定义国家,更得考虑监控与军事暴力因素,为此,他说“国家是在特定地域范围内,运用监控和暴力工具维护统治的政治组织”。至于“社会”,在谈及它与国家的关系时,主要指“市民社会”:从事经济活动、社会交往的生活体系,包括市场、家庭、企业、工场等领域。同时,他们都认为:由于以往学术研究上的学科分工,政治学研究国家,社会学研究市民社会,为此他们试图且的确做到了研究时将国家与社会联结起来,从来弥合研究上的分化。
  在哈贝马斯话语体系里,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经历了以下三个过程:从一体化到相互分离,两者从相互分离转变为相互融合,再从融合过度导致失衡。我打算以哈贝马斯的划分为参照框架,说明吉登斯对国家与社会的看法。
  封建社会晚期,原先一体化的生活领域逐渐分化出国家和市民社会,国家是通过权力机关进行行政监管的政治领域;市民社会以资本主义企业为核心而进行商品交换和劳动的经济领域。哈贝马斯从公共领域结构的转型方面,阐明了自由资本主义背景下国家与社会的对立。吉登斯则分析了绝对主义国家对社会的管控。绝对主义国家强调国家的绝对权力,而非君主的个人特权,行政权力日益集中于议会、政府、城市等代表组织。出现适用于全体国民的法律,比如私有财产法确保了商业资本和产业的发展;同时,监狱、教养院等制裁机构的扩张,强化了国家机器对公民的监禁和控制。国家的行政管理严重地依赖税收的征集,实现包税制与累进税制。可见,国家与市民社会处于相对分离状态,但功能上是补充的:市民社会给国家机关缴纳附税,国家的管理行为的维持有赖于税收支撑,而市民社会市场经济依靠国家机关提供的法律保障和基础设施。
  国家与社会从分离走向融合的过程中。哈贝马斯认为,经济大危机期间的国家干预模式,通过社会福利、财政或货币政策等计划调控了市场经济的混乱无序,从而所小了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鸿沟,两者从分离走向融合。吉登斯虽说提及了“福利国家”在该过程中的作用,但他主要从民族国家对社会的监控角度展开论述。国家对市民社会实施双重监控:权力机关既对商品生产和交易、公民生活实施直接管控,又对通讯和信息储存等进行间接控制。国家在强化对社会监控的同时,公民的权利也逐步发展,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渐渐受国家的保障。纵使国家在吉登斯看来,国家与市场经济的联合左右者国家统治。
  由于国家对社会的过度干预,会导致两种之间的关系从融合走向失衡。哈贝马斯认为,国家权力机关干预力度太强会使系统整合持续失调,社会领域发生四类危机。权力机关通过权力、政策等渗透进市民社会的各方面,市民社会被殖民化,被日渐操控。这是国家太强壮,社会相对弱小。怎样弥合两者之间的失衡关系,哈贝马斯并没有提出解决方案措施。吉登斯从“福利国家”方面描绘了干预模式的衰落。他认为,干预模式通过政府行为使得国家从管理型国家转变为福利型国家,市民社会是福利制度得以建立的地方。福利政策虽然用意良好,但在实施过程中产生了与预期相反的结果:在市民社会里,富人比穷人更容易从福利政策中获利;阶层分化加剧,贫富差距被拉大。为了重构国家与社会的融合,吉登斯提出“积极福利”方案。该方案可以使福利国家转变为社会投资型国家,其基本原则是“在人力资本上投资,而非直接地进行经济援助”。具体措施包括:公民和政府以外的团体应作出贡献,福利开支完全由政府承担转变为政府、企业和其他机构合作提供;物质再分配的同时要培育公民的幸福感;实施社会投资战略,为老年人和失业者创造二次就业的机会,等等。
  总的来说,吉登斯并不否认市民社会对国家的反作用,但他更加强调国家对社会的监管和控制。
状态与感想
  反思:训练主体能动的反思性。既能认知到自己的思维惯性(倾向于宏观而忽视微观),更能在认知的基础上做出改变(基于宏观和微观相联结的宏观)。反思-行动-再反思-再行动。
  增加难度:我阅读时经常有畅快感,读得很顺,久而久之进入了舒适区(思维惯性)。所以我在增加难度,寻找突破口。
  保持积极阳光的心态。

7.10-9.3的书单 (哈贝马斯)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
《理论和实践》
《合法性危机》
《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
《交往行动理论》(上、下卷)
《包容他者》
《后民族结构》
《现代性的哲学话语》
《后形而上学思想》

哈贝马斯的社会理论:转型、理性化与民族国家
前言
  我认为,哈贝马斯的社会理论是对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解读。我将他的研究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哈贝马斯研究的主题是西方社会的结构转型、危机和社会进化。第二阶段,他创造性地提出交往行动理论,以此说明西方的理性化过程。第三阶段,他转向政治学领域,探讨了西方民族国家的过去、现在以及可能的将来。无论哪个时期,每个阶段都包含社会哲学的内容。
    哈贝马斯根据社会组织原则(使社会成为可能的功能优先性因素),将西方社会划分为四种形态:原始社会、封建社会、现代社会、后现代社会。其中现代社会分为资本主义和后资本主义阶段,而资本主义社会可进一步分成自由资本主义和国家资本主义社会,如下所示。
    A.原始社会
    B.封建社会
    C.现代社会
              资本主义社会 自由资本主义社会
                          国家资本主义社会
              后资本主义社会(国家社会主义社会)
    D.后现代社会
一.结构转型与社会危机
1.社会的结构转型
  前期的研究中,哈贝马斯对两次结构转型作了阐释。封建社会晚期,封建统治秩序开始瓦解,随之而来的是:由权贵阶层把持的代表型公共领域逐渐分化出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私人领域是市民社会(市场经济运行的场所)、家庭以及私生活的所在,其组织核心是资本主义企业。公共领域既包括国家通过权力机关进行管理的公共权力领域,也有新闻传媒和大众舆论交织的公共文化领域。我主要谈谈经济领域和公共权力领域。经济领域的主导由手工业者和小商人转变成新兴资产阶级,私有制逐步发展。公共权力机关转由接受过法律训练的专业化官员担任,国家的管理行为更具程序性。虽然私人经济领域和公共权力领域在结构上分离,但在功能上相互补充。
  自由资本主义阶段,社会运转的经济功能由私人领域承担,政治或管理职能则由公共权力领域履行。后期,私人领域中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就像脱缰的野马一样奔向远方,国家机构又很难将这匹野马掌制在有序的轨道上,这种状况容易引发经济危机。大危机阶段,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采取经济干预模式,公共权力机关调控私人领域的市场行为,并采取福利政策,私人领域也转接到部分国家的社会职能,逐步确立了有组织的国家资本主义模式。回顾这两次转型,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关系先从一体到分离,再从分离走向融合。
2.危机理论
  国家资本主义阶段不可避免地存在四种危机倾向。哈贝马斯在借鉴帕森斯系统论的基础上,认为系统整合的失调会引发系统所特有的危机倾向,这种失调是系统外部的行为渗入到系统内部的后果。
  ⑴.国家通过干预政策等政治行为渗入到经济系统,并不会消除周期性紊乱,可能带来财政赤字和通货膨胀,经济系统潜伏着经济危机。⑵.国家、教育和就业系统的功能性需求与社会文化系统所能输出的供给之间存在差异,文化系统有爆发动机危机的倾向。国家机关所在的政治系统,存在合理性危机和合法性危机。⑶市场过于自由,经济系统会要求国家扩大干预力度;而国家干预过度,经济系统就要求国家缓松调控力度。假如行政系统不能有效协调这些矛盾的要求,系统整合受到威胁,产生合理性危机。⑷.倘若政治系统协调经济系统的行为失掉了公众的忠诚或拥护,会引发合法化危机。同样,自由资本主义阶段也伴随危机, 不同的是由市场进行调控危机,而非政治系统。
  结构上的转型与危机,虽然涉及变迁或进化,但结构分析侧重于横向联系。那么,纵向阐释就得从社会进化的角度加以说明。就像作者所说的“我们只有在社会进化理论的框架范围内,才能为结构转型提供各种空间”。
二.社会进化理论
  哈贝马斯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不能全面解释社会进化,因为马克思只强调了生产领域的活动,即技术和手段选择的理性化(生产力的提高)推动社会的变迁,而忽视了交往行动和道德规范的作用力。为此,他提出社会进化分三个层面:生产力的提高、系统自主性的增强、规范结构的变化。他从后两者阐述了自己的进化理论。
  哈贝马斯把社会世界划分为系统和生活世界,现代社会的系统包含政治、经济与文化这三大亚系统。如果哪个亚系统发挥功能优先性作用,或者它控制其他系统,那么社会的进化便由该系统引导。以自由资本主义末期为例,政治系统的控制能力日益增强,它通过财政和货币政策干预经济系统,系统实现再协调;通过福利政策对社会文化系统施加影响。换言之,政治系统通过国家权力控制着其他系统,推动着欧洲社会从自由资本主义过渡至国家资本主义。
  社会进化的另一种动力是规范结构的发展,即行为主体在交往中把外在于自己的道德规范转化为内在结构的过程,该过程是主体自我发展的过程。他从个体发生学角度,将自我结构的发展归结为认识能力、语言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统一。这三个方面的发展分别经历三阶段,并依次对应道德意识发展的三阶段,这些对应关系比较繁杂,就此跳过。此外,生活世界是主体自我发展的情境,从这层意义上讲,社会进化也与生活世界相关联。
  简言之,社会进化是个性系统与社会系统的统一,即人与社会的双重发展。
三.社会理性化、交往行为理论
  哈贝马斯认为现代化既是系统的理性化,也是生活世界的理性化。
1.生活世界的理性化
  生活世界由文化、社会与个性组成。文化即知识储备,人们这些知识来理解或解释某种事物。社会是种合法的秩序,表现为制度、规范,行为者依靠这个秩序建立人际关系,形成集体感。个性是使主体具有言语和行为能力的力量。三要素构成了相互联系的意义语境。
  他运用帕森斯的三分法,重新梳理了韦伯的现代化理论,提出“社会现代化可以从文化合理化、社会合理化和个人合理化的角度加以描述”。文化合理化即科学的世界观为世界除魅,表现为科学变成实验与理论的结合、艺术世俗化、法律形式化,等等。社会合理化是说:社会分化成市场经济和现代国家后,资本主义企业的经济行为、国家机关的管理行为基于目的理性导向。个人层面的合理化即行为者生活方式的理,人们具有新教情怀与资本主义精神,尤其是以资本家、管理阶层、文化精英等为代表的担纲者。换言之,社会现代化是行为合理化、世界观合理化、生活方式合理化的三位一体。
  在哈贝马斯看来,韦伯的理性化理论仅仅从目的理性角度说明了资本主义的现代化模式,认为其行动理论只注重目的取向的行为,而忽视日常生活实践中沟通取向的行为。行动的理性化既包括目的理性化,也包括交往行动的理性化。
2.
交往行动理论
  在交往行为中,参与者并不是通过理性计算或利益最大化追求自己的目的,而是在共同情境里,通过沟通协调自己的行动计划。只要至少两人相互理解对方的言语表达并达成共识,行为便是合理的。
  他对社会行为作了类型学的划分,整合出四类行为:目的行为(包括策略行为)、规范调节行为、戏剧行为和交往行为。这些行为分别与世界(客观世界、生活世界、主观世界)发生着关联,有四种对应关系,关联的具体内容跳过。在交往行为理论中,语言沟通是协调行为的关键。语言有记述、表现、调节、沟通这三大功能;沟通是具有言语和行为能力的主体之间相互取得共识的过程;有效的语言沟通得遵循规范:可理解性、真实性、真诚性;主体间通过交往达成共识,其共性在于:规范的一致性、共享命题知识以及相互信任对方的真诚性。
  哈贝马斯也从以主体为中心的理性角度,弥补了韦伯理论的缺陷,即韦伯仅仅从主体与客体(外在于人的自然、社会情境)之间的关系角度研究人的行为,而忽视交往过程中主体与自己、主体与其他主体之间的“主体间性”关系。
3.系统和生活世界的分离
  欧洲从封建社会过渡至资本主义社会的历程中,就已出现系统和生活世界的脱节,社会系统通过以货币和权力为媒介控制生活世界。随着生活世界被货币化和官僚化,社会出现病症。
  生活世界也可分为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私人领域为资本主义企业提供劳动力,企业给予劳动者收入,以企业为核心的经济系统用货币深入私人领域。文化公共领域为国家机关缴纳赋税,国家机关给该公共域以法律保障和组织成就,以国家机关为核心的行政系统通过权力或权威操纵文化公共领域。随着生活世界逐步合理化,系统的复杂性日益上升。然而,系统复杂性的上升,“使得自由的系统命令阻碍了被它们工具化了的生活世界的控制力”。
  货币和权力对生活世界渗透日益强化,会产生诸如韦伯的“理性牢笼”、涂尔干的社会失范、马克思的劳动异化等问题。这种情况下,社会需要用反思性的机制进行自我治疗,行为主体确立新的强制规范、采取建立世界内政和话语政治的措施,等等。
  小结:以上便是我对哈贝马斯社会理论的理解,它分别对应以下几个主题:社会的结构转型是怎么样的、用进化理论如何补充对结构转型的解释、理性化是如何推动社会现代化的。除此之外,还应包括社会是如何可能的,由于哈贝马斯对该话题的探讨建立在人与社会关系的基础上,而我又没有理解透彻,只好作罢。
四.民族国家
1.民族国家的形成与特征
  民族国家的形成与社会形态的转型保持着同步。封建社会晚期,欧洲国家四分五裂,政权更迭,随着革命的高涨,以往由皇族和权贵阶层统治的封建专制国家,转变成代表人民行使管理职能的现代民主国家,即民族国家。民族国家是由主权、领土和国民结合而成的政治共同体,它是独立自主的。
  民族国家兼具政治、地域和文化属性。政治层面上,国家通过专业的行政机构行使权力,并以军队、警察和司法机关作为坚强后盾;国家具有的民族自决权,国家拥有独立的主权;国民具有普遍公民权。地域方面,国家的领土范围是相对稳定的,不像中世纪的国家那样,边界游移不定。文化属性方面,民族国家由若干个民族构成。这些民族具有共同起源,共同的语言、文化和历史,其成员之间有“我们”感。主权和公民权、民族主义是民族国家内部结构的典型特征。
  哈贝马斯觉得欧洲民族国家的形成带有种族民族主义特征。这个过程总是充满着血雨腥风,它们并非通过和平手段逐步构建,而是建立在战争、资源掠夺、文化同化等基础上。
2.后民族结构和全球化
  在国家资本主义时期,随着全球化的加快,民族国家发展至新阶段,即后民族结构时期。经济方面,出现了新型的经济组织——跨国公司,它使得经济交往超越了国家的界限,全球范围内的交通、通信、商品-货币-资本流通异常频繁。政治方面,由多个民族国家联合而成的地域或国际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比如欧盟、联合国,同时还出现非政府组织。文化方面,国家内部一体化的民族文化被解中心化,形成本民族文化与外来文化混杂的格局。三者的发展并非均衡协调,政治一体化没有跟上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的脚步,文化多元化也没有和经济保持同步。
  全球化的加深对民族国家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带来了挑战,尤其是后两者。首先,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资本外流导致税收紧缩,从而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政策和福利政策,出现公共财政危机;有些国家打着人权的幌子干涉他国内政、发动所谓的“正义战争”;在面对利益的均衡或分配时,各国政府在治理跨国性问题上很难达成共识,欧盟、联合国等组织“软权力”干涉有限。其次,多元文化之间的碰撞,一方面强化了原有的集体认同与归属感,民族共同体的凝聚力得以提升;另一方面,原有的民族情怀容易演变成极端民族主义,这在排斥移民获得同等权利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
  当民族国家对内面临多元文化的冲突,对外面临全球化的挑战时,哈贝马斯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3.超越民族国家的方案
  ⑴.政治领域建立话语政治模式。这种民主模式是有别于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的程序主义,即在国际协商系统中通过多方磋商或协调达成共识,它基于各方平等,没有话语霸权,有利于建立新的“世界大同政治”,推进世界内政。同时,哈贝马斯还提出欧盟民主化、联合国改革的若干建议,它们使得“超越民族国家的治理”成为可能,具体内容在此跳过。可以看出,他将交往理论扩展至了政治领域民主模式的建设。
  ⑵.文化上要“包容他者”。包容是把他者囊括到自身当中,不是把他者拒绝到自身之外。包容他者即政治共同体对所有人保持开放状态,不管其出身背景如何,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我觉得这个理念有人类学色彩,即尊重文化的多元性与差异性,实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平等尊重。求同存异,不同化他者。同时,他还提议:在多元文化社会里,外来者可以通过承认国家的政治文化获得多元革命资格,培养“宪法爱国主义”情怀。
  总结最后,哈贝马斯描绘的“社会”不同于涂尔干“社会是个人或群体的集合”,马克思“社会是社会关系的总和”,齐美尔“社会是人与人互动的形式”,等等。他的“社会”一词多义,包含三个方面:其一.特指市民社会,包括经济、家庭以及外在于国家的其他方面;其二,它是政治、经济、文化统合而成的社会系统;其三,它指的是符号建构起来的生活背景。
感想
  对哈贝马斯的阅读经历了三个阶段:前期状态良好,理解到位→中期读得非常艰难,没什么获得感→后期略有所悟,比较稳定。这次总结用了四天半时间。我原打算从人与社会的角度总结哈贝马斯的理论体系,可是没做到。只好先放过自己,选择性地忽略与“人”相关的论题;然后再为难自己,从每本书里提炼与“社会”有关的主题,并将这些主题串联起来。有点小小的遗憾。
  从自己给自己找茬(作为主体的我与自己的交流)→增强与伙伴们之间的交流(发挥主体与其他主体之间的主体间性)。


5.18-6.30
杜威《我们如何思维》
戈夫曼《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
达伦多夫《现代社会冲突》
科塞《社会冲突的功能》
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
布劳《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力》
柯林斯《互动仪式链》
舒茨《社会世界的意义建构》
亚历山大《社会学二十讲》
特纳《社会学理论的结构》             

          二战后西方社会学理论的发展:综合-分化-再综合
  二战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社会学理论出现“综合-分化-再综合”趋势。
一.综合:结构功能主义
  “综合”是指帕森斯宏大的综合理论。亚历山大依照时间序列的演进,将其划分为三大阶段。
  第一次综合论即唯意志的行动理论。该理论认为唯意志的行动包括:行动者的行动是为了追求某一目标;行动者运用各种手段实现目标;行动者所处情境中的条件会影响目标的实现;行动者的行动受社会规范或价值的限制。其实,唯意志行动理论是对功利主义、实证主义等传统思想合理成分的综合,比如功利主义强调个人对目标的合理追求、实证主义关注社会规范对人的指引或约束、韦伯的理想型行动兼顾理性与非理性行动。
  在学术生涯中期,帕森斯发展出关于社会系统运行的结构功能论。他把弗洛伊德的超我理论拓展到行动者与社会客体之间关系的各个方面,建构了社会系统的三个分析层次:人格系统、社会系统、文化系统。系统包括分配和整合两部分。分配是对资源、人事和奖赏的分配,整合通过控制掌握分配过程。由于资源等的稀缺性,分配会产生冲突,使系统面临不协调,然而通过控制能让系统处于均衡状态。后来,他发明交换模型(AGIL)。首先,每个系统有其独特功能:有机体系统在于适应、人格系统达成目标、社会系统进行整合、文化系统维持模式。其次,系统的稳定取决于子系统之间资源的交换,四个子系统分别生产或输出金钱、权力、规范、价值,当输入与输出之间的普遍相关性降低时,系统是不稳定的。
  后期,帕森斯日益关心社会变迁。他汲取了斯宾塞和涂尔干的变迁思想,认为社会变迁包括分化、包容、价值普遍化、适应的上升四个过程。指出社会变迁的根源在于系统交换中资源的过剩。
二.分化:反帕森斯理论
  在功能主义处于一家独大局面时,社会学界日益群雄并起。“分化”是说冲突理论、符号互动论、交换理论等六大流派从不同角度,对综合理论所忽视或过分强调的诸方面分而述之,此外还包括常人方法学与现象学、文化社会学、新马克思主义。亚历山大把它们统称为“反帕森斯理论”。我只大概梳理了前三者的思想。
  六大理论里,冲突理论对结构功能论的批判最明显。米尔斯觉得宏观理论有三个方面的缺陷:逻辑上过于抽象,无法合乎逻辑的落脚到观察上;迷恋于枯燥乏味的概念游戏,存在一般性的混乱;无法有效解释大规模叛乱、革命等冲突现象。达伦多夫的辩证冲突论与之针锋相对,由于没有阅读到原著,只好就此跳过。不过,他在《现代社会的冲突》中说现代社会的冲突是“应得权利和供给、政治与经济、公民权利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对抗”,冲突由于权力分配引起,而非经济因素。科塞批评了帕森斯将冲突视为社会的病态、具有反功能结果。科塞强调冲突的双重功能,既破坏社会结构的稳定性,又发挥积极功能(16条命题):冲突对群体有整合功能,群体的内部冲突通过安全阀得以释放,冲突可团结敌人……。冲突论者侧重于结构内部的不平等、矛盾与冲突,以及社会结构的外在因素对结构的影响。结构功能论注重社会系统的稳定与平衡,强调结构内部的调和。
  戈夫曼的拟剧理论认为人们通过表演在拟剧情境中进行互动。互动即面对面的交流或沟通,互动场景为“前台”,互动者即演员与观众,互动依赖符号载体且有一定的规范要求。表演者-观众-局外人的互动构成了社会,它是相对封闭的系统,对这一社会结构的分析视角包括:技术、政治、结构、文化、戏剧层面。布鲁默毫不隐晦地批判,说“帕森斯把社会看作是不参照任何人类行动而自动运行的系统”。由于另一位代表布鲁默的书没有找到,其观点便无法赘言,同样也包括霍曼斯的交换理论。
  霍曼斯以帕森斯忽视真实个体的实际行动作为突破口,把人类行为当作是报酬或惩罚的交换,这种交换是基于收益最大化原则的唯理性交换。个人之间面对面的交换最终建构社会与文化。布劳跳出了霍曼斯对人类行为过分简单化的行为主义定义,在微观和宏观层面发展出辩证的交换理论。微观层面上的社会交往是至少两个人之间的交换活动,它源于社会吸引(与他人交往可能会获得报酬)。社会交换的过程有吸引、竞争、分化、整合,宏观结构间的交换也存在这四个过程,但它比微观结构间的交换更复杂。宏观结构中的交换是亚结构之间的交换,交换遵循四种共享价值:普遍主义、特殊主义、合法化、反抗理想,而且四种社会价值被制度化。
三.再综合:新功能主义
  亚历山大在新功能主义视角下,对综合理论和反帕森斯理论进行了再整合。新功能主义的视角即科学的连续统分析、行动和秩序的普遍性预设、多维的思维方式。
1.科学连续统与一般性预设
  亚历山大提出科学的连续统,即社会科学是由预先性假设、经验观察、以及两者之间的中间环节所构成的连续统一体。恰似一条线段,左端点是一般性的理论预设,右端点是事实层面的经验观察,两点之间包括模型、概念、命题等要素。
  他认为,行动和秩序的普遍性是社会学理论中两个最重要的一般性预设。行动问题假定行动者是理性或非理性的,理性行动是根据效率或利益最优原则的工具性行动;非理性行动基于行动者的价值观念、冲突等主观动机。秩序问题关涉个体与社会结构之间关系的运作,有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之争。前者将社会结构解释为个体协商和选择的结果,维护个人的自由,行动者可以改变社会结构;后者认为社会结构先于个人而存在,承认社会控制,个体的行动受制度、规范等结构要素的制约。秩序问题的对立面即冲突问题,冲突破坏秩序的稳定。
  亚历山大试图以多维的方式(交叉运用行动和秩序问题),对结构功能论与反帕森斯理论进行再综合,从而超越二分法的割裂。
2.行为和秩序方面的再综合
  行动方面,亚历山大认为:表面上帕森斯对行为作了结构化的多维处理,单位行动包括目标、手段、规范;实质上,他经常强调行动的规范性,而不是工具性。他的行动理论是唯理性主义。从秩序角度讲,帕森斯是秩序论者。一方面,他强调社会系统的稳定性,无论分配和整合,还是AGIL模型,但他经常偏离模型,且忽视冲突与变迁。另一方面,他只关心规范性和一致性,强调规范、价值的整合作用,“只要社会化彻底,人们将自觉地遵从规范,社会秩序就有了保障”。亚历山大对帕森斯的补充,以秩序方面的变迁理论为例,他认为应在研究变迁的动态过程和结构因素的基础上,解释分化;解释分化不能忽略社会冲突,等等。
  亚历山大觉得辩证冲突论、冲突的功能理论并非冲突论的最纯粹形式,只有约翰•雷克斯的冲突理论才是纯粹意义上。雷克斯从帕森斯关注的“秩序问题”的对立面阐述自己的观点,专注于非理性现象。亚历山大分别从分配、整合、社会变迁角度将其加以总结:1.资源分配中存在等级制度和社会不平等,并不严格遵照制度或规范,分配服务于统治阶级的利益。2.整合主要是统治和利益的问题,价值整合只是次要因素;冲突是社会系统的中心,而非均衡或和谐。3.社会变迁的导因在于群体冲突,而这种冲突是由制度化的权威和规范引起。规范不仅不能调和或消灭冲突,反而引起冲突。就秩序问题而言,帕森斯强调的是个体与社会结构在整体的稳定有序;而雷克斯研究冲突,说明两者之间的紧张对立。
  交换理论也在行动和秩序两方面向功能主义开战。以霍曼斯为例,他的交换理论强调行动的彻底合理性,不过他指出“社会学的解释应针对现实社会的实际特点,避免对一般社会的抽象化概括”,为此在命题层次上研究行动或互动;在秩序问题上,霍曼斯的互动理论具有个人主义色彩,他不接受集体主义者的见解,坚决认为个体层面的交换取决于报酬或惩罚。而布劳反对霍曼斯的交换理论过于注重个人,主张交换发生在集体结构内。
  与霍曼斯不同,布鲁默探讨的不是唯理性行动,他坚持认为人们在刺激与反应之间加入了主观解释的过程,即行动具有非理性方面。行动者在互动时,对各种事物进行评价,赋予它们意义,并基于他所赋予的意义决定自己接下来的行动。
与布鲁默的交换理论相同,布鲁默的符号互动论也坚持个人主义,并把秩序的协商当做研究的主题。同样,戈夫曼也是个体论者。由于亚历山大对符号互动论解释的重点是霍曼斯,戈夫曼的观点不再赘述,后文的布劳亦是如此。
  总之,亚历山大通过具体否定——在否定的同时包容对立物中的合理因素——建立了一种新的综合理论。
状态与感想
  回顾一年的经典阅读,可以说是统一与多元的结合。古典时期注重统一性,体系化地阅读每个大家的至少十本书;过渡时期更具多元性,选择性地读22个大家,每家一两本,虽说非常碎片化,好在能够横看成岭侧成峰。接下来该读后现代了。
  前段时间,我经常质疑自己忘记的越来越多。后来,经过自我诊断、自我治疗,我勉励自己说“就内 容而言,有些记忆犹新,很好;有些真的是忘记了,无须介怀;有些或许是我以为忘记了,其实它们在我的潜意识里,当唤醒潜意识的契机突然降临时,它们便会悄咪咪地蹦跶出来”。意外的是,上次开双周论坛时,有很多想法突然从脑子里蹦了出来。


4.3-5.17
默顿《十七世纪英国的科学、技术与社会》
默顿《科学社会学》(上、下)
默顿《社会学理论和社会结构》
亚历山大《社会学二十讲》
米尔斯《社会学的想象力》
米尔斯《白领:美国的中产阶级》
米尔斯《权力精英》
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
詹姆斯《实用主义》
库利《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
米德《心灵、自我与社会》

默顿对涂尔干、帕森斯等人理论的整合或完善

                                                                          默顿
                        帕森斯→理论与经验研究、功能分析范式、越轨行为理论
                        涂尔干→越轨行为理论
                        韦 伯 →科学与社会、文化之间的互动;科层制的双重功能
                        曼海姆→知识和存在基础或社会结构、知识的功能

1.理论与经验研究
   
默顿反对学界将理论与经验的两极分化趋向,受帕森斯“理论和经验考察是交互的”的影响,宣称社会理论与经验研究相互作用。一方面,社会理论指导经验研究。社会学理论为经验研究指明科学的逻辑程序、假设、观察指标。另一方面,经验研究影响理论。但是,默顿并不赞同帕森斯所表达的经验考察的作用在于检验或证实假说,认为经验研究对理论的四种功能:未曾预料的、反常的经验资料推动新理论的创立,新资料有助于建立概念图式,经验研究的新方法推动理论兴趣的重新聚焦,经验研究可以清楚地界定概念。
  理论与经验研究除交互作用以外,两者之间还存在中间环节,即中层理论。中层理论既非宏观的系统理论,也不是微观的研究假设或经验概括,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理论,比如参照群体理论、角色丛理论。我觉得中层理论具有辩证法特征。它将对立的两极即理论与经验联结起来,以经验为基础,又联通宏大理论。并且超越普遍(系统理论)与特殊(经验假设)之间的割裂,既无宏大理论的高度抽象性,使一般理论与观察资料密切相关,又避免研究假设过于经验化,变量间的各种假设得以上升至较系统的理论高度。以至于戴维斯说:“中层理论比帕森斯的综合理论更可信,前者更能保证理论与经验变量的必要接触。”

2.二重性功能分析
 
作为功能论者,默顿提出功能分析范式。该范式中的二重性功能弥补了帕森斯的功能理论倾向于研究“有功能”、正向功能、功能的客观后果等方面的缺限。
  二重性功能认为:①并非所有的行动都会对系统产生积极调适作用,与系统完全不相关的非功能不会影响系统。②行动也许既有正功能也有负功能;同一行动可能会对有些人或群体产生正功能,而对其他人或群体产生负功能。③依照主观目的与客观后果是否一致,功能有显功能和潜功能之分。潜功能可继续划分为潜正功能、潜负功能。与前人的功能分析倾向于社会结构的静态研究而忽视变迁相比,默顿兼顾静态与动态研究,觉得负功能社会结构包含着紧张,压力和张力;随着社会条件的变化,正功能变成负功能,潜功能可能转变为显功能。我觉得双重性功能具有辩证法色彩。功能范畴可一分为二,它们是同一母体的不同方面,一方面可以转化为另一方面,但是就默顿的观点来说,这种转化只是单向的,正功能转变成负功能而负功能没有转化成正功能。
  韦伯在研究西方近代资本主义理性化时,着重分析科层制的积极作用即正功能。科层制可以提升办事效率,使个人社会地位的获得排除了特权、非正当化手段的干扰,有助于社会的平等化,等等。至于科层制产生的非理性结果,韦伯仅仅轻描淡写。为此,默顿提出科层制的负功能与潜功能。就负功能来说──首先,当组织的社会条件变化时,适用于原先条件的技能可能会导致不恰当后果或者束手无策,可能产生“训练出来的无能”;其次,严格的纪律、繁琐的规则使职员只照章办事,思想僵化、工作死板,形成“形式主义人格”;此外,过于强调关系的非人格化不利于职员之间感情的交流。潜功能主要表现在决策者和专业人才(知识分子)价值观的冲突上,尤其是知识分子的研究成果被用于违背他的价值观的途径时,可能爆发矛盾。因此,默顿运用二重性功能完善了科层制理论。

3.越轨行动理论
   
默顿的功能理论与结构理论密不可分,功能是社会结构中行动的功能,而行动又对社会结构发挥着功能。科学的规范结构、社会学理论的结构、参考群体的结构因素、越轨行为的结构等无不体现他的结构性分析。在此我只谈谈越轨行为理论。
  默顿的越轨行动理论继承并发展了涂尔干和默顿的相关理论。默顿基于涂尔干的观点,也认为失范是一个群体或社会中相对缺乏规范的状态。与涂尔干研究社会规范不完整状态下的失范行为相比,默顿考察的是规范完备时的越轨行为。失范行为的产生在于社会结构。在社会从机械团结转型至有机团结的过程中,劳动分工快速发展的同时道德规范并没有与之保持同步,这使得原有的规范体系很难发挥整合作用,社会处于失调无序状态。受涂尔干对失范行为的结构归因影响,默顿认为越轨行为的根源也在于社会结构。社会和文化结构为社会成员预先规定了文化目标、制度性规范,然而社会结构并非总会给成员提供达成目标的机会、途径,以及社会规定的文化目标与行动者的个人目标相冲突。倘若个体的行为没有同时与文化目标和制度性手段保持一致,会导致四类越轨行为:创新、仪式主义、退却主义、反抗。
  在帕森斯的行动结构理论中,行动的结构包含逻辑上的五个要素:行动者、目的、条件、手段、规范,行动者的行动既可能契合规范,又可能与规范相悖。越轨理论则将行动者违反规范的行动具体化为四种类型,使得帕森斯的一般性概括中层化,侧重于经验研究。

4.科学知识社会学
 
科学社会学的基本问题是什么影响了科学的发展。它之所以被称为知识社会学的一部分,在于它也以分析知识与存在基础为出发点。
  与曼海姆研究政治科学和意识形态领域的“知识”、存在意指历史-社会情境、两者之间是因果关系相比,默顿研究的“知识”侧重于自然科学领域,存在包含社会基础、文化基础,知识与存在的关系明确为因果或功能关系、象征或意义关系。科学的发展是社会基础和文化基础共同作用的结果。科学与社会基础之间为因果或功能关系:经济需求、技术难题、战争和殖民活动等社会基础刺激了实用性科学的蓬勃发展;科学与文化基础则是象征关系:新教伦理、科学家的精神特质等文化基础具备的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价值观,与科学发展所需要的注重实验、倡导务实高度契合。韦伯和默顿都谈及宗教、科学、经济之间的相互关系。韦伯论述新教伦理与科学对理性资本主义的型塑,主要强调宗教因素的影响力。默顿分析清教伦理、经济与技术需求、科学共同体对西方近代科学之间的影响或亲和,认为非宗教因素的影响可能超过宗教的作用。而且默顿对文献资料的研究比韦伯更详尽。
  默顿用五个假设说明曼海姆学说中暗含着的知识与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社会力量和思想形式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利益假设主张观念和思想形式满足人们的利益;注意焦点假设认为在实践和理论环节,主体限制自己的视角;一定的社会结构只是一定思想形式产生的先决条件;流溢论假设体现在世界观的融洽、和谐、矛盾等方面。他还提出知识的功能分析范式,从而与对知识的结构分析相呼应。不过,他只简要罗列了知识的显功能和潜功能,比如维护权力、促进稳定、引导行为、掩盖事实等等。

状态与感想 
 
前期平稳中有进步。尤其是阅读默顿时,可以联想到前三大家的观点,思考时能将古典社会学与现代社会学再次串联起来。后期状态有所下滑,很难进入作者的语境中去理解其逻辑论证过程,在其话语体系外面转圈圈,进不去。这种理解上的低迷状态已持续将近一星期,但愿下个月有所好转。
  默顿说阅读经典著作有以下功能:“当读到自己赏心悦目和更有说服力的思想时会产生直接的快感;强健自己的头脑,并因独自证明这些思想而觉到满足;培养对社会学著作的高水平鉴赏力,以及在现代知识背景下通过旧的著作发展新思想的互动效应。”

2.16-3.31的书单
斯宾塞《社会静力学》
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
滕尼斯《社会学引论》
帕累托《精英的兴衰》
舍勒《知识社会学的问题》
曼海姆《意识形态与乌托邦》
曼海姆《重建时代的人与社会》
曼海姆《思维结构》
曼海姆《曼海姆精粹》
帕森斯《社会行动的结构》
帕森斯《现代社会的结构与过程》

           
社会学古典时期的知识社会学思想

  知识社会学研究知识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其基本命题是存在(即社会情境)决定知识。
一.知识及其类型
   
以上几大家并没有明确界定何为“知识”,但他们提到的“知识”涉及文化的全部产物,既有观念、思想、意识形态等精神层面,又包括科学、技术等非精神层次。这些知识并非日常生活中的具体经验或常识。
  舍勒将知识划分为七大形式,着重探讨了三种主要的知识类型:宗教知识、形而上学知识、实证知识。他对知识的划分受孔德三段论的影响,与孔德对知识的动力学研究相比,舍勒的知识理论倾向于静态分析,追求恒久性,以致于曼海姆认为舍勒的知识社会学是形而上学,从未超越现象学对实在和精神的区分。曼海姆将知识划分成了政治知识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他主要分析政治知识的本质、类型、如何使其成为政治科学等话题。

二.知识的社会情境论
 
无论孔德和三大家,还是舍勒与曼海姆,他们或多或少都探讨了知识由社会情境决定。
  孔德的三阶段论强调知识与人类思维发展或社会变迁的同步性。神学阶段,人们将超出自己认知范围的现象归结为超自然力量即神的存在,知识受神学思维的统治,并非逻辑上的严密概括。形而上学阶段,人们用形而上学的思维解释自然及社会现象,知识是受形而上学支配的、基于逻辑的抽象概念体系。实证阶段,人们不再以虚构的超自然神灵解释人与万物,发展了形而上学,开始运用专门的技术或方法探索自然和社会的规律,实证知识基于经验调查和理论构建。孔德认为三个阶段的知识具有历史上的连续性,后一阶段的知识总比前一阶段的知识更高级,形而上学知识由神学知识发展而来,实证知识是形而上学知识的进化形态。然而,曼海姆觉得后阶段的知识并不意味着“更高级”,而仅说明在某种结构性的构造过程中,以前知识结构中的某些部分被后来产生的类型所接纳和取代。如果从马克思批判黑格尔的视角理解,反对形而上学的孔德最终陷进了形而上学,他给人类知识扣上了终极形态的帽子。在他看来,实证阶段是人类思维发展的最高阶段,知识的最高阶段为实证知识,不存在比实证知识更高级的知识类型。这类似于黑格尔对真理画上终点即绝对精神。
  涂尔干的知识社会学理论总结了知识、概念、范畴来源于集体生活,具有社会性。首先,他整合了两种知识论──经验论与先验论,认为人类的知识不单是经验的产物,也不仅是应用于经验中的先验范畴;知识不是个体的知识,而是社会的产物,集体的表象。接着,他阐释了社会与概念之间的关系,概念不是个人的表现,本质为集体性。最高的概念即范畴。范畴可分为时间、空间、分类、力量、因果关系和总体性六种类别,这些范畴所具有的社会性质在图腾崇拜中可窥一斑:时间源于社会生活的节奏与安排,空间来自社会场所的划分,分类与社会组织相连,力量源自与集体力相关的经验,可效仿的仪式是因果关系的来源,社会自身为总体性的表象。简言之,范畴源自于社会实在,具有社会性。
  曼海姆认为马克思创立了知识社会学的雏形──意识形态理论。意识形态是试图掩盖资本主义主要矛盾的统治性观念体系。这些观念以歪曲的方式反映现实,由资本主义的本质决定。马克思“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命题认为:无论人们的知识、思维、观念,还是某一民族或社会中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等意识形态的表现形式,都是人们物质生产活动的直接产物,它们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社会关系、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不因个人意志而转移。也就是说,知识或思想受生产领域的经济存在的影响与制约。舍勒发展了桑巴特的观点(在欧洲出现资本主义以前,经济因素不是首要决定因素),批驳了马克思的经济存在决定意识的命题并不适合全部西方历史。他的人类内驱力起源论认为,在社会发展的初期,血缘关系和父权、婚姻等调节制度为支配因素;第二阶段,政治权利因素起主导作用;资本主义阶段才是经济因素占主要地位。
  舍勒既强调了知识源于社会生活,还将知识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具体化为三个方面:群体成员所具有的知识并不附加于群体之上,它们是社会的组成部分;关于群体本身的知识属于该群体;知识由社会及其特有的结构共同决定。就三种知识类型而言,它们由不同的三类社会精英阶层所创,而个人获得知识的形式受社会结构制约。最后,他以实证知识为例,分析了知识的发展是政治、宗教、科学、经济、战争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曼海姆继承了马克思的上述命题,坚信社会存在决定知识,知识产生于一定的社会情境且受情境制约。他通过例证说明了社会-历史因素决定了政治知识或思维模式呈现五种不同的形式:官僚保守主义、保守历史主义、资产阶级的自由民主思想、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法西斯主义。

三.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体系
  如果说马克思是知识社会学的先行者,舍勒便为知识社会学的初步创立者,曼海姆则是使知识社会学系统化的集大成者。
1.意识形态理论
   
曼海姆延用马克思对意识形态的界定,认为意识形态是基于群体利益、社会环境的集团思维。它并不是具有否定色彩的价值判断,也不意味着政治谎言或虚假意识,而仅表示与社会历史环境和世界观一致的思维方式。一切时代的政党或阶级的思想具有某种意识形态特征。
  他根据意识形态的意义,将其分为特殊的意识形态、总体的意识形态。前者是人们对对方提出观点的怀疑,是心理学层面对个体的描述。后者是某一时代或群体的总体性的思维结构,一直处于演变状态。
  曼海姆认为意识形态的研究有两类方法。第一种方法,研究者只揭示思想观点与社会情境的相互关系,选择性地放弃自己不赞同的观点。第二种方法将非评价的分析与认识论相结合,包括相对主义与相关主义。

2.乌托邦思想
 
乌托邦是超越现实秩序的思想。它的基本特征是:既超越现实,又打破先存秩序。虽然在其所处的时代并不存在,但并非脱离现实的幻想物。
  乌托邦思想与现存秩序之间其实是种“辩证”关系。乌托邦思想产生于现行秩序中,反过来又冲破现存秩序的束缚,使之朝着下一个秩序自由地发展,至于下一个秩序能否实现便是另一回事了。“今天的乌托邦可能就是明天的现实”。也就是说,乌托邦产生于社会情境,而特定时间存在的情境又不断受超越情境即乌托邦的破坏。
  曼海姆根据时间序列,区分了欧洲19至20世纪初的四种乌托邦类型:千禧年主义、保守主义、自由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并认为历史就是从一个乌托邦战胜另一个乌托邦走向其他乌托邦。现存的乌托邦思想比以往的乌托邦类型更接近实际生活,其强度衰弱、出现了背离乌托邦思想的形式。最后,曼海姆认为乌托邦思想将会消失。而乌托邦思想的兴盛衰亡,既依赖于极端阶层的兴衰,也受知识分子的影响。

3.知识社会学
 
曼海姆认为知识社会学既是一种理论,又是一种历史-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作为理论,它分析知识与存在(社会情境)之间的关系,具有两种形式:首先,它是纯粹的经验调查研究,描述社会情境如何影响知识;其次,它是种认识论方面的研究,考察这种相互关系的有效性。作为方法,它追溯该关系在人类思想史中采取的各种形式,为此他概括了五种处于不断变化过程的思维模式。
  知识社会学旨在:先确定具体存在的“知识”中将可评价的和代表利益的因素,并加以剔除,从而达到非评价性的、超历史-社会的客观有效的真理。为此他提出了三种知识社会学类型:产生于政治-历史思维的知识、非评价性的知识、评价性因素无法轻易分离的知识。
  知识社会学的前提是获得“视角”(一个人观察客体的方式)。视角的获取有三种方法,即某成员脱离其在群体中的社会地位;群体的存在基础与传统的规范发生变化;当两种解释方式向冲突时,确立彼此的视角。在获得视角后,还需进行关联性与特殊化的分析。观察者的社会地位、思维模式、抽象水平影响其“视角”的获得。而视角的获得者,主要指知识分子。
  知识分子是处在阶级与阶级之间的阶层,并非阶级聚合体。作为视角获得者,他们能够以多元的视角看待问题。当统治阶层不能履行新的领导功能时,知识分子可能处于阶层流动状态,而流动过程中会出现上升者、受阻者、被取代者。曼海姆将分为三种类型:地方知识分子、制度化的知识分子、独立的知识分子。他们有自己的政治倾向,不投身于任何党派;他们的选择开放,自由决断。首要特征是“四处漂泊”,间接参与社会运动。

4.三者的关系
 
意识形态是知识社会学研究的起点。首先,一个特定群体发现了对立观念的“情境决定”。然后对这个事实的认识被概括成若干原则,认为任何的群体意识源自其生活条件。因此,以往单纯的意识形态研究便进入了社会学领域,并发展出知识社会学,不带党派偏见地分析意识形态的结构、社会情境中影响思想的社会因素。而研究意识形态的两种方法源于知识社会学。简言之,两者是相互关系的,前者为后者的研究素材,后者为前者提供方法支持。
  知识社会学所研究的五种思维模式对应三种乌托邦思想:
        官僚的保守主义、保守的历史主义 → 保守主义
        资产阶级的自由与民主思想 →  自由主义
        社会-共产主义主义→    社会主义-共产主义
  意识形态和乌托邦同属集体的思维或意识。每个时代都存在超越行为秩序的意识形态,但它们不一定都是乌托邦思想。如果它们不提出革命主张,和谐地融入具有那个时期特点的世界观中,就不是乌托邦思想。只有某些群体把超越现存秩序的思想转化为实际行动时,意识形态元素才会变成乌托邦思想。也就是说,两者的最大差别在于是否具有革命功能。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很难将两者完全区分,因为处于上升地位的阶级的乌托邦思想往往渗透着意识形态元素。倘若研究历史进程便可找到区分标准:两者能否实现。如果有些思想后来被证明是被歪曲了的过去,那么它们就是意识形态;如果某种思想在后来的社会秩序中得以适当地实现,那它们相对而言就是乌托邦。
  三者共同构成了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理论体系。

状态与感想 
   
目前处于阅读的平稳期,保持着上学期的良好状态,阅读与锻炼并重。不过,平稳之中有进步。以前只能总结某一家的理论体系,现在可以统合几大家的相关思想。以前只能进行细碎的比较性思考,做不到比较式总结;现在既可以串联地比较性思考,更能把串联式思考和总结衔接起来。
  感想:阅读经典过程中的自律,让简单的生活变得不简单。


2018.12.15至2019.1.31:齐美尔
社会是如何可能的》
《货币哲学》
《时尚哲学》
《金钱、性别、现代性生活风格》
《历史哲学的问题》
《哲学的主要问题》
《叔本华与尼采》
《生命直观:形而上学四论》
《宗教社会学》
《现代人与宗教》
2018.8.26至12.13:马克思、恩格斯
《马恩选集》第1卷
《1844年哲学经济学手稿》
《资本论》第1、2、3卷
《马恩全集第30卷˙政治经济学批判》
《马恩全集第33卷˙剩余价值理论(上)》
《马恩全集第34卷˙剩余价值理论(下)》
《马恩全集第3卷˙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德意志意识形态》
《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
《哲学的贫困》
《反杜林论》
《自然辩证法》
《共产党宣言》
《1848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
《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论中国》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唯物辩证法、剩余价值理论、阶级论以及三者之间的关系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辩证法及其辩证关系
  唯物的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我整合了五个观点:唯物的辩证法是对形而上学与黑格尔辩证法的扬弃,它的主要内容是三大规律,它在自然研究中的运用即自然辩证法,它是唯物的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是对辩证关系的逻辑分析。
  形而上学认为事物是孤立的、静止的、一成不变的、矛盾双方是绝对对立的。然而,形而上学在一定的范围内认识事物本身是正确的,当超出这个范围的界限,它便走向错误的倾向。比如它能正确地认识到事物的静止,却忽视了运动以及静止与运动的关系;能正确地认识到矛盾双方的对立,却排除了它们是相互渗透的;能认识到事物的存在,却否定事物的发展。简言之,形而上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不能一棒子打死。黑格尔的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认为一切处于运动状态,运动和发展的源泉在于事物的内在矛盾。不过,黑格尔辩证法是“绝对精神”的运动、发展,具有唯心主义色彩。最终,他反对形而上学却陷入形而上学。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1)量和质的转化规律。量变是渐进的运动,量变在一定的界限内并不影响质,但是当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引起质的突然变化。质变表示渐进的运动的中断,使事物出现飞跃式的发展。纯粹量的增多在一定的关节点上引起质的飞跃,量转化为质;质变后新的量的积累超过关节点时,会使量再次转化为质。需要注意的是,量的减少也会引起质变。(2)两极对立与转化规律。两极对立的相互渗透和它们达到极端时的相互转化,即矛盾规律。矛盾客观地存在于事物和过程本身中。首先,矛盾双方是对立的,如果一个事物包含着对立,那么它就同自身处在矛盾中,它本身包含着变与不变的对立;没有对立的另一面,就不可能有对立的这一面。同时,矛盾双方是互相转化的。比如,与自身的同一,从一开始就必须有与一切他物的差异作为补充,同一性既包含差异、又有变化。两个相互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以及融合成一个新的范畴,就是辩证运动。谁要想消灭坏的方面,就切断了辩证运动。(3)否定的否定规律。否定并不是简单的摒除、抛弃,而是扬弃。扬弃是“既被克服又被保留”,克服其形式,保留其现实的内容。或者说,扬弃是把否定和保存即肯定结合起来。否定的否定,是对原有的否定的扬弃,对原先否定的结果的完善化。否定的否定使得事物不断发展,处于螺旋上升状态。
  数学、物理等自然学科的发展证明了自然界是在运动、发展的,可以用辩证法分析自然研究的发展。以数学为例,笛卡尔的变数理论使得数学不再只有常数,辩证法进入了数学领域;微分的发明,使得几何学领域中的直线和曲线的绝对对立,在微分领域中变得可以等同起来,从而说明了辩证法怎样从事物的相互联系中理解事物。就辩证法与自然研究的关系而言,自然界是检验辩证法的试金石,自然科学的研究为这种检验提供了丰富材料,并证明了自然界的是辩证运动着的。要精确地描绘自然界的运动、变化,只有用辩证的方法才能做到。或者说,“只有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本身接受了辩证法时,一切哲学的废物才会成为多余的东西,在实证科学中消失掉”。
  唯物辩证法之所以是唯物的,是因为它在阐明辩证法的时候坚持并运用了唯物论的基本观点:世界的本原是物质;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就运动观的运用来说:矛盾是运动。矛盾双方不是静止的或一成不变的,它们是相互作用的,吸引与排斥、对立与转化皆属于运动。或者说运动是吸引和排斥的两极对立。量与质互变也是运动。运动的形式变换总发生在两个物体之间,一个物体失去一定量或质的运动,另一个就获得相当量或另一种质的运动。量变和质变本身就是运动,量变是渐进的运动,质变表示渐进的运动的中断。运动的量具有不变性,运动的总量是无限的。否定的否定更是运动。否定的否定是对否定的扬弃,第一次否定的时候,就必须使第二次否定即否定的否定能够发生或将会发生,从而保留原来合理的成分,继续提高或超越,并处于螺旋上升状态。
辩证关系
 
马恩在分析事物某一方面的特性时,总是将其一分为二,探讨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将两者置于一定的范围内,首先考察两部分之间的绝对性,即彼此对立;接着,阐述它们之间的相对性:两者可以相互转化的;最后,得出这两方面构成了一个统一体。因此,我总结了其中的六种辩证关系:
(1)运动与静止。静止是运动的特殊形式,即运动应当从它的对立面即静止作为自己的量度。这些对立是相对的,不存在绝对的静止。运动和平衡是分不开的,单个运动趋势向平衡,而总体运动又破坏单个平衡。个别运动趋向平衡,总的运动又破坏平衡。静止和平衡,是有限制的运动的结果。一切平衡都只是相对的和暂时的。(不能撇开平衡谈运动与静止的关系)
(2)真理与谬误。真理和谬误,是两极对立中运动的范畴。只在非常有限的领域内才是绝对对立的。在狭窄的领域之外,两者的对立是相对的,即对立的两极都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真理变成谬误,谬误变成真理。或者说,真理在一定范围内才是正确的,超出这个范围它会变成谬误。人对真理的认识是在一系列相对的谬误中实现的。
(3)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一方面,人的思维是绝对的;另一方面,人的思维又是在完全有限地思维着的个人中实现的。这个矛盾只有在无限的前进过程中才能解决。人的思维是至上的,同样又是不至上的,它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同样又是有限的。按它的本性、使命、可能和历史的终极目的来说,是至上的和有限的;按它的个别实现情况和每次的现实来说,又是不至上的和有限的。
(4)偶然性与必然性。偶然性和必然性是矛盾的双方,它们既对立,又相互作用并转化。偶然性只是相互依存性的一极,它的另一极是必然性。偶然的东西是必然的。受偶然性支配的自然界,每一个领域内都有在偶然性中去实现自身的内在的必然性和规律性。而适用于自然界的,也适用于社会。一种社会活动,一系列社会过程,越是超出人们的自觉的控制,越是超出他们的支配的范围,越是显得受纯粹的偶然性的摆布,它所固有的内在规律就越是以自然的必然性在这种偶然性中去实现自身。
(5)普遍和特殊。普遍与特殊是一对矛盾体。马克思主要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从法哲学角度论述人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时,以普遍利益和特殊利益的为切入点,探讨了普遍和特殊的关系。人民和国家,是同一环节上相互对立的两个极端,甚至成为不可调和的矛盾。但是,两者之间的中项使得对立双方不再是极端,而是一种有机的环节。该中项为官僚和各等级──官僚是国家在市民社会中的代表,代表国家的意志与人民沟通;各等级是市民社会在国家中的代表,是人民大众的利益代表。马克思主要强调的是各等级,它的意义在于:国家通过它们进入人民的主观意识,而人民也开始参与国事;各等级不仅在政府和人民之间起中介作用,又防止王权显现为孤立的“极端”,防止特殊利益的“孤立”。通过中项的作用,两个对立的意志之间经常发生协议或妥协。一句话,“普遍利益”只有在特殊东西作为某种“普遍东西”同普遍东西保持对立时,才能作为某种“特殊东西”同特殊东西保持对立。因此,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的辩证关系体现了:首先,特殊与普遍互相对立,两者处于两个不同的极端。然而,由于中项或中介的存在,一切差异都在中间阶段融合,一切对立都经过中间环节而相互转移。即对立双方实现了融合。普遍与特殊的辩证关系,在这六种辩证关系里比较特殊,因为它明确地强调了对立双方通过第三方即中间环节,做到了转化,达成了统一。
(6)归纳与演绎。马哲认为就形式逻辑的两种形式──归纳与演绎来说,无论是归纳法者,还是演绎者,都陷入了归纳和演绎的对立,以致把一切逻辑形式都归结为这两种形式。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同样有可能出错,演绎推理以分类为基础。从个别到特殊并从特殊到普遍的递进,并不是在一个样式中,而是在许多样式中实现的。正如综合和分析,归纳和演绎必然是相互关联的。同时,马克思宣称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相反。在他看来,形式逻辑只满足与把思维运动的各种形式,即各种不同的判断形式和推理形式列举出来,并且毫无联系地并列起来。
  在看马恩的哲学原著时,我不禁想到:教材中干巴巴地说矛盾是对立统一的、普遍的、特殊的,然后吧啦吧啦地说了一大圈。但是,它没有说明矛盾双方究竟是如何对立、如何统一的,更没有提及矛盾双方如何通过中项的联结实现了有机统一。恩格斯在《反杜林论》里提到:整体大于部分的命题纯粹是同义反复。“整体是由若干部分组成的东西,部分是由若干个合在一起才构成整体的东西,因此部分小于整体”。这种重复的空洞显示了内容的空洞,没有任何进步。并且该关系是指在数量关系方面的,有一定的适用范围。此外,教材在谈到静止与运动,忽略平衡;论述质量互变时,只说量的积累,而不说量的减少也可以引起质变。只看到“存在即是合理”是唯心的,却不谈其中的辩证思维,等等。

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剩余价值理论的批判-整合
  从最广义的意义上说,政治经济学是研究人类社会中支配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交换的规律的科学。其本质上是门历史的学科。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包括商品、劳动的二重性、价值理论、货币理论、剩余价值理论、资本一般、资本特殊等部分。就他主要探讨的资本一般理论而言,它由资本的生产、资本的流通、资本生产与流通的结合三大部分组成,剩余价值理论是联结这三部分的关键点。
  通过对梳理体系,我从提炼了一个主题:剩余价值理论的批判—整合。所谓批判,即他对以往资产阶级剩余价值理论错误之处的剖析;整合是他在批判的基础上对其加以完善,同时吸收前人理论中的正确观点,构建出新的科学理论体系。简言之,批判的是前人的观点,整合是吸收或完善前人的观点,构建自己的理论。
1.批判
 
《剩余价值理论》开篇便提到“以往所有的经济学家都犯了一个错误:他们不是纯粹的就剩余价值本身,而是在利润和地租这些特殊形式上来考察剩余价值。”为此,他以西方政治经济学的演进为线索,系统地、历史地分析并批判了斯密、李嘉图等人的理论,比如:
  重农学派虽然提出了正确的基本观点:“只有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才是生产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在于生产剩余价值”,但是错误地认为只有农业才是唯一的生产劳动,只有农业生产剩余价值,剩余价值来源于自然的赐予。他们虽然认为地租是剩余价值的特殊形式,但片面地将地租当作成了是剩余价值的唯一形式、而利润是地租的扣除部分。第三,就社会的全部产品而言,他们将其单纯地分为了两部分:第一部分形成劳动者的工资;另一部分是自然的赐予,形成剩余价值。最后,重农学派认为资产阶级社会是永恒的和不朽,并不觉得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即仅仅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阶段。
  斯密认识到了剩余价值的真正起源,即剩余价值是在新的生产过程中,从工人加到材料上的新劳动产生。其次,虽说他认为剩余价值有两种形式:利润与地租,却错误地将剩余价值与利润混同了起来。利润即剩余价值,剩余价值包括工人支付给资本家的利润(包括利润的另一种形式利息,它是派生的收入)、让渡给土地所有者的地租。对于剩余价值的实现问题的分析,他将社会总产品的价值分解为三部分:工资、利润、地租,从而不仅排除了不变资本部分C(“斯密教条”),也没有说明消耗掉的资本是如何补偿的,故而不能对资本主义再生产进行科学分析。此外,他还指出生产劳动是“雇佣工人除了再生产自己的生活费以外,还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为此马克思批判地论述了只有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才是剩余劳动,工人补偿自己劳动力价值的劳动是必要劳动。
  李嘉图说“在总工作日的量是固定的情况下,产品的价值超过工资的价值的余额就是剩余价值”。他从工作日长度既定这一前提出发,阐释了被称作相对剩余价值的部分,然而忽视了绝对剩余价值,也不研究剩余价值的起源。在论述剩余价值的形式时,李嘉图同样把剩余价值与利润混同。在剩余价值的实现方面,他认为商品的价值是一个既定的、固定的量,由工资和剩余价值组成。工资和剩余价值成反比,工资的份额增加,剩余价值则减少,反之亦然。或者说,工资不提高,利润(剩余价值)就不可能降低;工资不降低,利润率就不可能提高。总之,他继承了“斯密教条”。
其实,马克思对斯密等人剩余价值理论的批判同他们的利润、地租理论批判是结合在一起的,我只讲了马克思对剩余价值理论本身的批判。
2.整合
吸收或完善
 
重农学派由于过分夸大农业在剩余价值生产过程中的作用,而完全忽略资本主义大工业中的剩余劳动,为此马克思将重点放在了大工业生产中的剩余价值,同时兼顾农业生产。他吸收了“只有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才是生产的”这一观点;并在论述资本的循环时借鉴了魁奈的经济表(这个表只有五条线,连结着六个出发点或归宿点,描述了全国范围内资本的整个生产和流通过程),从而说明了资本的再生产过程。
  马克思从斯密对生产劳动的第一个定义出发,全面论证了资本主义条件下只有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资本家的生产目的不是为了生产使用价值,而是为了获得剩余价值。同时,他纠正了“斯密教条”,不仅考察了剩余价值本身的生产,还分析了剩余价值的特殊形式:利润、地租,创立了崭新的科学的社会再生产理论。此外还完善了李嘉图的剩余价值学说、利润理论、级差地租理论。总之,马克思系统地、科学地分析了剩余价值的生产与转化过程、剩余价值的实现、剩余价值的形式。
  补充:以上所提及的,仅仅是马克思对前人理论的吸收或完善的冰山一角。
构建
 
马克思认为剩余价值是产品价值超过消耗掉的产品形成要素(生产资料和劳动)的价值而形成的余额,简言之,剩余价值是预付资本的价值增值额。他在《资本论》中详细地阐述了自己的剩余价值理论,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剩余价值的生产是说剩余价值如何从资本中产生,主要分析了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剩余价值率、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绝对剩余价值与相对剩余价值的结合、剩余价值规律、等议题。
  剩余价值的转化是说资本如何从剩余价值中产生。它是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的过程,主要论述了剩余价值的资本化或资本的积累。
  剩余价值的再生产是指在资本的三个循环过程中。剩余价值不仅实现了生产,还不断地处于周期再生产状态,并使资本不断增值。
  剩余价值的实现即社会总产品中剩余产品的生产。马克思纠正了“斯密教条”,首创性地提出商品的价值=c+ v+m(或c +工资+利润+地租),该公式不仅能说明单个商品所包含的价值,也适用于社会总产品的价值量。
  剩余价值的形式为利润、地租,与之相关的是利润理论、地租理论。利润理论揭露了被表面的利润所掩盖的实质的剩余价值,主要探讨了利润(率)与剩余价值(率)的关系、利润率及其影响因素、一般利润率及其影响因素、竞争、利润率趋向下降的规律等话题;地组理论讨论了级差地租的产生、影响因素、两种运动形式(级差地租Ⅰ、Ⅱ),级差地租规律,资本主义地租的起源,土地制度的三种类型。
  总之,马克思揭露了光鲜靓丽的资本主义背后,不是沧桑,就是肮脏。并在揭露现实的同时,通过批判代表资产阶级资意志的政治经济学学说,构建了以剩余价值理论为核心的、代表无产阶级利益诉求的政治经济学
三.科学社会主义:阶级理论
1.马哲、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之间的关系
  马恩的社会理论体系是由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组成的有机统合体。其中,哲学思想是理论构建的方法论基础。就三者的关系而言,它们是交叉关系。
  首先,是两两交叉关系:⑴.哲学与政治经济学:马克思运用唯物论与辩证法剖析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社会矛盾,比如绝对剩余价值与相对剩余价值等二元划分的对立与转化,资本循环三个阶段量的积累与质的转化,运用否定的否定分析了中世纪以来工业生产的发展,即简单协作生产→工场手工业生产→大工业生产,三位一体与阶级等等;⑵.哲学与科学社会主义:马恩则运用了唯物史观分析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比如从物质决定论的角度讲人类社会划分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文明时代,此外,社会社会形态的变化、分工的演进、家庭的变迁等亦是如此;同时,现代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上的特别应用,只有借助辩证法和唯物主义历史观才有可能。⑶政治经济学与科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剩余价值理论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剥削与压迫,以及社会矛盾的激化导致周期性经济危机的发生,为了改变私有制与资产阶级的统治,需要有《共产党宣言》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作为革命的指导纲领。同时,阶级斗争在任何时候都是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产物,都是自己时代的经济关系的产物。
  更进一步讲,交叉关系还表现为三者的共同交叉,这在阶级观中有所体现。
2.政治经济学:三位一体公式与阶级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别论述了资本的生产与流通、利润理论、地租规律后,紧接着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三位一体公式:资本-利润、土地-地租、劳动-工资,从而总结了社会生产过程的一切秘密。在这个公式中,资本、土地和劳动,分别表现为利润、地租和工资的源泉,而利润、地租、工资则是它们各自的产物,它们的果实。前者是根据,后者是归结,前者是原因,后者是结果。利润、地租、工资这三个收入是产品价值的三部分。占有这些价值的分别是劳动所有者、资本所有者、土地所有者,或者说他们的收入源泉分别是工资、利润、地租。而这三大所有者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三大阶级。后来,他在《古典哲学的终结》里又谈到:三大阶级的斗争和它们的利益冲突是现代历史的动力,至少是英法这两个最先进国家的现代历史的动力。
    ①工资→劳动所有者(雇佣工人阶级)
    ②利润→资本所有者(资本家阶级)    →三大阶级(阶级结构)、阶级斗争
    ③地租→土地所有者(土地所有者阶级)
  对于三大阶级的起源,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留下来疑问,即:什么什么使雇佣工人、资本家、土地所有者成为社会三大阶级的成员?他认为好像是因为收入和收入来源的同一性,也好像是社会分工的缘故。在科学社会主义部分他详细地回答了该问题。
也就是说,政治经济学最终的落脚点是阶级。或者说,阶级划分是政治经济学与科学社会主义的交叉部分。
3.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唯物论与阶级
 
历史唯物论的基本观点认为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历史不会以完美的理想状态而宣告结束,一切更替的历史状态都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无穷发展过程中的暂时阶段。在不同的历史过渡或更替时期,参与阶级斗争的社会阶级迥然不同,他们之间的斗争无谓乎是被统治者与统治者之间的竞争、冲突、暴力革命等活动。
  地主阶级、封建领主与奴隶主阶级之间的社会斗争,推动了奴隶制社会过渡至封建社会;资产阶级与封建专制阶级的斗争,促使封建社会被资本主义社会更替;马恩等人认为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闹革命可以推翻资本主义社会,会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并逐步过渡至工厂主义社会。以资产阶级与封建专制阶级的斗争为例,封建制度的特权与专制性、中世纪地方行会的手工业生产容不下资产阶级所固有的生产方式。随着蒸汽和新的工具的进步,旧的工厂手工业变成了现代的大工业,资产阶级领导下的生产力飞速发展,他们因而摧毁了封建制度,建立了资产阶级的社会制度,确定了自由竞争、商品占有者平等的王国。但是,当大工业其充分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就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它的限制发生冲突。新的生产力超过这种生产力的资产阶级利用形式,生产力和生产方式发生了冲突。
  总之,历史唯物论从阶级斗争的角度论述了社会历史发展的推动力。对阶级斗争的深度分析,尤其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详见于科学社会主义部分,无论是法兰西和德意志等国阶级斗争的实践活动,还是理论层面对阶级斗争纲领的构建。
4.科学社会主义:阶级理论的聚合
待补充
附:状态与感想

  前期:整体状态比开学好,比暑假略好,但应该更好。抗干扰能力提升。后期:发挥着主体性,形成了自己的读书节奏。1.保持数量与质量的相对平衡,但更注重质量。不赶进度,有条不紊地读。2.梳理整体框架,整合内容,把握细节,并将中心论题与体系相联结。3.批判地反思以往的状态和方法,进行否定的否定,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感想:时间管理。


6.21-8.23 (韦伯)
《学术与政治》
《社会科学方法论》
《社会学的基本概念》
《经济与历史》
《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
《支配的类型》
《支配社会学》
《非正当性支配》
《法律社会学》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中国的宗教》
《印度的宗教》
《古犹太教》
《宗教社会学 宗教世界》

韦伯的理论-方法与资本主义理性化
一.韦伯的社会理论体系
    韦伯的社会理论体系由方法论体系和理论体系构成。方法论包括价值中立、理想类型、因果多元分析,它们奠定了韦伯学术研究的基础。三者之间密切相关,理想类型的确立与划分基于价值中立,因果多元的分析亦是如此。理论体系则囊括了社会行动理论、支配或组织理论、宗教理论等部分,如下所示:
  社会行动理论是韦伯理论体系的根基。他将社会行动划分为四种理想类型:目的合理性行动、价值合理性行动、传统行动、情感行动。并探讨了经济领域的目的合理行动即经济理性行动、以及与经济理性行动保持亲和性的社会因素对理性资本主义的影响,诸如科学与技术技术、理性支配结构、城市共同体、新教伦理精神等方面。
  支配理论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三种正当性支配类型:法制型支配、传统型支配、克里斯玛型支配,以及其中某些支配类型的亚类型。第二,官僚制、家长制、家产制等支配结构与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的互相影响性。第三,非正当性支配——城市类型,韦伯从城市的发展与市民社会的角度说明了理性资本主义出现的必由性。就社会行动与支配类型的关联来说,法制型支配中的社会行动基于两种理性行动,无论目的理性,还是价值理论;传统型支配中的社会行动是传统行动;克里斯玛型支配中的社会行动基于情感行动。作者主要阐述了理性化支配类型的代表官僚制的对理性资本主义的型塑作用。
  宗教理论论述了新教禁欲主义与资本主义精神的有无或者有的程度对经济理性化的影响。其中心论题是宗教理性化对现代资本主义的影响。首先,作者认为新教理性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是近代西方产生理性资本主义的主要原因。同时,他通过宗教的跨文明比较,分别论述了中国的儒-道教与士人阶层的传统主义特性、印度的种姓制度与印度教等宗教、古犹太人誓约共同体与耶和华信仰、祭司阶层等宗教价值体系是阻碍各自发展理性资本主义的主要因素。从而凸显中西文明之特性如何造就资本主义形态的差异,体现中西文明的差异性与独特性。
二.理想类型
    韦伯在《社会科学方法论》首创性地提出了“理想类型”这一概念,它指的是研究者主观建构的一套纯粹化的概念体系。
  首先,理想类型是理想的。之所以是理想的,是因为它在实际中并不存在。就像力学中“绝对光滑或 者没有摩擦力的平面”,各种类别只能无限接近理想状态,却永远无法达到。虽然理想类型并不存在,但它建立在科学的方法基础之上,即逻辑的一致性、符合经验的因果关系。
  其次,理想类型是有类别的。他运用类型学的思想(一种分组归类的方法)将某些抽象范畴划分为不同类型,有的类型还可以继续划分为若干子类别。这些类别在逻辑上是互斥、对立的,集合起来构成一个体系;在现实社会中是并存或彼此混合的,界限并不明确。比如正当性支配有三种类型,其中传统型支配可进一步分为长老制、家父长制、家产制,而这三种类型并存于中国封建社会。
  至于理想类型的建构,即建构体系化的概念、命题或假设。研究者初步确定抽象概念,借助这种概念体系对现实作出衡量,对比现实与概念之间的差距,并对这种差距作出解释。然后“整合通过对比分析得出的命题,使之成为相互间逻辑清晰、不会自相矛盾,尤其是原则上没有漏洞的规则体系。”例如,韦伯通过对比西方古代和近代的资本主义,提出了“理性资本主义”这一理想类型,然后分析了与理性资本主义保持亲和性的诸多因素;同时,他研究了中国、古印度、犹太文明的社会结构、组织等方面的特性,通过对比得出中西文明之差距,提炼出解答“东方文明为什么没有产生理性资本主义”这一问题的若干命题。
  理想类型与方法论体系中其他方法的关系。韦伯的方法论体系由理想类型、价值中立、因果多元论三部分组成。就其关系而言:1.理想类型是价值中立的。由于理想类型的超现实性,它摆脱价值判断、或者不做价值判断,从而保持着价值中立,增强了客观性、减少了主观随意性。2.某些理想类型的分析可以基于因果多元论。即某种理想类型是多种因素交叉作用的理想化产物,其因果关系不是单一线性的。以“理性资本主义”为例,他从宗教、经济、法律、组织等多元社会因素角度纵横交织地分析了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缘由。
三.韦伯研究的主题
    韦伯的理论体系围绕资本主义的理性化(近代西方为什么会发展出理性资本主义)这一中心议题展开论述,该主题又可延伸为三个问题:
  ⑴为什么前资本主义时期未能发展出理性的资本主义;
  ⑵近代资本主义为什么会在西方逐渐成熟并壮大;
  ⑶东方文明为何没有走上理性资本主义之路。
  作者从结构与历史变迁的角度,纵横交织地分析了经济、市场、技术、法律、组织、阶层等社会因素之于资本主义的紧张性和亲和力。
  就第一个问题而言,《经济与历史》探讨了前资本主义时期的农业、工业、商业等具有的传统主义特性很难推进资本主义的理性化;《支配社会学》论述了传统型支配、克里斯玛型的支配结构挤压适合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法制性支配;《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分析了前资本主义时期的基督教禁欲主义的理性化程度不足以推动理性的资本主义。
  第二个问题是韦伯论述的中心话题,其余两个起比较性作用。即通过对比前资本主义时期、东方文明,来说明致使近代资本主义走上理性化的因素。《经济与历史》初步认为:资本计算、工业与技术的结合、合理国家、宗教精神、城市与市民等因素推动了资本主义的理性化。《支配社会学》与《支配的类型》提及了法制型支配结构,尤其是理性化的官僚阶层与理性资本主义保持着亲和性;《非正当性的支配》通过对比不同类型的城市共同体,以此反衬了近代西方城市的自治权、市民阶层对经济行为理性化的社会影响。《法律社会学》则考察了理性的形式法律体系适合了产业资本主义发展的需求。
  宗教社会学详细地解答了第三个问题。无论《中国的宗教》,还是《古印度教》和《古犹太教》,都认为这三大社会具备阻碍资本主义理性化的共同特性:缺乏理性化的新教禁欲精神、没有自由的劳动组织形式、经济行为非理性化、传统的支配结构等因素难以促进资本主义的理性化。同时,与其说他是为了解读与西方文明不同的文化体,倒不如说是为了通过分析东方之特性来说明西方近代社会的特性。
四.官僚制对理性资本主义的型塑
    韦伯在《支配的类型》一书中说,支配是“一群人会服从某些特定命令的可能性”。当支配者用命令影响他人,并使被支配者将命令当做行为准则,即“服从”。他将正当性支配划分为三种纯粹类型:法制型支配、传统型支配、克里斯玛型支配。法制型支配建立在目的理性或价值理性基础之上,支配者的行动基于符合理性法律的法令或规定。它有下列几个相互依存的特征:首先,任何一个法律规范根据目的理性或价值理性的基础,经由协议或强制的手段建立,并且至少可以要求该组织的成员服从它。其次,这些规范基本上都是由一些抽象规则依首尾一贯的系统所构成,它们是人们有意创立的。第三,典型的支配者即“上级”,自身也得服从于法令和程序。第四,服从支配的人是以组织的成员的身份而服从的,他服从的是该组织的法规。第五,规范与原则的实施必须有专业的训练,才可以达到理性的地步。等等。
  “法制型支配的最纯粹方式,是通过一个官僚制的管理干部”,这些管理者阶层组成了“一元制”的组织,他们依标准行事,具有以下特征:在公共领域有服从支配的义务,以清楚界定的职位阶层制组织起来,每个职位的权限由规范制定,职位基于契约,人员的选择依据专业资格,他们的报酬是货币形式的固定薪资,参照年资和业绩而升迁,在办理业务时他们必须遵从组织的纪律与命令。
  纯粹官僚型的行政组织制度,即一元化领导的官僚制是所有支配制中最具合理性的。在这种社会制度中,支配者是“上级”,其支配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管理者(官吏)是任命的,他们的职位层级化、权限明确、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照章办事;联结支配者与管理者的规章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系统化的制度体系。与官僚制相配套的社会组织或团体以“结合体关系”为纽带,其社会行动的取向依据理性动机下的利益衡量,无论其判断价值理性或工具理性。
  在韦伯看来,官僚化支配对理性资本主义的社会影响有:⑴它对专业能力的重视使人才选择的范围扩大,有社会平等化的倾向。⑵注重才干与能力,使得个人社会地位的获得或者社会平等化的过程排除了特权、权威、非正当化手段的作用。此外,选任能人、事本主义原则可提升效率,保障组织的有效运转。然而,韦伯认为理性官僚制的精神具有下列几个弊端:可能盛行形式主义,行政官员功利主义精神(追求物质利益),过度追求效率而容易僵化。也就是说,这种型塑作用是双重化的,既有利于理性资本主义的发展,也可能会引发诸多负面功效。
  思考:为什么韦伯会忽视非理性成分,为什么没有深入研究非理性后果呢?在我看来,官僚制建立在理性基础的大前提上,并不涉及非理性基础。建立在非理性基础上的是传统型或克里斯玛型支配。其次,官僚制是理想类型,现实生活中的官僚制不是完全具有理想特征的,官僚制组织既有理性特质,也包含非理性成分。不过,他没有研究非理性成分。对于第二个问题,韦伯认识到了官僚制的消极功能,但是他并没有深入研究这种否面作用,笔者也很难得出结论对其进行回答。
五.中国为何没有形成理性资本主义
  《儒教与道教》通过探讨中国社会及其主要的价值体系,来分析中国未能发展出理性资本主义的缘由。其原因一方面在于中国的经济-社会所具有的特性:
⑴经济方面,中国的传统主义经济不具备理性化色彩。没有以货币形式进行的资本计算,没有与市场协调的自由劳动组织;财富积累是政治性的掠夺资本主义。
⑵就科学而言,中国没有西方理性的科学与技术。既缺乏系统严密的思想形式,由没有系统化的、专业化的科学,更没有与科学配套的训练有素的专业科研人员。
⑶从社会结构与行政的角度看,国家并非精确而统一的行政体。首先,产官僚制处于支配地位,氏族的家父长制阻碍合理经营与市场运行。其次,实质伦理法律居于优势,缺乏限制世袭的特权的形式法律。或者说,没有适合理性资本主义发展的法制型支配与理性法律。
⑷城市受氏族与政治的制约。缺乏自主性与统一性,无自治权,无市民阶级。
  另一方面,更在于:⑸儒教与道教的价值系统缺乏新教的禁欲精神。该社会精神因素是阻碍资本主义发展的主要原因,其中儒教的传统主义是决定性抑制因素。
  首先,儒教的价值体系缺乏理性主义。它以传统的礼仪道德型塑和规约士人阶层,注重通才的培养而拒斥专业化人才,忽视数学、形式逻辑的训练,贬斥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营利行为,抵触官僚体制,以道德伦理维持秩序而非理性的形式法律,等等。这些传统主义特征是与近代资本主义所需求的理性化的色彩背道而驰的。同时,被视为异端的道教价值系统比儒教价值更具传统性。它以出世的神秘态度对待生活,崇尚无为而 治,推崇泛灵论(自然主义),不担任行政官职,忽视礼仪的规制。纵使有体系化的经验知识与技术,也根植于巫术性基础而无法发展出理性形式。
  总之,儒教与道教所独有的传统主义价值系统在塑造中国社会之特性的同时,势单力薄的资本主义难以撼动根深蒂固的传统主义,故最终阻碍了理性资本主义的发展。
附:状态与感想
1.“不断提出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以《儒教与道教》为例:
  “儒家的价值观念是种思想体系,韦伯为什么将其归为宗教范畴,即儒教?岂不是步入了唯心主义之路。” 原来,韦伯笔下的儒教是“一种入世的俗人道德伦理,是政治准则与社会礼仪规制所构成的巨大法典;是受过典籍教育的官僚体系的身份伦理”,而非一般意义上的“宗教是唯心主义的范畴”。他从理性与否和理性的程度来阐释宗教现象或宗教行为的,已超出了唯物或唯心的层面。一般意义上而言,道家的思想是种哲学体系,道教是本土宗教。可是韦伯却把道家置于了道教系统之中,再次困惑。其实,韦伯所言的道家的思想是种自然主义伦理,并非唯心层面的宗教范畴,故而将其与出世的道教伦理一起纳入了道教价值系统之中。两者皆属传统主义伦理。  后来恍然大悟,其实儒家、道家是不是宗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通过韦伯的社会学分析来理解作为文化统一体的中国社会。
  书中经常出现“只有在西方才有…,中国没有…”。刚开始觉得韦伯的论述有民族主义倾向、欧洲文化中心论色彩,这是不是违背了其所提倡的价值中立,即自相矛盾?后来发现并非如此。首先,“只有西方才有”后面的内容是对西方促进资本主义理性化因素的分析,即多元的因推动了资本主义理性化之果(X1、X2、X3…→Y),倘若这些因素在中国的情境里是Z1、Z2、Z3…,便难以产生理性资本主义之果。其次,中国所欠缺的理性的科学与技术、自由的职业组织形式等近代资本主义催发因素是西方所具有的,这些因素是催发理性资本主义的前提中国是缺乏的。再者,就现实情况来说,就算是中国有了这些因素,并具有理性资本主义的形态,但在国家力量的干预下,并没有发展出像近现代西方那样的高度理性化的资产阶级资本主义。
2.感想   
  阅读经典的确能训练理解能力,虽说在这个过程中总会处于困惑-挣扎的状态。集体阅读之学习氛围的影响,将想读书的想法落实到行动上。在家养伤期间,当我一想到大家都在图书馆埋头苦读时,我若不读,就觉得不好意思,荒废时间。于是便按照先前在华科读书时的节奏,每天读至少10小时,并鼓励自己“虽然我远在千里之外看书,但我不是在孤军奋战。”而阅读以外的集体生活化我而更能群,使我在团队中不断成长。
  这个暑假过得很充实。




20185月(涂尔干):
《社会学方法准则》
《社会分工论》
《自杀论》
《原始分类》
《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道德教育》
《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


一.关键词   
    通过阅读以上七本著作,我总结了涂尔干社会学理论的三个关键词:社会事实、社会唯实论、社会团结的整合力量。
1.社会事实 
  作者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中提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事实。它是能够从外部给予个人约束的行为或思维方式。它包括:基于行为方式的生理学事实,基于集体存在方式的形态学或解剖学事实。研究社会事实的基本准则有:把它当做“物”来对待、区分正常现象和病态现象、划分社会种或社会类型;“先因果阐释,后功能分析”,并使用共变法或发生法。 比如集体意识、劳动分工、图腾制度(原始宗教)、规范体系等。 《社会分工论》论述了劳动分工的功能、从法的角度(A事实)解释分工的发展(B事实);将社会类型划分为环节社会和组织社会;从社会内部环境角度探究了分工发展的原因;最后区分了正常与反常形态下的分工。《自杀论》详细论述了“自杀作为一种社会事实,是正常现象”,并在将自杀进行病理学与形态学的划分基础上,分析了导致自杀的社会原因(内部环境)。而类型学划分是贯穿《原始分类》的主线,他与莫斯将文明初期的分类划分为三大体系。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通过探讨澳洲原始社会的图腾制度,证明了:图腾制度是宗教的起源,集体意识是机械团结社会的精神基础。 总之,作为其社会学研究的方法论纲领,无论哪部著作,社会事实的若干准则在他的著作可窥一斑。
2.社会唯实论
  涂尔干都特别重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对于该关系的阐释,涂尔干立足于唯实论,即:社会是客观存在的实体,先于个人而存在,外在于个人。社会不仅由个人与群体组成,还包括社会制度、共同意识等部分。 以《社会分工论》为例,他对社会团结的论述便出于这种视角:机械团结中个人与社会直接联系,没有中介环节,集体意识被内化成了个人意识,盛行集体主义。有机团结社会中个人越来越依赖于社会的各部分,个人主义盛行,人与人的差异日益拉大。而在《自杀论》里,他认为个人与集体的联系太强或太弱都会导致自杀,等等。 倘若个人与社会的联系弱化,则容易发生失范、社会危机、迷乱等状态。这时得强化共同意识,增强群体的凝聚力;需要建立中介机构将两者联系起来,上通下达。简言之,使得人们越来越无法离开社会而独自生活。 此外,在唯实论的影响下,作者分析造成某种现状的原因时立足于社会整体层面,即从群体的、组织的角度出发,考虑社会原因对集体人的影响;而非个人角度或心理学范畴。简言之,一切原因皆在于社会。
3.社会团结的整合力量  
  社会团结的整合力量,主要包括法律、宗教、道德与教育、职业群体。通过发挥整合力量的最大化功效,能够增强人与社会之间的紧密程度,使得人们越来越无法离开社会而独自生活,从而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谐。
  在论述劳动分工时,涂尔干将社会团结分为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并从法的角度解释了社会团结。首先,他把法律划分为压制法与恢复法,机械团结社会以压制法为表征,违反了集体意识的行为即为“犯罪”,要遭受与其罪行相对应的惩罚,而惩罚依赖于压制法。机团结社会的法律以恢复性为主,法律的运作具有专门化审判机构、专职官员、明确的法律系统。然而,在社会转型期(社会从机械团结发展至有机团结的过程),法律的强制性弱化,协作性日益占主导地位。这时,需要设立中介机构:负责管理地方的次级委员会、具有选举意义的职业团体,以此上达下通,从而强化法律的整合作用,加深个人与群体的联系。
  涂尔干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提出了“宗教是与神圣事物有关的信仰和仪式所组成的统一体系”的论点,并认为宗教起源于图腾制度。他在对澳洲原始部落考察的基础上,认为图腾制度尤其是曼纳观念与图腾力对原始民行为与生活方式的作用,以及集体意识被内化成个人意识时,群体内部集体意识强烈,盛行集体主义,社会群体的凝聚力与整合力高。同时,在《自杀论》中,涂尔干通过分析新教、天主教、犹太教的自杀数据,认为自杀与宗教的一体化程度成反比:一体化越低,自杀率越高。因为当宗教的整体化程度较低时,个体与教会团体的联系缺乏紧密性,集体的凝聚力被大大削弱,个人主义占据主导地位,人们容易背离社会而各行其事,自由地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道德”一词在这些著作中出现频率最高。首先,它是一个多义词。《社会分工论》认为“道德是与整个世界体系紧密相关的实在化的事实体系”;《道德教育》则提及:“道德是预先决定行为表现的规范体系”;此外还包括作者未曾言明的定义。其次,道德是一种社会力量,它可以指引或约束个体的社会生活,具备这种力量的群体具有道德属性。在社会转型期的危机状态下,个人与社会联结的紧密程度降低,道德规范的效用下降,其整合力日益弱化。在这种情况下,需要:⑴重构道德体系。明确职业伦理和公民道德的形式。⑵强化道德教育。涂尔干的《道德教育》在讨论影响道德教育的三大因素(纪律精神、个人对群体的依恋、自主或自决)的基础上,提出了如何对儿童进行学校的道德教育:培养他们的纪律精神、强化儿童对群体的依恋、科学教学。⑶建立道德群体。道德群体是具有道德属性与道德功能的职业群体。比如,在《社会分工》结尾涂尔干认为治愈失常型分工需要建立职业群体、明确职业伦理;《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则认为发挥法律的整合功效需要建立职业团体。
二.特征梳理 
  以上的七本书,具有以下特征:
  1.注重二元分析。无论将社会事实划分为生理学事实和病理学事实,还是将社会团结分为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抑或将社会结构分成简单社会和复杂社会,涂尔干都根据所分事物之间的差异将其划分为二元形态。其中有些划分将两者分别置于连续统两端,一前一后。比如简单—复杂社会,简单社会的结构同质性强,复杂社会的异质性强,但是简单社会演变为复杂社会的过程中,其中间环节可能有简单的环节社会、双重的多环节社会。
  2.结构分析与功能阐释并重。只不过作者更注重前者。在论述分工时,他对两类社会进行了结构分析:机械团结对应环节社会、有机团结对应集群社会或组织社会。以氏族为基础的环节社会,其结构是由彼此相似的同质环节组合而成的体系;由具有不同功能的机构组成的系统即为集群社会,其中各部分相互协调、依赖、制约。此外,《原始分类》与《宗教生活的宗教形式》中对社会组织的讨论也体现了结构分析。即这些社会的结构建立在氏族基础上,而氏族有时处于不断分化状态。至于功能,涂尔干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谈及:解释社会事实时要注重功能分析,比如他论述了劳动分工、集体意识、宗教、道德等事实的功能。在此不再赘述。
  3.如果说结构与功能分析是静态分析的话,那么社会进化或社会变迁便是动态分析。首先,社会结构由简单向复杂的演变是动态演变的,在结构转型的过程中容易发生失范。迷乱现象。其次,分工、宗教世俗化、分类体系、财产权与契约权等都是在不断变化的。
  在这个月的集中阅读过程中,我对于书中内容时而理解,时而犯迷糊,遇到卡壳的地方刚开始钻牛角尖,后来当逐渐不再死磕到底时,状态便有所好转。


    。。
[ 此贴被马平瑞在2020-05-14 16:59重新编辑 ]
逼着自己拼命向上
Posted: 2018-05-18 00:22 | [楼 主]
赵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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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读书过程中很有想法  才能总结的这么系统,很到位了,继续加油!
俭以养德,静以致远
Posted: 2018-09-04 22:55 |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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